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福州市路灯管理所
乙方:
为美化、亮化城市的举措,宣传企业形象,增强XX商业气氛,促进XX经济发展,提高XX广告品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路灯杆安装道旗、灯箱事谊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一、租赁项目:街道灯杆(共:172座)
XX路两边路灯杆96座;
XX两边路灯杆124座;
XX路灯杆246座。
二、租赁期限:三年(从2010年11月15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止)。
三、租金:每座杆¥。00元/年,合计总租金人民币壹拾万整(¥。00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租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租给乙方继续使用。
五、相关事项:
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健康合法,同时须经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单位审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在路灯杆上安装广告不能造成灯杆损坏,如因广告造成灯杆脱漆生绣等损坏,乙方必须修复灯杆或按修复造价赔偿。
3、租赁物在合同期内经营广告权和使用权属乙方所有,因租赁物所获的所有收益及广告牌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4、在租用期间甲方不提供电源。
5、政府有其他需要或国庆春节等期间悬挂灯笼,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服从,且期限不作延长及费用补偿,如需拆除的广告牌乙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在租用期间如甲方因建设需要更换灯柱,更换后新灯柱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作宣传广告使用。因租赁物所获的所有收益仍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为促进_______网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的_____________网上刊登广告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广告版位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甲方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条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与法规。如有产生用户投诉和由于甲方发布的信息失误所引起的政治、法律及经济责任,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3、甲方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乙方提供链接的网页内刊登与甲方无关的信息与广告内容。
4、甲方及时提供有关的产品和公司资料(包括一定数量的文字和图片)和邮件广告内容。
5、甲方应及时将广告款以现金形式交于乙方。
二、乙方责任
1、_______网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网页面上提供广告版位。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版位为: __________,版面大小为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__、
3、乙方负责广告的及时刊出,并负责与甲方的网页链接和该链接的日常维护事宜。
4、乙方对于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有权根据《广告法》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广告法规定的内容有权拒绝刊登。
5、在广告发布期限内,如因甲方需要更新广告图标,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及时将需要替换的图标送交乙方。
6、在广告发布期内,如乙方更新其网页,且原广告位置不再存在,乙方必须将甲方广告图形放置在其新网页的同等重要位置。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未能遵守自己所承诺的合同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直至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合同金额。
2、乙方如果未能遵守自己所承诺的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直至中止合同。同时有权追回自广告发布停止日起至合同结束日止的双倍金额。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金额:依照乙方现行优惠价目表所列广告资费标准,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
2、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清合同总金额。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公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章(公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塔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塔基本情况
1、广告塔位置:
2、广告塔规格: 共计 座。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 广告塔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
2、 广告塔费用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双方签定合同并确定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 。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安排制作及安装画面,并于2013年4月1日前发布完毕。甲方需在广告画面安装完毕15日内验收,通过验收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剩余款项甲方应在第十个月前(2014年1月31日)付给乙方,即人民币 。
第四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特殊广告发布需提交工商及行政单位许可证明。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未按时交纳租金的,乙方有权拆除广告画面并另行租赁,预付款作为对乙方赔偿,不予退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除初始画面外,甲方如需更换画面,乙方按25元每平米计算(含制作费、安装费),定稿后七日内乙方及时为甲方更换。(甲方如需荧光画面,加收壹万伍仟元画面制作费)
3、乙方负责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广告画面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不能修复的,乙方无偿为甲方更换画面。但自然灾害除外(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八级风及国家地震局发布的6、5级以上地震造成的损害)。
4、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5、乙方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发布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1%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完工,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三) 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四) 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守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本合同期内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签约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 号:账 号:
日 期:日 期: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揽方:
签订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公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广告播出要求。
1、1 广告内容及证件:
1、2 播出频道和时间:
1、3 制作形式:
1、4 广告长度:
1、5 播出形式:
1、6 播出日期:
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 广告费
2、2 支付方法及时间:
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3、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偿付违约金。
3、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四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 向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
乙方:
甲方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其两块宣传板进行管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进行管理的宣传板的指定位置进行广告宣传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进行广告宣传的宣传板为:黄陵县东关三角区楼体墙面两块,面积为:每块三十平方米。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板的时间为:自 20xx 年 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三、乙方使用该场所的租金标准为:5000元/块/月,乙方此次使用宣传板的租金共计:40000元。
乙方交纳租金的时间为: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完。如乙方未按本条约规定时间交纳场所租金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该场所,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未交纳租金的,无权在甲方管理的宣传板上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活动。
五、乙方须在举行活动之前四日,将乙方需要张贴的喷绘海报送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张贴,甲方可根据情况,在乙方举行活动之前两日将喷绘海报张贴。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需维护乙方安全宣传喷绘海报不被覆盖不被撕毁,如若被撕毁或覆盖,甲方应在两日之内将其复原 。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进行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从事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3、乙方若要自己张贴海报,需经过甲方同意方可张贴。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自20xx 年 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十、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双方需协商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在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及付款方式
1、广告安装地点由甲方指定,其位置须不影响市场的商家正常生活、交通等为原则。
2、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主体布艺为主,不得随意设置;新颖外观,便于提升物业档次。
3、广告面租用期限为 年 日至年日,乙方支付甲方广告面租用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以上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A:合同签订日支付租用费元,计人民币(大写):。B:合同到期后如需再次租用费用需在15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为乙方灯箱、路灯广告位设置和发布提供方便,及时对破损情况进行维修维护工作,制止人为破坏等行为。
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业主投诉等特殊情况,确认提前收回使用权,甲方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根据收回时的使用权剩余时间退还已交纳广告费。
3、甲方同意在合同到期后,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约。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灯箱路灯广告位,经营发布广告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2、乙方必须保证合法发布广告,遵守社会公德。
四、违约责任
1、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发布不良广告,导致甲方受到投诉或者影响的,则视同乙方违约,因甲方原因无法设置广告,视为违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所在商区更换新的物业公司,甲方须提前15天告知乙方,协助乙方沟通,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4、如乙方延期一个月付款,则视同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力单方终止合同。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大海猫快餐店(广场店)的招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招牌制作、安装
1、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祥见附表一、表二)
2、安装地点: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招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60%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工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5%8750、00元(大写: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3)留工程总价的5%1250、00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元)作为质保金,完工后三个月一次性结清。
第三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完成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办理招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招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招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内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五条:验收及维护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三个月以内如出现非人为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免费进行维修,三个月后将收取材料费,发光字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包修,一年后将收取材料费。
第六条、关于施工安全
1、乙方须自己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材料安全以及保证沿街商业楼的结构安全。
2、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招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情况要求加甲方继续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附则
1、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