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矿井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勘查方法
[中图分类号]P694[文献码]B[文章编号]1000-405X(2015)-3-255-1
1矿山地质灾害及防护
1.1矿山地质灾害
矿山地质灾害又称矿井地质灾害、采矿地质灾害、矿区地质灾害等。在矿床开采活动中,因大量采掘井巷破坏和岩土体变形以及矿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自然环境发生严重变化,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破坏采矿工程设备和矿区资源环境,影响采矿生产的灾害。矿山地质灾害种类很多,发生在地面的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泥石流、煤自燃等,发生在井下的主要有冒顶、片帮、突水、突泥、井下热害、矿震、岩爆、井下煤自燃、油气井管套损坏、矿坑水污染等。下面就以下几个方面着重进行介绍。
1.1.1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是我国最重要的地质灾害类型之一。地面塌陷灾害在金属矿山中出现较为普遍,如镍矿、铅锌矿、煤矿等。近年来,金属矿山地表塌陷增长趋势明显,造成塌陷的原因是采区不充填,尤其在不明采区表现突出。煤矿区的地面塌陷表现最为突出。华北、华东地区煤矿采空塌陷,每年平均为10.5万亩。地面塌陷,毁坏城乡各种建筑、交通设施和农田,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建设,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给矿山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会给当地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1.1.2矿井水灾害
掘进或采矿过程中当巷道揭穿导水断裂、富水溶洞、积水老窿,大量地下水突然涌入矿山井巷的现象。矿井突水一般来势凶猛,常会在短时间内淹没坑道,给矿山生产带来危害,造成人员伤亡。在富水的岩溶水充水的矿区及顶底板有较厚高压含水层分布的矿山区,在构造破碎的地段,常易发生矿井突水。当巷道底板下有间接充水层时,便会在地下水压力和矿山压力作用下,破坏底板隔水层,形成人工裂隙通道,导致下部高压地下水涌入井巷造成突水。但只要查明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措施,矿井突水是可以预防和治理的。
在煤矿区,由于煤层大面积开采,导致采空区面积不断扩大,采空区导水裂隙带和地面塌陷范围随之扩大,使地表水与地下水、矿坑水发生了直接联系,造成沙川径流大量渗漏、径流量明显减少。
1.1.3矿震
矿震是由矿山开采活动引发的地震灾害。根据矿震的形成原因,分为构造型矿震、塌陷型矿震、岩爆型矿震等不同的类型。与天然破坏性地震相比,矿震的能量均比较小,震级比较低,但震源浅,延续时间比较长,且都发生在矿区,所以有时也会对工程建筑和矿井设施造成一定危害。
1.1.4瓦斯爆炸
在通风不畅的开采区内瓦斯集聚引起爆炸。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和器材设施,扬起大量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
1.1.5地热灾害
地热是来自地球内部的一种能量资源。地球上火山喷出的熔岩温度高达1200℃~1300℃,天然温泉的温度大多在6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100℃~140℃。随着开采深度加大,地热危害不断加剧。我国已有许多矿山开采深度达到800m以下,矿山因含硫量高,采深度又大,地温非常高。矿山地热灾害导致矿工劳动环境恶劣,严重影响了有关矿山的正常生产。
1.2矿区地质灾害防护措施
1.2.1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充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众宣传到位,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2加强开采防护
矿山设计应坚持效益与安全并重,注重在开采施工过程中的监测与预防。开采前做好前期勘探任务,取全取准地质资料。及时回填或采取有效方式处理采空区,消除灾害隐患。
2勘查方法
矿区地质灾害多出现在较深的地下,要采取一些先进方法进行勘查,常用的方法有水文地质勘探法、地球化学法、以及高密度电阻率法与瞬变电磁法在内的地球物理勘查方法。
2.1水文地质勘探
在矿产开发前,为了避免水害的发生,通常要进行水文地质勘查。其目的是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了解该调查地区地下水的埋藏、分布状况及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为矿产开采方案制定提供全面的水文地质资料。
2.2地球化学勘探
地球化学异常成矿物质在矿床形成或解体过程中留下的,在各种天然物质的元素分布的正常模式或背景模式的基础上能够辨认出来的一切印迹,都可称为地球化学异常。地球化学勘查的目的一直是通过地球化学异常的线索来找寻矿床,地球化学勘查的应用正在逐步扩大,它不仅可用于找矿,还可为解决环境污染、农业、畜牧业、地方病以及各种地质问题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2.3高密度电阻率法
高密度电阻率法(multi-electroderesistivitymethod)是把很多电极同时排列在测线上,通过对电极自动转换器的控制,实现电阻率法中各种不同装置、不同极距的自动组合,从而一次布极可测得多种装置、多种极距情况下多种视电阻率参数的方法。该检测方法的优点在于岩石对其导电性的影响不会很大,反而岩石能够起到更好的传导作用,对于采空区的地下水勘查的效果是最为明显的。
2.4瞬变电磁法
瞬变电磁法也称时间域电磁法(Timedomainelectromagneticmethods),简称TEM,它是利用不接地回线或接地线源向地下发射一次脉冲磁场,在一次脉冲磁场间歇期间,利用线圈或接地电极观测二次涡流场的方法。简单地说,瞬变电磁法的基本原理就是电磁感应定律。衰减过程一般分为早、中和晚期。早期的电磁场相当于频率域中的高频成分,衰减快,趋肤深度小;而晚期成分则相当于频率域中的低频成分,衰减慢,趋肤深度大。
参考文献
[1]黄小军,张朋飞.矿山地质勘查与勘查灾害防治.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年9期.
[2]李毅,李蘅,张静.我国矿山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和勘查防治方法.矿产与地质.2004年01期.
一、灾害教育的作用
在中学课程中开设自然灾害与防治这门课程,学生可以通过阅读教材,听专业教师的讲解,再加上通过媒体了解全球各地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的信息,让中学生对自然灾害及其危害有一定的认识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学习如何规避灾害,提高防灾技能与灾害意识。应该说,加强高中地理灾害教育,能切实增强中学生防灾减灾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更有利于减少灾害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国家及个人的财产损失。
二、学校实施灾害教育实践的必要性
对于现在的中学生来说,发生在21世纪之前的自然灾害对他们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但对发生在近十年以来较大的自然灾害,影响深刻,尤其是近5年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海地大地震、玉树大地震和日本九级大地震,这些大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巨大,经济损失惨重,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学生也不例外,通过网络、电视新闻报道,会迅速了解到不同地区自然灾害对人的生命所造成的伤害,对灾害发生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说,大部分中学生对灾害认识有一定的深度,但我在2011年对我校三千多名师生进行防灾减灾方法的抽样问卷调查时,调查结果显示全校师生近78.6%的师生并不清楚正确的防灾减灾方法,其灾害意识淡薄,甚至在进行调查问卷过程中部分师生认为我们的活动干扰他们学习,认为中学生应该把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由此可见,中学生灾害意识淡薄原因在于升学压力使中学生没有时间,更无精力接受灾害教育。这也同时说明学校、家庭和社会对灾害教育的关注力度不够,重视程度不足,更谈不上防灾减灾的科普实践。
2008年发生在四川的汶川大地震造成的伤亡和经济损失让我们再一次感受到灾害对人们的伤害,而在这次灾害中,灾区有一个学校在大地震来临瞬间,让全校成功逃生,几乎没有伤亡,后来才知道该校师生每年都要举行防震逃生演练,这说明灾害教育实践演练对防灾减灾意义非凡。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十分重视灾害逃生实践演练,像日本这个国家,每年政府部门都要组织一次大范围的灾害逃生演练,所有部门都要参加,人们对逃生演练的态度非常端正,民众的逃生非常有组织有秩序的疏散撤离,2010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级海底地震及其引发海啸,核电站爆炸所造成的核辐射,对日本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影响巨大;最终造成死亡1万3千多人,而无独有偶的是,2004年发生在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附近海底9.0级大地震同样引发的海啸,却造成15万多人的死亡,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日本的防震措施要强于印度尼西亚,这说明实施灾害教育,组织灾害逃生、救灾演练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中学地理灾害教育面临的困难
高中地理课程设计共有10个模块,其中3个必修模块和7个选修模块,《自然灾害与防治》属于选修模块,按现行的高考体制,理科学生在高一阶段只参加三个必修模块学习,不学选修模块,文科学生在高二阶段学习这一模块,但一所学校,文科人数仅占全校人数的20%多一点,就这部分学生也并非都参加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因为《自然灾害与防治》属于选修模块,学生只需要选修三个模块就行啦,不一定就选这部分内容的学习,这就导致这门课程的地位下降,学生重视程度不够,这种教学设置使得仅有很少的一部分学生才能学到《自然灾害与防治》,当然不利于灾害教育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而部分管理层对灾害教育的不重视,也是导致灾害教育实践难以开展的原因之一。
四、学校灾害教育实践探索
近年来,各类自然灾害的肆虐,让社会各界开始关注、并逐步实施灾害教育,尤其是学校,成为灾害的教育和实践基地,通过灾害教育,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最终达到教育全社会的目的。2008年,我地区地震局率先和地区实验中学联系,开展防震减灾进学校的科普实践,在我校地理备课组的努力下,我们发动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实践活动,有调查研究“吐鲁番地区地质构造和地震关系”的研究性学习,有野外科普考察我地区的一些地质构造(断层带)及地质活动观察点,还参加一系列的科普宣传,包括防震逃生演练等活动,让我校师生对地震灾害及其正确的逃生技能、预防措施和救援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时我们也得到学校领导、地区防灾办、科协和地区地震局的大力支持和援助,使我校开展的灾害教育有了一定的基础。防灾科普实践活动开展的很顺利。这些活动的开展,既提高了学生防灾减灾的科普知识,学会了正确的避震技能;又培养学生合作探究的科学素养,也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了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当然,灾害教育不仅仅只有防震灾害活动,我认为,每个学校和地区,往往存在多种灾害,这就要求我们学校的灾害教育者,要把本地区危害、影响较大的各类灾害作为中学灾害教育的首要任务,结合当地相关部门,配合学校教学需要,因地制宜的开展科普实践活动,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全校师生的灾害意识,提升其规避灾害,自救和互救的能力,最终达到减轻灾害对人们的伤害。
第二条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与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的地区)。
第三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包括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规划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与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相互协调。
第四条城市抗震规划的编制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综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对城市抗震防灾有关的城市建设、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土层分布及地震活动性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为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提供必需的资料。
第七条编制和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符合有关的标准和技术,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
第八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应当达到下列基本目标:
(一)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
(二)当遭受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
(三)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第九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震的危害程度估计,城市抗震防灾现状、易损性分析和防灾能力评价,不同强度地震下的震害预测等。
(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目标、抗震设防标准。
(三)建设用地评价与要求:
1、城市抗震环境综合评价,包括发震断裂、地震场地破坏效应的评价等;
2、抗震设防区划,包括场地适宜性分区和危险地段、不利地段的确定,提出用地布局要求;
3、各类用地上工程设施建设的抗震性能要求。
(四)抗震防灾措施:
1、市、区级避震通道及避震疏散场地(如绿地、广场等)和避难中心的设置与人员疏散的措施;
2、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城市交通、通讯、给排水、燃气、电力、热力等生命线系统,及消防、供油网络、医疗等重要设施的规划布局要求;
3、防止地震次生灾害要求:对地震可能引起水灾、火灾、爆炸、放射性辐射、有毒物质扩散或者蔓延等次生灾害的防灾对策;
4、重要建(构)筑物、超高建(构)筑物、人员密集的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布局、间距和外部通道要求;
5.其他措施。
第十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中的抗震设防标准、建设用地评价与要求、抗震防灾措施应当列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作为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依据。
第十一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按照城市规模、重要性和抗震防灾的要求,分为甲、乙、丙三种模式:
(一)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及七度以上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的地区)的大城市应当按照甲类模式编制;
(二)中等城市和位于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05g的地区)的大城市按照乙类模式编制;
(三)其他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按照丙类模式编制。
甲、乙、丙类模式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深度应当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执行。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说明、有关图纸和软件。
第十二条抗震防灾规划应当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应当包括规划、勘察、抗震等方面的专家和省级地震主管部门的专家。甲、乙类模式抗震防灾规划评审时应当有三名以上建设部全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委员会成员参加。全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
第十三条经过技术审查的抗震防灾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第十四条批准后抗震防灾规划应当公布。
第十五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等各种因素变化,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订。对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进行局部修订,涉及修改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按照原规划的审批要求评审和报批。
第十六条抗震设防区城市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要求。
第十七条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所确定的危险地段不得进行新的开发建设,已建的应当限期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八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各类生命线工程的选址与建设应当避开不利地段,并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第十九条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不得建在城市人口稠密地区,已建的应当逐步迁出;正在使用的,迁出前应当采取必要的抗震防灾措施。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抗震防灾规划确定的避震疏散场地和避震通道上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或者堆放物资。
重要建(构)筑物、超高建(构)筑物、人员密集的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外部通道及间距应当满足抗震防灾的原则要求。
第二十一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键词]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P64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9-0168-01
一、广西区岩土类型概况
岩土体是产生地质灾害的物质载体,不同的岩土体类型,产生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密度不尽相同。广西境内展布的岩土体类型主要有:岩浆岩类、变质岩类、碳酸盐岩类、海相碎屑岩类、陆相碎屑岩类和第四系土体(系指1比50万地质图中所表述的第四纪沉积物,不包括山体表层所覆盖的第四系残坡积土层,下同。)等六大类型。岩浆岩类主要展布于桂东南和桂东北;变质岩类主要展布于桂东北,桂东南局部展布;碳酸盐岩类大面积展布于桂中、桂西、桂北、桂东等地;海相碎屑岩类主要展布于桂西和桂东;陆相碎屑岩类主要展布于桂南;第四系土体零星展布于区内各地
二、地质灾害的分类
我国地质灾害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属于自然地质灾害;二,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属于人为灾害。
三、我国几种常见的地质灾害
由于我国地质结构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承灾能力弱,所以形成灾害种类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等。这些灾害还在显逐年增长的趋势。所以必须积极有效的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受各种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导致坡体滑落的地质现象[1]。是岩土工程最为常见的地质现象。造成滑坡的原因较多,自然原因主要有:降雨;地震;地表水对坡脚或坡体的冲刷;融雪等。人为原因主要有:乱砍乱伐,破坏坡体植被;开挖坡脚;堆填加载;蓄水排水等。滑坡主要发生在以下地区:地震带、断裂带等地质不稳定地带;强降雨区以及暴雨多发区;山区各种工程的边坡;峡谷地区以及水域岸坡地带。
2、泥石流
泥石流是暴雨、洪水将含有沙石且松软的土质山体经饱和稀释后形成的洪流,它的面积、体积和流量都较大,而滑坡是经稀释土质山体小面积的区域,典型的泥石流由悬浮着粗大固体碎屑物并富含粉砂及粘土的粘稠泥浆组成。泥石流是一种灾害性的地质现象。通常泥石流爆发突然、来势凶猛,可携带巨大的石块。因其高速前进,具有强大的能量,因而破坏性极大。泥石流形成的主要原因有:①乱垦滥伐,破坏坡体植被。②对坡体的开挖不合理。③渣、石、土的不合理弃置或堆放。
3、地面塌陷
由于受到地震活动、降雨、地下采矿及大量抽排地下水等因素,土体和表岩在人为或者自然因素的作用下向下方塌陷,并会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一种地质现象被称为地面塌陷。地面塌陷按形成原因大致可分为:一,自然塌陷,如暴雨塌陷、洪水塌陷、地震塌陷、重力塌陷等;二,人为塌陷,如坑道排水突水塌陷、采空区塌陷、抽汲岩溶地下水塌陷、水库蓄水或引水塌陷、振动或加载塌陷、地表水或污水下渗塌陷、多种成因复合塌陷等。
4、崩塌
崩塌(崩落、垮塌或塌方)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产生在土体中者称土崩,产生在岩体中者称岩崩。规模巨大、涉及到山体者称山崩。主要成因有以下几点:①渠道或水库蓄水出现渗漏;②强烈震动。③矿产资源的开采。④渣填土的弃置或堆放。⑤各种建设工程的边坡开挖。
5、地裂缝
“地裂缝”地面裂缝的简称。是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地壳活动、水的作用等)或人为因素(抽水、灌溉、开挖等)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宏观地表破坏现象。
6、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有自然的地面沉降和人为的地面沉降。自然的地面沉降一种是在地表松散或半松散的沉积层在重力的作用;人为的地表沉降主要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地基软弱夹层没有查清,软基处理不当或设计不合理所致。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常见的地质灾害的工程防治措施大致有:地下排水、刷方减重、支挡工程、滑带土质改良、遮挡、拦截、护墙护坡、削坡、畜引水工程、储淤工程、排导工程、清除填堵法、跨越法、强夯法、灌注法等。
2、避让措施
(1)雨天避让措施。在暴雨天气采取临时避让措施。对于那些变形山坡比较多,容易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区,要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下雨前做好搬迁准备,以便及时躲避,减少损失。
(2)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且相对治理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已经做出过防治措施仍多次受到损害或者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应采用搬迁避让措施,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地,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
3、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
4、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人类各种生产开采活动。据统计,人类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发生的影响远大于正常自然灾害的影响。人为原因导致的地质灾害具有速度快、危害大且危害面积广的特征。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也愈来愈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必将迈向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翟文辉杨永军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大科技》2013年第8期
[2]赵关雄浅议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问题及防治措施《大科技》2012年第24期
[3]李扬浅述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成因及防治措施《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年第8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
[5]李宗发.贵州构造-岩土体分区及其与地质灾害形成的关系[J].贵州科学,2012,30(3):32-37.
摘要:灾后重建公路的边坡防护工程是十分重要的防护工程,本文简要介绍了灾后公路边坡防护应重视的几个问题,通过对公路边坡进行防护使公路边坡更加稳定,能够抵御更加严重的破坏力。
关键词:灾后公路重建边坡防护防护类型
灾后公路重建工程,是指在灾区原有的公路无法在继续利用,按照规划的公路等级和抗震要求,重新建设的工程。灾后公路重建工程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新的技术要求,灾后公路重建目标是通过对灾区公路建设条件包括公路建设的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环境初步了解和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对灾区地质灾害的成因、规摸、危害的程度及其发展演变的情况的了解,本着对灾后重建公路工程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灾后重建公路工程采取必要的工程手段和技术措施,使重建的公路能够满足其使用功能,对在占有重要地位的公路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应通过一些新的技术措施来提高公路的抗震抗灾能力;对重建工程,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建设,提高抗震抗灾能力。
一、震区公路边坡破坏类型
公路重建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基床和已建工程,在原有路床基础上修建道路恢复道路使用功能,在重建的基础上提高公路抗震能力。要恰当运用技术指标,不过分的强调公路建设的高标准、高指标,把公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运营放在重要位置。边坡坡体本身是稳定的,但坡面由于地质、地形、气候和水文条件等自然因素和在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方面的人为因素,影响了边坡的稳定性.从而造成边坡的破坏。其破坏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表层剥落溜塌和沟蚀
边坡由于气候因素等原因,易风化的软质泥岩边坡或含易溶盐多的土质边坡.其表面薄层岩土因物理风化易松碎而同母体分离.在重力等作用下呈片状碎屑逐渐脱离下来,称为碎落;土质或严重风化的软质岩石边坡较高时,坡唾易被地表径流冲蚀成“鸡爪”沟,黏土质边坡的表层土被水饱和或迅速融化而沿坡面F溜,称为溜塌。
(二)崩塌和坍塌
在陡峻的斜坡上,岩土体在自重作用下突然而迅猛地从高处崩落和倒塌下来的现象,称为崩塌。崩塌属于坡体破坏,其规模与危害均较碎落更为严重。坍塌是指边坡土体发生推移和坍落的现象,亦称为堆塌。当边坡坡度太陡,排水不良,坡体被水浸湿软化,坡脚受水流冲淘等,都能使坡体在重力的作用下失稳而坍塌。
(三)滑坡和滑移
边坡岩土体因被水浸湿或下部支撑力量受到削弱,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称为滑坡。在山谷间缓坡地带和有软弱面倾向路线的地段.特别还有地下水或地面水的活动,以及不恰当的填挖路基,均易形成滑坡。
二、灾后公路边坡重建原则
吸取以前的经验教训灾后公路边坡的施工要综合考虑灾后重建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和抗灾能力。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应该尽量避免采取大填大挖的路基形式和高的路基边坡形式,以免降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应该考虑重建公路边坡的重点施工技术,统筹兼顾。研究重点公路工程的边坡施工方案;总结以前的技术措施,完善提高重建公路边坡的技术措施。从本次自然灾害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惜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宝贵的施工经验,这样可以大幅度提高重建公路的抗灾能力。
三、灾后重建公路边坡防护主要技术措施
公路边坡防护加固工程应进行抗震稳定性分析。越岭地段的边坡:
(一)崩塌处治。加固危岩:采用锚喷支护的方法对边坡进行加固,主要采用锚杆或者锚索对风化的岩石加固(主要针对巨型岩块)、危岩支顶支护及支撑加固(主要针对岩体差异风化形成凹腔这种类型)、挂网喷浆或主动防护网加固(主要针对碎裂岩体路段)。遮挡与拦截:采用挂拦石墙和修建落石槽、被动防护网等措施来对边坡进行防护。
(二)滑坡处治。对于有滑体公路路段的边坡应针对滑坡采取处治措施,考虑边坡产生滑坡的主要原因并针对这些主要原因采取措施,在施工中优先考虑的施工措施应是排水、减轻荷载等简单而且见效快的技术措施,在边坡的设计应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边坡设计、适当的地基处理、修建完整的地表和地下排水设施。具体的措施如下:
地面排水:在可能产生滑体路段上方挖的截水沟并在滑体内修建树枝状排水沟;地下排水:可采用盲沟排水、井点排水、排水洞等。支挡加固工程:采用抗滑桩、锚杆、抗滑挡墙、锚喷支护、抗滑桩板墙等。
(三)泥石流处治
泥石流防治措施是在道路上游沟谷采取堵截和排水控制地表水、在道路的中游以加固和整治土为主,利用拦挡支护来围堵泥石流、加固稳定沟岸崩塌与滑坡、在道路的下游采取以排导为主的技术手段(采用挖掘排导槽的方式来排泄泥石流)。泥石流地区的公路边坡防护应加强总体规划,全面考虑排导、拦截及水土保持等综合防治措施。
(四)公路边坡防护工程变形破坏的防治
浆砌片石:根据公路边坡的土质和坡度情况,可采用选用浆砌片石嵌补的技术措施。
抗滑桩:如果边坡的坡度比较大,路基的高度比较大,这样容易产生滑坡,所以采用的加固措施是打入抗滑桩在桩顶增设锚索、桩周增加抗滑桩、桩顶增设横系梁等。
四、结论
公路灾后重建工作是一个责任十分重大的民心工程。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灾后重建公路工程任务,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格把好工程质量措施和工程的安全措施,增强灾后重建道路的提高抗震抗灾能力,我们在灾后重建的施工中应该考虑地震等自然灾害对重建公路的影响,因此在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要进行分析,针对地震等自然灾害进行预防措施,提高建设工程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高潮,李宗长,杨成忠,陶小敏,何国先.沪蓉西高速公路拓宽软土地基高路堤施工技术[J].施工技术,2010(01).
为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提高本区抗御地震灾害整体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协同行动、专群结合。
1.5组织机构
1.5.1组织领导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1.5.2领导机构
根据市政府和市地震局的要求,成立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隶属于区应急委,平时负责区内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协调,震时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5.3办事机构
设立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区地震办,作为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
1.5.4工作机构
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是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担负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部署的日常相关工作,并在区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区地震应急预案要求承担相应的应对、处置工作。
1.5.5专家机构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平时为区域防震减灾提供政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发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时,参与区抗震救灾指挥工作。
2预防和预警机制
2.1信息监测与报告
2.1.1信息监测
建立区防震减灾测报网络体系。各街道、镇和重要监控目标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平时配合区地震办收集、传递、分析本区域地震活动和前兆信息;震时及时向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本社区震情、灾情、民情及应急处理情况。
通过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理中心的震情实时监测系统,与市地震应急处理中心联网,快速、及时掌握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震情,为区震情分析、震灾处置提供基础材料。
2.1.2信息报告
一旦发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活动和前兆信息,有关单位和社区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110)、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应马上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分析判断是有感地震还是破坏性地震,及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向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报告。
2.2预警预防行动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的指令,随时进入警备状态。
2.3预警级别及
2.3.1预警级别
按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参照市有关规定,本区地震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3.2预警信息
根据地震信息有关规定,需要通过区应急委报送市应急委,由市政府地震相关预警信息。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
3.1.1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参照本市规定,本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要求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3.1.2响应等级
对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本区建立四个响应级别,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应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3.1.3响应程序
对应急响应级别,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指令,分别启动区有感地震应急预案、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的应急预案分预案。
3.2指挥和协调
3.2.1本区域发生一般、较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指挥机构: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由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自动转为)。
区有感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成员部门分工:(略)
3.2.2本区域发生重大、特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指挥机构: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成员部门分工:(略)
3.3应急处置
3.3.1一般、较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由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按区有感地震应急预案处置。
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程序(略)
3.3.2重大和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按区重、特大地震应急预案处置。
区重、特大地震应急处置程序(略)
3.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以及可能引发的一般次生灾害,由负责应急物资供应的有关部门提供抗震救灾人员必须的头盔、应急灯、常用的救援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以及火灾等严重次生灾害,则由消防队、民防特种救援队等专业应急队伍,使用专用设备实施抢险救灾,以避免应急人员不必要伤害。
3.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采取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应在社区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各街道、镇应急领导小组事先要向群众交待应急疏散撤离方式、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紧急情况下组织、指挥群众安全撤离灾区;区公安部门应制定应急安全保卫措施,及时维护灾区现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区民政部门应建立救济物资供应站,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救济物品;区卫生部门应组织医疗应急救护队,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
3.6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区应急委同意后,可动员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内个人参加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参与抗震救灾。
3.7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按照中国地震局公布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规定》要求,由区地震办会同区民政局负责进行地震灾害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有关部门予以帮助。
3.8新闻报道
根据国家和市有关地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规定,对现场新闻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3.9应急结束
地震应急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由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请示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宣布解除或调整应急相应等级。区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完成,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区应急委同意、必要时请示市应急委后,方可宣布解除、调整应急相应等级或终结报告,终止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后期处置
4.1善后工作
4.1.1实施经济救助
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后,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经济救助。
4.1.2安抚、清理及防疫
区民政局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受、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区卫生部门应立即派遣医救防疫队进驻灾区,抢救输送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区市容部门应立即组织实施污染物收集、灾区现场清理等工作。
4.1.3补偿、褒奖及抚恤
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要制定地震灾害事故赔偿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褒奖及抚恤。
4.1.4组织恢复重建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组织恢复、重建。
4.2社会救助
4.2.1组织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性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
4.2.2明确救助程序
明确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方案;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社会救助程序和要求,并明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等事项;有条件的,还可明确社会心理上援助的单位和方案。
4.2.3规范捐赠管理
全区救灾捐赠活动实行归口管理,由区民政局根据受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统一组织实施灾时应急动员捐赠行为,必要时可建立专项救灾捐赠基金,用于抗震救灾。
4.2.4经常性捐赠与应急捐赠
将经常性捐赠与灾时应急动员捐赠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公益型社会团体和组织开展互助救济活动;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有关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做好吸纳国际援助的各项工作。
4.3灾情调查和总结
区地震办会同区民政局应迅速开展地震灾情的调查分析、检测,提交震害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综合评估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由市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评估。
5保障措施
5.1队伍保障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和重建以及地震科普队伍的建设与投入,建立一支与区防震减灾工作特点相适应的地震人员队伍。
区公安、消防、驻区武警、医疗救护、民防、建委和社区保安等抢险救灾队伍是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要救援力量,承担本区的抗震救灾任务。必要时可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向驻区部队求援。
5.2财物保障
资金、物资是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的物质基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应当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财政预算中预留相应资金用于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以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在本区统一的救灾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中,确保抗震救灾所需的救灾器材和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积极开拓与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兄弟区县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区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其中本区医疗单位的药品储存、供应由区卫生局负责。
区民政局负责设立灾民安全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
发生重大、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时,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可依法向社会统筹、征用救灾所需的各类装备、物资等资源。
5.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必须保证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展。震灾发生后,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要及时对灾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区建交委负责救灾交通设施的抢修和修复。
5.4通讯与信息保障系统
依托和利用政务网和公众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体系。
通过区府800兆集群通信网实施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和区应急办的应急指挥通讯保障。
通过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信息平台(待建)与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震情信息、专家决策、应急处理指令的双向视频音频传递。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整合全区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必要时,可以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区信息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信息、通信管理资源与技术支撑。
5.5建设工程质量保障
区地震办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工作;区规划局负责将防震减灾的要求融入区建筑总体设计规划中,并把好建设工程立项前的抗震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应依法加强区域内在建或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坚决杜绝质量低劣的建设工程,切实保障各类建筑物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6社会稳定的保障
社会稳定是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区公安分局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灾害事故现场的警戒,应确保社会稳定,遏制灾区犯罪率的上升。开展群防联防,积极发挥街道、镇、社区保安在维护区治安和社会稳定中的协助作用。
5.7医疗救护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震时医疗应急及救护的实施。全区各医院应做好应急医救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治疗。发生重灾时,应立即组织医疗急救队开赴受灾现场实施抢救工作,并向灾民提供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帮助。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应加强饮水和食品的卫生管理,及时控制和隔离传染源,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教育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是地震灾害中非工程预防的重要措施。要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学校科普教学计划;要向全区公布有关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简本、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地震应急法律法规,使单位和个人明确在防震减灾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大力普及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科普常识,增强市民防范意识,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6.2培训
加强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地震应急管理人员和抗震救灾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抗震救灾技术装备的建设和先进救援器材的配备,提高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和快速抢险救灾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6.3演习
适时开展抗震救灾训练、演习,增强救灾队伍的实战技能、各部门协调配合能力,不断完善、充实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7监督检查与奖惩
关键词:地震公路毁坏抢修
近年来由于地壳的不稳定运动,造成我国多处地区遭受地震灾害。2008年5月12日中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大地震,此次给包括四川、甘肃等省份在内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汶川地震造成全国公路基础设施损失已经达到130亿元。其中四川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损失达到115亿元,甘肃11.4亿元,陕西超过1亿元,重庆超过6000万元。2010年4月14日晨青海玉树地区发生两次地震,最高震级7.1级,地震震中位于县城附近。青海玉树地震对四川部分地区带来影响,四川甘孜州石渠、白玉等地震感较为明显。截止4月25日下午17时玉树地震造成2220人遇难,失踪70人。据初步统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人民币,造成林业经济损失超过25亿元,原本脆弱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遭受重创。快速修复公路,保障救灾物资运输是为灾区群众打通了一条通向新生的“生命线”,也是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黄金线”。因此探讨震后毁坏公路的重建问题,有着广泛深远的意义。
一、震后产生的公路毁坏类型
1.地震造成山体发生裂缝和崩塌,山石滚落堵塞公路。
2.地震直接造成公路崩裂,公路毁坏严重,造成路基缺口、滑塌、沉陷。
3.地震引发了山体滑坡,遇到暴雨形成泥石流、堰塞湖等引发公路水毁,造成路基缺口、滑塌、沉陷、冲刷、淘空、冲毁等;沥青路面松散、坑槽、脱皮、龟裂、网裂、翻浆;水泥混凝土路面板下淘空、断板、破碎、面板悬空;桥梁基础冲空、锥坡毁坏、侧墙胀裂倾覆、拱上填料及台背填土积水、栏杆损坏、桥面损毁、甚至桥梁损毁等;涵洞堵塞、沉陷、翼墙毁损、冲毁等;
二、公路毁坏后有关公路桥涵的处理问题
1.地震造成山体发生裂缝和崩塌,山石滚落堵塞公路的,在救援工作展开以后,应及时找出原公路,抽调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及时清运堵塞在公路上的山石,对于局部震裂或者塌陷的,进行局部填土等处理方法,在原路上打通一条便道,以便争取时间,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待伤员救援完毕,再按照常规方法对公路进行维修处理。
2.地震直接造成公路崩裂的。路基本身发生破坏,破裂面在路基内部,多数路基土中含水量较大,路肩裂缝和滑塌,一般规模较小。路基缺口,多为崩解破坏。对于这种类型的公路毁坏首先要紧急部署,全面排查。灾情发生后,紧急召开了抗震救灾道路交通保畅工作部署会议,迅速启动了抢险救灾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应急保障组、灾害调查统计组、综合协调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组,根据各条线路的受灾情况,组成保畅抢险突击队,分别负责不同地段的抢险任务。二是加强监控,确保安全。工作人员和全部道工要上路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危边坡、路基沉陷、下边坡坍塌采取设立警示标志、限速、限载、禁止通行等措施,对个别危险路段、桥涵落实专人24小时监测,对危桥全部安排专人24小时看守,禁止通行的同时采取修建临时便道或绕行等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要全力抢修,保障畅通。地震灾害发生后,为保障抗震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实施,抢险突击队要不分昼夜,克服困难,迅速利用机械设备对塌方严重的部分路段塌方进行了清除。四要坚守岗位,及时协调。交通系统各单位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传递,进行全面抢险协调指挥,并不断对各线路通行情况进行督查。
3.地震引发了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公路水毁的,应根据不同毁坏类型进行维修。对一般性损坏桥梁可进行桥梁常规性修复维护;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险桥梁,采取限载和应急加固措施;对中断交通一时难以修复的桥梁,要迅速抢修便道或设置绕行标志。桥梁修复或重建时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和施工。村道公路水毁涵洞的修复。若涵洞孔径偏小,视该处汛期水流量情况,加孔或扩大跨径;若涵洞位置不当,局部破坏的按原结构修复,并将引水沟槽改善顺适,全部破坏的改建在适当位置;发生主河道不利演变时,可按原设计修复并随路线增设防护工程;涵洞翼墙倒塌,洞身垮塌以及铺底冲毁的修复应依据水毁的成因有针对性的确定水毁修复方案。
三、震前震后都不应忽视的相关问题
地震毕竟是突发事件,但震前灾后要在日常养护工作中,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抢”、“防治结合”的思想,把隐患消除在日常养护中,因此,公路养护部门要把防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1.做好监测工作,时刻关注地质信息。对所辖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桥涵等设施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动态监测。加强同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做好局部地震、山洪、泥石流的监控和防范工作。
2.制定救灾预案,常备救灾物资。备好足够的水毁抢修物质和材料,资金有限时可采取与沿线料厂或物质供应商签定汛期即时供货保证协议的方式储备物质。近年来,由于道路抢修的需要人们开发了不少水泥基道桥快速修补材料。快速抢修抢建材料与普通材料相比,具有极好的施工性能和极高的小时强度。它同时具备:大流动度、无收缩、早强高强、高黏结性、耐久性、抗油渗等多种产品特性。目前比较先进的抢修抢建材料大多以喷射混凝土、自流平自密实混凝土、高强混凝土、水泥基灌浆材料为主。这些新型抢修强建的材料运用于公路施工,这些材料大多适用于市政养护工程、道路抢修、各种混凝土结构加固、防护。
3.全面抓好预防,落实好日常性养护。根据不同公路、不同季节、不同气候制定预防性养护措施。每年震期前应对所辖公路进行拉网式隐患调查,查出的隐患应在震期之前处治完毕,尽可能把公路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灾情发生后要按照“立足灾情、严阵以待、突出重点、严密组织、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反应灵敏、全力以赴、快速高效、保障畅通”的原则启动灾后应急抢修预案和雨季水毁抢修责任制并抓好落实。在预案中要对敏感路段及重点桥梁逐一落实防治措施。
一、转变观念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随着社会财富的相对丰裕,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灾减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新的防灾减灾理念,以先进理念引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防灾减灾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自然灾害是对人类生存发展的严重威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在防治与减轻自然灾害中所表现出的行为、效能,已经成为评价其施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于我国来说,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树立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的思想。自然灾害往往是突如其来的,但也有一定的发展变化规律,且常伴有一定的预兆。面对自然灾害,有意识和无意识大不一样,有准备和无准备大不一样,准备好和准备差大不一样。灾害防治的基本对策是预防、避让和治理。其中,预防是上策,避让和治理都要付出较高代价。我们要打破传统的救灾思维模式,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被动应对自然灾害变为主动防灾减灾,把更多的资金投到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树立科学防灾减灾的思想。无论是灾前的预防还是灾后的抢险,都必须坚持依靠科学、尊重科学。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发挥科技的力量,通过科技发展来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充分应用先进科研成果和技术装备,确保各项工程、各项措施、各项工作都经得起重大自然灾害的考验;始终坚持尊重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开展防灾减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自觉把握自然规律,努力减少工作的主观性、盲目性。
树立系统防灾减灾的思想。防灾减灾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生态各个领域并影响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通力合作。我们应当坚持综合防治、系统防治、全面防治,积极推进并确保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协调一致。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加强防灾减灾力量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做好预案制订、专业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重视研究不同类型自然灾害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措施的综合效用,开展灾害及其防治知识教育、宣传、培训。
二、抓住重点要害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条件复杂,自然灾害种类繁多。抓住要害,重点突破,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必然选择。当前,应突出抓好四种灾害的防治。
地震灾害防治。地震是地球上经常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最严重和人员伤亡最多的自然灾害,全球每年发生地震500多万次。20世纪以来,我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800多次,以占世界7%的国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在全国因各类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口中,地震死亡人数占54%。作为我国地震最多的省份之一,云南省从开始,累计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实施了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大能力建设,即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能力、农村民居抗震能力、抢通保通能力、水利设施抗震能力、救灾物资保障能力、专业队伍应急能力、全民防范能力以及紧急救援能力建设。经过努力,以来云南省地震速报时间比以前减少了一半,改造、建成的中小学校校舍和农村民居经受住了多次地震考验,救灾工作反应也更为迅速、有序。
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有关的灾害。我国有65%的国土面积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人口近3500万人。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是我们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作为我国受地质灾害危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云南省对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了大胆探索,确立了“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以及“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去年,又研究部署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10项重大举措,力争用时间,投入100亿元,解决好68个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治理问题。自以来,云南省已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30多起,避免人员伤亡近4万人,避免经济损失5亿元左右。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是指大气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包括暴雨洪涝、台风、干旱、大雾、沙尘暴等7大类20多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1%—3%。云南省气象灾害频繁、危害严重,最为突出的是旱涝灾害。近年来,云南省采取三类措施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水利投资达到“十五”时期的3倍,全省蓄水库容新增12亿立方米,解决了10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加强防汛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541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先后投资8亿多元对南盘江、大盈江、瑞丽江、澜沧江等10条重要江河或国界河流进行综合防洪治理,大大提升了江河的防洪能力。三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和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全面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综合能力。
生物灾害防治。生物灾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不当、破坏生物链或在自然条件下某种生物过多过快繁殖(生长)而引起的灾害事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生物灾害跨区域、跨国界传播的风险增加。云南省边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与3个国家山水相连,容易遭受外来生物入侵。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云南省一直坚持把做好生物灾害防治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一个重点。一是加大生物多样性的系统保护。实施滇西北、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拓展到全省50%的州(市)和34%的县(市)。二是建立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队伍。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系统,建成中国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云南分中心。三是针对不同情况的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态势,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四是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可持续控制关键技术研究,编制云南口岸入境植物检疫截获有害生物名录。
三、完善体制机制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全球气候剧烈变化的大背景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双重压力,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防灾减灾工作从侧重技术管理向侧重社会管理、从侧重微观管理向侧重宏观管理转变,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完善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机制。加强专业抢险队伍、专家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构筑应急管理后勤保障体系,加强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增强群众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广泛推广“三小措施”,也就是发放“一个小本本”,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配备“一个小包包”,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一个小演习”,提高群众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综合协调机制、灾情信息共享机制、灾情会商机制、信息机制、灾(险)情评估机制和评估标准、救灾监督机制等,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做到科学防灾减灾。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2—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浙江省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初步构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基本业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的防震减灾现代化事业发展框架,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1.防震减灾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基本形成。新建、扩建地震监测台站70余个,浙江省地震监测台站达到150个,基本实现观测手段全覆盖。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稳步推进,试点建设4个简易震感台网,安装地震烈度仪、震感仪300余套。建立健全省级、市县或台站等分级节点组成的网络基础设施,地震监测数据实现50%的专线传输。海洋地震监测工作逐步开展,基于空间、地面以及地下观测的多维地震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地震台站监测运维一体化平台,嘉兴示范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综合平台、热力图大震应急辅助服务系统等数字化应用平台成效初现,防震减灾数字化架构初步形成。防震减灾社会阵地建设全面推进,创建部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1个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56个,创建和完善省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27个,数量居全国前列。
2.防震减灾基础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地震速报服务时效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2.0级以上地震2分钟自动速报。地震异常识别能力和震后趋势研判水平进一步提高,对2017年磐安3.5级、临安4.2级、2019年海曙2.8级地震的震后趋势进行了科学准确的判断。累计完成治理城镇危旧住宅19717幢、1289.5万平方米,共排查农村房屋912.8万户,鉴定为危房20.3万户,整治17.5万户,完成400余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效降低了地震灾害风险。完成断层活动性普查示范工程等基础工作,开展嘉兴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对策与应用等试点项目,实施3个地震小区划和96个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风险家底逐步摸清。编制完成浙江省地震应急综合地图集,灾情获取和震后评估的效率及精度显著提高。
3.防震减灾治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效实施,有效处置磐安3.5级、临安4.2级等一批域内有影响地震事件。全面实施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取消不设防地区,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稳步提升。修订《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废止《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制定修订16件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并落实负面清单配套制度,率先在全国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防震减灾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实施防震减灾互联网+监管”全覆盖。
4.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高效运转。建立地震信息制度与宣传协调机制。出台《浙江省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段,集中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组织地震避险演练2.5万余场,发放宣传资料超500万份,直接或间接参与人数超千万,创作《十年川行》《牛牛和妞妞》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普精品。强化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培训,支持和服务志愿者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得到提升。
取得成效和进步的同时,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地震基本业务能力仍显不足。测震站点难以满足地震预警、非天然地震监测需要,海域地震监测水平不高。二是防震减灾数字化水平整体偏低。防震减灾业务与新一代数字技术融合不够,地震台站信息化和运维智能化程度不高,防震减灾数字化应用场景较少,地震数据未能完全转化为数据资源。三是地震灾害风险治理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浙江省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业务力量分散,基层防震减灾力量薄弱,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发挥不够,地震灾害风险治理整体格局尚未形成,风险水平不清、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四是防震减灾科技创新能力滞后。浙江省地震核心基础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相对匮乏,防震减灾科研团队、创新平台、科学装置和实验仪器较少,高质量科研产出不足,技术型、知识型和复合型高端人才短缺,防震减灾产业尚未完全融入安全(应急)产业发展体系。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浙江省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对接发展战略,充分挖掘发展需求,准确抓住发展机遇,扎实高效推进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
1.大安全”理念对防震减灾事业提出新定位。就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闭环管控,在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安全格局中全新谋划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新定位,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地震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地震安全保障水平提升。
2.大应急”体系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新担当。随着国家和地方机构改革的顺利完成,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应急管理体系实现重构式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启动。全灾种、大应急”的工作格局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防震减灾工作需要主动融入和全面服务应急管理体系。
3.大发展”背景对防震减灾服务提出新要求。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对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都提出高级化要求。新型智慧城市、韧性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美丽乡村等新发展行动的实施推进,呼唤更加安全可靠、人本实用的防震减灾服务新形态、产品新模式,地震监测预警、地震断层探测、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等服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迫切的安全感和获得感需要。
4.大数据”时代对防震减灾转型提出新方向。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牵引各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速向纵深发展,经济社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数据资源正成为核心生产要素,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网络、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全面加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把握数字化改革脉搏,通过数字赋能和科技创新激发新动能、开辟新方向,加速推进防震减灾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专业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等重要论述,深入践行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数字赋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改革创新谋划现代化建设,以融合发展凝聚核心竞争力,夯实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础,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水平,增强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强化科技信息支撑,实现整体智治,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规律,强化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关口前移,主动防御,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
坚持改革创新、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和切入点,推动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事业新活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推进防震减灾数字化建设,凝聚发展新动能。
坚持系统观念、共治共享。以系统思维谋划防震减灾新发展格局,形成省市县协同、部门协力、社会协作的工作一盘棋”。推进防震减灾与应急管理融合发展,实现基础资源的集约共享。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以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为标志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监测预报预警、灾害风险防治、公共服务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地震基本业务效能大幅提升,精密智控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格局基本建立,高质量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加速构建,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体制机制运行更加高效。基于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运行更加高效,省市县防震减灾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更加合理。基本建成防震减灾数字化运行体系,防震减灾数字化应用实现全覆盖,整体智治水平大幅提升。
——基本业务能力显著增强。地震监测站网智能化升级全面完成,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全面提升,重点地区地震预警信息实现震后秒级,地震灾害危险源监测更加精准。防震减灾基础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大幅提升。
——风险防治体系更加完善。浙江省地震灾害风险基本查清,地震灾害风险识别、灾害风险区划、灾害隐患监测及风险防治的全流程地震灾害空间治理体系全面建成,精密智控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格局基本建立。
——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数智化水平和社会参与度大幅提升,震后应急服务产品实现高效生成和精准推送。
十四五”主要量化指标
指标内容
预期值
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地震监测能力
重点地区1.0级,近海海域2.5级
地震速报时效
陆域及重点海域地震实现1分钟左右地震基本参数自动速报、5—10分钟烈度速报;爆破等非天然地震事件基本参数实现分钟级速报
地震预警信息时效
重点地区震后秒级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新建建筑物抗震设防达标率
城市100%,农村70%
区域地震断层普查完成量
18条
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完成量
100%(占建成区面积比例)
1∶25万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覆盖面积
100%(占陆域面积比例)
公共服务水平
公民具备防震减灾科学素养的比例
18%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数智化防震减灾基础设施
1.推进地震监测站网智能化升级。优化浙江省测震站网、地球物理观测站网、专用地震台网建设,提升重点地区地震监测能力和地球物理参数获取能力。强化重点地区地震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推动地震监测站网升级换代,增强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提升非天然地震事件监测能力,形成重点地区地震灾害危险源监测能力和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能力。推进地震监测站网设备管理、运行监控、维修维护、运行质量评价等业务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利用浙江省应急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等,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推动核电站、跨海大桥、水库大坝、超高超限建筑和生命线工程等重特大基础设施布设震动感知仪器,动态监测和实时感知重特大工程运行中的震动状态,构建重大工程震动感知监测网。
2.建设防震减灾数字化应用体系。依托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推进台网现代化、数据资源化、应用云端化、服务智能化,整合地震存量数据资源,建设统一高效的地震数据资源库和智慧服务应用平台,构建地震数据治理体系,实现地震数据治理科学化。构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保障、防震减灾科普等数字化应用模块,推进地上承灾体震动响应和地震构造等数字场景建设,形成智能化监测一张网、地震灾害风险一张图、地震服务应急保障一平台和防震减灾科普一个馆的四个一”数字化场景体系。
(二)构建三全一重”风险防治体系
1.构建全流程地震灾害空间治理体系。实施地震灾害风险清单式管理,推进地震灾害风险管控机制建设。构建地震灾害风险识别、灾害风险区划、灾害隐患监测及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的全流程地震灾害空间治理体系,推动地震安全专项场景纳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推动实施浙江省区域地震断层普查,参与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编制工作,编制浙江省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
2.完善全链条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规范公共服务内容和程序,建设集约高效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以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基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咨询、地震应急演练指导和地震科普宣传等数据和技术服务为主的常态减灾服务体系。推进地震风险和概率预测预报的应用,提升地震长中短期预测产品应用服务水平。发展面向新媒体的地震服务信息传播技术,建立全媒体融合发展的地震服务信息传播体系。构建以地震预警、地震速报、灾情速报、震后趋势判定、地震应急处置、应急科普等信息和技术服务为主的非常态救灾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地震监测数据服务、地震信息服务、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地震科普宣传等领域相关的社会力量。
3.健全全社会科普动员体系。做好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的科普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提升防震减灾科普产品体系化研究和产出能力,建设防震减灾科普资源库,推动开放式防灾科普产品创作。实施互联网+防震减灾科普”,利用新媒体、虚拟社区、数字防灾减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应急科普平台等提升宣传覆盖面。加强安全教育场馆建设,提升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覆盖和辐射能力,优化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分布,实现一县一基地”目标,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各级各类科技场所(馆)、应急(安全)体验馆和农村文化礼堂,引导各类公园景区等增加防震减灾科普功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网格员作用,推动应急管理网格员承担防震减灾助理员职能,加大应急管理网格员和志愿者培训指导和服务范围。
4.聚焦服务重大发展战略。聚焦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等重点建设,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重点工程,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多尺度、高精度的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风险防治区划图;实施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全面融入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推广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先进抗震技术方法等成果应用以及地震巨灾保险等服务。强化2022年杭州亚运会等重要活动的地震安全服务保障。
(三)健全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
1.完善整体协同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防震减灾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运行规则和工作制度,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加强防震减灾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与属地地震灾害风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完善区域、部门合作机制,深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全面实施防震减灾权责清单,落实各部门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管理责任。夯实防震减灾基层基础,推进地震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依法落实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责任,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推动防震减灾融入综合减灾社区、未来社区建设,建立防灾安全新场景,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基层社区参与机制。
2.强化完备高效的法治保障。健全防震减灾法制支撑,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修订《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推动出台地震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等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健全完善海域地震信息通报、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等规定。深入推进防震减灾依法行政,推动防震减灾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落实。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实施防震减灾互联网+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现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3.建立系统有力的标准支撑。建立防震减灾数字化建设、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地震监测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抗震规划设计、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等地方标准。大力推动地震标准走出去”,推进浙江省地震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的转化,建立健全科技与标准互动发展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的转化,加强标准实施跟踪评估,强化标准的质量控制,强化标准在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中的应用。
(四)完善一体化应急管理体系
1.完善地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抗震救灾指挥体系,推进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地震应急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消防救援队、专业救援队、社会应急力量等救援力量的培训,提高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地震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推动预案数字化建设,实现应急预案电子化全覆盖。探索以情景构建方法为基础编制完善地震巨灾应对预案。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方法和标准,常态化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预案实操性。深化地震应急区域联动机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地震应急协作。
2.提升地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统一的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技术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发挥应急视频汇聚平台作用,强化灾情获取能力,提高灾情快速评估的准确性,及时产出精准化、智能化的灾情速报、震后趋势判定和灾情实时动态信息等震情灾情服务产品。加强地震现场余震监测、震情趋势研判与次生灾害分析,快速精准提供烈度分布结果,为地震紧急救援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烈度调查与灾害评估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地震烈度评定和损失评估等现场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健全地震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依托国家大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和浙江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地震应急物资目录,加强地震现场流动监测、现场通信、灾害评估等设备、现场工作队员个人装备以及相关物资保障,强化重点地区地震应急准备和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五)实施集中式科技创新行动
1.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补齐浙江省防震减灾科技研发的短板弱项,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创新集中式攻关行动。面向地震科学前沿,吸收引进国内外地震科技创新最新成果,深化对浙江地震发生机理和成灾机理等关键科学问题的认识。面向长三角城市群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需求,研发城市大规模建筑群地震灾害风险智能感知系统,提升防范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水平。开展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与应急响应、地震数据可视化、地震科普应急产出等科技攻关,支撑地震应急响应服务。加大装备自主创新,发展以地震观测技术、光纤感测技术为重点的地震观测方法,研发具有国际水平、国内一流的技术装备。推进水库地震等具有区域特色的物理地震预测研究、浙江区域地球物理场观测研究和深部构造环境探测研究,加大力度推进浙江省地震活动特征和城乡建设环境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技术研发。
专栏1浙江省防震减灾科技创新重点攻关方向
1.信息技术与地震业务融合研究。通过研究智能移动终端技术、通信网络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地震业务相融合。
2.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新技术研究。开展承灾体易损性模型及评价新方法新技术应用研究,地震灾害风险分类分级防治对策措施研究,地震情景构建、震后科学响应与恢复重建模型研究,研发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技术系统。
3.大数据辅助地震应急决策研究。开展基于位置信息的大数据服务在东部人口密集地区地震应急中的应用研究;充分利用东部地区社会大数据源来实现震后大规模的灾情获取和感知;加强网络大数据的分析挖掘,为地震灾害快速精准评估提供方法支撑。
4.人工智能在地震信息识别中的应用研究。发展人工智能应用于事件识别和震相识别的技术,开展类似非天然地震、重复地震、背景噪声成像等相关内容的研究,形成一套较完整的地震序列识别方法,探索传统方法结合机器学习方法实现自动编目的方式。
5.高性能地震监测设备研究。将量子技术、光纤感测等新型技术应用于地震观测,研发相关地震监测设备。
6.工程地震安全动态监测技术研究。开展重大工程结构地震安全监测与健康诊断技术、地震次生灾害危险源动态监测技术研究。
2.加强防震减灾创新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地震人才创新工程,建设高素质、创新型地震人才队伍。加强业务技术和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形成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组成的地震人才库,构建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梯队,打造5支以上高水平防震减灾研究团队。培育防震减灾高端研究智库。发挥省内外高校、研究所研发优势,力争引进1至2家国内防震减灾高端研究机构落户浙江,强化防震减灾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设备研制,推进海洋地震监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的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建设。鼓励和促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机构在防震减灾领域发挥作用。
3.培育发展防震减灾产业。制定浙江省加快防震减灾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引导、扶植浙江省防震减灾产业快速、高水准发展。聚焦防震减灾创新成果引进转化,鼓励国内防灾领域龙头企业及科研机构在浙江设立研发中心,突出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与产业化推广,推动企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资源形成规模集聚。建设防震减灾产业创新基地,培育形成10家以上防震减灾示范企业,推动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成长发展为骨干企业,探索组建防震减灾产业联盟。
四、重点工程
(一)重点地区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优化重点地区测震和地球物理监测站网布局,增加站网密度,建设高精度、高分辨率、多功能的地震综合观测系统,提升全频段振动数据获取能力和地球物理场信息连续动态监测能力。强化重点地区地震监测、活动断层监测以及非天然地震事件检测,显著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专栏2重点地区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1.优化(加密)地震监测站网建设。优化(加密)重点地区、区域地震断层的测震和地球物理监测站网(台阵),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实现秒级地震预警,提升地震灾害危险源动态监测能力。利用沿海岛礁,加密海域地震监测设施,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
2.地震监测站网智能化升级。升级台站通信链路,满足观测数据和视频监控信号传输需求、优化台站供电能力、升级台站观测环境监控与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地震观测系统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台站运行信息、环境信息、数据质量、传输网络、专业设备、服务器、业务系统和运行管理系统等的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化、一体化监控、跟踪和运维。
(二)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
聚焦大湾区、大都市区等建设,结合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实施,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及评估,查找地震灾害危险源、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掌握地震灾害风险基础信息,编制多尺度、高精度的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风险防治区划图,有针对性地提出多层级、多水准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措施,为建设引领未来的现代化大湾区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专栏3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
1.重要结构物安全监测试点工程。针对超高层建筑、特大桥梁、梯级航运枢纽、核电设施等大型结构开展结构振动安全监测和健康诊断,评估强震动作用对结构的影响,建设1个跨海大桥结构台阵、1个超高层建筑结构台阵、1个震动感知动态监测中心,形成重大结构地震安全监测网,为重大工程的安全运行提供科学依据。
2.重点城市地震危险源探测工程。围绕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开展重点城市地震构造精细化探察,查明地震危险源,确定活动断层的位置、规模、最新活动年代、运动特征和深部构造特征,评价断层的地震危险性并依此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城市经济发展和生命财产安全。
3.高风险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在浙江省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编制工作,针对大湾区等高风险区,进行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详细调查和评估,开展单体工程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有针对性给出分级分类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对策和措施,为地方政府提供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保障大湾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对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进行鉴定、评估和加固,到2023年,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房屋设施抗震加固,2025年,基本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
专栏4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对地震易发区24个县(市、区)的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险化学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等开展抗震能力调查、评估、鉴定和加固。科学规划建设应急避灾安置场所,提升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
(四)防震减灾数字化建设工程
基于浙江省政务云,启动防震减灾数字化建设工程,建设1个地震数据资源库,同步开发建设地震信息服务与开放、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地震应急保障和地震科普等4个数字化场景应用,形成一库一图三应用”的防震减灾数字化体系。
专栏5防震减灾数字化建设工程
1.地震数据资源库。建设全局全量地震数据资源库,汇集地震监测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应急响应和科普宣传等各类数据,推进浙江省防震减灾数据深度融合,实现跨部门数据归集和共享。建设地震灾害风险的地震数据仓和防震减灾多部门协同数据仓。
2.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一张图”。完成浙江省陆域18条区域断裂活动性普查,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全面查明浙江省地震灾害风险等级和空间分布,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编制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一张图”,实现地震构造、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区划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成果的集成应用。
3.实时地震信息服务与开放平台。为政府、公众和行业提供地震预警、地震参数速报、烈度速报等多样化和个性化信息服务,实现重大突发地震信息分钟级千万用户推送,满足政府、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地震安全服务需求。
4.地震应急保障数字化平台。建设覆盖浙江及邻区的地震应急响应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处理技术研究,深化地震应急专业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形成国内一流的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地震灾害应急服务技术系统。
5.数字地震科普。创作一批科普宣传课件、科普宣传视频和科普宣传海报,整合一批应急科普服务产品,开发一批科普文创产品,建设一个科普宣传管理平台,建设1000个科普e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将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健全部门协同,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和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突出要素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源的投入聚集,加大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加强防震减灾项目用地保障,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防震减灾重点工程项目,给予用地优先保障。
(三)强化规划实施
按照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与衔接机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项目与属地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推动防震减灾规划任务内容纳入省域空间治理体系,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市县制定本级防震减灾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科学制定计划进度,明确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并纳入部门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
(四)建立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完善评估过程。鼓励更多政策评估资源的加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动态监测和全面评估,重点对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2023年组织完成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完成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关键词:岩土工程;灾害;防治措施;探讨;
中图分类号:TU4文献标识码:A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类开发的增多,给我国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和规模都有所增加。如何更好的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做好地质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保证人民日常生活和人身安全。地质灾害工程主要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岩土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其主要内容。本文对岩土工程灾害与防治措施探讨。
1.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1.1各种地质灾害类型
1.1.1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受地下水的活动、河流冲刷、雨水浸泡、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土体或者岩体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就会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会诱发滑坡的发生:斜坡坡脚不断的受到河流等地表水体的冲刷;人为的对斜坡坡脚的挖掘;长期的受地表水的冲刷;地震影响了斜坡的稳定性;人们的乱砍乱伐以及劈山放炮。滑坡的发生一般是有规律可循的,经过对当地地质条件的分析,就可以判断该地区地质灾害是否容易发生或发生的频率。
比较容易发生滑坡现象或滑坡现象发生较多的地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该地区处于地质构造带之间,处于地震带、断裂带等;该地区有许多的江河、水库和沟,因为滑坡交易发生于岸坡地带;该地区是地形高差较大的峡谷地区;该地区经常出现暴雨天气或强降雨天气。
1.1.2崩塌
崩塌是指直立裂缝分割了陡坡上的岩土体,岩土体因为没有了根部的支撑,就会有局部滑移或折断压碎的情况发生,岩土体失去了稳定性,就会从母体部分脱离,从陡坡上翻滚而下,最终堆积在坡脚。产生在土体中者称土崩,产生在岩体中者称岩崩。规模巨大、涉及到山体者称山崩。大小不等、零乱无序的岩块(土块)呈锥状堆积在坡脚的堆积物,称崩积物,也可称为岩堆或倒石堆。
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因会诱发崩塌这种地质灾害的发生:人们在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时,会对岩土体造成强烈的振动;在道路工程中,经常会对道路的边坡进行挖掘,这样会破坏外倾或缓倾的软弱地层,并且在进行爆破时也会产生强烈的震动,也会影响到岩土体的稳定性;水库和渠道发生渗漏,渗漏的水会对岩土体进行浸润和软化,岩土中的水会对岩土体产生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另外,不适当的弃渣、堆渣和填土,如果正好处于崩塌易发的地段,就会增加岩土体的载荷,破坏了破题的稳定性。
1.1.3泥石流
泥石流是指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因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并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泥石流具有突然性以及流速快,流量大,物质容量大和破坏力强等特点。发生泥石流常常会冲毁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甚至村镇等,造成巨大损失。
诱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有:人们不合理的开挖,人们在修筑公路、铁路和水渠时会有不合理开挖的现象出现,破坏了土坡的表面导致泥石流的发生,例如,云南省东川至昆明公路的老干沟,因修公路及水渠,使山体破坏,加之犀牛山地震又形成崩塌、滑坡,致使泥石流更加严重。另外,弃土、弃渣、采石,也会破坏土体的稳定性;人们的滥砍滥伐也会诱使泥石流的发生,因为人们的滥砍滥伐破坏了植被,山坡会因为植被的破坏而失去了保护,土体会变得十分松散,水土流失变得十分严重,山坡的稳定性受到破坏,最终导致泥石流的发生。
1.1.4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是指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地下一定范围内的岩土体压缩、位移等活动,引起的地面下沉、塌落、开裂,对工程设施、城乡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现象。地面变形主要包括地面裂缝、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
主要有三种原因会造成中国城镇的地面塌陷:(1)由于人们对地下水过度的利用,导致地面的支撑力减小而发生沉降现象;(2)由于人们对地下矿产资源进行不合理的大量开采,使地下形成一个空壳,导致地面塌陷的发生;(3)由于可溶岩(以碳酸岩为主,其次有石膏、岩盐等)中存在的岩溶洞隙而产生的。
1.2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将会因为人为活动而加剧,并且这种危害性给人们带来的损失要比自然状态下的地质灾害带给人们的损失要大许多。由于人为因素而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有以下特点:
(1)有着较快的诱发速度。在自然状态下,如果没有人为因素的影响,岩体从相对稳定的状态转变为不稳定的状态,这之间需要经历很长的一段时间。然而,如果有人为因素的影响,就将大大缩减岩体从相对稳定的状态转变为不稳定状态所需的时间,会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会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有着比较广的诱发灾害面。在自然状态下发生的地质灾害,除了那些特大型的地质灾害以外,其危害性的影响面不会太广。而如果有人为因素的影响,将会扩展地质灾害危害性的影响面。例如,人们对森林资源的滥砍滥伐,或因工程需要而进行大规模的开挖,都将会影响到区域性的环境,甚至最终会影响到全球的环境;
(3)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一般的除了特大型的地质灾害(地震),会给人们带来严重的损失之外,其次就要数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带给人们的损失最为巨大了。由于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人们还要继续对地下各种矿产资源进行开采,还有各种大型的道路工程的建设,只会不断的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将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损害。
2.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
各类地质灾害成因复杂,加上财力和科学技术本身发展水平的限制,人类目前还不能对各类灾害作出早期预报。为了减少灾害的损失,就需要使用各种现代化的手段开展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可能时作出预报,以便减少灾害的损失。不同的灾害需要不同的监测手段。GPS是一种高科技的手段,可以用来监测大面积的地面变形。但它不适合于地震的监测。地震监测的主要手段,还是传统的地震仪。对滑坡、泥石流和崩塌,有位移监测法(不仅是GPS法),还有各种其他方法。最好是通过多种监测手段赖获取数据,然后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知识、经验,进行综合判断,在此基础上,预报灾害是否会发生。
2.1防灾减灾的基本原则
树立全民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能力;以防为主群众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减灾与发展并重;积极开展灾害科学研究。
2.2做好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对地质灾害的防止起着重要的影响,在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2.3做好生物防治措施
植树造林,种植草地,合理的放牧等是生物防治的措施。其应用范围广、成本少,还能够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但是生物防治措施的持续时间较长,起效比较慢。
3.结语
工程灾害的防治和控制任重而道远,我国需要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重视环保项目的建设,坚持科学发展的路线,求真务实的把工程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矿产资源工程的管理,在制度和政策上控制资源开采行为,防止出现新的灾害隐患。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容易发生工程灾害地段的修复和维护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参考文献
[1]彭少辉,侯新春.浅谈岩土工程中地质灾害的防治技术[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举措。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在抗击历次地震灾害中有效减轻了损失。但也存在监测预报水平较低、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综合观测系统,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3.0级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对防震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立比较完善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到2022年,建成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期预报或临震预报。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地震科技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同期水平。
二、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科学规划和布局,加强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强震动观测台网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积极推进重点水库及江河堤防、油田及石油储备基地、核设施、高速铁路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建筑设施专用地震台网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加强火山、海洋地震监测及海啸防范。
(四)加强地震预测预报。充分发挥地学界等各方面的作用,多学科、多途径探索,专群结合,完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大力推进地震预测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加快建立南北地震带和华北地区地震预报实验场。完善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预报机制。
(五)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
三、切实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能力
(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完善全国地震区划图,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修订抗震设计规范和分类设防标准。国土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抗震设防要求,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加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
(七)全面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完善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建立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
(八)着力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抓紧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逐步开展其他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改造。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要建立健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防震抗震措施,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九)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制定实施全国主要地震构造带探测计划,抓紧完成省会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大中城市的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进一步做好全国地震区划工作,尽快完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城市的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对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要抓紧组织搬迁、避让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加强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研究和推广应用。
四、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
和保障能力
(十)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严格落实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设施抗震设防标准,加快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巨灾的区域综合运输协调能力和抢通保通能力。
(十一)加强电力、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本着安全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提高电力、通信系统抗震设防标准。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对重要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实行差异化设计,加强重要用户自备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加强公用通信网容灾备份能力建设,提高基础电信设施防震能力。充分利用国家应急通信网络资源,结合卫星通信、集群通信、宽带无线通信、短波无线电台等各种技术,保证信息传输及时可靠。
(十二)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输油气管线、核设施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施工,确保重大工程安全。加强抗震性能鉴定与核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抓紧完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强输油气管线、核设施、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十三)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价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四)开展重要工程设施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输油输气主干管网、核设施、电力枢纽等重要工程设施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研究,选择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相关工程设施进行试点,逐步将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纳入安全运行控制系统,提升重要工程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
五、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十五)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加强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等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支撑。进一步增强地震预案及相关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适时组织跨地区、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抢险救灾演练。
(十六)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装备保障,提高远程机动能力,满足同时开展多点和跨区域实施救援任务的需求。建立健全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作用。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医疗、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
(十七)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地区要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十八)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救灾物资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应急救援产品动员生产能力建设,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十九)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地震安全形势,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统筹资源配置,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二十)增加防震减灾投入。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健全完善抗震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加大对地震重点危险区、中西部和多震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再保险体系,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
(二十一)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政策法规体系。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和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体制和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二十二)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2年)》,加大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力度,深化大陆地震构造、地震孕育发生机理、地震成灾机理等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推进地震、火山监测预警、灾害防御、灾难医学和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努力突破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科技瓶颈,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要建立科学的防震减灾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制度,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十三)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在防震减灾领域的合作,建立完善大震巨灾参与和接受国际救援工作机制。密切跟踪国际地震科技和防震减灾发展趋势,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二十四)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二十五)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推进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提高防灾能力。
(二十六)做好信息和舆论引导。完善地震信息制度,加强信息、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重大地震灾害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提高主要新闻单位地震突发新闻报道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
1总则
1.1目的和编制依据
1.2适用范围
1.3事件等级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机构
2.2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
2.3指挥部主要职责
2.4各工作组职责
3应急程序
3.1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程序
3.2临震应急的反应程序
3.3有感地震的应急反应程序
3.4地震谣传应急处置反应程序
4应急结束
4.1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4.2临震应急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
4.4震后总结
5后期处置
5.1社会救助
5.2善后处置
6地震应急重点保障与准备
6.1通讯联络保障
6.2应急救助资金及装备的准备
6.3避难场所的准备
7其他
7.1宣传教育
7.2培训
7.3奖惩
8附则
9附录
1总则
1.1目的和编制依据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青岛市四方区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一)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二)临震应急
(三)有感地震
(四)地震谣传
1.3事件等级
Ⅰ级(红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Ⅱ级(橙色)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临震应急
Ⅲ级(黄色)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有感地震
Ⅳ级(蓝色)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地震谣传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机构
设立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
2.2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
按照职责设立指挥部办公室、抢险救灾、社会交通治安、后勤保障、灾民疏散安置5个工作组,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4名副主任、办事处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办事处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办事处人武部、四方公安分局兴隆路派出所、平安路派出所、湖岛派出所、驻辖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此处注明单位名称)领导各1名。
2.3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应急方案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建议区政府确定和宣布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并视震情建议区政府决定在灾区实行或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3、统一指挥本辖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4、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区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5、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协调跨辖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4各工作组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城管科(兴隆路47号)。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宗立祥
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震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报告,传达、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起草、整理指挥部的文件及文书档案;组织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督查领导批示、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宣传防震、避震知识,鼓励、动员群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安排指挥部值班及处理地震信息咨询等事宜。
2、抢险救灾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人武部部长:刘德华
负责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接收应急救援装备;统一指挥、调度驻辖区厂矿企事业等单位的医疗机构,迅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3、社会交通治安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周承臣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要害部门的警卫、消防灭火以及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等;协助市区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公路、桥梁、港口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通信设施,保障交通及通信畅通。
4、后勤保障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袁涛
负责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筹集、预算和支出管理办法;管理抗震救灾的捐赠事宜;管理使用物资、善款;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管理。
5、灾民疏散安置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矫学爱
负责设置灾民疏散、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置疏散灾民;接收、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额;负责灾害损失的统计和评估。
3应急程序
3.1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Ⅰ级红色)的应急反应程序
1、当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在获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时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迅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并立即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2、立即启动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在最短时间内将地震发生的信息及震情概况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1)迅速了解汇总震情、灾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2)及时编制《震情灾情快报》,供各级各部门领导参阅并作为宣传部门报道依据;
(3)视震情提出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
(4)依据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授权,及时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
4、抢险救灾组负责
(1)迅速开展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2)迅速组织、调集抢险救灾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区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统一指挥、调度驻辖区厂矿企事业等单位和部门的医疗机构,迅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社会交通治安组负责
(1)组织民兵协助公安、交警维持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治安,维护交通和社会秩序。
(2)协助市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水、电、通信线路、道路、水库、码头、堤防等设施;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畅通,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协助市地震部门派出的现场工作队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
(4)加强对政府机关、金融单位、救济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6、后勤保障组负责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区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7、灾民疏散安置组负责
(1)迅速安置疏散灾民于疏散、避难场所。
(2)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震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报告,调配灾区房屋,供抗震救灾人员和灾民住用。
(3)协助区有关部门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
3.2临震应急(Ⅱ级橙色)的反应程序
1、召开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震情,研究、布置本辖区的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监督检查小组,赴临震预报区检查督促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3、遵照区政府指令采取临震应急期社会治安管制措施;
4、按照市政府发出的避震疏散公告,向预报区居民避震撤离指令;
5、协助区有关部门和驻区电力、通讯、港务等单位对预报区内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协助公安部门加强预报区内社会治安管理,对党政机关、金融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组织社会和企业治保力量加强大型、重点企业(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区有关部门在预报区内广泛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维持社会安定;
8、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前期准备工作。
3.3有感地震(Ⅲ级黄色)的应急反应程序
1、在获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时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迅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待命,并立即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2、各组分管指挥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单位,迅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待命,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3、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有感地震发生的信息及震情概况上报区政府和区地震局;
4、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授权,向社会地震信息,最大可能地稳定社会;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宣传有关地震、防震知识,及时发现和平息地震谣言。
3.4地震谣传应急(Ⅳ级蓝色)处置反应程序
发生地震谣传时,办事处应立即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地震局,并会同区地震局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4应急结束
4.1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4.2临震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
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4.4震后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地震局,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5后期处置
5.1社会救助
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辖区各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抢救人员。
5.2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地震应急重点保障与准备
6.1通讯联络保障
由办事处武装部负责。接受市通信管理局统一调度,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区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6.2应急救助资金及装备的准备,由办事处负责。
1、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2、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3、负责准备橇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4、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5、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6、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6.3避难场所的准备
疏散、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指示标志,本辖区疏散、避难场所位于:海云俺广场(兴隆路1号)
7其他
7.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地震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7.2培训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公职人员应接受对突发地震灾害相关知识的培训,以增加公职人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7.3预案修订
指挥部办公室对本预案进行的修订须报经区地震局的审核批准。
7.4奖惩
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震情、灾情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
6、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抗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2、阻挠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3、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者物资的;
4、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者的;
5、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财产的;
6、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应急工作的;
8、有对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