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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应急预案(6篇)

栏目:实用范文

电气安全应急预案篇1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供气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供气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供气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省城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供气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相关部门、燃气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更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1.4.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之下,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4.3分级管理、分区负责

〃立县人民政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两级应急机构、分级管理的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故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级别后,按照分级启动的原则启动相应预案,并落实供气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协管副县级领导、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电力公司、县电力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民政局、县各通信部门、县环保局、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各保险公司、燃气供应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组成:

专家工作组由城市供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和检修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决定全县供气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

(2)指导、指挥和协调全县供气事故和跨县的供气事故的处置;

(3)拟定全县供气事故应急预案,总结部署全县年度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对相关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向市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组织、协调或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直接指导和支援;

(6)组织供气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7)负责供气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8)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9)负责重大供气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

(10)指导重大供气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1)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及时恢复供气,保障用户需要;

(12)指导燃气企业建立供气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其经费由县财政应急专项经费安排。

2.2.2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应急机构中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市供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2)编制预防供气事故的有关文件;

(3)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城市燃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4)编制审查本县供气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5)根据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通讯、交通、物资保障等工作;

(6)负责落实燃气供应保障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测、接收供气事故报警、预测信息,做好供气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全县供气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气事故调查工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供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气事故调查处理。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供气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县电力公司、县电力局:负责电力保障工作。

各通信部门: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供气事故现场保护、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供气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供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因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管道引发的供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负责事故受害人员生活救助和接受社会捐助等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现场环境污染的监测处理,预防次生环境污染。

各保险公司:负责开展供气事故保险理赔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工作。

燃气供应公司:负责所属燃气网点的应急协调及燃气供应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的救援力量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主要做好现场保护、伤员急救、社会稳定、信息报告和危险源控制等工作。

2.2.4专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参加县供气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应急响应时,按照县供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到指定地点集结,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3)参与重大事故评估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4)受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派,对事故发生地实施技术支援。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县供气事故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事故信息跟踪,并负责对发生在县外但对我县城市燃气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

燃气企业及用户发现燃气隐患后应立即上报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后认为引发供气事故可能性很大的,应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按规定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3.2预警预防行动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强化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效果。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发生的因素,及时通报,并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燃气供气单位、主管人员安全防范责任制。

3.3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预警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预警、特别严重预警报请省人民政府确定。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情发展动态和处置情况,由分级预警命令的政府决定并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按供气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级。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人至2人,或造成1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或供气企业库存低于7天的正常需求,且储备量只有正常需求的80%,预计持续时间为10天以上的。

∠重事故(Ⅲ级),是指造成人员死亡3人至9人,或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的。或供气企业库存低于5天的正常需求,且储备量只有正常需求的60%,预计持续时间为15天以上的。

严重事故(Ⅱ级),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0人至29人,或造成2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气24小时。或供气企业库存低于3天的正常需求,且储备量只有正常需求的40%,预计持续时间为20天以上的。

特别严重事故(I级),是指造成人员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3万户用户及以上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的。或供气企业库存低于2天的正常需求,且储备量只有正常需求的20%,预计持续时间为30天以上的。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一般(Ⅳ)级响应

一般供气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应快速反应,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预案,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与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主要领导迅速到岗到位,组织实施统一指挥,主要做好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伤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2)迅速消除供气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加强巡逻、维持社会治安;

(3)针对供气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

(4)对现秤强监测,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和临时避难场所等;

(5)及时将应急救援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

(6)当县级应急力量不足时,由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市供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力量,实施支援;

(7)在县内供气不足时,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向上级燃气主管部门和市供气应急指挥部汇报,争取支持,全力调度气源尽快恢复正常供气。

4.2.2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响应

发生Ⅲ级、Ⅱ级、Ⅰ级供气事故后,立即启动县本级预案,县人民政府采取Ⅳ级响应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立即上报市、省人民政府,请求启动高级别预案,且服从市、省指挥部指挥。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供气事故报告系统,包括:供气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县有关部门、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按照供气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

4.3.1信息报告

供气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当地乡镇、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当地乡镇、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接报后1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

4.3.2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供气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原因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供气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报告供气事故的简要经过。

∽段报告:既要报告供气事故发生的新情况,又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供气事故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发生原因等情况。

总结报告:包括供气事故鉴定结论、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供气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分析、今后对供气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4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

参加供气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处置供气事故现场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根据供气事故发生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城市供气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的疏散范围,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4.5信息

供气事故信息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由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供气事故信息工作。

4.6应急结束

供气事故危险因素消除,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完成后,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确认无次生、衍生、耦合灾害发生时,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供气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尽快恢复正常供气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供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县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活动,造成供气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员给予赔偿。保险机构依法做好有关定损、理赔工作。

5.3分析评估

发生供气安全事故后,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成立调查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对应急处置工作予以评估。

6.保障措施

6.1信息与通信保障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包括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的通讯录,要定期更新。县通信部门应保障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信畅通。

6.2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建立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提供事故医疗救治,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6.3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为县供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4队伍保障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的专业救援人员、专家参加城市供气事故处置。

6.5物资保障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包括供气经营企业)应保障供气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提供供气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7.监督管理

7.1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应加强对供气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每年组织一次供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7.2监督检查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3奖励与惩罚

对县供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积极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气安全应急预案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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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xx天然气有限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天然气突发事件,对天然气突发事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1.3

适用范围

1.3.1区域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建设、运行、管理的西温庄门站、丈子头门站、小店高中压调压站、新张村高中压调压站、高压输气管线、高压储气管线和中压输配管线、中低压调压站(箱、柜)。

1.3.2适用事故类型

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突然停气24小时事故、电气灾害、特大暴雨造成的洪涝灾害、雷电灾害、地震灾害

1.3.3事故级别

1.3.4响应级别

根据事故大小启动响应级别的预案

1.4

应急预案体系

1.4.1预案构成

公司应急预案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

1.5

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分级管理,先期处置的原则。统一指挥,专业救援的原则。即报情况,跟踪落实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公司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xx天然气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范围:天然气输气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道施工;天然气储配、销售、运营、管理、用户设施设计安装;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天然气汽车改装及零部件的经销;天然气器具的生产、加工、销售;天然气相关技术咨询及开发研制。

主要安全设施:丈子头门站、西温庄门站、小店高中压调压站、新张村高中压调压站、CNG母站,高、中低压管线。

供气范围:xx市区居民用户,工业用户,营业用户,福利用户。

设计供气能力:一期工程设计能力为年供气能力6.9亿m3。二期工程实现后,将达到9.6亿m3/年。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

重点危险源

丈子头、西温庄门站、小店高中压、新张村高中压调压站、CNG压缩天然气母站、高压储气管线、DN200以上的中压输配管线

2.2.2事故因素分析

天然气介质因素、管道沿线自然灾害因素、管道系统潜在的危险因素、场站系统的危险因素、来自自控系统潜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的岗位及危害程度

2.2.3重点危险源周边环境分析

丈子头、西温庄、新张村周边无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来自站区内自身危害。南侧是加油站距离为47米。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但是油由于加站属重点危险源,因此小店高中压调压站是防范重点。

高压储气管线沿环城高速公路绿化带敷设,周边空旷,沿线基本无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源来自管道本身和沿线阀门。中压管线主要是调压站与煤气管线相衔接部分。主要危险来自外界野蛮施工、超载车辆碾压和自身腐蚀等原因,造成线路漏气危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抢险组织机构设置

3.2

应急抢险组织机构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为我公司重点保护范围。预防措施有:甲烷气体监测仪、摄像监视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应急电源,还有专门设置的天然气放散系统。在工艺区内和控制室内所有接线安装了防雷单元。

应急处置要点: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人员的安全防护。

4.2

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特别重大供气安全事故Ⅰ级、重大供气安全事故Ⅱ级、较大供气安全事故Ⅲ级发生后,立即向市政府应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建管委、安监局和当地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一般供气安全事故Ⅳ级,向市建管委、市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区政府应急部门报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公司应有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和内部报告方式,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迅速、准确、直报。

并做好应急资料的保管和存档

5、应急响应

6、保障措施

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经费保障

7、附则

应急预案由天然气公司安监处、总工办负责组织修改和解释

电气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应对火灾、地震、长时间停水、停电、水源污染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防范、处置灾害事故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方针。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和完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技术培训和演练,人员疏散、转移、救治方案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指挥体系、工作职责,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程序以及现场抢险程序等事项,做到分工细致、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灾情信息报告时限、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等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以及疏散、转移情况等要在接到医疗卫生单位报告后2小时内核实上报。

六、医疗卫生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均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投入救灾与抢险救援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七、在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人员的疏散、转移、应急救治作为突出的重点内容,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八、医疗机构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中,要专门制定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灾害事故发生时,病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按照本医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并首先组织患者和现场人员疏散和转移。

(二)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在他人协助下能够行动的患者、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患者,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疏散、转移方案,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三)按照国际通行的伤病员检伤分类方案,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以及转移出的患者进行检伤分类处置。即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伤病员转送至其他医疗机构的原则、程序、途中救治措施、交接手续等。灾害事故发生地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义务接收转送的伤、病人员,并承担医疗救治责任。

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扩建及装修改造时,其基础设施及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的防火规范及其他有关防火设计要求,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消防工作的要求。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火灾预防和安全保障工作。要确定消防安全的要害部门、部位,保证消防安全标识、设备、设施的齐备和完好,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并主动邀请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劳动保护、电力、热力和供气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要在病区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面罩、应急照明设备、辅助逃生设施,并向住院患者发放消防安全须知、应急疏散路线图等。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的防火规范及其它有关防火设计要求。针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复杂性、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为有效防范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并减少因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制定以下规范:

一、医疗机构建筑物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以及其距医疗机构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不应堵塞通道和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二、医疗机构建筑物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按相关规范执行。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

三、医疗机构建筑物内的病房、门急诊等火灾危险性大、安全性要求高的功能区及用房,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或设置相应耐火极限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排烟设施。

四、医疗机构建筑物的病房、门急诊、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五、医疗机构建筑物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并按规范配置相关设施。

六、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七、公共区域及疏散走道内的室内装饰,不得将疏散门及其标志遮蔽或引起混淆。

八、医疗机构建筑物的医疗工作用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应按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应急广播、自动报警装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

九、医疗机构建筑物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及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标准及范围需符合规范的规定。

十、电力及照明系统应按消防分区进行配置,以便在火灾情况下进行分区控制。

十一、医疗机构高层建筑物必须设置消防电梯。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十二、医疗机构建筑物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

十三、医疗机构建筑物应设排烟设施,可采用机械排烟设施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十四、医疗机构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高压氧舱、锅炉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相关设施建设与安装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锅炉房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电气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单位、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企业特点,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责任”的原则,制定《配电房应急预案》。

(二)、编制说明

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但发生突发火灾情况,该预案自然启动。

(三)、事故应急职责及分工

1、职责及分工

1.1现场应急自救组织

发生电气火灾时,火灾现场成立应急自救小组,其人员构成一般为:值班电工、地勤、机修、调度、等。

1.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职责

(1)现场应急自救小组:组织火灾现场的应急抢险,处臵出现的紧急情况;与生产部、实验室和地勤班长保持联系,报告灾情,执行救灾指令等。

(2)当班电工:是现场应急抢险的主要执行者。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的应急自救,负责向生产部、实验室和地勤班长报告情况。

(3)其他成员: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应急抢险,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四)、应急处理原则

1.加强运行控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2.及时发现火灾等险情及时自救

3.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事故特征

1.危险性分析

变电站电气设施繁多,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电气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甚至造成大面积停电,引发一系列重、特大事故发生。

2.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火灾初始阶段,附近地点往往能闻到烧焦东西的糊味,继而可能看到烟气。一般地,突然闻到烧焦东西的糊味时,应引起可能要发生火灾的警觉;烟是最明显的火灾征兆,看见烟,意味着情况可能非常危险。

(六)应急处臵

1事故应急处臵程序

事故一旦发生,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并迅速向调度报警,同时向其它值班领导报告。

(2)现场迅速成立应急自救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组织开展灭火抢险和自救行动。如果事态难以控制,应迅速拔打119向消防队请求增援。

(3)在自救行动中,应急人员与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和车间领导保持联系,随时报告灾情变化和自救进展,贯彻指挥部救灾命令,引导救援人员赴事故地点救灾。

2现场应急处臵措施

(1)火灾发生的初期,现场人员应抓住灭火有利时机,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立即采取措施全力扑救,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住火势。

(2)断电灭火,电力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触及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故。因此发生火灾后,应该沉着果断,设法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在没有切断电源时千万不能用水冲浇,而要用砂子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3)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灭火扑救应按照“先控后灭”的程序,先采取措施控制火势漫延,然后扑灭、消除火源,防止事故扩大。

(5)当现场灭火条件不具备或灭火无效时,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现场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报警

3.1报警电话:119

4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强度降低,因此拉闸时应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操作。

(2)先断开负载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

(3)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恰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火灾的扑救。

(4)变压器油闪点大都在130~140℃之间,有较大的危害性。如果只是容器外面局部着火,而设备没有受到损坏时,可用干粉灭火器带电灭火。如果火势较大,应先切断起火设备和受威胁设备的电源,然后用干粉、水扑救。

(5)要防止着火油料流入电缆沟内。如果燃烧的油流入电缆沟而顺沟蔓延时,沟内的油火只能用干粉、沙子等覆盖扑灭,不宜用水喷射,防止火势扩散。

(6)灭火时,灭火器和带电体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同时灭火后要注意通风。

5、预防措施

5.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消防桶、灭火器等,确保设施有效。

5.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5.3安全专职负责组织消防知识教育、消防反事故学习,确保各级人员熟悉消防知识,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6、触电救护应急预案

㈠、对人体的危害

电伤:指电流对人体外部造成局部伤害,如电流引起人体外部的烧伤;电击伤: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心脏,肺部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动作,及至危及生命;电损伤人体的变化:细胞内离子失衡,导致肌肉收缩、麻木,在高电压下肌肉强烈收缩,组织发生病理性变化;临床表现:全身情况:神志清楚,机体抽搐麻木,有电灼伤;神志不清楚,休克状态,心律失常,假死;局部情况,电弧灼、焦化、碳化。

㈡、触电急救:

a)紧急处臵:迅速拉开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触电状态;

b)就地抢救:轻微触电者:神志清楚,触电部位感到疼痛、麻木、抽搐,应使触电者应地安静、舒适地躺下来,并注意观察;中度触电者:有知觉且呼吸和心脏跳动还正常,瞳孔不放光,对光反应存在,血压无明显变化,此时,应使触电者平卧,四周不要围人,使空气流通,衣服解开,以利呼吸;重度触电者:触电者有假死现象。呼吸时快时慢,长短不一,深度不等,贴心听不到心音,用手摸不到脉膊,证明心脏停止跳动,此时应马上不停地进行人工呼吸及胸外人工挤压,抢救工作不能间断,动作应准确无误。

c)触电急救法:可采用人工呼吸与心脏复苏方法。

③、烧伤救护应急预案

热力烧伤包括火、开水、蒸汽、电弧等。化学灼伤一般是强酸或碱等。

㈠、对人体的危害:皮肤或皮下组织烧坏,严重时导致死亡。

㈡、化学灼伤分类:浅一度(红斑);浅二度(水泡型);深二度;

㈢、烧伤的急救:

a)迅速移去热力对身体的伤害,采取用水冷却表面的方法。若是强酸或碱等化学灼伤,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b)用湿纱布包好创面;

电气安全应急预案篇5

1.1编制目的

确保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安全有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基本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统一指挥,协同处置。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灾害应对工作。

1.3.3科学应对,减少危害。依靠科技水平和能力,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好及时预测预警,做到及时响应和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是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等天气影响而造成的大范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冰雪灾害事件。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武装部部长任副指挥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政府督查室、武装部、宣传部、发改局、监察局、气象局、工业局、*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商务局、粮食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安监局、广电局、地方海事处、房产局、环保局、局、爱卫办、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明兴水务、宁横公司、*火车站、*汽车站及各乡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县政府办,由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交通安全组,由交通局局长兼任组长;城市管理组,由城管局局长兼任组长;市场供应组,由商务局局长兼任组长;消防安全组,由消防大队队长兼任组长;救灾救济组,由民政局局长兼任组长;社会治安组,由*局局长兼任组长;宣传组,由宣传部主管副部长兼任组长。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冰雪灾害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及抗灾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全县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2.2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传达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冰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冰雪灾害应急方案;适时对冰雪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1)政府办:组织制定冰雪灾害应急方案;负责冰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会商、评估工作,及时将灾情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并向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对灾区的支持和帮助措施;提出防灾抗灾措施和建议;统一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2)发改局: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和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申报工作。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趁机涨价、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3)监察局:依法依规对冰雪灾害引发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警报的,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气象情况。

(5)工业局: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和电力等部门的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

(6)*局:负责国道、省道、县道等线路和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检查,严防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输;对因冰雪造成道路不通畅的地段,及时疏通道路;督促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冰雪恶劣气候下的交通事故接、处警和施救等工作;组织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7)建设局:负责灾后城市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项目确定和组织实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在建工地因冰雪造成山体滑坡和工程垮塌,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加强对公交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公交车辆调度,确保市民安全、正常出行。

(8)城管局:负责组织清除县城区道路和绿化树木上的积雪,确保道路畅通和市容市貌整洁,防止绿化树木倒伏、折断,做好绿化树木的防雪、防冻保护工作;组织对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督促指导各沿街商铺清扫积雪。

(9)交通局:组织力量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查力度,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和桥梁进行严密监控;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检查,严防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输;对因冰雪造成道路不通畅的地段,及时组织清扫积雪、疏通道路;督促长途客运企业及时调整客车班次,严重积雪和冰冻、安全无保障的线路要坚决停运,对因恶劣天气滞留的旅客,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疏散。

(10)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工作。

(11)宁横公司:负责宁横公路和大成桥高架桥的安全、畅通工作。

(12)民政局:负责储备救灾物资,及时报请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察看敬老院、福利院、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严防积雪压垮房屋、伤亡事件发生,保障五保户和灾民特困户等有吃有住和御寒衣被。

(13)国土局:督促、指导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力度,严防发生冰雪次生、衍生灾害。

(14)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中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民群众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

(15)明兴水务:加大对县城自来水网络的巡查力度,防止因灾造成严重的停水事故,做好城区供水网络的防冻、抢修工作。

(16)林业局:加强林区防寒救灾工作,对林区进山道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对林区房屋、桥梁、道路等进行隐患排查;指导农民群众采取技术措施,做好果树防寒防冻工作;配合清扫县城区绿化树木上积雪和防雪、防冻保护工作。

(17)畜牧局:指导人民群众、畜牧水产养殖基地做好生猪、耕牛等及其它牲畜、水产品防寒保暖工作。

(18)商务局:加强物资调运和销售工作,保障冰雪天气日常生活物资的正常供应,特别是猪肉、蔬菜、食用油等主要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成品油市场的正常供应。督促商业零售网点科学安排,保证正常营业,保障物资供应。

(19)粮食局:保障冰雪灾害期间的粮食供应。

(20)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21)教育局: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因灾受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22)卫生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23)旅游局:指导景区、景点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24)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同消防等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严防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泄漏、爆炸和中毒事件发生。

(25)广电局:及时播发冰雪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冰雪灾害的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力度,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宣传工作。

(26)地方海事处:督促、指导各航运单位和渡口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水上交通事故。

(27)房产局:加强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危旧直管公房的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8)环保局:加强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工作,严防因冰雪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29)局:及时、妥善处置冰雪恶劣气候期间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30)宣传部:负责冰雪灾害的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31)爱卫办:负责组织城区道路积雪的清融和检查督促工作。

(32)电业局:负责输变电设施、线路的安全检查,做好电力线路防冻融冰和送电安全工作,确保有序用电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3)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加强通信线路的监管和防护,确保通信畅通,组织、协调灾区应急通信保障。

(34)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5)武警中队: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协助*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6)消防大队: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负责公共场所、单位、居民的消防安全;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防止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发生。

(37)*汽车站:确保运输畅通和客运汽车行车安全,负责因冰雪灾害滞留旅客的解释和安全转运工作。

(38)*火车站:确保运输畅通和列车行车安全,负责因冰雪灾害滞留旅客的解释和安全转运工作。

(39)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当地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应急办负责冰雪灾害的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气象局具体承担冰雪天气监测、预报、警报任务。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应急办根据冰雪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冰雪灾害,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对冰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启动预警命令。

3.2.3县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应按照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冰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4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级别及

3.3.1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3.2Ⅳ级预警

县域内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冰雪天气过程,2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

3.3.3Ⅲ级预警

县域内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的冰雪天气过程,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

3.3.4Ⅱ级预警

全县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的冰雪天气过程,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重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持续,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

3.3.5Ⅰ级预警

全县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的冰雪天气过程,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重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特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持续,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Ⅳ级响应

一般冰雪灾害发生后,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Ⅳ级响应。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冰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

4.1.2Ⅲ级响应

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部门。

4.1.3Ⅱ级响应

重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4.1.4Ⅰ级响应

特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Ⅰ级响应。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甚至上级部门。

4.2应急处置措施

冰雪灾害发生后,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2.1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以及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搜寻抢救失踪伤病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4.2.2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排查,确保生活困难群众有饭吃,有防寒衣被,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对因灾倒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落实临时性安置措施,动员亲邻互帮,确保无房户、危房户住上安全房;加大对灾区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4.2.3卫生部门应紧急派遣救治队伍抢救伤员,及时进行流行病、常见病的防治。

4.2.4根据处置气象灾害的需要,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2.5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施设备进行保护。

4.2.6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4.3.2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即时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续报详情。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乡镇和各单位部门应当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6应急通信方式

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本级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7冰雪灾害评估

4.7.1冰雪灾害发生地的冰雪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冰雪灾害评估。

4.7.2重、特大冰雪灾害评估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

4.7.3冰雪灾害评估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

4.8新闻

4.8.1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将冰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4.8.2宣传部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依据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冰雪灾害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9应急终止

由预案启动指令的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冰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冰雪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申请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特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1.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1.3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被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1.4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冰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政府和市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5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冰雪灾害成因及相关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灾害保险

5.3.1气象、民政部门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证明材料。

5.3.2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赔付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应急处置专项资金。

6.2通信保障

6.2.1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为辅助,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灾情、救灾情况的传输畅通。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依法保障应急信息畅通。

6.2.2应急救援现场应配备现场紧急通讯系统,与各级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讯畅通,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

6.3装备保障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应储备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资、器材、工具等设备和装备。

6.4应急队伍保障

6.4.1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6.4.2*、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4.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冰雪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6.5交通运输保障

*交警部门负责对冰雪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城管部门应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及相关装备。

6.6医疗卫生保障

6.6.1卫生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冰雪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6.2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7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冰雪灾害专家人才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习

7.1.1各级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

7.1.2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2.1奖励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2责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7.3监督检查

县政府办、县应急办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县政府办、县应急办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政府办印发,县政府办负责解释。

电气安全应急预案篇6

强化水电站技术管理水平

1做好技术管理工作

技术管理是提升整个电站应急管理水平的基础。扎实做好各项日常生产工作可减少事故,并能间接提高员工事故处置能力,尤其要抓好设备的可靠性管理、技术监督管理、定值管理、安全性评价管理。(1)提高运维人员巡检质量。高质量的巡检是发现设备异常及各种安全隐患最有效的方式。只有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或带病运行情况,才能在其演变为事故前将其果断消除,确保设备稳定运行。设备巡检应力求全面、仔细、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可疑信息、信号、现象等。同时,应完善计算机监控系统,减少设备监控盲区,引入可靠的工业电视系统。现场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时,远程值班人员应充分利用工业电视系统加强对全厂设备的巡检,及时发现设备异常。(2)引入机组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凭借成熟、可靠的机组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值班人员可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掌握设备及缺陷的最新情况,确保机组随时处于可用的良好状态,准确判断、评估并网机组的可靠性[3]。目前,国内机组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主要通过以下三大基本功能为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重要保障:①系统能实时显示机组稳定性数据变化(振动、摆度、压力脉动、抬机量、噪声)及发电机定转子气隙数据变化的图形或曲线,便于值班人员实时监测机组各部件运行状况,确保机组稳定运行;②当机组稳定性数据、气隙数据曲线发生小幅或大幅突变甚至严重超出机组运行极限时,能及时发出预警、报警信号、甚至直接停机,便于值班人员第一时间掌握机组异常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机组安全运行;③系统可自动生成检修前、后各种状态报告,通过对比历史数据、曲线,可分析瞬态和热稳定过程气隙变化数据趋势,又可检验机组的安装质量、评价机组检修效果,最终通过调整使机组在最优状况下运行。(3)提高机组检修质量。提高机组检修质量是保证机组持续、安全、稳定运行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减少机组非计划停运频次最好的保障。水电机组非计划停运的频次间接反映了机组检修质量的高低。水轮发电机组的非计划停运多因突发故障和缺陷引起,而故障发生部位除因设备元器件突然损坏之外,更多则是因设备检修质量不过关或检修过程中未发现其缺陷之故。(4)做好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工作。设备定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设备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设备定期轮换试验的目的是为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保证主备用设备的可靠性,以确保电力生产连续进行。因此做好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工作,为水电厂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2做好设备缺陷管理

设备缺陷是指在运行或备用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运行或达不到设备标准要求的异常现象。一旦设备存在缺陷,就将给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埋下隐患,轻则损坏设备,重则造成系统事故[4]。因此科学、高效的设备缺陷管理,将是提高水电站设备运行可靠性、降低发电成本、提高发电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设备缺陷管理应构成一个完整的闭环系统,严格按照发现缺陷、确认缺陷、处理缺陷及缺陷验收、归档和跟踪监视的流程进行:①发现缺陷。全厂建立自上而下、全员参与、多渠道发现设备缺陷的机制,即确立设备缺陷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每位员工均是电站设备安全运行的守护者,均有发现设备缺陷并及时报告的义务。电厂各部门通过开展多项活动,如“当一天安全员活动”、“设备缺陷辨识活动”等来调动员工参与设备缺陷管理积极性。②确认缺陷。运行、检修、水工班值负责人是设备缺陷确认的主要负责人。③处理缺陷。一般设备缺陷由检修部、水工部和运行部相互配合完成消缺;重大设备缺陷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牵头制定处理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④缺陷验收、归档和跟踪监视。一般设备缺陷处理完成后,由运行、检修、水工值班负责人完成验收并归档;重大设备缺陷处理完成后,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牵头完成验收并归档;暂时不具备条件处理的缺陷,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运行部、检修部、水工部按该措施加强对缺陷设备的跟踪监视,待条件具备时,按缺陷处理流程处理,直至缺陷完全消除。

3做好各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1)防止电气误操作。①加强防误操作管理。加强对运行、检修人员防误操作培训,使其掌握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从而能正确、熟练操作与维护。建立完善的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必须履行批准手续;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班长批准,并按规定尽快投入运行。②完善防误操作技术措施。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开关柜出线侧宜装设带电显示装置,带电显示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充分利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将远方、就地操作断路器、隔离刀闸、接地刀闸等设备的回路设置防止误操作互锁功能和五防闭锁功能。(2)防止继电保护失效和电力通信中断。①双重化配置保护用到的交流电压、电流量应取自PT和CT互相独立的不同绕组,双重化配置保护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互相独立的两段直流母线。②差动保护(母线、线路、变压器、发电机的纵差、横差等)在投运前,既要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还要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③10kV厂用配电系统中,进线开关柜宜装设弧光接地保护装置,以消除弧光过电压对不接地系统绝缘水平的威胁,防止发生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④大型水电厂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至少设立两个及以上独立的通信传输通道,并具备完善的通信监测系统和具有警铃告警功能。(3)做好防汛工作以防止垮坝。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各泄洪闸门系统及水工建筑物完好。重点做好防止水淹厂房、廊道、泵房、进厂公路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的可靠防范措施,尤其是地处河流附近低洼地区、水库下游地区、河谷地区的生产生活建筑要保证排水畅通,防止河水倒灌和暴雨水淹。开展汛中防汛检查活动,重视防御江河洪水灾害的同时,应落实防御和抵抗局部暴雨造成的厂坝区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各项措施;强化水电厂水库调度管理,根据批准的泄洪方案和防汛指挥部门的指令进行泄洪,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闸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4合理安排维护工作与运行方式

运行人员必须加强对水电站并网后的风险分析、风险把控的力度,落实各项预控措施,尤其在安排日常维护和机组检修期间运行方式时,应始终将防止全厂失电引发电网事故的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消缺工作或其他维护工作应尽量安排在机组停机后进行,防止工作过程中造成并网机组跳闸而引发系统频率波动的事故;某些必须在机组并网时处理的缺陷或维护工作,必须制定并做好严格防止机组跳闸的风险预控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多台机组同时检修时,尤其要合理安排其他非检修机组厂用电的供电方式。确保非检修机组自用电重要负荷有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防止单个供电电源发生故障造成多台机组全停而引发全厂失电的重大事故。

5不断夯实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水电站主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相比传统的以自我为主导的安全管理模式,引入第三方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与电站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完善的闭环体系,对电站安全生产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开展安全体系建设,将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融入日常生产中,持续提高一线员工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估能力和安全意识,杜绝各种人为责任性事件造成的电力供应中断事故。2.6完善并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各级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控制、减轻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水电厂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管理等规章制度,以确保科学、有序地开展日常生产工作。同时,还应加强值班纪律,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操作规程及“两票三制”、“操作监护制”、“唱票复诵制”等,杜绝“三违”现象。

提升水电站应急管理水平

提升水电站应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有效电力安全应急机制,并做好应急处理各项准备,快速、有效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亦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

1完善应急组织体系

(1)应急管理机构。水电厂应建立由厂长担任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副厂长担任应急指挥机构副总指挥,其他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5]。(2)应急指挥机构。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按应急预案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统筹管辖范围内的应急资源,决策、指挥电厂应急管理与应急救援,布置落实恢复工作,负责收集、汇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等[5]。(3)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各种突发事故发生后,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一线人员,按功能可分为保卫、通讯、物资、运输、医疗等救援队伍,按专业可分为运行、检修、水工等技术人员、防洪抢险队、消防抢险队等[5]。

2完善应急制度体系

应急制度体系建设是为了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流程。对应急组织机构体系的建设、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完善、应急响应、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培训等进行明确,还应包含应急物资的储备标准、应急物资的采购、应急物资的日常更新和检修等。

3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1)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行动记录,应定期进行修订。应急预案应基于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符合应急资源、周围环境等实际情况,预案可行、有针对性。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尤其是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梳理、修订[6]。大型水电厂特别要有完善的火灾事故、水淹厂房、全厂失压、洪水漫坝、线路送出受阻等专项应急预案,以确保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按预案准确判断、果断处理。(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培训纳入电站年度培训计划,各部门将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学习纳入部门安全教育计划,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理参与意识、应急处置知识。安全生产部门根据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以提高电厂应急处置实战能力[6]。水电厂每年应组织一次全厂性的消防培训、急救培训,促使员工掌握触电急救方法,能针对不同类型的火灾正确选择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尤其是扑救电气火灾。水电厂中控室值班人员能正确佩戴、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条件的单位还可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培训并取得消防值班证等。(3)做好应急物资管理。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修订应急物资配置计划,综合办公室负责按计划将应急物资采购到位,建立紧急物资供应渠道。(4)充分依托社会力量。综合办公室应负责与有资质的地方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支援关系,并与驻警、地方政府等应急救援机构就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支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增强电站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4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应急演练

反事故演习是经过精心组织安排,由策划、监护、演习及评价人员组成,旨在提高人员协调能力、事故处理能力的演习方式[6]。大型反事故演习要求运行、检修、水工、消防等多部门参与,其内容可为一些常见的重大事故、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季节性(如汛期、酷暑、严寒冰冻等)事故、其他水电厂发生过的典型事故案例、送出通道受阻等。应急演练[6]是电站有计划、有目的的针对特定的突发事件,如水淹厂房、洪水漫坝、全厂失电等,按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地点,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活动,其目的是检验应急预案、锻炼队伍、完善应急机制。按组织方式分为桌面演练、实战演练,按演练内容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一次完整的应急演练活动包括计划、准备、实施、评估总结和改进五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电站员工可较全面掌握和理解应急预案处理原则,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并锻炼其心理素质和技术水平,以达到快速进入事故处理所应担负角色的目的。应急演练既是对班组、部门、全厂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也是对其在演练中的协调能力、事故处理能力的综合检验。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总结,分析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和暴露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提升应急人员的综合素质等,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5强化信息报送管理

在做好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不断完善重大事故报送流程的同时,水电厂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7]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送,严肃报送纪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或瞒报、谎报电力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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