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年终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思路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为确保今年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了以县地税局局长为组长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发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除省、市局确定的检查项目外,稽查局还将能耗大而申报应税收入少的单位纳入专项检查范围,实现“以税控电”。三是检查工作顺利、成效显著。资本交易项目、建筑业和地方金融业专项检查工作已完成查前辅导和责成自查阶段,责成自查共92户,其中有问题户数xx户,自查税费xxx余万元。对选取xx户转重点检查企业,x户已检查完毕,余xx户正在扫尾阶段。
二、深入细致,认真开展“三门增值税发票案件”等涉税案件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按时完成旅游业假发票案件的结案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稽查局对全县xx家旅游企业抵扣假发票进行检查,由于各县市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看法不一,企业互相观望,影响了办案进度,在省、市再一次明确统一政策处理,要求一在7月底前必须查结的情况下,稽查局对余留二户企业进行了细致工作,并于月底完成了检查环节的取证工作。目前已全部查结,xx家旅游企业共查补税收xxx万元。四是进一步做好去年房地产专项检查的扫尾工作。我县房地产共有xx户,去年对有开发经营房地产x户进行立案检查,企业所得税属地税缴纳有三户,由于政策疑难等待明确,延迟在今年结案,经审理查补收入xxx.x万元,其中罚款xxx.x万元。
三、严谨负责,切实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我局明确提出无罪推定、执法与服务并重、人性化执法等稽查执法新理念,并把执法理念同稽查工作各环节有机结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使稽查工作更趋人性化,纳税人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前段时间市局执法检查、县政府案卷评查以及班子回访企业中反响不错。一是以无罪推定为基础,全面树立依法办案理念。努力做到既不少收税款,又不收过头税,防范执法风险。特别是遇到疑难案件时,先作无罪推定,再根据证据认定违法事实,查找法律依据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法律依据不充分,暂不予处理处罚。二是打造服务型机关,牢固树立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在规范稽查执法的前提下,更加凸显稽查的服务职能,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惩戒、威慑与教育、引导的双重作用。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满足纳税人正当诉求,切实尊重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以人为本,树立人性化执法理念。随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局及时转变执法理念,积极探索新的税务稽查方式,提出了“加强税法宣传 实行人性化执法”的理念。深化应用查前集体约谈、查中政策辅导,责成自查等多种形式,增强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密切税收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积极探索“和谐稽查”有效方式。今年随着重点岗位监督转向跟踪监督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稽查局全体干部认真履职履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支部以建党90周年庆典为契机,开展了七个一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同时在月29日县委小礼堂隆重召开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中,稽查局党支部被评为2010年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大会上受到了县委表彰,意义非凡;二是开展学教活动。要求每个干部必读一本有益的书,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月下旬在电大组织一次财会软件和稽查查账软件的培训,参加市局到厦门的业务培训,使稽查干部业务进一步得到提高;三是重点岗位跟踪监督活动为载体,提高干部的办事效率。今年由于“三门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和国税一般案件陆续移交加至上几年余留案件,案件总数近四百件,大大增加了工作量,为此开展各项思想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从检查、案审、执行环节工作量比同期均增加二倍多;三是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载体,开展“优环境促发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通过走访被查单位、明察暗访、公开接受投诉等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美化绿化公共环境,整治室内环境,规范办公设施摆放,清理卫生死角,创造优美办公环境。以优质服务、依法治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为主题,结合“创先争优”、“关键岗位监督”和“绩效考评”等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社会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动稽查局政风行风建设。四是组织爬山、广播体操等集体活动,增强干部体质,提高团体意识。明年稽查局将根据年初制订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2、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2012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实施重点检查,争取查处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环境,加大地税稽查力度,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4、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探索国地税联合办案。国地税分设后信息沟通不及时或沟通不畅,有的纳税人钻制度空子,少缴税款。虽然近年来我局通过国地税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国地税沟通,、加强稽查法制教育,全面树立依法办案理念。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越来越受重视,同时纳税人权利意识不断加强,稽查人员亟需全面树立依法办案理念,做到既不少收税款,又不收过头税,防范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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