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1)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17号)精神,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各镇街在一季度迅速开展低保对象年检工作,对所有低保对象全面进行复核认定,根据不同类别对象的家庭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就业年龄段及刚达退休年龄的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至月底,全区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1-月以来,全区城市低保共新增对象117户141人,月补金额41430元;取消11户139人,月减金额47121元;调整37户,净减4人,月净增金额420元。农村低保共新增对象444户721人,月补金额121300元;取消34户03人,月减金额8817元;调整170户,净减32人,月净增金额9元。 (3)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截止月底,全区现有01户741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发金额21.3万元,1-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09.3万余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达339元;有1094户、18189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金额333.9万元,上半年已发放补助资金199.万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184元。 2、城乡医疗救助予民实惠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月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共273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7.7万元(含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32119人,资助参保资金321.2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开展临时救助3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7.92万元。 做好冬、春荒救济工作。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作为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各镇街反复摸排核实,建立冬春困难群众花名册,并制定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实施方案;二是落实资金,开展捐助并及时下拨冬令款和春荒款,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将衣被口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下拔冬春救灾款32万元,救济灾民3.2万人;三是及时救助,加强督查。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 “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过个和谐年、安详年。 4、五保供养保障到位 、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7、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有效开展 根据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4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万元。 1、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在去年选择70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对今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行了摸排,确定了里山街道白洋等70 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指导检查,根据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要求,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 3、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是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地名普查工作;二是协调相关单位收集地名普查相关资料;三是开展地名普查内业相关工作,整理录入地名普查相关属性信息。 1、双拥工作 (2)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增强全区双拥意识,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是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半年来,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沿318国道镇、街新设置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14条。遍布城乡的双拥宣传设施,对营造双拥氛围,提高宣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宣传工作扎实,国防教育深入人心,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损坏军事设施和军民纠纷事件。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兵源质量大大提高;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区直单位及镇街利用展板和宣传栏,开展了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并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到现场咨询国防知识和优抚安置政策的群众达00多人次。 2、优抚工作 3、退伍安置工作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1)规范流程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及收养登记工作。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共计11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113个。今年以来我局依法登记新的社团组织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办理社团登记法人变更1个。收养登记 11例。在登记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中,我们按照省委办公厅{皖办发[2013]9号}《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今年月,我局安排了南馨园、府学、古舜、翠微、九华、城西和月亮湖7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人参加了全省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3)切实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48号)及池州市民政局《关于我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于201年4月起,已正式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新成立及办理变更业务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代码,发放新版登记证书。对201年4月前在区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于2017年底前逐步完成新版登记证书换发和赋码工作。 (1)加强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建设。以争创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程序和档案管理的规范,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201年上半年截止月2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88对,离婚登记73对,补发81对,为当事人查档7人次。为让今年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在安全、祥和氛围中度过,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顺利应对春节前后及“20”等婚姻登记高峰,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区计生部门做好新婚登记夫妇的统计工作;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婚前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共宣传引导27对婚姻当事人参加了婚前免费健康体检;与市妇联、市爱婴堡早教中心举办了“关爱孩子,放飞梦想”池州市第四届五项全能明星宝宝大赛。 为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悬挂标语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手段宣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让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认真做好池州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和安徽省第七届“孝星”、“福星”的评选申报工作。区老龄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推荐,经严格审核,推荐了池州市中医院等家单位参加“敬老文明号”评选,推荐了吴月华等3人参加“孝星”、“福星”评选;三是积极开展《安徽省老龄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对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录入,特别是做好-9周岁的老年人信息录入,截止目前,系统已录入老年人信息共计12.4万人,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任务;四是组织开展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工作。开展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调查摸底工作。据统计,今年全区8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1.42万人,其中百岁老人8人;五是积极开展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今年已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0张,市公交公司发放老年人优惠乘车卡1430张;六是继续开展了“银龄安康行动”。上半年区老龄办一直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不定期的到各镇街督促指导,推动工作开展。目前,全区共收取保费24.万元,覆盖率为4.18%;七是大力推动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已上报xx区基层老年协会组建工作规划表,根据规划201年共组建7个村(社区)老年协会。 区福利院优化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档案管理。针对儿童个人资料、收送养及寄养业务、医疗等档案逐步实行规范管理;二是常态化抓好安全工作。区福利院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强值班管理和门卫管理以及外出登记请销假管理。消防、安全做到勤检查、勤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未雨绸缪。平时做到对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警示教育,用火用电用气严格控制,确保安全;三是抓好孤儿集中养育工作。在孤残儿童的养教上,区福利院多方面给予关心体贴,在生活起居上为孩子们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孩子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通过联系池州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相关领域的专家,来福利院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对孩子心理状况的关注。同时福利院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相关培训,增强管理服务人员发现孩子心理问题的能力,掌握和应用心理疏导的基本手段。 1-月份,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11件,接待来访179人次,热线电话13个,处结率达100%。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城市低保、大病求助、生活救助、提高优抚对象待遇、退伍安置和五保供养待遇等问题。按照创建平安xx的要求,我局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落实了相关责任制,完善每周一到周五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信访网络建设,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制度。坚持和区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对一些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和不稳定因素及时预报,做好预案,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我们都深入基层,排查上访对象,认真化解矛盾,及时处理,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做好本级预、决算,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确保民政事业各项经费按时落实到位;二是按时接受审计部门对我局财务审计工作。三是民政事业统计台帐实现了电子台账提取数据的目标,保证了台账管理的准确性、连续性和规范性。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等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区委“优环境、提效能、保开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从制度入手,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明确科室岗位责任,制定了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各项考核标准,严格考评、考核制度,务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效能建设,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作用,为区委、区政府分忧,为新区各单位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办公环境。 1、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及时办理全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3、积极开展其他中心工作 二、存在问题 (二)现行安置政策与退役老兵诉求差距较大。城镇退伍士兵多渠道安置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长效机制,退役老兵诉求与现行政策差距较大,存在不稳定因素。 三、201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围绕解决民生,着力强化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按照区编委会核定的编制,尽快将4名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同时,做好核对中心各项工作的衔接,不断完善核对机制。 (3)进一步做好低保对象清理复核的后续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巩固提高现有复核成果的同时,重点抓好各镇街复核后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核查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发挥好民政的“兜底”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3、切实抓好五保供养及孤儿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敬老 4、继续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准备、组织准备等各项应急救助准备工作,强化及时响应、积极应对、科学施救,进一步提高减灾备灾和灾害紧急救援工作水平。抓好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杜绝救灾款物违规使用现象。 (二)围绕落实民权,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一是尽快协调“三社联动”工作用房,完善服务功能;二是开展居民需求调查,编制社区服务项目计划书;三是指导社区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组织实施;四是加强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确保完成今年“三社联动”试点工作任务。 (三)围绕巩固国防,着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四)围绕维护民利,着力加强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五)立足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作用,进一步落实好部门职责,全力推进民政民生工程等任务落实。全力参与“双创建”、招商引资等政府重点工作,结合民政部门特色,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稳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为按期实现年度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