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委办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街道安委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的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2019年隐患整治情况
1、针对建鸿达楼宇电梯老旧、故障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街道安委办多次组织区质监分局、建设局物管科、湘宁物业公司、楼宇业委会、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督促湘宁物业公司于2019年4月将6台问题电梯全部进行更换到位。
2、长城电器综合楼因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办理产权证,无物业公司、无维修基金,4台电梯年久失修,电梯老旧、故障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街道社区组织筹集10余万资金对4台电梯进行了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3、针对长沙市纸包装厂、长沙市金属包装厂、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五工程处3家停产困难企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吸取5.3事故教训,街道組织联合3家停产困难企业、发动督促租赁经营户采取了“十条实打实的硬措施”,一是坚决清除“三合”场所,清除了厂房内所有集体宿舍床铺和煤炉灶、液化气灶等生火做饭器具。二是清除掉厂房顶上的彩条布、木质板、纸质板等易燃材料吊顶,门帘不得使用塑料等易燃材料,窗户不得用纸质板、木质板、木条易燃材料封口,保证通风良好。三是更换老旧电线并加套绝缘套管、更换成标准电源开关。四是划分生产区和临时堆放区、确保物品摆放整齐整洁。五是打开两个以上相通的安全出口,并在地面上划出安全通道并标注“安全通道、严禁堵塞、保持畅通”字样。六是配备消防设备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七是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牌,八是安装应急照明灯。九是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和相关制度,十是在厂房内外新张贴100多张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或漫画,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厂房举办,组织所有经营户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在现有条件下开展了扎实整改,较大程度地降低了消防安全隐患。
4、针对花城社区红商农安小区围墙开裂,街道社区自筹资金对围墙进行拆除,建成通透式围墙。
5、针对科大佳园社区听香水榭小区4栋外墙脱落安全隐患,街道组织开发商、物业、社区进行多方协商,责成开发商已进行整改。
6、三一大道公交站护坡开裂造成外墙砖脱落,严重影响公共安全,街道自筹资金40余万已进行修复。
7、2019年5月,浏阳河社区锦和家园天然气管道被汽车撞断,街道、社区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现场警戒和疏散群众,并联系交警、消防、新奥燃气等部门及时进行了修复处理。
8、建湘新村社区是一个老旧居民社区,街巷道路窄,坡多、弯道多,存在许多交通视野盲区,街道、社区自筹资金在辖区内安装了减速带20处、曲面镜10块,有效的消除辖区交通安全。
二、重大隐患推进情况
1、针对市安委办对长沙市纸包装厂、长沙市金属包装厂、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五工程处3家停产困难企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问题。一是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二是组织开展安全警示约谈;三是联合区消防大队、文体新局,邀请第三方机构到3家企业进行实地查勘,制定了整改方案;四是街道、社区、企业组织人员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五是组织企业对租赁经营户安全教育,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对问题突出又拒不整改的租赁经营户进行清退。
2、针对开福区挂牌长泰大夏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一是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二是组织开展安全警示约谈;三是组织区消防大队、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将问题进行限时交办;四是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报区消防大队审核;五是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救演练,更换应急照明灯、更换闭门器、对消防水带、消防栓、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
三、2019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三年规划要求,2019年是“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之年,按照这一工作主线,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好活动方案,开好工作部署会;二是继续与辖区企业、单位、门店“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三是组织企业、单位、门店进一步学习好《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四是完善辖区企业“一企一档一清单”工作;五是督促企业开展好“十个一”、企业安全生产“班前会”和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完善工作。
2、进一步落实“强执法防事故”工作。一是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二是严密制定好《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安全生产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力度;三是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4次(“春雷”。“飓风”、“霹雳”、“清剿”)。
3、进一步整治“安全隐患”。一是组织对建安五处等三家企业和标志大厦安全隐患的整治,按照上级要求整改期限内整治达到要求;二是整治对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力争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三是组织对辖区废旧电杆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台账,争取市、区安委会支持,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论文摘要:文章明确提出了加强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这一观点从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区和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的角度,阐述了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首都城市建设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分析了目前老旧住宅小区的管理现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对策和建议。
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必须对城市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城市才能和谐发展。作为我国的首都北京,更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惜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完善综合整治机制和配套的法规政策,切实把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建设好、管理好。本文结合首都北京的老旧住宅小区现状谈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提升首都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地对老旧小区的界定稍有不同,但一般是指早期建设的那些设计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设备过时老化、管理不善、人文环境差的旧住宅小区。北京市的老旧小区一般建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约有1580多个,在全市3000多个小区中占有半壁江山。如西城区,仅直管公房老旧小区就有76个,而在东城区138个住宅小区中老旧小区就有93个,占到2/3。WWW.133229.CoM由于受历史的局限,这些老旧住宅小区无论在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方面,还是在管理模式、运作机制方面,都无法满足首都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特别是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老旧住宅小区形成产权逐步多元化,小区维护和管理资金渠道逐步枯竭,管理水平降低,管理功能退化,致使老旧住宅小区人居环境环境与新建小区形成强烈反差,已经成为首都城市建设管理的落后地带。只有大力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尽快将老旧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搞上去,提升首都城市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才有坚实的基础。
2.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需要。城市老旧小区大都先天不足,后天营养不良,导致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实际困难。比如,小区道路维护不足,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影响居民出行;私搭乱建挤压侵占市政管线和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小区雨水污水混流,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损,堵塞严重,基本丧失城市防洪功能,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每到汛期,能否确保老旧小区安全渡汛,成为政府不放心、房管单位最担心、群众感到痛心的老大难问题。老旧小区的居民迫切希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住用和环境条件,并建立健全正规有序的管理机制,以形成小区维护管理的良性循环。从首都城区近几年进行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并引入规范管理的试点情况看,群众反映很好,小区居民普遍感谢政府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实际问题,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办了好事。
3.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一个安全优美、舒适和睦的生存空间对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目标,首要的不是追求经济效益,而是努力寻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综合整治的意义不仅在于简单改善、维持社区秩序,保障住户基本的居住条件,还在于可以协调社区内各方面的关系,化解各种不平衡、不和谐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环境。通过全面的综合整治,使老旧住宅小区原有毁损的道路及时修补,严重缺失的照明设施得到增设,方便了群众出行;私搭乱建被拆除,腾出的场地用来建设绿地、停车场和休闲健身活动场所等等,居民居住的条件改善了,环境优美了,心气也就顺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自然会得到提升。
4.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的需要。
小区是城市的细胞。随着首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批批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理先进的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给居民们带来强大的视觉冲击和心理感受,已经成为展示首都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然而,一些老旧小区相比之下就黯然失色,老旧小区的“脏、乱、差”状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到首都城市形象。可以这么讲,没有老旧住宅小区居住面貌的根本改观,提升首都城市内涵和整体形象就是一句空话。从已完成综合整治并实行规范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情况看,都达到了整洁干净、亮化美化的要求,较好地融入了首都现代化的城市格局,不仅增强了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实现了物业的保值增值,而且也为展示首都城市形象锦上添花。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时候,更应该重视老旧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及综合整治面临的问题
1.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一是房屋本体和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缺乏系统保养和维修。也就是说老旧小区都到了“问题阶段”,如房屋外墙粉刷面起壳风化;内楼道墙面楼梯扶手脱落锈蚀,没有公共照明;多层楼房顶层防渗漏功能退化,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损、堵塞,雨水、污水混流,化粪池定期得不到清理;小区道路老化,路面破损甚至没有路灯;绿地杂草丛生、布局混乱,有些公共绿地甚至被人用来种菜。消防设施设计标准低,高层楼房高层房屋电梯、没有专用消防泵和消防控制柜,消防设施自然损坏、人为破坏和被盗现象严重,造成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各类违章搭建多,破墙开门多,阳台改为厨房、厕所以及“房中房”现象多,无证摊点多,车辆乱停乱放多,已成为影响城市容貌的顽症。几乎每一个老旧住宅小区都有违章建筑,一些个人、单位、街道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擅自在小区内主干道两侧乱搭亭棚,破院墙开门,影响小区交通和景观,破坏了小区绿化。机动车、自行车无序停放,随意占用便道,造成交通拥堵。老旧小区的建筑一般比较分散,难以达到相对封闭和独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有的小区由于没有围墙和门卫值班室,车辆失窃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老旧住宅小区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房屋出租率普遍较高,居住人员和外来人口多,甚至是“三无”人员聚居地。
三是公共配套设施缺少、被占用现象严重或者说小区分布零散,公建配套无人问津。一些老旧住宅小区,建设之初,只是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规划方案比较简单。居民活动场所、公共绿地、自行车库、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环卫设施不完备,有的没有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垃圾房、公厕、果壳箱等设置过少,有的地方甚至是空白。大多数小区原有公建配套设施规划配置比例较低,仅有的一些公建配套设施有的也被挤占挪作它用,一些小区居委会用房已转租或出卖给其他单位,小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关系不和,争房、争权、争地盘,矛盾重重。这些年市政府加大了投入改造力度,部分老旧住宅小区条件有所改善,但上述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需要认真分析整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予以解决。
2.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必须解决的有四大问题。一是整治合力能否形成问题。老旧小区整治涉及的整治任务重,内容范围广,涉及建设、规划、工商、城管、房管、街道、水利、自来水等政府十多个部门或单位。无论是在整治工作方面还是在整治投入方面,仅靠个别部门是难以承担这项任务的,必须条块结合,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的合力,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强力推进。二是整治经费的筹措问题。首都城市老旧小区1000多个,整治经费动辄数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无力承受,如果全部由企业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再加上由于房改体制的推进,住宅产权已呈多元化,因此,不能再揪住开发单位或原产权单位不放,应立足于小区找资金,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在不要政府和企业投入、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实现资金平衡。资金无法平衡的缺口部分,再由房屋产权人、原房屋产权单位、房屋建设单位、政府及政府部门按一定比例进行合理分摊较为合适。三是综合整治完成,后续管理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应通过建立市场机制来培育老旧小区百姓的市场观念,即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要让广大居民懂得,房屋的产权已经多元化,作为产权人要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只有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管理实施监督,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利益,落实长效管理的机制。同时,要让广大街道、社区干部懂得,老旧住宅小区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管理服务也应从过去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要转变政府职能,逐步转换角色,积极主动地做好退位和补位工作,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的管理工作让位于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并加强监督管理。否则,整治成果将前功尽弃。四是一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利益调整问题。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政策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社会效益。
三、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对策和建议
采取渐进式,逐步推进试点的方式,实施和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利民工程。针对当前面临的许多困难和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进行整体规划,制定专项计划,列为“折子工程”。按照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延长房屋使用寿命,改善房屋使用条件。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每年由区(县)提出计划,编制预算,并组织街道(乡镇)具体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整治资金来源;同时,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金、力量共同参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强力实施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牵涉面广,经费缺口大,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市、区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常设领导机构,作为市区各级常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制定整治总体规划方案,研究落实产权产籍清理、整治资金筹措、小区硬件设施建设等重要事项,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顺利进行。
3.因地制宜,建立适合老旧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保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成果。老旧居住小区整治工作完成后,要通过解决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机制等问题,建立适合老旧居住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机制,杜绝整治后的反复情况,保持整治成果,从根本上改变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政府的角色不仅仅在于前期整治时期的支援“造血”,更在于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入手,引导小区提升自己的“造血”功能;在管理模式上,可以根据综合整治后房屋、环境、配套设施、业主或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情况照符合老旧小区实际、尊重居民意愿的原则,区分小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后续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对于配套设施相对独立,较为完善,又有一定规模的老旧小区,可以采取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企业,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对于不具备实行物业企业服务条件的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表社区居民,依法与房屋和设施设备维修、保洁、保安等专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和服务合同,专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和收取报酬。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待业、失业人员组成维修、保洁、绿化等队伍,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政策和法规保障。对新建小区,国家和地方都有各种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但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后续管理,各地均没有具体的法律规章和管理办法。从近几年全国各地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经验与教训来看,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同样面临与各地类似的重重阻力与困难,不仅需要落实整治的大额资金,也需要治理历史“积淀负债”,如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法律和政策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社会效益。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并非几个部门简单的短期突击工作就能达成目标,也并非简单对小区面貌予以临时性的修补,而是对旧住宅小区居住秩序与居住环境的修复与重建。这样一项综合系统的整治工程,需要制定相应配套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来加以规范,需要制定相应的完整周密而又科学的整治方案,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指挥和配合管理机制,才能有效推进。
总之,要通过对北京市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把“老旧小区”建设成为一个个各具特色的环境优美、舒适方便、安全文明的和谐社区,建设成为首都居民的幸福家园。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合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2-2022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合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
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整治、四提升”9项行动,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综合施策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夯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五大隐患整治行动。
1.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行动。
(1)攻坚整治消防用水问题。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回头看”工作。各镇街要组织对前期排查的159栋消防用水问题高层建筑开展复核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高层建筑,各镇街要开展攻坚行动,确保2022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对新增存在消防用水问题的高层建筑,参照前期整治要求,建立动态隐患清单,由各镇街牵头组织整改工作,按照一楼一策”制定整改方案,签订责任书,落实整治责任、资金和防范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2)分类整治消防设施隐患。对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和老旧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3)强化整改资金保障。进一步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镇街代修流程。采取多方分担”以奖代补”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将整改资金落实困难的老旧高层建筑,统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政府民生实事,采取政府专项债券、财政专项补贴和申请中央预算投资、财政专项资金等方式落实资金,发挥政府兜底作用。
(4)加强整改质量管理。承担整改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鼓励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依法查处资质不符合要求,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违法行为。工程竣工后,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由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织参建各方开展验收,属地镇街、社区、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应参与指导验收。实行整改质量保修制度,明确最低保修期限不低于2年。
(5)巩固整治成效。实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公示制度,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对无管理单位、无维护管理资金的,原则上由属地镇街指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维护保养。
2.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
(1)强化发动引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确立整治标准,整治通告。结合老旧建筑改造,发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一线力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
(2)开展集中拆改。建立政府补贴、多方分担等整改保障机制,结合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等集中开展拆改。对高层住宅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的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定点拆除”。2022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层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结合实际推进多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拆改工作。
(3)严格日常管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火灾隐患以及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大力倡导和推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1)严查严治违法行为。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要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定期通报等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绿化、市政设施、停车位、广告牌等障碍物,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住宅小区,一小区、一对策”开展综合治理。
(2)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编制全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快停车场建设和停车资源优化利用,通过弹性停车、错时开放”等手段,盘活社会停车资源,适时调整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利用差异化的收费政策合理引导车辆停放行为。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加快全区2022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进度,确保车位尽早投用;属地镇街督促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规划住宅小区室内外停车位。
(3)巩固生命通道”管理。新建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制作纳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内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对住宅小区合理设置停车位,车辆实行一位一车”限量管理。
4.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
(1)强化供电供气设施维护保养。供电供气企业完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机制,落实产权或管理责任范围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排查整治供电供气设施老旧破损、被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私拉乱接等问题。供电企业2022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落实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供气企业2022年6月底前完善高层建筑埋地管线基础台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埋地管线数据测绘和标志标识设置,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
(2)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非居民用户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整治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不落实、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022年6月底前依法开展用电用气设施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供气企业2022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检查,制定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检查计划,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服务。供电企业2022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以及非居民用户与供电企业产权连接点及附属设施检查,并根据镇街需要及时提供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检查、指导服务。
(3)深化物业设施排查整治。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整治责任范围内其他管沟与电力燃气设施间距不足、占压圈围电力燃气设施、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2022年6月底前,解决电缆井防火分隔破坏、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问题。
(4)深化醇基燃料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时限、任务、措施。物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发现、报告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行为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并报相关行业部门查处。2022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整治。
(5)深化监管执法。各镇街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公开提醒、法制教育、联合检查等方式,解决入户难、隐患整改难等问题。相关行业部门对各责任主体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1)开展全面排查。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问题逐一清理排查,2022年4月底前,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群体和人员,及时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2)限期整改隐患。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2022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可燃油料非法经营、储存问题整治。
(3)严格依法查处。对责任主体整治工作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开展四大能力提升行动。
1.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推行标准化管理。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检查指引,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分别开展物业服务管理、社区自治管理试点,召开全区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各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常态开展三查三清”,及时排查整改动态火灾隐患,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底层商业的日常管理,对违规改建、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强化网格化管理。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城乡社区管理内容和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加强楼栋管理,建立用电用气安全入户检查、隐患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处理;将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镇街、公安派出所重点管理范畴,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3)加强智能化管理。结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区”建设,推进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车通道等物联感知终端建设,为高层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社区服务机构等安装火灾报警探测装置,实现动态监测、早期报警、自动推送信息等功能。
2.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开展消防、用电用气安全公益宣传、曝光违法行为。将《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高层住宅小区疏散逃生演练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
(2)织密宣传阵地网络。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精准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镇街利用社区公园、休闲广场增设消防体验设施,并按标准建设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含消防教育场馆、消防主题公园)不少于1个。
(3)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将畅通生命通道”爱护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务队,完善热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积极创作消防文化文艺作品。
3.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1)建强微型消防站。在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建设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器材和装备,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员与消防救援队联勤联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2)配强灭火攻坚专业力量。加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选拔高层实战经验丰富的骨干担任队员,配齐个人防护、火场通信等专业器材,加强各类高效灭火药剂的储备和应用,提高高层灭火救援实战效能。扎实组织开展辖区无水高层建筑专项熟悉行动,摸清辖区无水高层建筑底数,掌握分布情况,进行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并同步制作修订预案。开展水带铺设、火场排烟、火场破拆、举高作业、疏散救人等专项训练,定期联合相关应急联动单位、微型消防站,开展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4.政策法规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1)宣传贯彻法规制度。待《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后,全面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进一步明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宣传、贯彻市级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管理规范性文件,并制定区级配套文件。
(2)强化标准支撑。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出台、《消防安全管理标识》修订后,全面进行宣传、贯彻,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提升对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疏散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要求。
(3)健全评价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公正开展综合治理成效评估,将治理成效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将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各镇街治理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各镇街作为综合治理的基础单元,要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到位。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二)强化统筹,齐抓共管。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会商研判、情况通报、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加强与责任部门沟通协调,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化解风险矛盾,落实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区政府督查办将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并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部门、镇街督促指导,每月下发一次情况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将相关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上报情况不实的,予以通报、约谈和督办;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将严肃问责;对高层建筑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责任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合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合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分解
附件1
合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桑子陶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文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代加森区应急局局长
刘芸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合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重点任务分解
专项行动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行动(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
攻坚整治消防用水问题
1.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回头看”工作,各镇街要立即对前期排查的159栋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开展整治攻坚,2022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对2022年度新增的消防用水问题高层建筑,参照前期整治要求,逐楼栋开展整治,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
各镇街
分类整治消防设施隐患
2.对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分类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各镇街
3.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区消防救援支队
4.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和老旧高层建筑隐患清单。
各镇街
强化整改资金保障
5.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乡镇(街道)代修流程。
区住房城乡建委
6.将整改资金落实困难的老旧高层建筑,统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政府民生实事,采取多方分担”以奖代补”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
各镇街、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加强整改质量管理
7.依法查处资质不符合要求,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违法行为。
区住房城乡建委
8.工程竣工后,组织开展检测、复核,实行整改质量保修制度。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
巩固整治
成效
9.实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公示制度,逐栋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
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强化发动
引导
10.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确立整治标准,整治通告。发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一线力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开展集中
拆改
11.对高层住宅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的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定点拆除"。2022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层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局
严格日常
管理
12.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火灾隐患以及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13.大力倡导和推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严查严治违法行为
14.建立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持续开展执法行动。
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司法局
15.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住宅小区,一小区、一对策”开展综合治理。
各镇街
缓解停车
供需矛盾
16.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和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
各镇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7.强化停车资源优化利用,通过弹性停车、错时开放”等手段,盘活社会停车资源,适时调整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利用差异化的收费政策合理引导车辆停放行为。
各镇街、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巩固生命通道”管理
18.新建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制作纳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内容。
区住房城乡建委
19.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对住宅小区合理设置停车位,实行一位一车”限量管理。
各镇街
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强化供电供气设施维护保养
20.供电企业2022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落实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供气企业2022年6月底前完善高层建筑埋地管线基础台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埋地管线数据测绘和标志标识设置,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
各镇街、区经济信息委
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
21.非居民用户2022年6月底前依法开展用电用气设施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供气企业2022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检查;供电企业2022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以及非居民用户与供电企业产权连接点及附属设施检查。
各镇街、区经济信息委
深化物业设施排查整治
22.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切实履行发现、报告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行为的职责,2022年6月底前解决电缆井防火分隔破坏、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问题。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
深化醇基燃料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
23.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贵任、时限、任务、措施。2022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整治。
各镇街、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深化监管执法
24.各镇街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公开提醒、法制教育、联合检查等方式,解决入户难、隐患整改难等问题。相关行业部门对各责任主体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
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开展全面
排查
25.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问题逐一清理排查,2022年4月底前,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群体和人员,及时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各镇街、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限期整改
除患
26.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2022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可燃油料非法经营、储存问题整治。
各镇街、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严格依法
查处
27.对责任主体整治工作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各镇街、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
推行标准化管理
28.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检查指引,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29.开展物业服务管理、社区自治管理试点,召开全区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
钓鱼城街道、合阳城街道、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30.各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常态开展三查三清”,及时排查整改动态火灾隐患,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底层商业的日常管理,对违规改建、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
强化网格化管理
31.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内容和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逐栋建筑明确楼栋长,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处理。
各镇街、区委政法委
32.将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镇街、公安派出所重点管理范畴,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各镇街、区公安局
加强智能化管理
33.结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区”建设,推进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车通道等物联感知终端建设。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局
34.为高层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社区服务机构等安装火灾报警探测装置。
各镇街
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
深化消防
宣传五进
35.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曝光违法行为。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36.将《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各镇街、区教委
37.高层住宅小区疏散逃生演练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织密宣传
阵地网络
38.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精准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39.各镇街利用社区公园、休闲广场增设消防体验设施,并按标准建设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含消防教育场馆、消防主题公园)不少于1个。
南津街街道、区消防救援支队
培育消防
安全文化
40.将畅通生命通道”爱护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务队,完善热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积极创作消防文化文艺作品。
各镇街、区文明指导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文化旅游委
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
建强微型
消防站
41.在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建设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器材和装备。健全完善联勤联训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执勤训练、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配强灭火攻坚专业力量
42.配备举高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高层灭火无人机等特种车辆和装备,提升实战应用水平。
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规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总队)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43.待《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后,全面进行宣传。
区司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44.宣传、贯彻市级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管理规范性文件,并制定区级配套文件。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司法局
强化标准
支撑
45.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出台后,全面进行宣传、贯彻,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区消防救援支队
46.待《消防安全管理标识》修订后,提升对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疏散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要求。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房城乡建委
健全评价
体系
47.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公正开展综合治理成效评估。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房城乡建委
48.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