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政治使命抓紧抓好抓严抓实,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牵头抓总、示范带动,认真充当好领导主体、示范主体、落实主体和推动主体角色。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敢抓敢管,特别是对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及时谈话提醒等途径,做到了不疏忽、不放松、不偏袒。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学校领导具体抓,在常抓抓常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向心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年初与11个学区、8个直属学校的负责人签定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学区(校),逐级传导压力,确保了“两个责任主体”落实。(三)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修订完善了《景泰县教育局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保证民主科学决策。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一步梳理责权清单,明确廉政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五)强化干部管理,切实带好队伍。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干部管理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新任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各项制度。在选拔任用程序上,严格按照基层推荐、集体考察、党组会决定和公示任用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推荐和选拔任用的干部,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党委纪委书记不分管和承担全局业务工作,回归主业,全力尽责,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扬“钉钉子”精神,重点整治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定期向教育党委纪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一年来未出现漏报、迟报和瞒报现象及违纪违规和不廉洁行为。三、存在问题与不足四、今后工作打算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诫勉和追究,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工作氛围。四是进一步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特别是进基层学校活动,努力营造廉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