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乡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年度任务:2015-2017年全乡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4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对象。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收入为依据再一次进行核实,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核实后的名单要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予以排除,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建立精准识别责任承诺制,上报立卡的贫困户登记表必须经村小组长、挂组村干部、挂点乡干部、乡领导签字确认,并作出承诺,如扶贫对象不符合政策条件愿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
(二)分类扶持。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为黄卡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在贫困线边缘的贫困户;第二类为红卡户,是指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贫困户;第三类为蓝卡户,是指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优先扶持黄卡户,集中攻坚扶持红卡户脱贫,对蓝卡户则通过保障扶贫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挂图作业。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三年制定脱贫规划。乡里将根据各村情况对每年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台账,并用图表标注清楚,挂图作业,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做到“贫困在库,脱贫出库”。
三、精准施策
针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在抓好贫困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方面的建设同时要抓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做到精准施策。
(一)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对“十三五”扶持贫困村25户以上的所有自然村,由规划所牵头负责进行村庄建设规划。
2.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就医就学等方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贫困群众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到2015年完成2个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设,确保到2016年底新一轮贫困村中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在调查摸底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到2016底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土坯房和危旧住房的改造任务;灌溉渠系建设和小山塘除险加固改造主要倾向贫困村,提高灌溉能力,到2017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产用水困难问题;每年安排贫困村至少一个“一事一议”项目,以帮助解决路、桥、水等问题。
(二)推进产业扶贫
1.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高产油茶、白莲、等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鼓励支持贫困户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优先立项和优先提供苗木和种苗。每年通过产业扶持贫困户50户以上,到2023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一个长效增收的主业。
乡财政筹集资金,重点打造空坑——XX扶贫产业带,带动全乡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
2.筹集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县乡筹集精准帮扶到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补助农业保险,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县财政每年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切出一半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了扶贫产业的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每户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按规划分批实施,5年内全覆盖;另外切除部分资金,用于贫困户精准扶贫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3.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新模式。指导贫困村选择一个适合当地发展的高效产业;组建一个支撑有力的合作组织;设立一个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为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安排2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作为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合作商业银行按1:8放贷;创建一个部门配合的帮扶机制,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蔬菜局等相关部门在贫困村产业选择、合作社组建、技术培训推广、市场开发等方面会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
4.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联户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和有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县财政将重点给予资金扶持。广泛推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力争2-3年覆盖黄卡、红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推进搬迁扶贫
1.正确引导。对地处边远、生存和发展条件较差、就地扶贫难以奏效的贫困户,坚持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县城次中心、中心圩镇或中心村有序搬迁转移。
2.整合资源。积极整合资源支持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道路、通水、通电、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等公共设施。
3.扶持政策叠加。搬迁移民户可同时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搬迁移民户除享受移民安置各项扶持政策外,迁出地的土地、山林、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不变;帮助其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奔小康能致富。
(四)落实智力扶贫政策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立项解决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新招聘的老师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小学任教,每年安排优秀小学教师到贫困村小学轮流支教,让贫困村的小学生能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公办幼儿园、村小附属幼儿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减半;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县属中学上学,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外,每人每学年再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并免除学杂费、住宿费;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8000元;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支持职业学历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期间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培训补助;为贫困户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实施。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定向培养人才,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三定向”的加20分录取;从2016年起,县里将切出20%的“三定向”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并根据当年招生考试情况确定具体加分标准。
(五)推进劳务扶贫
1.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
2.鼓励能人创业扶贫。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经当地就业部门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3.解决贫困户进企业务工。积极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农民工进企业务工,解决贫困家庭收入来源问题。
(六)推进保障扶贫
1.落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
2.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让其享受基本养老金保障。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对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县内住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七)推进社会扶贫
县工业园管委会将牵头联合县工信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在企业界开展主题为“全民扶贫,邀您同行”结对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工业企业自愿参与到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激励和引导“爱心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争取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帮扶等扶贫攻坚工作。
四、精准帮扶
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搭好精准扶贫的平台,实现扶贫方式由过去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突出抓好“七个到村到户”:
(一)产业到村到户。每个贫困村都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围绕富民产业,选择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
(二)项目到村到户。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脱贫项目,找准脱贫路子,做到能种则种,能养则养,能外出务工则外出务工。贫困村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服务。
(三)柚苗到村到户。县委农工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县农业局负责购买调运柚苗,给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20株以上柚苗,扶持贫困户种好“摇钱树”。
(四)资金到村到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制定发展目标、落实脱贫项目和帮扶资金,做到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并举,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行业扶贫资金、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实现贫困户精准扶贫全覆盖。
(五)干部帮扶到村到户。进一步加大干部挂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力度。实施“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每个贫困村都安排有一个以上县领导、一个以上县直单位、一个以上工业企业和一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挂点帮扶。要按照“交朋友、摸实情、找路子、扶资金、促增收”的思路,继续推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结对帮扶工作,即每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扶助3户黄卡、红卡贫困户,按“一户一策”发展一项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造血功能”,所帮扶的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要达到2000元以上。通过三年扶贫攻坚,使全乡所有黄卡户、红卡户真正脱贫,对蓝卡户进行最低生活保障。
(六)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加强扶贫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信息,每年都要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变动状况、干部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按照“贫困在库,脱贫出库”的原则,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销号,对有特殊情况返贫的登记入库,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对扶贫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扶贫资金使用、贫困户得到扶持等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土坯房改造到村到户。凡居住在危旧房或土坯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年内必须全面实施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定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补贴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实现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和措施。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扶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主任是扶贫攻坚的具体责任人。各村要广泛宣传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决心和措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乡组建扶贫工作站,由分管领导担任站长,同时安排4名有工作经验的干部集中办公,切实解决基层扶贫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贫困村“无址办事”和“无钱办事”的问题,2015年实现贫困村村级组织都有活动场所的目标;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到2018年底贫困村全面消除“空壳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惠农金融政策,搭建“政银”合作平台,支持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着力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经济组织、贫困户等小微企业融资发展难题,助推农村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市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
二、“邮储惠农贷”支持对象
(一)助农贷款。符合国家信贷政策以及准入要求并主动申报市经管局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实际控制人或普通社员)、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养殖大户、农产品购销或加工大户)等。
(二)扶贫贷款。符合国家信贷政策以及准入要求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三)互惠贷款。符合国家信贷政策以及准入要求并纳入“市政府重点中小企业池”的市域中小微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
三、风险基金
(一)市政府建立专项风险金,首期注入专项风险金500万元,其中:“助农贷”200万元、“互惠贷”200万元、“扶贫贷”100万元。以后根据业务办理情况追加安排专项风险金。
(二)市政府授权市经管局负责管理专项风险金,并在贷款行分别开设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以此专项风险金承担有限责任。贷款行为邮政储蓄银行市支行。风险保证金及风险补偿铺底资金计息方式按双方协商方式执行,所产生的存款利息仍作为风险保证金及风险补偿铺底资金的一部分,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贷款正常结清后与保证金一并退还借款人。
(三)专项风险金放大倍数。原则上,“助农贷”和“扶贫贷”业务总体融资额度均不超过政府专项风险金的5倍,“互惠贷”业务总体融资额度不超过政府专项风险金的10倍。
四、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和利率
(一)助农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实际控制人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50万元,普通社员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20万元,单个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及普通社员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50万元。“邮储助农贷”单笔贷款期限最长18个月,执行固定利率9.6%。
(二)扶贫贷款。贫困户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10万元。扶贫贷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18个月,执行固定利率9.6%。
(三)互惠贷款。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500万元,个体工商户授信额度及单笔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为300万元。互惠贷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四)“邮储惠农贷”最终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期限由贷款行根据市场、借款人及关联方、同业调查和评审等综合确定;并对纳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符合贷款行要求的扶贫贷款客户实施差别式贴息扶持,其中贫困户给予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的利息补贴。
五、担保方式及还款方式
(一)“助农贷”需按贷款金额的5%缴纳风险保证金,合作社贷款须附加其实际控制人和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社员联保担保,其他客户须附加一名或多名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
(二)“互惠贷”需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作为辅助担保:
1.提供不低于贷款金额30%的房地产抵押担保加企业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授信金额的5%缴纳风险保证金。
2.提供融资性担保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授信金额的5%缴纳风险保证金(不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
3.提供30%的保证金+5%的风险保证金为贷款提供担保。
(三)“扶贫贷”客户采取由3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组成联保小组,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由一名或多名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
(四)根据申请对象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贷款行审批权限,客户还款方式分为:阶段性等额本息;按月(季)付息、一次性还本、按月(季)等额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仅限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客户)。
(五)客户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并经贷款行和市经管局共同核准后予以退还(不计息)。
六、逾期代偿及追偿
(一)贷款逾期超过合作协议约定日期(最长不超过30日)后,贷款行向市经管局出具《代偿通知》,市经管局向贷款行出具《委托代偿通知书》,贷款行受市经管局委托从担保金专户中按如下顺序扣划本息:借款人保证金、担保人保证金、政府专项风险金。
(二)政府专项风险金实行逐笔代偿,对每一笔逾期贷款在借款人保证金、担保人保证金全部扣划完后的剩余逾期贷款本息承担50%代偿责任。代偿金额达到政府专项风险金的50%时,暂停办理新的贷款业务。
(三)代偿后,贷款行应对借款人进行催收与追偿并及时填补政府专项风险金。必要时可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讼,依法冻结借款人、担保人等的银行账户、财产,处置抵(质)押物。追偿所得资金在清偿贷款本息后,其剩余资金按如下顺序补偿:政府专项风险金、担保人保证金、借款人保证金。
七、协调与监管
(一)市经信局负责确定优质中小微企业客户群体,并加强与贷款行、市经管局等单位的协作,选取市场前景广阔、竞争力强、经营效益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且有融资需求、征信记录良好、无各类不良记录的优质企业客户,分批建立“市政府重点中小企业池”,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合理融资,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市经管局和各镇(办、处、区)负责对从事农村特色产业项目的农村经济组织实际控制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的调查、遴选及备案工作,积极做好“邮储助农贷”优质诚信客户的推荐工作,更好地发挥“邮储助农贷”在助推农民脱贫致富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市扶贫办和各镇(办、处、区)负责对申请扶贫贷款的农户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审定。
(四)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拨付专项风险金,定期检查专户资金情况,审查贷款资料和专项风险金绩效,并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贴息手续。
(五)邮储银行市支行负责组织业务受理、调查、评审、审批、放款、贷后管理、催收与追偿等工作,并定期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经管局等部门报送业务统计台帐。
(六)市经管局负责管理专项风险金和客户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参与贷款项目的调查与评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出具担保函,同时定期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报送风险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市经管局除按规定比例向客户收取风险保证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对于“邮储助农贷”客户风险保证金可委托贷款行代收并划转担保金专户。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以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加快推进“一减四增”,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强特色产业,扩大发展规模,提高质量效益,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带贫防贫机制,不断提升农业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升扶贫特色产业综合效益
(一)优化调整特色种植业。制定实施特色种植业(含水果)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方案,落实“一减四增”要求,在全区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和良种繁育基地。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要求,对紫山怀小米、博远、秋景、喆兴、现海5个产业扶贫园搞好扶贫带贫示范作用;对32个蔬菜产业扶贫项目149个蔬菜大棚加强技术指导,搞好风险防控预警,实现产销衔接,发挥好效益引领作用;对51个产业扶贫基地加强指导,加大贫困户从业就业示范引导作用;指导各乡镇、村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发展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特色杂粮、水果等特色高效种植产业,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精品化和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经作站、种子管理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做大做强特色养殖业。制定实施特色养殖业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方案,在乡发展肉鸡、肉驴等养殖扶贫项目的基础上,在其他乡镇重点发展家禽、肉牛和肉羊养殖,支持各乡镇、村发展特色养殖。(责任单位:畜牧科、各基层动检站)
(三)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各乡镇积极扶持孟德、广兴、可利尔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设施,提升产后处理能力,使产品更适宜进入精深加工。(责任单位:产业化办,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培育壮大农业新业态。指导各乡镇、村依托特色农业、农事景观、人文景观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健身、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等多元业态。一是对名关镇南石口食用菌加强技术扶持指导,打造成我区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二是加强休闲农业品牌创建培育工作,开发广府、王边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做好宣传推介;三是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抓好西部以博坤家庭农场、博远智慧农业园区、刘窑核桃基地、永合会万亩油菜花基地和东部以耐思、科瀚、相知农场、垂钓中心等节点为主的两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提升我区农业生产附加值。(责任单位:环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加强产业带贫主体培育,提升产业带动能力
(一)培强新型经营主体。立足资源禀赋,围绕全链条需求,聚焦重点领域,以高科技、高质量、高成长性为标准,积极开展农业大招商,主动对接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引进培育能够支持带动扶贫产业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做好招商项目跟踪指导服务,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责任单位:产业化办、项目办)
(二)发展高效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协调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鼓励中小型服务组织通过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加强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引导大型服务组织通过参股控股、特许加盟等形式,与中小型服务组织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各有分工、互有侧重、共同发展格局。全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30家,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责任单位:农经科、植保站、农机管理科、农机推广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完善扶贫资金、长期订单、股份合作、资产收益、产销衔接、土地流转托管、公益岗位和就业帮扶模式。推行以股份合作为纽带的政府+金融+科研+龙头+合作社+农户“六位一体”新兴合作经营模式,实行企业统一流转土地、基础设施、种养品种、技术指导、品牌打造、加工销售和农户分户经营管理“六统一分”,把大多数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引导带贫主体和贫困户依法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实现贫困户与企业、金融、科技的有效联结。建立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产业项目和引导就业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农业科、经作站、农经科、产业化办,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成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增加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比重,全面提升试点工作质量。巩固“消零”成果,防止反弹。继续实施“消薄”工程,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资源开发、产业化经营。盘活政府投资和社会帮扶到村形成的资产,多举措、多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服务型经济,通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以及旅游、商贸流通与市场管理服务,增加服务性收入。(责任单位:农经科,各乡镇农经站)
四、深化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一)加快农业创新驿站建设。认真落实《农业创新驿站建设管理办法》,每个驿站辐射带动5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帮扶10个以上贫困或普通农户脱贫增收,使驿站成为县域产业发展的动力源和孵化器。深化“十个一”模式,帮助科研教学单位研究制定科技人员参与驿站建设和科技下乡的扶持政策,建立创新驿站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提升农业技术服务水平。落实《省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扶贫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帮扶重点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全产业链方向转移,组织开展“十项服务”。继续实施《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帮扶全覆盖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培训力度,培训产业扶贫干部、产业扶贫带头人、实用人才带头人、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贫困户200人。(责任单位:科教站,人事科,各乡镇)
(三)健全农业科技信息化网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特色农业中的推广应用。积极参加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农技推广云平台,通过配备终端、网络书屋、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16等及时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安排农业生产,解答技术咨询、推送科技信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在平台上、展示、交易。(责任单位: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制定完善防控预案应对干旱洪涝等气象灾害,加强监测预警。依托区级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建立农业扶贫产业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定期价格、供求信息,指导贫困地区防范市场风险。科学开展产业扶贫风险评估,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市场等风险和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带贫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应对措施,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加强扶贫资金、资产资本监督管理,防止出现产业扶贫失败风险。(责任单位:农业科、技术站、科教站、财务科、蔬菜科、植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农经站)
五、推动农产品营销,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一)严格质量标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县乡村农产品监管追溯体系,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做到专网专人负责。(责任单位:农产品监管科、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强化品牌培树。制定特色优质农产品目录,强化品牌设计、品牌提升、品牌宣传,培育1-2个区域公用品牌,集中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各乡镇在中央、省市媒体、高铁站平台等进行产品宣传,支持鼓励品牌农产品创新创意设计、讲好区农产品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农产品监管科,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强化产销衔接。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组织参加京津冀蔬菜食用菌产销对接活动和品牌万里行活动。鼓励各乡镇建立营销体系,加强与一线城市农贸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对接合作,拓展区品牌农产品展销窗口。组织各乡镇企业和产品,入驻北京新发地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组织实施品牌农产品“六进工程”,开展爱心购买农产品公益行动。支持举办品牌电商促销宣传活动,支持建立农产品电商特色馆,打通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渠道。(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环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六、抓好定点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政策落实
搞好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区农业农村局在柳村、榆林东、榆林一、东睢宁、赵刘营、杜屯等6个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组织局“一帮一”帮扶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相关科室)
七、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一全一直一最一中心”工作机制,将农业产业扶贫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各科室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专项谋划,科室站所负责人要具体抓、深入抓,安排得力人员负责产业扶贫工作。要保持产业扶贫人员队伍的稳定,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产业扶贫专班中来,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产业扶贫队伍。(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建立清单台账。要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清单、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产业扶贫任务清单,对所有乡村的产业情况,逐村逐项建立产业情况清单。认真落实扶贫产业各项政策措施,以村为单元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户为单元加快落实特色种养扶贫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产业项目库,积极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等工作,实时了解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指导。(责任单位:产业扶贫办、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加强调研督导。在狠抓中央巡视、国家考核、督查巡查和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结合扶贫产业问题困难大排查和产业扶贫“回头看”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和调研指导活动,分析问题与趋向,研究提出前瞻性意见建议,通过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农业扶贫产业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