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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范例(3篇)

栏目:报告范文

国民收入范文

关键词:收入差距;城乡;农民工;工资收入

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4.14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35-03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1955年,库兹涅茨(Kuznets)提出著名的“倒U”型假说,认为收入差距会随着经济增长出现早期迅速扩大,而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再逐渐缩小的过程。Kuznets“倒U”假说只是一种经验性的实证研究,而众多的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发现利用横截面资料数据研究收入分配能够较好地支持“倒U”假说;而时间序列数据的检验结果却不支持这一假说。Kuznets理论没有给出收入分配差距演化的真正内在机理。几乎同一时期,刘易斯(Lewis)提出了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中刘易斯将一国经济分为现代城市部门和传统农业部门,认为二元经济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状,他把经济发展过程描述为现代部门不断扩张,传统部门逐渐萎缩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现代工业部门资本积累和从传统农业部门吸收劳动力和经济剩余来实现的。他重点考察了资本积累和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移的动态过程,在经济发展初期,传统部门土地资源有限,资本投入很少,而劳动力却大量剩余,其边际生产率为零,因此只要提供能够保证他们生存的低报酬就可以无限地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动力从低收入的传统部门流向高收入的现代部门,而现代部门能够在维持低工资水平下获得足够的劳动力供给,通过资本的不断积累和规模扩张实现经济增长,收入差距会趋于扩大。当劳动力由无限供给变为稀缺要素时,传统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逐渐提高,工资水平也开始上升,同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对农产品的需求也将增加,农产品价格也会提高。所以,收入差距将随着经济增长趋于缓和,当大规模的传统部门剩余劳动力流动结束,二元经济也最终转变为一元经济。刘易斯模型在发展经济学理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该模型的提出标志着二元经济模型超越了思想阶段而形成为一种具有严格内部一致性的经济学理论。清晰地定义了二元经济结构,指出现代部门和传统部门的差异,描述了影响收入差距的内在机制,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国内学者根据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赵人伟、李实(1997)对此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减小城乡收入差距,降低不平等。李实、赵人伟(1999)进一步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农民工外出打工赚取收入并且寄回家乡可以改善农村生产投资;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减少有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农民收入。陈宗胜、黎德福(2006)通过构建一个简单的二元经济模型,从理论上说明农业与非农业两部门劳动产出比、分配系数比、劳动力负担人口比和城市化滞后是决定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城市化滞后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正相关关系,认为城市化滞后扩大城乡收入差距是因为农民工的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一个阀值。

二、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概况

国民收入范文篇2

关键词:居民消费水平;主要税收收入;计量经济学

1引言

“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适应消费加快升级,以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消费潜力,以供给改善和创新更好满足、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能力,改善大众消费预期,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着力扩大居民消费。”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呈现迅猛发展的趋势。中国经济的发展很大一部分都依赖于内需的拉动,内需则反映在居民消费上。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般而言,国家征税将会降低居民的收入水平,并进而影响居民的消费水平并且不同的税种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方式及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这一重大的税制改革无疑会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2影响因素分析

(一)国内增值税:是对在中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价外税,属于间接税。一般而言,间接税容易通过涨价的方式转嫁给购买方,从而导致价格的上涨。在价格普遍上涨的条件下,间接税会产生收入效应,降低消费者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从而降低居民的消费需求。间接税的征收也会产生替代效应,即在当期消费与储蓄(未来消费)之间形成替代,从而降低当期消费而增加储蓄。如果注意到间接税的累退性,那么它还可能恶化居民间的收入分配不均衡状况;而按照消费经济学原理,如果居民的贫富差距越大,其整体的消费倾向越低,消费水平就会大受影响。

(二)营业税:在中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涉及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2016年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将成为历史。

(三)消费税: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消费税。

(四)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各种所得征的税,属于直接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会直接降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降低其消费需求。

(五)企业所得税收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征税,按照税负转嫁理论,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征税,不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规模及商品定价策略,因而不会影响商品的供求及居民的消费。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将会降低资本的收益率,缓解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及居民消费需求。从长期来看,随着资本收益率的降低,投资方必然会调整资本投入的方向与结构,从而将部分税收负担转嫁给劳动者和消费者。但这个过程仍然会降低资方和劳方及普通消费者之间的贫富差距,提高居民消费需求。

3建立模型

(一)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研究主要的税收收入对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选取了1999年-2014年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国内增值税收入、营业税收入、国内消费税收入、个人所得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作为样本数据,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二)模型设定

根据计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需要将研究的对象进行设定分析,因此,我们将居民消费水平设为被解释变量Y,将国内增值税收入设为解释变量X1,营业税收入设为解释变量X2,消费税收入设为X3,个人所得税收入设为解释变量X4,企业所得税收入设为解释变量X5。将模型设定为:Y=β0+β1*X1+β2*X2+β3*X3+β4*X4+β5*X5+μt,那么可以得出,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大体呈正相关关系且居民消费水平和各项税收收入在逐年递增。

(三)回归模型

利用Eviews软件对居民消费水平、国内增值税收入、营业税收入、消费税收入、个人所得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进行OLS回归来计算。

4模型检验

(一)经济检验

理论上,居民消费水平应该和各项税收收入呈正相关关系,即β1-β5均为正值。结果显示β2、β3、β4、β5均为正这符合理论,但是β1

(二)拟合优度检验

由检验可知,可决系数为0.9991,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87,都接近于1,模型的拟合程度很好,说明居民消费水平可以用主要税收收入来很好地解释。

(三)变量的显著性检验(T检验)

T统计量的值分别为-1.7538、1.1139、1.1022、1.3943、5.6130。在显著性水平取0.05的情况下,t(16-6)=2.228。

(四)方程的显著性检验(F检验)

模型的F值为2228.137,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情况下,F(5,11)=3.20,拒绝回归方程不显著的假设,故方程显著。其P值0.000000也明显小于,说明对销售量Y有显著影响,模型线性关系显著。

5多重共线性检验及其修正

(一)多重共线性的检验

由回归结果的系数以及t值可知模型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来计算出解释变量的相关系数得到矩阵。得出的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为0.97以上,即解释变量之间时高度相关的,说明模型存在多重共线性。

(二)多重共线性的修正

采用逐步回归法来计算,Y与X2的相关系数最大,故先建立Y与X2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再逐步引入其它变量,确定最适合的多元回归方程。而建立的税收收入对居民消费水平影响的回归模型为:

Y=2171.323162+0.824110702*X2

(146.1280)(0.015418)

R2=0.9951240.994775F=2856.916S.E=343.6683D.W=1.128312

此模型经济意义合理,可决系数为0.995124,接近于1,表明模型对样本拟合优度高;F统计量为2856.916,其伴随概率为0,表明模型整体线性关系显著。

6自相关检验

(一)DW检验

由模型Y=2171.323162+0.824110702*X2可以看出R2=0.995124,DW=1.128312,F=2856.916,n=16,k=1,取显著性水平=0.05时,查表得=1.106,=1.371,显然

(二)偏相关系数检验

由于根据DW检验不能确定模型是否存在自相关性,所以对模型进行偏相关系数检验。模型并没有哪一期的偏相关系数直方块超出虚线部分,表明模型不存在自相关性。

7异方差性检验及其修正

(一)异方差性检验

可以看出nR2=7.728420,在显著性水平α=0.05的情况下,查表所得临界值小于nR2,且P值小于0.05,所以,表明模型存在异方差。

(二)异方差性的修正

我们利用加权最小二乘法估计模型,使用权W1=1/X2,以及利用加权最小二乘法估计模型,使用权W2=1/X2^2,另外,利用加权最小二乘法估计模型,使用权W3=1/sqr(X2),分别进行White检验,结果分别如下:

经比较发现用W1效果比较好,其可决系数为0.988002,且也通过了T检验修正后的模型为:

Y=2146.985036+0.8314640404*X2

(63.23158)(0.0188290)

R2=0.9980020.987145F=1950.076S.E=188.0362D.W=1.030783

利用加权最小二乘法消除异方差后,可以看出营业税每增加一亿元,居民消费水平上升0.8315亿元。

8结论

由模型可以看出,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我国各项主要税收收入的增长呈正相关,尤其是和营业税收入高度相关,营业税收入每增长1亿元,消费水平将提高0.8314640404亿元。

各项税收收入都对我国居民消费水平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间接税不利于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但国内增值税、营业税对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有一定促进作用;直接税有利于城乡居民消费的扩大升级。

9建议

1.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转嫁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居民税负,直接影响居民消费;国内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较弱,间接影响居民消费。故而,居民消费扩大与升级要求政府应适当减小流转税比重,改革个税,调整流转税的内部结构。

2.基于现行税制在居民消费扩大升级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将非常态性的刺激居民消费的措施转向稳定性、规范性、可持续性的税收政策。降低间接税负、强化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以及针对不同收入群体、不同消费热点制定差异化税收政策等。

3.扩大投资,增加税源。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具有内在稳定器的功能,对经济运行产生调节作用。通过投资拉动地区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同时使政府增加税收收入。要求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管理与工作效率的提高,确保政府财政收入有坚实可靠的来源要求政府加大税费改革,完善税收制度,通过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税率征收的方法,来缩小贫富差距的同时,也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拉动就业。

参考文献

[1]庞皓.计量经济学[Z].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2]高铁梅.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与建模Eviews应用及实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中宏数据库(统计数据库).http://61.233.12.230/tjdata_new/index.shtml

[4]储德银,闫伟.税收政策与居民消费需求:基于结构效应视角的新思考[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

国民收入范文

“国民收入倍增”当然值得期待,而当下的收入分配改革也是民众最关心的事情。“收入倍增”的目标提出来后,民众当然非常关心,但怎样才能实现“国民收入倍增”,恐怕很多人并不清楚。

实际上,收入倍增计划离普通民众并不遥远。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扣除价格因素,2010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均比2000年翻了一番多,其年均增速分别为约9%和8%。只要年均增速保持在7%~7.5%之间,只要能够保证居民收入与GDP增速同步,到2022年实现甚至超越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或许并不困难。

而国民收入倍增当然不是指货币收入倍增,而是扣除物价因素之后的收入翻一番。例如,前些年津巴布韦因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国民收入一个月就“倍增”了2000倍,这样的倍增显然没有意义。

实现国民收入倍增也不单纯是涨工资,那样企业承受不起。近年来,尽管许多人士都呼吁应像日本那样制定属于中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可日本是如何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很多人其实还缺乏了解。

资料显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1960年由日本池田勇人内阁宣布启动。日本政府采取了包括充实社会资本、实行最低工资制、推行社会保障、增加农业者收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削减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等一系列国民收入增长措施,仅用7年使日本国民的收入翻倍,到1973年则翻了两倍。

纵观日本政府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并非简单地要求企业给职工涨工资,而是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扩大就业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等相结合的一揽子政策。在这个过程中,日本政府巧妙地把握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并没有过度对微观经济进行干预。如果说有所侧重的话,那么其政策的核心也只有两点:关注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状况和通过提高生产效率、产业转型、创新提振日本实体经济。

这无疑也是我们应当值得借鉴的,而且有些也是中国政府正在做的事。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日本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一些前提是中国目前所不具备的。比如战后,日本建立起了现代的民主和法治制度,其市场机制也相对中国更加完善。

而中国虽然在过去十年国民收入翻了一番还多,可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问题仍然非常严峻,国人仍然普遍感到生存的焦虑,这说明中国的问题不在国民平均收入增长的速度,而是国民收入的分配机制缺乏公正。

所以我们要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除了继续想方设法发展经济、促进就业之外,更应该注重完善法治、修复社会公正,让收入倍增计划向低收入人群倾斜。

目前,中国的低收入人群仍数以亿计。按照去年新的国家贫困线标准,我国的贫困人口有1亿左右。去年曾有财政部官员表示,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之后,我国个税缴纳人员大幅缩减到2000万人。这也意味着我国还存在着数以亿计的低收入群体。

如何提高大量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才是真正的难题。这需要政府继续扩大社保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尤其是加大对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力度,而且要塑造更自由公平的市场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就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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