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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例(12篇)

栏目:报告范文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1篇1

关键词:内部控制;资产;货币资金;授权:审批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医院需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合法与完整,保证财务活动的有序进行和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廉政建设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综合性医院一般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具有大型精密设备和仪器数量多、价值高,基建工程规模大,人员众多等特点。内部控制涉及到医院内部的各个部门,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基于综合性医院“大”而“综合”的特点,强化财务人员的培训,建立更加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有效地执行,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货币资金控制

资金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血液,其高流动性使之能任意转换为其他任何类型的资产,极易引发贪污、诈骗、挪用等违法乱纪的行为。货币资金控制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企业货币资金开支的合理、合法和货币资金回收的安全可靠,防止贪污舞弊行为,保证资产的安全,保证会计资料准确,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货币资金的管理风险较大,很容易发生丢失、短缺,甚至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为此必须加强对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控制。

(一)货币资金收入控制

对于医院而言,其货币资金的流入来源于门、急诊收费、药费和住院押金等,这些资金具有金额大,涉及人员多且多以现金为主等特点。

1、收入分开记录。对于收入的门、急诊费、住院费采用统一设计的收据,药费统一使用单独的收据,住院押金也使用单独的收据,这样便于会计核算时分开清楚的反映各项收^的构成情况;由于各收据都清楚反映了各项收费的内容,也让患者清楚的知道自己都进行了什么样的消费,因为每一笔都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做到每笔收入的合规合法、公开透明,实践证明这样有利于减少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保证了医息之间的和谐关系。

2、日清月结。由于医院收入的基本上都是现金,且金额较大,所以必须当日缴存银行。对于规模较大的医院,其业务量相当大,以一个大中城市的二甲级市医院为例,如果是均门、急诊量近4000人次的话,日门、急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合计就达约150万元左右,面对这么大的现金量,可以跟银行合作,让其上门服务,同时院方指定专人监盘,扎清当日账目,及时登记相关日记账。

(二)货帝资金支出控制

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各项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审批金额执行,有计划、有目的、合理地使用资金,控制非法和不合理的资金流出。

1、支付申请。医院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指定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等正规的书面申请,杜绝口头、字条等形式。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审查原始凭证是否有税务监制章、财政监制章和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审查数量、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一致、接受单位名称是否正确;审查是否有经手人签字、是否写清用款目的、是否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会议通知等);审查批准此次用款的相关及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企业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复核应全面,不可敷衍了事,复核申请的支付范围、权限、程序的正确性,手续及相关单证齐备,金额计算准确等。复核人员还应审查资金支付是否按审批意见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4、支付办理。出纳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二、资产控制

综合型医院由于大型精密设备和仪器数量多,价值高,所以不但要加强资产的管理,而且内部控制也必须到位,要在主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将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组成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制定制度,对资产的购建审批、验收、记录、使用到报废清理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建立健全各类资产卡片、账册,防止资产流失、转移。

医院内部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一)资产的购建

各部门或相关个人于每年年末,分别对下一年度需要购置的资产型号、数量等各项明细情况进行汇总,报单位领导审批进行年度预算安排。各使用部门或个人对需要购建的资产,应提前提出购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收到购建申请后,根据现有资产配置状况,统一编制预算,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最大限度地减少购建的盲目性,降低空置率,全面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对同意购建的资产,签注其意见后提请相关负责人审批,获得审核批准后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备置相应的资金,然后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二)资产验收

对购建资产的验收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对新购建的资产,验收人员应核对购置的设备的型号、规格、供货商等是否与审批相一致,有没有达到预定的要求等等。对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好人库记录,告知财务部门已经验收合格,财务部门凭验收人员签注的验收合格单、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及领导同意支付款项的指令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同时建立资产卡片及相应的账册,记录增加的资产,以充分反映资产的增加情况。

(三)资产的使用记录

对资产的使用,应办理相关的领用登记,注明设置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应该分部门建立各部门资产的使用情况,存放地点等信息。财务部门应正确对资产的购入、接受的捐赠、报废的处置、折旧等做好相应的记录,以真实、完整的反映资产有存在和使用状况,便于资产的管理。

(四)清查盘点

建立各类资产的盘点制度,对资产应

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盘点,有利于掌握各资产的动态及静态的变化,对盘盈、盘亏、调拨、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呈报主管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财务及相关部门应及时调账,做到账、卡、物一致,确保各类资产的完整与安全。

(五)报废处置

对达到报废标准的、不能再用的资产,要进行清理,并对清理情况进行汇报说明,报相关领导和各主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对报废的资产,要及时调整相关的账目,作到账实相符,真实、完整的反映资产的具体情况。

三、工程项目控制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医院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都在不同层次上发生转变,为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综合性大中型医院对基础设施进行改扩建。如何管理、控制这些大型的基建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建设,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廉政建设都有其重要的意义。考虑到医院人才结构的问题,针对具体项目的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控制。

(一)决策控制

成立决策小组,决策小组的成员主要由院领导,会计人员,各部门领导,也可以邀请部分工程设计人员共同组成。经决策小组成员共同讨论,最后形成统一的结论,并指定相关人员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方案等项目文档,以备后续项目建设使用。

(二)项目概预算控制

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控制小组,审查项目各项概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查看是否有概算遗漏,计算是否准确,取费标准与定额相差金额是否很大,对概预算方案进行初步的评价,使其作为具体项目建设控制的依据,以充分发挥概预算的作用。

(三)合同控制

合同的制作,谈判都应有财务人员的参与进行,这样有利于财务人员对合同结算的金额、款项的支付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都有一个更好的把握,这有利于财务对工程的进度,款项的支付都有一个很好的控制。

(四)工程款的结算控制

工程款必须保证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支付,每支付一笔款项的支付必须要做到申请合理,手续齐全,以保证每一笔款项的支付都运用于项目指定的具体用途。另外,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方因施工达不到设计、质量要求的立刻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否则,推延款项的支付,直到施工方整改达到要求后才支付款项。

工程款的结算必须按以下流程相关人员的签字认可,财务方可支付款项;工程签证流程:承建单位提出申请-监理部门签章-本单位现场基建负责人签字-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计划合同管理部门签字-财务部门主管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主管院领导签字。

(五)决算的控制

对达到竣工决算条件的,要求施工单位尽快的提交的竣工决算报告,以便进行审核,以审定后的金额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对办理完决算后的项目工程达到资产认定条件的要及时转增固定资产。

(六)工程审计

项目完工后,组织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以检查工程实际发生费用与概预算之间的差异,工程的质量、竣工结算等相关手续是否履行完毕等,审计完后并组织开展讨论,进行总结,为以后项目的建设积累可供指导的经验。

四、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监督检查,是指企业对其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并作出相应处理的过程。单位,结合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反映单位一定时期内建立与实施内控制的总体情况。根据风险评估及监督检查,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完善和健全单位的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制度

要建立和完善适合于本单位特点的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内部控制制度与实际应用相脱节。在执行过程中,应针对易发生问题和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效防范差错及舞弊行为,保护资产安,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建立有效的财务稽核制度。实行岗位轮换制度。严格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二)建立反舞弊机制

有效的反舞弊机制,是单位防范、发现和处理舞弊行为、优化内部环境的重要制度。单位要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的协调机制,规范反舞弊处理程序,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防范因舞弊而导致内部控制措施失效、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教育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篇2

关键词:山区桥梁;安全管理;安全控制;应急预案

1前言

桥梁建设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施工难度大,施工环境差,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等特点,这些都加重了安全管理的难度,限制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山区高速公路桥梁,相对于平原区的桥梁,受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难度更大,现场安全隐患更多。尽管在实践中已经开始重视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对策和措施,但是施工安全事故仍然频繁发生,施工安全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问题日益突出[1]。

针对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分析事故致因,从多种致因理论中找出适合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事故分析的理论,对应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工序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伤害类型,研究得到山区施工中发生几率最大的事故类型。应用系统科学的方法研究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中主要事故类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2]。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得到,施工中风险级别较高、发生几率大的事故分别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应用了事故树分析的原理建立了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树,通过对事故树的定性分析识别了引起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系统、有序地从施工中涉及的人、物、管理、环境等四个方面,结合山区桥梁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找出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控制的技术方法。

2相关知识简介

“应急管理”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研究只是近年来的事。但是,学者们对于应急管理的研究可以追溯到较为久远的时间,尽管当时可能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应急管理概念。国内学者陈安教授认为,出于对应急管理的层次性特征的考虑,按风险发生概率的大小和危害程度来分,风险的表现可以是三种情形干扰情形、危机状态和突发事件。与此相对应的应有三个层次的管理概念,这就是干扰管理、危机管理、应急管理[3]。可以认为,干扰管理是应急管理的初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预防危机管理则是应急管理的中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阻止危机发生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高级阶段,主要任务是危机己经发生,进行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是指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为了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相关资源,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警、控制和处理的过程。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名“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最早是化工生产企业为预防、预测和应急处理“关键生产装置事故”、“重点生产部位事故”、“化学泄漏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目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从化工行业扩展到其它各行各业,从针对化学事故的对策发展到多种事故和灾害的预防和救援,主要涉及火灾、爆炸、中毒毒物泄漏、工伤事故、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恐怖活动等[4-5]。所涉及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它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等都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预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特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3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

3.1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和不足

1)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对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时,应事先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特殊气候影响等。

(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内容。

(3)准备充分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

(4)定期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2)现有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不足

首先,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应急指挥职能交叉应急救援力量分散于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灾害特点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应急体系,这些应急救援力量在指挥和协调上,基本上仅局限于各自领域没有完全建立相互协调与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其次,应急管理薄弱,应急反应迟缓;另外,应急装备数量不足和落后,救援能力差;还有,应急法制基础不健全;最后,应急预案操作性差,应急难以有序进行。

3.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原则

1)落实组织机构,统一指挥,职责明确

预案中应当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强调统一指挥,明确施工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的组织、分工、配合、协调。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般由公司总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两级构成。

2)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

结合本单位或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程序简单,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保证在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并紧张有序地实施。

3.3应急预案的编制的步骤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需要应急各方在相互信任、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因此,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城市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团体的积极参与,并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将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为应急各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不同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应急管理部门,下属区或县的行政负责人,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必须确定小组领导,明确编制计划,保证整个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2)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和关键过程。危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最大可能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4)应急预案的评审与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和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

5)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预案的实施便成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急预案的实施包括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并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预案,使应急预案有机地融入到城市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6]。

4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和响应

有了应急预案并不能使个人、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有效地对实际发生的事故做出响应。经验表明,如果应急响应人员不能充分理解每项职责和步骤,在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时,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为了执行应急行动预案,施工单位还必须就预案的整个理念、他们在其中的职责以及执行程序进行培训。培训要确保帮助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和应急人员充分理解预案。具有事故应急预案而不理解和不明白,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就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应急救援行动是指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即发生火灾、爆炸和坍塌等重大事故时,为及时营救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减缓事故后果和控制灾情而采取的一系列抢救援助行动。

各应急机构应在事故应急的实际工作中,积极运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决策,指挥和控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应急行动,从实践中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检验各应急机构之间协调能力和应急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发现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程序、应急资源推备中的缺陷和不足,以便修订、更新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程序。

应急训练与演习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训练和演习可以看作应急预案的一部分或继续。它是通过培训和演练,把应急预案加以验证和完善,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得以实施和贯彻。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5贵州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分析

针对贵州省山区的基本特征,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5.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书记、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成。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其中下设主要有: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部、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和事故调查组,各个部门、组协调运行,实施自己智能。

5.2预防与预警

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5.3应急响应

主要包括: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触电事故应急处置、坍塌事故应急处置、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和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5.4应急物资及装备

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灭火剂水、泡沫、、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灭火器干粉、泡沫、、气体灭火器等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5.5预案管理

1)培训

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5.6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6结束语

本文重点介绍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方法,对相关的基本概念以及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山区桥梁施工现有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预案的不足进行阐述,详细说明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过程,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与响应工作的进行流程,并对山区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举例。

参考文献:

[1]宋晓东.山区桥梁的抗震概念设计[J].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2004,24(1)

[2]杨沪湘.高烈度地震山区桥梁抗震设计研究[J].公路,2009,""(8)

[3]王航.山区桥梁基础的设计与研究[J].中外公路,2008,28(6)

[4]田炜.西部山区桥梁深水基础钻孔平台施工[A].第十八届全国桥梁学术会议论文集[C].2008.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篇3

一、落实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

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开展冬春安全生产,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监管领导小组,带队开展监督执法,做到责任到位。全局执法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对县域施放气球加强监管,杜绝因施放气球引发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巡查,全面落实清单制度

县局加强县域内施放气球安全工作的巡查工作,在春节和庆典活动及每月都开展检查,将工作重点放到人员密集场所可能施放气球的活动区域。按照《省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规范开展执法监管检查,在巡查排查工作中,严格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气球活动审批和监管

县局狠抓施放气球活动审批,严格按照《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办法》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全县审批工作,印发了县气象局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要求做到施放气球活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和对航空安全影响较大的区域和时间进行重点监管,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全县公共安全。一直严格执行气球施放相关法规规章,严格依照职责权限管理、审批程序对申请施放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批。建立了施放气球单位清单库,每月至少2名执法人员对全县开展施放气球巡查。2022年至今我县没有1例气球施放申请,也没有在节假日和庆典活动施放气球的情况,没有出现违规施放气球的行为。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篇4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报中心学校审批。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审批。

2、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实践;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经审批后,活动时必须报请校长批准。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前勘察活动场所,摸清有关情况,制定安全措施,保障活动安全。。

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并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

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做好安全教育,教师监控,确保安全。

5、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和拖拉机,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7、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8、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9、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必须落实防范措施或严禁学生下水玩耍,严防事故发生。

10、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1、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附: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计划制订要求

在组织师生外出前,需提前制定好活动计划。计划中必须包含安全管理方案,具体内容有:

1、活动时间、地点、主题,是否在外过夜。

2、安全负责人员安排及责任分配;主要负责人及次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3、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说明以及对提前学生进行的与活动有关的安全教育文字材料。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篇5

根据《安徽省旅游条例》和《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旅游局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内漂流旅游活动的审批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但是根据2011年9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本级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省政府取消省旅游局审批漂流旅游的权利.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第十九条明确指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涉及国家规定的直接关系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体育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规定》,并具备相关条件,并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12].2010年6月省体育局下发规范性文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1部分:漂流场所),规定了漂流场所开放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13].2012年黄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黄山市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于7月24日起施行.该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部《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综合[2006]102号)等法规和规定,对其适用范围、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监管与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有关部门行业管理职责,指出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旅游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旅游、安检、体育、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水利旅游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14].整体来看,安徽省的漂流管理政出多门,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不清晰.

2安徽漂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安徽是一个以丘陵、山地为主的省份,且河流较多,尤其是中部江淮和皖南山区.而漂流运动正是一项适合在山间水流中开展的一项运动,能给人们带来很多刺激和欢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安徽省的漂流景区已近40家,而漂流安全事故也是时有发生,表1是2011年在安徽部分景区发生的有据可查的漂流事故.从表1可看出,在这3起漂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有一共同点,就是景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在2011年8月黄山桃花源漂流景区出现溺亡事件后,黄山市委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漂流景点即日起全部停止营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徽省旅游局也紧急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漂流等项目安全检查的通知》(皖旅管〔2011〕30号),通知明确指出,凡是没有通过省旅游局审批的漂流项目,一律停业.通过调查得知,目前通过省旅游局审批的漂流景点只有9家,也就是说全省还有30多家漂流景区没有通过省旅游局审批.但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9月省政府已取消省旅游局审批漂流旅游的权利.既然旅游局已经不参与漂流景点的审批,那么之前发文要求叫停未审批项目的通知显然也无法切实执行.这样就使得漂流运动的安全管理出现真空.

3从安徽省体育局游泳、漂流场所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看主管部门的管理

根据省体育局皖体政[2012]5号文件《关于开展对全省游泳漂流场所执法检查的通知》,2012年7月省体育局组织人员对部分涉及人身安全的游泳、漂流体育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通过访谈参与执法检查的成员,得知漂流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相当一部分救生员或者安全员没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个别漂流景区安全制度未上墙、危险地段安全警示牌不足、应急预案未定期演练.以上执法检查中遇到的问题所反映出的更深层次的原因便是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力和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尴尬.调查中发现,近几年主管部门(包括旅游、水利、安检、地税、体育等)的例行检查每年都会进行,个别地方还会复查或者抽查,但不论是例行检查还是抽查,绝大部分都会提前通知,没有突击检查.这就会使得部分漂流景区负责人会心存饶幸,进一步导致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体育行政部门在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由于没有漂流项目经营的审批权,即使检查到问题,也仅仅是劝说提醒,这是体育部门在监管漂流项目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面临的一个尴尬局面.

4漂流公共安全服务简述

公共安全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15].现行的漂流经营安全管理是政府主导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它主要表现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安全条件和安全操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主要依靠《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全民健身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以及地方的《体育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来进行监管.由于这些规章主要是部门法规或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较窄,执行效力较低.许多地方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违规操作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在监管时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国家旅游局在新一轮的《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的修订中,明确提出要由传统的监督性管理向服务保障性管理转变[16],即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公共安全服务.漂流运动集体育与旅游于一身,而在开展这项运动时又涉及多个部门,如体育、旅游、水利、海事、安检等,因此一直以来包括安徽在内的很多地方在漂流项目的管理上政出多门,由此导致在公共安全服务上未能形成一有效体系.

5建议

5.1安徽省政府应尽快制定漂流项目管理办法

省政府应尽快制定《安徽省漂流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地市再依据《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漂流项目管理办法,从而由上至下形成一系统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中应明确漂流项目经营活动的审批及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明确经营漂流项目的审批流程;明确监管措施、罚则、法律责任等等.

5.2将漂流运动列入高危性体育项目

2011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下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17],并拟列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虽然目录里没有漂流项目,但结合安徽省漂流运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安徽省完全可以将其列入高危性体育项目.漂流运动惊险刺激,颇受现代人喜爱,但同时又容易发生意外,危及生命安全.将漂流运动列入高危性体育项目,并以此加强经营管理,更有利于规范经营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5.3审批流程

考虑到漂流运动的开展主要是利用水利旅游资源,因此可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来牵头,体育行政部门、水行政部门、旅游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负责漂流项目经营活动的审批.在监督管理上则主要由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检、海事、质检、消防、卫生、公安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漂流项目经营活动及场所的认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以工商登记为临界点,建议将体育等行政部门审批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作为前置程序,审批程序如图1所示.

5.4构建漂流公共安全服务体系

根据漂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消费者的安全素质水平,建议漂流安全的公共服务体系应在体育行政部门的主管下,从安全信息服务、安全行为引导、应急救援服务、安全保险服务4个核心方向进行构建,如图2所示.

3.4.1安全信息服务

安全信息服务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漂流安全信息,消除消费者的信息盲区.体育行政部门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主要有:1)检测、搜集、分析、和漂流安全信息,并建立安全信息数据库.对发生的漂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披露,以形成对违规经营单位的舆论制约,既为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提供足够的漂流安全信息,同时又能推动经营单位自觉做好漂流安全保障工作.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漂流企业进行安全级别评价,并据此进行安全分级,同时适度披露安全评级信息.体育行政部门在提供信息服务时应利用各种信息沟通渠道,如可以在体育官方网站上专门设立高危体育项目(包括漂流)的安全信息版块;同旅游部门合作对进入特定旅游区域的手机进行安全信息的短信群发.

5.4.2安全行为引导

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利益相关主体应该对消费者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经验等方面的培训和引导,其任务应包括:1)体育行政部门要协同海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船舶、无动力船只、橡皮艇、木筏、竹排等的质量技术检查.2)体育行政部门可在漂流地提供漂流安全应急手册,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应急预案.3)社会媒体可通过媒介渠道宣传漂流安全案例、传播漂流安全知识.4)旅行社应向消费者进行安全知识的简易培训,制订漂流过程中的安全注意须知,培训基本的安全处置技能.5)漂流景区应在景区内设立安全游览路线和安全旅游须知.

5.4.3应急救援服务

漂流安全救援需要各种利益相关主体的综合参与,其任务包括:1)借助旅游、消防等部门的力量(如2012年开工建设的国家旅游应急救援黄山队项目),建立和推动漂流公共救援体系.2)明确要求漂流企业制定漂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救援演练.

5.4.4引导漂流保险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篇6

(一)负责参与编制本县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的有关规划与计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招投标核准及招投标活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县企业发展局

(一)负责本县电力、非煤矿山、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电力、非煤矿山、工业企业等有关安全方面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县教委

(一)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制订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编制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制定校园环境治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教育机构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本系统教育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县教委管理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县教委管理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食堂、学生公寓、附属设施、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以及实验室、校办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治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学校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本县中、小学校春游和其他集体活动安全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各类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承担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县公安局

(一)负责本县重大活动、大型社会活动(含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核登记和大型社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指标,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车辆注册登记、年审和驾驶员年审换证工作;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评审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负责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指挥全县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察工作,负责本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线路;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五、县国土房管局

(一)负责本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颁发行政许可范围内的采矿许可证,对本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本县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安全、修缮、白蚁防治和拆迁的行政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六、县建委

(一)负责组织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度,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建筑行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建筑行业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拟订本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的管理规范,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贯彻执行房屋装修的结构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建设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管理和建筑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六)负责在组织编制和审查本县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对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汛、防范自然灾害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等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七)在履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七、县市政局

(一)负责组织拟订本县城市环卫、园林绿化行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行业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本县城市道路、排水、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收集、清运和处理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天然气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交通局

(一)负责结合本县交通行业的特点,研究并组织拟订本县交通运输有关安全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交通行业应急预案,协调处理交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监督检查县公路局、县交通执法大队、县运输管理所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负责道路运输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维护道路运输的市场秩序,负责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负责对经营性客运汽车站的监督,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负责对车辆维修经营者的监督,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参与公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负责水路运输管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地方航道管理、航标管理,以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地方船舶的安全监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市场准入,对地方水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源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人员的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九、县水务局

(一)负责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城市水务及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四)负责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五)负责本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负责本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的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负责提灌作业的质量监督;制定机电提灌建设技术规范、管理规范,指导全县机电提灌提水蓄水抗旱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负责研究提出农业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产品、农业机械维修、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九)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县畜牧局

(一)负责主管全县动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统一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免疫接种以及落实检疫、封锁、扑杀、消毒、病畜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措施;负责外地进足畜禽及其产品的动物防疫和运输车辆检疫消毒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兽医医政、兽药(渔药)、饲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一、县农业局

(一)负责本县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渔船的安全监管,并配合交通部门坚决打击不符合运输条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二、县贸易局

(一)负责结合国内贸易的特点,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和进行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定点屠宰厂(场)的行政许可职责,依法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内生猪及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不法行为,严格肉品品质检验,对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三、县卫生局

(一)负责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制订全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结合本县卫生工作的特点,组织拟订本县卫生医疗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本县卫生医疗机构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负责食品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食品包装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负责对食物、生活饮用水等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科学研究机构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采供血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食品消费环节和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四、县环保局

(一)负责组织起草本县防治环境污染规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依法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负责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调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的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五、县工商局

(一)负责商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县质监和县卫生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在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营运执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六、县林业局

(一)负责制订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制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检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七、县质监局

(一)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各种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行政许可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检验人员进行考核、发证;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施进出口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要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和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用于安全防护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质量,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及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八、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一)负责本县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生产、研制、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九、县旅游局

(一)负责结合本县旅游行业的特点,组织拟订旅行社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旅行社、旅游区〔点〕、星级饭店等)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有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和报告。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十、县安监局

(一)依法对本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起草本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制订本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本县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在全县煤炭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煤矿安全技改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县煤矿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对全县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县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就是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由于施工现场是个动态的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形成了人、机、料的动态集中,导致安全隐患的大量存在。因此,加强和完善电力施工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1)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难度比较大,控制难点与事故引发点比较多。这主要是由于电力工程施工交叉作业比较多,易爆易燃的化工用品比较多,使用大型机械比较多,人员数量比较多,用电比较多以及劳动比较密集造成的。(2)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专业性比较强,一般可应用于电气安装工程,设备调试工程,水工工程,土建工程以及放紧线工程等。这主要是由于电力工程施工复杂的工序造成的。(3)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序比较多,建设工期也比较长。这主要是由于电力工程施工比较大的投资造成的,这也使得施工过程增加了一分危险。

2影响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因素2.1设计图纸问题电力工程图需要按实地勘察情况进行设计,不要破坏安全环境,不要颠倒顺序进行挖地,

甚至破坏道路,同时要注意的是避免地下施工和安装,编制分级操作,分析相应的施工危险点。

2.2施工人员电力施工企业人员流动频繁,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都是导致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2.3施工工期建设单位往往急于尽快得到效益的回报,经常在设备、图纸、土建等条件不成熟或被拖延情况下催促施工,工期压缩于施工企业,造成电力施工企业加班加点、抢工期、赶任务,工作人员均是疲劳作业,机械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养护,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4管理管理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不足,没有把安全摆在第一重要的位置。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隐患存有侥幸心理,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及时做好预防措施。近年来,由于电力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的现象,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2.5设备是否合格同样的设备不同的厂家生产,安全装备标准就不一样。设备本身就存在安全问题,作为设备制造厂家应该尽量为现场施工企业创造设备安装的安全条件和方便,如高空行走方便,尽量减少高空的散装件等,不要把设备压价竞标造成的困难和危险留给施工安装企业。3加强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3.1坚持预防为主

安全施工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检查因素的认识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经营任务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应对措施,明确责任。

3.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体系电力工程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管理思想应该是: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封闭管理。即指导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贯彻各种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标准的管理从项目经理到操作人员都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职能,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要改变在安全生产中只注重物资的投入,转变为在管理资源开发上投入,通过安全策划,从人、财、物、机、法、科、环方面制定预防措施,由事后处理改变为事前控制,真正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合理分配和明确各级部门、人员的权限,制订出各个节点,制定危险、关键点的安保计划,从根本上改变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缺乏针对性的局面,从源头上抓,实施封闭管理。

3.3电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3.1建立电力工程施工的应急预案

在施工现场编制预案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施工人员的伤害能够迅速得到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小人员的伤害程度,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组织的紧急救治。在电力施工现场中,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1)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3)机械设备应急预案;(4)射线事故应急预案;(5)食品中毒应急预案;(6)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7)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力求规范(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程序文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等),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专业审核,并在审核各签字页处签字。

3.3.2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是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加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严格做到工程项目从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布置、交底、实施和监督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作业层便于操作履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随意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做到同时编制、同时审核、同时批准、同时执行。对于特殊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单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原则上谁组织施工谁编制,但涉及到专业性较强的配合工种,应由专业配合的工种提出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熟悉所编制的施工项目情况,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进行系统分析评价,找出危险源、危险点,使判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具体明确,确保安全施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好后,由工种专职工程师审核,送上一级会审,然后由项目部总工批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停止实施,修改需按原审批程序批准。

3.3.3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控

有了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关键在于落实,作业前由技术人员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述危险源、危险点、危险因素、危险途径存在的原因,从预防与控制事故的角度来采取有针对事故伤害发生的措施。交底后全员签名,目的是增加其安全责任的压力。有些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编写得很好,措施亦写得很具体,安全交底等已按规定进行,但事故照样发生,这就是施工过程中安全得不到有效监控。为防止事故的发生,作业过程中关键对危险因素如“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监控,对屡教不改的给予重罚,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其次,安监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技、质素质,能在现场检查中找出施工的危险源、危险点,对施工人员讲出其不安全原因,并要求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进行实施。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经处罚后教育后才能允许开工。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这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3.3.4电力工程施工每道工序事后应有检查每个分项和工序完成后,交下一工序施工前必须得到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后才能交下一工序施工。如:“四口”、“五临边”棚架、高支模、深坑、高处作业、安全围蔽、机械性能、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等项目。检查目的是对方案中的设施是否落实到位或实施过程中有没有违反规定,这是有效地防止在安全生产中发生事故的重要关卡。事后检查是很有必要的。严格执行了安全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严把检验关,有效地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真正达到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积极整改措施,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的目的。

结束语综上所述,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施工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关乎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要抓好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充分了解它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从工作中找出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积累经验,才能保证电力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大勐.浅谈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要点[J].民营科技,2011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

【关键词】电力工程;安全管理;质量控制

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电力工程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而且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于电力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现如今,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在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则。因此,电力安全问题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因此,只有对电力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同时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电力事业的长足发展。

1.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

对于电力建设工程来说,其施工环境都较为复杂,而且工种类型也相对较多,涉及到的领域也相对较广。因此,在电力工程的施工现场,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从根本上说,安全管理体系需要具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将预防和控制有机结合,深入落实责任制度,同时要将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有效落实,强化生产人员的责任制度。要对施工材料等进行严格地控制,同时根据人员任务以及设备的数量等做好相关的记录。只有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体系,才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1.2应急预案要完备

由于电力工程的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施工的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较大。而且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是人员伤亡的几率又很大。因此,做好应急预案有一定的必要性。其中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伤亡事故的应急预案。第二,机械设备的应急预案。第三,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第四,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

对于应急预案进行制定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和规范来进行,同时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另外,预案内容要符合电力工程发展的需要,可操作性要相对较强。应急预案并不是直接编写,而是要经过一定的演习和训练,确保其可行性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实施,这样主要是为了使得救援工作更具时效性。

1.3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完备

所谓的安全技术措施就是在进行电力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原则,运用技术手段来对施工条件进行完善,避免出现工程失误,减少安全隐患。在技术措施制定之前要对其进行安全管理,对于工作的性质以及内容等进行严格地控制,同时加大研究的力度。要保证技术措施编制的每一个环节都实现程序化和规范化,避免随意性过大。其中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施工技术和项目施工技术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兼顾多种施工技术,增强审核和批准的科学性。

2.电力建设的质量控制措施

2.1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有些电力企业由于自身的设备以及素质的问题,进行独立施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会采取承包的形式来进行施工。在这过程中,施工企业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但是在具体的施工工程中会出现管理不当的问题,造成电力线路的不规范或者是基础设备使用不当等。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来进行具体的施工工作,出现的质量问题比比皆是。不仅如此,监理单位也没有做好自身分内的工作,监理工作做得不到位。这就会在电力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存在更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甚至造成一些的资源和设备的浪费。

2.2解决问题的方案

(1)加强施工前管理,首先要健全竞争有序的电力建设市场,实行全过程招投标制,促进公平竞争,技术进步,选取优秀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将其名单、资质、参与过的重大或主要工程名称在媒体及有关部门予以公示。同时,加大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黑名单的曝光力度。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合同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并在合同管理方面做好以下工作:督促落实,承包合同的签订。任何一项工程,不管它的资金流量有多少,都要有具体的经济合同来约束。没有合同的签订,任何经济关系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要严格设计审批制度,设计审批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①工程设计审查是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环保”建设方针的重要措施,也是基本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完整,关系到整个工程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工艺技术是否可靠先进,结构、消防是否安全可靠,投资、环保能否保证可持续发展等大事。②工程设计审查是保证设计质量,促进设计水平提高的重要措施。通过审批,一方面可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另一方面,鼓励设计人员创优秀设计,把压力变动力,促进设计质量的不断提高,通过审查,确定设计的收费标准,使设计成果与经济效益真正挂上钩,体现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区别。完善设计变更手续,严肃设计变更流程。

(2)加强施工中管理,要循规为纲,将规章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动。施工过程要严格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以检查督促落实,分级管理,不越级指挥,责任分清。要严格按照国网公司关于规范基建施工相关管事规定,按程序办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必须按要求一一落实,每道程序都不放松。对监理单位的项目部人员到位情况,监理大纲编制情况,人员基本素质及责任心问题,都要逐一落实。施工单位、材料器具、施工组织设计、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状态,人员到位情况是否受控,还是形同虚设,是以分包代管还是完全不管,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保障能力。进入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考卷归档,人员方可进人工地。特殊作业持证上岗。

(3)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理管理,增加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人员接受交底的签字项目栏,使工程项目时刻处于可控、在控、受控状态,做到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落实、有人监督,有人负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正在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因此电力安全问题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因此,在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中为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需要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对每一个环节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与此同时,电力工程施工人员还要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实现电网的整体安全,保证电力事业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在亭.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探讨[J].湖北电力,2004(S1).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篇9

一、认真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查准备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集全市之力,切实抓好26项复核指标的全面整改与提高,为复核迎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一是加强领导。组建市创模复核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市迎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调度等。二是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实施创模复核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积极动员,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同创共建的良好氛围。四是突出重点,强化整改。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围绕26项复核验收指标,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抓好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指标高水平达标。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完善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强化调度考核,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巩固提高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年内23条河流全部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根据河流达标情况,按照“一河一策、一企一法、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别化监管,切实落实好“抓巩固、抓提高、抓改善”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年内我市23条河流27个断面全部实现稳定恢复鱼类生长目标(COD<60mg/L、氨氮<6mg/L),其中7条省控河流达到省环保厅规定年度标准。对已稳定达标的河流,重在抓巩固,严防污染反弹;基本达标或处于达标边缘的河流,重在抓提高,加快完善各类治污设施,不断提升治理达标水平;对尚未达标或连续2次出现超标的河流,及时启动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程序,分别实行加密监测、定期通报、约谈当地主要负责人等,并按照断面达标倒逼法,依法实施提高污染源排放标准或关、停、限、建、管以及流域限批等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积极推进人工湿地、河道生态建设等,严格控制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上排放污染物的各类建设项目,加大入库河道水质在线监控力度,确保饮水安全。强化环保管理属地责任,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配套、污泥无害化处置、中水回用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力争1-2年全市60个重点乡镇中50%以上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市中心城区和县市驻地的主要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在进口、加药、脱泥、出口生物指示池等四个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所产生的污泥必须实施无害化处置。同时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满负荷正常运转,严防污水直排河流。

三、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努力实现16重点空气污染片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综合整治联动机制,以生产工艺废气治理、煤烟型污染防治、扬尘控制、机动车尾气监管等为重点,以1000余个空气污染点源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层层签订治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力争年内16个重点空气污染片区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加强调度考核,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加强工艺废气综合治理。全面加大化工、石化、化纤、柠檬酸、医药中间体等重点行业工艺废气治理监管,严禁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努力实现厂区周边空气无异味。二是大力开展燃煤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淘汰取缔中小型燃煤锅炉或限期改用清洁燃料,钢铁、热电等重点企业大型燃煤设施限期全部按照脱硫脱硝设备和工况在线监测与分析系统,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有效措施,坚决控制建筑施工、拆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交通运输等扬尘污染,严肃查处露天烧烤以及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行为。四是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与监管,严格环保标志管理,积极推进老旧车辆的更新与淘汰。年内机动车排气检测率达到80%以上。五是开展油烟污染集中整治。中心城区中型以上或有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限期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四、以控增量、削存量为重点,深入实施总量减排

严格落实总量减排考核责任制,坚持源头预防和全过程减排相结合,不断挖掘新的减排潜力,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力争多削减,为“十二五”减排打好基础。一是强化刚性减排。科学制定实施年度总量减排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以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为依托,不断扩大存量削减。对新确定的114重点减排工程项目,采取责任到位,项目到人,倒排工期,加强调度检查,确保按期完工投运。二是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坚决控制好新增量。把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坚决杜绝新上重污染、高排放项目。三是发挥好环保倒逼机制作用。严格落实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广采用治污减排和清洁生产的先进工艺技术,依法淘汰取缔落后产能和重污染企业。四是建立完善总量减排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百项重点环保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总量减排奖励扶持政策,靠政策调动各方面自主减排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动态更新。

五、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积极推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守环保审批红线(禁止类)和黄线(控制类)。凡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以及以试生产名义长期非法生产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治理。对超总量或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一律暂缓受理新增污染物项目,从源头上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年内审批提速30%以上。深入开展各类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好执法约谈、挂牌督办、检查通报、经济处罚等各项措施,对恶意偷排、超排、倾倒或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决予以“顶格”处罚。加大环境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力度,确保环境总量增长控制在10%以内,投诉立案率和查处率达到100%。加强环境监测和监察工作,完善监测监察手段,提升监测监察水平。强化环保科技与国际交流,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生态工业园区创建、CDM项目合作等工作。

六、加快构建环保应急监控监管指挥体系,努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以市级环境管理决策指挥网络系统建设为平台,围绕“预防、预警、监管、应急”四大环节,进一步整合和完善现有的管理资源与手段,加快构建起全方位覆盖、运转高效的市、县和企业三级环境安保全防全控体系。一是建立完善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把所有新建项目的污染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措施,作为环评审批的必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消除或避免风险隐患。二是不断扩大自动在线监控范围。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管理库,把市控以上所有重点水和大气污染源、污水处理厂以及重金属、放射源、危险废物等全部纳入自动监控范畴,实行全程在线监控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三是加强核与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执行辐射环评审批、安全许可、放射源监测、废源收贮等全过程监管,坚决控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因渗漏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理和物资储备制度,逐步开展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防范突发事件能力。

七、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认真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以水土保持、国土绿化、生态修复为重点,深入开展生态县(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全面加快生态市“十大重点工程百个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市建设水平。严格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保护和乡镇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组织开展秸秆禁烧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农村“以奖促治”支持力度,全面加快乡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用2-3年,基本消灭建制镇无污水处理厂或污水直排现象。

八、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深入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

按照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组建委托企业经营管理、服务外包、市场化运作的排污权交易中心,建立完善排污权交易平台和排污权储备平台,基本构建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保障、交易和监管三大体系,为科学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积极拓展排污权交易新领域,与企业、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排污权交易抵押贷款业务,努力实现排污权的市场化、资本化和交易主体的多元化运作。继续在奎文、潍城等四个区以及高新、滨海等市属开发区实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拓展排污权交易范围和领域,力争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年底前各县市区都有一笔排污权交易案例。建立排污权交易信息制度,使其纳入社会监督范围。继续加快弥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等试点探索工作,深入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环保管理再上新水平。

九、进一步深化环保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人大、政协视察调研、“六·五”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会议等各种媒体或平台,加大环保新闻宣传与典型报道,树立环保良好形象。高度重视环保舆情收集与研判,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妥善化解各类突发事件。加强环境普法与警示教育,对各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案件,坚持公开曝光披露,切实起到“教育一个、警世一批”作用。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新闻会和阳光政务等制度,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减排等情况,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1篇10

根据会议要求,下面,我将**县纪委监委2022年以来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简要汇报如下:

一、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件(次),处置问题线索***件,立案**件,党纪政务处分**,采取留置措施**人,移交审查起诉**人,始终保持了反腐败高压态势。工作中,创新执纪方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比**%、**%,切实做到“未病先防”“小病防变”。始终注重强化案件办理规范化、制度化,严格问题线索管理,严格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程序规定,严格涉案款物管理,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全程监管。规范乡镇(街道)纪委案件办理程序,实行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室联系帮包乡镇(街道)纪工委制度,实行办案区域协作一体化,对重要案件线索挂牌督办,今年来,乡镇(街道)纪委共办案**件,占全县办案总数的**

%。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办案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级纪检监察机关60后、80后的多,70后少,年龄结构断层,“传帮带”功能发挥不好,且年轻干部缺少专业、系统的业务培训,办案经验不足,业务能力跟不上形势需要。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调整频繁,业务不够熟悉,干起工作来往往是一知半解,甚至边看书边办案、边请教边办案,致使办案效率低、质量差,查办的案件也大多是计生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违纪人员涉案领域越来越广,纪检干部的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相对缺乏,致使办案工作难度较大。特别是面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形势、新要求,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方式方法和能力素质上还有不少差距。强化考核问效力度。把审查调查工作任务量化,纳入委“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倒逼办案室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一些信访案件线索可查性不强,息诉罢诉难。

目前,案件线索来源多为信访举报,有的举报者不掌握具体问题,仅凭直觉推测,举报内容没有针对性;有的举报动机不纯,故意夸大违纪违法事实,其真实性、可信度较低,相应的经过初核调查后的成案率也很低,存在高核查低成案的现象。同时,由于缺少有效的息诉罢诉手段,一些信访案件即使已处理完结,但反映人不满意,虽然没有新的问题和证据,仍不断到各级纪委反映。

(三)统管派驻机构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客观上,统管派驻机构工作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存在体制不理顺、定位不明确等问题,

影响了职能的发挥。主观上看,派驻机构对部门的监督还存在畏难情绪,深不进去;派驻机构人员少、办案能力欠缺问题等等。

三、完善机制,强化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行为,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纪委监委保密纪律》、《***市纪委监委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市纪委监委谈话室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市纪委监委办案安全检查规定》等制度规定,完善相关记录和工作台账,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软件”支持。制定安全文明审查调查目标责任书,一案一签,明确分管领导、案件负责人和审查人员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负有的安全责任,审查安全责任明确

到岗、落实到人。规范谈话室使用,特别是针对“走读式”谈话增多的情况,加大安全监控,对谈话审批、接送、回访进行规范,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今年以来,采取走读式谈话***多人,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措施,落实审查调查安全管理

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走读式”谈话作为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提醒教育的重要手段。开展审查调查谈话时,围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谈话方案,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展谈话。使用及离开谈话室时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待医生对审查调查对象体检完毕后方可开展谈话,谈话期间全程录音录像,谈话结束时对被调查人做

15-20

分钟心理辅导,谈话结束后由单位或家人接送离开,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确保无缝对接。设立医疗保障工作站,医生、护士长期驻点,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应急车辆,建立日常诊治制度和紧急救治预案。谈话期间,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中断谈话时,确保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陪护,谈话对象为女性时,两名陪护工作人员至少有一名女性陪护工作人员,确保对突发情

况。

五、完善机制,强化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行为,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纪委监委保密纪律》《***市纪委监委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市纪委监委谈话室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市纪委监委办案安全检查规定》等制度规定,完善相关记录和工作台账,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软件”支持。

制定安全文明审查调查目标责任书,一案一签,明确分管领导、案件负责人和审查人员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负有的安全责任,审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规范谈话室使用,特别是针对“走读式”谈话增多的情况,加大安全监控法言次,对谈话审批、接送、回访进行规范,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今年以来,采取走读式谈话***多人,无安全事故发生。

六、强化措施,落实审查调查安全管理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走读式”谈话作为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提醒教育的重要手段。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篇11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和规范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尽可能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2.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2.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2.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1.2.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3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宜黄县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宜黄县抗旱预案》、《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1.4现状与趋势

宜黄县位于江西省东部,辖区内共有8镇、4乡、2场,23.23万人口。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有宜黄水,宜黄水除有宜水、黄水二大支流外,尚有梨溪水、曹水、兰水三条一级支流。境内有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6座小(二)型水库,保护千亩以上耕地的圩堤5座,有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交通设施。多年平均降雨量1791.9mm。由于受到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频繁的洪涝干旱灾害,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由于防洪标准总体不高,防洪非工程措施薄弱,造成我县防洪减灾形势严峻。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全县水旱灾害的应急组织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有关工程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县、乡(镇)和工程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形成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实施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7865603,传真电话:7865605)。

2.1.1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城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常务副县长任政委,分管水利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扶贫办,消防大队,公路分局,文旅局,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供销社、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粮食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台、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药材公司、石油经营部、凤冈镇、水文站等37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县防指政委负责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协助政委开展工作。

2.1.2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县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预案和全县抗旱预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防洪工作(包括组建防洪抢险专业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洪抢险总调度,负责县本级防汛物资的准备,向县财政局提出防汛抗洪经费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对汛期在建水工程和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调度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尾砂、尾矿坝(库)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区灾民救济和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县防总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洪等水利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洪旱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与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一道加强河道执法与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洪资金和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的补助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洪经费,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申报防洪工程、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争取上级基建投资及各项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前粮食局系统的粮食储备的防洪安全和灾区救济粮的安排、调度及抢险麻袋的储备,并与农业局共同做好灾区所需农作物种子的调度。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信委系统的防汛及支援防汛抗洪的其它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预防和预案制定工作,并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已发地区的情报信息;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民政局: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口系统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实行生产自救的规划安排及所辖场、所的抗洪抢险工作,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的农机服务、农机配件供应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及灾民疾病的医疗、抢救受伤抢险人员和灾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运输船只和县乡公路、桥梁的防洪安全以及抢险组织指挥;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与县水利局、公安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所需木材、毛竹供应,做好竹、木存放和管理,组织落实林业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供水设施安全度汛和饮水安全卫生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主城区排水系统的畅通和重要市政设施的防汛安全,并落实应急排涝措施。负责水北公园、百鹭洲公园、亲水湾公园、卓望塔公园、百花洲公园及其路堤、涵闸,浮桥、音乐喷泉等各类建筑物的防汛安全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防洪抢险抗洪和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供应,并确保商业系统仓库储备物资的安全。负责防汛救灾,水毁工程需要的水泥、钢材、机电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台加强防汛的宣传,及时报道灾情及抗洪抢险事迹。

县文旅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山洪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水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山洪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山洪灾害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参加抗洪抢险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洪水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县供销社:负责安排救灾所需化肥、农药等物资的供应,做好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防洪抢险照明用电和排涝、抗洪的用电供应,负责水电站安全度汛,协调有关部门对县境内上网送电的小水电站防汛安全进行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雨情信息和中短期天气预报。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省道的防洪安全及抢险处置,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

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工程及财产物资保险方面工作。

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等人险方面的保险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移动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移动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发生重大洪涝灾情时,负责为抢险现场增配信号增强机,及时恢复移动通讯。

县联通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联通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信号畅通,保证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药材公司:负责防汛救灾急需的药品物质供应。

县石油经营部: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急需的油料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期社会治安,加强灾区的安全保卫,打击违法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与县水利局、交通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按县防总的通知,负责做好有关地段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水文站: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信息,负责水情、雨情、水文形势分析和洪水预报工作。

凤冈镇党委、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挥本镇防汛抗洪工作,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县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县城区内驻县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直及省、市驻宜单位参与县城防洪堤、余家渡堤的防汛抢险工作。

2.1.4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县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清除河道、水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

2.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武部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水电、涉河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4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如下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气象、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水文部门应按有关报汛规定加密测验时段,分析河流洪水演变趋势,预测河流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进速度,向社会公众水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日8时前向县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乡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乡镇应派员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乡镇应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至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水库防洪预案和城市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水库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针对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水库、圩堤、重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城城区等)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尽可能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对防汛通信专网、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防汛通信畅通。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指令;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在沿河流域、宜黄河流域、黄水流域、宜水河流域、曹水流域、梨水流域等人为设障影响河道行洪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大坝、河道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建筑物修建建筑物等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国土局、司法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依法强行拆除。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9)防汛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河、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3.2.2河流洪水、水库和在建水电工程预警

(1)当河流即将发生洪水时,县气象局、桃陂水文站应做好预测、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将出现的最高水位、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在建水电工程、重点流域出现险情时进行预警,水库由所在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在建水电工程由项目业主预警,沿河流域的洪水由沿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台应尽早给县、乡防汛部门信息。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各乡镇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3.2.6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县自来水公司向社会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防汛抗旱预警预防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情信息和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等,形成统一构架的预警预防应用和运行支持系统。

3.3.1防御洪水方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河流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河流洪水。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河流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

3.3.2抗旱预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贯彻执行。

4应急晌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副指挥长审定,报县防指指挥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

4.1.2进入汛期、旱期,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一、二、三、四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4.1.4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Ⅳ级应急响应

4.2.1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75~100mm,3日降雨量超过15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00mm,或已出现日降雨75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69.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险情;

5.全县1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城区发生中等干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轻度干旱;

6.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7.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2.2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防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炮人工增雨作业。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并通报县防总成员单位。

(4)县防指办公室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5)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6)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3Ⅲ级应急响应

4.3.1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mm、3日降雨量将超过20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50mm,或已出现日降雨量100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到超警戒水位70.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小(1)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6.已发生较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7.全县2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中度干旱;

8.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9.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3.2Ⅲ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桃陂水文站、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4)经请求指挥长同意,组织由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县防指工作组,在12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6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计委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工人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总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

(6)县防指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专家技术组、和综合协调组等4个工作组。

(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支援。

(10)各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4Ⅱ级应急响应

4.4.1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0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已发生重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3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

7.超台风登陆并将影响我县;

8.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4.2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防指政委或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和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5Ⅰ级应急响应

4.5.1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62m(2010年水位,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以上圩堤发生决口;

3.县城防洪工程发生险情;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5.已发生特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50%以上农作物受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7.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5.2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电力公司要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供销社为灾区紧急供应防汛抗旱物资,县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政委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装部、消防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镇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6.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气象、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人武部门、民兵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台风灾害

(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的各项准备。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c.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

d.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经过我县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县、乡人民政府应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河流洪水调度运行。

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e.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县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计委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

f.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

g.武装部和消防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h.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

4.6.5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宜黄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6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2)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依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趋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河流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5)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6)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7)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8)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7信息共享和处理

4.7.1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资源共享的原则。

4.7.2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及时报告的基本信息和情况,在抓紧了解情况后,迅速补报。

4.7.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送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时报市防总。

4.7.4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县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及时向毗邻县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县外的,县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并向市防总报告。

4.8指挥和协调

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以当地为主,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参与抗灾救灾。根据不同级别的响应,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为确保指挥协调科学快速、有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以下制度:

信息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对水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结论,以供科学决策。

专家咨询: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随时研究磋商,从天气形势、洪水趋势、抢险救灾措施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以作指挥调度的主要依据。

定期会商:由领导、专家、主要防汛值班人员共同参加的会商会,定期召开,情况紧急随时召开,集中、明确、简短地研究抗洪救灾措施,做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请示报告:按照指挥体系,自下而上层层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急事急报、综合报告和重要情况专报等。Ⅳ级响应以定期报告为主;Ⅲ级、Ⅱ级响应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急事急报;I级响应实施24小时跟踪报告。

损失评估:由当地政府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灾害进行及时调查和评估,并报上级政府。

4.9紧急处置

4.9.1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抗洪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弃守小圩堤,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漫延。

4.9.1.1河流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1、当上游发生特大暴雨,预报水位将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即超标准洪水),各圩堤都将面临溃堤或漫堤进水时,各级领导都必须坐阵指挥,统一调度,除组织坚持在防汛一线的常备防汛人员参加抢险外,还要组织发动防汛预备人员参加抢险,全力以赴,日夜监控巡查,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同时利用各种报警信号发出警报,组织动员群众按预定方案,迅速向预定山岗、楼房及其它高位建筑物处转移。

宜黄县各圩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泡泉、顶冲、渗漏、涵闸过短等险工险段隐患,加之天气和洪水形势、抢救无效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溃堤失事。因此,各堤防管理单位都必须做好两手准备:

(1)在圩堤险工险段处,备足防汛卵石、块石、草袋、编织袋、土工布、土工膜、木材等抢救物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事先研究出最行之有效的抢救方法和措施,组织好抢险队伍;指派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日夜24小时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以鸣哨、鸣锣、鸣枪等方式报警,并组织队伍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堤。

(2)对存在险工险段的堤段,应事先分析计算可能造成溃堤的洪峰流量、流程流量、水位等,制定应急措施,如监视警报、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生活安排、卫生防疫等,一旦发生突发性溃堤洪水,能有计划地迅速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4.9.1.2宜黄县城区

(1)标准内洪水防御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将接近警戒水位69.5m时,应对加强巡逻,做好病险堤段的值守。做好正在施工堤段的安全度汛工作。并做好河东、西马路、六里铺等排洪闸下水口封堵准备。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警戒水位,应对丰乐市场及汽车站低洼地带进行防洪预警,进行安全转移。对病险圩堤进行临时加高加固,以保证洪水不漫堤。

当预报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河段中的采砂船应一律停止作业靠岸抛锚固牢;其它船只一律停止航行,靠岸抛锚固牢。特别是宜黄大桥、通济桥、老附东桥要加强巡查,甚至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因行洪能力不足而造成垮桥事件发生。

当洪水频率在二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全县大部份堤防都将漫堤,应组织低洼地带人员做好安全撤离。

(2)超标准洪水防御

根据桃陂水文站提供的洪水预报,如可能发生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时,多处圩堤不能抗御,将溃堤或漫堤进水,抢已失去了作用,此时县城主城区的防洪措施重点在于人员转移,保障生命安全。并对县城所有桥梁实行交通管制。

4.9.1.3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各类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坚决杜绝超蓄;若遇超标准洪水或重大险情,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在全力抢险的同时,考虑启用非常溢洪道加大泄洪,甚至考虑非常措施泄洪。采取上述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4.9.2抗旱应急处置。若发生干旱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个干旱等级,启动有关抗旱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4.9.2.1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9.2.2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江河湖泊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4.9.2.3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4.9.2.4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4.9.2.5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4.9.2.6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10抢险救灾

4.10.1发生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弄清情况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10.2根据险情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10.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既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等实施。

4.10.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按照各地成员单位具体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1安全防护

4.11.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11.1.1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防暑消毒药品,以备急需。

4.11.1.2一线抗洪、溃口抢堵、涵闸抢险、潜水排险等高危应急抢险人员进入抗洪抢险现场实施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4.11.1.3应急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决定。

4.11.2群众安全防护

4.11.2.1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广场、空旷地搭帐蓬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假期学校。

4.11.2.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

4.11.2.3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或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2社会力量动员参与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4.13新闻报道

4.13.1新闻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13.2新闻报道的重点是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县防指的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部门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情况;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感人事迹;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具体行动和可贵精神。

4.13.3县级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

4.14应急结束

4.14.1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旱情缓解后,县防指视情适时宣布解除预警,结束应急。预警解除程序一般由高向低,逐级宣布。预警解除机构同预警机构。

4.14.2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并由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4.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进一步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后期处置

5.1救灾

5.1.1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视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各级相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5.1.2民政部门负责灾区特别是洪涝灾区的灾民生活救助。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重建,保证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必需。

5.1.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灾区伤病人员救治和指导环境消毒,对重大疫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4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5.2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5.3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料物的清耗情况,做好后续补充工作。

5.4水毁工程修复

5.4.1对影响当前防洪、抗旱和城乡供水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

5.4.2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及时修复,恢复功能。

5.5调查和总结

5.5.1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防指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委员会。

5.5.2防汛抗旱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指出努力方向,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各级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1.2防汛计算机网络电路提供部门(商)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

6.1.3各级水文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对自建的防汛信息报汛网必须保证防汛信息及时采集和传输。

6.1.4通过部门内部网络及机要电话等多种手段保证与党、政、军及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

6.1.5利用通信公网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保证防汛信息的及时。

6.1.6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

6.1.7各种通信平台和采集传输系统加强管理,确保故障排除有措施,应急通信有备份。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2.1.1重点圩堤的险工险段和病险水库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预案,建立由防汛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抢险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组织。一旦出现险情,速赴现场实施抢险。

6.2.1.2圩堤、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现场所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救灾的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6.2.2.1防汛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防汛队伍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专业抢险队。为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组成,熟悉工程情况,有一定防汛抢险技术,汛期上岗到位,分段包干,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2)机动抢险队。在一些主要河流堤段和重要工程建立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技术要求高的险情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现已组建起机动抢险队,配备有必要的车辆和机具。

3.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4.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防汛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调动;若需上级或同级的其他区域防汛抢险队伍支援,则应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其负责协调,统一调动。

5.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一般情况下,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指申请,由县人武部提出具体要求,由县人武部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安排。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6.2.2.2抗旱队伍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抗旱服务队,抗旱期间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抗旱机具和物资,做好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有抗旱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用水计划和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人影作业队伍、消防部门均为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影工作部门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作业的天气气候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出动消防车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6.2.3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防汛抗旱期间特别是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船舶,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紧急防汛期,负责河道禁航保障。

6.2.5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建灾区医疗卫生队,负责灾区巡回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2.6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部门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6.2.7物资保障

6.2.7.1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县级、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县防指防汛物资仓库和1个防汛石料储备点,按计划储备编织袋,抗洪抢险设备和物资。

1.县林业局、县交通局汛前做好木材、毛竹、汽车、船舶等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组织协调供应。

2.乡(镇)级储备。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应设立防汛仓库,根据本地抗洪抗旱需要和具体情况,按计划储备相关物资。

3.群众自筹。防汛任务繁重的乡(镇),普遍实行群众自筹防汛物资的制度,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抗洪急需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4.县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旱地龙”和油料等抗旱物资。易旱地区应积极做好应急的抗旱物资储备和水源储备。

6.2.7.2物资调拨

1.物资调拨原则。实行先近后远,先下后上,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重要地区、重点工程的抗洪抢险应急需要;乡(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辖区内抗洪抢险急需。

2.物资调拨程序。首先调用防汛抢险地点附近的乡(镇)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物资,如实在不能保证需要,则申请上级进行物资支援。当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出现严重短缺时,则由县防指向市防总请求物资支援。

3.当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旱急需时,及时启动有关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紧急生产、调拨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6.2.8资金保障

防汛抗旱资金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防汛抗旱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从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资金主要用于防洪抗旱规划编制及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抗洪抗旱和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运输以及按照省市规定允许列支的其它方面。各项防汛抗旱资金,应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防汛抗旱资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中央补助的特大防汛经费、特大抗旱经费和应急度汛资金;省财政安排的省级防汛经费、省级抗旱经费;市、县财政安排的防汛抗旱经费;乡(镇)和群众自筹的防汛抗旱经费。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一部分用于防洪和抗旱。

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6.2.9社会动员保障

6.2.9.1遵照《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责任,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抗旱工作的责任。当发生水旱灾害,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防汛抗旱,搞好这项艰巨庞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6.2.9.2汛期和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编发《防汛抗旱简报》和《情况反映》,定期和不定期在防汛信息网和各新闻媒体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注。

6.2.9.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

6.2.9.4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发挥突出的作用,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在第一线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技术保障

6.3.1开展防洪抗旱新技术研究

1抢险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2工程除险加固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3抗旱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4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6.3.2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6.4.1.1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6.4.1.2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宜黄水及其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及暴雨引发的山洪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中度干旱时,县防指统一汛情、旱情通报。

6.4.2培训

6.4.2.1按分级负责开展培训原则。县防指负责乡(镇)和中型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村(组)防汛负责人、小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负责人培训。

6.4.2.2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同时,培训要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真正收到实效。

6.4.3演练

(1)县、乡、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水上舟桥连要加强水上搜救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抢险救灾演练,由县防指负责组织,一般2至3年举行一次。

7附则

7.1名词术语解释:

7.1.1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级,通常按其24小时降雨强度划分如下:

单位:毫米

等级

小雨

中雨

大雨

暴雨

大暴雨

特大暴雨

强度

R<10

10≤R<25

25≤R<50

50≤R<100

100≤R<250

R≥250

7.1.2水位:指河流、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抗旱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1.警戒水位:指河流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2.保证水位:指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

3汛限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每年汛前由相应权限的防汛主管部门审批核定。

7.1.3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4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续时段内,自然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值显著偏少的一种气候异常现象。

1.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0%以下,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以下。

2.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0%~5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40%。

3.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50%~8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40%~60%。

4.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80%以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60%以上。

7.1.5紧急防汛期:当河流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防指备案。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流、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防指备案。

7.3奖励与责任

汛期过后,县、乡(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指汇总,通过有关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市防总、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防汛纪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安全应急预案审批流程范文篇12

一、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为龙头,促进安全生产年初根据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精神,制定了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掘进,运输,地测,调度,综合管理专业的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并组织了每季度一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和安监局共同牵头组织了一季度,二季度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静态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同时参加了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省煤炭工业局组织的生产许可证年检,并对生产许可证年检存在的问题处理进行了通报和上报.由于严格考核,措施得力,奖惩分明,全公司质量标准化均保持了部级标准,形成了一个各矿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极大地促进了全公司的安全生产.

二、以顶板,运输,防治水,生产衔接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种竞赛活动,确保安全生产1,今年以来,我们始终以顶板,运输,防治水,生产衔接管理为重点,经常深入现场,除自己牵头组织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雨季三防"等一系列检查外,配合公司有关业务处室对七个矿井的安全进行了评估,,对所查问题均进行了三定限期整改.2,为有章可循,严格考核,制定下发了20**年掘进竞赛文件,安全技术措施评优50万文件,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边角煤小块段和仓房煤竞赛考核管理办法,20**年防治水计划及雨季三防工作安排,20**年地质预测工作安排,20**年度高产高效矿井申报文件,20**年生产系统劳动竞赛考核办法,**煤集团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20**年生产系统重点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第一,二册的编辑,校对,印刷工作等一系列管理文件.3,狠抓分管专业隐患排查工作,每月对采,掘,运输,地测专业隐患工作及时进行了排查,总结,上报,并检查落实,提出整改意见.4,对20**年矿井灾害预防计划进行了审查,并上报安监局.5,对各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及时深入现场,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6,完成了集团公司顶板灾害防治所需的装备,仪器计划等.7,按要求撰写了两篇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安全研讨论文.8,给安监局上报了各矿井安全状况调查报告.9,根据集团公司统一安排,派出二名同志参加"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习,新编制了五个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煤集团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理预案,**煤集团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煤集团顶板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煤集团煤山滑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煤集团井下材料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0,组织有关处室对各矿"雨季三防"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三、以技术管理为核心,指导生产,保证安全1,为严格把关,保证综采面的设计和仓采安全技术措施更加合理,科学,积极开展了综采面设计审查和仓采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前半年组织有关处室共组织有关处室审批工作面设计15份,巷道支护设计2份,成**火药库设计和**矿二仙掌改造方案,地质说明书3份,并对王街煤矿越界进入寺河矿进行了多次现场办公协调,下发纪要,审批贯通措施,确保了安全贯通.2,积极开展了综采面设计,采掘作业规程等项评优活动,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监,地测等有关处室对各矿上报已实施结束的综采面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考评,有效地促进了工程技术人员搞技术,学技术的积极性.3,为全面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形成一个"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在第四届集团公司职工技术技能比武活动月中,制定下发了生产系统16大工种技术比武实施方案,并组织了各工种的理论考试命题,判卷,现场实际操作,日常能力评价的考评及比武汇总,总结工作.4,为使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化,更好地指导生产,保证安全生产,在广泛征求各处室及各矿基层单位的基础上,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加强支护管理的有关规定.6,经常深入现场,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技术难题.针对各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深入现场,和矿方共同出主意,想办法,研究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7,积极开展了技术交流,邀请焦作工学院张教授来公司进行瓦斯,地质专业技术交流,在听取成**,寺河两矿地质人员有关瓦斯地质情况后系统地拿出了开展瓦斯地质工作的方案;邀请中科院地质所专家来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就三维地震勘探,瞬变电磁仪,槽波地震勘探等作了讲座,并到**矿,**矿现场技术指导,对地质构造探测,防治水等提出建议;邀请太原理工大学教授来公司针对煤矿地测数字成图系统作专题讲座,并与公司及各矿地测人员进行交流.三,加强公司重点工程的监督考核,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工.公司重点工程关系到集团公司的长远发展,是集团公司实现"二次创业,十年百亿"宏伟目标的关键所在.为此,根据集团公司领导的安排,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安排和明确责任,并制定了考核办法,每月在生产调度会议上协调落实,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确保了各项工程按部就班的进行.

四、加强生产指挥调度,确保生产任务按期完成1,根据集团公司的方针目标,每月召开调度专业会议,将全年原煤生产计划指标,商品煤外运计划指标,安全奋斗目标等,及时贯彻到每个职工当中去,还针对工作在各个阶段的不利因素和可能遇到的困难作了具体分析和安排,使每个职工对集团公司全年工作的总体目标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在执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的同时,注重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工作的调度指挥.2,在安全方面除了抓好业务保安和现场的安全调度外,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进行了重点调度,并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集团公司领导的指示,指令,指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3,加强生产管理,及时掌握生产动态,每月5日按时组织召开生产专业例会,重点在生产任务,采掘衔接,重点工程,生产许可证管理,技术管理,质量标准化等方面进行了及时的组织,协调和安排,确保了生产管理有条不紊地进行,顺利实现了全年目标,同时为总结经验,表扬好的作法,每月按时编写了《生产动态》.4,重点对*矿923**过逆断层,113**下过薄煤区,123**过薄煤区;*矿63**,92345面末采搬家;**矿刨煤机工作面生产管理,末采方案研究;成**矿掘锚队4214过断层及试验期间的进展情况;寺河矿23**面过断层,23**撤架通道维护和33**面掘进安装试生产;以及各矿安装,收尾搬家等进行了多次现场办公和调度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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