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会不会致癌和不育?
有观点认为,吃转基因食品会?致癌?、?绝育?,种植转基因作物会导致土地报废。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说,这些都是被反复炒作的不实言论,以前也多次被澄清过。他表示,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毒性、致敏性、致畸性等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凡是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
罗云波说,关于法国教授用转基因玉米喂食大鼠产生肿瘤的试验,欧洲食品安全局已彻底否定了其研究结论;中国消费转基因油的区域是转基因发病集中区的言论,因没有流行病学调查,当时就被医学专家否定;关于我国种植转基因作物导致土地报废的说法,也早已被澄清。
我国转基因棉种植区地力稳定,产量正常,关于吃转基因食品会导致?绝育?纯属造谣,因为谣言涉及的广西从没种植和销售转基因玉米,迪卡玉米不是转基因品种,谣言提及的《广西在校大学生性健康调查报告》根本没有涉及转基因问题。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介绍说,欧盟曾耗资2.6亿英镑对超过50个转基因安全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在2000年和2010年的欧盟委员会报告中得出结论:没有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作物会对环境和食品及饲料安全造成比传统作物更高的风险;由于采用了更精确的技术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转基因作物可能比传统作物和食品更安全。
基于大量的研究,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凡是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可以放心食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迄今为止,转基因食品商业化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经过证实的食用安全问题。
国外吃不吃转基因食品?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的2012年年度报告,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已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12年的1.7亿公顷,17年间增长了100倍。截至2012年底,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批准转基因作物进口用于食品、饲料或种植。其中,已有28个国家批准了25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
?欧洲并非对转基因食品‘零容忍’,相反,欧洲正是转基因产品进口和食用较多的地区。?黄大说,1998年,欧盟批准了转基因玉米、油菜、大豆、土豆等在欧洲种植和上市,除了极少数作为饲料或工业用途,绝大部分都用作食品。2012年仍有西班牙、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5个国家批准种植转基因作物,除了极少数是作为饲料或工业用途,绝大部分都用作食品。
据介绍,美国是世界上转基因作物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食用转基因农产品时间最长的国家。美国种植的86%的玉米、93%的大豆和95%以上的甜菜是转基因作物。据世界粮农组织的食物平衡表最新数据显示,美国出产玉米的68%、大豆的72%,以及甜菜的99%用于国内自销。日本连续多年都是全球最大的玉米进口国、第三大大豆进口国。2010年,日本进口了1434.3万吨美国玉米、234.7万吨美国大豆,其中大部分是转基因品种。
我国为何需要大力发展转基因
我国目前还没有商品化种植转基因主粮。不过,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当前都把发展转基因技术作为占领未来农业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和推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力量。转基因技术是农业生物技术的核心,已被称为?人类历史上应用最为迅速的重大技术之一?。
罗云波表示,转基因等生物技术是解决中国粮食和环境问题的一个有力手段,转基因作物产生或增强了抗虫、抗病、高产、优质等性状,在农业生产中能够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转基因农作物的增产效果是客观存在的。值得一提的是,巴西、阿根廷等国种植转基因大豆后产量大幅度提高,已分别成为全球第二、第三大大豆出口国;南非推广种植转基因抗虫玉米后,单产提高了一倍,由玉米进口国变成了出口国;印度引进转基因抗虫棉后,也由棉花进口国变成了出口国。?
关键词:植物;病虫害;防治
中图分类号:S43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122-1
0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林业发展迅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病虫害是植物生产栽培养护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几乎每一种植物都有病虫的危害。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导致园林植物生长不良,残缺不全,或者出现坏死斑点(块),发生畸形、凋萎、腐烂等,降低农产品和花木的质量,严重时引起整株或整片死亡,影响景观和给生产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以河北省沧州市为例,该市是河北省著名的林果大市,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大力实施,以速生杨树、速生柳树为主的生态绿化建设造林在沧州市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良好势头。然而,确保绿化成果,抓好植物病虫害防治尤为重要。
1如何有效加强对植物病虫害防治
1.1在植物病虫害防治中注意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由于农户自身抵抗植物病虫害的能力较差,我们在植物病虫害防治中必须注意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第一,可以设置专业化防治补贴,以此鼓励农民购买专业化防治服务。第二,可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培育专业化防治服务市场,以此保护处于弱势的农林产业。第三,可以对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进行资助。我们可以根据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发展规模和发展趋势,对起步阶段的组织给予物资补助或启动资金。
1.2建设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及专业化防治体系
根据各地主要作物种植结构,可以建立蔬菜、果树、小麦、玉米、棉花等优势农产品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及农药减量使用示范区。在示范区内制定和推广植物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规程,建设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供应点,推广先进的植保新技术,开展安全用药技术培训,进行精准施药技术研究等。通过植物病虫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建立,确保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在搞好植物病虫综合防治的基础上,还可以逐步健全农作物病虫专业化防治体系,建立起专业化防治队伍,配备机械化防治器械和药品。同时,可以通过现代农业植保工程、绿卡行动、万灯杀虫、阻截带建设等项目的组织实施,提升了在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有效的控制了突发农业有害生物的为害,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损失,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
1.3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农业植物预警预报体系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能够切实掌握疫情,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利用现有的区域控制站和基层测报点,开展疫情监测,不错过、不漏过任何一个疫点,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分布区域、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建立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治,确保不危害或降低为害。我们要逐步建立起以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和乡镇基层测报点为主题的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预防、控制植保体系。各监测点聘用1-2名专业技术人员,每个监测点配备病虫监测设备、检测仪器、数据处理设备及交通工具等。通过区域站和基层测报站(点)的建设,基础建设就能够得到较大改善,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测报、控制和扑灭能力也会有很大的加强,对重大有害生物的控制发挥作用。
1.4建立健全防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防控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把防治的疫情监测、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方案落实等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专职检疫员和兼职检疫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做好疫情的监测与跟踪调查,对辖区内发生疫情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掌握疫情发生动态,一旦进入大田,要按照报告制度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同时,要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推动机制。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的重要特征是“公益性”,突出表现为“社会和生态效益大于既得经济利益”。只有用发展的眼光,着眼于长远的社会效益,确立长期、稳定、有效的推动机制,配套切实可行的政策和财政支持,才能保障这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制订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控技术措施。落实防治责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避免病虫害在农作物上发生蔓延为害,确保农作物生产安全。完善虫情动态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虫情预警和响应机制,形成了联动的预报预警网络,推进防治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2结语
总之,有效加强对植物病虫害防治,对于我国农林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值得大力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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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GMOs(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s),是指经遗传修饰了的生物体。转基因作物就是GMOs中的一种。目前在国际上对GMOs存在下列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是赞同大力发展GMOs的观点,其理由是基于下列几点。
1)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下面有几个数字能说明问题。如美国,1996年时70%的转基因Bt棉花不再喷洒杀虫剂,产量提高70%,每公顷节约140~180美元;美国原来每年约有一半的玉米田(3200万hm2)受棉铃虫危害,丧失金额达10亿美元,但种植转基因Bt玉米后,产量提高9%,而经济效益1996年是190万美元,1997年达1900万美元;在加拿大,在1996年种植了1200万hm2耐除草剂油菜后,产量提高9%,经济效益达600万美元;中国种植转基因抗虫棉花,从1997~2000年的4年,总的经济效益达3亿3千7百万美元。全世界2000年转基因作物产品的价值为30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时价值可达300亿美元。由此可见,经济效益是十分明显的。
2)解决发展中国家人民的饥饿问题
世界人口,特别在发展中国家,会不断增长是肯定的,而粮食如何能随着增长的人口同时增加,是一个全世界关心的严重问题。不少人认为,基因工程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将是解决21世纪不断增加人口对粮食需求的唯一途径。1999年,在英国皇家学会曾召开过一次世界上有关科学院共同讨论GMOs问题的会议,会议上一个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长认为:"我们与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不一样的是他们国家人口少,已经有足够的粮食,可以不发展转基因技术。而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需要大力发展转基因技术来解决我国的粮食问题"。转基因技术不仅能提高粮食或作物的产量,并可提高其品质。全球每年由于维生素A缺乏症导致50万人失明,100万儿童死亡,这类事件多数是发生在以稻米为主食的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中,特别是非洲。瑞士科学家IngoPetrykus领导的研究组用基因工程技术培育出一种称为"金稻"的水稻,这是一种具高含量维生素A原物质的水稻,有可能解决维生素A缺乏症问题。
3)可能大大缩短作物生长期
西班牙科学家从拟南芥菜中提取一种基因插入柑橘树中,使原来要5~6年才能成熟的柑橘树,在一年内就开花结果(Penaetal.,2001);又如德国科学家培育的马铃薯在栽种后15周就能收获马铃薯,比普通马铃薯块茎收获时间要提早7周之多,这种新品种并能产生一种细菌酶,可以把能使马铃薯萌芽的焦磷酸盐分解而阻止其出芽(Farreetal.,2001)。
2001年7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第12期《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中对基因改良技术的可利用性的一面也是充分肯定的。《报告》指出,尽管充满争议,基因改良生物(GMOs是一种翻译方式)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突破性技术。在承认需要面对基因改良技术所带来的环境和健康等方面风险的同时,仍要注意到这一技术在生成抗病毒、抗旱和富有营养的作物方面具有的独特潜力,这些作物能够大幅度减少目前仍困扰着全球8亿人口的营养不良现象。《报告》认为基因改良生物带来的风险可以得到控制。
另一种观点是全面对GMOs持否定的态度。特别是"绿色和平组织"等一些非政府组织,他们不仅游行、抗议,有时甚至采取行动。2001年8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中播出了法国的反对GMOs的群众,拿起了镰刀大量的砍除已长得很大的转基因玉米,因为法国食品安全机构在递交给政府的一份报告中说,"在受测试的玉米种子中,大概41%的样品含有转基因物质成分。此外,一小部分油菜种子和大豆种子也含有转基因物质"。报告还指出,"我们观察到的一些现象使我们得出结论,常规食品含有转基因物质的现象并不仅限于我们所研究的种子。现在常规谷物的种子或作物含有微量转基因物质的可能性已成为现实"。
绿色和平组织在对一片赞扬声中上述的"金稻"也持截然相反的立场。当然他们对任何转基因产品都是反对的,他们认为转基因技术存在着不可预测、不精确、和不可逆转等问题。与其他基因工程技术一样"金稻"没有解决根本的安全问题,对环境有潜在的威胁。他们引用营养学家的意见说,贫困人口的饮食结构中缺乏脂肪,为之才影响了他们吸收大米中维生素A。因此"金稻"解决不了维生素A缺乏症。从营养学角度考虑,转基因技术能够解决饥荒的理论是没有充分依据的。他们甚至认为不论是在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想仅仅凭借某一种技术力量解决复杂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是不可能的。对上述能使传统产品大大缩短生长期的转基因技术,环境保护主义者也持强烈反对的态度,他们认为这些作物对环境和健康的长期影响还不得而知。在他们的强烈反对下,西欧目前实际上禁止对转基因作物作商品化的种植。
2转基因作物的潜在生态风险
关于转基因作物的潜在生态风险早在1992年公布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条款中就已明确提出来,要求制定或采取办法酌情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术改变的活生物(LMO或GMO)在使用和释放时可能产生的危险,既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也要考虑到对人类健康的危险。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包括了对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影响是多方面的,我们已有文章报道(钱迎倩等,1998),在Kjellsson(1997)的基础上列了表1。
表1中所列的不少是生态风险,转基因作物因为是人工制造的品种,我们可以把这些品种看作为自然界原来不存在的外来种。一般说来,外来种对环境或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或危险会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有时需10年的时间,或更长的时间。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种植至今最长也就是5~6年的时间,一些潜在风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一定能表现出来。可是有些风险在实验室水平上已经证实。如Mikkelsen等证实抗除草剂转基因油菜的抗除草剂基因可以通过基因流在一次杂交、一次回交的过程已转到其野生近缘种中(Mikkelsenetal.,1996)。这就是表中所指出的在农田生态系统中可能产生新的农田杂草。没有预料到的是转基因作物自身变为杂草成为现实的时间来得如此之快。根据2001年8月的报道,在加拿大主要的转基因作物是耐除草剂的GM油菜,但它们正在变成杂草。农民们正在与他们农田里的一种新的有害植物作斗争。因为在他们农田里已出现了未种植过的GM油菜,而这种植物能抗常规使用的除草剂,要杀死它们还较困难。曼尼托巴大学的植物科学家MartinEntz说,"GM油菜传播的速度要比我们想到的要快很多,而要控制它是绝对不可能的"。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已劝告农民们用另外的药剂来杀死他们。可是其它的药剂能把农民种的作物杀死,在某些情况下,GM油菜对这些药剂却具有抗性。这些GM油菜真正成为所谓的"超级杂草"。
表1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环境后潜在的风险
对环境有害的影响造成影响的过程
农田生态系统Agro-ecosystem
增加杀虫剂的使用抗性的选择和转运到可相容的其它植物中
产生新的农田杂草基因流和杂交
转基因植物自身变为杂草插入性状的竞争
产生新的病毒不同病毒基因组和转基因作物的病毒外壳蛋白的重组
产生新的作物害虫
病原体-植物相互作用
食草动物-植物相互作用
对非目标生物的伤害食草动物的误食
自然生态系统Naturalecosystem
侵入到新的栖息地花粉和种子的传播
干扰
竞争
丧失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基因流和杂交
竞争
对非目标物种的伤害改变了互惠共生关系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竞争
环境的胁迫
增加的影响(基因、种群、物种)
营养循环和地球化学过程的改变与非生物环境的相互作用
(如转基因植物与N2固定系统)
初级生产力的改变改变了物种的组成
增加了土壤流失增加的影响(与环境、物种组成的相互作用)
再举一个例子是GMOs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Losey等(Loseyetal.,1999)的实验结果在Nature上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他们在实验室中用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来喂饲大斑蝶幼虫,加普通玉米花粉及不加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作为对照,结果说明喂饲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的幼虫第二天死亡10%以上,4天后死亡44%,而对照全部存活。此外,对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摄取量小,幼虫生长缓慢,重量只有喂饲无花粉叶片的幼虫的一半。从另外一角度也可能威胁大斑蝶的生存,在无转基因抗除草剂作物前,除草剂一般只能在作物种子萌发前喷洒一次。在种植抗除草剂作物后,就可在作物生长期多次喷洒除草剂,杀死杂草而对作物无威胁,随着多次除草剂的喷洒,马利筋就大量减少。由于大斑蝶的惟一的食物是马利筋,随着马利筋大量减少,也就威胁到大斑蝶的物种的生存。大斑蝶是一种非常漂亮的蝴蝶,深受美国人民的喜爱。还有另外几个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的例子,已在另外文章中报道了(钱迎倩等,2001)。GMOs对环境的其它方面影响,我们也作过报道(钱迎倩、马克平,1998),国际上近年来普遍重视生物安全的研究工作,随着时间的推延,会不断有新的报道。
顺便也要提到关于对人体健康问题,据报道,美国市场上已有千种以上的食品是从GM作物来源的,因为至今还没有一个实验证据证明被政府批准作商品化种植的GM产物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即使这种情况,美国农业部对某些GM产物还不允许作为人类的食物,只能作为牲口饲料。2000年美国曾发生一事件,StarLink公司培育的抗虫的Bt玉米,农业部担心一部分人可能对这种玉米内含有Cry9C蛋白质而引起过敏反应,因此只允许作为动物饲料。但是StarLink公司却把这种玉米出售给生产人类食品的工厂,从而在杂货店的食品架上就出现了含转基因玉米成分的煎玉米卷、玉米点心和其它玉米食品。美国农业部发现后,不仅迫使这些食品从货架上收回,把去年生产的所有玉米都作为转基因玉米来处理。因为转基因玉米的价格要比常规玉米的低,因此造成种植常规玉米的农民及中间商蒙受损失,也影响到整个玉米出口量下降。
上面提到法国食品安全机构在普通玉米种子中已检测到转基因物质,其含量通常不超过0.1%,安全机构负责人声称,"食用这些谷物生产的食品对消费者造成危险的可能性非常小"。
3拟采取的对策
生物技术这门高新技术在解决医药、农业、环境等各个方面问题确实是一条重要的途径,并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但GMOs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安全性也是不能忽视的。UNDP《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呼吁,人们应对基因改良生物的长期影响做进一步研究,并提倡对基因改良产品做标记,以便使顾客做出知情的选择。《报告》并指出,生物技术和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政策欠妥、法规不当和缺乏透明度的结果。
提出下列几点对策:
1)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第3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还规定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等等。《条例》的颁布,为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的安全使用打下了重要的基础。下一步有两个重要的工作可能应该重视的,一个是转基因作物的安全问题涉及的部门多,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第二个是宣传、教育、贯彻落实问题,转基因作物将涉及到广大农民,目前中国农民对什么是转基因作物、转基因作物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为什么要采取标识制度等等方面的教育十分重视。
2)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的科学研究工作。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一些国家,在生物安全方面较早就开展了研究,而中国在这方面还处于刚起步或尚未开始的阶段。对农田及自然生态系统中一系列的生态风险的研究如何起步,如何切入,得到的结果往往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影响。对此又如何作分析等等一系列问题有待研究。在对人体健康影响问题,可能与生态效应一样,得到结论有一个时间问题。可能在短期内得不到结论。这些问题都是在考虑生物安全科研时可供思考的问题。
3)提高粮食产量,解决饥饿问题有一个创新的问题。前面已经肯定,转基因技术是解决粮食短缺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应该说不是惟一的途径。中国育种家袁隆平培育出来的"超级稻"最高亩产可达1139kg,他的杂交水稻提高的产量可解决5000万人的吃饭问题。因此研究新的提高粮食产量及品质的途径,走创新之路是非常重要的。
4)切实加强正确的全民宣传活动。尤其要注意媒体的报道。2000年12月,北京一个发行量很大的媒体作了如下的报道,题目为"本报记者驱车百余里,寻找转基因草"。记者在北京近郊见到6.67hm2由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美国引进的转基因草,在宣传这草的一系列优点外,最后一句话是"转基因,让小草也"疯狂"。这里最少有两个问题:一是任何转基因植物种植这么大面积,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可报道上并未提到一点;二是我们虽然不知道这种转基因草是什么种,它在北京近郊是否有亲缘关系很近的近缘种?一旦这种小草真的疯狂起来,上面我们提到的加拿大转基因油菜问题很快在北京近郊就会发生,有可能通过种子传播到大量的农田里成为杂草,如有近缘种,还可能通过杂交,让本来不是杂草的近缘种也到处疯狂起来。
5)不能让中国的大地成为发达国家的实验场所。现在在一些发达国家,虽然进行大量的生物技术,包括GMOs的研究,但不允许作商品化的种植。如挪威等欧洲一些国家,GMOs作商品化种植要经过国王或国会的批准。目前国际上实验室已经成功的转基因作物是大量的,但真正被各国政府批准能作商品化种植的还极少。已有迹象表明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各种途径把实验室的成果拿到中国来作大田试验,甚至大面积的种植,而我们多数人还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上述"转基因草"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双方都愿意接受的例子。但如果大面积种植后真出现严重的生态负效应,后果将不可收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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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迎倩,田彦,魏伟.1998.转基因植物的生态风险评价.植物生态学报,22(4):289-299.
为落实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针对上海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过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本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引导和支持,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就*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本技术领域以保障粮食与食物安全,提高农林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主要农林植物高产、稳产及优质、高效生产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
2、高附加值花卉、名特优瓜果、蔬菜新品种及配套种植技术;
3、农林作物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技术、种子综合加工技术、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
4、农业标准化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
(二)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
本技术领域以推进上海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业发展,促进畜禽、水产养殖业从数量向质量、从效益向生态方向转变,以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营养、美味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畜禽、奶牛、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良种快速扩繁与规模化、规范化饲养技术;
2、长江口河口水域水产养殖技术、淡水养殖技术;
3、远洋渔业资源利用和海上储藏加工技术;
(三)重大农林植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
本技术领域以提高农业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农作物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
2、环保型农药、昆虫生长调节剂等绿色农药的创制、高效安全施用与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
3、新型、环保肥料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创制及高效安全施用技术;
4、烈性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开发。
(四)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本技术领域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和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增值加工技术及设备;
2、鲜活农产品保鲜与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冷链运输系统技术与配套产品;
3、乳制品深加工技术与产品开发;
4、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快速检测监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二、申报主体与支持方式
*年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优先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转化资金支持对象原则上以涉农科技型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鼓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
(一)转化资金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海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增强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
2、属于*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3、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4、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农业科技成果。
5、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出具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验、检测、认证等证明。
6、已获*年度农转项目支持的企业今年不予立项。
(二)承担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2、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三)支持方式
1、上海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2、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3、申请单位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4、申请企业需有与申请转化资金数额相等的自有资金匹配,事业单位需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匹配。
5、对于区县涉农企业承担的项目,要求区县政府有相应的经费配套,并在项目申请时提供相关配套证明。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
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托上海市生物医药和农业领域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查*年度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请材料。
2、各区(县)科委、各高校、各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县)、本单位*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网上提交成功并打印,打印材料报送到推荐单位审核,由推荐单位汇总后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荐。(附:申报*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
3、各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
(二)进度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方式
(一)凡符合申报主体要求、有意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任务的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栏目“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及在线打印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二)本专项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年3月2日,截止日期为*年3月17日。
(三)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如下:
1、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提交一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在线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四份,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提交内容一致;
3、附件材料各一份,网上提交时,需提交原件扫描稿。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法人证明(复印件);
(2)成果证明复印件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验收证书。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项目的企业要提供*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申请单位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第二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实行农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两级审批,其执行机构是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拈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
第三条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单位或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引种单位)必须在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中,列入《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上所提对外植物检疫要求,并订明必须附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证明符合我国所提对外植物检疫要求。
第四条引种检疫申请(一)引种单位应当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协议30日前,申请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二)国务院和中央各部门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单位、外国驻京机构等,向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和中央京外单位向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撩倪值检)站提出申请。
(三)引种单位提出申请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附件1);引进生产用种苗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进口种苗权证明材料。
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的生产用种苗,还须提供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硷)站签署的有关种苗的疫情监测报告。
(四)引种单位应调查了解引进植物在原产地的病虫发生情况,并在申请时向检疫审批单位提供有关疫情资料,对于引进数量较大、疫情不清,与农业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种苗,引种单位应事先进行有检疫人员参加的种苗原产地疫情调查。
第五条检疫审批
(一)检疫审批单位自收到《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之日起15天内予以审批或签复。
(二)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科研试验材料引进,国务院和中央各部门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单位、外国驻京机构等,由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各省、自冶区、直辖市有关单位和中央京外单位由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审批,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交换和引进由农业部农垦司签署意见后,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种质资源和科研试验材料检疫审批限量见附件2。
(三)国际区域性试验和对外制种的种苗引进,由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值保植检)站签署意见后,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
(四)生产用种苗的引进1.对于新引进的(指从未引进和近三年内未引进)的作物或品种的引进,必须事先少量隔离试种(种子以2亩地,苗木以50株用量为限),引种单位在申请引进前,应安排好隔离试种计划,隔离试种条件符合检疫要求后,由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审批。
2.已在当地多年引进,经疫情监测,符合检疫要求的作物或品种,引种数量在“生产用种苗引种检疫审批限量”(见附件3)内的,由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审批(国务院和中央各部门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单位、外国驻京机构等,由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引种数量超过审批限量的,由种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硷疫(植保植检)站签署意见后,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
(五)《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附件4)的有效期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沉有效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引种单位办理检疫审批后,《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已逾有效期限或需要改变引进种苗的品种、数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均须重新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六条种苗入境后检疫
(一)引进种苗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硷疫后,《引进种子、苗木硷疫审批单》回执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及时寄回种苗审批单位核查。
(二)种苗引进后,引种单位必须按照《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上指定的地点进行引进种苗隔离试种或者隔离种植。隔离试种或者隔离种植期限,一年生植物不得小于一个生育周期,多年生植物不得少于两年。
隔离试种或者隔离种植期间,由种植地的省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负责疫情监测,并签署症情监测报告。必要时,由全国植物保护总站组织重点疫情监测。
(三)在隔离种植期间,发现疫情的,引进单位必须在检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及时采取封锁,控制和消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并承担实施硷疫处理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检疫审批管理
(一)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实行季度报表制度。各省、自冶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植保植硷)站应当在每新季度开始第一个月十日内,将上一季度“引进种苗检疫审批及疫情监测情况”(见附件5)
上报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发现重大疫情时,应当及时报告。
(二)“国外引种检疫审批限量表”,由全国植物保护总站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由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统一制定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统一翻印。
(三)国外引种检疫审批费、种植期间疫情监测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因实施重点疫情调查的检疫费用由引种单位承担。
1、目的意义: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情造成的危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检疫防御防灾体系和应急减灾体系,全面提升对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能力。
3、适用范围:农业有害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昆虫、线虫、蜱螨、鼠和植检植物等)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一种防治难度大、对本地区农业危害严重,并造成(含可能造成)经济或生态损失的自然灾害。在本县一个行政区内1种本地危险性农业有害生物在短时间内突然爆发成灾50公顷以上,或本县1个乡镇行政区农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00公顷以上,或本县1个乡镇级行政区新发生(发现)外来(含检疫性,下同)农业有害生物时,认定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应当启动本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工作原则: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按照县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责。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原则。
二、灾害等级
根据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发生程度、传播特征和涉及范围,将灾害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特别严重(I级):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细条病;甘薯丛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锈病、褐斑病等任何1种病害发生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范围在5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飞虱、卷叶螟;甘薯小象虫、旋花天蛾、斜纹夜蛾;花生蚜虫、蛴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发生态势5级,发生范围在5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成灾面积达到300公顷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发生面积超过2000公顷以上,发生区域在12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4)茶小绿叶蝉、茶叶螨类、茶丽纹象甲、黑刺粉虱、赤星病、炭疽病、茶饼病;斜纹夜蛾等任何1种病虫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成灾范围在5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5)龙眼木毒蛾、蛀果虫、鬼帚病;柑桔黄龙病、溃疡病;蔬菜小菜蛾、甜菜夜蛾;水果食心虫等任何1种病虫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成灾范围在5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6)本县发生(发现)我市未分布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
(7)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灾情的。
2、严重(II级):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细条病:甘薯丛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锈病、褐斑病等任何1种病害发生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5--24%以上,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范围有4-5个乡镇行政区。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飞虱、卷叶螟:甘薯小象虫、旋花天蛾、斜纹夜蛾;花生蚜虫、蛴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5--24%,发生态势5级,发生范围有4-5个乡镇行政区。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成灾面积达到200公顷,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发生面积超过1500公顷,发生区域有4个乡镇行政区。
(4)本县发生(发现)我市未分布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I级灾情的。
3、较重(III级):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I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细条病:甘薯丛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锈病、褐斑病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0--14%以上,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范围有3个乡镇行政区的。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飞虱、卷叶螟:甘薯小象虫、旋花天蛾、斜纹夜蛾;花生蚜虫、蛴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0--15%,发生态势5级,发生范围有3个乡镇行政区的。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150公顷,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发生面积超过1000公顷以上,发生区域有3个乡镇行政区。
(4)本县已发生(发现)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到100公顷以上。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II级灾情的。
4、一般(IV级):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V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细条病:甘薯丛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锈病、褐斑病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5--9%,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范围在2个乡镇行政区。或1个乡镇行政区1种上述病害在短时间内突然爆发成灾30公顷以上。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飞虱、卷叶螟:甘薯小象虫、旋花天蛾、斜纹夜蛾;花生蚜虫、蛴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种害虫发生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5--9%,发生态势5级,发生范围在2个乡镇行政区县(市、区)以上。或1个乡镇行政区1种上述害虫在短时间内爆发成灾30公顷以上。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100公顷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发生面积超过750公顷,发生区域有2个乡镇行政区。
(4)本县已发生(发现)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在短时间内爆发成灾10公顷以上。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V级灾情的。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农业与茶果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植保植检站、计委、财政、公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经贸、工商、科技、环保、卫生、民政、物资运输管理部门(包括交通、铁路、邮政等)、植物及其制品使用部门(包括外经、电业、电信、供销、商业、移动通信公司和联通公司等)、教育、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和驻安溪部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工作,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植保植检站:编制完善县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建设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立重大病虫害的快速扑灭机制,储备应急处置所需人力、物力、技术、信息等资源;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计委:负责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基建、物资储备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立项。
经贸委:确保灾害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补给;适时组织市场调控。协调外经、电业、电信、供销、商业、移动通信公司和联通公司等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
财政局:负责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灾害处置财政支持机制。
科技局:负责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支撑;培养组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安排防灾减灾科研项目。
**市动植物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农业有害生物检疫把关和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工商、交通、铁路、邮政、民航、外经、电业、电信、供销、商业、移动通信公司和联通公司等: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市场检疫检查、检疫复查、疫情封锁等检疫执法工作以及除害安全保卫等工作。
卫生、民政部门:负责灾害应急救治和灾后救济工作。
新闻宣传、教育部门: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普及工作。
环保局:负责组织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危害评价及防治工作。
公安、驻安溪部队: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派出灾害救援队伍;负责做好辖区内灾害先期应急处置。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灾害处置进度和程序,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
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灾害处置方案。
(三)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日常工作机构
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与茶果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内,负责日常工作。
四、应急响应
1、特别严重(I级)灾害应急响应:接到报告后,确定为I级灾害的,县农茶局(植保植检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成立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和省农业厅市农业局请求支援。
2、严重(II级)灾害应急响应:乡镇级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农业与茶果局报告。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成立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告省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和省农业厅。
3、较重(ⅡI级)灾害应急响应:政府立即启动本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乡镇政府应在12小时内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农业与茶果局报告,并视紧急需要及时向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提出扩大应急请求。领导小组接到扩大应急请求后,及时启动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协助乡镇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指挥部,或成立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
4、一般(IV级)灾害应急响应:乡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乡镇分管农业的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成立乡镇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在24小时内向县级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农业与茶果局报告。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必要时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协助处置。
五、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县、乡两级政府要根据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农业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县级植保植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加强系统内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应急减灾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2、技术保障:有计划地从高校、研究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培养组建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专家队伍,为灾害调查、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3、物资保障:建立药剂药械库,配备应急救灾车辆,储备常用药剂、药械、油料等专用物资。
4、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救灾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给予优先安排。设立合理专项资金用于紧急防疫物资购置、扑杀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工作。专项资金由植保植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使用意见。
5、监测保障:负责本辖区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县乡两级业务部门要不断强化监测网络建设,配足配强农业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省级中心测报点和市级中心测报点专职测报人员,充分发挥兼职测报员、基层农技员、广大农民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作用。并根据重大农业病虫动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和监测对象,确保监测预警及时、准确。
6、协防保障:由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外来农业有害生物检疫防范协调会议,通报有害生物入侵防范信息,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县植保植检站按照一车一证的要求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市场检疫检查和复检工作,共同构建农业有害生物检疫防御控灾体系。
7、值班通讯保障: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电话为**节假日和下班后值班电话为23267110;建立健全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专用电脑与"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值班信息专网连接,确保灾害预警和处置信息畅通。
8、限时报告:发现灾害或疑似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其中植物疫情应以密码电报形式上报。)乡镇业务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将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灾害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应急减灾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及时报告县农业与茶果局。乡镇政府根据灾害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值班室和县农业局报告。县农业与茶果局根据核实情况提出预警处置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市农业厅报告。
9、宣传、通报及其他保障: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经权限机关同意,有关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及时对灾害发生和处置情况或奖惩意见进行通报。
六、附则
1、本预案中农业有害生物种类及其危险性、成灾面积统计标准、监测方法和管理权限等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执行。
2、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可根据演练情况或实际变化需要,对本预案进行完善和补充,并报县政府备案。
3、对参加灾情应急防治工作的人员,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因参加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4、对在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农茶局提请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治过程中隐瞒、缓报、谎报或因延误处置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