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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例(3篇)

栏目:报告范文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保障学生入学权利,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初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入学原则

对县内的小学毕业生按监护人住址“相对就近”划入初中学校就读;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班就读”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1.县直属学校和各教管中心正式在册有学籍的毕业生。

2.外地回本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入学细则

1.农村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农村中小学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和招生责任范围招生。农村中小学按家长意愿及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接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对辖区内适龄儿童不按时入学的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督促其家长送子女入学,小学适龄儿童因病因残需免学或缓学的,应督促其家长办理免学或缓学手续,其他正常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必须达到100%,农村所有六年级毕业生升入本乡镇初级中学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2.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1)城区小学毕业生家庭在县内有固定住房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县内有固定住房的(有房产证,且必须是第一产权人),按照学生本人或父母名下的房产地址进行划片,就近入学。(需要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二是学生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同在一起,且学生父母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情况,按祖父母名下的房产地址划片,需要提供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县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房证明(证明父母双方名下均没有房产)及户口簿(证明三代人的关系)。

持有公证书的,可于6月底前办理产权证,并以产权证为准登记相关信息。

(2)县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者本人在县城内无固定住房(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合同以及私下购房合同等情况均视为无固定住房)的,按其暂住证地址,可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就近学校的学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适度调剂。

(3)非县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县城无固定住房的,在主城区相关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调剂到六中和八中两所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可根据临时居住地址,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

(4)对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结合划片实际予以照顾。

(5)对外地回的小学毕业生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我县初中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家长持学生小学毕业生档案、学籍档案、学生户口簿及家庭住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到县教育局办理登记,分类统计,安排入学,登记时间为7月10日前。

(6)对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县小学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家长持学生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要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和住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外来务工人员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经人社局确认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到招生片区学校登记。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的外来学生的顺序依次接收,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可以安排到有空额的联盟学校或采取适当提高入学条件、电脑派位、随机抽签等办法招收。最终未被招收的及时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八中等有空额学位的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应足龄入学

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后再入学。各小学要引导家长从儿童的长远发展着眼,防止揠苗助长。针对少部分与规定入学日期相差较小的儿童家长的入学要求,各小学要进行耐心地解释和说明后果(无法注册学籍),取得家长的理解和认同。一年级新生注册时家长需提供儿童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各小学严禁招收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四)招生限额

1.农村及城区中小学可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和学校容量自主设置班级,班额不超过限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

2.将城区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招生。

(五)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到片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入学,若已满额,则到相对较近的其他未满额的学校就读。各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校长必须对本校学籍学生总数及平均班额数做到心中有数,

2、非起始年级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相关就读学校申请就读,学校根据班额实际情况,在不超额的情况下予以审定接受。

3、严格学籍管理,禁止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即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政策方案制定和宣传

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的时间、范围、条件、工作流程、责任分解、审核监督等予以明确。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确保所有片内适龄儿童都能按时报名入学。农村小学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宣传动员,稳定生源。

(二)妥善做好入学动员和服务

学校要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认真摸排,对未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动员入学,如学校动员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局报告,依法强制动员,保证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对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和疏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招生限令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城区各小学应严格按照所划招生区域招生,不得擅自招收不属于招生辖区内的儿童或未适龄儿童。

(四)严格把好登记审查关

城区学校要组织政治素质好、招生业务熟的人员做好登记报名和材料把关、审验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房产等信息要仔细、认真进行核实,对有争议的要通过上门明察、周边暗访等形式予以核实。初审结束后将申请人信息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登记入学,对确有争议的交由校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议定。同时组织由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及纪检监察等人员参加的监督队伍,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层次班等,严禁举办所谓“实验班”、“重点班”等。要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收费,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热心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伪造房屋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材征订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教材及教辅目录,通过新华书店主渠道进行征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或搭售省定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各学校严禁统一代购、指定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任何品种的教辅材料或读本,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强化舆论监督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检查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

一、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计划及流程

6个班270人。招生流程:公布政策→网上报名(网址:zjjz.91rxbm.cn/)→材料审核→安排学位→录取通知→注册入学。

三、招生范围

(一)第一类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的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学区内(海东广场、启达东海岸、万象凯旋湾、旦黎村、三柏西公寓小区)的适龄儿童。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有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学区,即海东新区起步区内还没有配建学位的新增楼盘或住宅区(申蓝宝邸、碧海金岸)的适龄儿童。

3、海东新区起步区范围内(南调河以北,海东快线以西,湛江湾以东,龙王湾以南)住房拆迁户房子拆迁后至回迁之前期间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四)第四类

对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技能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群体子女就学优待工作,参照《关于统筹做好我市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号)和《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湛组通〔2017〕17号)、《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粤组通〔2019〕1号)、《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22〕3号)、《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湛教〔2022〕3号)等文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资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二)报名资料

1、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户籍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原件照片;

2、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房产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房产权证和1个月电费清单原件照片。

3、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社保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本市户籍不用)、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照片。

4、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工商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本市户籍不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照片。

5、符合优待政策类条件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优待政策文件和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抽签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一)对符合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按条款的顺序直接录取(学位不足的用抽签方式录取)。

(二)在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二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三)在招生范围内第二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三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四)对符合招生范围第四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向坡头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由坡头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其它

(一)本暂行办法需提供的工商、税务、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住证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

(二)对学校公布的参加抽签或录取的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三)招生对象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的(不按时报名、不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或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我校不再安排其入学事宜。

(四)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儿童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1、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的。

2、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五)本方案适用于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由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16062348,联系人:麦老师

投诉监督电话:3950800(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

附:坡头区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引

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

2022年6月4日

坡头区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引

根据市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各校今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已公布,报名办法与去年相同,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类别,具体做法如下:

一、报名类别划分(分两类)。

(一)网上报名类:具有户籍、合法房产、社保及工商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网上自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类:具有固定居所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到报到学校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二)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9日。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办法。

属网上报名类的适龄儿童,登录湛江市招生平台(网址:zjjz.91rxbm.cn/),按招生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学生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向拟报名的学校提出申请,有关学校安排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读的学生只可以选择1所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资料有:

6、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户籍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原件照片;

7、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房产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房产权证和1个月电费清单原件照片。

8、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社保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本市户籍不用)、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照片。

9、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工商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本市户籍不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照片。

(二)现场报名办法。

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固定居所类条件的,到报读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固定居所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或租房协议、1个月水电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报读学校进行报名。

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

汶川地震发生之后,《早期教育》编辑部十分关注灾区的幼儿和幼儿教育的状况,在得知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汶川地震应对政策行动小组流动幼儿园(南京)7月6日前往灾区支援幼儿教育重建的消息后,立即派编辑程友伟参与该小组的工作。尽管从南京到四川灾区是千里之遥,但《早期教育》编辑部准备了一箱文具让程友伟带往灾区,赠送给有需要的幼儿园。

2厦门:民办的4所大地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

据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消息,大地幼儿园董事长程钛坤分别于1994年、1998年、1999年、2000年与原开元区教育局签订合同,在厦门与原开元区教育局合作开办了嘉华里、松柏、湖明、瑞景4所大地幼儿园。这4家幼儿园分别于2006年、2007年合同到期,合同期满后终止双方的合作办学。2007年8月,思明区教育局考虑到大地幼儿园多年的办学有一定的社会效应和终止合作后的办学衔接,与4所大地幼儿园签订了合作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规定双方继续合作办学一年。2008年7月4日办学合同到期,思明区为了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提升全区幼儿教育水平,决定将民办的这4所大地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这4所幼儿园收回后,思明区决定由省优质园来开办分园,使办学质量得到保证,收费也可降低,减轻家长负担。目前,为确保整个回收工作平稳过渡,保障这4所合同到期的幼儿园原教职员工和所有在读幼儿的权益,思明区教育局决定:5所幼儿园(含乐苗中英文学园)现有教职员工全部继续留园工作,所在职位不变,待遇不变;5所幼儿园现在就读的幼儿,上学地点不变,其所在班级、老师、保育员不变,直至毕业;现幼儿的课程教材不变、教学模式不变,直至毕业。

3浙江富阳:幼儿可享受教育券资助贫困生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浙江富阳市教育局在6月27日下午召开的2008学年助学工作会议上作出新规定:一、首次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券资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幼儿资助标准为保育费的50%。二是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幼儿,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分类资助,确保每一位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三是调整申报时间。从2008学年开始,6月27日到8月31日为宣传期,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让困难家庭在开学前就知晓助学政策、资助条件和申报办法,消除心理负担;9月1日(开学日)至10日为学校接受申报期,期间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贫困生按期入学;9月11日至15日为富阳市教育局审核期。10月份,富阳市财政局、富阳市教育局将教育券、营养餐资金拨付到学校。

4山东临沭:民办幼儿园吃上公家饭

截至今年7月,山东临沭县的178所民办幼儿园全部被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吃上了公家饭。该县规定: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由乡镇统筹统发,幼儿教师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和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民办幼儿园在选址、建设、办学等各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待遇。几年来,该县财政用于民办幼儿园改扩建、教师工资的资金累计已达260多万元。

5儿童交通安全家庭教育活动启动

2008年6月24日,由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主办的“心系好儿童”――儿童家庭交通安全活动在北京中国儿童活动中心隆重启动。据了解,儿童交通安全系列家庭教育活动今年将在北京、天津、青岛三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预计将有15万个儿童家庭直接受益,活动自今年开始,将在今后不断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主题、丰富内容、变化形式,力求覆盖全国50个城市,使1000万3岁~18岁儿童家庭直接受益。

6西班牙:2008年政府斥资1亿欧元首次投资低幼教育

西班牙教育与科学部与各自治区政府通过决议,将从2008年国家财政总预算中拨出6亿欧元用来完善教育体系.重点资助幼儿教育,其中拿出1亿欧元用来资助0岁至3岁儿童教育,这在西班牙历史上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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