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是金融体系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般认为,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对于资本市场具有强大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增加投资,为资本市场提供资金来源;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推动金融深化;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促进衍生工具发展;有助于加强金融立法和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证券市场,促进市场交易的现代化;改善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金融最根本的功能是引导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根据资金流动是直接借助一次合约(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见面)还是两次合约(经过金融中介)在金融体制中的比重,可以划分为两种不同的融资模式,即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再根据这两种融资模式在金融体制中的地位,区分所谓的银行主导型体制与市场主导型体制。
目前我国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2002年,我国个人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500亿元,约占当年新增居民储蓄存款的18%,保险对储蓄已形成一定的分流作用。但从储蓄分流所形成的保险资金向投资转化的情况看,18%投资于国债,5.4%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而52%又投资于银行存款。保险业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一半以上资金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2002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8.7万亿元,居民储蓄率高达39%。通过保险公司吸收居民储蓄的长期资金可以集中使用、专家管理、组合投资,按照资金匹配的原则配置到资本市场,取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因此,遵循金融体系之间的内在规律,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是一种双赢的选择,是保障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
其实,我国立法部门对保险资金入市限制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股市的非理性以及可能引发的风险。但我国股市的非理性就在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过于分散,机构投资者偏少,大量短期资金和小额资本充斥,如果有保险资金的参与将会改善股市结构,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所具备的长期性、稳定性更有助于消除股市的过度投机和波动性,而股市的高收益反过来又会改善保险资金的运用效果,因此,保险资金入市有助于实现股市与保险业的双赢。显然,保险资金可以加速资本市场的成熟,反过来,资本市场又反哺保险市场,使保险资金运用降低风险,收益更大。
发展经济学认为,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经济起飞,资本形成是其约束条件和决定性因素。尽管我国目前的储蓄率在世界各国中名列前茅,但是由于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不畅,机制不顺,严重影响了我国的资本形成和资本积累。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是集中资本、积累资本的主要场所,直接融资是工商企业组织资本的基本形式,而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又是资本市场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买家还是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因此,发挥保险在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作用,有利于促进长期投资。通过不断增加满足长期金融资产的要求,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保险公司的融资服务不同于银行,单是充当了借款人(政府和企业)和投资人(有闲散资金的储蓄者)的中介。保险公司能够动员长期资本,使储蓄机构化。小额储蓄者如果只是把钱放在家里,就无法支持政府和商业部门大融资需要,从而也就无法支持经济的发展。如果把钱存入定期存款帐户,这样也只是为银行贷款提供一种定期的支持。相反,如果小额储蓄者将资金投资于保险,保险资金就能够通过购买债券和股票投资于资本市场来满足实际部门的长期资金需要,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
二、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的国际经验实证
本质上讲,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与证券市场的融资需求互动互补。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国家,保险业积聚和融资的能力仅次于银行业。保险资金很大一部分通过各种形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成为证券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英国对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限制比较宽松,保险公司股票投资所占的比重较大。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这一比重达到了25%以上。到了90年代,英国投资于国内公司普通股的保险资金占保险总资金的43%以上,投资于国外公司普通股的比重在10%以上。同时,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中所占的市值也越来越大。至2001年末,英国保险公司投资证券3000亿英磅,所持有的证券市值占伦敦证券市场的20%左右,其作用举足轻重。
美国的保险资金一般投向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等领域。1970年,美国保险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总值占股票市场总市值的比例为12.4%,而1995年上升到28.2%,1998年达到了29.6%。2001年财产和灾害险公司持有证券上升到了34%,生命和健康险公司持有证券上升到了20%多。与英国不同的是,美国对于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市场的限制较多。比如纽约的保险立法不仅规定投资方式,而且严格限制投资比率。
日本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在证券市场,占其投资结构的50%以上。最初,日本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为贷款,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证券市场收益率逐年提高,保险公司贷款的比率逐渐下降,其证券投资的比率相应提高,到1996年,比率达到了50.7%;现在,日本保险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至2003年6月,投资证券资产占59.8%,其中投资外国证券达14.1%,股票投资一般占股票市场总市值的15%左右。
韩国是新兴市场国家,尽管对现金、储蓄和证券的限额已经取消,目前韩国政府通过对大多数资产设定限额,实施积极管理体制,保险公司证券投资的比重也在逐步加大。2000年,保险公司的股票和证券资产价值为40.5万亿韩元,占主要机构投资者股票和证券资产总价值的16.1%。2002年底,韩国保险公司的资产组合中,债券占投资资产总额的37.1%,而股票占投资资产总额的5.4%。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相互作用和互动发展,可以产生巨大的潜在利益。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对于商业银行融资占绝对优势,可以作为巨大的力量,在金融体制中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可以激励金融创新,促进资本市场现代化,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强公司治理。
三、保险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的不同模式的比较研究
从国际上看,保险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通过下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是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投资部门进行管理运作;三是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一般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2003年,中国人保成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预示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体的专业化组织模式已经浮出水面。
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即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运作。子公司除了重点管理母公司的资产外,还经营管理第三方资产。在跻身2002年全球500强企业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80%采取资产管理公司模式的做法运作保险资金,其余公司仍然采用投资部模式或委托投资模式。即便是这80%的大公司也并非只采取资产管理公司一种模式,它们同时还在公司内部设立证券部、国债部、不动产管理部等投资部门管理保险资金。
投资部运作模式,即内设投资机构。按此种模式进行运作,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例如有着135年历史的美国大都会人寿在总部就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部,管理着1500亿美元的资产,同时对海外公司投资业务进行监管,还直接参与保险产品的开发。
委托投资运作模式透明度较高,不但可以减少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部模式较高的成本支出,受托人则可以集聚众多资金来源形成较大的规模效益。实行委托管理较多的一般是再保险公司、产险公司和一些小型寿险公司。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也将个别投资品种(如投资连结险)交由基金公司运作。提供委托管理的机构主要是一些独立的基金公司和部分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以美国市场为例,从保险公司数量上看,上个世纪80年代未有一半的保险公司采取委托投资方式(美国称第三方资产管理),而现在已达到3/4;从资金量上看,美国保险公司外包出去的资产从1990年的1400亿美元增加到目前的近3000亿美元,保险资产外包率从8%提高到11%。
四、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的路径选择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截止2003年3月末,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6292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占50.39%,国债投资占18.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占5.12%,金融债券投资占9.12%,企业债投资占3.44%,其他投资占13.83%。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政策环境、保险业资金运用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益,是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鉴于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基本处于分离状态,保险业的发展较为封闭,为有效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作用,在未来必须研究以下几种渠道,以解决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问题。
(一)增加投资债券范围
中国保监会在2003年6月公布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进行企业债券投资的限制放宽,长期以来制约保险业资金运用的投资企业债券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状况将得到改善。保险公司购买企业债券的范围增加,不再限于《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评级达AA+以上的铁路、三峡、电力等中央企业债券,而是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并且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上月末总资产的20%。
有关专家认为,对信用评级做出较高要求,符合保险资金安全稳健、保值增值的投资风格,而放宽投资企业债券范围,则符合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
从1999年10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保险公司一直是基金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和中坚力量。目前,保险公司约持有封闭式基金总额的1/3,开放式基金总额的1/10,而且比例还在不断上升。保险业在基金业发展中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但由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规模比较小,可投资的品种相对较少,金融创新的步伐也比较慢,证券投资基金难以进行差别化投资,其专家理财的优势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这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保险资金入市的积极性。因此,资本市场和基金业都应该加快创新步伐,为保险资金提供更多的投资品种。
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修改稿),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保险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等条款做出较大调整和修改,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第79条在保险资金运用范围里,明确增加了“买卖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条款。
此外,《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制定,对于未来基金业发展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应在新的法律中解决好一些根本问题。
(三)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业的迅速壮大和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更加专业化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和成功运作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新举措、新思路,其积极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有利于更加有效地适应保险资金高度集中、统一管理、专业化运作的要求;有利于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承保业务发展和投资运作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保单持有人的权益。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是:“受托和委托管理运用人民币、外币保险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与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经国务院和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虽然没有明确被定性为“保险”类企业,但归中国保监会监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各项资金运用业务应严格遵守《保险法》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尽管从目前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资金运用上没有太大的突破,但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至少奠定了一个基本的实体基础。从长远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注定是一种过渡性规则。
(四)直接上市进入资本市场
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金融服务评级董事黄如白认为,中国内地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内地主要保险公司的偿付储备比较弱。以2002年的承保额计算,寿险与非寿险公司须分别增资150亿到200亿元及70亿至100亿元,才能达到投资级别(BBB)级的资本充足水平,若承保额进一步增长,差额将进一步扩大。所以,上市集资是填补偿付储备最可行的渠道。
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保在香港挂牌交易,募集资金54亿元,其中90.9%将用于充实资本金。中国人寿于12月初在香港及纽约上市,筹资额35亿美元。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通过上市等方式补充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中国保险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造后,整体进入资本市场也必将给资本市场带来一股新的力量。
(五)保险证券化创新
保险证券化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创立和发行金融证券,将承保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过程。是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出现的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是保险公司为提高承保能力、分散风险而在资本市场上推出的一种创新工具,对保险业、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据有关资料显示,英美两国财产保险业的资产证券化率高达90%,寿险业达80%以上。一般而言,保险证券化的过程包括两个环节,第一,将承保现金流转化为可买卖的金融证券;第二,通过证券交易,将承保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通过证券化形式,将承保风险利用资本市场机能加以分散,或转嫁至市场中较有能力(或资力)承担风险之人,而不致集中于单一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或资本市场投资人。这是金融市场的结构性融合。
从国际市场情况看,财产保险巨灾风险的证券化形式主要有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等。在人寿保险业,根据寿险和年金产品的特点,证券化主要有两种潜在的途径,即可以基于一个国家范围内的死亡率指数设计一种长期债券和基于特定的被保险群体设计一种债券。
入世后,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为了应对国际竞争,加强银行、保险、证券业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保险证券化的方式,不仅可以解决保险公司巨灾风险再保险能力不足、风险过大及流动性不足等问题,而且可以为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工具,降低非系统性风险,活跃证券市场,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五、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需注意的问题
保险资金的证券化是以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的。我国资本市场处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各项制度不健全,贯彻落实不坚决,投机行为层出不穷,人为风险因素太多,保证投资不出现重大失误的外部环境没有建立起来。这是影响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决定性因素。为此,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特别是进入资本市场,注意以下几方面极为重要。
(一)重视资本市场的风险,加强风险管理
根据统计,国际资本市场2001年资金运用收益率为4.3%,而2002年则下降到3.14%。保险公司进行资金投资不能忽略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近几年资本市场整体表现不佳导致欧、美、日的保险公司同样在资本市场上损失惨重,如慕尼黑再保险2003年首季投资损失了23亿欧元。
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保险公司大量直接投资和参股日本企业,被投资企业又大量购买保险公司的保单,两者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关系。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中央银行为刺激经济恢复,长期实施超低利率政策,央行贴现率近年一直维持在历史最低位,使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受到严重影响。此外,日本股市一再刷新20年来最低记录,投资股市的保险基金连连亏损。2002财政年度,日本10大寿险公司持有的股票出现了3800亿日元亏损。
面对资本市场的投资风险,保险监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对保险资金实行比例管理的原则及具体办法,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加强资产与负债匹配监管,及时评价资金运用风险,动态监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严格控制风险。按照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投资操作、风险评估与内控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全球保险业的共同问题,正如英国《金融时报》的资深评论员巴利·瑞立所说,“金融机构正面临着一场清偿能力危机。……监管者在不断放松对保险公司的清偿力要求,以牺牲其客户利益的代价来保住这些保险公司。”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英国卡多根金融公司的马克,圣泽尔认为主要有:过多地将资金投资于股票,股市的下跌使这种缺乏风险控制的投资暴露无遗。……由于他们没有在形势好的时候增加储备,激烈的市场竞争也使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保单回报而不惜牺牲储备。同样,标准普尔最近的研究表明,美国产险正面临着偿付危机。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保险监管主要停留在市场行为监管的层次,对偿付能力的监管重视不够。今后应该在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的同时,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这说明我国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将对加强保险公司监督管理,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稳健经营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认真面对混业经营趋势
为全面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号)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大力发展广东资本市场,实现建设金融强省目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功能,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资本市场的目标和方针
发展资本市场的目标是: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培育新的上市公司,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切实优化上市公司发展环境,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大,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综合竞争力强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多层次的规范的股票市场,积极培育债券、基金、期货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争取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资本市场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发展资本市场的基本方针是:政府引导、统筹规划、积极推动、规范发展、强化信用、优化环境,推动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健全机制,规范运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完善市场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协调发展。
二、发展资本市场的主要措施
(一)支持优质企业改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的协调力度,支持企业尽快申报上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优势的各类优质企业包括优秀中外合资企业改制上市的协调、支持力度。对尚未改制上市的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和省工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流通龙头企业、优秀民营企业以及地方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应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导企业改制规范运行,鼓励支持其上市;对企业改制上市相关审批事项要特事特办,提供一条龙服务;处理涉及拟上市公司有关问题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支持企业尽快申报上市。
加大对改制上市企业的政策扶持,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拟上市企业原始积累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有利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省发展改革、科技、经贸、财税等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申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税务、国土、房产等部门要按规定减免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已完成辅导的拟上市企业申办房产等有关证照可以先行办理,应缴土地出让金经同级政府批准可分批一年内缴清。
(二)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培育一批龙头支柱企业。
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创新资本运作模式,迅速发展壮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优先享受技改贷款贴息。要推动由集团企业部分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采取吸收合并、定向增发等方式实施集团资源战略性整合,实现集团整体上市;支持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融资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同行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或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强强联合,不断拓展规模经济优势;支持发展势头良好、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实现低成本扩张。
培育龙头支柱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从我省上市公司中选择一批有较强辐射力和带动力的企业作为龙头,在挖潜改造资金安排、项目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支持他们进行主导产业资源整合,集中优质资源,充分发挥“榕树效应”,拉动我省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石油化工、机械装备、电力交通、生化制药、新材料、食品、造纸、文化等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我省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群。
鼓励上市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产业,对投资国家、省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出口退税等支持。上市公司收购和兼并国有企业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有企业改革的优惠政策。
(三)推进上市公司实质性重组,实现可持续发展。
制定重组战略规划,分类推进重组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上市公司重组战略规划,推进上市公司分类重组工作。有关市、县政府要指定负责部门切实做好风险隐患大和绩差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及早化解风险隐患,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和再融资能力。
从实际出发制定上市公司重组方案,一司一案。对产品有市场、经营前景乐观、但受历史包袱困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采取剥离不良资产、债务重组或减免、债转股、资产置换等方式;对主业不突出的上市公司,要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重塑主业;对主业经营困难、自身难以改善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结合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剥离原有主业和不良资产,注入地方相关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优质资产,实现彻底转型;对主业瘫痪、资不抵债、退市风险突出的“ST”公司,争取通过与有实力的新公司进行股权置换等创新模式废旧立新,化解风险。
切实做好引导服务工作,为重组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有关市、县政府要积极为上市公司与重组方做好牵线搭桥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民营、外资和国有企业参与上市公司重组。参与上市公司重组的企业,经批准可适当减免重组相关费用。要积极支持重组后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申报再融资。
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上市公司重组工作顺利进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改制上市前发生的潜亏挂帐、资产评估不实、政策性兼并困难企业形成的不良资产以及上市后因非经营性因素造成的呆坏帐,按责任主体分别负责的原则,按程序报批后核销;控股股东无力解决的,有关市、县政府应协调有效资源进行置换,或以股权转让收入作出补偿。剥离的劣势企业,通过关闭、破产、注销等形式退出市场。分流的员工补偿和公司改制前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管理费,由控股股东与重组方协商按政策规定妥善解决。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支持,进行上市公司以股抵债、定向回购股份试点,以市场化方式妥善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推进上市公司经营机制改革创新,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改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用人机制,依法保障其独立的用人权。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市场,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自主择优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加快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市场化、社会化和职业化进程。
完善上市公司分配机制,全面建立董事、监事、经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有效挂钩的年薪制。积极推行以鼓励长远经营为目标的“经营者有其股”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将薪酬中与业绩挂钩部分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认购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业绩保持持续增长的,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从增加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以认购本公司股票形式奖励给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对经营管理层和技术骨干进行认股期权计划试点。鼓励和支持业绩良好的竞争性行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和员工持股计划,股权转让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五)增强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综合实力,提高执业水平。
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鼓励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本地开展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购并重组、管理层收购、项目融资、资产管理、企业或政府财务顾问等业务。积极支持省内基金公司开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业务,争取在我省进行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的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试点。有条件的市可设立证券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设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发展。支持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融通资金,积极争取省内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开展融资试点。要协调有实力的省内外上市公司、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参股控股证券公司或参与设立基金公司,增强证券经营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财政、税务部门要支持证券期货类公司、基金公司实行《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稳健的财务政策,有关呆帐损失经批准可在税前核销,按规定申报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工效挂钩原则确定员工工资待遇,证券公司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可缩短为2年。
(六)完善公司制衡机制,依法加强外部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作。
深化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进民营或外资战略投资者进行二次改制,优化股权结构,区别不同企业,适当降低我省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鼓励和推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建立混合所有制结构,完善股东外部制衡机制。要明确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控股股东要严格执行与上市公司“五分开”规定,不得随意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要认真做好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关联担保问题的清理工作,违规侵占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诚信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责任。证券监管机构要加强法制和诚信教育,督促市场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加大对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公布、处罚机制。
(七)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
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要大力支持广州、深圳发展金融证券市场,把两地建成带动全省、幅射华南、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广州、深圳在功能定位上各有侧重,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两地要大力发展票据、外汇、保险、基金市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华南地区有形产权及衍生品、无形产权、技术和股权交易的中心。广州、深圳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吸引金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入驻发展,增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大力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在省内建立期货指定交割仓库,鼓励企业积极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积极培育和发展债券市场。要大力推动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国家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要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研究和开发新的债券品种,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在*三角洲进行市政建设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试点,为加快*三角洲地区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把握实施CEPA机遇,加强与香港资本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我省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广州、深圳设立办事处提供便利。支持省内有实力的企业在香港上市融资。抓住实施QFII机遇,积极引进港澳资金投资我省资本市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我省证券经营机构中率先开展QDII试点。
(八)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建立资本市场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安全预警体系,把风险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力度打击各种危害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各种投资纠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地方政府、金融证券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风险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防范化解“ST”公司的退市风险。对退市风险突出的“ST”公司,有关市、县政府要尽快制订重组计划,协调各种资源化解风险。对重组无效、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各级政府要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退市预案,协调、公安、司法、财政、宣传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股民、债民进行疏导,督促公司按规定将挂牌流通股票转入券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确保退市工作平稳顺利。
妥善处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风险。对风险突出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积极推动其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妥善解决大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和挪用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问题;重组相关费用,经地方政府批准可予以适当减免。对有重大经营风险必须退出市场的省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千方百计确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兑付。证券监管机构和金融服务、公安、司法、人民银行、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做好风险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九)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一.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意义
1.完善的金融市场要求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在市场条件下,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质量高度依赖于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存在发育完善的金融市场可提高资金融通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使资金流向高效率的经济部门,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经济的高效快速发展。金融市场的发育是否完善,不仅依赖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各自的发展状况,而且依赖于二者的关系是否协调。金融市场是一个整体,作为其组成部分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又具有各自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工具,发挥着不同的职能作用。
货币市场一般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下的短期资金融通和借贷的市场。其职能在于提供短期流动性和调剂寸头盈余。存在发达的货币市场有利于市场参与者解决经济活动中收支脱节的矛盾:借款人在货币市场上可获取资金,满足季节性和短期性资金需求;放款人则可利用货币市场进行资产的流动性管理,平衡放款的收回额和新增额,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货币市场还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的重要场所,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效果,都会立即在货币市场上得到反映。货币市场在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发挥利用货币政策手段调控经济运行上,具有重要作用。在发育完善的金融市场中,货币市场状况的变化还有利于借款人和放款人根据自己对长期利率的预测,来决定参与资本市场的时间。
资本市场一般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人们利用资本市场主要是为获取扩大生产经营所需的长期发展资金。此外,资本市场还具有调动储蓄资金,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建立富于竞争性和清偿性的金融体系和制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完善的金融市场中,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缺一不可。二者都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部分发育不完善、运作不规范,市场参与者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流动性都难以解决,因而直接影响经济运行。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两个市场的完善,互以对方的完善为前提,它们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一方面,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的基础,资本市场的运作离不开货币市场提供的服务和短期资金的调剂。一般来说,资金进出资本市场需要通过货币市场才能实现。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发育是否完善也直接影响货币市场的发展。没有健全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上剩余的的短期资金就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流人资本市场,转化为长期资金。由于资金的逐利性,这部分资金就会在缺乏规范管理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的渠道流向发育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回报率高的投资领域,这极易诱发较大的金风险性事件,造成金融市场振荡,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也将阻碍货币市场的稳定发展。
在目前的条件下,协调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就是在推进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注意相互间的协调配合,以促进金融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
2.协调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货币政策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我国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方式正在进行重大变革。变革的重要是由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十分迅速,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创造的信用量不断扩大。为此,直接控制形式的货币政策实施方式,已不能有效地调节整个的信用规模和利率水平,失去了对经济和金融的有效调控作用。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客观形势要求,中央银行为保证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必须将直接控制方式的货币政策工具操作转向间接调控方式的货币政策工具操作。
间接调控方式的货币政策工具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的。它通过市场影响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行为,使社会资源的配置状况和信用总量发生变化,实现用货币政策手段调控宏观经济与金融运行的目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利用间接调控方式实施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互协调的完善的金融市场。一方面,由于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能够灵敏地反映市场信号,中央银行根据其反映的经济和金融运行状况,并结合其它宏观经济指标,才能制定出特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实施方案。同时,中央银行还要在货币市场上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操作。
另一方面,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只有通过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才能传导到实物经济部门,发挥调控经济和金融运行的作用。如中央银行通过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吞吐国债,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储备的松紧,进而导致货币市场利率的变化,上述变化从成本和流动性两方面影响商业银行的放款行为,导致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化。
同时,货币市场利率的变化还促使投资者通过证券二级市场,进人或退出资本市场,导致资本市场上资金量变化。资本市场上供求关系变化促使证券价格变化,即资本市场收益率变化,也将进一步导致证券发行利率变化。最后,银行贷款利率和证券发行利率变化直接影响市场参与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行为,使社会货币供应量发生变化,并最终导致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变化。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两个重要环节,存在发育完善和协调发展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才能保证货币政策操作的效果。中央银行要有效地在货币市场上进行货币政策操作。首先只有货币市场发育规范,并且有一定的深度,才能保证中央银行干预市场的行为不造成巨大的振荡,商业银行才能根据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市场操作导向调整其经营行为和资产结构,将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通过市场传导出去。其次,只有货币市场发育规范,并且有一定的深度,才能保证中央银行市场的行为不造成巨大的振荡,商业银行才能根据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市场操作导向调整其经营行为和资产结构,将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通过市场传导出去。其次,只有存在规范发展的资本市场,才能将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市场传导的政策意图传导到社会上去,影响社会各方面的储蓄和投资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最后,要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发挥作用,还要求理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关系,只有两个市场之间存在正常的、规范的资金流通渠道,才能保证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顺利进行。
3.协调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抑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改革17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靠投资的高速增长支撑的,而投资的高增长,则主要是依靠银行的各项新增贷款的高增加来维持的。目前,尽管我国已在大多数生产要素的流通和分配领域基本实现了市场调节,但在作为一种重要生产要素的资金的流通和分配领域,计划手段还发挥主要作用。
由于近年来对作为直接融资的证券融资限制较严,有价证券余额增长缓慢,使绝大部分社会闲散资金只能存在银行,并通过计划手段来运用,造成间接融资在我国融资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在间接融资中,信贷规模和信货指标在控制银行贷款的总量和投向方面仍然发挥重要作用。这就阻碍了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使企业难以在银行之外寻求短期流动资金和长期发展资金,造成国有银行不仅要保证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供应,而且要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主要资金来源。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低利率政策和投资政策极大地刺激了企业的资金需求,使企业不管效益好坏、代价多高都敢要贷款。这种状况,导致了信贷规模失控,制约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造成了大量银行不良资产,是诱发通货膨胀、形成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原因。
控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必须尽快改变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严重失衡的局面。协调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引导资金流向和优化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转变单纯依托货币供应量的扩张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局面。
4.协调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完善我国信用体系。目前,虽然我国已建立了以银行信用为主,多种信用并存的信用体系,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滞后却严重制约着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信用之外信用发展程度很低,商业信用发展缓慢,有价证券发行余额在信用总量中的比重还非常低,我国贷款以外的信用总额与货币量Ml的比率1995年仅为21%,与货币量加准货币的比率为12.5%,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
商业信用是银行信用的基础。商业信用基础薄弱,致使经济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契约化,信用不能票据化,担保、抵押、押汇、信用证、承兑、贴现等业务不能广泛推开,从而降低了货币流通速度,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沉淀,直接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信用体系不健全,阻碍了票据市场的发展。企业难以运用规范化的信用凭证进行直接融资。目前企业间惯用的口头承诺和挂账信用,没有保障,直接造成企业间三角债的形成。票据市场发展滞后,企业难以运用票据贴现来解决其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出现的供求梗阻问题,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难以纳入银行信用的轨道,银行对企业的资金运用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协调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利于拓宽证券等信用渠道,培育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强化信用观念,开发运用多种信用工具,提高金融深化程度,加大社会资金来源中的非货币性比重,是健全我国情用体系的重要途径。
5.协调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利率市场化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目标要求的改革方向。协调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利于培育市场化的利率生成机制和合理的利率结构。利率和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并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
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国债,直接引起银行准备金数量和基础货币的松紧变化,进而引起同业拆借利率的变化。由于短期国债收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替代品的比较,因此国债利率和其他货币市场利率也随之变化。货币市场利率的升降引起经济发展的冷热变化。市场参与者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对包括政府债券在内的证券替代品的比较,以及对通货膨胀和货币政策的预期,来调整自身的投资行为。投资行为的变化影响长期证券的收益率和资本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进而影响长期利率的生成。根据资金使用期限的差异,在市场因素的作用下就会形成一个合理的利率结构。
总之,存在协调发展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中央银行的行为才能通过影响货币市场利率和证券收益率,导致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规范流动,并通过影响长期利率和资本市场影响人们的投资行为。在市场经济国家,股价指数作为一个重要的国民经济先行指标,其变化深受货币政策操作的影响,原因就在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紧密的联动关系。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互分割,关系难以协调,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行为就不能通过利率的变化导致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的规范流动,也不能形成合理的利率结构。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就难以推进。
二.协调货币市场和
资本市场是现实的客观要求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阶段性发展是我国体制改革和体制改革阶段性推进的体现。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1978年到1985年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萌发阶段。1978年以前,我国的金融体系是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当时的人民银行几乎垄断了所有信用活动,不存在银行之外的信用,也不可能存在金融市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着手对高度集中的信贷体制和资金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向各专业银行提出了提取法定准备金的要求。人民银行从1985年起实行了“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不再对国有大银行实行层层下批指标,而改用上贷下存的办法;各国有大银行资金不足可以相互拆借。此办法的实施促进了资金的横向流动,为此后同业拆借市场的迅速成长奠定了基础。
我国的票据市场起始于1982年人民银行倡导推广汇票、本票、支票和信用证,此后以银行承兑贴现为主的票据贴现业务发展很快。1985年人民银行在全国开始试办票据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但由于票据行为不规范,试点中出现了不少,严重了票据市场的发展。此后我国货币市场中还相继出现了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市场和短期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在试点、探索中萌芽、发展,到80年代中期已初具稚形。但由于货币市场内部各于市场功能不健全,市场业务量狭小,严重制约了货币市场作用的发挥。
我国资本市场起始于1981年恢复发行国库券(5年期)。1983年后一些企业也开始自发地试行股份制,并发行股票。当时发行股票的企业未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目的主要是集资,多数股票既保息又分红,且有偿还期。尽管当时的这种活动很不规范,但对萌发中国的股票市场创造了条件。
在这一阶段,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自身发育都很不完善,运作不规范,市场功能不健全,两个市场的关系协调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2.1986年到1991年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试点的起步调整阶段。在这个期间,资本市场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86年国家对已发行的国债在61个城市开始进行流通转让试点。同年沈阳建立了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开始办理国债买卖业务。新中国的第一笔股票交易1986年9月26日在上海进行。1986年开始把股票发行活动纳人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范围。1986年10月深圳市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暂行规定》,正式开始了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探索,全国股份制企业也不断增加。1991年底,全国股份制企业已发展到3220家,发行股票总额达75亿元,向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89家。1990年底,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至l991年底两地共有lI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全年交易量明亿元,年底总市值109.6亿元。这一时期的股票发行活动逐渐走向规范化,股票自身已基本符合其本质特征。股票发行方式开始向国际惯例靠拢,股票交易市场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部分法规的出台,中国股票市场已初步形成独具特色的运作机制。
1986年1月国家体改委和人民银行决定正式开放同业拆借市场后,拆借市场交易量迅速扩大。1986年仅为300亿元左右,1987年猛增到2300多亿元,1988年上升到2621亿元。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市场管理措施,市场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混乱现象。市场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市机构混乱,拆借期限过长,利率过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干扰了市场的规范运作,也助长了1988年的经济过热和金融秩序的混乱。
这一时期票据市场的运作由于没有权威性的约束,加上企业信用意识淡薄,引发了不少票据纠纷和严重的资金拖欠问题。使票据的信誉受到了严重的损害,造成市场交易量萎缩。1988年我国基本停止了银行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
在整个试点的起步调整阶段,从整体上说,其运作还不很规范,在市场的发展和功能的完善上,两个市场都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但都仅注重于市场内部的协调和完善,两个市场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协调现象。
3.1992年到1995年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试点的快速发展和规范阶段。1992年后我国又进入了一个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货币市场上同业市场交易量迅猛增长的同时,违章拆借现象也十分严重。一些机构在资金拆借活动中乱抬利率,擅自延长资金拆借期限,甚至一些金融机构还通过资金拆借活动,把信贷资金投放到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造成了经济过热,助长了经济的泡沫化,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了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政策,对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期限、资金用途、中介机构及运作规则进行规范,使同业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导致货币市场混乱的深层次问题。l995年前后货币市场上又出现了严重的证券回购违规现象:证券回购交易行为不规范,交易期限长期化,资金流向不合理,存在严重的买空卖空和假回购现象;市场参与主体混乱,一些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金融矾构的名义进行交易;市场秩序混乱,证券回购市场利率过商,投机风气浓厚,回购中的纠纷和资金诈骗案件不断发生。
1995年8月底,证券回购场内交易量为600亿元,其中80%的交易没有实券,年息在24%到28吸之间,所套取的大部分资金用于炒房地产、炒股票、炒期货,一些犯罪团伙还利用假回购骗取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对我国金融秩序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
l992年后,我国资本市场也有较快的发展。随蔷股份制企业试点向全国扩展,股票发行量迅速增加,股票一级市场快速扩容,二级市场急剧膨胀。截止1991年底,深圳、上海、北京三大股市(A股、B股、法人股)上市已达235只,比l991年增长16.79倍。上市总股本达3409955亿元,比1991年增长12.25倍。深圳、上海两地股票总市值达3918亿元,比1991年增长32.13倍;年成交量达3534调亿元,比l991年增长85.28倍。成为世界股市史上成长最侠的新兴资本市场。在此期间深圳、上海股市实现了从柜台交易到场内交易、从手工交易到电脑交易、从实物证券到记帐证券、从区域市场到全国市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转变,提商了市场运作效串。资本市场在短期内迅速扩张的同时,也暴露出自身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资本市场缺乏正当的融资渠道,参与资本市场的机构投机色彩太浓,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难以大量投人,市场缺乏长期投资者,存在较高的市场风险等。
支撑资本市场繁荣的资金主要来自货币市场、信贷市场及预算外资金,市场繁荣的基础相当脆弱。由于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间缺乏规范的资金融通渠道和必要的市场管理措施,导致大量资金在两个市场间盲目流动。一些金融机构受高回报率的诱惑,把资金从货币市场拆借到资本市场进行盲目投资。
多次发生利用同业拆借名义把大量银行资金拆到正规金融体系之外,使资金从货币市场流到资本市场,其深层原因在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不协调。从货币市场的角度来看,以银行信贷资金为主渠道的企业短期流动资金相对来说较为充足。但在资本市场上资金来源则较为紧张。随着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行政拨款和国有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等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迅速萎缩。而资本市场的市场基础蹲弱,规模狭小,并且受到严格控制,难以满足企业的投资需求。这种状况是造成我国经济运行中短期资金长期化现象的客观原因。
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使货币市场不得不承担部分资本市场的功能,其结果扰乱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间正常的资金流动,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了资金运行风险。1993年下半年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宏观调控,治理金融秩序的政策措施,资本市场进入了一个以规范调整为主调,在规范中求发展的时期。通过制定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使资本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市场运作逐渐纳入了“统一、有序、理性、流动”的轨道。这时期证券市场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功能日趋完善。截止1995年底,全国上市公司总数已达323家,总股本765亿元,股票市价总值调3474亿元。有20家企业到境外上市,加上国内B股,累计筹集外资61.3亿美元。全国还设立了73个投资基金,有31个基金在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和一些地区性证券交易中心上市交易。此外债券市场规模也进一步扩大,产权交易市场日益活跃,通过并购实现股份公司所有权乃至经营权的转移,促进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全面发挥。
4.从1996年年初开始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由试点探索阶段,进入了初步发展时期。年初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开通,放开了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由拆借双方自行决定。初步形成了信息共享,统一报价,集中交易的市场体系。票据法的正式实施,提高了票据的信誉,规范了票据融资行为。加上中央银行扩大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措施的逐步实施,为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中央银行还加强了对评判回购市场的清理规范,并要求银行与其所办的证券机构脱钩,对金融业和证券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这些措施有利于建立关系协调、运作规范、管理严格的货币市场体系,逐步消除货币市场中存在的市场分割和黑市交易问题,控制市场风险,使货币市场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1996年初领导层和管理层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已达成共识。提出“培育和完善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各种因素市场”,“适当扩大直接融资”,“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市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战略,标志着资本市场已由试点阶段进人初步发展阶段。年初以来,按照“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原则,加大了市场的监管力度。在对一系列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制定颁布了多项规范市场运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使资本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资本市场的市场功能的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