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会计;伦理学;道德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然而这些年来,中外企业的会计造假案却是频繁发生,给公众与资本市场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比如,2009年财政部对2008年度150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本次检查共查出150户企业资产不实185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100亿元,利润不实85亿元。如果说由于会计理论与方法不完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技术性问题,那么,蓄意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则完全是社会法律与伦理的问题。从伦理的角度看,相关行为主体的道德丧失是会计造假产生的伦理根源,虚假会计信息是会计伦理丧失的必然结果。因此,会计造假的产生也是一个典型的伦理问题。
一、会计造假的伦理学分析
尽管当前针对公众对真实会计信息有着热切的期待和市场对真实会计信息的迫切需求,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会计行为,但会计造假依然层出不穷。这意味着会计造假的产生有着深远的伦理根源。
(一)复杂经济人假设根源
任何经济行为都是由经济人发生的经济行为,对经济行为的伦理解释首先是对经济人的人性、行为动机及意图的理解与解释,因为,它们会影响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取向与选择。会计造假就是在不善的人性动机与意图影响下的一种具有危害性的行为选择。“经济人”的观念最早源于亚当.斯密,其提出了人的自利性问题。他认为,利己、自私是人类的普遍本性,是人类行为,特别是经济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人类行为是由私利驱动的,并且,人类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人类利己本性是斯密对人性的现实理解,是其理论推理的起点,但又体现斯密对社会的理想追求。斯密试图把个人利益与社会统一起来。他并不主张人类追求私利的行为可以放纵和过度。他提出了行为的正当性问题,认为追求私利而不违背公正和法律,追求私利而不损害整体或他人利益,行为才是正当的。聪明的经济人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们会在各种追求与偏好之间进行权衡比较,并作出选择与替代。自利的、聪明的经济人总是想方设法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也会在不择手段与遵守既定的制度安排之间进行权衡与选择,权且称之为复杂的经济人。
(二)功利论与道义论
功利论伦理学的最基本原则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里所谓最大多数人是指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其他人。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也就是要使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其他人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按照功利论的理想,这才是最道德的。但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自身利益与他人或公众利益往往又是相互矛盾与冲突的。这样,与会计信息的生成、供给与披露行为相关的行为主体对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进行怎样的权衡,这会影响会计信息究竟是如实披露还是违规操作的行为选择。如道义论伦理学强调行为的道德规范,要求任何行为的发生都必须以道德为前提,道义论认为道德失范是非道德行为发生的根源。从道义论的角度来看,道德原则与具体规范是规范会计信息行为的制度必需品,违规操作是不道德的。虚假会计信息之所以产生,是会计行为道德失范的必然结果。
二、从伦理学的角度治理会计造假的措施
从伦理学的角度,治理会计造假必须处理好求利与求德的关系,对会计造假有效的治理目标是实现求利与求德的统一。求利与求德的统一也体现了伦理学功利论和道义论的内在一致性。为了实现会计造假治理的利益制衡和强化道德约束这一思路,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会计造假的经济成本
治理会计造假的措施,一方面要提高会计造假的查处率,加大会计造假的风险,从而对会计造假产生威慑力,提高造假者的心理成本,使造假者不敢轻易造假。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造假的惩罚力度。由于我国现阶段许多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会计造假的处罚仅限于行政处罚和较少量的刑事处罚,因而惩罚力度不够。提高造假成本的直接且有效的措施是建立和完善民事赔偿制度,使惩罚不只是局限于行政处罚和较少量的刑事处罚,而是要通过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的经济处罚,让造假成本大于造假收益。当经济惩罚可能达到倾家荡产的地步时,会计信息的机会主义行为就会大大减少。
(二)提高会计造假的责任成本
目前我国的《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对证券民事赔偿已有相关规定,但较为抽象,不够具体,操作上存在很大分歧。比如《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此条规定也相当原则,对于损害的计算、投资者范围的认定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并且,由于没有规定在西方行之有效的集团诉讼,因此仍然没有解决我国诉讼成本过高、投资者难以胜诉的问题。因此,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强化造假者的赔偿责任,对各种会计违法行为才能起到更好的威慑作用。
(三)提高会计造假的道德成本
败德行为不受谴责,违规无需付出道德代价或代价低廉,也是会计造假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加大会计造假的成本,就必须建立会计造假这一败德行为的道德谴责与惩罚机制,让违规行为及时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大众对企业及相关行为主体的会计行为进行道德评价与监督,对败德行为给予及时披露、谴责与惩罚。通过加大会计造假的道德代价,提高会计造假的道德成本,也将有效抑制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为此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监测评价体系,跟踪记录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并根据道德评价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和披露,把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公布于众,置于各单位内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可发挥“道德法庭”的强大威力。与此相应的,把职业道德作为评价会计职业人员职业能力的一部分。同时加大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与道德成本,对违规行为实施可信的道德惩罚。
(四)提高会计行为主体的道德内律
主观职业道德是主体基于内心道德情操及对自身责任和义务的内在自觉而形成的对其行为的职业道德内容的个人确信。主观职业道德体现为内律。加强主观职业道德建设也主要是提高行为主体的内心道德情操及责任意识,并使主体以此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提高行为主体的职业道德修养与水平的主要途径有“1.针对不同行为主体的职业特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的核心价值观。一方面通过自我教育来培养,另一方面要通过社会教育来强化。自我教育和社会教育双管齐下,目的在于培养行为主体个人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道德自觉,以发挥他们自身道德内律的力量。2.提出职业准入的道德要求,制定相应的道德条件。当前对相关职业人员多于职业技术能力的要求与考查,少于道德素养和道德水平的要求与考查。但是,要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道德水准,对主观职业道德的要求又是必不可少的。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克服由于主观职业道德的主观性特征给考查和评价职业人员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平所带来的困难,把主观职业道德对于职业行为主体的内在性、主观性转化为外在的,可客观地加以考查与评价的具体指标,从而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道德考查与评价的指标体系。
总之,产生会计造假的伦理原因是利益失衡和道德失范。因此,治理会计造假的基本思路,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利益制衡措施对会计行为相关主体的利益权衡与利益取舍进行强有力的影响或干预;另一方面要强化行业的道德约束力,加强会计道德建设,建立健全促进会计道德内律与外律相统一的会计道德体系。
【参考文献】
[1]陈艳.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经济学思考[J].会计研究,2004(8):51-56.
[2]林钟高,吴利娟.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研究[J].会计研究,2004(8):65-71.
[3]王广明,张奇峰.注册会计师“诚信”的经济学分析[J].会计研究,2003(4):41-48.
一、会计伦理学的含义
会计伦a学.就是通过对会计道德的全面研究,揭示会计逋徳产牛、件质及作用与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会计学与伦理学的边缘学科,是把伦理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原则、规范应用于会计道德实践领域的成用伦理学分支学科。
会计伦理学的研究内荇主要包括;(1)元会计伦理学,即以会计道德概念术i吾的意义和会计逋德判断的确证为主婴构成内毪;(2)规范会n?伦理学,即以会计道德的本质、m的、结构的论证和会计道德行为规范的制定为主要构成内容;(3>应用会计伦理学是以会计道德规范的实现为主要构成内容。
二、会计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会计伦W学的研究方法总体h虽属理论思维方法的范畴,但作为一种只针对会计方向'的道徳活动进行研究的认识方法,仍介其特殊性。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圮次,即一般方法层次和具体方法层次。
(一)一般方法层次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作为人们确认识世界和改造:界的哲学方法论,对会计伦理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和体方法都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
历史的,系统的分析方法,如对中西伦理文化的发展及人性善恶的分析等,一般可采用W电分析的方法,对会计伦理学的体系结构分类可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
逻辑分析的方法。如对整个会讣伦坪学的结构分类.会计职业判断的确定以及会计规范体系的构建等都坷釆用逻辑的分析方法。逻辑分析的方法相当丰富,其中形式逻辑分析的方法钽括比较法、分类法、归纳演汗法、综合法、法伯法等;实证分析的方法包括资料法.观察法、调査法和实验法等。
(二)具体方法层次
会计伦埋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是指运用某一学科或某一理论的基本原珲方法进行会计伦理学专门研究,是一般研究方法在会计论理学研究丨_.的组合庥用,如文化学法、社会学法.妗济学法、美学法、心理学法等在会计伦理学研究的各个侧面都在交替运用着成本一效益法a“成本一效益法”是分析会计做假动机常用的苺本方法,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的行为取决于边贴效益与边际成本的比较。对于同一事件,不同的人对于效益和成本的主观评价是不同的,这就需耍分析会计行为的成本*5收人函数。会计行为的成本蜣数包括交易成本和心理成本。交易成本包括寻找交易伙伴和获得*易价格的成本,订立和履行夂易《约,违约损失的处罚成本等,心理成本包括法律制裁,与论谴责,名普扪地和单位处罚等成本。收人娥数包括精神因索收人和物质形态收人,是用于满足“经济人”的生理、心理.安全.社交和自我成就等方面笛要的幵支。利润最大化是大多数命#.的财务经营H标,这点是无可厚非的,伹过分不择手段地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就成为会计造ffi行为的直接动因。
三、会计道德的产生与发展
会计道德的产牛并不是与人的诞生同步,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原始人的进化过程=随若原始人劳动..L具的改迸和劳动效率的提卨以及剩余产品与产品'交换的出现,氏族内部就必然出现了对物品的登id、保管、交换和分配的原始计摄.id录工作,相应也鱿产牛r要淸楚正确登记.财物不能丢失、交换分配要公平等规则要求,这邺实质h也就是馁原始的会计道德规范要求。会计道德要求是伴随着原始计a记录x作的出现而11丨现的.不过正式形成文字的会计道徳规范无论中外.据历史记兹都是产生于奴隶社会阶段,Mu都是包含在法典.法令中的。如国外最曱.的见于公元前is世纪由巴比伦第六代闰王汉穆拉比颁布的《汉穆拉比法典》.我WS¥.见于反映西周(公元前1046~前771年)fl.f期政治、经济.财政方面制度的法典——《周礼》,古代会计道徳规范可卞要概括为真实反映、正确id录,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和忠丁职守等。
立佶会计梢神和潘序伦先牛的会计职业道德思想我现代会计的发展与潘序伦先生的名宇紧密相连.自1928年潘序伦先牛.创办立信会计师亊务所、开办立信会汁学校至今,经过几代立信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了立倍会计精神,构建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出版社和上海立信会if学院”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和立佶模式。
潘序伦先生倡导的立信会计精神,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其一,爱国主义精神。潘序伦先生先后在美闰取得哈佛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和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于1924年毅然决然回到祖S,在1927年创办了“立信会计学校'其办学宗皆为“适应社会需要,培养财会人才,重在务实,振兴中华"。
其二,敬业守信精神。即“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
其三,无私奉献精神。潘序伦先生创办会计教育与事业的目标是“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取之于会计,用之于会计;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
其四,艰苦创业精神。潘序伦先生创办立信会计教胄与立信会计事业,一生呕心沥血,保本经营,始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办学”。
其五,实事求“实"精神。潘序伦先生在办学实践中始终突出“实”字,其电视每门课程的实务练习,也在尽ft创造学生模拟实践的机会。
其六,大胆革新精神。潘序伦先生和立信同仁在辛亥革命前,在我国T.商企业会计还一直沿用古老的单式收付*记法的条件下,大胆引进西方复式借贷簿记法,先后为许多工商业单位进行了新式会计制度的设计工作。
20世纪90年代,我国会计界加速了会计改革,丨9%年财政部在的《会计基础i作规范》的第二章第二节规定了我国会计人员应遵循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徳",中闰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6年颁发f《中W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6月2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四、加强会计伦理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
古典管理理论的代表人物法约尔把会计活动列为经营活动的六种职能话动之一?美国学者卢瑟?古里克则把会计管理列为管理活动的功能之一。20世纪80年代,我闻会计管现活动论学派的代表人物杨纪琬教授.阎达五教授认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说.会计本身就具有管理职能,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开展会计管理活动,除了会计法制管理.会计T.作管理之外,更需要借助伦理道德来建立会计道德自律及他律机制,加强会计道德的建设。这是因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传统的道徳体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比如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人们要求个人的人格自由和独立,就须防止那种把所有人都当作经济动物的意阁和见物不见人的倾向,应在经济现代化的同时,也实现道德的现代化。
首先,加强会计伦理道德建设是会计领域反腐倡廉,科正衧业不正之风的关楗?改革幵放以来,除了我闽经济上取得长足的发展之外,经济转哦期某些方面不子衡,甚至不衔接,内地和沿海、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等经济上都存在明a的差异和失调,再加上有些法规政策严重滞后,也给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牛蔓延以可乘之机,这就要求用会计道德思想来武装会计人员的头脑,逐渐形成会计道德责任心和荣誉感,才能使会计人员A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从根本上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其次,加强会计伦理道德建设,是提高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必经之络u在会计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中,客观的社会条件、会计活动环境、个人的经历虽然起苕重要作用,彳H.外因只有通过内M才能有效发挥作用。一个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会计道德修养的自觉程度,其不是通过强,制的、无条件的规定执行,而是通过会计人员内心信念力情的作用,反映人们ft觉的行动。在形成和完善肖己会计道德品质的过程中,会计人a既耍?解决客观会计道德要求和自己t.观认识之间的矛盾,又要解决个人思想中反映+同社会影响的会计道德观念之间的矛盾?还要a觉地反宵自己,以正确的社会道徳观念.纠正错误的不道德的行为,提高自我会计道德意识,把会计追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内心信念,自觉调节个人行为。
最后,加强会计道德建设是培养会计行北“四有?'新人的重要措施。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四有”新人的要求是:“有思想”,就是要把全体人民共同的,远大的共产主义珅想s本职会计‘E作紧密结合起来,爱岗敬业,树立.会汁职业思想r有道徳”,就是要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落实到本职丄作当中,形成良好的会计道德风尚有文化”,就是具备较高的现代科技文化素养.熟悉会计准则及有关法令法规,具有一定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有纪律”,就是要遵守党纪w法,在会计职业工作中恪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完成好会计工作。
五、加强会计道德教育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挽救H益严军的诚信危机,进一步深化会计教育的改革,有效改苒我《会计道德教育的现状,应从以下几方面宥手加强会计道徳教营。
首先要营造良好的会计道德环境D要在全社会官传和?立正确的会计观念,端正和形成科学的会计认iH,要整个社会以及每个公民都?视会计工作.瑢重会计人员,理解会计人员的职责,明确会计人员身份的多重性.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
关键词:网络信息传播;恶意传播;网络编辑;伦理道德;监管责任
传播活动的传者、受者和中介三个要素中,在很大程度可以将中介理解成为一种环境,理解为传播品平台,理解为编辑的管理与监督。在信息与网络时代,在网络传播中编辑应具有怎样的职业道德,担负起怎样的责任,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无疑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由于网络信息的宽容性、包容性、匿名性等特征,使得传播过程中编辑的责任,包括道义、伦理、监督以及舆论倾向的责任被显然忽略。类似“文责自负”、“不表示本网站赞同发文者观点”的免责声明,便能轻易地推卸去信息传播过程中的编辑责任。
例如,近年来网络传播中出现与虚假传播迥异的恶意传播,已经泛滥成为一种网络诋毁文化,而编辑责任的缺位,也是这类恶意传播泛滥的缘由。因此,撇开恶意传播中传者的战略效应、信息者的诋毁目的,本文只通过对此类传播中心理因素的分析,来讨论其中的编辑责任。而这正是以往的关于网络编辑理论讨论中所忽略的。
网络传播的重要特征是互联网信息的匿名性。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由于多数用户在传播中都采取匿名制,一方面,人们在网络环境中有机会表露自己不为人知的或压抑的一面,甚至于多重面貌,在其中,没有社会道德与价值观的约束,一切都可以依照自己的好恶来进行;另一方面,由于用户以匿名方式在网上进行交流,使得传统媒体既有的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无法在虚拟环境中发生效用。例如,网络恶意信息的。
相对而言,网络上的虚假新闻只是媒体一种愚弄大众的造假狂欢,有时甚至是媒体和受众间的默契产物。与网络的虚假传播情形不尽相同,很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网络传播中大量出现的恶意倾向传播,则起到一种有意为之战略传播效应。恶意传播的一种存在形式是凭空捏造,颠倒黑白,起到恶意传播的战略效应;恶意传播的再一种形式是刻意放大或传播一些不适应传播的事实,达到传播外的某些效应。即将确有其事或部分有其事的信息被有意地发掘并广为传播,使得信息的价值在另外一个区域内被放大和扭曲。这是本文特别关注的一种恶意传播。作一个简单的描述,除了捏造的虚假传播外,在网络传播中,恶意传播通常表现的是“真实的传播”。即往往传播的不是虚假或是谬误的消息,而是确有其事,或者部分真实,或像煞有介事的信息。这类恶意信息传播的手法,如传播学研究者蔡雯指出那样:在报道客体“有时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报道依据,但新闻不反映局部和某些细节,甚至以主观伪造的‘事实’为依据”;报道主旨“以夸大或掩盖客观事实的某些因素,取得轰动效应”;报道原则“不以新闻传播规律所要求的新闻必须真实、准确、公正为准则,不以新闻职业道德自律,为媒介之私利不惜损害公众利益”;报道形式“选择能够夸大、渲染事实中某些因素的报道角度、手法和表现形式,形式的运用与内容的报道价值不相统一”。恶意报道的效果是:“受众为某些局部内容所吸引,无法把握事物的全貌和本质,被媒介所误导。”这些判断也是恶意传播的关键,目的性很强的恶意传播正是如此作祟的。
为何网络环境中的恶意传播比现实环境中的恶意传播势头更迅猛,且泛滥更迅速?笔者以为就是网络环境中编辑责任的缺位。网络管理甚至比平面媒体的编辑更喜欢使用“免责声明”。由于网络普遍接受的宽容度和容错度,或说是习以为常的对恶意传播的“免疫力”,使得网络编辑会明显地降低自己的道德判断、伦理判断。这还不包含编辑在某种程度上的参与造假、传假的恶意。这些,显然是有违编辑的职业伦理的。而以往的关于网络编辑的讨论中,一般会更加关注信息者的心理倾向和道德倾向,相反,对于编辑者——在网络上是传播平台的提供者——的心理倾向和道德倾向明显地视若无睹。因此,既然网络伦理是信息与网络时代人们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而讨论网络伦理的问题时,也不应该绕过编辑的责任这个话题。
当前,在我国积极推进网络文化建设的形势下,借鉴国外网络伦理理论及实践的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西方学者在把西方社会认可的一般伦理价值观念,应用到计算机信息与网络伦理分析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网络伦理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原则问题。例如,关于计算机伦理,美国的一些专门研究机构制定了一些简明通晓的道德戒律。如著名的“网络伦理十诫”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与过于关注恶意信息的始作俑者的道德或责任不同,西方学者还对计算机“职业”、“职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特殊性问题作了探讨。
如韦克特和爱德尼认为,由于计算机技术广泛的社会性应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专家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人员或专业人员,他们对社会公众有着特殊的职责。这种职责就是网络编辑的职责。他们倡言:“一个真正的计算机职业人员,不仅应当是自我领域的专家,而且也应当使自己的工作适应人类文明的一般准则,具有这方面的道德自律能力与渴望。”美国计算机协会1992年通过并采用的《伦理与职业行为准则》,明确规定了“基本的道德规则”,其中包括为社会和人类的美好生活作出贡献、避免伤害其他人、做到诚实可信、敬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尊重他人的隐私、保守机密等。这些,都指出了网络传播过程中的管理人员——编辑的基本职责,以及网络编辑的伦理道德底线。
即使在“网络免责”前提下,美国新闻界也是很严格地对待网络信息传播的:如《林肯每日星报》(LincolnJournalStar)的守则是:“网上的信息必须经过充分扎实的核实,而且必须坚持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全部标准。”美国学者斯平内洛在《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一书中,提出了计算机网络道德是非判断应当遵守的三条一般规范性原则,其中的无害原则被称为“最低道德标准”,即人们不应该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给他人造成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害。
无害原则认为,无论动机如何,行为的结果是否有害应成为判别道德与不道德的基本标准。在伦理学研究者王正平教授提出的网络伦理的一些基本问题中,也提到了“信息技术产品对消费者和社会的责任”,“信息技术应用者个人的自由权利与道德责任”等问题。由此可见,“公正性”、“无害”、“社会责任”、“道德责任”等关键词是网络编辑的道德责任的底线。
对于具体网络编辑而言,信息技术应用者个人的自由权利与道德责任问题应该是最直接而且最无可回避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对立的方面。网络信息的责任可以举要如下:网络传播过程中,个人信息自由权利必须与个人的道德义务相一致。如在重视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同时,也必须尊重他人的信息隐私权,应当遵守本国和别国的基本法律和文化习俗。作为编辑,尊重网络作者的自由与责任原则的同时,对其他行为主体的权利和自由给以同样的尊重,这才是真正的传播“公正性”的体现。
同时,作为编辑更要注重网络中的无害原则。即要求任何网络行为对他人、网络环境和社会至少是无害的。这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是网络伦理的底线伦理。除了网络病毒、网络犯罪、网络色情等严重违反无害原则的行为外,恶意传播就是一种有害于他人与社会的传播,是违反了网络伦理的。计算机网络行为主体必须小心谨慎地考虑和把握可能产生的后果,防止传播谣言或有害信息,杜绝任何有害举动,避免伤害他人与社会。
三、网络传播的个性心理分析
现代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赋予个人以巨大力量和自由,由于网络管理立法的滞后,目前网络行为主体的个人行为的善恶是非,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道德自律”而不是法律。这样,科学技术越是发展,越是要求人的道德自律;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越发达,越要求相关联的个人具备与之相适应的计算机网络道德素养。这是因为,在网络环境中的个体心理与现实环境中的个体心理有着极大的不同。因此,从编辑心理学的视角来说,分析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是有其独特意义的。
网络与现实环境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行为主体的匿名性,这给网络使用者提供了不用顾忌后果而任意宣泄的途径。在社交匿名的环境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个体的心理呈现出明显的去个性化和去抑制性特点。
去个性化(deindividuation),又叫个性消失,是网络个性心理的一种表现。指在某些情况下个体丧失其个体性而融合于群体当中,很少考虑自己行为的适当性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往往以非典型的、反规范的方式行动。单就去个性化状态而言,它是有着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影响的。但事实上,大量的研究发现,去个性化现象更多的是与反规范的消极行为联系在一起的。津巴多(P.Zimbaodo)认为,一旦去个性化开始并聚集力量,就难以逆转或是停止。
去个性化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自我观察和评价意识;降低了对社会评价的关注,因而通常的内疚、羞愧、恐惧和承诺等行为控制力量都被削弱,从而使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降低,使人表现出社会不允许的行为,促使了不道德行为的增加。去个性化产生的环境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匿名性。即个体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匿名的,没有人认识自己,所以无所顾忌地违规范与道德习俗,甚至法律,做出一些自己在非匿名环境中不会做出的行为。二是期望避免道德责任的消极评价,即责任模糊。当一个人成为某个群体的成员时,他就会发现,对于群体行动需分担的责任是分散的或模糊的。法不责众,个体无需为群体行为而承担责任,由于感到压力减少,能够避免道德责任的消极评价,内疚感降低,以致行为肆无忌惮。更有甚者,会觉得他们的行动是允许的或在道德上是正确的,仅仅因为群体作为一个统一体参加了这一行动。可见,群体的保护会使其成员可能做出其单独时所不敢做的事情,甚至会违犯他们在社会情景中常常遵守的社会准则,做出失去自我控制的行为。
去抑制性(Disinhibition),则是网络个性心理的另外一种表现。心理学研究中的“抑制”指的是个体行为受到自我意识的约束,对社会情景维持一定的焦虑水平以及在乎他人的评价等。这种抑制作用的解除,表现为自我约束水平降低,自我揭露水平升高,容易说出平时不容易说的话和产生攻击,更容易表露自己的人格特征甚至相应的弱点等。研究表明,个体在网络中的行为极易显示出去抑制的特点。以计算机为媒介的交流系统给人们行为带来的作用,在于使网络使用者的心理压力得以缓解。
在这个虚拟的环境中,主要是一种以文本交流为主的交流,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场景相比大为简化,这样,个体对事物的判断缺乏源于事物本身的感官线索的直接参与,因而可能是歪曲的、感情用事的,就会表现出更少的受社会规范的制约,个体不必为了维护自己的身份、地位而在与他人的交往中被迫接受世俗、规范或准则的约束。正是这种去抑制性影响了传播者的心理反应。人的一些欲望在主流文化中是被压制的,加上巨大的生存压力,个体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就会天然地有着逃避现实、追求娱乐、寻求放松的心理诉求。这种诉求的存在,在去抑制性特点的操控下,个体无视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热衷于爆隐私,满足窥视欲与好奇心,从中获得“自我实现”的成就感。
由上述对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考察,可以大致看出网络恶意传播的心理机制。在实际生活中,恶意传播的传者和接受者是一种互动的关系,也是一种“双赢”的关系,这或许是恶意传播效应巨大的深层次根源。这一观点,符合大众传播理论研究中的“使用与满足理论”(UseandGratifications)引。
通过对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考察后,回到网络传播这一虚拟空间的情景来讨论编辑的监管责任。在采用聚合内容技术传播的信息第二代网站时代,由于传播方式多元化,因而易于传播,不易监管。
这也是一些第二代网站游离于网络文化监管之外的技术原因。应该承认这样的事实:网络传播彻底改变了受众的地位,将传统的传播模式转变为一种开放性、互动性的模式,对于传播双方而言,使用与满足产生了极大的对称;网络传播还改变了传播者对传播工具的利用,既有点对面的传播,又有点对点、多点对多点的传播;网络传播成了传播者个性化表演的舞台。但是,也正是传播过程的这些特性,决定了网络传媒自身的责任性与公信力的降低,产生了恶意传播的现象,传者和接收者身份的模糊,和再传播的情形混杂,编辑的职责还在吗?
通常的说法是,至此,原来的监管(编辑)业已经完全退出,网络上每个者都是话语权的完全拥有者,“他律”已经为“自律”所替代。其实,网络的传播不可或缺的是门户网站提供的平台,这与传统的平面媒体的提供的平全是一样的。个体的传播完全是靠公共的话语圈产生传播的效应的。一句话:编辑犹在,监管的责任犹在。因此,网络传播需要呼唤编辑职责的到位;当代传播依然需要传统的职业监管。
与平面媒体一样,网络媒体的监管作为公共信息的守门员,有责任负责网络新闻信息的可信性、客观性。对于传播内容的约束,既有法律的、道德的要求,也有真实性方面的、专业上的、技术上的要求,这些方面,不但需要完善法律体系、道德氛围进行规范,同时还应该提供更多有效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帮助网络传播者提高其传播内容自身的约束度。
网络恶意传播问题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当然不能仅仅作为一个个人的心理问题来解决,也不可能仅仅(或主要)通过对个性的心理学研究解决这个问题。每当此类事件发生,批评的声音便提倡“抵制’’、“遏制”、“封杀”之类。但是,对于不同情景下网络传播的内容和行为,应当因地制宜,允许传播者享有与其约束度相当的传播自由,“一刀切”的方法是行不通的,这便需要有新的编辑智慧来面对。如何阻止恶意传播现象也涉及了多元的因素。因此,在堵绝、遏制、封杀不可能奏效的情况下,应该提倡的是编辑责任的到位,编辑的道德伦理职守的到位。以下,笔者就传播过程中的个体接受心理或道德规范提出几点目前最需要关注的方面:
1.提倡把握道德底线。应该在网络传播中把握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网络传播的这个底线就是:对社会整体的普遍公众或某个具体的个体是否有伤害。上位的传播追求的是有益,低端的传播标准是无害。宁可无益无害,也不能无益且有害。这便是最低限度传播的道德底线。既然以传播的名义,恶意的传播行为就应该收敛或是节制,即使是恶意传播可能成为娱乐大众的狂欢。
2.提倡对网络传播者的道德教育。网络恶意传播暴露出的问题,是道德规范的缺位。网络传播者的人格水平、道德意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在网络活动中的行为,失控的公众传播在侵犯私人领域时,一旦侵犯者自认为抓住了被侵犯者的某种“把柄”,由于人多势众的“暴民心理”和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完善或适用先例的缺乏,被侵犯者往往处于极端弱势地位。因此对于网络传播者的道德教育、培养其健康人格成为重要的部分。
3.提倡网络的社会责任。上述道德教育还涉及规范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建设,即以法律法规来约束恶意传播的人与事。网络经营的商业竞争中,采取各类极端手段去争取受众是正当的,但是,只能在法律规范的限制之内。网络论坛、新媒体如博客等与传统媒体间似乎墨守着“网络免责”惯例。在网络媒体发展到了今天这样的规模和态势,应该接受网络传播就是媒体传播的事实,网络传播同样应该使用传统新闻的法律法规规范。
4.提倡网络传播的分级管理。对于不同情景下网络传播的内容和行为,要确立唯一的标准和要求是不切实际的。在不同的传播情景当中,可以根据传播的影响、范围的不同,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比如,对于传播范围广、影响大的传播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实名制;对于那些传播范围不大、影响也较小的传播者,可以实行相应的间接的实名制;至于个人沟通,则是可以放开的。
5.提倡网络分众传播。由于大众传播中的受众是一个具有分散性、匿名性、流动性和无组织性的未分化的群体,大众传媒很难满足他们作为组成群体的个体的需求。应该提倡从大众传播向分众传播的转化。分众传播的特点则是信息传递从多点到多点,体现的是承认差异、尊重个体。从大众传播到分众传播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公认的媒体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健词:教育商品性学校企业化教育伦理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表征的商品经济的特定发展阶段,是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研究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首先遇到的一个理论问题,就是教育是否是商品?学校能否企业化?接着这些问题而来的就是教育的商品性和学校企业化带给人们的进一步思考。从认识上看,学校的企业化是教育产业论的一个方面;从实际上看,它又是教育产业市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学校企业化是指把从事教育的机构—学校看作是一个经济实体,虽然它不同于企业那样追求利润,不同于资本家唯利是图,但是它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讲求经济收益,讲究运筹帷握;把学校看作是提供和生产教育劳务的“经济实体”,要它顺应经济潮流以谋求自身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企业化就是教育的市场化。
1992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教育产业是第三产业,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面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之一。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第一次为教育产业的经济功能做定性的说明。从此,从事教育的不同学校都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企业化运营,它们不断地顺应经济的潮流,越来越注重经济效益。于是,在学校企业化的过程中,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便出现了一个鸿沟,即教育在经济利益与价值追求之间存在的矛盾,它反映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如何看待和调节这样的矛盾与冲突是笔者作此论文的意义所在。
一、学校企业化的合伦理性
首先,学校企业化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其合理的历史根源。人们对教育属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事业到产业的定位过程.计划经济条件下,教育基本上是由国家包办,被看作是非生产性的公益性事业,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后来,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立了经济的绝对权威,当市场经济的波澜袭卷而来,教育便不由自主地顺应了经济和市场的潮流.学校企业化的产生除了是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外,还因为它本身所具有的商品性以及价值规律的作用。教育劳务的商品性为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内在依据,价值规律经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使教育与经济连成一体,为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铺平了道路。教育产业化弥补了我国所面临的教育经费紧缺问题,它可以有效地带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助于缓解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而作为教育产业化的一个方面—学校企业化,也必然地在以上方面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学校企业化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实的,也是合理的。
当某种社会存在的现实性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它是合乎道德或者伦理的.比如说当我们辩证地看待奴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完全彻底地从“绝对理想”的视角去认识它,只是很好地冷静地接受了那段人类的历史,并且把那样的社会定义为人类的进步。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伦理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问题.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理论对本文有所启示。所谓价值中立,指社会科学家在研究时,应当遵循他所研究对象本身的规律和特点去从事研究,而不应以自己的价值判断为指导去研究;另外,也指在事实领域、经济科学中,应当尊重存在本身而不要将它们都价值化。这样一来,韦伯也就排除了经济学中使用价值判断的必要和可能,经济学不能提升为伦理学,伦理学有它自身的价值判断。所以,当一种存在不能从绝对伦理的角度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便要求我们放弃绝对的伦理以求得对事实本身的判断。这样,当学校企业化有其足够的事实(史实和现实的原因)为之说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的时候,便可以将它定义为合乎伦理的要求。
其次,当义务教育成为每个人的义务和权利的时候,扩大教育规模便成为教育为社会应该承担的基本职责。当国家的教育经费不能为广大人民提供适宜规模和良好质量的教育的时候,教育便需要产业化,学校便需要企业化,这与鼓励多方位办学是一致的。所以,学校的企业化符合人权和公平的要求,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再次,当非公立学校的投资人投资办学,当学生交纳学费,教育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便开始计算他们的收益.学校的投资者就算有足够的热忱为社会多作贡献,也会计算成本与收人。他衡量自己学校运营得如何不仅要看学校的教学质量,也要看学校的经济运作情况。作为投资者,就像企业的老板有权支配自己的企业一样,他有权对自己的学校进行企业化经营。他投资,他经营,他收益,这是符合经济伦理道德规则的;而学生的家长支付学费,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他去购买教育劳务,这时,不赋予家长和学生足够的权利以索取其经济和教育权益,也是不符合公平准则的。所以,当家长支付学费的时候,学校企业化便是合理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最后,在内部管理中,学校按市场经济规律,以职工的劳动力价格支付酬金,按经济管理规律组织职工劳动,按教育规律组织实行尽可能好的服务。于是,市场经济规律自然也冲击着教职工队伍,教育劳务价值应在市场中得到平衡.正是由于教育产业的经济运行没有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步,其体制与机制在这一经济大发展时期缺乏适应力,活力不足,教职工的劳务价值才没能得到体现。因此,必然出现“孔雀东南飞”、青年教师大批流失等现象,教职工“跳槽”的局势也无法改变。所以,当教育机构中的服务人员服从经济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时候,他们就有权利索取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公平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以上可见,在一定程度上学校企业化是合乎伦理要求的。当然,在实际教育生活中尚有很多问题有待思考与解决。
二、学校企业化引发的伦理问题
事物发展是一个矛盾积累的过程,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学校企业化一经产生便出现了某种矛盾,该矛盾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它还没有真正形成以前就已经萌芽了。也就是说,当学校企业化还没有被人们正式地提出来,当我们对教育产业的认识还停留在“教育事业”的水平上时,今天的某种学校企业化的矛盾就已经孕育在其中了;学校还没有企业化的时候,某些教育事业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就已经为今天学校企业化的伦理问题埋下了种子,一经企业化,便使得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而矛盾和问题的种子就是在社会的大气候下,在历史的文化沉积过程中,教育从社会和历史中所感染的某种“恶习”。当社会存在着深刻的伦理问题,当人性很难超越自己的隋性与不义,教育部门和从事教育的人也不会“出淤泥而不染”。因为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
统与外部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教育者自己的种种利益(也就是需要,包括正当的和不正当的),他们会为利益妥协。当利益勾结在一起的时候,便对伦理形成了威胁。教育腐败现象并不是教育产业化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它有着很久的历史,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确立,道德、精神面貌得到了史无前例的进步。这时,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滑坡虽然得到克服,但是新的道德问题又出现了.总起来看,市场经济的产生对道德文明的作用是双向的,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道德滑坡”或“道德爬坡”来界定。社会的转型、改革的加速、利益的驱使使得人们的思想受到冲击和洗礼,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和西方利己主义、自由主义的影响下,所有人的思想观念都在发生着潜移歌化的变化。这是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冲突的时期,它不仅是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而且是社会结构与经济理念、价值观念的巨大变革。变革时期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社会失序、行为失范、价值失衡.这种情况必然对管理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如尼采所说的“一切都被允许”的那种局面。于是,人们变得越来越现实,活得越来越注重现实,越来越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然而,在这种新的现实观念的背后却隐藏着一种巨大的精神危机.人们变得现实了,人们不再为了那些“不现实”的东西去过多地追索些什么,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东西—与人们最直接相关的经济利益,其次是权力、地位和所谓的名气.于是,伦理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当教育的商品性和求利性深人人心的时候,教师需要考虑和算计他们个人的利益,让自己“增值”,提高自己的业绩。总之,他们生活在一个为自我而算计的世界里。必须承认,市场机制可以通过财富和权力的扩散,而导致一个更加民主的社会,但市场也可以通过财富和权力的集中而妨碍民主秩序的形成.同样,市场使得大部分社会活动商品化,人们更多地使用“商业的语言”而不是“教育的语言”来讨论和判断教育问题,他们更多地从个人利益而不是共同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历史上教育被看作是竞争的公平祛码,尽管这种公平是相对的,但是总还会有些人可以通过受教育得到一定的社会认可。然而.当学校越来越被企业化和市场化的时候,看似民主、平等的市场和择校加剧了不平等.“教育市场的运行和结果只对某些社会阶层或群体有利,而对其他人则不利,我们再次看到市场不是中立的。”
三、权衡学校企业化的伦理功过
以上陈述说明了即使抛开理想的应然状态,现实本身也把教育置身于矛盾之中。在这样的一个经济话语大全的时代,教育顺应经济的潮流,这一现象已不能轻意地被定义为“随波逐流”,或被定义为“推波助澜”。如何正确地看待学校企业化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人细致的伦理思考。
1.混沌的伦理观
改造现实、创造理想的伦理世界,达到人类完善的目的,是伦理活动的根本目的,但它的实现道德必须在观念中进行然而,今日的世界将怎样进行观念革命呢?这是一个多种伦理观并存的世界,人们持有历史沉积下来的所有的观点:普罗塔戈拉从感觉论出发强调个人感觉的真理性和价值性;苏格拉底依靠理性,认为理智是最高的德性和美德;柏拉图认为凡事都要以追求“善”为根本,这种“善的理念”被称为“理念之理念”,是理念世界最高的存在,亚里斯多德将行为选择引人伦理学,认为按照正确的原理去行动才是德性的活动,提出“美德在于情感的适度”;尤多克索斯认为快乐就是最高的善。霍布斯认为“和平是善”,在自然状态下,没有是非、正义与不正义的观念,也没有法律,人的能力是平等的;休漠认为只有情感才是道德原则的源泉,理性不能成为道德原则的源泉,道德行为的价值在于动机,在于内心善,并说人的本性自私,趋乐避苦,乐者为善,苦者为恶;霍尔巴赫把个人作为道德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全然没有利益心的人是绝对没有的,利益就是人的行为的唯一动力,个人利益是人们行为价值的唯一而且普遍的鉴定者,效用原则是唯一的尺度,人只是根据自己所获得的利益认识善;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最高天秤”;卢梭则提出维系社会伦理关系的民主、平等、公正原则;康德强调道德不是谋利的权宜手段,认为理性的行动在“应当”关系中是根据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普遍理性的绝对命令行动的矛马克思痛斥“私人利益”是“下流的唯物主义”;巴师夏以心理因素为契机,提出互相服务论,认为人为满足自己欲望动因而从事经济活动,最终达到欲望的满足,互相服务;功利主义道德论认为满足人趋乐避苦本性的物品就是有用,就是合乎道德的,如此等等。可以看出,人们对于伦理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不同的。
在这样的一个价值观多元的世界里,人们几乎认识到了矛盾的所有方面,以至于人们从各个方面看待问题似乎都是合理的.这样的一个时代里我们似乎失掉了价值判断的标准,一切都混沌着,都处于一种似是而非或者似非而是的状态。所以,这样的一个时代不再适合用价值判断作为标准.而应以事实判断作为标准,因为人们的观念是多元的,价值判断的标准也是多元的,唯一相对一元的东西就是事实了,或者说是反映事实的某种现象。比如说学校的企业化,从价值判断的层面来判断它,可以说它能够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也可以说它可能引发人们的道德危机,正反两面的事实都是存在的,正如本文前面所述.在两种价值判断都存在的情况下,在两种现象都存在的情况下,我们无法从价值判断本身来判断它,学术也不能从思辨的角度来绝对看待它,我们只能在两种现象同时出现的情况下从现象本身去认真思考它。在现今的时代里,我们只能在事实的基础上权衡几种价值判断,从而作出选择。
2.教育更应注重教育的伦理判断
教育无论如何受制于经济,它都要保持自身的本真价值。经济市场化并不必然要求教育也要市场化,经济与教育毕竟属于不同的社会板块,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经济问题属于教育的保障条件问题,与本真的教育问题无本质联系。教育过程、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或“教育产品”都不能与经济相提并论。教育的本质不是财产的流转,而是思想的流转。功利的价值取向仅仅是作为一种手段而存在的,理想性和超越性本质的非功利的价值取向才代表人类对教育的真正期待。从根本上说,教育就是一种在价值理想激励下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的活动。因此,对教育的伦理道德思考是从伦理学的层面对教育本质的深层次理解,它的理论旨趣不是对教育现状的客观描述与说明,而是对“教育之应然”的表达与追问。它既是教育本身所固有的追求和理想的表征,亦是赋予教育生命的力量所在。笔者在这里只是表明一种立场,倘若教育发生了经济和伦理之间的冲突,笔者倡导教育要选择伦理的立场,而不是经济的立场。事实上,人类必须不断地保持向“应然”迈进的努力方向,因为一部人类文明史,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不断实现自身价值和追求“应然”状态,从必然走向自由的历史。
四、教育的伦理规划
学校的企业化由它产生的根源及其合伦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大势所趋,同时,它又在更深的层面上潜伏了道德危机,这样,如何因势利导使得学校企业化的潮流能够顺应道德建设的需要,便是笔者伦理规划的指导原则。
1.加张教育的宏珑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保证教育健康发展的外部条件。所谓制度建设,是一个教育的宏观指导问题。在人类伦理学史上,几乎一切有成就的伦理学家们对道德的思考,对伦理思想体系的创建,无不围绕公正的普遍利益权利问题而展开.无不把利益权利问题作为公正道德的核心问题而予以考察。人们在利益面前会不关心真理。所以,公正的道德始终是他律的道德.而公正道德他律的前提就是制度道德的公正化,没有制度德的公正,没有公正的制度道德的形成,社会生活的普遍公正几乎只是一句空话。人类生存和社会生活的普遍公正,其首要的条件是制度公正。这方面的具体意见包括加强教育的立法,切实做到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的督导工作,扩大学生对教育的督导权限,严格教师队伍的纪律和规范其质量等等。
2.教育部门内部要实行道德管理,保证进行道德的经济活动
管理者进行教育管理要顺从于经济的规律还是伦理的要求是矛盾的事、管理与伦理本质上说就具有内在的异质性.管理首先是以实然认知即事实认知为前提的,它直接以客体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属性及其规律的反映;而伦理强调理想性,即应然状态。教育管理者应如何决策教育中的经济活动,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有一点要明确,那就是,对规律的运用是手段,对价值的追求才是目的.所以,本文提倡道德管理。
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管理理论的成熟逐渐被提出的重大课题。这一课题的提出,在某种意义上是经济社会和管理理论走向成熟的标志。可以说,对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问题的自觉,同样是管理者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在最新的管理理论中,它应当成为重要的内容;在切实的管理实践中,应该切实地贯彻道德管理,也就是管理得“合乎伦理。”学校必须是一个伦理实体,不仅因为解决人的伦理问题是教育的主要职责之一,而且还因为加强社会责任和降低企业的经济绩效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但当把“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理解为“企业只是一个经济实体”的时候,就意味着可能会由此演绎出另一个结论:企业是一个经济动物,甚至是一台钞票生产器。实际上,“经济实体”只是对企业本性的一个方面的定位,是转轨时期关于企业本性的命题。企业不只是一个经济实体,而且应当也必须是一个伦理实体,从本质上说,它是一个“社会的公器;。当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能够同时是一个伦理实体的时候,教育就更应该成为一个伦理的实体,我们必须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贯彻道德原则.我们应注意的是,当把“看不见的手”当作经济与管理的理念时,就意味着经济本能的放任,意味着放弃道德对经济活动的引导与制约。应该说,这是导致目前中国管理道德沉沦的深层原因之一。文化共享和育人成才是人类教育活动不可或缺的两个道德基石,我们要把我们教育的管理工作建立在这两块基石上。道德的建设只能通过教育,所以.如果教育失去了道德准则,则社会的普遍道德便无法实现了,提出的“以德治国”也只是口号了,道德也就丧失了再造功能。
关键词:会计诚信;会计伦理;伦理策略
会计伦理是指会计工作人员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在从事会计管理方面工作的过程中,要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与规范等。会计伦理的实质是利用会计职业的特点与职业习惯,社会评价与会计工作人员的本心对会计工作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作用,核心思想是会计职业的本心,任务是处理好各行各界之间的关系,价值是修正丑、恶,指引真、善。
一、制度伦理视角下的会计信息现状
会计信息是关于会计主体经济活动及其结果的反映,是人们认识和了解会计主体的主要途径,是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或行动时所必需的依据。就目前而言,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普遍较低,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活动相伴而生,会计信息披露中能够完整地具备真实性和公允性这两个基本原则的信息少之又少,会计造假的现象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参与的主体也越来越普遍,不仅仅是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连社会中介部门都出现了联合造假的严重情况,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人们对于会计界产生了舞弊、造假、失信等等一系列的负面看法,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强烈的质疑,会计信息市场信用极低。针对这一现象,尽管我国相关的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与对策,但是仍然难以彻底改变当前现状。
二、制度伦理视角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1.外部监督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的会计信息监管机制分为:企业内部的监督、政府部门的监督、会计事务所的监督三个方面。但是,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没有将三者进行一体化管理,三者相对分离,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开、公正、有效性。部门结合式的管理方式能够把三个部门的优势相结合,发挥其最大的效率,而部门分离式的管理方法成效很低,不能发挥到他们自身功效的最大值,而且存在一定的舞弊现象,导致容易产生管理漏洞,进而导致会计失真问题的出现。例如: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会因为企业的自身利益而掩盖或者是伪造会计信息,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同样的,会计事务所因为自身没有强大的独立性,从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度难以鉴别。
2.对“领导”惟命是从
在企业的内部,尤其是非国有制的企业,企业的领导人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包括会计工作人员的奖罚、升职等,有些企业的领导人将企业内部的权利全部包揽在个别人身上。假如领导人想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个人的利益时,便会指使会计人员按照其意图制造对其有利的会计信息,会计工作人员或许开始时并不想这样去做,但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只能依照领导人的意图执行。2011年年底,兰州市红古区司法局原局长姬某指使会计刘某某设立小金库,将省市各级财政拨付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人民调解员误工补助资金、金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截留共计419074.5元存入小金库,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福利、报销餐费等支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工作人员伪造的失真会计信息属于在执行领导人的指示,不是会计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虽然在做错误的事情,但是会计工作人员潜意识里认为自己只是在服从上级命令而并没有主观责任。时间久了,会计工作人员就会形成对领导人的指示无条件的执行而且并无承担责任的意识。
3.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层自身的职业素养较低,管理经验本身不到位,容易导致局部甚至整体的舞弊,这就使内部控制制度作用的充分有效的发挥受到了极大的阻碍。由于管理层的本身问题,做不到切实有效地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因为其经验的不足、职业技能水平不高、监管不力等,导致了公司其他人员为了一己私利而钻空子情况的出现,进一步导致了会计信息真实度的缺失。这虽然并不是管理者的主观意愿,但是却同样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
4.逐利动机与失信成本发生的小概率性
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公司的根本目的是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除了使用经营性手段以外,企业开始寻找别的方法来提高利润,此时,调整会计报表就成了另外一种追求利润的手段。会计政策具有可选择性,这就导致了部分企业投机取巧通过非经营的方式来增加本身的利润,这是选择性非诚信的一种行为,和合理避税非常相似,也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一种行为。但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采取这种合法的方式,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企业也会做出会计失信行为,比如说舞弊现象的产生。对于企业来说,他们追求的是极低的成本和最大的利润,只有当非诚信行为被发现以后才会产生失信成本,如果他们的这种行为一直不被发现,那么将一直得到更多的利润。正是由于这种失信行为被发现具有的概率性,使得很多企业难以经受住高利润的诱惑,抱有侥幸心理,做出了会计失信的行为。
5.职业道德意识单薄,不惜以身试法
有些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法律与道德意识淡薄,没有好好的执行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对于一些违规操作、错误核算等问题没有及时的做出指出与修正工作,并且有些会计工作人员为了追求一些利益自身也参与了伪造、篡改、虚报假账等违法活动。甚至还有些会计工作人员为了一己私利,无视法律的存在,置道德于脑后,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公款、将专项资金挪为他用等等,从此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这些大都是由于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在利益面前,一些会计专项人员利欲熏心,不惜铤而走险,制造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造成了会计市场的混乱,也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影响。
三、会计信息失真解决的措施
1.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体系
会计的基础职能工作是建立会计监督体系,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度。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是预防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可以有效的提升会计工作人员自身的伦理道德修养,同时,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还可以对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起到完善与执行的作用,从本质上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要将审计、税务、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联合起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2.提高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素养
会计信息失真与公司管理层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没有贪图私利的领导指使会计人员伪造信息,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所以说,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内部管理层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一方面可以加强对管理层的素养教育培训,提高原本管理层人员的自身素质,减少甚至避免因为工作失误或贪图私利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大对伪造信息的惩处力度,这样的话则可以节省部分管理教育培训费用支出。通过提高内部管理层人员的道德素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合理地被管理层执行。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以达到提高经营效率的目的,一切都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以借鉴但不要盲目模仿或者跟从其他公司经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达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管理层的权利的目的,防止管理层因为一己私利做出的事情造成公司损失以及虚假的会计信息的形成。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公共利益,使社会发展的需要能够充分满足。在符合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也应以股东利润最大化为原则,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的同时要兼顾公平,照顾到公司每个员工的利益,这样的话,公司的所有员工才能在一个高效且不易造假的环境中共同工作,实现本身能力的最大发挥,以推动公司的良性发展,实现公司更大的效益。更重要的是,包含伦理规则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更加有利于个人道德的实现。
4.加强对会计人员诚信意识的建立
法律手段并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最有效方法,法律也有覆盖不到的盲区部分。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增强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诚信为立人之本,作为常与钱打交道的会计人员,更应该树立起负责任的诚信意识。因为这不单单是对自己负责任,更是对政府、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负责任。所以,政府和企业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再教育,同时也要加大违反诚信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奖励会计人员检举揭发领导及企业对社会的不负责行为。5.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指会计信息的不真实、不完整,不仅仅是工作失误的原因,而更多的是会计工作人员的主观意识或者是被动的伪造而成的。因此,在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的同时,会计工作人员只有坚持职业道德准则,才能抵御由职业压力、利益驱使带来的时会计信息失真等违法行为。但是,会计工作人员坚持职业道德准则的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后天环境的熏陶、自身的努力,不断的学习、锻炼自己而形成的。会计工作人员在进入岗位之前,要接受专业的会计知识、伦理等方面的学习与教育,不断的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思想品质、道德准则等。只有在学习会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中,对会计伦理的含义与内容要进行细致的学习与掌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伦理观、价值观,才能保证在工作岗位上正确的运用伦理意识来抵御职业压力与利益的诱惑。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的失真,并不仅仅存在会计职业理论的建设之中,最重要的是要结合企业的管理制度、相关的会计准则、会计职业手册、完善的会计制度等。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从原始社会的血缘关系转变成现在的契约关系经济社会,因此,要重视制度伦理与制度创新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科学合理的伦理制度与会计标准作为会计工作人员道德修养的核心基础,不断的提高会计工作人员个人的素质,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文海涛,孙敏.北方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2):33-37.
[2]周丽新.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7(2).
[3]陈良栋.制度伦理视角下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J].才智,2015(9):301-302.
[4]尤露.会计伦理视角下的信息失真与预防措施[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4):130-131.
关键词信息素养素质教育信息意识信息道德
我国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面对现代经济社会的需求,信息素养更是他们“学会学习”及“终身学习”的必备素质。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
1认识信息素养
信息素养的定义包括以下几点:有确定、评价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成为独立的终身学习的人;能清楚的意识到何时需要信息,并能确定、评价、有效利用信息以及利用各种形式交流信息的能力;从知道怎样使用计算机查找信息到对信息本身的性质、它的技术基础、它的社会、文化的甚至哲学的起因和影响进行批判性思维而引伸出来的一种新的丰富的艺术。解决信息问题的技能,不同国家,不同时代对信息素养的要求不同,针对我国高职学校学生的现状,信息素养可归纳为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这几方面的要求。
2学生信息素养培养的重要性
2.1是网络时代素质教育的有机内容
国际对世纪教育委员会1996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ESCO)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中提出“毫无疑问,个人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对于自己进入职业界和融入社会以及文化环境都是一个决定性因素”,瞬息万变的未来社会和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早已使人们置身与信息的海洋之中,准确而迅速地获取信息,充分而有效地利用信息,是生活在信息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必须具有的素质。现代信息社会要求青少年必须具有高效地获取信息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因此,从素质教育的角度来讲,信息素养的培养已成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2.2有利于学生各种能力的提高
新时期的教育理念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信息化社会中,良好的信息素养可以降低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盲目性,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帮助学生建立各种知识间的联系和作用,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帮助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增强记忆能力,良好的信息素养可以使学生在实践操作中容易把握研究的方向,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在信息素养的培养和训练中还可以锻炼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信息素养的培养是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必修的基本功。
3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
3.1提高学生的信息意识
现代高职院校学生信息意识还比较单薄,学生的信息源主要还是来自课堂,对于信息、知识的获取如果要和信息技术沾点边的话也多局限在老师的课件和多媒体演示中,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的利用率都不高,若要问他们上网络的目的,回答最多的是聊天、游戏、Email,平时很少有同学针对某一个问题的解答或课题的研究去图书馆或上网查阅资料,有的学生根本就没有利用计算机网络获取信息的意识。遇到问题最先想到的还是“问老师”。转贴于
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互联网给我们提供了更加丰富而广阔的信息资源空间,我们要让学生知道,在课堂教学之外还有多种多样的知识获取的渠道,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更加快捷方便地在其中获取所需要的信息。我们要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走进网络这一更为浩瀚的知识海洋,培养他们主动、积极地使用计算机与其它信息技术来解决自己工作、学习及生活中各类问题的意识,以便能更好的去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变化。
3.2培养学生的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是信息素养的核心。信息能力不只包括专业技术的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的学习和掌握,更重要的如何应用所学的方法技巧去获取、分析、评价和使用信息。
目前,计算机基础课程已成为高职院校各专业的必修课程,但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还只停留在操作技能的培养上。我们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计算机和网络资源,通过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让学生掌握信息技术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常用信息技术硬件的使用方法,
了解程序设计的基本原理和常用软件的开发方法,学会网络中学习资源的检索方法,在此基础上还要改变过去以传授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及操作技能为主的培养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生利用信息去解决学习、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信息技术知识学习能力的培养。
3.3加强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
信息伦理是指个人在信息活动中的道德情操,能够合理、合情、合法地利用信息解决个人和社会所关心的问题,使信息产生合理的价值。任何事物均具有两面性,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强有力地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但诸如计算机病毒、信息垃圾、网络陷阱、网络游戏等负面的因素也正同时威胁着我们。目前,整个社会的网络道德规范尚未形成,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尚待完善,学生的信息道德水平亟待提高,学生的信息道德教育刻不容缓,因此我们应以信息技术教育为基础,以信息能力、信息伦理道德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核心,在各门课程教学中加强人文、道德和法治教育,注重学生信息伦理道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发展,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网络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一、美国工程伦理学产生的境域与目标
技术已经对我们这个世界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而工程师在技术各个方面的发展上扮演了一个核心角色。工程师创造产品与程序来提高食物产量、加强植物保护、节约能源消耗、提速通信交通、促进身体健康以及消除自然灾害等方面,也给人类生活带来更多的便捷并增进美好。[1]然而技术在带来益处的同时,也产生了环境破坏、生态失衡等负面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自然环境,甚至危及到人类自身的生存。正如对月球和星球的探索作为工程的胜利,而航天器挑战者号在1986年与哥伦比亚号在2003年的爆炸都是忽视技术风险的悲剧。所以技术的风险,不应该被技术的好处所掩盖,同时技术的负面影响也不是简单地可以完全预见,除了基本的和可预见的技术影响,也存在潜在的二次影响。因此环境、生态等问题将长期存在,并且正在遭受伤害的人们也将长期受到危害。
这些技术的负面结果,在20世纪初、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以及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都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也对工程师的工作产生很大影响。一些工程师针对这种现状积极地进行辩护,对于他们的工程活动从伦理角度进行深刻反思,这时工程伦理学应运而生。[2]工程师通过强调工程的根本道德任务,试图加强和联合他们的职业,以此促进工程师的职业化进程。在工程师协会章程中增加一些伦理方面的要求,最明显的是几乎各大工程师协会的章程都把“工程师的首要义务是把人类的安全、健康、福祉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作为章程的根本原则。同时全国工程师职业协会(thenationalsocietyofprofessionalengineersnspe)设立了伦理审查委员会,积极鼓励工程师利用伦理理论来评估工程的各种活动。
工程伦理学的产生,促进安全和有用的技术产品并给工程师的努力赋予意义,也直接地增强工程师在工程中有效地处理道德问题复杂性的能力,增进工程师的道德自治,即理性地思考以道德关注为基础的伦理问题的习俗与技能。[3]总之,工程伦理学以增进人类福祉为目的,加强工程师职业责任为手段,来规范与约束工程师的行为,提高其道德敏感性,从而更清晰并更仔细地审视工程中的伦理问题,消除道德困境。在美国国家工程院(nationalacademyofengineering,nae)有关2022年工程的报告中,指出伦理标准是未来工程师具备的品质之一,[4]也为工程师道德水平的提高与工程伦理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美国工程伦理学发展的特点与态势
在工程师与哲学家、律师、社会学家以及对职业伦理感兴趣群体的合作推动下,工程伦理学取得很大进展,研究了大量的工程伦理问题,澄清了核心的概念,论证了特定的伦理观点,并促使美国工程伦理学呈现出新特点和新趋势,主要表现三个方面:
1、研究对象的专一化、建制化
工程师伦理问题是研究的基础和重点。许多学者从多种角度分析并探究工程师的道德困境。总体来看大致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工程师与伦理的关系问题,虽然人们越来越重视工程中出现的伦理问题,但是许多工程师依然对伦理问题关注不够。肯奈滋k哈姆佛瑞(kennethk.humphreys)结合工程师在日常生活所面临的伦理问题,指出工程师的伦理困境以及工程职业的伦理规范和伦理行为的法律必要性。[5]艾德姆德西巴尔(edmundg.seebauer)和罗伯特拜瑞(robertl.barry)则认为必须明确在工程中道德问题的复杂性和道德责任,而工程师所面对的大部分道德议题都是来自于利益冲突,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环境意识,以及技术对人们的影响等,这些伦理问题也是不同的。[6]第二是工程师的责任问题,特别社会责任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自从19世纪60年代以后,掀起了一场“社会责任运动”,并席卷了美国整个职业。作为发明创造的工程师更是由后台被推向了前台,成为社会责任的主要载体,而倍受瞩目。爱迪温t莱顿(edwint.layton)认为这不仅是工程职业的问题,而且是在合作的社会中寻求尊严和自由,更是现代社会一个普遍深入的主题。广大群体如科学家、管理者、工程师以及其他公众也担负社会责任,才能使工程职业健康的发展。[7]技术哲学家斯代芬h.恩格尔(stephenh.unger)指出对于技术的后果,应用和发展技术的人应该负有责任。工程师对于技术的后果负有责任,并且他们的任务之一要告知公众技术的可能结果;同时工程师作为一名雇员,缺少对履行任务所负道德责任的自治,所以需要管理部门、法院法律、工程协会来协调和处理这些问题。[8]但直到今天关于工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依然是工程伦理学持续探讨的一个话题。第三是关于工程师的角色冲突问题。在工程活动中,工程师角色是复杂的、多重的,作为雇员的工程师与作为管理者的工程师,对于风险、安全、忠诚的认识是完全不同的。亨利派超斯基(henrypetroski)认为工程师角色不是单纯地工程设计者,还有多种社会角色,其活动受到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对于工程师应该做什么的理解需要把握工程师相关角色的关系。[9]而关于于工程师未来角色定位,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在《2022年的工程师:新世纪工程学发展的远景》指出工程师应该成为:受全面教育的人,有全球公民意识的人,在商业和公众事务中有领导能力的人,有伦理道德的人。[10]
工程伦理教育是工程伦理学发展的途径,是培养工程师伦理道德的重要手段,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美国工程伦理建制化发展。1985年,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theaccreditationboardforengineeringandtechnology,abet)要求美国的工程院校,必须把培养学生“工程职业和实践的伦理特征的认识”作为接受认证的一个条件。2000年,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制定更为具体的方针,当前工程院校正在按照这些方针来操作。但是工程伦理学教育也面临着三方面挑战:第一,工程伦理学的学习如何被理所当然地整合进工科学生所需要的必修课程目录中?第二种挑战,应由谁来教授工程伦理学?第三个挑战,工程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目标是什么?[11]而与这些挑战相关,罗伯特迈基(roberte.mcg)采取问卷调查发现,对于工程学生进行工程中伦理问题相关的教育与现代工程实践的现实之间存在着重大的鸿沟。而广大学生的期望,即在他们将来的工程职业中所出现的伦理问题,却与普遍应用于工程课堂中的工程伦理问题以及在课堂外频繁遇到的伦理问题很难是相同的。这也促成了一个广泛传播并公开声称的信条——更好地成为一个好的工程职业者,而不是成为一个负有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工程职业者。而对于实践工程师而言,在最重要的非技术内容上观点是存在分歧的,这也给工程伦理学教师和其他工程教育者带来了严峻的挑战。[12]
工程协会的历史研究,有助于加强工程协会的认识,理解工程专业规范的变化过程,推动伦理规范内容成熟和完善。20世纪80年代在各大工程社团资金的资助下,许多学者对于工程社团的历史进行了专题研究。米切尔迈克迈龙(michalmcmahon)研究了“新专业主义”,发现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theinstituteofelectricalandelectronicsengineersieee)最重要的核心内容之一,指出科学与技术制度化历史中的新方向,在电子工程内部和技术发展的境域中说明社会和职业的变革[13];布如斯森克莱(brucesinclair)叙述了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theamericansocietyofmechanicalengineersasme)的百年历史[14];艾莱克斯罗兰德(alexroland)阐述了关于国家航空顾问协会(thenationaladvisorycommitteeonaeronauticsnaca)(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nationalaeronauticsandspaceadministrationnasa)的前身)管理和政治的批判历史[15];特瑞莱纳德斯(terrysreynolds)描写了美国化学工程师协会(theamericaninstitutionofchemicalengineersaiche)历史,提出美国化学工程师协会与环境以及公共政策关系的议题[16]。由于是职业协会赞助,所以他们的历史很少关注到社会责任和伦理,最多也只是工程协会历史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有利于促进职业协会制度化发展。
2、研究方法的多样化、实践化
自工程伦理学产生以来,一直有两种研究方法处于主导地位。一种方法是典型真实事件的案例研究方法,著名案例如挑战者号失事、三哩岛核泄露、福特斑马轿车问题等。比较全面以案例来展开研究的是罗萨b品库斯等人(rosalynnb.pinkus)以美国航天飞机主体发动机(themainengineofthespaceshuttlessme)的决策、设计、制造为案例,通过跨学科分析其涉及到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评估,强调工程师是如何识别、表达和解决复杂的伦理难题。并指出三个最基本原则:能力(competence)、责任(responsibility)和西塞罗(cicero)的第二信条(“保证公众的安全”)作为一个分析框架来表达和解决在实践中产生的伦理问题。[17]
另一种方法是对于涉及到工程实践活动的概念、规范和原则的理论分析。如马丁(mikew.martin)等就利用如功利主义、权利伦理与义务伦理、美德伦理等基本伦理理论,分析并探讨工程中常见的风险与安全、责任与权利、诚实与欺骗等概念,指出他们的伦理内涵和价值指向。[18]戴维斯(davis)等人也做出有影响的理论分析工作。
这两种“描述性案例研究”与“理论分析研究”是韦伯(weberian)的“理想模式”,这样一种模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聚焦其反面观点。当然这两种方法并不互相排斥,反而有走向融合的趋势,即大量工程伦理案例的描述也进行理论分析,许多工程伦理理论分析研究也利用案例来证明和说明他们的结论。至于说哪种趋向更强主要取决于这两种研究方法在一定的范围内谁更有利于找到结合点。
其他研究方法还包括调查研究方法,如罗伯特迈基通过调查斯坦福大学的工程学生和实践工程师过去五年里所提交的工程伦理问题,发现并指出面向工程伦理主题的多种经验方法的价值。正如理论分析能够阐明具体案例研究的争论,精确和探究的调查工程学生和实践者的观点也同样能够拓宽焦点问题假设。[19]也有少部分学者从语言学角度研究工程伦理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的j埃迈图博士(joeamato)描述了1944年以来美国工程职业的历史发展,并从本体论角度研究工程设计的理论,在语境中解释了技术。[20]但这种叙述性语境描述也仅仅存在于对历史的考察,在关注现实问题上显得过于空泛。
3、研究趋势的国际化、综合化
随着技术发展和工程应用的国际化,工程伦理学研究出现了新的课题和趋势,工程伦理学将反思全球化经济时代围绕技术发展所关涉的所有主要问题。[21]比较突出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关于计算机伦理问题的探讨。计算机与隐私是否造成价值冲突?软件所有权是否应该得到保护?计算机发展所产生的道德责任,是个体责任还是共同责任呢?这些都应该在信息化社会中对“责任”进行探讨。[22]因特网与自由言论问题以及产生的权力关系,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计算机导致的失败以及所造成的健康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关注和研究。[23]第二,环境伦理问题的倍受关注,工程伦理学把环境伦理作为研究重要内容之一。马丁通过对于工程、生态与经济关系的考察,分析了人类中心主义伦理、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生态中心主义伦理、经济中心主义伦理的伦理框架,指出环境伦理必须与个体的反思联系起来,并制定负有责任的社会政策与计划。[24]威斯林德(p.aarnevesilind)则提出工程师应当如何在增加人类财富与破坏环境之间求得某种平衡?在面对潜在的环境问题时,在什么情况下工程师应当为客户保密呢?[25]哈里斯等人从工程规范与环境出发,分析了职业工程对于环境的责任范围,提出了两个折中的建议。[26]同时专业伦理规范也开始加入保护环境责任的内容,如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的伦理规范,就既要求提高人类的福利,还要求保护环境。但是环境问题依然是任重而道远。第三,对于工程应用的国际问题关注。跨国公司对于技术转移所产生的国际权利问题,以及武器发展与保护工业问题,这些都是军事领域与和平研究的道德问题。[27]而国际工程职业标准也涉及到超文化规范,跨文化规范在工程活动应用中也产生了伦理问题,如贿赂、索贿、打点、礼物等现象。[28]同时由于工程技术的应用,也产生了世界性贫困等问题,但依然被人们所忽视。
三、若干启示
工程伦理学起源于对技术的批判,对工程师的质疑。所以,从工程伦理学的建立来看,我们既称其为“技术伦理学”,也可称其为“工程师伦理学”。前者主要是针对技术的负面影响,技术的消极作用,其实技术的作用和影响都是在工程活动中得以体现,都是在工程学的框架下进行研究,正如技术哲学的研究传统之一就是工程学传统;后者主要是从工程共同体出发,工程师在工程活动中对于技术设计、改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面临着利益冲突,忠诚于雇主还是公众的冲突等道德困境。因此结合美国工程伦理学发展经验而言,首先要加强工程师的职业化进程,制定现实合理的伦理规范,促进工程师伦理制度化发展。其次加速工程伦理教育的发展,在工程类院校开设工程伦理方面的相关课程,开展工程伦理培训,提高工程学生的道德敏感性。再次,由于工程的境域性特征,在我国的工程活动中,不仅工程师面临着道德困境,其他工程共同体如管理者共同体、工人共同体、企业家共同体、公众共同体等都要面对多种的道德选择,与工程师的处境有一定相似性。所以在工程伦理学发展过程中,更需要关注其他工程共同体的道德困境。
从工程伦理学的研究方法上看,两大主流的研究方法,工程案例研究分析和概念、规范的理论研究,推动了美国工程伦理学研究的发展。就案例研究方法而言,由于典型案例的特殊性、具体性,其就不具有更大的普遍性与适用性,这也造成方法上的局限性。而在涉及到我国工程案例的取材上,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案例事实具体原因的挖掘、收集等都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在关于工程师的伦理观念上,还存在对其认识上的不足,这都造成案例研究在我国很难深入地进行下去。而对于工程伦理学的概念、规范和原则,以及工程伦理学的学科定位等问题,由于在我国工程伦理学还没有起步,这些基础理论研究还需要持续争论和探讨。但是综合地利用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将是我们采取的首要方法,同时还需要充分利用调查研究方法,发现我国工程中出现的现实伦理问题,了解我国工程师的伦理意识和道德困境,探究工程学生的伦理教育情况,来推动我国工程伦理学的长足发展。
从研究发展的趋向来看,工程伦理学逐步地把如计算机伦理学、环境伦理、军事伦理等纳入其视阈进行考察。同时这些问题也都是全球性问题,关系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知识产权问题、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干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借鉴工程伦理学的新动向,在跨文化的道德视野中,来推进技术转移与技术引进,推动我国的工业化进展。
注释:
[1][3][18][23][24][27]mikew.martin,rolandschinzinger.ethicsinengineeringboston:mcgraw-hill,2005,p.1,p.9,p.254-266,p.219-239,p.242-271
[2]edwint.layton,jr.therevoltoftheengineers:socialresponsibilityandtheamericanengineeringprofessionbaltimore,md.: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86.[4]/art_8800452044_480201_f4da1ed3200702.htm
[5]kennethk.humphreys,p.e.,c.c.e.whateveryengineershouldknowaboutethicsmarceldekker1999
[6]edmundg.seebauer,robertl.barryfundamentalsofethicsforscientistsandengineers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2001.
[7]edwint.layton,jr.therevoltoftheengineers:socialresponsibilityandtheamericanengineeringprofessionbaltimore,md: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86.
[8]stephenh.ungercontrollingtechnology:ethicsandtheresponsibleengineer(2nded.)johnwileyandsons1994
[9]petroski,henry.toengineerishuman:theroleoffailureinsuccessfuldesignnewyork,n.y.:st.martin'spress,1985
[10]theengineerof2022:visionsofengineeringinthenewcentury.washington,dc:nationalacademiespress,2004
[11][21]迈克•w.马丁:《美国的工程伦理学》,张恒力译胡新和校《自然辩证法通讯》2007年第3期,第119-120页;第120页
[12][19]roberte.mcg“mindthegaps”:anempiricalapproachtoengineeringethics,1997-2001scienceandengineeringethics(2003)9,p.517-542,p.538
[13]a.michalmcmahon,themakingofaprofession:acenturyofelectricalengineeringinamericannewyork,1984
[14]brucesinclair,acentennialhistoryoftheamericansocietyofmechanicalengineers,1880-1980newyork,1980
[15]alexroland,modelresearch:thenationaladvisorycommitteeonaeronautics,1915-1958,2volswashingtond.c1984
[16]terrysreynoldsseventy-fiveyearsofprogress:ahistoryoftheamericaninstituteofchemicalengineers,1908-1983newyork,1983
[17]rosalynnb.pinkus[etal.].engineeringethics:balancingcost,schedule,andrisk—lessonslearnedfromthespaceshuttle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7.
[20]joeamatounwrittenlaws:engineeringethicsinanarrativecontext[d],newyorkstateuniversity,1989
[22][26][28]charlese.harris,jr.,michaels.pritchard,michaelj.rabins.
一、经济伦理理论现实化的深沉呼唤
所谓经济伦理,是指规范和调节经济活动过程中各经济主体相互关系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经济活动中的中心问题是经济决策问题。因此,经济伦理就是关于经济主体经济决策行为的伦理,研究经济伦理就是研究经济主体决策行为中的伦理问题。经济主体在作决策时,首先需要的是知识,知识和信息可以使决策更全面和完善,方案选择更为合理,即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这一特点决定了经济伦理研究当然首先是理论研究,属于伦理学的理论探讨部分。众所周知,整个伦理学学科构成体系中首先是理论伦理学部分,这部分的任务主要是发现道德规律,告诉人们已做的是什么,属于认识论。经济伦理研究也有认识论的内容。她要解释经济主体经济决策的道德现状,证明不道德的经济决策行为为什么不道德,并指出经济主体走出不道德决策行为的可能性选择;她要阐述经济决策的道德知识、道德规则。我们可以以经济伦理主体为依据,把经济伦理的认识论内容具体化为三个层次:与政府经济决策密切相关的制度、秩序、政策、运行体制与方式的宏观层次的经济伦理认识论;企业或公司、工会、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等中观层次的经济伦理认识论;企业家、经理、雇主、雇员、消费者、供应商、投资者等等个体的微观层次的经济伦理认识论。这三个层次表明,经济决策活动中存在大量的复杂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都首先需要研究者通过理论思维加以准确把握。
但与此同时,经济主体在作决策时也需要价值判断,好的、正面的价值能帮助决策达到更高的伦理水准,更为民主化,使决策更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即保证决策的正当性、伦理性。这一特点又决定了经济伦理研究同时也属于实践伦理学。
实践伦理学主要是应用道德规律,告诉人们实践中应做的是什么,这是实践论的。经济伦理研究的实践论,就是美国W.A.弗兰切(W.A.French)等人提出的“通过激发道德想像、促进道德认识、整合道德与管理、强化道德评价等手段”,[1](P9)来培养经济主体在决策中的道德推理能力的部分,其目的是澄清和化解经济决策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利益冲突。乔治•恩德勒(GeorgesEnderle)说,经济伦理发展的动力应该是追求一种“新实践”,这种“新实践”有两方面:一是强调实践对理论的优先性,即经济伦理研究应该面对经济实践中的决策和行动;一是强调批评和建设性的任务,即经济伦理研究不能仅仅简单地捍卫现状,而必须具有创造性、能开启实践的新视野。在他看来,决策和行动的实践是经济伦理研究的试金石,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上改进决策和行动的伦理质量是经济伦理研究的目标。[2](P5-9)
这里的“改进”一词就充分反映了经济伦理研究又同时是实践研究的特性。既然经济伦理研究既是理论研究,又是实践研究,那么,这就要关注“实现”问题,也就是说,要让理论与实践有机勾连起来,以达成经济伦理理论的现实化。因为经济伦理理论不过是人们关于经济决策实践中伦理问题的认识的系统化、理论化的反映,它来自于人们的经济伦理实践,但它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实际、彻底,还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列宁说:“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3](P183)这就是说,实践不仅直接就是一种现实的物质活动,而且还能够把经济伦理认识和理论变成直接的、实实在在的现实。
同时,经济伦理属于伦理学问题,而伦理学比其它学科更强调实现问题。应该说,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任何学科如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甚至纯粹的思维学科如逻辑学,没有不关注自己如何变为现实的方法问题的。但与它们不同的是,伦理学更为强调实现问题。亚里士多德指出,伦理学所探索的就是实践这种属人的活动,而且这种活动不同于一般的活动,而是实现活动。康德认为,伦理道德是一种实践理性。马克思则将其改造为实践精神。其意是指,伦理道德首先是一种知识、一种精神性的价值,但它又是以指导行为方式为内容和目的的,因此它又是实践的。人们只有在理解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又认真地践履它,做到知行统一,才能算得上真正懂得了它。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才说,伦理学并不是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4](P504)同样,作为伦理学所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的经济伦理研究也要关注其自身如何在经济决策实践中得以实现的问题。因为经济伦理是经济活动领域的实践精神,需要政府、企业组织及企业人员、其他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士真心实意地践履,才能取得普遍化的资格和旺盛的生命力。
自从经济伦理研究传入国内以来,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有新意的命题,但坦率地说,这些命题都显得抽象、空洞,因而对经济实践产生的影响力非常有限。经济伦理问题本应是非常鲜活的且吸引人的问题,但由于这些命题没有具体地联系经济实践和企业实际,所以经济伦理研究有日益演变为死气沉沉的知识体系或没有具体内容的纯粹的概念游戏的危险。这种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导致理论上“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而实践上实业人士对经济伦理结论根本就不信任。其原因就在于经济伦理研究没有面向活生生的经济实践,而与实践脱节的原因又在于经济伦理理论没有找到走向实践的中介。
因此,人们如果不想让经济伦理研究演变成只会从事抽象真理的研究的书斋学问,就必须干预经济生活本身,与现实的经济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具有广泛的现实可行性和实际操作性,从而被经济主体掌握、变为物质力量。总之,经济伦理理论要在经济实践中现实化,就要求治经济伦理问题者仔细研究和建构经济伦理的实现机制。
二、政府宏观调控经济活动的内在要求
建构经济伦理实现机制的宏观层面就是政府实践经济伦理的机制。因为经济制度、经济秩序、经济政策、经济运行体制与方式等都是政府制定或选择的。所以,现代市场经活动中,政府是相当重要的经济伦理主体,其在经济伦理的实现问题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影响。在政府层面,经济伦理的实现机制就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其最大意义就在于,有利于经济伦理在政府层面的落实。
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依据经济伦理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指导、调节和控制的行为。现代社会的经济当然离不开市场、价格、竞争、利润等杠杆的调节,但是也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然而,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又是需要价值标准即经济伦理指导的。政府持什么样的经济伦理,就有什么样的宏观调控。所以,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但宏观调控的经济伦理价值标准更是必要的、根本的。
宏观调控有利于良好的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合理经济秩序的形成。社会的经济生活是存在某种“秩序”的,这种秩序既有自生自发的自然秩序,也有人为建构其中主要是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而形成的公共秩序。前者表现为,经济秩序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秩序中的基础秩序,如市场秩序、竞争秩序,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支配,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后者表现为,经济秩序中的社会公共福利秩序、保险秩序、财政秩序、产品的再分配秩序等是通过政府有意识、有目的地制定的各种制度和规则及相应的操作措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确立起来的,这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人的自觉活动的结果。合理的经济秩序就表现为这两种秩序的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密切配合状态。
这也就是说,经济秩序中的自生自发部分只能被尊重和利用,人为建构部分则必须有政府的宏观调控。而政府的宏观调控又需要到价值中去寻找依据。张华夏教授说:“虽然经济结构不可能截然机械地划分为自发的经济结构和自觉的经济结构两个部分,我们也至少可以找出经济结构存在与运作的两种机制:第一种是自组织机制,按照它的定义就不是自觉形成的;第二种机制是依一定价值体系自觉调节的机制,它是一定的自觉的目的性的产物,其所引起的经济结构的某种变化是需要运用一组价值来加以解释的。”[5](P199-200)其中用以解释“经济结构的某种变化”的“一组价值”中显然包括经济伦理,因而,从一定意义上看,政府宏观调控又是伦理调控。如果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所依据的经济伦理价值是合理的,那么经济制度、经济政策就是良性的,合理的经济秩序就能形成。
同时,宏观调控也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容既包括通过生产要素变化(数量增加、结构变化、质量改善等),实现经济增长的方法和模式,还包括产业结构、收入分配、居民生活以及城乡结构、区域结构、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显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只有政府出面引导、提倡,并通过法律进行干预,又与市场经济体制有机配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有可能。而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所提倡的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也是根据经济伦理而做出的,这种经济伦理是一种与环境保护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的经济伦理。其基本价值就是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环境质量”为关键词,这使得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再像以往那样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是力图改善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使经济发展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它把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运行体制与环境所有的思想都整合起来,把环保意识深深植根于经济观念中,从而成为一种“既是利润和员工效率的驱动者,更是一种新商务逻辑和价值观念的源泉”[6](P38)。这说明,经济伦理通过宏观调控机制得以落实可以催生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宏观调控机制是经济伦理通往实践的途径。
三、企业落实经济伦理的重要条件
建构经济伦理实现机制的中观层面就是组织,如企业或公司、工会、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等,实践经济伦理的机制。但由于现代市场经活动中,企业是最为重要也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主体,其在经济伦理的实现问题上具有更为重要的辐射价值,所以,本文在此只论及企业。相比于政府和后文要论述的个体,企业实现经济伦理的机制显得更为关键。劳拉•P.哈特曼和乔•德斯贾丁斯(LauraP.Hartman&JoeDesJardins)说:“今天的问题不仅仅是伦理为什么是企业的一部分,或伦理是否应该成为企业的一部分;更为关键的是什么样的价值观和原则才能指引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并且如何把伦理整合到企业经营当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7](P3)经济伦理实现机制有利于经济伦理在企业层面的落实,从而有利于现代企业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恐怕很少有企业否认经济伦理的重要意义和价值。著名经济伦理学家唐玛丽•德里斯科尔和迈克•霍夫曼(D.M.Driscoll&W.M.Hoffman)在《价值观驱动管理》一书中借用跨国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公司主席尼古拉斯•穆尔的话说,经济伦理是将企业聚在一起的粘合剂[8](P26)。但是,要想经济伦理真正发挥这一功能,企业就必须积极开展经济伦理建设,改进经济决策和行动的伦理质量。然而,企业开展经济伦理建设是要有正确方法的,如果没有正确方法和有效途径,其经济伦理建设就无所适从,更不能持之以恒,而这种方法和途径就是经济伦理的实现机制。
经济伦理实现机制在企业层面主要表现为积极开展伦理管理。伦理管理是当今企业践履经济伦理的实现机制,是指企业在把握了伦理价值观后自觉地用伦理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经营管理活动的行为,或者说是企业用伦理价值观来进行公司治理的行为。企业行为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处理与内部员工的关系的行为;一是企业处理与消费者、供应者、竞争者、环境、社区、政府等的关系的行为。因此,伦理管理也可以分为内部的伦理管理和外部的伦理管理,主要包括伦理计划、伦理组织、伦理控制、伦理营销等环节或行为。
第一,伦理计划有利于企业从源头上践行经济伦理。伦理计划是指企业制订符合经济伦理的计划的行为。开展伦理计划的企业必定会对计划进行伦理考量,包括计划的目的和手段,即从伦理上审视计划将要做什么、如何做,也就是什么样的计划、怎样进行计划才是合乎经济伦理的。计划涉及许多经济伦理问题,如:计划的目的是否能满足企业活动所及范围内的大多数人的需要,是否仅仅为了经济目标即效率、财务业绩、市场份额、利润率等的实现,而不考虑大多数人的精神需要;企业在制订计划时的目的是什么,各层次包括基层、中层和高层的企业人员在制订计划时的目的各是什么;计划涉及到目标,这种目标是否考虑了社会责任、企业成员的福利,是否考虑了服务或产品的质量,是否正确处理了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关系;企业将要依靠什么人,采用什么方法去完成计划,达成目标等等。如果在这些问题上,企业制订计划时都进行了通盘考虑和正确选择,那么企业就在计划环节落实了经济伦理。
第二,伦理组织有利于企业从组织结构上落实经济伦理。伦理组织是指企业建构符合经济伦理的组织框架,进行符合经济伦理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行为。企业主要按照五条经典原则即劳动分工、统一指挥、职权与职责、管理跨度和部门化来建构和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传统管理学认为,企业组织结构要追求精细化的分工、高度集中的统一指挥、直线似的职权与职责、尽可能窄小的管理跨度、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部门化,即高度的专业化设计。然而,这样使得企业组织结构僵化,缺乏活力。现代管理学认为,企业组织结构要追求合理适度的分工、多维的职权与职责、扩大化的管理跨度和扁平化的组织设计、多样化的部门设计等[9](P229-240)。这种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不仅有利于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人的积极性的发挥,有利于人的工种交替与职能变换的能力和频率的提高和全面发展,还有利于领导者建立根据岗位需要与组织成员的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公平的用人机制,等等。如果企业按照这些原则行使组织行为,那么企业就在组织环节实践了经济伦理。
第三,伦理控制有利于企业在控制环节实现经济伦理。伦理控制是指企业依据经济伦理来监视各项活动以保证它们按计划进行并纠正各种重要偏差的行为。开展伦理控制的企业必定会对控制进行经济伦理分析。对于控制的经济伦理评判,就是指什么样的控制行为才是符合经济伦理的,什么样的控制行为是不符合经济伦理的?此中的经济伦理包括实事求是、讲究实效,上下协调、以德服人,事前施控、防患于未然,尊重被管理者的权利特别是隐私权,注意有所为、有所不为,适度施控等等。伦理控制是保证整个控制过程合伦理化的必要机制,是保证和监督企业计划活动、组织活动、指挥活动相一致,从而促使整个企业管理活动合理进行,顺利实现自己目标包括道德目标这一个过程的必要条件和精神基础。如果企业藉凭上述经济伦理实施控制,那么企业就在控制环节履行了经济伦理。
第四,伦理营销有利于企业在外部管理上落实经济伦理。伦理营销是指企业根据经济伦理做出营销决策,进行市场调研、产品设计与开发,开展市场定价、市场竞争、广告促销、分销管理、国际营销、网络营销、售后服务等活动的行为。营销学大师菲力普?科特勒(PhilipKotler)在1997年版的《营销管理———分析、计划、实施和控制》(第7版)前言中,把“重视伦理营销”视为营销管理的发展趋势之一。当今营销学中广泛兴起的顾客满意营销、绿色营销、事业营销、社会营销等创新性的营销理论,都极有利于企业增强品牌竞争力、树立信誉、提高绩效,都属于伦理营销的范畴。这些营销理论中都蕴含着“提供安全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增进社会福利”、“担当社会责任”、“遵守法律和伦理”、“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环境友好”等经济伦理观念。如果企业依凭这些观念开展营销管理,那么企业就在营销环节实现了经济伦理。
四、个体践行经济伦理的逻辑结论
建构经济伦理实现机制的微观层面就是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体,如企业家、经理、雇主、雇员、消费者等,落实经济伦理的机制。但在这些个体中,处于领导地位的企业领导者对经济伦理的实现问题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在此只论及企业领导者。经济伦理实现机制有利于经济伦理在企业领导者层面的落实,从而有利于领导者更好地领导企业经营。经济伦理在企业领导者上的实现机制就是伦理领导。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企业领导者与管理者是不同的。罗宾斯(StephenP.Robbins)说:“管理者是被任命的,他们拥有合法的权力进行奖励和处罚,其影响力来自于他们所在的职位所赋予的正式权力。相反,领导者则可以是任命的,也可以是从一个群体中产生出来的,领导者可以不运用正式权力来影响他人的活动。”[9](P412)那么领导者在不运用正式权力的情况下又靠什么来影响他人?西松(AlejoJoseG.Sison)认为,靠的是领导力,而领导力又来自于伦理道德,他说:“领导力是一种存在于领导者与其被领导者之间的双向作用的、内在的道德关系。在领导关系中所涉及的双方———领导者和被领导者———通过相互作用,在道德上相互改变和提升。”[10](P50)“领导力的核心是伦理道德。”[10](P49)这表明,领导者是富有道德人格魅力的人。
西松同样指出,道德上的领导是主要的领导途径。道德上的领导即指伦理领导,是指领导者依据经济伦理来指挥、带领、引导和激励下属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努力的过程。作为经济伦理的实现机制,伦理领导的意义在于以下方面:
[论文摘要]范美忠逃生事件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以自我保存为本质内涵的现代教师伦理在教育现实中的显现,是教师伦理从古代天职伦理向现代职业伦理转变的必然产物。这样的一种教师职业伦理使教师失去了教育的意义,落平庸和俗常之中。一个良序的社会,一个有良知的教师,必须重新瞻望天道,顺道而行,把保护学生作为最基本的师德。
思想的启蒙与转折往往与重大事件的发生有着内在的关联,发生于18世纪的里斯本大地震就是最好的明证。陈家琪在《人生天地间》中说道“:1755年11月1日的里斯本大地震曾唤醒了整整一代的启蒙思想家。但他们并不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即由于认识地震是自然现象而被唤醒的,恰恰相反,是因为他们发现了上帝并不如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全知全善。”[1]可以说,正是里斯本大地震震塌了神义论,震出了人义论,现代性从此成为西方人的精神气质。不过,与之相比,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虽然也有着同样惊人的破坏力,却并没有震出所谓的现代性,而是使我们进一步深陷早已主宰我们生活的现代性,即超善恶的自我保存。
与之相关的一个教育例证是,毕业于北京大学的四川某中学教师范美忠(下文简称为范)在地震发生时,弃学生于不顾,独自逃生以及此后的“真诚自述”,引发了全社会对“教师职业伦理”的激烈争论。范时时以自由主义者自居,自诩是“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无论是挺范派还是倒范派,都不约而同地从教育法的角度为自己辩护,这再次证明了先前所说的看似截然对立的争论实属“家族内部争论”,双方都陷入天道完结后的虚无主义的、庸俗主义的现代性危机之中。
如果我们理解了教师伦理的这种从天上到地上的转变,就很容易理解范为什么会理志气壮地说“:一说到教师,大家就有了一个预判,认定教师就应该在道德上如何如何。我认为,教师只是一种谋生手段,被人为戴上了神圣的光环。”在他看来,逃跑并不是有人批判的那样是“低级本能”;逃跑后,他也良心不安“,但这种不安不是出于什么职业道德的因素,因为我认为自己的职业道德没有问题”。有意思的是,范还认为自己是一个道德感很强的人,因为他遵守道德底线。
社会之所以出现如此的“师德观”,根本在于天道的崩溃,人道的平庸。如范那样的行为在古典时代根本就不存在辩论的可能,因为“人道”为“天道”所规定,舍身救助弱者,是人人必须遵循的“天道”。而今人却对范美忠事件争执得不亦乐乎,甚至重新考证《教师法》等法律对教师资格的规定,这不是对天道完结后教师伦理的深刻嘲讽还能是什么?孟子云“:见孺子入井,皆生恻隐之心,”而今有人面对弱小的生命不但无动于衷,甚至大谈特谈自己是如何地符合教师职业道德,如何逃跑得正当!
三、保护作为弱者的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
如对范的行为做进一步的分析,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范对自己行为正当性的论证是基于自由主义的立场,正是“自由”这一人类公义让他做出了正当的逃跑。这和我们前面对现代性职业伦理的分析并不矛盾,因为宣扬自由高于德性的自由主义是现代性的标志。不过,还是想拷问一下,自由主义是否真的就允许教师对弱小生命无动于衷?对此,我们无需对自由主义理论做详细的考证,范不是毕业于北京大学吗?那我们只需考察一下开创北京大学自由主义传统的蔡元培是如何说的,就可以明了真正的自由主义是否会拒斥保护弱者的师德,他是否把自由主义彻底庸俗化了。
事实是,范虽毕业于素有自由主义传统的北京大学,且常常以挑战传统伦理和冲破思想专制的自由主义者自居,可他其实不懂得真正的自由主义者眼中的“教师”是必须有德的,倘遇灾难,教师是必须挺身保护作为弱者的学生的。上世纪初的北京大学校长蔡先生高扬“兼容并包”、“教育独立”、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办学理念,不可谓不是一位地道的自由主义者。但就是这样的一位自由主义者,却切实地把实行道德作为教师之为教师的根本。在其所著的《中学修身教科书》中,蔡元培写道“:教员者,学生之模范也。故教员宜实行道德,以其身为学生之律度,如卫生宜谨,束身宜严,执事宜敏,断曲直宜公,接人宜和,惩忿而窒欲,去鄙倍而远暴慢,则学生日熏其德,其收效胜于口舌倍徒矣。”1916年3月,华法教育会为筹备广设华工学校,推广对法华工的教育,先招教师24人,开设师资班。蔡元培为此撰写讲义《华工学校讲义》,其中包括作为第一部分的《德育三十篇》和第二部分的《智育十篇》,并亲自向教师讲授。在《德育三十篇》中,他特别提到教师和他人要“爱护弱者”:“实则吾人对于弱者,无论何时,常有恻然不安之感想。盖人类心理,以平为安,见有弱于我者,辄感天然之不平,而欲以人力平之。损有余以益不足,此即爱护弱者之原理也。”“在进化较浅之动物,已有实行此事者。例如秘鲁之野羊,结队旅行,遇有猎者,则羊之壮而强者,即停足而当保护之冲,俟全队毕过,而后殿之以行———曾是进化之深入人类,而羊、鼠、小鸟之不如乎?”“航行大海之船,猝遇不幸,例必以救生之小舟,先载妇孺。俟有余地,男子始得而占之。其有不明理之男子,敢于妇孺争先者,虽枪毙之,而不为忍。为爱护弱者计,急不暇择故。”“亦可以见爱护弱者,为人类之公意焉。”
(一)财务管理与企业伦理的理论关系伦理学是从道德意识的高度研究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学问,而管理科学是通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手段,在管理过程中用来调节、控制经济活动中的各种人事矛盾,理顺沟通人际关系,以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目前,伦理学中关于道德调节的理论不断渗透到管理科学之中,使管理理论“伦理化”而变得更具人情味。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与企业伦理、企业管理是统一协调关系。
(二)财务管理与企业伦理的实践关系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的经济行为从财务会计的角度进行反映和控制,这与其社会行为之间往往会产生某些冲突。前者是根据收入、成本和利润以及支付给股东的股息来计算,而后者则表现为对职工、顾客、债权人、供货商、批发商和公众的责任,因而就比较难以计算。如果公司从经济行为方面获取了利润,而其社会行为造成了对后者的损害,则公司就将对后者负有责任。反之,则公司自身不能使其利润最大化。因此,需要在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之间产生伦理的两难问题时,使各自利益博弈均衡。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伦理问题
(一)财务信息造假当前我国财务会计信息虚假和失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发展秩序,直接损害国家、投资者和民众的切身利益,毁坏了国家、民族信用资源。一些企业或为了逃税、骗税、欠税,或为了达到扭亏为盈、得到“债转股”优惠政策、包装上市等目的,随意调整报表合并范围,巨额潜亏挂账,人为调节利润。这已不仅是企业会计业务技术方面的问题,更是典型的伦理问题。
(二)高管人员违规高管人员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会计人员从属性的特征决定了其会计职业道德从属于领导权威。由于经济信息的不对称性,高管人员在委托方无法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为了追求公司和自身获利,便会利用手中职权指使会计部门造假,会计诚信缺失不可避免。例如,对于流通股所占比例很小,大股东占股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虚构现金股利的方法,冲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负债,为企业牟取利益。对于存在监管不力、所有者缺位等原因的国有企业,管理层要求会计人员造假,通过调剂或隐藏利润等方法来扩大账面亏损,然后利用账面亏损逼迫地方政府低价转让股权。之后,管理层再通过调账等方式使隐藏的利润合法地出现,以实现年底大量现金分红而自身获利,甚至将低价收购的国有企业高价套现,或者利用“内部人交易”,将公司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当高管授意会计人员造假时,会计人员面临“两难选择”,如果不执行领导指令,会受到报复或失去工作;执行作假指令,违背道德,却可能从单位获益。从利己角度来看,面对“两难选择”,会计人员一般会选择执行领导指令造假,抛弃会计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三)融资活动混乱创办企业,必须要有资本。资金充足并周转顺畅,企业才能充满生机,它是企业发展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而企业要不断做大,就必须进行有效的融资。企业融资是扩大企业资金的有效途径,但在现实的融资活动中,常常存在各种不道德融资行为。其实质是,融资者利用他们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以各种欺骗的手段来进行融资,诱骗投资者对不利于投资者或有很大风险的项目进行投资,用别人的钱财来填补自己的亏空。其表现为:企业通过会计舞弊粉饰经营业绩从银行骗取贷款,虚报利润以骗取上市资格;企业和金融中介机构或单独或联手,采用违法违规的内幕交易、庄家操纵市场、对敲拉升、造势做局等手段,制造虚假的股票价格信号,在诱骗中小投资者上套后逃逸,以牟取暴利。
(四)企业恶意兼并企业兼并的主要动因是为了追求效率效益和实施多元化战略。如果生产同种产品的两家企业合并,就能以利用规模优势降低成本,获得效率效益。有些企业并购原材料或零部件的供应企业是为了节约中间成本,而多元化经营可在经济衰退时帮助公司度过难关。企业的重组或兼并有善意与恶意两种,前者指双方自愿的合并,后者指并非双方自愿的兼并。在企业的恶意兼并过程中,会出现兼并与反兼并的活动。一方面,如果企业在重组中一方不愿意被兼并,如成为兼并目标的企业的管理层会担心,企业被兼并后自己可能变动原有的位置,使会采取一些行动来防止被兼并。另一方面,兼并的一方也会采取各种手段来减轻反兼并的阻力,促使兼并的成功。这些兼并与反兼并的手段中出现了一些在道德上有争议的财务行为,它们可能对各种利益相关者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成为是否应当在经济法规中立法禁止的议题,也是企业重组或兼并的道德评价所要考虑的问题。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伦理问题解决对策
(一)构建伦理监督机制首先,完善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机制。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执业操守起着直接的鉴定作用,所以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直接影响鉴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应将外在的制度化约束转化为注册会计师个人内在化的约束,真正发挥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功效。其次,建立政府的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财政、税务、工商、审计等政府主管部门的作用,提高政府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再次,培育和发展一批鉴定企业伦理水平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准的中介机构,依据相应的规则对企业和会计人员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将其信用等级公开化,以此来约束和震慑企业和会计人员。最后,建立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传播先进的伦理理念,弘扬科学的伦理文化,披露反伦理行为,揭发不道德案例,净化会计执业环境,营造良好的伦理氛围。
(二)明确企业会计责任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和过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领导全部承担,会计人员不对董事或高管人员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领导要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收益与风险相对称,加大会计造假的风险,使之与造假收益对称,是杜绝会计造假行为的良策。高管人员的收益远远大于会计人员,因此,他们应谨慎管理会计人员的一切财务行为,防止其进行会计舞弊,并承担所有会计责任。会计人员则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高管的投资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道德水平有待提高,而不断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则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和有力保证。其原因在于:一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可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明确的法律界定使企业财务管理的运作有章可循,对于某种行为的对与错以及是否有利于整个财务管理行业的规范就有统一的评判标准,从而不至于出现对同一行为褒贬不一的现象。二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可以保障合作企业的权利。通过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可以切实保障合作企业的权利不受侵犯。三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有利于稳定整个财务管理行业的运作秩序。企业财务管理有了明确的运作秩序和行为规范后,就不会出现企业之间互相侵占权利、利益的现象,这有利于整个企业财务管理行业有序运作。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有利于尽快形成企业财务管理行业的道德规范。因为以法律保护道德的企业财务管理行为,为守德经营的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与帮助,同时,以法律手段惩处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不道德行为,使企业与财务管理人员为不道德经营付出代价,从而以强制手段维护企业财务管理行业的道德状况。四是优化资本运营环境。资本运营是指作为经营主体的企业,围绕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资本的保值增值,通过重组、收购、兼并、参股、交易、转让、租赁等多种途径,进行优化配置、有效运营的高层次经营方式。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有着重要作用。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作为企业筹资的场所,能反映企业的分布状况和供求关系,决定着筹资的难易程度。因此,为了给企业创造良好的资本运营环境,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拓与完善金融市场。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伦理视角;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障碍;路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也逐步得到完善,企业的发展环境也开始逐步变得更加具有活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就提出了对于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的更高要求。但是,在实际的企业会计管理工作运行过程汇总,却往往存在着一系列的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这就需要在后续的研究过程中,研究出合理的解决路径,从企业伦理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促进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解决,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一、企业伦理视角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障碍概述及原因分析
1.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实施机制和体系不够规范
从企业伦理的角度来看,在进行企业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企业的职业道德管理团队不够完善和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实际情况。例如,没有在企业内部形成一套完善的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评价机制,这就导致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过程存在着严重的层级不够明确的实际情况,进而导致企业的会计职业道德管理不够系统。在这样的背景下,就要求在进行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的过程中,防止一些严重的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不够规范的情况,并对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心理状态进行分析研究,保证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
2.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监督管理机构不够健全
在进行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情况。通过对于相关的文献的查询和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绝大多数的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过程中,都不会对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对于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情况也不够强硬,所进行的惩处力度也不够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关的会计人员从事了违法活动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会进一步滋生会计工作人员的违法一事,导致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形同虚设,进而导致会计工作人员的道德意识严重缺乏,难以发挥出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管理应有的作用。
二、企业伦理视角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有效途径
1.加快企业伦理视角的会计职业道德制度建设速度
为了发挥出企业伦理视角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要在保证企业会计职业道德氛围的基础上,加快对于企业伦理视角的会计职业道德基本架构的建设速度。例如,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完善过程中,从构建相应的会计工作人员奖励机制、建立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行为监管组织、完善企业现有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等方针措施。与此同时,为了保证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监督管理团队的完善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对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吸取,进行是相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有效完善。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也要保证企业的管理者充分重视到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作用,将会计职业道德制度落实到实处,促进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快速有效完成。
2.提升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监督管理力度
企业会计职业道德水平能否得到有效的提升,关键的因素还在于提升会计职业道德制度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针对这样的情况,就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落实过程中,不仅仅要重视到对于政府所提出的各项监督管理项目的完善,还要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职业道德制度完善,并不断加强企业内部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自我监督完善。例如,可以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加强对于会计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的年检工作,保证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可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与此同时,企业还要充分地重视到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的再教育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得到有效的监控,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3.对企业内部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予以强化
进行企业的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还要求在企业内部明确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范围,并对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具体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保证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充分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职责范围所在,提升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完善过程中,企业也要根据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动态化更新,保证所建立的会计职业道德制度可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升。为了保证会计职业道德制度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在企业内部也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会计管理组织,进行对于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水平的培训,保证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可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的提升。
结语
综上所述,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会计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这也是各大企业不断加强对自身会计部门的建设的根本原因。与此同时,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也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建设的重要组成因素之一,这就要求企业不断完善企业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解决企业职业道德管理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企业经济的正常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小琼,陈兆鹏.浅谈企业伦理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提升[J].市场周刊(财经论坛),2003(03)
[2]邹立,佟岩.“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专题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2005(07)
论文关键词:网络信息传播;恶意传播;网络编辑;伦理道德;监管责任
传播活动的传者、受者和中介三个要素中,在很大程度可以将中介理解成为一种环境,理解为传播品平台,理解为编辑的管理与监督。在信息与网络时代,在网络传播中编辑应具有怎样的职业道德,担负起怎样的责任,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无疑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一、网络恶意传播的编辑责任快速
由于网络信息的宽容性、包容性、匿名性等特征,使得传播过程中编辑的责任,包括道义、伦理、监督以及舆论倾向的责任被显然忽略。类似“文责自负”、“不表示本网站赞同发文者观点”的免责声明,便能轻易地推卸去信息传播过程中的编辑责任。
例如,近年来网络传播中出现与虚假传播迥异的恶意传播,已经泛滥成为一种网络诋毁文化,而编辑责任的缺位,也是这类恶意传播泛滥的缘由。因此,撇开恶意传播中传者的战略效应、信息者的诋毁目的,本文只通过对此类传播中心理因素的分析,来讨论其中的编辑责任。而这正是以往的关于网络编辑理论讨论中所忽略的。
网络传播的重要特征是互联网信息的匿名性。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由于多数用户在传播中都采取匿名制,一方面,人们在网络环境中有机会表露自己不为人知的或压抑的一面,甚至于多重面貌,在其中,没有社会道德与价值观的约束,一切都可以依照自己的好恶来进行;另一方面,由于用户以匿名方式在网上进行交流,使得传统媒体既有的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无法在虚拟环境中发生效用。例如,网络恶意信息的。
相对而言,网络上的虚假新闻只是媒体一种愚弄大众的造假狂欢,有时甚至是媒体和受众间的默契产物。与网络的虚假传播情形不尽相同,很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网络传播中大量出现的恶意倾向传播,则起到一种有意为之战略传播效应。恶意传播的一种存在形式是凭空捏造,颠倒黑白,起到恶意传播的战略效应;恶意传播的再一种形式是刻意放大或传播一些不适应传播的事实,达到传播外的某些效应。即将确有其事或部分有其事的信息被有意地发掘并广为传播,使得信息的价值在另外一个区域内被放大和扭曲。这是本文特别关注的一种恶意传播。作一个简单的描述,除了捏造的虚假传播外,在网络传播中,恶意传播通常表现的是“真实的传播”。即往往传播的不是虚假或是谬误的消息,而是确有其事,或者部分真实,或像煞有介事的信息。这类恶意信息传播的手法,如传播学研究者蔡雯指出那样:在报道客体“有时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报道依据,但新闻不反映局部和某些细节,甚至以主观伪造的‘事实’为依据”;报道主旨“以夸大或掩盖客观事实的某些因素,取得轰动效应”;报道原则“不以新闻传播规律所要求的新闻必须真实、准确、公正为准则,不以新闻职业道德自律,为媒介之私利不惜损害公众利益”;报道形式“选择能够夸大、渲染事实中某些因素的报道角度、手法和表现形式,形式的运用与内容的报道价值不相统一”。恶意报道的效果是:“受众为某些局部内容所吸引,无法把握事物的全貌和本质,被媒介所误导。”这些判断也是恶意传播的关键,目的性很强的恶意传播正是如此作祟的。
二、网络编辑的伦理道德底线
为何网络环境中的恶意传播比现实环境中的恶意传播势头更迅猛,且泛滥更迅速?笔者以为就是网络环境中编辑责任的缺位。网络管理甚至比平面媒体的编辑更喜欢使用“免责声明”。由于网络普遍接受的宽容度和容错度,或说是习以为常的对恶意传播的“免疫力”,使得网络编辑会明显地降低自己的道德判断、伦理判断。这还不包含编辑在某种程度上的参与造假、传假的恶意。这些,显然是有违编辑的职业伦理的。而以往的关于网络编辑的讨论中,一般会更加关注信息者的心理倾向和道德倾向,相反,对于编辑者——在网络上是传播平台的提供者——的心理倾向和道德倾向明显地视若无睹。因此,既然网络伦理是信息与网络时代人们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而讨论网络伦理的问题时,也不应该绕过编辑的责任这个话题。
当前,在我国积极推进网络文化建设的形势下,借鉴国外网络伦理理论及实践的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西方学者在把西方社会认可的一般伦理价值观念,应用到计算机信息与网络伦理分析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网络伦理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原则问题。例如,关于计算机伦理,美国的一些专门研究机构制定了一些简明通晓的道德戒律。如著名的“网络伦理十诫”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与过于关注恶意信息的始作俑者的道德或责任不同,西方学者还对计算机“职业”、“职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特殊性问题作了探讨。
如韦克特和爱德尼认为,由于计算机技术广泛的社会性应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专家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人员或专业人员,他们对社会公众有着特殊的职责。这种职责就是网络编辑的职责。他们倡言:“一个真正的计算机职业人员,不仅应当是自我领域的专家,而且也应当使自己的工作适应人类文明的一般准则,具有这方面的道德自律能力与渴望。”美国计算机协会1992年通过并采用的《伦理与职业行为准则》,明确规定了“基本的道德规则”,其中包括为社会和人类的美好生活作出贡献、避免伤害其他人、做到诚实可信、敬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尊重他人的隐私、保守机密等。这些,都指出了网络传播过程中的管理人员——编辑的基本职责,以及网络编辑的伦理道德底线。
即使在“网络免责”前提下,美国新闻界也是很严格地对待网络信息传播的:如《林肯每日星报》(LincolnJournalStar)的守则是:“网上的信息必须经过充分扎实的核实,而且必须坚持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全部标准。”美国学者斯平内洛在《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一书中,提出了计算机网络道德是非判断应当遵守的三条一般规范性原则,其中的无害原则被称为“最低道德标准”,即人们不应该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给他人造成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害。
无害原则认为,无论动机如何,行为的结果是否有害应成为判别道德与不道德的基本标准。在伦理学研究者王正平教授提出的网络伦理的一些基本问题中,也提到了“信息技术产品对消费者和社会的责任”,“信息技术应用者个人的自由权利与道德责任”等问题。由此可见,“公正性”、“无害”、“社会责任”、“道德责任”等关键词是网络编辑的道德责任的底线。
对于具体网络编辑而言,信息技术应用者个人的自由权利与道德责任问题应该是最直接而且最无可回避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对立的方面。网络信息的责任可以举要如下:网络传播过程中,个人信息自由权利必须与个人的道德义务相一致。如在重视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同时,也必须尊重他人的信息隐私权,应当遵守本国和别国的基本法律和文化习俗。作为编辑,尊重网络作者的自由与责任原则的同时,对其他行为主体的权利和自由给以同样的尊重,这才是真正的传播“公正性”的体现。
同时,作为编辑更要注重网络中的无害原则。即要求任何网络行为对他人、网络环境和社会至少是无害的。这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是网络伦理的底线伦理。除了网络病毒、网络犯罪、网络色情等严重违反无害原则的行为外,恶意传播就是一种有害于他人与社会的传播,是违反了网络伦理的。计算机网络行为主体必须小心谨慎地考虑和把握可能产生的后果,防止传播谣言或有害信息,杜绝任何有害举动,避免伤害他人与社会。
三、网络传播的个性心理分析
现代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赋予个人以巨大力量和自由,由于网络管理立法的滞后,目前网络行为主体的个人行为的善恶是非,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道德自律”而不是法律。这样,科学技术越是发展,越是要求人的道德自律;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越发达,越要求相关联的个人具备与之相适应的计算机网络道德素养。这是因为,在网络环境中的个体心理与现实环境中的个体心理有着极大的不同。因此,从编辑心理学的视角来说,分析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是有其独特意义的。
网络与现实环境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行为主体的匿名性,这给网络使用者提供了不用顾忌后果而任意宣泄的途径。在社交匿名的环境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个体的心理呈现出明显的去个性化和去抑制性特点。
去个性化(deindividuation),又叫个性消失,是网络个性心理的一种表现。指在某些情况下个体丧失其个体性而融合于群体当中,很少考虑自己行为的适当性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往往以非典型的、反规范的方式行动。单就去个性化状态而言,它是有着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影响的。但事实上,大量的研究发现,去个性化现象更多的是与反规范的消极行为联系在一起的。津巴多(P.Zimbaodo)认为,一旦去个性化开始并聚集力量,就难以逆转或是停止。
去个性化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自我观察和评价意识;降低了对社会评价的关注,因而通常的内疚、羞愧、恐惧和承诺等行为控制力量都被削弱,从而使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降低,使人表现出社会不允许的行为,促使了不道德行为的增加。去个性化产生的环境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匿名性。即个体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匿名的,没有人认识自己,所以无所顾忌地违反社会规范与道德习俗,甚至法律,做出一些自己在非匿名环境中不会做出的行为。二是期望避免道德责任的消极评价,即责任模糊。当一个人成为某个群体的成员时,他就会发现,对于群体行动需分担的责任是分散的或模糊的。法不责众,个体无需为群体行为而承担责任,由于感到压力减少,能够避免道德责任的消极评价,内疚感降低,以致行为肆无忌惮。更有甚者,会觉得他们的行动是允许的或在道德上是正确的,仅仅因为群体作为一个统一体参加了这一行动。可见,群体的保护会使其成员可能做出其单独时所不敢做的事情,甚至会违犯他们在社会情景中常常遵守的社会准则,做出失去自我控制的行为。
去抑制性(Disinhibition),则是网络个性心理的另外一种表现。心理学研究中的“抑制”指的是个体行为受到自我意识的约束,对社会情景维持一定的焦虑水平以及在乎他人的评价等。这种抑制作用的解除,表现为自我约束水平降低,自我揭露水平升高,容易说出平时不容易说的话和产生攻击性行为,更容易表露自己的人格特征甚至相应的弱点等。研究表明,个体在网络中的行为极易显示出去抑制的特点。以计算机为媒介的交流系统给人们行为带来的作用,在于使网络使用者的心理压力得以缓解。
在这个虚拟的环境中,主要是一种以文本交流为主的交流,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场景相比大为简化,这样,个体对事物的判断缺乏源于事物本身的感官线索的直接参与,因而可能是歪曲的、感情用事的,就会表现出更少的受社会规范的制约,个体不必为了维护自己的身份、地位而在与他人的交往中被迫接受世俗、规范或准则的约束。正是这种去抑制性影响了传播者的心理反应。人的一些欲望在主流文化中是被压制的,加上巨大的生存压力,个体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就会天然地有着逃避现实、追求娱乐、寻求放松的心理诉求。这种诉求的存在,在去抑制性特点的操控下,个体无视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热衷于爆隐私,满足窥视欲与好奇心,从中获得“自我实现”的成就感。
由上述对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考察,可以大致看出网络恶意传播的心理机制。在实际生活中,恶意传播的传者和接受者是一种互动的关系,也是一种“双赢”的关系,这或许是恶意传播效应巨大的深层次根源。这一观点,符合大众传播理论研究中的“使用与满足理论”(UseandGratifications)引。
四、网络编辑的监管责任
通过对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考察后,回到网络传播这一虚拟空间的情景来讨论编辑的监管责任。在采用聚合内容技术传播的信息第二代网站时代,由于传播方式多元化,因而易于传播,不易监管。
这也是一些第二代网站游离于网络文化监管之外的技术原因。应该承认这样的事实:网络传播彻底改变了受众的地位,将传统的传播模式转变为一种开放性、互动性的模式,对于传播双方而言,使用与满足产生了极大的对称;网络传播还改变了传播者对传播工具的利用,既有点对面的传播,又有点对点、多点对多点的传播;网络传播成了传播者个性化表演的舞台。但是,也正是传播过程的这些特性,决定了网络传媒自身的责任性与公信力的降低,产生了恶意传播的现象,传者和接收者身份的模糊,和再传播的情形混杂,编辑的职责还在吗?
通常的说法是,至此,原来的监管(编辑)业已经完全退出,网络上每个者都是话语权的完全拥有者,“他律”已经为“自律”所替代。其实,网络的传播不可或缺的是门户网站提供的平台,这与传统的平面媒体的提供的平台完全是一样的。个体的传播完全是靠公共的话语圈产生传播的效应的。一句话:编辑犹在,监管的责任犹在。因此,网络传播需要呼唤编辑职责的到位;当代传播依然需要传统的职业监管。
与平面媒体一样,网络媒体的监管作为公共信息的守门员,有责任负责网络新闻信息的可信性、客观性。对于传播内容的约束,既有法律的、道德的要求,也有真实性方面的、专业上的、技术上的要求,这些方面,不但需要完善法律体系、道德氛围进行规范,同时还应该提供更多有效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帮助网络传播者提高其传播内容自身的约束度。
网络恶意传播问题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当然不能仅仅作为一个个人的心理问题来解决,也不可能仅仅(或主要)通过对个性的心理学研究解决这个问题。每当此类事件发生,批评的声音便提倡“抵制’’、“遏制”、“封杀”之类。但是,对于不同情景下网络传播的内容和行为,应当因地制宜,允许传播者享有与其约束度相当的传播自由,“一刀切”的方法是行不通的,这便需要有新的编辑智慧来面对。如何阻止恶意传播现象也涉及了多元的因素。因此,在堵绝、遏制、封杀不可能奏效的情况下,应该提倡的是编辑责任的到位,编辑的道德伦理职守的到位。以下,笔者就传播过程中的个体接受心理或道德规范提出几点目前最需要关注的方面:
1.提倡把握道德底线。应该在网络传播中把握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网络传播的这个底线就是:对社会整体的普遍公众或某个具体的个体是否有伤害。上位的传播追求的是有益,低端的传播标准是无害。宁可无益无害,也不能无益且有害。这便是最低限度传播的道德底线。既然以传播的名义,恶意的传播行为就应该收敛或是节制,即使是恶意传播可能成为娱乐大众的狂欢。
2.提倡对网络传播者的道德教育。网络恶意传播暴露出的问题,是道德规范的缺位。网络传播者的人格水平、道德意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在网络活动中的行为,失控的公众传播在侵犯私人领域时,一旦侵犯者自认为抓住了被侵犯者的某种“把柄”,由于人多势众的“暴民心理”和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完善或适用先例的缺乏,被侵犯者往往处于极端弱势地位。因此对于网络传播者的道德教育、培养其健康人格成为重要的部分。
3.提倡网络的社会责任。上述道德教育还涉及规范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建设,即以法律法规来约束恶意传播的人与事。网络经营的商业竞争中,采取各类极端手段去争取受众是正当的,但是,只能在法律规范的限制之内。网络论坛、新媒体如博客等与传统媒体间似乎墨守着“网络免责”惯例。在网络媒体发展到了今天这样的规模和态势,应该接受网络传播就是媒体传播的事实,网络传播同样应该使用传统新闻的法律法规规范。
4.提倡网络传播的分级管理。对于不同情景下网络传播的内容和行为,要确立唯一的标准和要求是不切实际的。在不同的传播情景当中,可以根据传播的影响、范围的不同,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比如,对于传播范围广、影响大的传播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实名制;对于那些传播范围不大、影响也较小的传播者,可以实行相应的间接的实名制;至于个人沟通,则是可以放开的。
5.提倡网络分众传播。由于大众传播中的受众是一个具有分散性、匿名性、流动性和无组织性的未分化的群体,大众传媒很难满足他们作为组成群体的个体的需求。应该提倡从大众传播向分众传播的转化。分众传播的特点则是信息传递从多点到多点,体现的是承认差异、尊重个体。从大众传播到分众传播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公认的媒体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