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2018年环保工作情况
今年,我市市区的大气各项监测指标的年平均值均达到(GB309-199)II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市区环境噪声、交通道路噪声均有不同的下降,噪声环境状况良好。鉴、罗江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逐步好转,江口门国考断面总磷年均值为0.17g/l,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是我局把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深入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以市主要领导为主任的xx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xx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xx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和《xx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合行动工作规则》,通过建立健全环保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总指挥的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加强党对环境污染防治的领导,全力推进我市污染防治工作。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环保目标任务落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责,扎实推进当前环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年,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空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II级标准。一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加强对各类建筑、道路施工工地扬尘巡查、管控,市区在案建筑工地均配备洒水和喷淋设备,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二是开展工业锅炉整治。完成了19台燃煤小锅炉的淘汰、整改,改用为燃生物质燃料锅炉。三是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建设,已有4家检测线建成并联网投入营运。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一是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市党政主职亲自抓、负责总责,实行挂图作战,层层签订责任书,倒逼工作进度。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201年-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亿元,对养殖场关闭实行分类补偿,为各镇(区、街道)提供最大程度、最大限度的财力保障。三是抓好宣传发动。利用市政府网站和xx新闻及时公布整治政策法规及各地工作动态,出动到镇入村宣传车辆x多车次、在电视台作养殖整治报道x多次;全市累计张贴整治公告x多张、悬挂横幅标语x多条、印发宣传资料x多份,营造强大声势。四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市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联合执法1次,各镇(区、街道)开展养殖场整治执法行动x次,出动x人次,依法查处养殖场22家,其中立案查处x宗,罚款x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人,切实收到“查处一户、震慑一批、带动一方”的效果。五是强化约束引导。2018年起,我市停办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及准养区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性母猪(生猪)保险等业务,倒逼养殖污染整治。同时,举办资源化利用培训班,对x多名养殖场主作宣传培训,并引导转型发展农庄、水产养殖、花卉种植、果菜种植等产业,着力推动“零上访”和谐整治。目前为止,我市依法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x家,关闭率x%。拆除栏舍面积42.7万平方米,退养生猪约x多万头,基本完成禁养区养殖的清理整治。限养区、适养区共有9家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x家正在动工建设,力争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x%。
(2)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201-2018年投入污水处理建设资金约x亿元。一是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公里截污管网建设已建成通水,日处理污水达万吨。二是平定、合江、同庆镇3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并投入试运行。三是其他17个流域建制镇全部列入粤东西北生活污水厂整县推进PPP项目建设计划,分三个片区推进,预计明年可全部建成。四是茅岭高、低排渠水质提升处理项目已建成运行,日处理能力3万吨。
(3)全面实施河长制。一是完善“河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列入市级“河长制”管理的河流、水库共有x条(宗),镇村级“河长制”河流、水库10条(宗),设立市级总河长x名、河长x名,镇级总河长x名、河长x名,村级河长x名、村级保洁员(含巡管员等)x名,三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二是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目前已完成鉴江东堤南路河段、罗江合江镇段、良光镇三禾垌河、石湾街道博带河等4宗治理工程,整治河长11.7公里,新建、加固堤防8.1公里,完成投资x亿元;列入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第一批项目的石滩河、官桥河治理工程已动工建设;旺岭河、石湾河、罗江(宝圩段)、平定水(文楼段)等治理工程正在加快推进。三是组织开展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今年10月起,在原来确定的全市79个水库及市2条河流x监测断面共x个点基础上,新增了28个监测点,每月进行水质采样监测通报。
(4)积极推进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项目清理。全市共核实涉工业河、上岭水厂保护区(罗江)、塘岗岭水厂保护区(鉴江)等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违法项目总数48个。目前,34个违法项目已完成关闭取缔工作,总完成率为70.8%。207国道公路穿越1个项目(罗江桥)已在两侧按规范设立了警示牌,防护栏、应急池、排水沟等防范性工程结合我市207国道改建工程同步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了个保护区地理标志牌。13个村庄纳入我市水质净化设施整体打包PPP项目方案实施推进。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逐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基础设施建设,流域内共建成标准化垃圾收集点403个,“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已初步建立。为彻底解决我市城乡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投资4.3亿元建设日处理量9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正在紧张施工,稳妥推进,预计明年3月可建成投产。加快推进9个镇级垃圾填埋场建设,目前个镇级垃圾填埋场已完成整改。
(2)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清单的核查落实工作,对我市8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企业信息采集;科学布设确定了8个全市农用地按详查点位,划定8个农用地点位详查单元,确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象8家,已完成8家的信息调查工作。
(3)强化固废企业监管。加强对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专项督查,整改问题4个。开展固废处置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跨境倾倒转移危废物和进口“洋垃圾”的违法行为,今年来依法立案固体废物案件1宗,移送公安3宗,已逮捕嫌疑人4人。严格规范我市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部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并在平台上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排污申报和转移备案,实现安全处置。
(三)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基本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7项问题的整改。对照省整改方案,制定下发我市整改任务清单,截至2018年11月,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其中,原禁养区73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13条村庄纳入(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部分项目已进场勘察设计。良光、合江和平定蓬利、马力4个填埋场通过整治验收;岭下填埋场完成整治,已具备验收条件。
(2)切实抓好交办案件的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22宗,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共x宗,已办结x宗,另有宗正在制定综合整改方案上报阶段性办结。1宗案件办理过程中,责令整改企业(养殖场)x家,关闭养殖场x家,关停取缔企业x家,立案处罚企业9家,作出罚款x万元。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我市问责11人,公安(林业公安)立案侦查3宗,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3人,逮捕3人,向茂名市报送典型案例4件。通过案件办理,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省级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共7宗,目前已办结47宗,办结率为x%。通过办理案件,责令立即改正3件,限期改正1件,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14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4家。
(3)开展巡查“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的办理和整改落实的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巡查“回头看”,编制督查通报1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未发现案件问题反弹。
( 4 )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督促市食品集团公司下属23个食品公司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督促卫生医疗机构完成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目前已完成1家,在建家。
(四)环境监管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是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建立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长效执法机制,建立环保警察联合执法机制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从严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1至11月共出动2789人次,检查企业974家(次),责令1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取缔漂白加工厂3家,依法实施查封1宗,移送公安机关涉行政拘留案件14宗,涉刑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案件3宗。依法立案查处案件144宗,实施行政处罚43宗,罚没金额39.03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推进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已有19家企业编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确保环境安全。三是拓展环保信访渠道。完善x及市长热线,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及时通过电话或网络媒体向群众反馈,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全年共调处案件x宗,调处率x%,全市没有发生过因环境问题集体上访事件。
(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关
加强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料齐全的项目,采取“一座楼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网式审批、一站式服务”的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企业满意。2018年1月至今共审批项目x个(其中报告书项目3个、报告表项目x个),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89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14个。
(六)监测能力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强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2017年10月起,在原有河长制x个监测点的基础上,再增加到208个监测点,为河长制考核提供有力依据;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完成11个镇级饮用水源季度性水质监测工作;完成全市地表水、市级饮用水源、噪声功能区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二是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目前为止完成污染监测单位x个(次),完成验收监测单位个,共完成监测报告10份,为我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8年监测站再投入20万资金购买监测仪器,目前,仪器已经厂家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我市大气的监测水平。四是实施市第九小学大气自动站迁移,确保大气自动监测数据规范有效。
(七)依法规范排污许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国家和省要求的期限前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完成2018年国家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任务。2018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37个:新核发34个(试运行排污许可证21个),延续排污许可证103个。
(八)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组织开展2018年环境宣传月暨“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如公益广告展播、节能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节能技术推广、节能产品进商场、绿色出行、节能有奖知识竞答、发送主题短信,以及促进工业低碳发展、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意识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在社会上掀起学习、宣传环保知识的热潮提升全民环境素质,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九)认真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使环保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二是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活动。通过强化教育抓管理,落实制度提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日常化。三是重点抓好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在广东代表团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四是抓教育强意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日趋自觉。做好日常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增强了拒腐防变和严以律己的责任感,更加筑牢了廉政勤政思想防线。
(十)做好其他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局牵头成立了相关领导机构和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制订了方案,落实了工作经费。已完成污染源清查和入户调查工作,还在组织进行质量评估工作。二是认真做好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2018年度,共向上级争取已申报成功的项目7个,专项资金总额共x万元,目前各项目正在进行办理细化方案、前期准备工作和正建抓紧推进建设等。三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目前我市生态红线已通过省专家审定正在报国务院审批。四是积极配合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广泛收集对垂直管理的有关建议,并向省、茂名提出垂直管理、人员编制等方面意见建议。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市在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省、茂名市的任务部署和人民群众的向往需求,还有差距,也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一线部分环保工作没能完全落实到位。一直以来,xx市党政领导班子注重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踏石留痕的决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但部分基层镇村干部对生态环保的决策部署理解还不够透彻,对环境问题严重性和污染治理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整改责任和压力传导存在有递减的现象,使得生态环境污保护一些工作还做得不够到位,一些垃圾清运不及时,乱丢、乱倒垃圾,甚至养殖偷排等现象导致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水污染防治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畜禽养殖污染仍然是我市的主要污染因素。尽管近几年我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我市作为生猪输出大市,养殖数量仍较多,还有一小部分可养区养殖场污水粪便处理设施不够完善,个别死禽畜未能无害化处理等,这些问题仍需加强管理。
二是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水平亟待提高。同时,虽然村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经招标建设,但还需一段时间才能建成使用。
三是部分分散工厂企业尚未入园区,这些未入园的部分企业排污设施还未够完善,又不能“一刀切”关闭,给工业污水规范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三)土壤污染治理和废物处置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全市土壤污染状况未全面掌握,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工作有待提高。综合性固废处置设施建设数量和处置能力还未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尚未建立,焚烧处理设施尚未建成使用。部分企业废物处置存在未规范监测污染物排放、经营台账不规范、未依法报送经营情况等问题。
(四)联动协同能力和监察执法力度还需不断加强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众多,监督对象复杂,执法主体不尽相同,部门间责任还不够清晰的地方,形成的合力还不够大。违法现象较多与执法人员不足矛盾较为突出。
二是执法刚性不足。环境执法部门在办理无主倾倒危废案中存在调查难、取证难、计量难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住这次省环保督查为契机,深入分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重点抓好鉴、罗江和小东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通过建设和改造河道两侧城镇污水管网,将污水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道系统集中处理。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监管,动员企业入园,最大限度集中治污。严格控制流域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将责任压实到镇、村。结合土地承载能力,实行养殖总量管控,积极推广规模化养殖、生态养殖等新技术,全面启动生态养殖和固废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积极争取省向我市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的转移支付机制。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焦工业源污染突出问题,在重点时段、针对重点区域开展“百日蓝天保卫战”。强化涉大气企业监督和治理力度,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制定工地、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管控“网格化”联动方案。
(三)抓好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善土壤重点行业企业台帐,加强源头管控,普及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加大土壤污染执法力度。二是按照环保部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开展企业的摸底调查和资料的收集工作。
(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紧盯水、大气、土壤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执法、系统打击、重罚严惩。做好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交办案件和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工作。配合做好交办案件的查处、整改落实和下沉督察,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小东江和鉴、罗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涉油涉危废企业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做好应急管理和信访工作,重点加强对垃圾发电、危险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等涉邻避项目监督检查,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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