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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的困境范例(3篇)

栏目:报告范文

非遗传承的困境范文篇1

关键词:聊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郭氏家酿

一、问题的提出:

按照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系指各种能够被社区、群体及个人视为传统文化构成的观念表达、技能、知识、表现形式、文化场所甚至是社会实践等,而与之相关的艺术品、辅助器具、文件等,也被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我国而言,伴随悠久历史沉淀下来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工作之重要性也就愈加凸显。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聊城,因其交融于运河文化与黄河文化,且是燕赵文化与齐鲁文化碰撞之处,故拥有十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于聊城沙镇黄屯的郭氏佳酿,便是聊城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典型代表。

郭氏家酿可追溯至一千二百年前的唐朝时期。据史书记载,被唐肃宗皇帝封为“汾阳郡王”的郭子仪,每逢打胜仗,总要设宴犒赏三军将士。而“汾阳郡王”设宴所用之酒,则是其通过设置酿酒作坊,精选民间酿酒工匠,采用独特的酿制技艺酿造而成,取名“郭府家酒”。至明初,郭子仪后代郭城响应朝政,自山西汾阳迁至东昌府沙镇屯(今沙镇),秉承祖上的传统白酒制作工艺,依靠沙镇优良的地下水资源和特有的酿酒微生物群,开始酿制郭氏米酒,凭借酿酒工艺独特,酿出的白酒甘洌醇厚,口感独特,酒香四溢,极为当地百姓所称道。后经历代演变,便成为今日之“郭氏家酿”。如今,聊城沙镇黄屯依然矗立着一座立于1900的家族碑,碑碣楹联:“子孙振振远绍汾阳传一脉,岁月悠悠当论伏生恰同年”,记录了郭氏家族变迁及其与郭氏家酿的传承。

2010年10月,郭氏家酿代表聊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参加了全国文博会,具有悠久历史的郭氏家酿再次引发人们的关注。尽管如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郭氏家酿之价值依然有待开发,其生产性保护更应引起关注。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物质形态的保护形势。[1]

二、郭氏家酿生产性保护之重要性:

我国的非遗保护已走过了十几年,作为手工技艺的郭氏家酿是以人为本的精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文化内涵和技艺价值要靠人的手工创造来发挥,这只有在生产实践中才能真正实现。因此“生产性保护”尤为重要。

(一)自然环境优越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郭氏家酿,之所以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而得以完整保存,与其精湛的质量和独特的风格不无关系。聊城市著名的酿造专家张怀申,在郭氏家酿原产地所做的多项考察和多次试验,得出构成郭氏家酿独特风格的关键所在,在于原产地绿色无污染的酿酒生态,其空气和土壤有利于郭氏家酿所需的多种微生物的生长,经过多年的选择,繁衍、淘汰,形成了一个独有的“郭氏家酿生物体系”―水是酒的血液,曲是酒的骨架,郭氏家酿原产地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锶、钙、钼、锌、铁、镁等,非常利于酿酒。现有的老窖池七口,窖池深度为三米,宽两米,长3米,略微呈倒梯形,利于微生物充分发酵。下为青砖和条石铺就,中间留有黄水坑,黄水坑建在中间以30CMX60CM为标准,黄水坑以一厘米厚的桐木板覆盖,窖池的四壁同样以青砖和条石所砌,底部和四周采用郭氏自家配制窖泥均匀涂抹,底部铺设厚度达5,涂抹窖泥时,泥板按照顺时针方向,表面光滑无明显凸起。窖池下面土质为粘土质,窖池上方采用高约1.5米左右的缓坡性遮雨棚,这样发酵过程中有效地保留了郭氏家酿特有的香味物质。凉堂钧采用当地特有的粘土烧制的红砖铺就,中间采用酒糟灌缝,充分利用了沙镇黄屯特有的气候环境和土质特点。

(二)酿酒技艺独特

郭氏家酿现有酿酒技艺的形成,是多年经验积累的结果,它秉承并坚持着传统的手工酿酒技术,生产技术难度大,习艺周期较长,完整地保存了古老的酿酒工艺,独成特色,郭氏家酿从原料的选择到制曲、发酵、蒸馏都极为讲究。它以优质有机小米、高粱米为原料,糊化熟而不粘,内无生心;用小麦、豌豆制成高温曲,为保证酒曲的特色和质量所有作曲工艺均是人工,根据季节更替和温度变化,合理调整水分和发酵日期;入窖发酵低温入窖,缓慢发酵,而用曲量多于原料,用曲多,发酵期长,多次发酵;装甄稳、准、细、净,薄铺轻撒,探气撤赔,缓气蒸馏,看花摘酒。此外,郭氏家酿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采用百年固态泥池发酵,现有的老窖池七口,内为百年古窖泥所砌,古窖池中有多年形成的微生物和香味物质,酿制过程中要经过两次加生沙、八次发酵、九次蒸馏,生产周期长达八九个月,再贮存三年以上,使酒质更加和谐醇香,绵软柔和,酒体醇厚丰满,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

三、郭氏家酿生产性保护之困境:

尽管郭氏家酿已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优越的生产环境和独特的酿酒技艺也使得郭氏家酿重新受到关注,然而,受以下因素影响,郭氏家酿之生产性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困境。

(一)生产所需硬件设施较差

聊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散落在民间,规模较小。郭氏家酿原产地沙镇黄屯远离市区,是东昌府区,莘县,阳谷三县市交界处,郭氏家酿历史上经过几次变革,原有的酿酒作坊规模为15亩,而今变成其生产场地不足1.5亩,原有古窖池近60口,现仅存7口,现有传统蒸馏器1套,由于年代较为久远,有些已经不能正常使用。近几年由于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增加,加上周围民居发展较快,遇雨天,窖池周围积水不能及时排除,长此下去,会影响古窖池的原有风貌和微生物群。为保护这一古老的工艺和家族文化,郭氏后人对原有的窖池和酿酒设备在不改变原有风貌的基础上进行了维修加固,但是由于场地面积过于狭小,无法建设匹配的给排水系统,原有的一些资料无处存放,使得这一优秀的技艺无法向世人充分展示它的光辉。

(二)传承人面临断层危险

传承人没有保障性传承制度,同时缺乏社会相应的关注,致使传承人的技艺难以传承。郭氏家酿的技艺是家传技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有无数辈人的经验积累而成。生产技术难度大,习艺周期长,在日渐工业化的今天,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郭氏家酿这一传统工艺由于缺乏社会的关注和相应的保障传承制度,失去了传承的动力,年轻人不愿学,而今老技师的平均年龄已过60岁,有较高水平的青年人才比较匮乏,中青年骨干艺人出现断层。

(三)产品商品率低,推广受阻

郭氏家酿虽具有极好的市场可开发行性,但因缺乏相应的产品市场规划,故呈现商品率较低的特点。以本地优质原粮为原料的郭氏家酿半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只管保护性生产,没有专门人员对产品进行市场规划,家族式帮忙,家族式的营销,缺乏产业化的市场运作,所以知名度较低,使得这一优秀的传统工艺多年来“养在深闺人不知”,失去了良好的市场效益。

(四)地理位置成为制约郭氏家酿生产的新因素

聊城市非遗产品的不均衡制约着整体发展。有的非遗产品已经做到市场化,但是还有一些优秀的非遗产品极少被人熟知。截止到2014年,聊城市已有3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寻求经济利益目标指引下,地处市区或城市边缘地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越来越好,而远离市区以郭氏家酿为代表的非遗工艺和产品,则缺乏相应的保障,绝少有人问津。尽管郭氏家酿所处地理位置,以优越的自然环境成就了其历史地位,但在新形势下,地理位置又成为制约郭氏家酿生产发展的新因素。乡村是非遗依附的最后土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保护已成为体制外被忽略的地方。

四、郭氏家酿生产性保护之举措探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越来越凸显出它的复杂性。面对诸多困境,拓宽思路积极探索有效可行的“非遗”保护之路,对于推动聊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意义重大。

(一)保护性生产的基础上合理整合,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

在郭氏米酒原址基础上,建设非物质文化体验中心,将聊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整合入园,建立一个集民俗旅游、绿色文化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园,以此来推动整个聊城非遗文化产业向大规模、高层次、高品位的方向发展,形成聊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独有的风格。

(二)建立与时代相符的郭氏家酿传承、推广机制

建立与郭氏家酿陈列室,普查、搜集、抢救整理和展示相关资料,建立档案,数据库建设,编辑出版图书、画册,录制音配像,组织开展理论研讨,进行专家咨询等,维修和购置传承工具、设备、材料,整理资料及带徒授艺的等。借助郭氏家酿的图片和相关实证资料,向世人展示非遗文化文化的历史和传统工艺家族的传承。

(三)成立郭氏家酿非遗文化发展基金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引导是关键,2014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进入立法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保护,郭氏家酿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由政府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产业化,合理利用,带动旅游,产生经济效益的潜力是巨大的,必将吸引广大农村老百姓投身其中。

参考文献:

非遗传承的困境范文

〔关键词〕湖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空间

湖南人民在长久的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创造了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内容丰富,体现了湖南区域乃至江南一带传统的审美与价值观念,也凝聚了这一地区深厚的传统文化精髓。然而,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大量湖南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得到保护性开发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尤其是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文化艺术门类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多年依靠口头传承、言传身教,大多处于人存即存、人亡艺亡、人去歌息等境况,对湖南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十分不利。而当前的保护与传承措施往往流于形式和眼前,缺乏从理论高度和长远考虑出发的视角。为此,本文拟以文化空间为视角重新探讨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以引起人们对这一重要问题的深入思考。

一、文化空间视角的提出

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通过,掀起了全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对中国文化界、学术界和政府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依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如何保护、如何传承,尤其是以什么样的原则、立场、理论进行保护与传承,一直是相关部门、学者研究和探讨的热点问题。他们吸收了历史学、语言学、文学、哲学、地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方法及成果,从自身学术关注与追求出发,多视角、多维度、多层面地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给予了丰富且有价值的论述。其中,从国外研究引入的文化空间理论视角颇受学术界重视。[1]

在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即是“文化空间”,它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关键概念。其内涵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特殊价值的事物的集中体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展示的集中场所,也是举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活动的特定时间。有的学者将文化空间提升至人类学的概念范畴,认为它是人类文化有规律性表达的地方。无论对文化空间的定义如何展开――是从地理上亦或是从抽象上,它都离不开四大关键要素,即象征、价值、符号与记忆。

在文化领域,象征是文化的一项基本内容,是文化独特性表现的意象载体。一个特定的文化空间至少有一个核心象征,它是该空间中所有成员认同的意识基础。至于象征到底有什么物化表现,其实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有象征,这种象征是否关系到整个文化空间的演替、兴废或变革。与象征紧密关联的另一个要素是价值。文化空间中的价值是所有成员的精神创造与积淀,对文化空间内的行为方式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价值的缺失,意味着文化空间将在不协调中陷入混乱。所以,对文化空间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价值的保护,它与象征一起构成了文化空间的核心价值体系。如果说象征和价值是文化空间的抽象表达,那么符号就是文化空间最为形象和直接的表达了。诸如民族歌舞、服饰、饮食、建筑等都是文化空间中反映文化特性的符号。它是象征及价值的外在物化,也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最直接的工作对象。文化空间与文化本身一样,是历史与集体记忆的产物。记忆既是文化空间生生不息的动力,也是文化传承的主要内容。由象征、价值、符号与记忆构成的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领域的前沿理论研究对象,因而也是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的重要研究视角。

二、即有文化空间: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湖南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底蕴深厚、种类繁多、琳琅满目、独具风味。据不完全统计,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有近三万个,其中,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占据了一半以上,形成了湖南区域独特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2]

(一)音乐文化空间。音乐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反映民族价值、精神、力量、意志、幻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作为多民族聚居之地,从来不乏优秀的音乐文化资源。湖南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新化的山歌、麻山的锣鼓、桑植的民歌、澧水的号子、苗族和土家族的民歌等等。举例而言,在湖南湘西的苗寨,民歌有“五腔十调”之说,每种腔调都有不同的演唱方法和技巧,都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空间符号。“五腔十调”所表达的喜悦、悲伤、平和等情绪既是民族集体或个人情感的象征,也是对音乐的价值赋予。苗寨的山歌和湖南其他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是人们在长久的社会实践和艺术沉淀并传承下来的,是集体或个人历史记忆的一项艺术单元。

(二)舞蹈文化空间。湖南境内各个民族都拥有象征各自生活、风俗、劳动习惯的传统舞蹈。在邵阳、怀化、永州等地区,不论婚丧嫁娶,还是赛会迎神,亦或是农闲时节,舞蹈已经深入人们的“骨髓”,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湖南的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瑶族的长鼓舞、张家界的高花灯、苗族的芦笙舞、土家族的摆手舞、汉族的龙舞和狮舞等等。举例而言,土家族的摆手舞充分展现了这一古老少数民族的传统风俗,舞蹈动作象征刀耕火种、民族迁徙、捕鱼狩猎、传说神话、古代战事等广泛的社会历史内容。而土家族的另一项传统舞蹈――茅古斯舞,更被称为“中国最古老的舞蹈”和“中国民族舞蹈的源头”。这种舞蹈记忆的历史传承在当今诸多研究者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充分证明了这一特定文化空间存在的悠久而深厚的底蕴。

(三)戏剧文化空间。湖南的地方戏剧历来都是中华戏剧艺林中的一朵瑰丽奇葩,花鼓戏、花灯戏、武陵戏、苗剧、湘剧等长期绽放于中国剧坛。举例而言,邵阳的布袋戏,集戏剧、木偶、表演等技艺于一身,具有新奇、精致而不失神秘的艺术魅力。而邵阳一带的苗戏和侗戏以其浓郁的少数民族文化色彩成为我国民族戏剧文化中的独立品种。这两种少数民族戏剧综合了说唱和歌舞艺术,不仅承载了苗族和侗族的传统文化与审美情趣,还象征着两族人民豁达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乐生意识,成为两族人民绝不会遗忘的历史文化记忆。

(四)曲艺文化空间。湖南的曲艺文化与其他中华传统曲艺文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民间歌唱艺术及口头文学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成型和成熟的一种艺术表演形式。而湖南的曲艺形式可谓种类繁多,已知流传过和现存的湖南曲艺种类就超过三十种。湖南的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长沙的弹词、常德的丝弦、瑶族的谈笑等等。举例而言,湖南四大曲种之一的长沙弹词,以长沙方言为语言符号,以塑造人物故事为艺术主题,靠艺人的自弹自唱来反映长沙人民的生活习俗和价值观念,具有几乎与长沙城一样悠久、鲜明的历史文化记忆。

三、挤压文化空间: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困境

尽管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魅力无穷,但不可否认,其文化空间正在因多种原因遭受挤压、面临挑战,从而不同程度影响了不同种类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3]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措施多,实际履责少。当前,湖南境内各市县区对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普查、申报等工作都比较重视,但这些工作往往不具有持续性和系统性。当普查和申报结束,相关工作机构即被撤并,工作人员也大多返回到原来的本职工作中去。根据调查走访的结果,很多相关机构办公室要么没人上班,要么只在门口挂着一块牌子,室内空空如也,更有甚者连专门的办公场所都没有。如此,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研究人员、从业人员的研究与职业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对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也只能停留在文件中,不能很好地得到执行。

(二)传承有困难,状态无改善。对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在受保护的平台上能获得定期的、有计划的演出是保障生存、实现传承的基本手段。然而,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出既缺少平台,又缺少计划,它往往只有在应邀参与红白事演出的过程中才能与人们见面。此外,由于湖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众多表现形式都是以古老声腔或简单舞姿为载体,很难吸引年轻人拜师学艺。而年长的艺人们也很少以此为生,往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务农或经商上方能保证家庭经济来源。在湖南,除了那些最有代表性或影响力比较大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之外,很少有艺人能获得相关生活补贴。缺少基本生活保障,让实际负责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人们难以安下心来表演和传承,更不会去深入思考这一文化遗产的未来。例如前文提到的邵阳布袋戏,目前获得正式承认的传承人只有一位,这项文化遗产不得不面临断代甚至灭绝的窘境。

(三)矛盾未厘清,原味渐消散。多年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一直是一个矛盾的话题。不少学者认为,遗产是祖先留给后人的,后人对此能做的只有保管好它,并把它原封不动交给下一代。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在现代科技和现代意识的作用下被创造、包装和发展。例如湖南的花鼓戏,有着近两百年的历史,早已形成了比较固定的表演模式和艺术记忆。而现在当人们一提到要保护和传承花鼓戏时,往往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去创新发展花鼓戏以适应所谓“时代的要求”。如此一来,著名花鼓戏《刘海砍樵》中的“胡大姐”在很多演出场合要么打扮得时尚靓丽,要么穿着艳丽妩媚,原本勤劳智慧、朴素善良的胡大姐渐渐远离了人们的视线,取而代之的是被艺术新潮流包装得五光十色的新人物,“遗产”失去了它原本的底蕴和韵味。

四、拓展文化空间: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面对上述问题和困境,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迫在眉睫,只有站在文化空间的理论高度,以扩展文化空间为切入点,才能为这一保护与传承提供尽量多的可能性和可行性。[4]

(一)注重文化空间整体保护。包括湖南在内,中国大部分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都存在一个误区,即将关注点集中在单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客观割裂了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从而忽略了它们共生共存的文化空间。湖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同样存在这一误区,既缺乏历史纵向的联系,又缺乏空间横向的串联。例如湘西不同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文化从来不存在时空上的绝对隔绝和独立,而是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它们的象征意义、价值观念、艺术符号、集体记忆等多有相似之处。既如此,对这类遗产的保护就不能各自为阵,而要将它们放在一个大的文化空间背景下加以对待,保护它们共同的象征、价值、符号和记忆。

(二)融入文化空间生产观念。关于文化空间的生产观念是欧洲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贡献之一。其核心内容是,在现代化的冲击下,要坚守传统、保护古旧固然值得提倡,但绝不能无所作为,必须通过文化产品的生产传递传统文化的观念和价值,使传统文化的外在表现物或承载物得以继续存在。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在文化空间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受到广泛认可的保护理论模型。值得一提的是,文化空间的生产并非要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来面目,它更多偏向于文化的复制,既兼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延续性和观念延续性,又扩大新的、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湖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融入文化空间生产观念,就是要将诸如苗寨歌舞、侗族戏剧等带出偏远的深山,通过新兴的媒体宣传手段原汁原味复制给更多的人欣赏,让他们在了解中接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韵味的熏陶,在接受与熏陶中自觉保护和传承这一遗产。

(三)扩大文化空间传承需求。正如前文所言,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物质动力,也就缺乏人才资源。有鉴于此,要尽量开拓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要广泛调研和认真研究原有文化空间中的原住民和新开拓文化空间中的现代人,他们对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渴求和生活质量要求。单纯注重物质、经济要求和利益是不能为传承提供不竭动力的,只有在加大宣传和复制力度的同时充分获得文化空间内人们的反馈信息,才能及时了解和把握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处的空间环境,进而有的放矢采取补救或助推措施。例如对长沙弹词的传承,绝不缺乏会说长沙方言的年轻艺人,需要思索的是,如何满足他们的要求,将他们吸引到合适的艺术学校教育体系中,有规律、有计划、有目标地传承该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综上所述,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面临保护与传承困境的现实情况下,有必要站在文化空间的理论视角下,认真审视不同文化表演形式的象征、价值、符号与记忆要素,注重整体保护、融入生产观念、扩大传承需求,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做出表率。[5]

参考文献:

[1]顾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2-43.

[2]刘鸣泰.湖湘文化大观[M].长沙:岳麓出版社,2003:1-3.

[3]孙文辉.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94-95.

非遗传承的困境范文

xxx是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的结合部,特殊的自然环境及特殊的文化背景,蕴藏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形成了民间艺术、民间工艺、民间文学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保护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有着重要意义,也是文化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强非遗保护普及宣传,

与时俱进创新工作,不遗余力争取支持,抓实抓细项目申报,全民的“非遗”保护意识、群众“非遗”认知度不断增强,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重普查、深挖掘,夯实非遗保护基础工作。

高度重视非遗的普查、整理工作,每隔两年开展一次非遗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坚持深入镇村一线、深入庄户人家、走近田间地头,与各类乡村文化能人,了解掌握了大量真实的原始材料,并在后期逐一进行项目归类、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进一步充实了我县民间艺术信息库,为建立县级保护名录,开展保护传承工作夯实了基础。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非遗普查6次,收集各类信息3510条、线索1276条、拍摄照片3万余张、录制音像资料358盒,整理有价值的项目30个、撰写各种文字资料120多万字,调查项目336个。

(二)抓认定,广申报,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

高度重视非遗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年坚持对全县非遗项目进行再挖掘、再整理,精心挑选重点项目逐级申报,健全保护名录体系,提升保护水平。

(三)强中心,建基地,完善非遗保护阵地设施。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2015年投资600余万元完成了文化馆维修改造工程,建成120平方米的“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坊”,下设五谷坊、刺绣坊、四宝坊、剪纸坊、游艺坊、鼓艺坊六坊,为传承人进行技艺展示、产品销售提供了平台。

(四)建站所,广传承,普及非遗保护项目。

积极争取省市非遗保护资金30余万元,依托各传习所、传承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承活动,先后在高级中学、第一幼儿园设立了洛河战鼓和羊皮扇鼓传习所,累计培训羊皮扇鼓、洛河战鼓爱好着2000余名。同时定期开展传习活动,实现了传统游艺进校园、xx剪纸进课堂等重点项目普及。定期在全县举办剪纸、刺绣、农民画等非遗项目培训班,2017年以来相继组织开展了“xx说书、陕北民歌、刺绣、剪纸进校园和“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乡镇进社区科普巡回展览”等活动20余场,用百姓喜闻乐见的陕北民歌、说书、小品、非遗风情歌舞《踩场歌》《祈雨》等表演形式进行宣传;每年在“自然与文化遗产日”定期举办规模宏大的非遗宣传活动,广泛进行非遗成果展示。同时,组织“非遗”传承人到厦门、成都、深圳等地进行展演和展示活动,多次组团参加陕西省旅博会、文博会、丝博会等展览活动,让xx与外界文化进行交流与融合,使xx传统文化在与外界文化的交流中,得以升华。

(五)创品牌,助扶贫,打造特色保护项目

“xx剪纸、刺绣、xx传统游艺”,是我县招牌式的文化品牌,自从被列入为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后,我们加大了对这些招牌项目传承保护工作的力度,先后打造出了剪纸6个系列产品、刺绣5个系列产品和xx传统游艺4个系列产品,使保护工作由产品陈列展示向市场销售方向跨越式迈进,“xx刺绣”已被列入首批省级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积极全面开展振兴项目。大力开展xx非遗助力扶贫工作,成立了xx县德艺馨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有限公司,建成了总面积达120平方米陈列、销售基地,按照“公司+基地+传承人+贫困户”的模式,推动非遗传承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依据效益优先原则,在项目优势镇办、中心社区,利用建成的传习所、个人工作室,在技艺上指导贫困户,实现临近收购,方便贫困户参与。邀请相关专家,举办xx刺绣、剪纸、农民画培训班,为产业、产品振兴献计献策,力争拓宽这三个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结合自身工作特色和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在非遗助力扶贫工作上,走出了一条致富的新路子,目前全县7镇1办5个中心社区65家贫困户被纳入实施范畴,13名残疾人在家进行定制的刺绣品绣制,年人均收入达5400元。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专业人员。非遗工作没编制、缺人才,特别是乡镇文化站被合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了代管,没法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二是经费保障不力。县财政没有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县级非遗传承人缺乏保护经费,非遗普查、项目申报等工作经费短缺。三是项目传承后继乏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必须由人来传承、去延续。目前项目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传承仍然处在口传心授、自觉自愿的状态。有的民间传统技艺因制作周期长、费工费力、资金缺乏、学习环境差、市场不景气、再加上陈旧的思想观念影响等因素致使传承人匮乏,尤其是年轻一代,学习民间技艺的更是寥寥无几,很多老艺人子女都不愿意继承祖业。项目传承形势严峻,难以为继。四是非遗开发利用力度不大,目前,除剪纸、刺绣、民歌、说书、传统游艺、传统饮食有可能成为当地一项旅游产业外,绝大部分“非遗”保护项目在产业化开发利用上难以做大做强。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切实加强非遗的认定、记录、建档、研究等基础工作,完善非遗保护体制机制,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弘扬当代价值,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1.科学记录,全面普查。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小组,科学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坚持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原则,完善普查体系建设,科学制定普查程序,重点针对非遗缺项漏项进行普查,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组、不漏种类,不漏项目。树立“抢救优先”的意识,对高龄和病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优先安排调查采访和抢救搜集,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好的成效。

2.确定项目,重点申报。积极开展非遗各门类的非遗振兴工作,助推乡村文化振兴、文明提升。一是申报xx说书、xx剪纸、xx传统农事三个项目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进一步完善在全县具有广泛影响、深厚文化底蕴和牢固群众基础的xx说书、xx剪纸等项目图文视频资料收集,完善传承保护体系,申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针对当前越来越多的年轻群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等现象,加强xx传统农事非遗保护项目挖掘,积极开展传统农事保护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传统农事,了解先人智慧,申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同时将xx农民画、xx大秧歌、xx民俗礼仪等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的项目申请纳入市级非遗保护项目。

3.争取支持,做好传承。一是充分利用部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抓好现有传习所监管,每年培养发展1-2个非遗传习所,培养一批新的非遗传承人。二是争取县政府支持,将非遗保护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学校教育传承、民间传承,通过为非遗传习所、传承人设立保护资金,鼓励他们带徒学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三是进一步抓好非遗产业化工作。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搜集、挖掘,重点对xx刺绣加强内涵挖掘,搞好非遗品研发、展示、销售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助推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四是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民间艺术比赛、农民文艺汇演、民间工艺品大赛等活动,为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展示舞台。

4.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对非遗及其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编撰出版《xx县非遗保护图典》,进一步普及保护知识,营造人人参与保护保护的良好氛围;丰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内容,大力开展非遗进村镇、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活动,综合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多途径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干部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提升群众对非遗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各位委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辈通过日常生活的运用而留存到现代的文化财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以往的工作中我们也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希望大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继续关心我县的文化事业发展。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非遗工作,形成合力,努力使我县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重闪光芒。

xxx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汇报

xxx是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的结合部,特殊的自然环境及特殊的文化背景,蕴藏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形成了民间艺术、民间工艺、民间文学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保护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有着重要意义,也是文化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强非遗保护普及宣传,

与时俱进创新工作,不遗余力争取支持,抓实抓细项目申报,全民的“非遗”保护意识、群众“非遗”认知度不断增强,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重普查、深挖掘,夯实非遗保护基础工作。

高度重视非遗的普查、整理工作,每隔两年开展一次非遗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坚持深入镇村一线、深入庄户人家、走近田间地头,与各类乡村文化能人,了解掌握了大量真实的原始材料,并在后期逐一进行项目归类、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进一步充实了我县民间艺术信息库,为建立县级保护名录,开展保护传承工作夯实了基础。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非遗普查6次,收集各类信息3510条、线索1276条、拍摄照片3万余张、录制音像资料358盒,整理有价值的项目30个、撰写各种文字资料120多万字,调查项目336个。

(二)抓认定,广申报,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

高度重视非遗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年坚持对全县非遗项目进行再挖掘、再整理,精心挑选重点项目逐级申报,健全保护名录体系,提升保护水平。

(三)强中心,建基地,完善非遗保护阵地设施。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2015年投资600余万元完成了文化馆维修改造工程,建成120平方米的“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坊”,下设五谷坊、刺绣坊、四宝坊、剪纸坊、游艺坊、鼓艺坊六坊,为传承人进行技艺展示、产品销售提供了平台。

(四)建站所,广传承,普及非遗保护项目。

积极争取省市非遗保护资金30余万元,依托各传习所、传承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承活动,先后在高级中学、第一幼儿园设立了洛河战鼓和羊皮扇鼓传习所,累计培训羊皮扇鼓、洛河战鼓爱好着2000余名。同时定期开展传习活动,实现了传统游艺进校园、xx剪纸进课堂等重点项目普及。定期在全县举办剪纸、刺绣、农民画等非遗项目培训班,2017年以来相继组织开展了“xx说书、陕北民歌、刺绣、剪纸进校园和“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乡镇进社区科普巡回展览”等活动20余场,用百姓喜闻乐见的陕北民歌、说书、小品、非遗风情歌舞《踩场歌》《祈雨》等表演形式进行宣传;每年在“自然与文化遗产日”定期举办规模宏大的非遗宣传活动,广泛进行非遗成果展示。同时,组织“非遗”传承人到厦门、成都、深圳等地进行展演和展示活动,多次组团参加陕西省旅博会、文博会、丝博会等展览活动,让xx与外界文化进行交流与融合,使xx传统文化在与外界文化的交流中,得以升华。

(五)创品牌,助扶贫,打造特色保护项目

“xx剪纸、刺绣、xx传统游艺”,是我县招牌式的文化品牌,自从被列入为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后,我们加大了对这些招牌项目传承保护工作的力度,先后打造出了剪纸6个系列产品、刺绣5个系列产品和xx传统游艺4个系列产品,使保护工作由产品陈列展示向市场销售方向跨越式迈进,“xx刺绣”已被列入首批省级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积极全面开展振兴项目。大力开展xx非遗助力扶贫工作,成立了xx县德艺馨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有限公司,建成了总面积达120平方米陈列、销售基地,按照“公司+基地+传承人+贫困户”的模式,推动非遗传承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依据效益优先原则,在项目优势镇办、中心社区,利用建成的传习所、个人工作室,在技艺上指导贫困户,实现临近收购,方便贫困户参与。邀请相关专家,举办xx刺绣、剪纸、农民画培训班,为产业、产品振兴献计献策,力争拓宽这三个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结合自身工作特色和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在非遗助力扶贫工作上,走出了一条致富的新路子,目前全县7镇1办5个中心社区65家贫困户被纳入实施范畴,13名残疾人在家进行定制的刺绣品绣制,年人均收入达5400元。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专业人员。非遗工作没编制、缺人才,特别是乡镇文化站被合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了代管,没法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二是经费保障不力。县财政没有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县级非遗传承人缺乏保护经费,非遗普查、项目申报等工作经费短缺。三是项目传承后继乏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必须由人来传承、去延续。目前项目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传承仍然处在口传心授、自觉自愿的状态。有的民间传统技艺因制作周期长、费工费力、资金缺乏、学习环境差、市场不景气、再加上陈旧的思想观念影响等因素致使传承人匮乏,尤其是年轻一代,学习民间技艺的更是寥寥无几,很多老艺人子女都不愿意继承祖业。项目传承形势严峻,难以为继。四是非遗开发利用力度不大,目前,除剪纸、刺绣、民歌、说书、传统游艺、传统饮食有可能成为当地一项旅游产业外,绝大部分“非遗”保护项目在产业化开发利用上难以做大做强。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切实加强非遗的认定、记录、建档、研究等基础工作,完善非遗保护体制机制,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弘扬当代价值,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1.科学记录,全面普查。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小组,科学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坚持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原则,完善普查体系建设,科学制定普查程序,重点针对非遗缺项漏项进行普查,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组、不漏种类,不漏项目。树立“抢救优先”的意识,对高龄和病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优先安排调查采访和抢救搜集,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好的成效。

2.确定项目,重点申报。积极开展非遗各门类的非遗振兴工作,助推乡村文化振兴、文明提升。一是申报xx说书、xx剪纸、xx传统农事三个项目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进一步完善在全县具有广泛影响、深厚文化底蕴和牢固群众基础的xx说书、xx剪纸等项目图文视频资料收集,完善传承保护体系,申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针对当前越来越多的年轻群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等现象,加强xx传统农事非遗保护项目挖掘,积极开展传统农事保护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传统农事,了解先人智慧,申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同时将xx农民画、xx大秧歌、xx民俗礼仪等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的项目申请纳入市级非遗保护项目。

3.争取支持,做好传承。一是充分利用部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抓好现有传习所监管,每年培养发展1-2个非遗传习所,培养一批新的非遗传承人。二是争取县政府支持,将非遗保护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学校教育传承、民间传承,通过为非遗传习所、传承人设立保护资金,鼓励他们带徒学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三是进一步抓好非遗产业化工作。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搜集、挖掘,重点对xx刺绣加强内涵挖掘,搞好非遗品研发、展示、销售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助推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四是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民间艺术比赛、农民文艺汇演、民间工艺品大赛等活动,为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展示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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