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编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有增有减、保障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为推进我县“十三五”强势开局、实现“四大两先一全面”战略目标和服务全县经济社发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刻把握实施“双轮驱动”战略的深刻内涵及基本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将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二、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管好用好执政资源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做到不经上级批准机关同意,不擅自设置或变相增设机构;不擅自增挂机构牌子,提高机构规格;不违规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或权限;不以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为由,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擅自设立机构。结合我县实际,确需在体制机制上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设置机构,按照严格的程序,一律向市编制部门请示,审批后经县编委会议研究设置。三是坚持按程序办事,建立了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相互制约机制。全县所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调入(招聘、录用)人员,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县直机关公务员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太办发〔2009〕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办〔2010〕102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教育系统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太政办秘〔2012〕11号)等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各单位空编情况,严禁超编进人。建立了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相互制约机制,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五是扎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我办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将档案整理成册,并将以往档案进行电子扫描,实现档案资料电子化,保证档案整理工作规范、高效进行。七是做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动审批联动工作。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印发《太和县编办关于开展全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的通知》,依托实名制系统,通过自查,太和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九十年代大学生毕业分配、精简编制、历年来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改革撤并人员整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各单位调剂编制等政策原因造成的人员超编。这种情况不同于违规超编进入,形成原因复杂,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将纳入台账,单独管理。下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探索,通过改革和自然消化等方式达到整改要求。一是认真做好考录公务员编制审核。我办认真审核拟招录公务员机关单位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严格按照要求,超编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招录,并按照要求,对省编办初审我县申报计划意见再次进行复核,确保我县考录公务员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审核。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对教育、乡镇卫生院和县直部分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进行编制审核,严格按照超编或满编一律不得招聘的要求,认真进行招聘前编制审核。一是认真做好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进行政许可工作,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服务保障。为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阜政办秘〔2017〕3号)精神,我县启动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取消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类奇葩证明和繁琐手续,精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切实消除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依法规范办事要素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办件材料,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五是开展行政审批统一规范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省以下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规范修改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审改办[2017]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太和县开展了进一步规范统一县级部门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依法依规,符合实际,要求各单位参照省以下行政审批统一规范情况表,梳理上报本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四)认真做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开展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9号)和《关于开展地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9号),太和县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太和县共有13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与改革试点。通过改革,基本做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度报告工作。工作中做到严密程序、完善手续、规范操作、严格条件和审批环节,认真办理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截止2017年11月,太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设立登记13家、变更登记4家、注销登记28家、补领证书2家。机关、群团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数量79家。201度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应公示220家,已经公示220家,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建立“一单两库”,对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报告抽查。促进事业单位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能,更好地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大众的需求。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机构编制工作着力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继续深入开展“五化五提升”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机构编制部门适应改革管理新常态,更好完成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落实,持续规范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2017年,我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创新意识仍不够强,深入基层调研较少。二是为适应新常态下的机构编制工作,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人员有待补充。根据省市编办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二)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四)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六)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完善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工作。(八)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十)推进“3+2”清单落地生效。对县直各部门清单执行情况、清单落地生效等进行专项督查。(十二)研究探索新“三定”完善老“三定”。充分运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成果,强化法制思维,创新结构设计,探索以权力、责任、服务和机构、编制等为要素的新“三定”。(十四)立足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选择有针对性的课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十五)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省、市编办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