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讨厌小狗,瞧,它从大厅到房间,一直叫个没停。它满脸褶皱,耳朵下垂到太阳穴,一张大嘴还不识相的往上翘,动作还很迟钝。
然而,在我十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我渐渐地喜欢上它了。
我记得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三的早晨。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由于我很晚起床,快迟到了,所以我就快速的刷牙,洗脸和吃早饭,还没来得急检查书包就慌慌张张上学去了。我一路飞奔到学校,结果到了校门口才发现我的红领巾忘记带了。看看手表,快要迟到了,回去拿是来不及了。正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时,远远的看到我的小狗向我飞奔而来,嘴里还叼着一团红色的东西。当它从对面的马路躲过汽车来到我的身边,我已热泪盈眶,它居然把我的红领巾送来了。看着它喘着气还不停摇着尾巴,我顿时感觉到它是那么可爱。
通过这件事,我再也不会嫌弃它了。
我爱我的小狗丑沙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