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2022-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打造应急管理事业、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韶关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统筹协调好应急管理方方面面的工作,按照“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标准,以“三个严防”和“四不发生”的工作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灾害防御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提升,“科技强安”战略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五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六是市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我们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努力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下一步将逐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实现了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面临的挑战
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刚刚起步,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各类事故灾害风险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同时,我市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量多面广,再加上一些地区、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承担着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在应急指挥平台、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警监测和应急科技支撑建设等很多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从业人员素质、政府监管体制与机制、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事故总量偏大,2016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1起,占全省3.25%;2017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8起,占全省3.95%;2018年发生生产事故196起,占全省3.19%;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6起,占全省3.69%。二是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具体如下:2016年3月4日,仁化县狮井石灰销售部发生一起较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016年12月21日,新丰县105国道2388KM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7年07月07日,X338县道5KM+900M黎口勋口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3人当场死亡;2017年12月27日,韶关市新丰县发生一起道路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8年2月5日,在广东韶钢松山7号高炉发生煤气泄漏事故,造成18人中毒,其中8人死亡事故;2018年07月27日,韶关市翁源县官渡利龙路段一起道路交通事故,3人死亡。2019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2年01月02日,韶赣高速499KM(珠玑收费站出口前5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022年1月10日,广乐高速公路北行78公里+25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多发;经济下行造成企业安全保障条件欠缺,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追求效益最大化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够,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到位。四是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救灾救助综合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还需加强。五是应急管理能力仍然相对落后,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不高,迫切需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与应急指挥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应急指挥体系。六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也日益增多,使得我市在“十四五”时期的应急管理面临愈加严峻的挑战。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应急管理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重点解决制约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基础性、共性问题,促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强能力、促协同,统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风险和损失。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市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2.分类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到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兴安”效果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市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1)亿元全省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4)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待省明确相关控制指标后再完善具体数据)
防灾减灾方面:到2025年,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预警、救助体系。
应急救援方面:到2025年,全面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信息化发展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打造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将根据省“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内容及我市下一步重点工作适当调整)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调整完善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专项综合指挥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统一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2.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形成贯通全市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加强资源整合,建立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一张图”。建立完善全省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标准和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作用。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提升远程协同会商决策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响应指挥。建立事故灾害信息搜集报告制度,理顺信息报告体制机制,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完善事故灾害分级响应制度,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应急处置。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实现科学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1.健全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工作体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工作体制。各级专项综合指挥协调机构按职责分工抓好事故灾害防范部署、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专业化指挥、工作指导、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体制。明确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对事故和灾害的事权划分。落实灾区统一指挥事故救援、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处置责任。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
(三)建立灵敏高效的应急协同机制
1.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健全工作规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成效。
2.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军地抢险救灾领域协同组织,健全应急指挥协同保障,进一步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
3.完善社会力量协同机制。培育扶持社会防灾减灾救灾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开展各类应急队伍联合培训和演练,强化社会力量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完善灾情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灾部门和各种救援力量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事故、灾害、灾情全过程管理。完善事故灾害信息制度,加强舆论正确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灾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度。
2.推进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
3.强化督查、巡查,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应急管理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构建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系统
1.构建覆盖全区域、全层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2.尽快修订各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可行性评估,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可操作性。
3.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注重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调整修订、改善提升作用。
(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促进双重预防体系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分类施策,推进中小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2.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化解安全风险,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深化煤气、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隧道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大高速公路、国省道、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路面安全管控力度,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持续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城市排水、燃气等设施安全巡查维护,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开展“平安船舶、平安渔业、平安旅游”创建行动。开展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农机、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3.全面推进城乡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城市安全管理品牌,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农村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乡村安全保障水平。
4.全面推进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加强季节性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分析研判,超前采取预警预防措施,全力做好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
(七)综合提高防灾减灾抗灾能力
1.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强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强灾害早期预警工作,提高灾害预警能力水平。健全灾害预警信息体系,扩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
2.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3.对我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推进地震小区划图的应用。
4.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市低洼地段、下穿式立交、行洪河道和排水防涝主出口等薄弱环节蓄排能力,提高城市洪涝灾害防御水平。
5.加强河流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标准。
6.加快建设森林防火工程,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有条件的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
7.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8.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积极研究受灾地区贷款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扶持政策,及时给予受灾地区物资、人力、技术支持。
(八)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加快消防救援体制改革,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建设,建立实战牵引的执勤训练模式,探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快消防救援队伍由单纯的防火救火向实施综合应急救援转变。加强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新增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建设一批专职消防站,配齐配强救援装备。
2.建设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强化制度设计、人才培养和救援训练,配齐配强设备设施,完善应急救援中心功能,尽快提升战斗力。
3.进一步完善专业救援力量布局,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整合优化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职能,扩展增强对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业应急救援综合抢险救灾能力。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鼓励、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政策。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鼓励支持各地结合灾害风险特点,探索灾害风险防范有效保障模式。
5.加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增加储备物资数量种类,优化储备方式,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置力度。强化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特别是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救援力量及时、快速到达。健全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高灾区卫生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能力,保障灾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基层工作
1.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活动,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应急管理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教材、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2.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3.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完善调查评估统计制度,整体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评估水平。制定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和监督落实办法,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红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
4.加强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三有”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害灾情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
5.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库,打造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立足承担市委、市政府应对重大事故灾害总指挥部任务,建设一流水平的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统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标准,推动全市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突出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预报预警能力。整合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重点推进功能全面的应急指挥场所、智慧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网络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形成全市一盘棋、一张网,构建科学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
(三)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落实项目建设扶持政策,落实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力争到2023年,建成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
(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掌握重点区域抗灾能力。
(五)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城乡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六)抗震防灾能力建设工程。
规范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安全设计,提高抗震防灾能力,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对已查明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威胁人口多、潜在经济损失巨大,特别是县城、集镇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与脱贫攻坚、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大建设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投入机制,扩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建设,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市由于地理、地质、气象等自然因素的组合和愈来愈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山地地质灾害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频发,地质灾害已成为本市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年,我市主要受6月下旬低空西南急流、3号热带风暴“莎莉嘉”、5号热带风暴“米雷”和8月下旬11号强台风“南玛都”带来强降雨的影响,特别是6月下旬低空西南急流带来强降雨,局部地段过程雨量最大达到257.3毫米(榜头),导致县园庄镇六户村上坝滑坡治理点再次发生滑动,影响了工程施工;9月1日,11号强台风“南玛都”带来的特大暴雨,以市城区为中心,局部地段舜时降雨量(3~6小时)超过500毫米,造成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导致全市发生86处地质灾害(不包括公路沿线的灾害点),重灾区主要分布在(52处),区(10处),县(13处)和(11处),土方量30~5000立方米,最大达6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万元,受威胁人数超过1500人,受灾严重。由于防范到位,年没有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近几年来,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县(区)二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已全面成立,落实相关职责,建立并实施了年度防治方案、灾情速报、汛期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制度;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筹集资金,对已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异地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有步骤地落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全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制定同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行政村为单元,认真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进行安全转移,群众防治自救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全市共设立了46处自动雨量监测点,配合“群测群防”网络有效运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在进一步落实和实施2010年5个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的基础上,结合年“9.1”特大洪水出现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和针对不同情况,实施灾后集中重建工作和工程治理。有计划地对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的地质灾害点(如城区居民居住密集区、人口集中的集镇和学校)实施正规的工程治理;对危险性较小的小型地质灾害点(如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点)实施简易工程治理,消除或降低隐患;对于受灾严重和历史上地质灾害多发区,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造福工程”,加快推进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灾后集中重建。2012年,全市尚有413处主要地质灾害点(隐患点)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受威胁人口2654户16568人,受威胁财产约1.2亿,并且每年都可能有新的地质灾害发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1.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地质灾害主要为山地地质灾害,较为集中分布在县的等共计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的分布大致以324国道为界,西北和东南分布差异明显,324国道西北侧,地形地貌主要以中低山丘陵为主,地质灾害的数量多,占总数98%以上。324国道东南侧,地形地貌以平原、台地为主,地质灾害分布较少,占总数不足2%。地质灾害呈明显的西北多东南少的区域性特点。
2.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与降雨强度密切相关,强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启动源。5~9月份,受强降雨的影响,易诱发地质灾害并表现出显著的群发性特点。
3.地质灾害的类型特征。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稳定高陡斜坡等,且以小型的土质滑坡、崩塌为主,占灾害总数约90%。多数的滑坡与崩塌,均发育在浅层土质风化壳内,多分布于山区居民、学校、厂矿等房前屋后的高陡人工边坡上,这类房前屋后的潜在致灾体是由于人类工程活动不合理的切坡所引起的。由于致灾体距离房屋近,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往往造成人员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危害极大。
4.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特征。境内地质环境脆弱,特别是山区普遍存在不稳定危险性高陡斜坡。历史上地质灾害崩滑流发生的位置地形地貌大部分具有危险性高陡斜坡结构及特征。在强降雨的诱发下,这些普遍存在的不稳定危险性高陡斜坡(特别是随便开挖的高陡人工斜坡)极有可能发展演变形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
综上所述,本市地质灾害具有如下的几个显著特征:
(1)分布不均,西北多东南少-----具区域性
(2)旱季少,汛期多,集中爆发-----具群发性
(3)土质滑坡、崩塌为主,规模小,数量大-----具多发性
(4)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比重大-----具人为性
(5)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具危险性
(6)每年都有新的地质灾害发生-----具动态变化性
(三)2012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市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和本年度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地质环境特征,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综合分析,2012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与灾害性气候(强降雨)密切相关,预测将接近于常年。预测的地质灾害活动区,今年本市的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将仍然是324国道线以西的中低山丘陵地区。这些地区地质环境脆弱,随着人口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土地开发强度逐年提高,对地质环境的负面影响将有可能因此而提高,在强降雨的影响下,未经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再次发生活动,在强降雨袭击下,将可能出现小规模的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灾害发生的时期,特别是4~10月的汛期,仍然为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5~6月的降雨相对集中时段和7~9的台风、雷阵雨季,过程降雨量过于集中,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相对较高,具群发性特点。其次为沿海和岛屿丘陵台地地区。这些地区以花岗岩类为主的基岩风化强烈,表层松散堆积层厚度大,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为切坡盖房形成高陡临空面,在强降雨或台风暴雨的影响下,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再次发生活动,也可能出现一些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但规模相对较小。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市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2012年全市存在地灾点有413处,其中大部分位于临山农村居民居住区或学校建筑物的房前屋后,部分位于公路两侧,直接威胁到灾害体前缘或灾害体上建筑物以及居住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局部威胁到公路两侧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行政村群众自治组织要认真做好灾害点的防灾减灾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空间分布特征和灾情的严重程度,结合2012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把本市地质灾害以324国道线为界划分成两个防治区:
(一)西北中低山---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主要为324国道线以西的中低山丘陵山地,总面积2800平方公里,涉及县、区、区以及区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内构造以侵蚀中低山为主,地貌地形条件复杂,山区农村削坡建房现象十分普遍,是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以行政区为单位,其中县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相对较高,作为本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二)东南丘陵台地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为324国道线以东的丘陵台地、平原和海岛地区,总面积988平方公里,涉及、、区和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内构造以侵蚀剥蚀丘陵为主,地形地貌简单,地势较为平坦,但花岗岩类岩石分布广泛,风化强烈,形成的残坡积层厚度大、结构松散,人口密集,人地关系紧张,丘陵地区农村削坡建房现象亦较为普遍,是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一般区段。以行政区为单位,其中的的新度,湄洲湾北岸管委会的山亭、东8个乡镇,目前已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密度相对较小,作为本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以年度确定的市级重要防灾点为基础,考虑前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程度、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结合其所处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及所在地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全市选择13处规模和危险程度较大的危险性地质灾害点作为2012年度市级重点防灾点(见附件1)。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和灾点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对这些市级重点防灾点的汛期险情巡查,加强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安排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确保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认真执行省政府通知精神,对警示牌没有设立的危险区要及时设立,同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区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作为2012年度的重点防范点,结合实施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到位。对危害严重、需要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治到位。
三、重点防范期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其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是大气降雨(尤其是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或活动与强降雨或台风暴雨关系密切,根据统计已发生的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大部分发生在台风暴雨期间,台风暴雨袭击中心,降雨量集中,过程雨量往往大于100mm,局部超过200mm,常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小部分与强降雨(日降雨量大于50mm)有关,但发生的数量相对较少。
根据市气象局2012年春夏秋季气候趋势展望:2012年春季(3~4月)预计降水量偏少,预计将发生春旱天气。雨季(5~6月),预计雨季开始于4月底至5月初,结束于6月下旬中后期。雨季降水偏多,其中:5月略偏多,6月偏少。雨季降水高峰期大致出现在5月中旬中后期(5月15~19日)和6月中旬中后期(6月14~19日)。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7月偏多,8月偏多,9月偏少。预计2012年影响我市的台风有3~4个,其中:7月1个,8月1~2个,9月1个。台风季节将有1个强度较强的台风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市201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往年一样,仍然为汛期,即4~10月,特别是5~6月的降雨集中时段和7~10月中旬的台风、雷阵雨季节,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时段,更是重点防范期中之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对境内地质灾害危险点有组织地开展汛前或汛期险情巡查,注意省级和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强降雨或台风暴雨)预报,抓住关键,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灾后应急调查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有组织地安排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村(居)防灾责任人由“两委”干部或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担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汛前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基础台帐。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对新增的地质灾害点和情况有新变化的隐患点,牵头及时修订汛期村(居)群众转移预案,补发和完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及时补设警示牌和警戒标志,及时组织并实施灾后搬迁重建、挂牌督办点正规工程治理和简易降险工程治理,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工具。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1.监测网络的建立
对于本市分布的房前屋后滑坡、崩塌的监测,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在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来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存在的不稳定高陡斜坡(人工高陡边坡),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的建设。将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人,落实监测措施。
(1)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建立,可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①灾害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灾害点的监测原则上由受益人(单位)负责。发现临灾前兆,及时上传下达,通知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
②村组级监测组(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负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临灾预报,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
③乡镇级监测分站(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该乡镇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乡镇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领导和协助村有组织地进行临灾安全转移。
④县(区)级监测站(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危害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负责辖区范围内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实现与市级对接;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对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等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县(区)级监测站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建,由分管领导负责,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联系网络(见附件2)
2.监测技术方法
监测技术方法可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确定;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以裂缝位移测量为主,基本方法是设桩观测、设片观测、设尺观测、井水和泉水观测等简易方法;泥石流的监测方法以专人巡查为主。
3.监测工作制度
监测频率:每年1~3月和11~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至少观测一次;每年4~10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台风暴雨期间每日至少观测一次。
监测资料上报: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各县(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分局)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应当设立值班电话,及时了解各监测点监测情况。
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各县(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分局)应有专人负责,整理各监测点观测资料,对出现异常的灾害点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逐步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达到三级、四级、五级时进行预报。为了配合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负责,充分利用已设立的46个自动雨量监测站的降雨量资料,逐级将有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通知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范围内的村(居)民。各级政府、各单位和当地村(居)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及时做好防灾避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工作;乡镇(街)、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乡镇(街)、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三)及时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
1.速报范围。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
2.速报时限。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应速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3.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
(1)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抢险救灾工作;
②基本灾情和险情;
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⑥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效果;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是为了培养和提高乡镇(街)、村基层组织的干部与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自己监测和自觉避让的意识和能力。
1.主要任务
(1)选点定人明责任
正确选点—在对已知地质灾害信息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危险区作为实施监测和预警的对象。
准确定人—在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在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村民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干部、协管员是群测群防工作的带头人,党员和基层民兵是群测群防工作的骨干。
明确责任—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填写责任表并签名。各级政府应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包村挂点干部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做到层层明责任,件件抓落实。
(2)宣传培训促规范
宣传—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防抗地质灾害,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培训—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
规范—通过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村民的防灾、减灾、抗灾的意识和能力。在此基础上,村委会要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村规民约,让村干部和党员积极带头,让村民和群众主动参与,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村民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转移避让有序,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3)三条措施要到位
简易监测措施—灾害隐患点、危险区要采取简易监测措施,如在地面开裂的两侧打桩或涂油漆标志,进行裂距观测;在村委会所在地或其它适宜的地方设置雨量器,进行降雨观测等。
灾前报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并保证仪器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村民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就会自觉、迅速地作出反应。
紧急避让措施—要制定村民紧急避让措施。在村附近选择临时避让场地,指定一条或几条群众撤离线路,要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避让场地和撤离路线一定要选择不会受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威胁的安全地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备足帐蓬、被褥、饮用水、食品等防雨、防饥物资以及急救药品,村委会要做好有关工作。
(4)四项制度要落实
汛期值班制度—我市汛期时间较长,地质灾害频发,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要有电话、无线电等通讯设备,保持与乡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村委会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台风、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次数,并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分析,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上设置的简单观测装置(木桩、雨量器、流速器等)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灾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警和采取群众转移避让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日常巡查、监测和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者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组织避让;灾情一旦发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2.基本要求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要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
(1)村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危险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单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五)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有序地实施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区)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落实,汛前和汛期做好各项应急响应事前准备。相关部门根据所在地和所辖范围实际情况建立应急响应工作体系,编制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汛前负责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明确各行政村(或居委会)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应转移的对象,做到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分工清楚,响应有序,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场所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之一。临灾时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内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
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稳定群众情绪,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及时部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者异地搬迁避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和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已批准执行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程和异地搬迁安置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
六、《防治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水利、财政、建设、交通运输、电力、信息产业、地勘、气象、民政、农办等部门协同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全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成立和充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协同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和健全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防灾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年度防灾方案,应急预案、灾害速报、灾点监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预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每年危险性地质灾害点都要落实监测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队伍,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和作出应急处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区)、乡镇(街)、村(居)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组织地安排危险区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安全转移,并做好善后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抓住关键,在接到省级和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预报时,应及时把信息传达到地质灾害危险点所在的乡镇和行政村,注意灾情动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加强地质灾害灾情的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实行灾情公布,设立警示牌,事先制定群众和财产安全转移预案,并按照已公布的《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县(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有计划地安排治理或及时进行搬迁避让。
(三)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和防治知识培训
在年初开展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的基础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必须继续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对处于偏僻地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和群众未能参加培训行动的乡镇,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进行补课。要开展多层次的科普宣传,科普宣传的内容既有地质灾害的一般知识、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还要有农村建房选址和工程经济活动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传,集中进行宣传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以提高各级政府及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四)部门合作,齐抓共管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
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每年汛期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对于新建或改建的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地投入使用。两侧岩石破碎,易于发生岩块崩落的路段,应及时封闭坡面,并设置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安全。
水利部门要在汛期加强对病险水库巡查,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防止溃决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气象部门要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要积极配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与气象的相关性、预知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强化早知道、早安排、早布置的防灾抗灾整体功能,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旅游部门要会同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位于山区的旅游区(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旅游区(点)管理单位在汛期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时,应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加强对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督和监测,特别是根据《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的通知》(建质安[]69号)精神,加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必须做到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
教育部门应加强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在汛期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巡查监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实施好全国中小学校安全工程的通知》的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新建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行政村为单元,组织对辖区内位于群众住宅房前屋后的不稳定斜坡(人工边坡)进行排查,并列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范围。汛期应确定责任人进行监测和巡查,尽量减少可能出现新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已安排进行异地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积极配合各行政村做好群众的协调和思想工作,确保防治到位。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抓好防灾和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uxurytemp”为你整理了这篇2022年应急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2年应急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风险防控,严守安全底线
今年来,围绕防控事故总目标,全局上下以安全生产三项重点工作(行政执法、安全监管信息化、事故调查处理)为抓手,坚持十天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看数据,论实绩,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坚持县乡联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综合督查、暗访暗查和督查巡查。截止目前,全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企业数、隐患排查整治数、事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数等指标在全市各县区分别处于前三位。
1、加强安全生产统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季度召开安委会统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上级督查考核隐患整改。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22年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通报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措施并落实;对于市安委会检查涉及的27项隐患问题均督促整改到位。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关于对标对表做好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对各专题、专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今年元月至10月31日,共排查隐患3483处,其中一般隐患3741处,已整改3242处,重大隐患3处(非煤矿山、消防),已整改3处。各部门共组织成立检查组454个,督导次数631次,检查单位2559家,督导问题2022个,行政处罚59次,责令停产整顿4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家,关闭取缔13家,约谈警示196家,联合惩戒2家。印发工作简报5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组会议12次,召开专项整治联络员会议4次。
4、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铸造、烟花爆竹、规模工贸企业以及近三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7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专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单位占74.3%,一般检查占25.7%。1-10月份以来,全局累计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62家,发现安全隐患826个,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59份;对32家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立案查处,对30家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事前处罚,处罚款38.45万元,执缴事故罚款79.18万元。
对与儿街、漫水河镇等8个乡镇安监所发放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并开展委托执法业务培训和手把手教学,其中衡山镇已对1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加强重点时段调度督查。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清明、五一、汛期、中秋国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预警信息,开展暗查暗访,现场提出存在的隐患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6、严格事故查处和追究。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全市八县区处于第六位(逆向指标),受到市安委办充分肯定。县应急局共牵头组织调查事故3起(**县老范百货“3.2”物体打击事故、安徽省一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13”触电事故、**县向阳农家乐“4.20”高坠事故),其中**县老范百货“3.2”物体打击事故、安徽省一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13”触电事故已结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全部落实到位,**县向阳农家乐“4.20”高坠事故已经县政府,相关责任人员处理目前正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中。同时,按时有序推进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
7、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开展了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宣贯《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组织参加全省应急行业职业竞赛、举办了2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共130人参加。相继召开了乡镇委托执法业务培训会、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培训会,累计参训人员达200人次,打通“安全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
(二)以人为本,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
1、提升震害防御能力。投入资金84万元,顺利实施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投入资金23万元,完成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任务;正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积极应对“5.24”佛子岭水库水面浑浊宏观异常,切实加强观测和研判,并做好防范措施,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90天宏观异常核查、排除工作,稳妥应对**1.5级以上小震。全面完成房屋设施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全县共有172名采集员参与信息采集工作,共采集有效信息1530条。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5月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原创作品《防震减灾拍手歌》由省科技厅评为“2022年度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二等奖。
2、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全力保障防汛物资。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物资定额》要求,及时核查防汛物资器材储备情况,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资。目前,县防汛仓库共配置10人座冲锋舟12艘,储备防汛木桩800根、钢管2吨、编织袋9万条、铅丝网格编笼1300个、钢丝网兜400个、铅丝1.2吨、土工布4000平方米以及近200万元的抗旱机械和救生装备。二是落实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22人的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14支部门防汛抢险队伍、633人的乡镇防汛抢险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16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县人武部120人的应急救援民兵加强连、蓝天救援队22人的**行动组、县应急局2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三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开展了2022年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以“练队伍、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为主题的2022年**县防汛抢险应急救援演练,**县应急局、下符桥镇政府联合组织开展了**县立荣石料厂边坡坍塌事故应急演练等多项演练活动,辖区内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或灾害应急演练共33场,参与人数5500人次。
3、扎实做好防汛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汛前检查。组成6个汛前检查工作组,开展汛前督查工作,排查出各类风险隐患47处,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印发了《关于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岗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同时,建立了防汛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度,落实了县四个班子领导(县处级21人)、76个县直单位144人、镇村干部709人的防御山洪灾害网格化包保责任人,共排查确定了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区域内963户3312名群众。三是完善各项制度预案。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五个预案,完成全县16个乡镇的防汛应急预案、144个行政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及113座小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三是有效防范台风“烟花”。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山洪灾害预警11次、地质灾害预警13次、拨打预警电话200余次、发送预警短信22万余人次,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
4、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防灭火技能,参加全省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战术比武。开展“六安﹡黄冈”毗邻区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在防火期到来前,到各乡镇检查防火物资和队伍,督促乡镇确定10人的救援队伍(其中5人专职、5人兼职)。
5、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做好疫情期间应急和物资保障工作,购买4万只口罩、2000瓶免洗手凝胶、2000瓶酒精消毒液喷雾、扩音喇叭等分发到乡镇,用于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我县虽然没有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但救灾工作仍然按照年初总体工作安排有效开展。一是完成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并在全省普查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和推广。二是继续组织开展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为全县82223户农村群众投保了住房保险,政府为群众全额缴纳农房保险费131.5568万元。三是广泛开展了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管控。布置开展岁末年初、春季、高温、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查暗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1、科学编制2022年度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2、持续做好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严格源头管控,抓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准入关,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冶金铸造、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年”活动。3、加强事故隐患“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2022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
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
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我局对“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进行早安排、早组织、早动员,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为宣传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成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广播、媒体、发放宣传传单和地质灾害防治读本及发放传宣毛巾等方式,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增强人民防灾减灾的主动性。
(二)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户外咨询宣传活动。5月10日,我局在县政府旁街道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设置现场咨询台向群众宣传解读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现场提问等方式集中宣传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和避险办法,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1000余份,地质灾害宣传读本300余本、毛巾500余块,接受咨询100多人,受宣传教育达1000多人次。
(三)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在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我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四)积极探索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对防灾减灾工作的认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一旦灾害发生,保证做到紧张有序、积极应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效果显著,意义深远
我县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日”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使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防灾减灾措施,增强了识灾、防灾、减灾意识,推动了防灾减灾自救技能的普及,提升了综合减灾能力。加大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和谐平安幸福xx做出贡献。
一、20*年地质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
根据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江城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为暴雨,据县气象局资料,20*年降雨786.3毫米,较20*年少177.1毫米,比多年平均降雨量少86.7毫米,属降水正常年景。春天雨水略少,出现一般性干旱。4月下旬—5月中旬雨量偏多,雨季开始偏早,降水偏多,主汛期6—8月,降水高峰期出现在6—7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9—10月,降水正常偏多,雨季在9月中旬前后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6—9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
(二)地质灾害概况
20*年,江城镇境内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但地质灾害活动强度、频度和危害程度都较20*年有所减缓。全年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起(崩塌)。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20*年7月11日23时,江城镇境内普降大雨,白家营村委会白家营小组村后山体出现崩塌,规模20立方米,导致白家营小组农户蒋树其、白树华两户住房受损,有潜在危险。在强降雨情况下,屋后切坡土体易发生崩塌,将直接砸毁房屋,造成人员伤亡。
2、20*年7月29日11时,白家营村白玉寨村民小组村后山体出现崩塌,杨金明家的房屋顶端裂缝约10公分,基脚裂缝约1公分,房前裂缝约30公分,有潜在危险。
二、20*年地质灾害预测检验
江城镇20*年地质灾害情况与《20*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预测结果基本相符。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7-9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与《20*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的重点危险区相符。虽然20*年降雨量偏多,但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预案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建立了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使20*年地质灾害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2009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2009年降雨量趋势预测
据江川县气象局20*年气候趋势预测资料,2009年降雨量预计为900毫升左右,比20*年少114毫米,比多年平均降雨量多27毫米左右,降水属正常偏丰年景。春季雨水偏少,干旱明显。5月雨量偏多,雨季开始,主汛期6—8月,降水高峰期出现在6、8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有洪涝灾害发生。9—10月,降水正常,三秋期间有5—7天左右连阴雨天气出现,雨季在10月上旬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二)地震与地质灾害关系
从江城镇历史地震资料和地质灾害史来分析对比,历史上江城镇无地震—地质灾害链的事件发生。但考虑到江城镇所处质构造位的特殊性,小江断裂带为地震多发带,将来发生地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根据省、市地震局资料,结合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2009年江城镇发生地震—地质灾害链的可能性不大。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预测
江城镇域内地貌为湖盆地貌和湖盆周围中低山地貌。湖盆内地形平缓,中低山地貌区水系发育,地形破碎。水系为源头地区上游支流,径流长度短、水流急。大小水系均汇入抚仙湖和星云湖内,属珠江流域南盆江水系。镇域内地质构造相对简单,但新构造运动强烈,微地貌再造活跃;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这些均为地质灾害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在暴雨作用下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极大。
从江城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现状、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发展趋势,结合气象资料分析预测,总的来看,2009年有加剧的可能,危险性较大。灾害高发期为6、8月,活动范围和强度可能较20*年有所扩大和加强,灾害高发区主要是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一带,太子寺一带,海门——隔河一带。(见活动趋势预测图)
1、预测的主要依据
(1)江川县江城镇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2)江城镇20*年地质灾害活动情况;
(3)2009年江川县降雨量趋势预测;
(4)省、市、县地震局2009年地震趋势分析资料。
2、重点危险区预测(各危险区危险性较大的灾害点祥见附表)
(1)上茅草湾——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危险区
本区位于茶尔山水库西侧山区,为坚硬岩组分布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层厚度大。矿产资源丰富,采矿活动剥离废石土量很大,在暴雨激发下易产生土体滑坡、泥石流、斜坡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为村庄和水利工程设施。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白家营村委会白玉寨滑坡、蔡家庄滑坡、烂泥箐滑坡、白家营滑坡,陈家湾村委会上茅草湾滑坡,江川天湖公司清水沟磷矿排土场和祁家营村委会芹菜塘滑坡。
(2)太子寺危险区
本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山高坡陡,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程度高,在暴雨作用下,易产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危险性较大的有江城镇云岩村委会太子寺滑坡。
(3)海门——隔河危险区
本区地处抚仙湖与星云湖交汇地带,地质为炭酸钙,小江断裂带比较强烈,地质环境脆弱,公路建设工程活动强烈,在降雨激发下易产生崩塌,危害对象为村庄、公路。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海门村委会的海门三组危岩体崩塌。
3、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磷矿资源丰富,开采强度大,点多面广,采石场也较多。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突出,采矿活动破坏了原始斜坡结构,大量的废石土堆体,在降雨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矿区有清水沟磷矿排土场滑坡,云岩磷矿排土场滑坡。这些地质灾害不仅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而且还严重威胁到矿山附近村庄的安全。
4、旅游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旅游资料丰富,有较多的风景名胜点。据了解,20*年,各旅游景区、景点未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预测2009年也不会发生较大地质灾害,但由于各景点游客流量较大,再加之景区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给各景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汛期到来时,要加强对各景区、景点的巡查,发现险情,即时报告有关部门。
5、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址灾害预测
江城镇开工建设的抚仙湖环湖路及林大福建设项目,将不同程度地改变山体斜坡的原始状态,形成较多的人工切坡,在降雨作用下可能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6、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澄川高速公路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2)江抚公路西边泥石流;
(3)晋思公路桐关段泥石流、山体滑坡。
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对策
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抓住重点危险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查、监测、预报和预警,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加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治地质灾害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及时周密布置全年防灾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健全防灾减灾指挥机构,对地质灾害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及协调工作。
(二)继续深入做好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汛期到来之前,对群测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三)完善和加强村组群测群防网络,从而更好的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作用,进行地质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监测,对危险性一般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巡查。认真落实“五项”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四)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利部门的联系,互相协作,搞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重点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六)鉴于江城镇磷矿开采点多,引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较多,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及措施,要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及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七)今年除做好已知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外,还要侧重调查位于陡坡下河沟口旁的居民聚居地的安全,对存在危险的居民点,尽快调查并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提前预防。
五、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保障项目和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公路沿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3、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编制旅游区(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者防灾知识的宣传。
4、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加强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区的监测,及时预报,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气象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
六、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建立镇、村、组及监测点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系统。镇、村、组及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广东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减灾委电﹝2017﹞2号)要求,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的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突出社区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着力提高社区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增强基层减灾能力,切实减轻灾害风险。
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减灾委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国家、省减灾委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本镇街(园区、单位)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活动主题为“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四、活动时间
按国家减灾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我市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
5月12日(星期五)当天,在莞城东门广场(人民公园东门)开展防灾减灾现场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点,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和咨询,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二是设立消防安全咨询服务台,摆放消防宣传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群众介绍各种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演示(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三是搭建救灾帐篷,讲授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播放宣传片,派发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册。邀请现场市民体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救护技术(市红十字会、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应急避灾中心负责)。四是发放《xx市民文明出国安全应急手册》,向市民普及海外领事保护政策,以及出国安全应急知识(市外事侨务局负责)。五是组织我市社工机构展示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成果,向现场参与群众派发宣传单,开展现场线下和微信线上知识问答活动,让防灾减灾的宣传覆盖更多的人群(市社工协会负责)。六是展示救生装备、绳索救援装备、无线电应急通讯,水域救援等装备;开展应急通讯架设、绳索救援、特殊地形伤员转运、院前急救等演练,并发动群众参与体验(市救援辅助协会负责)。
(二)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紧密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媒体播放公益宣传广告、宣传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二是开放气象天文科普馆、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消防安全微型体验点,开展气象科普知识讲座,开展地震科普教育亲子游园活动专题活动,进行气象、消防、地震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群众现场学习和体验气象、消防、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并派发减灾宣传纪念品(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地震局负责)。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推送安全教育宣传动画片,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
一是举办xx2017“科普讲座进校园——地震来了怎么办”讲座、“科普大篷车”活动、地震应急演练、地震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向我市青少年学生普及地震原理及自我保护知识(市科协、市地震局负责)。二是充分运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和“平安卡”培训考核的作用来增强全市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提高全市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应急救助能力(市住建局负责)。三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安全校园行”、“传递平安”、“金点子”家庭消防安全项目等活动,开展典型火灾案例“精准说防”专题活动(市公安消防局)。
(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在全市各镇(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居民住房、学校、工厂、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隐患排查(市公安消防局)。二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风险点危险源、人防工程、在建工程安全大检查,排查风险,落实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各镇街、园区)。三是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建筑安全、校园安保“三防”、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面向全市高一年级学生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市教育局、各镇街、园区负责)。四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农业灾害风险、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快隐患工程整改,实施渔港检查,全方位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市水务局、市三防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社区居民、社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重点做好城市交通、学校、医院、居民区、大型商场、车站、影剧院、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五)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一是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集中开展地震疏散演练(市公安消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教育局负责)。二是开展水上遇险应急救援演练,溺水应急救护演练,现场演绎各种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操作步骤(红十字会)。三是开展xx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相关环境应急预案指导镇街和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环保灾害宣传(市环保局负责)。四是结合我市在建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在项目现场开展建筑工地“防灾减灾日”暨工伤预防应急救助演练(市住建局负责)。五是开展机动指挥所紧急拉动、开设与撤收训练;利用融合通信系统融合短波、超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音视频等信息互联互通的指挥调度训练;进行“三位一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指挥调度训练(市人防办负责)。六是组织举行xx大堤和松木山水库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以及冲锋舟抢险演练(市三防办负责)。七是修编《xx市粮食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市发改局负责)。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基层单位要组织社区居民、工厂企业职工等参与应急救灾和疏散演练,强化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参照市的做法,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抓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经费
防灾减灾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设备设施和救灾装备的经费投入,建立防灾减灾经费保障制度,保证防灾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一、开展水产养殖业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产养殖业是我国渔业生产的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国情出发,确立并实行“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方针,使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2009年我国水产养殖面积接近1.1亿亩,从业人员超过1000万人,水产养殖产量3622万吨,占全国水产品总产量的71%,占世界水产养殖产量的70%,是名副其实的世界水产养殖大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改变了我国传统渔业依赖天然渔业资源的经济结构,提供了稳定、充足、优质的水产品供应,促进了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并带动了休闲观赏渔业、水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水产养殖业也是农业中的“三高”产业,即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据统计,2009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水产品损失116万吨,受灾养殖面积129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52亿元。2010年5月~8月,我国大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暴雨和洪涝灾害袭击,水产养殖生产损失极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15个省(区、市)渔业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00.2亿元(其中水产养殖业经济损失96亿元);养殖池塘受灾393.3万亩,湖泊、稻田等其他养殖水面受灾164万亩,毁坏网箱98.3万个,损失水产品83.7万吨。进入十月,海南省遭遇连续强降雨袭击,损毁养殖池塘18.7万亩、网箱近1.6万口,水产品损失7.3万吨,养殖经济损失达16.6亿元。虽然水产养殖业风险巨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与美国、加拿大、挪威、日韩等水产养殖保障体系完善的国家相比,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配套保险服务体系非常滞后,养殖户基本上没有保险保障。养殖渔民“三年奔小康,一年赔精光”,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悲剧。在今年暴雨灾害中,湖北省孝感市闵集三合宫渔民专业合作社损失十分严重,其11户社员2300亩精养池塘因堤坝溃口全部被淹,养殖产品大多逃逸或死亡,导致鱼种、饲料等物资累计投入资金160多万元血本无归。无论是基层干部的呼吁,还是调研中广大水产养殖户的直接反映,水产养殖小区、养殖户普遍要求开展养殖保险。为保障广大水产养殖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其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及渔区和谐稳定,应尽快开展水产养殖业保险,建立全国性水产养殖业风险防范体系。
二、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特点及开展保险的难点
通过近些年水产养殖灾害统计以及各地的反映,水产养殖风险主要来自自然灾害。淡水养殖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洪涝灾害、冰冻灾害、干旱、病害、污染及人为破坏等;海水养殖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台风、风暴潮、热带风暴等风灾,以及赤潮、病害等。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2009》的统计,2009年全国水产养殖因台风、洪涝损失61.6亿元,因病害损失34.5亿元,因干旱损失17.7亿元,合计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152亿元)的75%。农业保险是保险业务中的老大难问题,而养殖保险则是农业保险中的老大难问题,水产养殖业尤甚。一是水产养殖保险标的的多样性和养殖方式的多样性;二是水产养殖风险高、损失大,赔付率居高不下;三是水产养殖保险标的生活在水中,看不见、摸不着,在发生部分死亡或流失的情况下,很难直观准确地核定损失程度,定损比较困难;四是部分投保人的思想素质不高和保险人的技术防范手段不足,道德风险高。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在1982年到1995年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水产养殖保险的保费收入是112万美元,同期赔付220万美元,损失率高达197%。同时,困扰水产养殖业保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渔民群众的保费支付能力低。调研中了解到,渔民群众普遍参考政策性水稻保险,能承受的费率水平为1%左右。与之相矛盾的是,保证水产养殖保险正常运行的费率则高出很多。参考韩国《养殖水产品灾害保险法实施令》,对风险最低的工厂化养殖牙鲆,在承保台风、海啸和因此发生的次生疾病等指定风险时,根据不同的风险区划,费率在3%~5%之间。从国内来看,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规模最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保险公司淡水养鱼保险,仅承保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所致泛塘、溃塘和漫塘损失,费率为2%,附加恶劣气候泛塘、水质污染中毒、他人投毒损失责任的费率为10%。
三、水产养殖业保险具有可保性
正因为对开展水产养殖业保险的一些顾虑,如保险标的不好确定、勘查定损比较困难以及赔付率高等,导致商业性保险公司很少介入水产养殖保险业务。但是通过调查分析发现,这些所谓的“难题”不全是水产养殖独有的,在种植业、畜牧业保险中也都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只要确立合理的原则和路径,水产养殖业具有可保性。一方面,养殖场地的租金投入、海域使用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苗种成本、饵料投入、人工费、水电费等成本投入客观存在。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个9m2的海水养殖网箱成本为2700元,加上固定网箱的锚要3000元左右;滩涂养殖修建围堰、水闸,内陆养殖池塘修建护坡、道路、进排水设施,每亩要投资5000多元。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养殖池塘流转租金1600元/亩,苗种投入为2000元/亩~3000元/亩。湖北省石首市池塘养殖早期清塘、投苗、饲料投入在3000元/亩左右。两省石斑鱼、龟鳖等特种养殖苗种投入都在10000元/亩左右。这些都是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投入,是要靠生产挣回来的,可以作为水产养殖保险的对象。另一方面,目前各类水产养殖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专业化组织发展迅速,在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组织养殖户建立了生产台账、养殖日志,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在定损时有据可查,为发展水产养殖业保险提供了基础资料。而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户养殖规模大,投入多风险大,投保意愿也比较强,可先组织他们参加养殖保险,以此带动其他分散养殖户参加保险。
四、发展水产养殖业保险的初步设想
(一)水产养殖保险以保成本为主水产养殖保险以保成本为主(包括标准化精养海水滩涂、淡水池塘设施投入、育苗投入等)。一是以成本为保险标的额,在发生损失后,通过保险理赔可以为养殖户提供基本的灾害补偿,让受灾户及时恢复再生产。二是可规避道德风险,并且简单易于操作,能够为拓展水产养殖保险长期发展空间积累基础。如果以养殖业产值为标的额,养殖户需要交纳较高的保险费,多数养殖户不愿承担;且在价格下跌的过程中,容易引发部分投保人恶意造成损失后向承保人索赔,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
(二)政府要为水产养殖户参加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从水产养殖业风险特点和渔民保费承受能力看,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必须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保费补贴。国内外实践经验也表明,凡是涉及到农业保险的,除极少数完全商业化经营外,其他的都有政府的介入,只不过介入形式和程度不同而已,有的以保费补贴,有的以颁布行政指令和行业规则,有的靠政府的权威处于中间协调等。我国从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对参加种植业、畜牧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目前,政策性保险的险种不断增加,农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国家对保费补贴的比例不断提高。2007年~2009年中央财政支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41.7亿元。2010年财政部为实施农作物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等保费补贴,安排预算资金103.2亿元。水产业是农业的重要产业,水产养殖业风险也大于种植业和畜牧业,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不包含水产养殖业,制约了水产养殖保险的开展,地方干部认为养殖户没有享受到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对养殖户是不公平的。水产养殖业保险不仅应该享受财政保费补贴,而且补贴水平应高于种植业、畜牧业。
重大地质灾害破坏性较大,一旦发生,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会受到严重威胁,为了将其破坏性降到最低,完善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成为重中之重。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具有技术含量高、影响因素多、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危害性较大等特点,所以其开展需要反应迅速、实效性高、跨阶段、大集成、高要求的进行,以实现减少地质风险产生,增加风险下的生存途径。
关键词: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体系
由于地质灾害对经济建设、国家稳定、居民安居乐业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具有灾害意识且准备充足的政府或社区应急响应技术的支撑体系。此体系应包含专业的人才队伍、先进的技术装备、充足的理论支持等,以实现我国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由经验转变为科学,由感性判断转换为理性分析,从而提升我国的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能力。
1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体系的重要性
国内外历史上,地质灾害带来的灾难和教训值得每一个人反思,这是血与泪的惨痛经历,值得铭记。在地质灾害处理中,虽然存在一定的客观不可抗因素,但是人为原因也不容忽视。普通群众普遍缺乏防灾减灾意识,科学技术支撑力不足、风险判别能力较差、公共措施缺乏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缺乏可行性等均使防灾减灾工作没有发挥最大作用,因此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提高政府面对地质灾害的应对能力,强化应急响应工作的体系结构,加快构建技术性支撑体系,成为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客观需要。
2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体系的思路分析
2.1对应急响应的基本认识
结合国外抗灾减灾的先进经验并根据我国相关科技的发展水平,自然灾害防控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风险管理、工程控制、应急响应,在实际工作中三个阶段会有交叉点,但是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总体呈现上依然以某一个阶段的特征为主。中国目前的自然灾害防控基本处于应急响应阶段,西方发达国家基本处于风险管理阶段,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也是国家形象和国家责任的体现,其涉及到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具体执行等问题,是具有广泛性和特殊性的动态过程,其意义对公众和政府同等重要。按照周期性对地质灾害进行区分,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即:潜伏阶段-显现阶段-突发阶段-衰减阶段-终止阶段,但是在发生地质灾害时,五个阶段能否全部显示,与地质条件以及引发因素有较大关系。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技术支撑体系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科技队伍、技术装备、科学理论。其中技术装备是指一国抗灾减灾所具备的“硬件设施”,是应急平台所必备的基本装备;科学理论是指一国抗灾减灾所具备的“软件设施”,是应急平台的运行程序,只有将“软件设施”与“硬件设施”同步增强,才能保证其实现效益的提高。科技队伍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人文情怀、应变能力、工程经验,执行力高且能够适应高强度工作。
2.2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对象
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对象为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的灾害,本文论述的重大地质灾害为人员大量伤亡、经济损失严重、引起社会严重恐慌的地质突发事件。
2.3应急响应等级与类型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分为特大型地质灾害--I级响应、大型地质灾害--II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分为“险情应急”、“灾情应急”、“灾情险情应急”三种。
3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及任务
3.1应急响应的工作流程
根据我国针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经验,可以将其工作流程分为八个阶段,即:响应启动阶段-调查评价阶段-监测预警阶段-会商定性阶段-防控论证阶段-决策指挥阶段-实施检验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3.2应急响应的工作任务
首先,按照国家关于水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采用逐级报送制度,随时关注媒体信息,并对国家机构的指令进行及时下达。其次,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值班人员及时进行信息查询、相关技术人员就位、将所需装备和先进的职能系统进行调集和调试、集结专家。再次,及时进行相应级别确定。在响应级别确定以后,要立即进行响应程序。最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I级、II级响应启动。
4应急平台介绍
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技术装备系统中应急平台是最重要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我国日常备灾的重要基础。其主要包括:基础平台、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体系。其中基础平台是建立在信息技术、GIS、GPS、RS、信息资源整合保障技术系统;应用系统包括:应急值守系统、数据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模型分析系统、数据更新系统。系统所用的对象关系进行数据管理,充分发挥RDBMS的数据管理的优势,利用SQL语言进行非空间和空间的控制;互联互通体系是指实现指挥机构与应急管理的信息共享,并通过制定共享信息的标准、信息中间件进行开发,实现信息对位处理,相关平台的联通,形成通讯系统和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网络系统。
5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路线以及具体工作方法
5.1技术路线分析
以地质灾害中危害系数较高的滑坡为例,滑坡是一种非标准化、非结构化的复杂的地质系统,但是滑坡的建模工作尚且没有准确的规律和定理,只能单纯依靠灾害地质和工程地质作为实际应用的理论方法,将所有数据进行科学集成,分层次的进行定理确定,对主导因素进行提取,并对有决定性作用的物理变量进行模拟构造,以实现对重大滑坡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目的。
5.2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滑坡的应急响应问题由于地震、人为因素、降雨等原因,所采用的应急响应和预警时期也不同,导致灾害发生速度也不同。根据滑坡成因,并结合具体方法,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滑坡应急响应:信息获取-分析研判-预测预警-模拟仿真-方案论证-风险评估-决策支持。
6结语
重大地质灾害危害性和破坏性极大,一旦发生会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建立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技术支撑体系进行探究,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建立灾害处理技术体系,使我国的减灾防灾技术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陈红旗,徐永强,庄茂国,等.地质灾害应急支撑体系建设基本问题分析[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11(22).
[2]马娟,黄喆,石爱军,等.地质灾害应急物联平台建设方案[J].物联网技术,2014(08).
关键词:地质灾害;评估;措施
中图分类号:P6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1-0155-02
1对地质灾害进行研究评估的背景
按照当前对地质灾害研究的通常做法来看,所谓的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地质塌方、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地貌的地面塌陷等情况,其余种类的与地质因素相关的灾害类型比如说地震、普通的地面沉降等,都不属于地质灾害的范畴。因为前几类的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动力地质波动而产生的,而地震等灾害则主要是受地下水、岩溶等地质变动的影响而发生的。之前进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是地质灾害发生以后的救灾抢险工作,而现在逐渐发展到了预防为主、注重防治的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对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加大实地调研的力度,注意总结平时灾害发生的规律,紧紧围绕地质灾害发生的方方面面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加强气象、国土、地质勘探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科学有效的进行提前预防和评估,是十分必要的工作。对多发易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和风险评估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一是地质灾害比较易于发生的天气、地质条件和发生的原因探讨,二是多种地质灾害发生的规模和次数,三是地质灾害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和容易导致的危险方面。在对这三个方面研究的同时,要重点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地质灾害发生后对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衡量,尤其是要特别注意灾害发生后所产生的潜在危险,因为当地质灾害发生后,许多地质灾害的产生过程还很不稳定,一旦有其他外力因素的介入,随时都有可能产生进一步质变的可能,造成二次灾害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抗震救灾的规定办法,并且严格要求各地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地区进行全面的地质调查,掌握地质构造,为深入的开展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风险评估提供扎实的条件。而且,在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和预测的工作时,必须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对次生灾害的发生有科学的评价和预测,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测和评估工作,为人民群众建设幸福美好的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2对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评估注意的几个方面
2.1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时要树立正确的思路
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对象主要包括地质塌方、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地貌的地面塌陷这几种情况,而且这几种地质灾害发生的偶然性很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比较严重,而且非常不容易预测,一旦发生,危害非常大。因此,我们在对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评估时,就要结合这几种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改变之前固定的思维方式,创新工作的思路,有的放矢,科学预测。在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时,要把评估工作的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频发的大中城市、人员聚居的乡镇、农村、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开发的企业所在地等重要区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测绘比例规定,重点对主要交通线路,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国道、省道以及乡村道路等能够影响交通运输正常进行的范围内,做到重点突出,特别需要着重关注的水电站、核电站、大坝等重点设施的预测和评估。有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作引导,才能在以后的预测和评估工作中目标明确,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测和评估工作。
2.2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时要准确把握评估的内容
要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需要从地质灾害发生的各类条件和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诸多因素着手,全面平衡和把握当地的自然条件、天气状况、工程建设等,甚至于在之前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和造成的损失都要综合考虑到,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推算好某一地区地质灾害潜在的威胁因素,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把握和了解,就能够比较准确的得出某一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发生的机率,作出科学的评估。一是要做好对当地地质条件的勘察和研究。从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诸多因素来看,地质构造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要提高评估地质灾害的准确度,就要深入到当地实地查看,对某一地区内的地理环境构造、水文环境对当地的影响、岩石的厚度、分布的范围、矿产资源的分布、采矿的进度和深度等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当地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才能为科学的地质灾害评估提供准确的资料和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注意把握当地的气象和降水的规律。地质灾害的发生虽然和当地的地质条件密不可分,但这种灾害的发生也是有一定的诱因的,而气象变化、水文条件就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外在的条件。当某一地区的降水量到达一定的程度,有可能会导致地上水位的急剧变化,山洪暴发、水坝溃堤等情况就有可能出现,特别是当出现连续的强降雨等天气的时候,这种地质灾害受雨水的冲击和影响,非常容易发生大的地质灾害。所以,在对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评估时,就要充分的收集、整理这些具体的资料,从而为能科学有效的进行地质灾害的评估提供坚强的保障。三是要高度重视工农建设活动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影响。从历史上已经发生的这些地质灾害来分析,很多起地质灾害的发生都与人类的城市建设、矿产开发、农田建设等的影响密不可分。这就要求人们在进行生产生活等活动时,要对当地的地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根据具体的地质条件和生产生活建设有可能会对地质灾害的影响出发,做好科学的规划,趋利避害,避免因为人为因素而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四是充分尊重历史。要以史为鉴,吸取经验教训,对某一地区内之前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原因、次数、危害等各个方面都要有综合的分析,目的就是通过对历史教训的吸收和借鉴,能够有效的避免将来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提前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通过人口迁移、工程改造等等手段,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也为地质灾害的正确评估提高可靠的科学依据。五是要对地质灾害本身做出正确的评估。对地质灾害的分析和研究,要从地质灾害的规模、强度、数量、造成的损失等当面去综合衡量,因为每一次发生的地质灾害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在进行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时,要区别对待每一次的地质灾害,对上述各个方面做出精确的统计,积极的查找共性,区分个性,力求能够找出地质灾害发生的内在规律,为正确的评估提供准确的资料。六是要对潜在的威胁和风险做出评估。说到底,地质灾害发生以后,主要就是抢险救灾的问题了,我们研究的对地质灾害的评估,最重要的还是要对地质灾害的潜在威胁和风险进行评估,从而能够提前预防,降低损失。通过对降水量、气象条件、地质构造等方面的分析,对某一个地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进行评估和预测,通常的情况是某一地区地质灾害的潜在威胁越大,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也就越大,反之情况也是一样。同时,通过对风险大小的评估,对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有了计算之后,就能从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加以预防、提高抗灾能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3在地质灾害评估过程中要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在进行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时,我们要改变以往被动的评估办法,与时俱进,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评估的准确性。在评估过程中要注意两点,一是对地质灾害的评估要符合某一地区的客观实际,不能闭门造车,不切合实际的胡编乱造;二是要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正确做出评估。对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要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作为辅助来操作。要针对当前我国地质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简单实用的技术手段进行风险的评估和预测。在对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评估时,要重点注意做好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和高损性的评估。特别是对地质灾害的破坏程度和发生频率的研究,从实际出发,对每一个地质灾害都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和评估。特别要注意的是,定性和定量分析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各种影响因素之间都会存在着一定的误差,所以我们在具体进行评估时要注意区别对待。对地质灾害评估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影响,即地质灾害发生的前提条件、发生的历史规律和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等几方面的因素。根据各个因素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影响程度的不同,结合各个因素的具体情况,就可以确定一个相对稳定的评估模式,对每个具体的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且每个地区的具体条件都是千差万别的,所得出的结论也必然会不尽相同,不可偏而概之,一视同仁。在进行地质灾害风险的评估时,要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的特点、损失大小、发生规律等情况进行综合的详细的评估,特别是要对当地的人们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评估,一事一研究,一事一评估,不怕麻烦,耐心细致的进行风险评估,提高评估的准确度。在牵扯到水利枢纽、发电站等工程时,要注意评估的方法,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以及水电工程建设对地质灾害的影响,结合当地的地质构造、历史规律、潜在威胁的各个方面,有的放矢的做出正确的评估,为建设安全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3结语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失。为了减少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需要提前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评估工作,做到以防为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的危害和发生的规律以及潜在的危险和风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和评估,并根据得出的结论做好具体的预防方案和制定详实的措施,趋利避害,提前预防,为正确评估地质灾害,建设幸福安全的家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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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是浙江省目前最大的杂交稻制种基地,由于隔离、气候和技术水平等条件适宜杂交稻制种生产,遂昌制种基地面积较稳定、产量较高、效益较好,稳定的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在667hm2以上,制种产业已成为该县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但由于制种产业容易受到水涝、干旱等气象灾害因素的影响,造成种子产量不稳定。实施农业保险,加快推动杂交稻制种保险工作是种子企业和制种农户的共同心声。2010-2014年遂昌县共落实杂交水稻制种5816.7hm2,全部实行了农业保险,保额0.6万~0.9万元•hm-2,保险费率5%,保险费总额的10%由投保单位浙江勿忘农种业公司承担,中央财政补贴35%,浙江省财政补贴45%,遂昌县财政补贴10%。2010-2013年发生水灾、旱灾2210.7hm2(其中冲毁绝收123.5hm2),损失产量134.3万kg,损失产值2510万元,共理赔406.6hm2,理赔总额129.1万元。
2风险
在目前的制种形式下,生产过程中有以下不利自然因素的危害,影响水稻制种产量和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播种期的低温冷害。为了满足制种的隔离条件和适宜的气候条件,制种基地一般选择在海拔200~300m的半山区,空闲田播种期较早,在3月中下旬播种,容易遭受低温冷害,烂种死苗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制种计划的完成。穗期的高温干旱。制种生产特别是抽穗扬花期对温度和湿度的要求较严格。遂昌县8月上中旬往往会受到高温干燥不利因素的危害而影响制种产量和质量。2010年是遭受高温干旱危害严重的一年,2013年旱情重演,遂昌共落实制种1206.1hm2,8月上中旬发生严重的高温干旱天气,978.5hm2制种基地受灾,减产15%~70%,其中减产30%以上的931.5hm2,占制种总面积的78%。生产中后期的台风影响。遂昌县6-8月易受台风影响,狂风暴雨,造成制种倒伏甚至冲毁,严重影响制种产量和质量。
3问题
3.1缺乏理赔定损标准
目前,根据水稻制种不同生长阶段、不同气候灾害条件影响,对水稻制种造成的损失做出较合理的判断,尚缺乏较公正、科学的理赔标准,容易引发纠纷,且查勘定损人工成本较高。
3.2理赔款项到位欠及时
遂昌县理赔程序,一般是灾情发生后,农户申报县人保公司或投保单位要求勘查理赔,保险公司组织水稻专家和人保公司的勘查理赔人员进行实地勘查后初步定损,报省人保公司确定理赔。由于气象灾害一旦发生,往往受灾面积大、范围广,要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工作量大,从灾情发生到理赔款到户一般要耗时1个月以上。理赔款项到位欠及时,不利于农业再生产能力的及时恢复。
3.3保险理赔覆盖面较小
按人保公司有关规定,灾害受损产量30%以上的田块才是理赔对象田,全县理赔总额不能超过水稻保费的50%,这样势必影响理赔覆盖面,不利于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开展。2010年、2013年高温干旱危害严重,制种面积2577.8hm2,受灾面积1730.1hm2(其中绝收101.3hm2),损失制种产量98万kg,损失产值1760万元,人保公司理赔220.0hm2,理赔金额70.8万元,理赔面积和理赔金额分别只占受灾面积和损失产值的13%和4%。农保理赔覆盖面少,影响了农户自主参保的积极性。
3.4间接影响缺乏理赔标准
目前农业保险主要理赔水灾、干旱所引起的倒伏、断水、高温而造成减产的直接影响,而对于灾情发生后引发大面积病虫害等的间接影响缺乏理赔规定和标准。
4对策
4.1提高保险额度
粮食生产是弱质产业,经常遭受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而减产。实施农业保险政策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遂昌县政府已把杂交水稻制种生产列入保险范围,保险额度2010-2012年为6000元•hm-2,2013年后为9000元•hm-2,但保险额度与普通水稻生产等同,缺乏合理性,因为杂交水稻制种的产值一般为单季稻的4~5倍,生产成本是单季稻的5~6倍,建议杂交水稻制种生产的保险额度应提高到普通水稻生产的3~5倍。
4.2扩大保险范围
制种生产肥力投入较高,相对于普通水稻生产容易引发稻瘟病、纹枯病和稻飞虱、螟虫等病虫害,但目前制种保险仅局限于气象灾害,建议将稻瘟病、纹枯病、黑粉病和稻飞虱、二化螟等主要病虫害列入制种保险范围。
4.3科学定损标准
要减少纠纷和协商,减轻政府协调的工作量,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灾害的科学定损、提高公信力是关键。我们认为按制种生产的不同阶段来确定损失补偿标准较为合理,如苗期绝收可理赔保额的30%,分蘖期可理赔50%,孕穗期可理赔80%,穗期应理赔100%。因为前期受灾一般可以通过补播改种来弥补,后期受灾投入较大,季节延误,恢复再生产的空间较小。
4.4设立制种发展资金
俗话说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粮食生产以种为本,杂交水稻制种产业保持稳定和发展,是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而制种保险是稳定种子生产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议从农技推广基金中分设杂交水稻制种灾害补助专项资金,以扶持制种基地的巩固和发展。
4.5设立制种风险金
1.1编制目的
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以及市、区有关防汛防旱防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镇(乡)、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是本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台风动向及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科学防范,合理预排预泄,保障安全。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镇(乡)、街道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防台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台风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风能力。
1.5工作要点
(1)组织城乡危房、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的人员安全转移。
(2)组织出海渔船及时回港避风。组织避风渔港的安全管理和船员的安全转移。
(3)水库、海塘、水闸、围垦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层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台风消息。
二、组织指挥体系2.2镇(乡)、街道及其他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
镇(乡)、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防台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借鉴温州、丽水防御超强台风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抗台风预案。
三、影响台风等级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1特别重大(Ⅰ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我区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区。
3.2重大(Ⅱ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我市、区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舟山、宁波、台州等登陆或紧擦舟山北上,并严重影响我市、区。
3.3较大(Ⅲ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范围较小,在宁波或台州以南登陆或紧挨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区范围较小。
3.4一般(Ⅳ级)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4.1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地质灾害的监察、预报预警,并及时向有关防指机构提供台风、降雨、风暴潮、地质灾害等的实时信息和预测结果。
4.2、水利工程巡查
各镇(乡)、街道应对辖区内水库、山塘、海塘、围垦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管制度。
4.3防台检查
4.3.1镇(乡)、街道防指机构在汛前、汛中组织开展防台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和整改。
4.3.2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3.3区建设局、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港务局普陀分局、沈家门海事处、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区水利围垦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渔港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情况的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区三防办备案。
4.4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4.1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察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信号实施办法》,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镇(乡)、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
,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
4.4.2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降雨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各镇(乡)、街道的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察,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指机构报告,并通报社区、行政村,告知广大居民。区防指接到水文信息后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警报。
4.4.3山洪灾害预警
区水利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对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专业监察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察体系,落实观察措施。在台汛期间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加强观察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按照区防指“关于明确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及岗位职责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向可能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上报所在地防指机构或区防指机构。
4.4.4水利围垦工程险情预警
当辖区内水利围垦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围垦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镇(乡)街道防指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有可能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转移的各项工作。
五、应急响应
5.1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12级以上台风或超强台风对我区构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区防指召开防台电视电话紧急会议,部署防台各项工作,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抗台工作,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根据省防指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抗台工作。影响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或区防指可采取停课、停工、停业、停市等非常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在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时,并对沈家门中心渔港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区防指指令迅速成立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针对沈家门渔港避风船只众多的特点,做好渔港船只和船员的安全工作。
5.1.1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
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港务局普陀分局、区交通局、沈家门海事处、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办等部门领导以及相关专家组成。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核实回港避风船只数量、船员人数和通讯联系方式;做好避风船只的防碰、撞工作,船员的安全转移、运送和落实避灾点安置以及海上特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
5.1.3沈家门渔港船员转移安置
当台风、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并对沈家门中心渔港构成威胁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人员转移指令和要求,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港内避风船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把船员转移到指定场所。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就近避灾、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由区民政部门落实临时避灾场所,临时避灾场所包括普陀中学、沈家门小学、普陀二中、沈家门中学、原职业中学、普陀三中、普陀体育馆、人防隧道、岭陀隧道,以及华晶、华银、港城、港帆、海中州、华侨、名都、海天楼、明珠宾馆等安全可靠的公共场所,同时要对这些临时避灾场所进行安全鉴定。
5.1.4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按Ⅱ级应急响应分工,做好不同阶段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5.2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作出雨量、风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防御重点和对策建议。区防指向全区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省、市人员梯次转移命令,按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工作。区防指加强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抗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台风不同阶段,做好如下工作:
(一)台风消息阶段
1、区防指、水利围垦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电力公司、港务分局、旅游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区农林局、电信公司等区防指成员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气象、海洋与渔业部门及时将台风、风暴潮和海浪预报消息报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防指,并向公众。
3、区防指、水利围垦部门分析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防台措施,向区政府领导及上一级防指报告防台有关情况,及时向各镇(乡)、街道和区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台风消息,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台风影响地区高水位运行水库降低水位,防止出险。指导做好果树、大棚养殖等的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指导检查各地在建的围垦工程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落实抗台应急防御措施。
4、区海洋与渔业部门组织做好各地出海渔船、海运船、油船、制冰船回港避风,加强避风港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地加固深水网箱、鱼排等养殖设施。区港务部门做好工程船、吸泥船、打桩船、运输船等远距离作业船只返航回港避风工作,加强锚地船舶的监管,提前做好辖区内船舶、设施的各项防台准备工作。区海事部门落实航道防台措施,以及海上应急抢险营救等各方面工作。
5、区国土资源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与气象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报工作。
6、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加强公路和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运输船舶、交通船舶、车辆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加强对公路沿线指示标志,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7、区建设部门要及时将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情况(等级评定)反馈给各镇乡(街道),同时要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8、区农林部门提供农情,提出农业、经济林抗灾、救灾措施,做好灾后种子调运和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落实鸡、鸭、猪等畜禽养殖户抗灾救灾措施工作,并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9、区卫生部门组织各地做好防疫救灾所需药品、血源、消毒、医疗器械、救护车辆、医务人员等应急准备工作。
10、区城管部门加强市区巡查,对广告牌、行道树和施工现场脚手架的管理,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11、区电力部门组织各地检查加固电力设施和设备,做好防台准备。
12、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各地船舶修造企业,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13、区供销部门组织各地落实防台有关物资,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14、区旅游部门组织各地把台风信息通知到各旅游企业、景点管理单位及游客,消除隐患,做好各项防台准备工作。
15、区教育部门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二)台风警报
区防指、水利围垦、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水利围垦、气象、海洋与渔业、交通、国土资源、建设、电力、港务、海事、旅游、教育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区水利围垦、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指导抗台救灾工作。
区防指召开防台分析会议,区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区防指提出防御重点、措施和建设;区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围垦、港务、海事等部门提出各自防御对策。
1、区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雨量等预报,水文部门做好洪水、潮位增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风暴潮、海浪的预报工作。
2、区防指、水利围垦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重要海塘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组织指导台风影响地区的河网、水库预泄预排工作,掌握各地各部门的防台动态,检查督促防台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在建围垦工程,分析在建围垦工程受台风影响可能出险地段,采取紧急补救措施。随时撤离施工人员及附近有危险的人员,做好各项防台工作。
3、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等部门组织指导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渔船、渔运船、制冰船、油船等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避风,指导各地做好网箱等养殖的加固工作。加强风暴潮和海浪预报。区海事、港务等部门检查抢险救灾船艇、抢险应急小分队和救灾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小分队进入待命状态。加强对台风影响区域船舶的签证管理。以区海洋与渔业局、港务分局、海事处、交通局为主体,做好对回港避风船舶船员的紧急撤离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措施。
4、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做好相关渡口、码头、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避风防台工作,做好人员撤离的各项准备。
5、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防台抗灾准备,组织各地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应急小分队处于警备状态。
6、区建设部门组织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检查落实高空设施、建设工地、城乡防洪排水设施、低洼易涝地带和地下空间设施的防台工作。城区公共场所的电视屏幕滚动播出台风信息。
7、区城管部门组织力量,拆除广告牌、行道树及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危险设施,同时做好简易工棚内人员的撤离准备。
8、区供销部门组织各地落实有关抗台救灾物资,做好随时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运输工具和抢险应急人员等。
9、区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后的保障工作。
10、区卫生部门组织各地建立应急指挥小组、医疗卫生机构组和防疫应急队伍,准备应急药物、试剂和监察仪器,做好随时派送物资到灾区的准备工作。
11、区教育
部门组织各地学校、幼儿园通报台风警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检查校舍安全,做好防台工作。
12、区电力部门组织各地对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
13、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各地检查船舶修造企业防台措施落实情况,对险段、险地的无动力船舶做好随时转移的准备工作。
14、区旅游部门督促各地组织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5、区级新闻单位及时播放市、区气象台的台风警报,区防指部署的防台工作和防台自救知识。
移动通讯企业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台风消息和预报。
(三)台风紧急情报
区防指召开防台电视电话会商会议,紧急部署防台工作,区防指领导组织指挥防台工作。
1、区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登陆区的预报。区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风暴潮和海浪预备,区水利围垦部门根据气象预报对水库、山塘、河道进行洪水评估,根据降雨实况及时洪水预报,同时沿海潮位预报。
2、根据省、市指示,区防指或区政府对台风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的镇(乡)、街道,结合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情况(等级评定),发出人员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要求各级领导深入抗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抗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
3、区水利围垦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和水库、山塘、海塘、小流域、河网的实时情况,并及时对降雨、洪水、水利工程险情等发出警报。对屋顶水库、山塘根据险情采取放空等措施,对河道、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在建的围垦工程进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对施工人员及受威胁地段人员安全撤离的各项工作。
4、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公安等部门督促检查沈家门、虾峙等地渔港及避风港,做好防止船只互撞、撞堤、撞码头等工作,除必要的人员外,视情做好人员撤离;在台风、强台风严重威胁我区时,根据省、市有关人员转移的命令,包括沿海养殖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
5、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情况)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具体部署全区防台抗地质灾害工作,对易发区域的人员实施撤离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巡查,提醒有关人员做好撤离准备,加密对地质灾害气象的预报次数。
6、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封闭相关渡口、码头,停止运行运输船舶、车辆,必要地段实施交通管制,同时做好简易工棚、危房等有关人员的紧急撤离工作。
7、区建设部门组织各镇(乡)、街道做好辖区内危旧房、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转移工作。台风影响我区时,停止一切在建工程施工,关闭景区,停止游乐设施,做好市政设施的抢修准备。
8、区民政部门检查指导各地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协助各镇(乡)、街道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安排;遭遇强台风、超强台风并严重影响我区的情况下,会同区海洋与渔业部门、港务、海事、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妥善安置沈家门渔港安全转移的船员。
9、区城管部门组织指导城区内广告牌、行道树、高空作物的安全工作以及简易工棚内民工、外来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10、区供销部门做好防台物资储备,随时听候区防指的调度,做好调运调送准备。
11、区卫生部门组织做好医疗抢险准备,进入临战状态,检查急救设施、设备状态及备用电源等情况;随时准备派出医务人员到各镇(乡)、街道进行抢救伤病员。
12、区农林部门督促检查低洼地段种植场、养殖场的简易居住房内的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加固工作,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13、区教育部门指导各地做好台风影响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众性活动。会同区民政部门落实避灾场所及安置沈家门渔港转移的船员。
14、区电力部门部署电力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水工作,停止高空、室外等作业,及时转移危险地带人员,保证防台救灾重要用户用电和应急供电。
15、区通信管理部门做好启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的准备,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输业,保证防台救灾重要信息的传递,检查落实通讯设备和备用电源的保安,做好应急通讯保障。相关电信运营企业采用短信等方式向用户通告台风信息。
16、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督促对易出险的船舶修造企业进行再检查,及时组织转移人员、财产、物资等,尤其是要加强监督无动力船只的管理,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17、区旅游部门督查景区游客返回,确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8、普陀驻军、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危险地区的群众转移工作,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19、区公安部门组织做好道路、桥梁和城镇街道的交通管制,维护地方治安,协助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沈家门渔港船员撤离,通过110掌握各类遇险人员情况,及时调配警力营救,紧急情况及时向区防指和地方有关部门报告。
20、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积极
协调解决抢险和救灾所需的物资和资金。检查和督促基层粮库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供应工作以及其他器材的供应。
5.2.2抢险救灾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区期间,区防指及时部署有关抢险工作;台风影响后,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召开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区水利围垦、海洋与渔业、民政、建设、电力、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到抗灾一线慰问灾民,指导抢险救灾,并对防台工作进行评估。各镇(乡)、街道、区属各部门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1、区防指及时掌握汇总各地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区级防汛抗台物资的调配,联系普陀驻军、人武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评估工作,做好向市防办和区委、区政府的汇报工作,通报抗台救灾情况。
2、区气象部门继续跟踪监视并做好台风路径、降雨预报,直到台风完全消失、降雨停止。
3、区水利围垦部门继续监视水库、山塘、小流域降雨河网的水位情况,做好水库、河网的调度,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普陀驻军、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层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区民政部门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接受捐赠,下拨救灾款;协调各镇(乡)、街道安置灾民,做好灾民救济救助工作,收集、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汇报。
6、区卫生部门组织指导各地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员,指导卫生防疫工作。
7、区农林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做好农业生产、畜牧养殖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动物和公共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8、区交通部门加强对山区公路、桥梁、施工路段和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的检查,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向公众公路、水路阻段信息。组织指导水毁公路和工程修复,保障各地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畅通,组织遇险船舶的搜寻救助工作。
9、区建设部门组织指导灾区抢修城镇供排水等市政设施和灾区的房屋重点工作。
10、区电力部门组织指导灾区抢修电力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11、区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灾区通信设施的抢险工作,尽快恢复通信。
12、区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掌握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13、区教育部门组织指导灾区学校抢险校舍,为开学或复课创造条件。
14、区公安部门及时掌握各地治安动态,指导灾区维护社会治安,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畅通。
15、区供销部门组织落实抢险救灾物资。
16、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做好粮食供应,确保灾区粮食价格和市场供应稳定。组织协调灾害重点建设工程中基础设施的恢复。
17、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部门组织开展海上遇险船只的搜寻救助工作,指导渔船和网箱养殖的抢险救灾,指导沿海养殖恢复生产。
18、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抢险救灾资金,争取省、市财政支持。
19、区经贸部门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供应。
20、人民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支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普陀支公司、太保财产保险普陀支公司等区级保险机构及时组织灾情核查和理赔工作。
21、市自来水公司普陀营业所、市蓝焰燃气公司普陀销售公司等部门及时检查供水、供气管道和设施的运行,做好灾损管网设施的抢修,确保供水、供气正常运行。
5.2.3防指的应急响应
台风影响区的各镇(乡)、街道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一级响应,及时做好台风及次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段群众的安置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时将防台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5.3Ⅲ级应急响应
5.3.1区防指办的应急响应
区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镇(乡)、街道参加,提出防台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河水预测预报,监督指导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做好灾区核查和信息工作。及时将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指挥、副指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地防台工作的指导。
5.3.2镇(乡)、街道防指的应急响应
台风影响我区时,各镇(乡)、街道防指机构启动响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指挥机构指挥主持会商,按市、区防指要求,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进行人员梯次转移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段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利、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上报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5.4Ⅳ级应急响应
5.4.1区防指办的应急响应
区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气象预报成果,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市防指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通报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各地防台工作。
5.4.2镇(乡)、街道防指的应急响应
镇(乡)、街道防指启动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可根据时间和性质、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调度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6信息与新闻宣传
5.6.1防台抗灾等信息,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会同区民政部门审核和。
5.6.2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7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人民政府或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系。
(2)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台抗灾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形式。
6.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普陀驻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突击力量。
区人民政府应组建专业抢险队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应组建抢险救灾小分队。
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应建立防汛防台抢险专家库。
6.3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具体储备要求见《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的物资保障。
6.4资金保障
区财政、发改、民政、水利围垦、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和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5技术保障
各镇乡、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加快和完善防汛防旱防台指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同时,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调度水平和救灾抢险能力。
6.6治安保障
区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受灾地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和特发事件时的、警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避灾场所保障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负责渡口安全。
6.10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医疗等部门负责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基本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后,各镇(乡)、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由区经贸部门牵头,区发改、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
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应积极参加市、区培训,同时负责组织对社区、村、学校、企业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演练
(1)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镇乡、街道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本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7.1救灾
台风发生后,各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救济救助
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区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水毁工程修复
7.4.1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汛工程应力争迅速修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4.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各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对当年防汛抢险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6补偿机制
启用蓄滞区、水库根据防汛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7.7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害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八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指办牵头制定,区防指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防指办负责解释。
关健词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现状对策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采取雷电防护措施的科学依据和技术前提,作为一项新的雷电业务,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拓展气象服务领域,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1]。融水县2011年起开展此项业务,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政策依据,将开展危化行业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做为突破点,有效开展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业务开展以来遇到了一些相关问题。本文就开展雷击风险评估业务遇到的这些问题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工作对策,为依法行使防雷安全管理职能、加强和规范全社会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与对策。
1.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发展现状
1.1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机制
1.1.1近几年融水县防雷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已被建设单位所接受,步入正规化。雷击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的技术依据[2],建设单位应容易接受开展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工作。
1.1.2融水县气象部门与部分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良好,它们给予有力支持。目前,建设主管部门已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书》作为办理项目报建必备材料之一。
1.1.3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实行区市联动机制[3]。融水县境内的项目,县防雷机构参与,区市县或市县联合,按一定比例分成收益。以项目为载体,实行上下联合、上下互补,统筹区市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装备资源,形成合力,提升项目雷评质量和技术水平,全面推进雷评工作发展。
1.2制约影响雷评发展的突出问题
1.2.1政策配套还不到位,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有待加强。目前还未争取到当地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1.2.2雷评工作起步晚,宣传不到位。融水县2011年才开展雷评业务,至今才半年多时间,同时也没有在县级媒体、宣传资料、板报等媒介上进行宣传展示,致使多数企事业单位对此业务不了解、不知道。
1.2.3县局专业人才少,制约业务发展。现从事防雷工作5人,防雷专业1人,仅占20%。雷评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业人员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对各种防雷标准、技术能熟练掌握,县局因为人员少,任务多,身兼多职,专业上钻研相对缺少,多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能与开展雷评工作所需的素能有一定差距。
1.2.4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主要分为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现状评估三种,但目前只开展方案评估,未能开展其余两种类型评估。融水县内现有危化、易燃易爆场所十余处,境内有广西凤糖融水和睦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古顶水电站、麻石水电站等厂区,宾馆、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可以为其提供现状评估服务。
2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发展思路与对策
2.1营造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政策环境和氛围。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争取政府制定出台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强与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安全监督等部门的合作,联合采取措施,推进重点、大型建设项目以及危化、易燃易爆、人口密集场所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2.2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雷电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雷电灾害能力普查,推进融水县雷电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编制全县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图[4]。
2.3加强对新业务的宣传。从加强防灾减灾、保障公共安全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在地方广播电视、报纸上开辟专栏、发送传单资料、报板等多种宣传措施对外重点推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
2.4加强雷评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技术培训。要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组织跨市(县)调研考察、交流等形式,加强防雷技术规范、防雷技术标准,以及评估项目相关知识的学习,要通过项目实践,不断提高雷评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5拓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种类,对于已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场所及煤炭、化工等企业,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时,对其进行雷击风险现状评估,将评估报告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3日常生活中简易防雷措施
由于防雷技术装备在农村的普及是一个任重道远、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政府、气象、电力、电信、村委会等多部门的共同努力。
3.1在农村,对于个人防雷来说,以下地方是最不安全的
空旷的田野,如庄稼地、平原、运动场、公路、屋顶等;大树下;高大孤立的建筑物旁,如烟囱、高墙、电线杆、铁塔等;田野中的低矮窝棚内,如避雨棚、工具棚、看守棚等。
在空旷的田野中行走或跑步,特别是打着雨伞、肩上扛着锄头、扁担或其它长形工具;雷雨时爬到房顶上看天气、收晾晒衣物或检修房屋。
3.2以下是一些简易的防雷措施
当雷雨来临时,在室内的村民应做到:打雷时关好门窗,不要外出;不要接近一切电器设备,将家用电器电源关闭;不要使用电话,拔掉电源线、电话线、电视闭路线、外接天线;不要触摸金属水管,不要出去收晾晒在铁丝上的衣物。
雷雨来临时,在野外的村民应做到:雷雨天气应进入有避雷装置的室内;空旷地不要使用雨伞,不要把铁锹、锄放在肩上;雷雨时最好就地蹲下,远离烟囱、铁塔、电线;不能在大树下躲避雷雨;不要从事水上作业,不要开摩托车。
农村的防雷工作任重道远,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防雷工作面对农村现状,应积极通过宣传普及防雷知识和推广实用防雷技术等有效手段开展农村防雷工作,减少农村雷灾损失。
4结语
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纳入雷电业务范围,按公共气象服务项目加以规划和管理,业务系统建设纳入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计划。
参考文献:
[1]广西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工作手册(试行)
[2]《关于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气发〔2008〕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