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绿色金融的含义
“低碳经济”在21世纪初由英国官方首次提出,它以耗能低、污染小、效能高、收益多等特色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认可与支持。绿色金融伴随低碳经济产生以后受到各国关注,已成为各个国家主要的金融发展模式“。绿色金融”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规范的定义,不过学术界对此已经达成一个共识:金融业在投融资活动中均要体现出“绿色”。具体而言,是指金融机构对环保产业与生态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强关注,以帮助企业降低消耗与节约资源为目标,通过创新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促进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金融活动。绿色金融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绿色信贷指银行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为从事绿色环保行业的企业放宽贷款限额并提供优惠利率,对污染生产项目实施经济惩罚,从资金源头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扩张。绿色保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分散环境风险而对其投保,让保险公司承担企业损失的经济手段。绿色证券指上市公司在证券融资的过程中需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以期建立良好的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就现阶段而言,人们对“绿色金融”的关注点仍然主要集中在银行业的信贷业务方面。
1.2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随着科技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改变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使经济发展与能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环境问题更为突出,实现绿色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也迈出了脚步。1995年中央银行和环保局提出了通过信贷政策加强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1月23日中国银监会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顺利实施,印发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11月1日为促进银行性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2012年2月24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绿色信贷指引》;目前,赤道原则是世界上最为流行的自愿性绿色信贷原则,兴业银行是我国最早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在推广赤道原则方面,环保部编译出版了《促进绿色信贷的国际经验:赤道原则及IFC绩效标准与指南》,但我国银行业中尚未普及赤道原则;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成立大会暨2014年首届中国绿色金融论坛”于2014年12月22日在北京隆重开幕,论坛期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正式成立;2015年4月22日中国金融学会宣布成立绿色金融委员会,同时,央行研究局旗下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报告,针对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提出建议。以上实践均表明,绿色理念正慢慢渗透入金融业,但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2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2.1绿色金融发展内部驱动力不足
第一,绿色金融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短,目前金融业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然不足,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通过政府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外部推动来发挥作用。由于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与此同时,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若短期内不会使企业收益受损,企业则对此不会过多关注;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资金安全性,更不可能主动关注贷款企业的生产是否会造成环境破坏,由此导致环境污染的市场失灵则需要政府的介入。第二,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需要十分复杂的专业技术,这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实际上作为现在最为发达的绿色信贷业务从业人员所具备的绿色金融相关知识与实践经验则严重不足。另外,绿色产业或低碳产业需要的大量资金多为中长期贷款,而资金回笼需要较长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受挫。
2.2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
首先,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空白期,绿色金融参与主体义务缺乏必要的约束,权利缺乏必要的保障,使绿色金融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我国政府虽然已经意识到发展绿色金融的必要性,但相应的投入仍然非常有限,借鉴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政府的财政支持与政策倾斜可以促进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其次,企业需要面临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博弈。比如一些比较依赖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企业,虽然说绿色信贷的审批条件会迫使企业逐步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但是在短期内实现转型发展对企业来说会有很大的冲击,同时需要考虑转型成本问题,企业需要在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之间做出权衡。最后,对金融机构而言,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受到的优惠补贴政策严重不足,我国目前存在的政策大多以鼓励性为主,导致其开展绿色金融成本过高,积极性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2.3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
一方面,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上的产品还比较少,主要是原生绿色金融产品,基本上还没有衍生绿色金融产品,虽然我国在绿色环保方面有一定程度的金融产品创新,但与绿色金融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产品依然比较单一。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而绿色信贷属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只表明间接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市场中发挥的作用;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的发展不足,意味着直接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市场中参与不足,是又一个制约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3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3.1积极培育和引进绿色金融人才
绿色金融业务想要得到持续发展,必须拥有一批具备综合素养的专业人才,因此,人才培养必须得到重视。首先,对各大金融机构而言,应当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比如聘请金融专家来银行做讲座;组织员工积极参加金融专业知识的学习,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其次,完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机制。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高等院校为金融机构培养出一批高技术水平的金融专业性人才。最后,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引进熟悉绿色金融国际准则和有丰富经验的人才,学习国外经验,促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3.2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一方面,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建设。当前我国关于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空白阶段,想要实现有法可依得先有法才行,我国可以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绿色金融法。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配合使用。政府可以向绿色金融采取政策倾斜,提高各个绿色金融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中央银行在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可以对有绿色金融贷款的金融机构实施优惠利率,扩大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等措施刺激绿色金融业务的扩大。
3.3完善绿色金融市场
关键词:生态文明;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一、生态文明背景下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
(一)绿色金融对促进生态文明的技术进步提供资金支持。要解决生态问题实现生态文明目标,需要依靠发达的科学技术尤其是绿色技术创新,但现实中开发新技术尤其是绿色技术创新,需要承担巨大的创新风险,且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成本,因此作为创新主体的的企业就需要寻求金融部门的支持,运用金融手段确保新技术的成功开发。金融部门往往自企业技术创新前期就介入予以支持,待企业依靠新技术产生利润时再逐步退出该企业,这个过程相当于金融在先进技术创新及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挥孵化作用,增强了企业进行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的动力。金融对先进技术开发的支持,使得新技术的开发得以顺利完成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由此带来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同时也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环境风险的降低,最终推动生态文明目标的实现。
(二)绿色金融促进生态文明产业结构优化。绿色金融市场通过引导资金流向、进行风险再分配等,改善资源配置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具体而言,绿色金融对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低的节能环保型绿色企业和项目,以及企业新技术开发优先给以贷款支持或提供优惠利率;而对那些高污染、高能耗又不愿意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的企业或项目则不予贷款支持。通过资金导向机制作用,高污染、高能耗、低资源利用率的行业企业因难以获得资金注入而逐渐萎缩,低能耗、低污染、高资源利用率的行业企业则在信贷扶持下获快速发展,而这又加快了资金和资源流向的调整,使得落后污染行业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被逐步淘汰。同时,绿色金融在生态文明发展中也发挥着风险再分配的作用。一般而言,新兴绿色产业的投资风险远高于传统产业,而大部分资金都是风险规避型和利润导向型的,如果没有绿色金融市场的风险再分配机制,则大部分资金极易流向风险小可见收益高的传统产业,绿色金融市场正是通过其风险再分配功能为绿色产业创造了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机会。
(三)绿色金融为生态环境优化提供资金支持。国内161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不到10%,达标城市数量仅有16个;我国高达75%的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超标,超过19%的耕种面积遭到土壤污染。有研究表明,我国仅空气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就占当年GDP的3.8%。要解决这些生态环境问题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据环保部测算,我国在“十三五”期间,仅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所需的投资额就约需1.7万亿元,但财政能够投入的资金仅为500亿~800亿元,还存在85%以上的绿色投资缺口。对此,绿色金融可通过资金杠杆及资金导向作用,撬动数倍于自身的民间资本以PPP等模式投向这些项目或领域,通过民间绿色资本达到环境优化与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
二、区域绿色金融实践(以福建省宁德市为例)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取得了较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绿色金融相关规范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银行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如1995年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中国银监会的《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三家机构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二是部分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实践。兴业银行是国内绿色金融的先行者,经过10年实践已形成门类齐全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机构也积极进行绿色金融相关实践。三是绿色金融产品种类迅速发展,除普通绿色信贷外,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已拓展至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担保、碳金融、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绿色产业基金、绿色文明生态的理财产品等。
(二)区域绿色金融实践情况总部位于福建省的兴业银行在其总行一级设立环境金融部,开展环境效益测算,对环境效益进行量化统计且并入台账。从宁德市情况看,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主要以水电项目为主,同时也涉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等行业,业务品种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同时也在传统信贷模式的基础上实现了一些新突破:
1.发放排污权抵押贷款。2015年12月16日,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以其购买的排污权设定抵押从兴业银行获得排污权抵押贷款,该笔排污权抵押贷款总金额为23万元,这是宁德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
2.发放绿色并购贷款。作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TL)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的控股企业,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CATL及ATL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市场地位及市场份额,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拟并购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邦普是迄今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整体工程”获得环保部认可“国家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同时其工程应用核心技术入选“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目录”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为此兴业银行对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购贷款1.9亿元,期限5年。
3.发行绿色债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用于企业日常运营周转及水电站维修等。该期短融券发行面额1亿元,期限为365天,其中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为此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4.引入境外绿色融资。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是是一家以氯酸盐和双氧水为主打产品,年产值7亿元左右的化工企业。其主要产品氯酸钠、双氧水被称为“21世纪绿色产品”,主要应用于水处理、纸浆漂白、纺织印染、食品消毒等行业领域。该企业在2013年开始的氯酸钠和过氧化氢厂的升级和扩容改造中,需要筹集一笔长期资金,其集团公司耀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向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借入一笔技术升级改造资金,借款总额2200万美元,期限7年。
三、区域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发展区域绿色金融面临的挑战。一是内部化环境外部性的挑战。企业生产伴有外部性已为大众所周知,实现环境外部性向内部化有效转化的难度很大,如部分制造企业污染环境,导致区域内居民健康状况受到影响,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污染企业索赔,其负外部性未能充分内部化,客观上助长了污染企业的过度投资和过度生产;又如污水处理或土壤修复等环保项目可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住宅物业的市场价值,但若不及时借助适当的机制将这些正外部性货币化,则此类项目可能因无法产生足够的收益而难以吸引社会资本。二是来自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挑战。具体实践中,相对长期的项目融资时常面临长期资金供给不足,这一期限错配问题在绿色金融领域更为突出,且目前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三是来自金融业分析能力的挑战。由于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晚,金融业对于绿色金融的认识及分析也处于早期阶段,这种分析能力包括对绿色金融重要性的认识、对环境风险因素的识别、项目分析中的发展思维以及基层机构的执行力等方面。四是来自地方政府干预的挑战。受地方政绩观的驱使,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配置往往具有强烈的干预欲望,在当前的金融体制下,这种干预多表现为一种间接的隐性形式。
(二)发展区域绿色金融面临的机遇。一是政策机遇。当前福建绿色金融发展已迎来政策鼓励、允许试错的契机,有利于区域绿色金融创新及发展。二是业务基础。作为中国绿色金融先行者,目前兴业银行正逐步从绿色银行向绿色金融集团迈进,并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商。截至2016年11月末,兴业银行累计为70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超过1万亿元,目前绿色融资余额逾4700亿元,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兴业银行的核心品牌业务、优势业务。此外,福建已成立碳排放交易机构。2016年7月29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在福州挂牌成立,成为全国第九家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在全国性市场启动后,福建完全可以凭借自身丰富的生态资源、依托生态文明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全国碳市场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
四、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在全国绿色金融发展框架中区域绿色金融要实现健康高效发展,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机构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探索出台能够有效对接国家政策、契合区域经济金融实际的政策措施。同时,保持一份审慎的态度,避免绿色金融的发展偏离预期目标。
(一)完善相关配套
以对接中央绿色金融发展政策。随着“绿色发展”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绿色金融也被提上金融改革的重要议程。近年来,国内出台了多项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并且专门成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进行顶层设计。对于区域而言,如何完善相关的配套对接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在本区域的执行效率,应是首要任务。
1.科学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着手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由此,福建应根据本省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情况,科学规划滩涂、海域、生态林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并拟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于现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且属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企业,要通过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等措施帮助其完成厂址迁移。
2.争取绿色金融投贷联动试点政策。2016年4月,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公布了第一批试点机构及试点地区名单,福建未被列入第一批试点地区。但鉴于绿色金融业务与科创企业融资有许多相同点,甚至一些绿色生产企业同时就是科创型企业,福建可借助生态文明试验区金融创新平台,会同福建银监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相关机构,向中央争取在福建开展绿色金融投贷联动试点,有效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
3.完善碳市场建设。作为国内仅有的两家非试点碳交易平台之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以对接全国碳市场,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摸排减排潜力,探索适应福建需求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同时支持各市、县(市、区)推出减排项目,参与碳汇交易;二是以林业碳汇为重点,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碳交易管理和服务体系;三是积极完善碳市场相关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迎接全国碳市场交易启动。
4.先行探索银行体系绿色化。在全国推动银行体系绿色化的框架下,可在省内先行探索,如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一批绿色金融专营支行,通过绿色金融事业部和专营支行,建立起与绿色金融配套的治理机制和内部制度,完善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下放绿色项目贷款审批权、简化审批流程、前移审批关口,为绿色项目贷款开辟绿色通道;引进熟悉绿色金融国际准则和实务运营的专业人才,与国内相关教育机构、环保部门联手培养专业人才,并及早组建专门从事绿色金融业务的部门机构,打造高水平专业团队。
5.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支持省内法人金融机构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由于绿色信贷;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发行绿色市政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环境工程和能源建设;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筹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
(二)同步展开区域绿色金融整体框架布局
1.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区域间竞争往往造成产业园区布局分散,如宁德福鼎的皮革产业布局于龙安与文渡两个工业园区,需要政府集中实施皮革产业污染治理项目,而地方政府的资金实力有限,难以兼顾两个园区的污染处理。因此,亟需省市级政府统一规划此类产业布局,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将零星分散的污染行业企业往同类行业工业园区聚集。
2.建立绿色金融政府增信机制。许多绿色项目存在前期投资大、缺乏可抵押资产、项目收益不确定等特点,对增信与担保服务具有强烈需求,对此政府部门可通过设立专项的绿色金融担保基金、成立国有背景的绿色金融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分散金融部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潜在风险,消除绿色金融的担保瓶颈。
3.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可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成立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绿色发展基金要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服务于节能减排战略,支持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
4.建立项目评估专家库。建议省政府建立省级专家库,引入全国其他地区专家,各地大型项目在立项之初,应由上级环保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此举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地方干预。
5.培育和引入绿色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培育本地绿色机构投资者、引导本地机构投资者绿色化或者引入区外甚至国外绿色机构投资者,有效拓宽区域绿色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实现区域绿色金融市场多元化。具体做法是通过向市场释放明确的绿色产业战略政策信号,提振机构投资者信心;积极与国内外有相关经验的投资机构合作,开发适合区域使用的环境成本/收益量化分析工具等,将环境因素纳入信用评级,辅助投资机构对绿色项目进行科学分析;在市场发展初期,尽量将吸引机构投资者的重点放在开发其最感兴趣的、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和股票类产品。
(三)找准绿色金融发展突破口
1.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金融发展要从当前的浅层次信贷产品为主,向多层次多维度方向拓展,为绿色企业或项目提供从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到风险管理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开发适合区情、能够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配套服务的绿色金融产品。拓展信贷质押物范围,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质押贷款,允许绿色企业设定知识产权质押、出口退税账户质押等。在此基础上,开发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适合项目长期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期权、期货、股票指数等绿色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
2.以PPP模式开展绿色项目。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节能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十三大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污染治理等环保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包捆绑,提高绿色项目收益,吸引社会资本以及金融机构参与,并推动完善绿色项目PPP相关法规规章。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总结现有PPP项目经验的基础上,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参股PPP项目。
3.培育典型绿色企业,梳理绿色项目清单。鼓励商业银行对所有客户进行分类,掌握客户的环保情况,梳理绿色项目清单。在此基础上积极扶持一批标杆绿色企业做大做强,将绿色交通项目、清洁能源项目等列入重点扶持对象,体现绿色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取向。
(四)绿色金融热潮下的“冷”思考
1.关注可能的产能过剩。在绿色金融热潮下,区域内财税、金融资源向绿色行业倾斜,应警惕过度资源聚集可能造成的产能过剩。产能过剩不仅仅是对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影响所投入金融资源的安全。因此,在区域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应尽量防范产能过剩的情况发生,针对区域内不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赢利能力来灵活施策,并对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在绿色行业自身可以实现良好发展的情况下,可降低或取消政策扶持力度。
2.关注“政策套利”。在现有绿色金融环境下,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同时考量货币收益与环境效益两个维度,但金融市场现有信息披露体系往往难以识别环境效益的优劣。因此一方面,不排除部分企业将自身包装成绿色企业、绿色项目,以套取优惠政策及绿色金融资源;另一方面,相对于收益不确定、不可量化的绿色效益项目,财税补贴这类金融资源仍更倾向于成本低、收益高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政策套利行为。
3.关注地方保护主义。目前绿色金融市场将关注点放在“正外部性”的绿色产业,通过财政补贴大力支持其发展,而对于具有“负外部性”的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则通过课征高额税收及加大相关财政处罚的方式进行干预。但如果这类企业是地方政府主要税收与GDP增长来源,则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滋生,上述这种“负向激励”难以见效。
4.关注利益驱动下金融主体的行为。尽管绿色产业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其技术开发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且面临较大的失败风险,短期内可获得的利润远低于目前已发展成熟的传统产业,这明显与金融资本追逐高收益与规避风险的本性产生冲突。因此,在发展绿色金融的国家战略下,微观金融主体的经营行为有可能基于利益驱动而偏离政策目标,此前融资担保行业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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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金融;经济体制;可持续发展;绿色产业
20世纪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人们的物质文明不断提高,但很多发展是粗放式的。作为粗放式发展的代价,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生态平衡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科学发展观提出要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经济体制,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目标,加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力度。
总理在“十一五”期间提出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实现历史性的转变,即从主要利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绿色金融”属于经济手段中的重要范畴。“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发展的一系列目标,必须在环境经济政策上有所突破,发挥绿色金融的重要作用。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大力发展经济是无可厚非的,但经济发展并不等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还应包括结构的优化的制度的革新,不仅是数量上的增长,还应是质量上的增长。我国的出口主要依靠出口原材料和半成品,这样的出口方式虽然会带来一时的GDP增长,但就长期来说,会给我国带来沉重的自然资源压力。为了在实现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兼顾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大力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绿色产业通常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和资产密集型产业的集合体,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和科研支持,对金融服务的依赖性很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员,金融的发展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的,绿色产业的发展与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
尽管我们都以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认识到金融机构对于环保领域的重要作用,但金融机构基于其盈利性原则,一般不愿涉足环保领域,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调节资金的流向,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支持生态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只能依靠政府优惠政策或专项基金来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长期需要大量资金,仅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的财政支持并不能解决资源稀缺的外部性问题和满足绿色产业的发展需求。因此,由政府引导下的利用市场机制满足绿色产业的资金需求,形成有效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在借鉴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状况,探索着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之路。积极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的发展,宣传并落实绿色办公。其中绿色信贷是重中之重,通过信贷资金为绿色产业提供资金支持,是环境保护的强有力的保障。
绿色办公是指在办公活动中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积极回收可再次利用的产品,以此来实现办公室的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绿色办公应该是全民参与的,体现在平时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处的长期性的、日常性的活动。目前我国虽然意识到了提倡绿色办公的重要性,各企业也为了自身的利益和肩负的社会责任要求职员在日常办公中珍惜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升油等等,但是,不论是各级政府部门还是各个企业,基本没有对绿色办公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我国的金融机构应在设定一系列绿色办公的量化指标上做好带头作用,树立金融部门积极支持绿色经济的社会形象。
“绿色信贷”是通过金融杠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2007年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环保总局三大部门联合提出《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代表着我国正式出台法规支持绿色信贷,这是政府大力改进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由“粗放型”转为“可持续”型的信号弹。《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1)上称绿色信贷在执行过程中,金融机构和环保局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而且整个金融行业并没有统一环境风险的判断标准,各金融机构可能由于技术限制等原因对环境风险的判断不足,从而向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发放贷款。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固有的盈利性,它们向环保型企业发放贷款的动力不足。种种原因,造成绿色信贷在我国进行推行的情况并不乐观。我国应该尽快制定环境风险的分级标准,统一分类标准和统计口径,并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绿色信贷的规范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保险业和证券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承担起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责任。“绿色保险”是在政府引导下由保险公司和各企业配合,对环境风险进行管理的一项基本手段,但是绿色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很不乐观。污染责任保险仅在我国的少数几个城市开展,投保的企业也比较少。对此,国家应完善相关法规,辅以必要的行政支持,可对投保环境责任险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并可在适当时候帮助接受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其他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支持,解决其后顾之忧。“绿色证券”是在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两项环境经济政策之后的第三项政策,“绿色证券”通过要求上市公司在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过程要经由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审核,对企业的融资行为设置环境门槛。“绿色证券”在推行的过程中可吸取“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推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利用好“绿色证券”这一绿色经济杠杆。
我国在推行各项绿色金融政策时,应努力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填补法律空白,发挥其应该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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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监管协调绿色投资
一、引言
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绿色低碳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为低碳经济发展融资而设计的“绿色债券”也随之兴起。近年来,随着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绿色债券的定义逐渐清晰。绿色债券,泛指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气候改变或环境保护项目和计划的债券产品,这类债券更加强调透明度和问责制,目前市场规模约为1180亿美元。
“十三五”规划中,国家重点提及环境治理和绿色金融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未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国内一些智库和国际倡议组的合力推动下,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22日绿色金融债公告([2015]第39号公告)。该公告就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进行规定,并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进行明确分类,给出了环境效益显著项目的界定条件和解释说明。紧接着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15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指引》给出绿色债券定义、适用范围和重点支持项目,规范了绿色债券审核要求并给出较为详细的绿色债券相关政策支持。
国内市场对绿色债券反应强烈,未来发展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是从发行人和投资人来看,发行人主要受政策引导,存在抢占市场热点的心理,实质性的绿色投资和绿色资产组合理念不强,投资者主要还是集中表现为内部消化,另外还存在“绿色标准”不统一,第三方认证体系不被完全接受,评估认证方法不健全等现状。本文将介绍国外发展绿色债券的成熟经验,总结目前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趋势,为我国绿色债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国外绿色债券发展经验
自欧洲投资银行2007年7月发行第一只6亿欧元气候意识债券以来,绿色债券?q?的市场规模从2013年开始出现爆发性增长。如图1所示,2012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仅仅23亿美元,2013年迅速突破100亿美元,2016年全年发行绿色债券达到769亿美元,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BondsInitiative,CBI)预测,2017年发行总量将突破1000亿美元(CBI,2016)。
绿色债券资金主要投向运输、能源、水、建筑与工业、废弃物与污染控制等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项目,经过近10年发展,国外绿色债券市场主要形成债券类型和品种多样化、绿色投资主体丰富、发行人主体和所在行业广泛、第三方认证体系健全等发展经验。
(一)绿色债券类型和品种多样化
根据债券收益的使用和债务追索权形式的不同,目前绿色债券主要被分为绿色收益债券、绿色收入债券、绿色保证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证券,其中绿色资产证券化证券包括一种资产担保债券,具有双重追索权,2015年房地产和抵押贷款银行BerlinHyp发行的世界上首只资产担保债券就是对自身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担保池具有双重追索权。此外,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IFC)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森林绿色债券,债券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或碳信用额度的方式获得票面利息;荷兰BNG银行发行了一只价值6亿美元的社会责任投资债券,为城市可持续项目融资;英国能源供应商Ecotricity连续发行四只生态债券,为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融资;还有波兰2017年将发行首只绿色债券。与绿色指数挂钩的债券衍生产品也逐渐成为市场投资者追捧的对象。
据统计,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全球共有272只绿色债券发行,27%的绿色债券票面利率在1%~3%之间,25%以浮动利率发行,低票面利率和浮动利率占绿色债券总体发行比例高(金佳宇,2016)。另外2007年以来,超过43%的绿色债券以AAA评级发行,平均期限结构在5~10年,不同利率、评级和期限的搭配,满足市场投资者对多样化产品的需求。
(二)发行人主体和所在行业分布广泛
绿色债券发行人主要分为开发银行、市政、商业银行和企业四大类,开发银行主要包括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一般以自身信用作担保,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极高。市政绿色债券由一些政府部门、地方市政项目、高等院校发行,美国哥伦比亚水与水污染管理局2014年发行了一只期限为100年的针对水资源的绿色债券,也是迄今期限最长的绿色债券。商业银行和企业虽然起步晚,但是发展迅猛,目前已经成为市场上最主要的发行主体。
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量逐年上升,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分布广泛,公司绿色债券所属行业主要有公共设施、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租赁、工业、汽车、快消、房地产、制造业等,其中公共设施和可再生能源企业是潜在最大的发行人(金佳宇,2016)。工业减排、智能电网、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等领域发行的绿色债券在世界上普遍被认可。
(三)绿色投资主体丰富
市场投资者对绿色债券需求强烈。2015年,苏黎世保险、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巴克莱银行财政部等投资者发表声明将支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公开承诺将投资10亿欧元的绿色债券。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于2014年12月发起了一份投资者声明,由合计资产管理规模达2.62万亿美元的资产所有者和基金管理人共同签署,这意味着这些资产将用来支持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绿色债券专项基金准备好即将对绿色债券进行投资,这些基金都由世界著名的投资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比如黑石集团、瑞典保险公司SPP、日兴资产管理公司、美国道富银行等。在巴黎召开的第二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上,代表11.2万亿美元资产的机构投资者承诺开始着手发展绿色债券市场,而且,保险行业也重申了其实现“气候智能”投资在2022年前翻十番的承诺。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forResponsibleInvestment,PRI)签署机构(目前有1525个主体,管理60万亿美元)和其他投资集团对气候相关投资的兴趣也正在不断增长(CBI,2016)。
(四)第三方认证和信息披露体系健全
国外绿色债券认证体系形成体系。国外主流认证体系包括《绿色债券原则》(GreenBondPrinciples,GBP)和《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BondsStandard,CBS),其中GBP建h发行人使用外部认证,以确保发行人发行的债券符合绿色债券定义和要求,鼓励认证的类型和层次包括从顾问机构取得专业辅助,以审查或帮助建立项目评估和选择体系;由独立第三方进行独立审计;由第三方机构依据第二方标准进行的独立审核出具“第二意见”。CBS则要求在发行前和发行后都必须任命一个第三方审核者,让审核者就该债券是否满足气候债券标准提供一份保证报告。截至2016年6月,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公布数据整理统计,60%的绿色债券使用了独立审查,通常也叫做第三方认证。奥斯陆大学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CenterforInternationalClimateandEnvironmentalResearch,UniversityofOslo,CICERO)提供独立审查占40.23%,Sustainalytics、DNVGL(DetNorskeVeritas,GermanischerLloyd)、Vigeo、毕马威等也是独立审核的主要提供者。
GBP对信息披露有专门要求,除公布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闲置资金的短期投资用途,发行人应提供至少每年一次的项目清单,提供项目基本信息的描述、资金分配额度以及环境效益;GBP建议使用定性指标的描述,并在可行的情况下,对预期的可持续性影响指标做出定量描述(如温室气体减排量、清洁能源惠及人数等)。CBS标准虽然未直接涉及发行人自主信息披露的相关流程化限定,但是CBI开展的认证、核查业务以及专项标准均需要在发行人自主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开展。
三、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2016年第1季度,经人民银行批准,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银行等首批试点机构在国内发行绿色债券530亿,约占全球发行总量的48.7%,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亟待转型、环境亟需有效治理以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在我国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本文统计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我国境内公开发行的42只绿色债券,发行总额为1888.3亿元,境内主体在境外发行的5只共计46亿美元绿色债券不在本文研究范围内。债券类型主要包括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和绿色熊猫债,票面利率在2%-4%之间的占84.09%,固定利率发行占68.18%,期限以3年和5年为主,10年和15年的仅占6.81%,可见目前国内绿色债券发行以较低固定利率为主,发行期限结构偏好中期,债券品种为传统类型。
绿色债券发行人以商业银行为主,发行数量占36.36%,发行总额为1460亿,占77.32%,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充实银行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全部用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目录》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如表1所示,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人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发行总量虽不多,但是参与积极性高;发行人所处行业包括电力、汽车、能源、节能环保行业,募集资金按照国家发改委《指引》标准,一方面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置换由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另一方面,用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新能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和节能环保产业等,目前市场发行的绿色债券在各领域和债券性质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各发行主体绿色投资理念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我国绿色债券发行对象主要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和合格机构投资者,目前已发行的绿色债券中,只有G16京汽和16清新G1面向境内法人和自然人发行。
我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进展明显,2016年1月至11月,境内42只已发行的绿色债券中,有34只进行了第三方认证。如表3所示,目前一些有着丰富绿色债券认证经验的国际机构开始为中国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服务,如安永、德勤、DNVGL集团等。此外,国内具有专业知识和实力的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始出现,如商道融绿、中节能咨询公司、中债资信等。各方也越加充分认识到中国绿色债券发展中绿色认证的重要性。
其中有5只进行了绿色双认证。目前来看,国际认证机构是中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市场的主体,尤其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占总认证数的56.4%,但本土绿色认证机构也已开始开展认证业务,商道融绿作为国内首家气候债券标准认可的认证机构有很好的市场示范作用。
第三方认证操作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认证内容集中在债券发行中涉及的资金使用及管理政策和程序、项目评估和筛选的标准与提名项目的合规性,以及信息披露、报告机制的流程;采用国际认证业务标准方法ISAE3000,并实现判断项目的绿色程度是“深绿”还是“浅绿”。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采用的审验标准包括《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ISO/IEC17021∶2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19011∶2011)程序、上交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及国家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和标准。商道融绿侧重对绿色项目决策流程、资金管理、环境和社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审核评估。中债资信绿色债评估认证方法,将募投项目环境效益进行了深绿、绿、较绿、浅绿以及非绿的绿色程度划分。
四、我国绿色债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如前所述,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已经形成迅猛势态,2016年国内机构在境内外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已达2200亿元,占到全世界同期发行绿色债券的42%,居世界第一,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新亮点。然而,与西方国家成熟经验相比,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第一,我国绿色债券类型和品种单一,缺乏多元化,期限结构缺少长期,利率类型无法满足投资需求;第二,发行人以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为主,行业类型不够丰富,无法满足整个经济转型和环境治理的需要;第三,绿色债券市场参与度较低,投资主体局限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和上交所合格机构投资者,绿色投资理念亟待提升;第四,我国第三方认证体系存在本土认证机构力量薄弱,评估内容侧重点不同,评估方法不统一,评估标准不一致等问题,都将造成绿色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的无序和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导致投资人难以对各认证机构的评估报告横向对比(王遥,2016)。以上问题,制约了我国绿色债券的健康发展。基于国际绿色债券发展经验及我国中国绿色债券发展的实践,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的健康发展。
(一)创新绿色债券品种,推进我国绿色债券类型多元化
引进并吸收国外绿色债券品种,例如可持续发展债券、资产抵押绿色债券、双重追索权贴标绿色债券等结构创新产品;在“非绿”到“绿”过渡模式和担保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允许非绿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允许绿色企业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投入非绿项目,在约定调整期限过后必须全部投入绿色项目;针对中小法人和自然人投资行为,研发小规模、分期定投的特色品种;开发具有浮动利率、高收益非投资级绿色债券,吸引更多国内外资本进入绿色债券市场;鼓励更多境内机构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同时针对合格境外投资者放宽政策,发行更多的人民币计价绿色债券(即绿色熊猫债)。
(二)多层次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实现绿色产业转型
从市场主体来看,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参与发行绿色债券,让更多的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建设和城市环境治理,为公共绿色项目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借助绿色债券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对市政建设进行有效监督;与环境、生态建设,绿色支持项目相关的高校、研究所可以发行绿色项目研究债券,扩大科学技术溢出效应服务企业技术革新;支持更多的民营企业和中小高科技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更稳定、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资金推动高新技术的进步。各级政府应当通过税收优惠、产业政策支持、信用增级等方式逐步引导一些重点市场主体优先利用绿色债券融资助力绿色产业转型,实现发行主体和债券主题的多元化。
(三)培育和推广绿色投资理念,吸引更多市场投资者。
我国发展绿色经济,实现低碳转型的投融资需求将越来越大,培育和推广绿色投资理念,扩大绿色投资者群体是基础。培育一般投资者的绿色投资偏好,增强绿色投资理念,让市场主动进行绿色资产配置提高资产组合稳健性是最关键的一步,避免为了漂绿和抓住“绿色”概念而引发的短视性。应当积极引导养老保险基金、公共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认购绿色债券,实施利息免税;让亚投行等专业基础设施投资机构更加关注绿色项目,吸引法人和自然人参与到绿色债券投资中来,让绿色债券投资者结构更加平衡和多元化;此外,也当考虑吸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我国绿色债券,发挥示范效应,让更多的国际资本进入绿色债券市场支持我国绿色转型。
(四)加强监管协调,完善我国第三方认证市场机制。
一是协调标准规则,在充分认可行业差异的基础上统一绿色项目界定范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主要监管部门需统一意见,构建统一监管标准,在支持项目分类、募集资金使用、第三方认证等环节上形成我国总体原则,同时协调各不同行业的国内与国际标准,形成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绿色项目规则;二是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市场的约束机制的作用,绿色债券发行的主管机构应当严格要求发行主体公开披露项目发行进展情况,跟踪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综合报告,明确发行主体的环境保护责任;三是建立我国统一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标准体系,规范第三方绿色认证的准入质量和内容,积极培育我国本土独立的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处理好国内外认证标准的兼容性,在充分理解和融合国外成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我国自主认证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横向可比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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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金融银行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为了全面控制二氧化碳排放,1992年联合国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1997年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义务首先由发达国家去承担,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2012年以后,在去承担节能减排方面的相关义务;(2)国际贸易减排的机制(iet),联合履行的机制(ji)和清洁发展的机制(cdm)是《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对温室气体进行减排的三大种机制。
低碳经济成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一项重要举措,备受全球关注,一并达成共识。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一大趋势,低碳经济的特性体现为较低排放、较低污染、较低消耗和较高效益、较高效能以及较高效率。国际社会将低碳经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社会转型发展的基本途径,低碳经济也是工农业文明后人类社会的一项重要进步标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国在发展经济中必须选择低碳经济这种形式。金融与低碳经济发展密不可分作用甚重,发展低碳经济必然离不开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支持,低碳金融产品的开发、低碳金融制度的完善创新等将会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之路。低碳金融毫无疑问将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发展低碳经济创造一次重要的理论成效。
低碳金融是指与低碳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环保)相关的不同种类的金融交易活动和金融制度创新,其内容主要有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投资和交易。低碳金融的不断推进,促成低碳金融长效完善制度,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金融服务业的主要动力的银行,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保护环境,敢于创新,积极发展低碳金融。
一、国内银行业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低碳金融,顾名思义也被称为“绿色金融”。低碳金融泛指低碳与金融的交融,即为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服务,内容包含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相关的如银行信贷等等。所以银行的重要意义在低碳金融中得到非常充分的体现。2009年刘明康提出,两个重要的成分需要银行去发挥:一个是实行推广低碳金融的观念,二是努力去创新低碳金融相关的业务。2010年马骁说,虽然对于低碳金融,银行试图在发挥一些些的作用和措施,然而仍然没有发挥到实质的程度,很难对金融机构造成影响。
银行作为低碳金融开展的主力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经济转型发展、银行业的转型发展、民生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充分发挥银行业的社会责任,低碳金融发展势在必行。
(一)低碳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伴随经济增长背后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引发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严重,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全世界应对气候变化提出的低碳口号,我国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低碳经济发展思路来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国实施的节能减排任务工作,遏制高耗能、高污染投资,发展低污染、低耗能投资,优化资源配置,这些都需要金融手段的支持。低碳金融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低碳金融是银行业发展的一大创新
低碳金融是银行业发展自我、应对现代复杂经济形势的自主选择,是实现银行业有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转型的最佳路径。开发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设施不可避免地需要研制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融资方式,而低碳金融的提出正合时宜,延伸了金融创新的创新空间。低碳金融也推动了银行业的转型发展,顺应了经济发展的大潮流。
(三)低碳金融是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
银行的社会责任不仅表现为缴纳税收和创造利润,进行慈善捐助,更表现在通过自身的银行业服务特别是信贷,向那些低耗能、低污染、高效益的环境友好型企业或者项目发放贷款,优化信贷资金配置,达到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双重功效。低碳金融是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实现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统一。银行业通过低碳金融服务和业务创新,既可以达到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实现自身的企业价值。2008年,兴业银行率先公开宣布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国首家、全球第三十六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机构,也成为了低碳金融的先行者。
二、国内银行业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现状分析
(一)低碳金融得到银行业普遍认同
赤道原则,国际大多金融机构遵循建立推行的,它的依据是世界金融银行及公司相关的规则,主要是评判、估测以及管理各项融资服务中的相关社会和环境风险的一项标准,旨在管理和发展与项目融资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系列原则和准则。作为用来规范银行业项目投融资的赤道原则目标是对银行企业项目在投融资时,综合评判、考察此项投融资对环境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为了在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的运行。赤道原则为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了行业标准,已成为国际惯例。赤道原则适用于全球各个项目资金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所有新项目融资和因扩充、改建对环境或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原有项目。赤道原则的意义在于把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和项目融资具体化,为银行信贷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准则。截止2006年,位于世界各地的90%以上的金融机构在利用《赤道原则》进行全球的项目投融资业务。联合国大力倡导各国开展低碳金融的相关立法。
我国第一家赤道原则使用的兴业银行,在2009年,在项目融资服务上兴业银行为扩大福建华电永安发电,赤道原则遍布全世界69家的金融机构,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是其提供的。
(二)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
我国当前的低碳金融以绿色信贷为主,主要开发一系列相关的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项目,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扩张。绿色信贷为转变银行信贷模式、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我国,绿色信贷主要依赖于银行,银行在绿色信贷方面进行大量的积极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到2009年末尾,兴业银行总计总计发放了金额高达165.83亿元、共计223笔的节能减排的贷款项目。兴业银行在绿色信贷说方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银行业的低碳金融创新
一段时间内,快速发展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断出现与低碳金融相关的金融创新项目,包括各种产品创新、融资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在2007年,中国银行有了“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理财产品,随后深圳发展银行也推出了。2010年4月8日,《中国光大银行碳中和服务协议》是北京环交所与光大银行签订。同时,私募基金和我国信托公司在低碳金融相关义务进行开拓。在信贷中为了应对金融环境类风险,在积极支持低碳金融相关类的融资项目,国际银行开展了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对“双高”项目减少贷款,同时严格检测环境风险。
三、国内银行业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不足
(一)我国低碳金融的政策法律支持不足
就目前而言,我国低碳经济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政府对于低碳金融的关注日益增强,然而相关的政策法规还没有成型,信贷投融资和税收等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服务的不完善,不能够达到为低碳金融发展的投融资提供宽松的政策支撑。
(二)我国的低碳金融服务业务的准备不足
我国的经济发展中低碳金融尚处于初级阶段,金融业特别是银行类的利润幅度、利益空间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水平仍然较低。特别是没有优良合理的安排好银行业的人员分配、公司治理、机构配备的各方面的情况。低碳金融业务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成套的风险包括社会风险、环境风险、科技力量风险、国内市场化的风险及一切其他不可预知的风险。
(三)金融业特别是银行在绿色信贷方面的比重仍小
目前,在绿色信贷方面,中国主要倚重的是绿色信贷银行公司,很大范围的体现在银行上。银行不断提高的绿色信贷利益在银行业的信贷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依然是较低的,导致此结果的原因是绿色信贷所需要的外部环境的不乐观。目前绿色信贷仍然较模糊,银行业金融机构缺少专业的相关人员,绿色信贷的产业项目标准和指导目录仍然不明确,无法去制定金融机构内部的考核评定办法和无法细则化。
四、国内银行业发展低碳金融的完善建议
(一)加快建立与低碳金融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到目前为止、金融企业的相关社会环境保护的责任没有制定出来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目前而言,我国低碳经济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政府对于低碳金融的关注日益增强,然而相关的政策法规还没有成型,信贷投融资和税收等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服务的不完善,不能够达到为低碳金融发展的投融资提供宽松的政策支撑。我国虽然大力宣传赤道原则,但是效果欠佳,金融企业对此回应甚少。所以,建立健全的低碳金融法律法规,明确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使之体系化是当务之急。在现在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贷款人的相关义务,科学审慎的评判金融企业的环境社会问题。同时,对社会环境的评估报告去参照赤道原则做出相应的更改。
(二)完善低碳金融投资市场体系
低碳金融业务要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现在,银行业的产品相似和一些规则制度的相近,银行业的发展受到了限制,活力不足,银行准入的不完善,在市场竞争中让银行之间竞争发展,通过这种方式推动低碳金融业务的开展显然是力不从心。经理人市场竞争机制在推动低碳金融发展中的意义得到证实。低碳金融投资市场体系的完善对低碳金融业务的开展发挥着重要积极地作用,低碳金融普遍得到公众的认可,社会发展的需求,也需要建立完善的低碳金融投资市场体系。
(三)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绿色信贷的推动
关键词:绿色信贷;绿色金融
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后,在G20峰会上,由中国和英国牵头的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交的《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也被写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公报,作为G20峰会的重点议题进行探讨。绿色金融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新风口。学者Labatt提出,绿色金融是指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的金融工具。绿色金融工具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以及环保产业指数等金融产品。其中绿色信贷是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发展相对成熟的绿色金融产品。截至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绿色信贷贷款余额约1.5万亿元,居同业之首;中国进出口银行已为企业提供了超过6亿美元的节能减排和新能源优惠贷款资金。绿色信贷业务支持的项目合计减少标准煤使用量505.72万吨,二氧化碳减排当量1401.9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41万吨,减排氮氧化物4790.29吨,节水1328.12万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环保和社会效应。
一、绿色信贷内部审计的定义
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关于内部审计的观点,真实性和公允性不仅针对会计数据和其他经济数据,也应包括与利益相关方有关的信息。不能发生财务信息是真实和公允的,但环境信息却是假的或隐瞒不报的。与外部审计不同,内部审计的目标主要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在环保丑闻频发的背景下,环境信息已经成为内部审计的重点对象之一。国际商业学会(CIC)认为绿色审计是环境管理的工具,并将其定义为是从环境角度运用一系列的审计技术,收集审计证据,审查企业的相关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具备健全的环境管理系统和环境责任报告框架,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的一种特殊鉴证活动。
结合以上观点,绿色信贷内部审计是绿色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和其它的绿色审计不同,其审计目标更侧重于评估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环境风险,以达到为金融机构作出正确的绿色信贷决策以及贷后管理的目的。实施绿色信贷内部审计的既可以是第三方审计机构也可以是金融机构独立的专业内审部门。
二、绿色信贷内部审计的内容
(一)审计标准
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规定,绿色信贷的合法性必须同时符合环保部门颁布实施的环保法律法规;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国家各部委制定的绿色信贷政策以及各家金融机构自身的绿色信贷规定以及一般的审计规范四类标准。表1列举出了2007-2016年我国主要绿色信贷政策。这些政策与规定,为绿色内部信贷审计的目标、范围以及审计报告需要披露的内容都提供了有效指引。(见表1)
(二)审计目标
由于绿色信贷既要把控信贷环境风险,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又要考虑商业特性,不能因实施绿色信贷而降低资本回报。因此,绿色信贷内部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受托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通过绿色信贷内部审计,为金融机构是否继续向企业提供绿色信贷的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为贷后管理,进一步建立绿色信贷分级制度提供依据。
合法性首先是验证申请绿色信贷的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以及是否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的标准。其次还必须关注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属于环保不达标企业(环保系统)、重大安全事故企业(安监系统)以及工信部规定的20个落后产能行业企业。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企业已不满足合法性要求,则说明该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环境风险。
效益性是验证企业绿色信贷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是金融机构作出绿色信贷决策时的重要依据。环境绩效主要包括:能否实现重组整合过剩产能、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等国家环保经济目标。经济效益则主要验证环保项目带来的预期收益。
(三)审计披露内容
绿色信贷内部审计范围主要包括:环境政策法规执行审计、绿色信贷资金使用和管理审计、环保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审计。因此,绿色审计应披露的内容包括会计报表附注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等是否已经完整披露了企业执行环境法规、产业政策的真实情况;企业环境违法情况;绿色信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信贷项目经济效益核算情况。
三、结论与建议
绿色信贷是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融资模式,金融机构利用绿色信贷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需要加强对绿色信贷风险的把控,降低绿色信贷项目的不良贷款坏账率。这再次说明了实施绿色信贷内部审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绿色信贷内部审计是对传统内部审计的变革与创新,在国际上仍属于新兴领域,它的审计标准、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技术等都在不断的研究探讨中。一方面,这就需要国际之间相互交流、借鉴,使绿色信贷内部审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另一方面,审计人员队伍需要重新建设,绿色审计人员在具备财务审计知识的同时还应该熟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宏观经济政策,掌握环境方面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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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绿色信贷;风险管理;可持续经济;低碳经济
一、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理论概述分析
绿色信贷说的具体点就是国家的金融机构根据相关的关键经济政策及环境产业政策,对环保设施的研发及制造、环境保护机制的建立、新能源的开发和运用、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生态农业等企业或机构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并给与相应的优惠活动;对于那些对环境会产生污染污染的企业及项目进行贷款限额,并且还要对其提高贷款利率以进行一度程度的惩罚。
二、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动力分析
1.有助推节能减排需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信贷是把环保工作和金融服务向结合的体现。随着《意见》的出台,我们国家的银行业逐步会对一些不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或者是和环境保护相违背的企业或者项目进行金融贷款控制,通过加大银行对那些高能耗企业的信贷准入标准,制约那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盲目扩大,严格实行绿色信贷机制,停止对那些淘汰类企业或项目的信贷审批,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2.绿色信贷给银行带来机遇和一定风险。绿色信贷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考验。我们知道对于那些“两高”行业来说,他们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需要的资金非常大,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就会很高。如果这些企业缺乏有效的环境保护机制,在其生产过程中发生了环境污染问题,那么银行的社会信誉也会受到不利影响,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资金回收的难度。银行的绿色信贷行为,是我国银行当前发展的一个良好机遇,这就要求银行在进行绿色信贷的同时,不断增强产品的研发,找到一个科学的信贷方法。通过发行各种环保金融债券、抵押等绿色信贷产品。此外,银行还要逐步建立绿色采购机制、降低能源消耗、废弃物管理等良好管理实务策略。
三、银行业发展绿色信贷存在的问题分析
1.政策标准的模糊极大地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推广。目前,从我国的银行的绿色信贷的实际发展状况来看,基本还处于政策规划阶段,缺乏一个统一的绿色信贷标准,其运行动力主要来源于银行内部的执行力,导致我国的绿色信贷市场相对混乱。银行向企业进行绿色信贷的过程中,首先要所贷企业进行细致的调查和分析,而这一过程对于银行来说是十分复杂的,目前我国银行还没有形成一个具体的绿色信贷考评机制,缺乏专业的绿色信贷统计人才,国家在这一方面也没有相应的统计标准,因此,目前的绿色信贷统计各个银行都不尽相同,这样就出现了相同条件的企业在不同银行贷不到款的情况。
2.缺少具体的指导方针以及环境风险的评定标准。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他们无法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以及银行内部的具体实施办法,在统一法人体制下难于制定和建立一套真正切合各地具体情况和分支机构实际的制度、措施以及具体的操作程序,导致银行的绿色信贷缺乏有效的操作机制。同时相关环保部门所提供的环保信息量较少,没有形成一个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导致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时,缺乏有效的凭证,给银行的贷款审查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同时商业银行在调查过程中了解的一些环保信息也无法和相关环保部门实现及时交涉,没有真正做到信息和数据共享。
3.绿色信贷机制建设存在制约作用。由于地方保护政策的影响,还有污染严重的企业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之下生产经营,这样就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尤其在一些资源性省份,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些企业的存在能够对当地的GDP影响较大。导致地方政府对这些企业的存在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无法做出正确抉择。
4.缺乏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目前对商业银行发放环境违法违规项同的行为没有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也没有建立一个具体的奖励机制,对一些按照规定执行国家绿色信贷的金融机构没有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导致这些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的动力不足。
四、发展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政策建议
1.以商业银行为载体,建立绿色信贷观念。目前,我们国家商业银行的改革都是以政府行为为主导,其进程和时间都以政府的判断和决定来安排,具备了很高的稳定性。这样的制度可以保证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手段来主导改革,增强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的环保意识,引导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观念的培养,进一步激发金融系统对社会及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这对社会发展和环境之间日趋日趋紧张的中国有很重要的意义。
2.强化商业银行的环境责任。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任何风险因素都可能最终影响贷款收人的实现。银行所追求的,不能是单纯的“利润”,而应当足“效益”。这个“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环境效益在内的社会效益。从最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对商业银行的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很多的商业银行会把追求回报和环境责任进行对立,对其所处的特色地位缺乏足够的重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3.完善制度,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第一,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关条例、准则以及相应的优惠措施,鼓励银行提高自身的环境责任,加强捕捉环境机会的动力。第二,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动手拟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新产品的不断发展。以银行的角度看,应该着手对绿色信贷相关的制度的建立,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环境政策及制度、环境经济社会准则、以环境经济为主导的金融含义、进行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商业机遇以及新的创意。
4.构建推行绿色信贷的银行治理结构。通过改进银行公司治理推行绿色信贷的具体步骤:一是依据银行公司的治理模式的改变而改变其推广流程。传统的银行公司治理模式其结构设计我以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不会过多考虑非股东的利益,使得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烈。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模式对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体现。二是以股东的目标变化为标准进行绿色信贷的推广。股东差异化的要求也给企业经营者的工作带了影响。作为一个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最必要的是考虑其经济因素,但是也要把社会和企业因素考虑在内,特别是其投资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伦理因素都会影响到银行的运营。三是以及股东结构的变化来规划绿色信贷推广过程。
绿色金融商业银行绿色信贷
一、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起步阶段,发展潜力大。中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开始于第二十世纪70年代末,进入快速发展期在第二十世纪后90年,但仍处于初始阶段。作为一种全球性的新兴金融产业,绿色金融在国外的发展较国内早,且发展更为完善。从美国、加拿大、德国、挪威和日本等绿色金融较为发达的国家的发展成果来看,绿色金融的发展不仅可以获得巨大的环境效益,还可以提升GDP产值,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随着国外绿色金融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重视日渐加深,以及政府对绿色中国建设的积极引导,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巨大。
多方共赢,与多领域联系密切。
二、我国商业银行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状况
绿色信贷率先得到发展。我国绿色金融领域,绿色信贷已率先发展。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信贷要重视资源问题和环保问题进行了强调。之后的几年中,人民银行与国家其他相关部门又颁布了多个同绿色信贷相关的文件,我国信贷和环境保护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自2007年开始,国家对环境经济的重视程度加大,并以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推动节能减排的工作顺利展开。当年,国家还颁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简称为意见)这一重要文件,《意见》的最为核心的内容即是“绿色信贷”,重点强调要以信贷来控制两高产业的资金链,要通过信贷控制环境污染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那些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及未通过相关环保措施验收的新计划,将得不到银行的授信。银行对于在建项目存在违规现象的,不能再向其发放新的贷款,而且要尽快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绿色金融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前景乐观。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的种类并不丰富,产品推广仍有待加强。虽然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已经开展了绿色信贷政策,但仍然存在真正落实的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尚处于积极探索的阶段,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虽然在中国的绿色金融的外国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是相对比较落后,但随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中国金融机构也遵循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实践,各大商业银行均已采取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措施。如工商银行采用了信贷分类、“环保一票否决制”,并推出了以网络融资方式为主的绿色金融产品――“网贷通”、“易融通”;北京出现我国第一家绿色金融专营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行的“建设低碳银行倡议”,并正在开发“未来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买断保理”产品,等等。绿色金融产品正越来越受到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视,随着产品的不断开发,理念传播的不断扩展,绿色金融产品探索的前景比较乐观。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政策的推动,政府政策的积极引导可以使商业银行不只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并且更多的关注环境利益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使商业银行更加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经济循环体系的良好、健康发展。在绿色金融发展被商业银行日益关注的今天,政府的政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本身也在不断完善现有相关政策,以及新政策的出台。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仍然处于探索的阶段,在环保领域,仍然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执行不力,环保信息不透明等各种各样的问题。近几年来,在国家环保总局进行的几次环评的执法中,所采用的手段全部都是大项目直接叫停,区域、流域的限制审批等行政手段,虽然能够暂时解决一些环境问题,但是长期效果并不乐观。虽然节能减排目标已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但环境政策执行中的项目,并在特定领域的企业,并不是很顺利。对于环保`规信息的及时,我国仍缺乏完善的机制。商业银行获得信息的成本较高,且其本身的环保专业知识存在局限性,其主要依靠的央行征信系统《企业基本信用报告》中提供的“环保信息”仅仅涉及到众多企业中的很小部分,而大部分企业并不在国家监控范围之内,非法的情况是难以确定的,信息的不对称性极强,这些缺陷也是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政府政策的发展与完善依旧任重道远。
四、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在资金融通过程中,商业银行起着枢纽的作用,国家的产业和环境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影响重大,应当时刻关注,并对自身的发展战略及时做出调整,既要在源头上切断“双高”企业或项目的资金来源,也要对节能减排企业或项目基于高度支持。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既要保证利润收入,又要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需要积极争取政策体系的完善。
商业银行通过专门涉及符合消费者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从而宣传绿色金融理念。花旗集团面向收入不高的客户推出了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是否可以获得贷款必须参照其省电节能指标。而英国第一个碳中和借记卡则是出自于巴克莱银行,而其运用来源于英国本土的环保项目对借记卡产生的全部碳信用进行补偿。以上两个成功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很有必要学习,通过个人绿色金融产品的推出,可以促进更多人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并能够吸引更多的普通客户加入到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中来,从而拓宽其各户群体,达到经济与社会效应的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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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气候债券低碳经济碳排放权交易
2017年伊始,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
作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及经济发展的政策与行动的一部分,全国范围内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于2017年启动。同时,《巴塞尔协议Ⅲ》对高信用等级债券的风险权重设置了更低的系数,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债券资产。气候债券满足了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发行者融资和债券持有者投资等多方需求,未来我国推出气候融资债券将成为低碳经济融资的重要发展方向。为此,对中国气候债券市场业务进行界定研究很有必要。
气候债券的提出
气候债券最初的提出设想是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投资清洁能源项目(CDM)。《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博埃尔曾指出,气候债券将主要在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向投资者发行,属安全性金融项目,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融资债券到期后能用来换取一定的温室气体碳排放的交易额度。为此,气候债券倡议组织(TheClimateBondsInitiative)于2010年成立,作为国际非盈利组织,其目标是促进抗击气候变化的投资,是世界上唯一致力于调动100万亿美元的债券市场以应对气候变化的组织,其发债标准是确认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符合低碳经济要求。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与汇丰银行自2012年开始每年气候债市场发展报告,以跟踪债券市场低碳融资的最新进展。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把气候相关债券分为贴标绿色债券和未贴标气候相关债券。贴标绿色债券指债券所募集的贴标资金指定用于已有的和新建的绿色项目。而未贴标的气候相关债券是指收益用于绿色项目,但是没有像贴标绿色债券那样进行推广,也没有可以让投资者追踪收益用途报告机制的债券。
气候债券组织标准(CBI标准)主要包括能源、建筑、工业、废物污染控制和封存、交通、农业与林业、信息技术和通信、气候变化适应等。CBI标准对绿色项目具体的行业分类比较细致,其中所包含的要求结合了支持债券认证的保证框架,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和保证,即确定该气候债券的发行人符合气候债券标准并坚持绿色债券原则。标准主要核心内容由通用要求、低碳贡献、债券结构三部分构成。
气候债券的发展现状
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2016债券与气候变化市场现状报告》,截至2016年5月31日,全球气候相关债券存量市场规模达到6940亿美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了960亿美元。其中运输是气候相关债券市场最大的主题,占所有债券存量的67%。能源、多领域分别占气候相关债券市场总存量的19%、8%,其余为水、建筑与工业、废弃物与污染控制和农林,共占市场规模的6%。
气候相关债券中78%为投资级,即具有BBB-及以上评级。60%以上的债券存量由包括地方政府、多边开发银行或国有企业等发行。气候相关债券市场中大约70%为10年期或10年期以上的债券。现有债券发行量中68%以上由规模在1亿美元至5亿美元的债券构成。
贴标绿色债券规模达1180亿美元,占气候相关债券市场的17%。τ谕蹲收呃此担绿色债券标签提供了一种信号或识别方式,可以减少投资障碍,从而促进气候相关投资的增长。贴标是推进气候相关债券增长的关键。2015年,贴标绿色债券市场发行量超过420亿美元,预计2016年的发行量可能会达到1000亿美元。贴标绿色债券中规模最大的主题为能源、建筑与工业。
我国气候债券业务的界定
截至2016年5月31日,中国的气候相关债券市场规模为2460亿美元,为最大发债国。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2015年底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这是我国界定债券是否具备绿色属性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旨在鼓励发行人安排对债券绿色资质的认证,并激励发行机构及服务提供商进一步提高发行和服务能力。
气候债券推出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目前在我国的实际应用中,主要在碳金融方面进行交易。在法律体系方面,国际相关协议及国内法律对企业排放有规定,强制企业减排,目前企业的关注点主要是对CDM比较感兴趣,而对于自身富余的排放权可以用于发债、到市场中进行交易,尚缺乏意识。而且,在气候债券市场上,目前交易的品种只有针对二氧化碳一种气体的,品种单一,衍生产品尚缺乏,不利于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资源配置优化,进而也不利于气候风险防范及温室气体减放。国内虽有少数与此相关的理财产品,但实际收益率明显低于预期收益率,主要原因就是可交易的产品较少,投资者缺乏管理风险工具。基于此,有必要对我国的气候债券进行梳理,研究界定标准及可涉及的发展方向,拓宽减排企业的融资渠道。
我国气候债券业务从产生到成熟的三个层面
我国目前发行气候债券的核心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支持行业的低碳耗能、提高市场对碳金融产品的接受度,根据以上需求可以对我国气候债券的业务进行分类(见表1),从节能减排、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及金融市场完善、国家气候风险管理三个层面进行逐级发展。
(一)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发展气候债券最直接的目的和业务内容,从碳排放量和减排模式角度发展业务,有助于直接推动国内减排及标杆企业减排模式的发展,加速企业粗放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
(二)区域经济合作及金融市场完善
从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及政府支持角度出发,通过银行信贷、气候债券等等金融产品促进低碳产业发展、扩充气候债券业务的外延,达到成熟市场态势。具体表现为: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及多方资本参与,降低相关业务的融资成本,形成区域联动减排,促进减排项目经济效益的提升;同时,银行信贷对气候债券信任度大幅提升,国家为实现低碳产业的良性发展,推出多种措施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设计出多元化的金融衍生品,完善相关政策保障体系。
(三)国家气候风险管理
当前,全球工业的高速发展对自然的破坏性已经到达临界点,社会再造成本很高,迫切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中国随着产业结构的快速升级换代,必将与世界经济产生更加密切的联系。而通过气候债券产品、债券市场推动环境改善,可以使资本在国际间有效流动,通过杠杆将环保观念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缓解因气候问题带来的灾难,保障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对发展气候债券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气候债券试点,构建权威统一的判定标准
气候债券成本低、周期长,也符合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政策初衷在于利用债券融资工具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目前国内对于债券的绿色属性,有两套标准认定,分别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出台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出台的《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15版)》。但就实践操作来看,目前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发行标准及信息披露标准。就我国国情来看,建议先进行相关债券的试点评级,待项目成熟后,制定完备的标准作为气候债券市场权威的项目标准。
(二)强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责任,防范级别买卖
因气候债发行成本较低,在发展之初可能出现“伪气候债”,对此应强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责任意识,防止个别评级机构高管人员进行级别买卖行为。建议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将相关评级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必要时在行业内公开。
(三)加强气候债券账户监管,杜绝“借壳气候债”
加强资金账户监管及债券信息披露,对气候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或建立专项台账,实现完整意义上的债券资金封闭管理,降低“借壳气候债”项目产生的风险。
(四)构建气候债券评级体系,加速气候债券市场化进程
目前,国内对于气候债券的u级仍属空白,通常归于绿色债券体系进行评估,而绿色债券的评估也是处于摸索阶段。绿色债券分类较多,气候债券不仅仅具有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行业促进功能,还涉及碳排放交易权内容,可衍生出更多潜在的金融产品,因此构建气候债券评估体系迫在眉睫。
(五)国家政策提供连续性支持,提高投资者积极性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绿色产业受到政策支持和认可。从行业来看,符合政策导向的绿色产业偿债能力较有保障。但实际操作中,资本天生具有逐利性,严重影响了投资者投资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加之政府补贴迟迟未到位,补贴政策变动频繁,政策缺乏连续性,使得绿色债券的实际销售较为困难。为此,建议政府加强政策的连续性支持,不断降低气候债风险,以此来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
(一)绿色金融的内涵及发展
绿色金融是指金融机构通过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自然环境,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信贷和融资业务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级,在通过评估后才能够对其提供金融服务。[1]
人们对于"绿色金融"的关注主要集中在银行的信贷业务,即"绿色信贷"。我国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实践较晚,2006年5月,兴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合作推出了能效贷款的创新型金融产品。2007年12月,银监会、环保总局和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严格限制"两高企业的贷款"。2008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联合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推出两项新的环境经济政策-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并推出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2]
(二)天津市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
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并获得世界范围的认同。[3]2010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了低碳试点工作,天津也位列5省8市中。[4]
1990年至2008年,天津以年均5.2%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全市经济年均12.8%的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标准煤能耗从3.16t下降到0.95t,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体制和可持续发展模式。[5]2008年9月揭牌成立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全国首家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机构。
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九届能源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和日本共同建议的APEC低碳示范城镇项目,确定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作为首例低碳示范城镇,成为由21个成员国共同确认的第一个低碳示范项目[5]。
二、天津市绿色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
天津市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开展碳交易试点方案》,争取开展自愿碳减排交易试点。主要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发碳交易产品,促进碳减排指标流转。
以天津市的绿色信贷来说,截至2009年5月末,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对节能减排环保相关项目贷款余额145.03亿元,占其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6.07%,其中对滨海新区相关项目贷款余额为6.54亿元。截至2009年5月末,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对滨海新区节能减排环保相关项目贷款余额为4.13亿元,占其向滨海新区发放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4.89%。[6]
三、绿色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2009年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原煤、原油,天然气比重依次为60.79%、35.38%、3.83%,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高,新能源比重也有待加强。所以我市在金融支持下的低碳经济发展刻不容缓,我市低碳经济发展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碳交易市场发展缓慢
天津市已经迈出了构建碳市的第一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但由于政策法规不完善,缺乏全方位的碳金融支持体系,目前的碳交易,主要是针对欧洲碳市制定的规则而进行的一些倒买倒卖行为,尚未建立自己的交易规则,减排价格一直被发达国家压得很低,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二)缺乏碳金融衍生品
在目前的各个碳交易市场中,与排放权相关的远期、期权是主要的交易工具。而目前在我国的碳交易国内市场上就没有如欧美国家的碳期权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虽然存在具有我国特色的绿色信贷,但形式单一,构建不够完善,处于起步阶段。
(三)缺乏研究投入,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低碳技术前期投入成本高,短期商业化前景低,导致企业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加上天津乃至整个中国保护创新成果的环境不理想,容易造成技术流失和盗版,这也极大损害了企业研发的热情,使先进技术引入困难。
(四)缺少相关的法律、政策扶持
缺乏综合性的扶持政策,制约了金融业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力度和效果。由于缺少有效的风险补偿、担保和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产业结构由"高碳"向"低碳"转型的时候,往往会导致企业成本上升,赢利能力下降,导致银行信贷风险上升,不利于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共赢局面。
四、对绿色金融业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积极完善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
1、为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构建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其一,天津市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的融资,建立一个风险相对较低又较完善的支持对象遴选机制,对于发展前景较好的可以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其二,政府给予低碳经济倾斜和支持,政府可以作为担保,作为基金股本成立天津市低碳经济发展产业基金,政府财政部分的资金形成引导性质的资金,而不参与股本分红,这样可以对民间资金形成强大的吸引力,更好地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
2、加快天津市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目前天津市的碳交易市场主要基于项目交易,不是标准化的交易合约。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统一标准和交易平台,不断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
(二)不断丰富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
1、推出"低碳经济"政策性保险。为了更好的鼓励企业进行低碳方面的投资,市政府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也可以适当引进一些其他信用度较好的法人资金,形成一种不同于商业性保险的政策性保险,主要接受发展低碳等绿色经济的企业或项目的投保,共同形成在市场经济环境里各种主体风险共担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2、建立金融机构的低碳资信评级体系。将金融机构在环保方面的表现纳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的考核因素之中,以便从融资环节对金融机构施加外部压力,对于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可以通过给其制定较低的准备金率制度给予鼓励。
(三)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
现阶段天津市对于低碳经济的推进还应是自上而下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被动式发展,最终将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理念嵌入到金融法律制度和金融服务决策流程,使"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作为一个变量内生于银行、保险、证券等活动中,形成良好的主动型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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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经济;供给侧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8-0002-02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正在大踏步发展,中国的国际地位也逐步攀升。在2016年的G20峰会上,中国提出了绿色行业金融的发展倡议,受到各国各界的赞同和关注。在中国近些年的金融发展上,我国在绿色金融和绿色经济上大力发展,因此,绿色经济早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绿色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十三五”规划中早有明确,曾提出五大发展方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在我国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整体方案》中,由中共中央明确提出要“建立我国的绿色金融w系”。观望绿色金融市场的长期发展,首先,我国的绿色金融信贷增长稳定;其次,绿色金融的债券市场也取得了快速突破。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和当前我国施行的供给侧改革中的五项重要内容联系紧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发展绿色金融,进行体系改革,对环保和新能源以及节能减排的方面有重要作用,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加速技术进步,足经济发展的短板。在绿色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有助于煤炭和钢铁行业的发展,对于行业中产能过剩的现象进行缓解,并且加快僵尸企业去杠杆的进程,这些企业中不乏国有企业。
一、绿色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一)其他行业信贷资金的占比较高
在我国的产业发展中,煤炭行业和钢铁行业是最主要的去产能目标,同时,这些产能过剩的行业大都也是高耗能和高污染的行业。据我国近些年相关数据统计显示,以2015年的煤炭消费量计算,35亿吨的消费量中过剩产能就达到了22亿吨,存在明显的产能过剩现象,问题非常严重。自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各行各业经济都在高速增长,尤其是煤炭和钢铁行业发展最为迅速。在金融行业上,由于资金的逐利性,大批量的信贷资金流入到钢铁和煤炭行业,在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这部分行业的产能却随着经济刺激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升。
(二)僵尸企业导致银行风险过高
在2008年金融风暴之后,中国所有企业的杠杆率都出现了变化,分化严重,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其杠杆率明显下降,但国有企业却在不断攀升。在众多企业中,国有企业因其具有较高的保障,其投资也就比较多,导致了国有企业的杠杆比率相对增高,所以在企业去杠杆的过程中着重面向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目前为止最具有僵尸企业代表性的产业是钢铁行业、水泥行业以及采矿行业这种高耗能和高污染的行业。最近几年,煤炭和钢铁行业的产能已经严重过剩,相关行业风险不断积累,其盈利状况也不断下降,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具了相关政策来淘汰产能过剩的企业,例如,2016年2月,我国国务院了相关文件《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自2016年2月始,在3―5年时间内,煤炭行业在之前的基础上再推出5亿的产能进行减量重组。同年4月份,由央行主持,三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银行信贷机构进行有扶有控的弹性原则,对于钢铁煤炭行业必须区别对待,严格控制相关产业的信贷投入。目前为止,许多钢铁和煤炭相关产业已经出现了债务久违的现象,许多企业在遭遇到经济状况后都抱团欠债,或者直接抱团逃废债。这种情况下导致了地方金融环境恶化严重,在这些企业发展较为迅速的地区,往往信贷比重都非常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金融行业的安全隐患。
(三)绿色金融融资渠道窄,成本高
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就生产成本相比较,可再生的能源发电相对于传统的煤炭发电技术生产成本比较高,对于小型水电发电厂来说,其成本约是煤炭发电的1.2倍,其中生物能源发电的耗能约为煤炭的1.5倍,风力发电是1.7倍,光伏发电的倍数最多,高达11―18倍。这种情况下,我国应该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包括一些生产清洁能源的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要从生产成本上入手,降低生产成本,让企业增强行业竞争力。在企业成本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融资成本,相对于传统行业,绿色行业的前期投入较大,过程周期较长,其风险性也大于其他产业,开发过程的成本利用较高。在银行信贷和投资商的眼中,这种产业的成本相对较高,收益情况并不确定,所以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绿色相关产业的融资困难。因此,在发展绿色行业的过程中,要加大力度,推动了绿色产业的发展,降低相关产业融资的成本,尽可能弥补我国近些年来的发展短板。
二、构建绿色金融的建议
在改革中逐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去过剩产能和去杠杆的方式对其发展起了促进性的作用,还可以降低绿色产业的融资成本,最大限度弥补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对于加快供给侧改革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从银行金融的角度说,价格条件是三去、一降、一补的本质和核心,可以成为实体体制的融资成本。其次就是渠道方面,指的是企业获取融资资金的方式和难易程度。对于一些产能过剩的企业和僵尸企业来说,要想减少银行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就必须增加其融资成本和减少必要的融资渠道,利用价格上的优势逼迫这种行业退出市场。相对于绿色产业来说,我们要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不断增加银行的融资渠道,在价格杠杆上给予更多的帮助,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在绿色产业的机制设计上就要建立相关的约束条件,最大程度上实现资源的优先配置,让银行信贷资金从煤炭和钢铁企业中逐渐退出,投向更加环保节能的绿色产业。所以,还需要建立一些相关的信贷和证卷政策,用来抑制煤炭以及钢铁行业的过剩发展,鼓励能源行业和绿色行业的蓬勃进步,引导市场逐渐向着节约能源的方向稳步发展。在今后的信贷体系中,以新能源和生物等绿色产业为主,大力发展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风能等可再生资源,较少污染,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一)及时关注其他产能过高企业引发的金融风险
一方面,要保证坚决执行有关部门关于去产能的相关文件,在金融方面,做到对钢铁以及煤炭行业的区别对待,在满足行业合理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资本控制,并且严格控制新增加的产能的资金投入。在对其进行控制的同时,注意控制力度,不能由于银行对资金的管控,造成钢铁和煤炭这种传统企业项目的融资风险。随着银行抽贷的普遍化,煤炭和钢铁企业的贷款金额将受限,利率会随之升高,甚至影响到银行的资金质量。所以,在进行资金控制的过程中注意执行力度,避免产能过剩的企业集体违约。
另一方面,银行要注意创新工具的使用,帮助产能过剩企业进行兼并和整合。我国的钢铁煤炭企业中,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有很多相关企业规模过小、集中度低、经营成本偏高、生产效率很低。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方面可以考虑用并购贷款的方式将企业进行兼并或重组。尤其是国有企业,应该发挥优势,利用自身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帮助一些小型的企业逐步发展,做大做强。对于一些中型企业,应该从组织架构上进行改革,淘汰落后产能。
(二)健全绿色行业金融体系
现今的金融体系中,债券市场已经打开,新型的绿色债券市场也逐步发展起来。绿色债券也是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和融资方式,它的特点是期限长和投入成本低,在新型清洁能源和节能行业中得到了大力的支持和发展。根据相关协议,我们要从两方面著手发展绿色债券,一方面降低传统钢铁煤炭行业的债券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激励金融机构去购买债券资产,在这两方面的影响下,为绿色债券的市场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和稳定的发展空间。对于中短期的债券而言,对于绿色债券的发行标准进行严格的把控,建立相应的标准。对于中长期的债券,要对其进行信用升级,利用往期的升级方式提高购买者的购买欲望,在未来还可以施行资产证券化,让绿色行业的资产形成新型的绿色按揭担保证券。在未来的发展中,可以借助大型银行的按揭贷款,对绿色按揭担保提供支持。
除上述方式外,还要建立绿色债券的保险市场,健全发行机制。在中短期内,要先健全规章制度,在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将各种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都进行整理并输入数据库。就长期而言,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将责任个体化,加强分工合作,对第三方进行责任教导。
(三)建立约束机制
1.建立对应的激励方案
积极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降准和再贴现等作用,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支持,引导资金流动方向,促进改革后的信贷结构的调整,在最大限度上支持金融机构对绿色产业的信贷程度。
2.建立约束机制
每一次进行改革,都要有监督部门进行监督,进行风险的把控,做好资金的动态监督。在对破坏绿色行业的行为进行处罚时,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拒不执行绿色倡导的企业和机构进行处罚,增加今后的信贷成本,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3.完善信息征信系统
只有健全企业的信息征信系统,才能更加直观地表现出企业的积极态度。金融机构将企业的征信纳入信贷成本中。
结语
信贷作为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和保障,在绿色行业的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绿色产业发展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支持,由于传统煤炭钢铁行业的收益性大,绿色产业的发展就得不到相应的资金支持。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绿色金融发展缓慢的原因,并在后文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对绿色产业今后的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绿色金融、发展、意义、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8-0308-01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给资源和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资源面临枯竭,环境发生变化,如气候变化,水资源污染,空气污染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环境破坏现象,这些资源和环境的变化给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不利于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的出现,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提供了平衡点,为我国的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都可以实现最大化。
1绿色金融发展的含义
从本质上来说,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有一定的区别:其一,两种金融模式的侧重点不同,传统金融将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作为重点,经济效益是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点,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等问题不够重视,而绿色金融的侧重点则是生态环境的效益,将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作为整个体系中的重点,绿色金融开展的金融业务要以环境保护为前提来考虑经济效益的增长,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二,政策和财政支持是绿色金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要在技术和政策的共同支持下进行,同时生态保护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因此只有在政策和财政的共同支持下,商业银行才能够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2绿色金融发展的意义
绿色金融的发展对经济效益的促进作用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在微观上,生产商和开发商在绿色金融引导下,根据自身优势进行资源利用和能源消耗,提高自身竞争力,实现利润最大化。大多数环境治理的经济效益需要进行长远的规划,不过合理的项目规划也可以在短期内收到经济效益。在宏观上,绿色金融的发展可以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上的认可度,使出口商品带有绿色附加值,保障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绿色金融的发展也是传统金融自身发展的过程。因此,绿色金融的发展不仅推进我国经济发展,也提升金融行业自身的竞争力,提高整体效率。
在绿色金融促进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效益的增加。绿色金融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社会财富,促进了就业,同时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而且绿色金融的发展使得曾经融资相对困难的环境友好项目得到改善,改变了过去整个行业的观念,有利于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同时,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提高资源利用率。绿色金融以环境保护为侧重c,因此在绿色金融的运行过程中,考虑到环境影响,改变了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促进生态效益的增加。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些年来,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水资源污染,大气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等,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对于环境治理,国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然而现阶段,很多环保项目有很多资金缺口,这种环保项目的资金缺口就可以由绿色金融进行弥补。同时对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才能使资源得到合理的规划利用,减少资源浪费,这些需要绿色金融进行保障。对于能源问题,不仅仅在于现有资源的合理规划利用,也在于环保产业的新能源和新技术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绿色金融进行资金支持,来保证能源问题的解决,在促进生态效益的同时促进了经济效益的增加。
总而言之,有效的信贷调控手段应该被绿色金融实现合理利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同发展,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3绿色金融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不是很完善,绿色经济体系尚未健全,没有足够的法律对强制性绿色信贷进行法律支撑,难以规避道德风险。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迫切需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同发展。因此对于绿色金融的发展对策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健全绿色金融的法律保障,提高财政与政策支持。适当地调整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法律保障可以跟上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和支撑。在绿色信贷方面,要加强信贷监管力度,加强环境的监管,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同时也要提高相关财政和政策的支持,只有这样绿色金融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
其次,加强推进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的建设。对于环评标准,应该制定适用于我国现状的相关标准,同时对于绿色信贷指南,也要根据目前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行制定,使得绿色金融的相关标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现状。在进行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考核时,要充分考虑该金融机构在环保产业方面的绩效,对上市公司制定环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环评指标的考核,将绿色金融体系进行标准完善。
再次,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要做到及时共享。对于绿色金融体系的相关部门,如环保部门、金融机构、国土部门和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合作,做到信息共享,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平台和企业征信系统等方式,细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指南,积极为绿色金融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改革资源型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形成反映市场需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是推动绿色金融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国际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一直处于持续低迷的状况,并且资本市场总体估值处于低位,现有的国际市场情况有利于资源型产品的价格改革。有利于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总之,现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发展问题分析,做好相关的制度标准制定,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在相关人才培养方面,也应当加大力度,由政府主导,与各类的高校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才塑造模式探索,为相关行业的发展给予支持;相关教育部门应当将绿色金融课程纳入到实际的教学体系中。纵观世界上的各个发达国家地区,他们的做法基本上都是类似的。
4结语
综上所述,绿色金融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在正确认识绿色金融的同时,要大力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增强整个社会对于绿色经济的认同,增强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共同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保证我国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