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是吉娃娃,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狗。
点点的样子很可爱,全身都是棕白相间的毛,左边的耳朵是黑色的,而右边却是白色的。好笑的是,它的右眼黑黑的,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又像没睡好一样。点点的尾巴很奇特,一直往前翘,形成了一个小卷筒。它的耳朵中下部分向上,中上部分却向下遢。点点的鼻子是长方形,只是长方形的角是园的。
没人陪点点的'时候它就很懒,一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它那温暖的小狗窝里,你怎么逗它它都不理你,除非你打开大门放他出去。那时,它就会变得非常活跃,就像一只没了水的鱼似的,疯狂的跳,谁也阻止不了它。尽管这样,但是它非常的乖。它在下面玩,只要你一喊它,它就会飞快的跑到家门前。一开门,就会发现它以可爱的姿势蹲在门口。
有一天,我带着点点在花园里玩,它忽然就不顾一切往前冲,我觉得奇怪,就跟上去看,原来它在追赶一只花蝴蝶,点点昂着头,一边跑一边汪汪叫着,似乎在说:“小蝴蝶,你等等我,我们俩个一起玩”。我跟在点点后面,看着眼前的情景,禁不住笑了起来。
点点就是我最好的一只小狗狗,也是我最好的一个知心朋友!
我很喜欢点点,点点也很依赖我,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走近店里,把头向右一扭,你会发现有一只狗,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你看呢!没错,它,就是最近刚加入我们家的,帅气的一只黑狗。
它,是从路边捡过来的,之前,它披头散发,活像一个被煮烂了的面条。但是,当我们把它送去宠物医院,却变得“判若两狗”:健壮的四肢,锐利的眼神、锋利的.狂牙和利爪,再加上矫健的身姿,汇成这样一只帅气的狗。而且,我们还要给它取了名,叫——小兀。
记得有一次,我去玩时。一进门,小兀就对我叫个不停,我走到它旁边,从身后拿出了一个飞盘,它看见了,立马安静下来。我把飞盘轻轻往后一丢,只见身边一片黑影飘过,小兀以速度优势,在短短几秒钟时间内,咬住飞盘并返回。我喊了一声gooddog!就奖励了它一个火腿。
忽然,门外有人经过。它立马冲到门旁,盯着那个人,直到那个人离开。生怕他骚扰了我的小狗。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路上要经过一条黑不溜秋的小巷。我慢慢地向前走,耳边时不时传来风吹过的声音,背后不禁传来了一丝丝凉意。在这一刻,我想起了:丧尸,僵尸、吸血鬼、恐怖小丑……许许多多可怕的东西从我的脑海中闪过。只听见“汪汪汪”的声音,我定睛一看——小兀!我不知它是怎样找到我的,反正有它,我心里就踏实多了。它在前面边走边叫,我在后面走。如果此时我是一个迷路的人,那么它就是为我照亮道路的明灯。
小兀,我永远的好伙伴!
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星期天,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这是我第一次来新华书店,我心里非常兴奋。一走进去,只见里面的书架上摆着各种各样的书,这真是书的海洋啊!有历史、童话、中华教育、寓言等各种书籍。我挑了最喜欢的几本书,认真的阅读起来,书店没有一个人在追逐打闹,大家都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我听见的,只有那一页一页的翻书声。时间过的飞快不一会儿,新华书店就下班了,临走之前,我还叫妈妈帮我买了几本书。以后,妈妈工作忙,没有时间带我去新华书店了,但是我在家认真地看着妈妈买给我的书,是书陪伴我度过了欢快和美好的时光。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从《绿野仙踪》里我认识了活泼可爱的多罗茜、勇敢的狮子、不怕困难的铁皮人和足智多谋的稻草人。从《三国演义》里我认识了才华横溢,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尊重人才的刘备、勇猛无谋的张飞和人以正道的关羽。从《西游记》里我认识了法力高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心地善良的唐僧。从《小王子》里我仿佛和小王子一样,有着一个自己的小星球和那顽皮的玫瑰。
读书可以开启美好的人生,读书可以让我们的心灵得到解放,读书可以让我们获得更多的知识。所以,同学们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苍脸上有分红润,他的干性皮肤很像动物的毛,凹眼凸嘴,这一看,就像一只乳臭未干的毛猴。果然他表里如一,很调皮所以我经常称他为“调皮鬼”,当然他有很多幼稚的事。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我悠悠地坐在座位上,觉得有些渴,于是拿着水杯正打算往外走。可就在这时,“调皮鬼”正朝我走来。我继续地往前走,可一下子“调皮鬼”撞了我下,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已经躺在地上。“呀,我撞倒人了。”我心一慌,立刻走上前去,连说对不起,“你没事吧?”我拉着他的'手想把他扶起。可是这么做还是为了试探试探他是不是装的?可“调皮鬼”却把我的手打到边,气呼呼地喊道:“喂,你把我撞倒,我的脚好疼,赔钱,不多,就一块!”啊,原来你是来碰瓷的。想要我给钱,没门,再说我哪来的钱。我揭下这话,就扬长而去了。“调皮鬼”到见碰瓷没成功无奈地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了。
记得还有一次,我不小心把他的笔弄到地上去了。于是“调皮鬼”顿时火三对我说笔坏了,你赔。”过了一会,他就笑呵呵地说笔没坏,你不用赔。我顿时一笑。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鬼,不管何时何地,他总是能带给我们欢笑和快乐。所以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觉得他调皮了吧。对此我很是无奈。
歌德曾经说:“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是的,读好书,就像结交了良师益友,使我们受益匪浅;读好书,就像沐浴在春风里,使我们心旷神怡;读好书,就像找到了快乐的源泉,使我们领悟到快乐的真谛!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的钟声终于敲响了,我急忙收拾好书包,以风的速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脑子里一直在回想着,编辑着《巴黎圣母院》这本书的剧情。
“呼!好累啊!”我终于赶回家里了。我急匆匆地写完了作业,就立马奔到书房里,拿出了我心心念念的《巴黎圣母院》,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看得废寝忘食,津津有味。随着剧情跌跌宕宕的起伏,我悲喜交集:有时我会心如刀绞;有时我会心花怒放;也有时我会怒火中烧。看着看着,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泪。
“轩!你的学习桌上怎么这么乱?”老妈那老虎般的声音一下子把我从书的世界拉了回来:“糟!忘收拾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书,依依不舍地走出书房,拖着腿走进我的房间,收拾东西。唉!面对我亲爱的妈咪,我尴尬地笑了。
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所以,朋友,趁自己青春年少,珍惜时间,品味读书,为自己的人生添上一片光彩吧!
今天,我去玩耍,碰到我的好朋友李永昊了,于是就去他家玩。刚一进门就看见我两年前一起玩过的小狗,它现在长大了,不认得我了,还想咬我呢!但只是看了看我的'毛衣又闻了闻就走了,但又跑来尿了一泡,真气人!我的好朋友只好拿纸擦了擦,生气的把小狗骂走了。
我和李永昊又玩电脑游戏,是双人对打游戏,我俩的人你打我,我打你,没分胜负。
玩了一会儿,小狗和我玩熟了,刚好我带了一包薯片,让它吃,它就不咬我了。李永昊老训它,小狗也老冲他“汪!汪!”叫咬他,我乐坏了。这时,爸爸打电话让我回家,我对李永昊说了声:“再见!”就走了。
今天我玩的真开心呀!
我有许许多多的伙伴,如:玩具小白兔、灰灰狗、鳄鱼王、天线宝宝、笨笨熊、天鹅、鲨鱼、小猫咪、米妮,还有小美女等等,不过,小美女是我最好的伙伴。告诉你们,其实,“小美女”是我给洋娃娃起的外号,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了,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还有那一头金黄的卷发。
每到周末,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跑到房间里和小美女玩耍、嬉戏。小美女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如:各式各样的婚纱裙、牛仔裙、牛仔裤等等。有人说给小美女穿衣服很无聊,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给小美女搭配衣服很有趣。比如:给她穿上漂亮的晚礼服,她像美丽的公主在翩翩起舞;给她穿上牛仔衣、牛仔裤时,她就像一个婀娜多姿、亭亭玉立的姑娘在休闲散步;给她穿上婚纱时,就像一个害羞待嫁的新娘……还有的时候,我会自己给娃娃设计各式各样的服装。妈妈开玩笑说我长大了当个服装设计师。
记得有一次,我刚上一年级,妈妈要到云南出差一个星期。妈妈回家的时候,给我带了个少数民族的娃娃。我就迫不急待得把娃娃拿到房间,去把我所有的娃娃都拿出来,给她们办个模特秀,最后还是“小美女”这个娃娃第一名。正当我玩得起劲,妈妈叫我好睡觉了,虽然我嘴里说“好的,好的,我马上睡。”但是我还是在玩,根本没把妈妈的话放在眼里。直到妈妈敲门把我拉走,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娃娃。
“小美女”让我玩上了瘾,不过玩多娃娃也不好,因为浪费了我好多宝贵时间。
人人都有自己的伙伴。也许,它是一件不起眼的东西。它可能是一株植物;可能是一个篮球……而跟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支毛笔。
回忆与你相处时光,啊——整整3年啦!
我与你的头一次见面,是在一年级。那次,也许是巧合,我经过正在进行书法比赛的场地,正当我即将与你擦肩而过时,我转过头,不禁被你那优雅的.姿态定住了。细,则灵活自然;粗,则厚重结实;轻,则行云流水;重,则此起彼落。看见大哥哥大姐姐们挥舞着手上的那支毛笔,有时按,有时提,好像正在赐予每个字生命。一番挥动后,一个个鲜活灵动的字顿时跃然纸上,好像马上就要从纸面跳出来。我抵不住诱惑,也想着有一支灵巧又厚实的笔,还要练就一手好书法。于是,我鼓起全部勇气,朝着毛笔这块我还未拥有的领地,进军!
开始,虽然我写出来的字如小蛇一般,弯来弯去,同学都嘲笑我。但我决心一直都未动摇。每次,我都提前一小时开始练习,练完后又把你淋浴得一尘不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和你的感情越来越深。渐渐地,你就像条宠物小狗一样,随我怎么使唤。
一次,我考差了,就坐在桌前闷声闷气地叹息。这时,我不由自主地牵起你的手,带你到你的舞台上翩翩起舞,你就像台清理机,把我内心的烦恼清理得一干二净。
我兴奋时,带你“飞流直下三千尺”勇闯天涯。我把自己看成书法家一样,挥着手,指间也不停地拨动着你的身姿。
直到现在,我还是一直和你生活着,永远不离开你。
今天下午爸爸带我在小区跳绳,跳了一会爸爸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气球,爸爸把气球吹大了,我和三个小伙伴一起抛气球玩,玩的正高兴呢,一阵大风过来,气球被吹得好高、好高......
我和三个小伙伴见了跳呀、喊呀,我们玩得真是太高兴了!
我有一个亲密无间的好伙伴,她叫阿米。她长得十分美丽,瓜子脸,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弯弯的柳叶眉,高挺的鼻梁,一张红红的樱桃小嘴,再加上高挑的身材,真像一个无敌美少女。
猜猜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告诉你吧,我们在妈妈的'肚子里就认识了,因为我们的妈妈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只比我大了一个月,我叫她阿米姐姐。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一起滑滑梯做游戏,上学了我们又一起学习、写作业。
阿米很文静,她总喜欢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读,不给大人们添麻烦。爸爸妈妈总说:“你看阿米姐姐多乖巧多好学,再看看你,动得跟猴子似的,做什么事都没定心。”
阿米虽然文静,却很勇敢。有一次,我被一个小男孩欺负了,胆小的我委屈地哭了起来,却不敢找小男孩理论。这时,一向文文弱弱的阿米冲到小男孩前面,一本正经地说:“你是个男孩子,应该让让小女孩。怎么可以欺负小女孩呢?快去向她道歉。”小男孩想不到阿米会这样毫不畏惧地和他说话,被训得一愣一愣的,赶紧走到我跟前道歉。我破涕为笑了。
在学习上她也会经常帮助我。记得有一次,我的语文只考了良,爸爸妈妈的批评,自己的自责淹没了我,心情坏透了。阿米不停地安慰我,鼓励我,告诉我不要灰心。她的话让我找回了信心,在后面的考试中我终于进步了。
我喜欢我的这个姐姐,不是亲姐姐胜似亲姐姐,她文静却见义勇为,好学又乐于助人,真是我的好伙伴。
我有一个好伙伴,每天早晚都与我亲密接触,我非常喜欢它,并且要感谢它!你们猜猜它是谁呢?哈哈!猜不出来吧?它就是我的电动牙刷!
它身穿粉色外衣,刷头是蓝白相间的,呈波浪形,身体中间有一个六边形的.按钮,就是牙刷的开关。你只要按一下它就开始启动刷牙模式,再按一下就会换一种震动模式,把我的牙齿刷得干干净净!在牙刷的最下方印有一个熊妈妈给熊宝宝打着雨伞的图案。牙刷底部还有一个小方孔,是用来给牙刷充电的,每当它筋疲力尽的时候我就要给它充充电。
我非常喜欢我的好伙伴,是它让我的牙齿白白的。
在我的朋友中,和我最要好的便是周静雯了。他有着一头清爽洒脱的短发,配上那端正的五官,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假小子。真的,那些不认识她的人和她初次见面都会把她看成是一个细皮嫩肉的小男生。
当然,你若是细看,就会发现,她如果留一头乌黑的长发,那就是个不扯不扣的“江南美女”了。你瞧,她水灵灵的眼睛像葡萄,笔挺的鼻梁下是一张名副其实的樱桃嘴,圆圆的脸蛋上有一对浅浅的酒窝,这不就是一个标准的“美少女”形象吗?
不过,你别看她长得是一张樱桃小嘴,说起话来可锋利啦!每次我们和男生斗嘴,她一个人就可以把她们说得面红耳赤、嘴巴打结,最终男生们只好灰溜溜地扔下一句“好男不跟不女斗”之类的话掉头离去。
当然,更让我佩服的是他在面对老师时,也可以做到不慌不忙、应对自如,似乎那些从她“锋利”的嘴巴里说出来的话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幽默台词”。
有一次上完语文课,大家都围在老师旁边问自己这堂课表现得怎么样。当说到周静雯时,老师皱着眉头,点了点她的`脑门,一脸严肃地说出四个字来:“声音欠响!”我也不明白这句是不是玩笑话,可换了我,肯定会难过得独自走开,但周静雯却不同,只听她也用严肃的口吻对老师说:“明天,我一定带个麦克风来。”这下,我们都忍不住地大笑起来,连老师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可她却仍是一脸正经的样子,让你以为她说的全是真心话。
你们看,这就是我的好友周静雯,一个漂亮、洒脱又聪明、幽默的女孩!
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我的好朋友,然后我跟我的好朋友一起走路去上学,我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他也在上体育课,下课了,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捉迷藏。
我们报的是同一个午托班,放学了,一起去午托班做作业。有这样一个好同学,一块上学,一块玩,一块放学,一块做作业,真的感到很开心和幸福。
这时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许多的“朋友”,但童年的友谊是最纯真的。我童年有许多小伙伴。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是聂昱元。
她是一个暴力的女生。一个圆圆的苹果脸,脸上有两颗黑黑的大葡萄。而这两颗大黑葡萄使她看起来更加的有精神了。眼睛下是鼻子,鼻子下面是一张能说会到的嘴,这张嘴可以把你吵到烦死为止。不信,我举个例子给你听听: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我和她在我家一起做作业。楼底下有个同学来和我们一起做作业。因为她不知道我家住哪,所以在楼下叫我的名字。只见她立即冲下楼,对着那个男生就大叫:“你,叫那么大声干嘛,你难道不知道别人正在休息是不可以打扰的吗?像你这种不懂礼貌的人,真是该死。”说着她就要打下去。“妈,可不要被这个小祖宗打到,如果谁被她打的话,不住院才怪。”我立即大叫到:“不要打,那是我同学。”她才停下手来接着说:“你真不懂礼貌,要不是看在她面子上,我早就把你打的满地找牙。后来,同学在一句话都没说就气冲冲的回了家。星期一,同学和我说快被她吵死了。这就是她厉害的嘴巴,一张能把正常人吵成”神经病“的嘴巴。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我童年到现在的小伙伴。一个永远是伙伴的伙伴。希望我们之间的是伙伴,而不是仇人。
我有许多小伙伴:有的学习很好;有的喜欢写作;有的乐于助人;还有人能歌善舞……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的胡沁怡。
她的个子很高,脸圆圆的,长着一头花藤式的'卷发,很短,只到耳朵,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脸上总是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她的声音时而大,时而小,我总喜欢跟他开玩笑:“你要是把发作业时的音量放在回答问题上,该多好啊!”那时她又会对我笑。
胡沁怡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爱攀比”。记得在一次数学考试后,她拿到考卷,苦笑道:“哎呀,就差一分就上90了,真可惜。”我听了很伤心,心想:怎么每个伙伴都比我考的好呀!一边想,一边埋头看着自己80多分的试卷;胡沁怡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关心的问道:“怎么愁眉苦脸的,考差啦?”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她这回没有笑,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没事儿,没事儿,就一次考差而已,可能只是发挥失常,下次要加油哦!”我这才从我那张红叉满页的卷子上抬起了头来,充满信心地回答道:“嗯!”
胡沁怡还有一个特点,她非常大方,每当我没带涂改带,她总会笑盈盈地把自己的递给我,我看了看她的涂改带,都快用完了,我担心的问道:“你的涂改带所剩不多了,如果用完了怎么办?”她却满不在意地答道:“没关系,用完了再买就好了。”
胡沁怡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人高马大,却从不以大欺小,反而非常乐于助人,她是我的好伙伴。
我有一个最好的伙伴,她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秀秀”。她既是我们班的班长,又是我们班的值日生。
秀秀长得十分骄小。身高还不到我的胳膊。秀秀的头发很短,但她的头发却是乌黑亮泽的。她最特出的可要数她的小眼睛哦,她那双小眼睛呀,水灵灵的,显得特别炯炯有神。她的皮肤黑里透红,可好看了!
秀秀最大的特点就是公私分明。
记得有一次,那一天是她值日,那时,我心里想:我平时对秀秀那么好,而且还借书给她看,那么今天是她值日,我就可以大声地说话了,不用偷偷摸摸地说悄悄话了,太好了!想到这里,我高兴地笑了。
我看见老师走了,秀秀做起了值日来,我马上和同桌谈起了昨天晚上那场“大长今”的电视节目了。我才说了不久,眼睛尖利的秀秀果然发现了,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表示警告我。但我仍是在大声地说话。秀秀见了,便轻手轻脚地走到我的座位上,对我说:“请你注意点,不要说话。”说完,把我的.名字记入黑名单里,并且在扣分表里扣我两分,还要告诉老师。害得我被老师骂得狗血淋淋。我本来很生气,很恨她,但是我想:秀秀也是为我好,而且她这种公私分明的精神很值得我向她学习的。想着想着,我心里已经原谅了秀秀。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大家一起夸夸她吧!
星期天,小鸡和小鸭说好了到河对岸去捉虫子。
它们一大早就上路了。两个好朋友一边唱,一边走,很快就走到了河边。小鸡一见小河,就皱眉头了,我不会游泳呀,小鸡急的直跺脚。小鸭见小鸡那么急,就对小鸡说:“你忘了我会游泳吗?快爬到我背上来,我带你过河。”小鸭很快游到了河中间,小鸡说:“谢谢你。”小鸭说:“不用谢,我们是好朋友,应该互相帮助。”小鸡又对小鸭说:“一会我帮你捉虫子。”小鸭高兴的说:“太棒了!”小鸭游的更快了。
上了岸,小鸡在草丛中找到了好多又肥又大的'虫子,和好朋友小鸭子一起美美的的吃了个够。
人生一路,少不了伙伴在身旁。走近伙伴,你会发现,伙伴是夏日的清风,冬日的炭火,久旱的甘霖,他乡的知音。请看看俞伯牙与钟子期的高山流水之交,管夷吾与鲍叔牙的肝胆相照之情,刘皇叔与诸葛亮的互敬互助之谊。与知己相近,能够化解心中的忧愁。
其实,不同的情景之下,伙伴的.含义也就不同。
以自然为伙伴,你会发现,人类,作为自然之子,如果我们能够与自然为友,就必然能够达到超凡脱俗的境界。看那日落西山之景,嗅那泥土蒸腾之气,赏那江流天际之情。这样,我们就能做到“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以诗书为伙伴,你会发现,诗,是养育几千年华夏文明的甘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这两样圣灵之物相伴,必能摆脱束缚心灵的荆棘,获得灵魂的自由。当你空闲时,何不读读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何不读读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何不走进《巴黎圣母院》,领略人间的真善美;何不走进《简·爱》的生活,体会她不卑不亢的人格力量。
以音乐为伙伴,你会发现,音乐,能够洗涤灵魂,陶冶人们的情操,使人忘却烦恼。流行音乐雅俗共赏,让人心情放松;古典音乐轻柔美妙,能够清除心中的杂念;摇滚音乐狂浪不羁,使我们为之疯狂,民谣歌曲美轮美奂,让我们感到惬意。在音乐的海洋里,用心聆听心灵深处之声,让心灵沉浸在里面,让灵魂歇歇脚吧!
请你记住,当烦恼忧愁时,不妨去亲近伙伴,放飞心灵,释放灵魂,绽放心灵的光芒!
伙伴在我的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伙伴可以给我带来欢乐;伙伴可以给我带来美好的回忆。我们可以一起学习,一起游戏,一起大笑。也能互相取长补短。
我最好的伙伴就是她。
她相貌平平,学习成绩也很一般。至于她吸引我的,是她的气质。她的气质属于那种不傲,不高贵。只是非常朴素,稳重。她曾卑微的把自己比作丑小鸭。她告诉我,丑小鸭对她而言是一个褒义词。因为丑小鸭经过努力,最终蜕变成了一只白天鹅。所以,她也正经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变成一只白天鹅。
有一次,我和她来到郑州的“点点梦想城”游玩儿。她蛮喜欢美食的,拉着我的胳膊往“蛋糕制作店”跑去。大概排了十分钟的对吧,我们走进了店,静静地坐在那儿,听着指点师的讲解,我认为非常的.无趣,就用手托着下巴发呆。而她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地听着讲解。指点师讲了好久,到了实际时间了。我傻了,而她却熟练地操纵着。估计是她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把她那个快要完工的蛋糕递给我:“这个,给你!”我说:“谢谢!”她闪闪长密的睫毛:“咱俩谁跟谁呀?”
她还有一个优点:不爱慕虚荣。我非常欣赏她这点。从来不挑剔,家里买了什么,就穿什么。从来不说这个牌子好,这个价钱贵之类的话。我知道,她家其实比较富裕,物质上比别的家庭贵出许多。但她的父母从不给她过多的零花钱。可她从未抱怨过。
她不仅是我的伙伴,同样也是我的榜样!
每个人在生活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小伙伴,好朋友。他们能和我一起玩耍,能指出我的不足,帮助我不断进步。我就有这么一个“好伙伴”——那就是我数学考满分时,妈妈送给我的小手表。
这是一块又精致又漂亮的小手表。看上去它像一块粉红色的小糖果,表带上还挂着一个亮晶晶的小蝴蝶结,表盘上还有两只可爱的小米老鼠,真是惹人喜爱呀!不管你是在风雨里,还是在山水里,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把那些经过的日子,活成幸福和美好。美好人生,由你来定。早上好,我的朋友!
小手表不但漂亮,还能教会我道理呢!每当我写作业拖拉时,只要一看见在手表上“嘀嗒嘀嗒”飞奔的秒针,就不禁想起了“白驹过隙。”同时也让我体会到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时间永远在流逝,珍惜时间的人才能学得更多,学得更好。
有一次,我上学迟到了。当我背着书包,气喘吁吁地跑到教室,发现同学们都已经在教室里准备早读了。羞愧的.我仿佛听到了小手表在轻声地提醒我:“守时是一种好习惯,更是一种美德。小主人,你以后一定要遵守时间哦!”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迟到过。
妈妈送给我的这个小手表,每天陪伴着我,让我知道了时间的重要,它还每时每刻都会提醒我,遵守时间,珍惜时间。它真是我的“好伙伴”,我喜欢它!
我的学习地方是一张学习桌,桌子上摆着我的学习用品和课外读物,桌子右上角放着一盏天蓝色的台灯,色彩鲜艳,样式也不错。
晚上,我按一下开关,柔和的光就会照亮我的学习桌。我在灯光下看书,写字感到特别舒服。在台灯下我看了一篇篇童话故事;在台灯下我写了一篇篇日记;在台灯下我把生字写得工工整整。我信心十足地完成作业,因为有台灯陪伴我。
谢谢你呀!可爱的.台灯!
我有一个好伙伴,他叫王铂菡。我和他幼儿园就是同学了,小学很幸运又分到了一个班。
他个子高高的,浓眉大眼,是个帅小伙。他的性格很开朗、活泼,喜欢和人交朋友。
今年他邀请我参加他的.生日宴会,我给他准备的生日礼物他十分喜欢。我和他邀请的小伙伴陪他过了一个欢快的生日。
我亲爱的小伙伴让我们一起快乐学习,健康的成长。
我的同学作文300字他理着一个平头,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瓜子脸,他的数学成绩特别棒。她就是我们班上的副班长余晓彤。余晓彤是个腼甸的小男生,但对同学可亲啦。他关心每一位同学。有一次,下大雨,我没有带伞没办法回家,余晓彤像看出了我的心事,走过来询问我:"怎么还不回家?"我带着哭腔老实对他说:"我忘了带伞,回不去了。"他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拿着,我的伞借给你。"说完,递给我一把花伞,就骑上自行车消失在雨雾中。这件事至到今天我也念念不忘,因为他的热心,因为他的忘我,因为他的表率,都是。那次,他玩滑板摔断了手,我们班上的同学都很关心他,大家在他手不方便的时候为他做了许多事,比如帮他整理课桌,整理书包,补习功课,我曾帮他背过书包,唐思怡帮他写过作业……他总说,谢谢你们,我们则学他的样子说:"不用谢啦,这点小事是我们应当做的。"说起来这就是在他的影响下形成的'互帮互助的好班风。关于我的伙伴余晓彤的事情还很多,等有机会,我带你认识一下余晓彤。作者:揭凯悦地址:建宁县城关小学六年级二班指导老师:宁江炳
我的伙伴就是我的同班同学王欣悦。
我经常“星星”或“月亮”地叫她,叫得最多的还是“王月亮”。第一次给王欣悦起外号的时候,我以为她会生气,可她笑了。尔后,她也给我起了外号,叫我“王蚂蚁”。“难道你月亮那么大我就蚂蚁那么小?”我装作生气的样子,可没一秒,我就忍不住笑了。
王欣悦家长对她要求很严格,下课后几乎就是写作业,有空就读读书。放学回到家,作业几乎全完成了。完成了作业,你以为回家就可以玩了吗?才不是呢!要复习当天上课的.内容。没有时间与伙伴们玩,也没有伙伴。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她开始找伙伴、交朋友。由于放松了学习,结果成绩下降了,后来转学到实验小学成了我的同班同学。刚来时,我就和她一块玩老鹰抓小鸡、采蘑菇的游戏,试试看能不能交个朋友。王欣悦活泼爱笑、性格随和,我们很合得来。于是,我们学着“桃园三结义”的样子,在一棵大树下结为最最最最好的朋友,发誓永不分离。
王欣悦会弹钢琴,弹出来的曲调优美动听;她还写得一手好字,间架结构合理、笔锋刀头燕尾,在学校书法中还拿过第一呢!她的学习也很好,我要好好向她学习。她的脾气我也掌握得准,如果她主动找你聊天,说明她今天的心情一定不错!
王欣悦——我的好伙伴,希望我们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自从我上小学了以后就很少回姥姥家了,这里有好几个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小朋友。
今天是周末,妈妈带我回姥姥家,我又见到了我好久不见的好伙伴,跟她们玩得很开心!
今天妈妈来接我放学,我真高兴。
回到家作业写完了,我的'幼儿园同学,我的小伙伴来找我玩儿了,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我能有时间下楼玩儿,真开心,以后我要提高写作业的速度,这样就能和小伙伴一起玩儿了。
我的伙伴在这两年的光景里,我的伙伴邓芷晴一直陪伴着我。她是个细心而且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女孩,每当她看到谁有一个坏习惯,她就会主动帮助别人改正错误。我常常都跟她学习。
邓芷晴有小小的嘴巴;大大的眼睛;两个不大不小的耳朵却很灵敏;长长的头发,她眉清眼秀,中等个子。记得有一次,邓芷晴看到班中有不少同学都在买吹泡泡的,当她看到一位女孩吹好泡泡后就去吸。邓芷晴看到后对我说:“麻烦你过去一下,对她说一声,那个东西有毒,千万不能碰嘴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说:“好吧!就照你说的做,这样行了吧!”从这件事情上你可以知道她是一个多么细心的人啊!还有一次,我正在玩,看见邓芷晴正专心地作语文ABC卷。我奇怪的问;“现在正是玩的时候,你怎么在做作业呢?你为什么这么认真和专心呢?”她认真地说“因为老师说过,要挤出时间来学习,而不是挤出时间玩,明白吗?多做点作业可以知道自己上课在不在认真听老师讲课。”“噢,我现在明白了,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得到丰富的'知识。我一定要像她那种勤学我的成绩才会得到提高。通过和的交往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认真、细心,只有做到这二点,你才懂得知识对一个人来说有多么重要。
我的伙伴是邓芷晴,我希望我和她的友情天长地久!!
我有一个铁哥们儿他叫于紫润,他长得很帅,大而圆的眼睛,高挺的鼻子,配着那粉嘟嘟的脸,像个女生一样白白净净的,特别是他的双手修长,太像女生了。他脾气很好,我从来没见他发脾气,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起先是从网上认识的,我那时四年级,他也四年级,不过我们并不在一个学校。我以前在丰宁五小他在丰宁三小,虽然我们彼此并不认识,但我们从网上聊天知道了对方叫什么。因为转学我来到了三小和他做了同班同学,这使我跟他的友谊再度升华,我俩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
他善解人意,这点我深有体会。有一次我家庭作业没有写完,我想抄一抄他的,可是他听了后对我大发雷霆,我当时怔住了,他大喊:“抄什么作业?你是在欺骗老师,还是在欺骗你自己?”我当时怨恨他,可是回头一想他是对的,后来我到他家给他道了歉。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吵架了。我义无反顾的冲出家门。那时,外面正下着大雨,我拼命地跑着任雨水打在我的.脸上。是他把我带回他家给我穿他的衣服。他平静的坐在那,我问他:“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这样?”他回答:“你如果想说自己自然会说。”我哽咽道:“我和妈妈吵架了。”他听了安慰了我,第二天把我送回了家。
他不但是我好朋友,他也是我的好哥哥,还是我的好老师,他在我的生活中是唯一一位让我从心底里感到佩服的人。
我有许多伙伴,但我最喜欢的是隔壁的一夫哥哥。
一夫哥哥比我大三岁多,长得胖胖的。他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会转。他的性格很温和,从没见他发过脾气。他总是让着我们,所以无论是谁,都爱跟他一起玩。
他很守信用。一夫哥哥虽然胖,可是非常爱运动。什么篮球、足球、羽毛球他都会,而且很遵守游戏规则。那次,我们一起打篮球。我提出要求:打球时可以抱人。(因为不这样,我很难抢到球。)他爽快地答应了。抢球时,我老是抢不到,于是我一把抱住了他。照我们的游戏规则,他手里的球便乖乖地到了我的手里。
他很宽容。一夫哥哥经常跟人讲道理,从不以大欺小。一次,我故意把他的流沙打破了,本以为他会对我大发雷霆。可是这一刻一直没有到来。他只是和颜悦色地问我:“刘一,你为什么打破我的流沙呢?”那时,我还小,不懂事。便理直气壮的说:“我就要打破,因为你惹我生气了。”一夫哥哥仍耐着性子对我说:“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可以讲出来,但不能这样做啊。你知道吗,那是同学送我的生日礼物呢!这次就算了,以后要记得少发脾气。”听了他的话,我有些不好意思了。
一直以来,他都是我最尊敬的人,也是我最好的伙伴。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书是我们一生的好伙伴。
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的聪明、勇敢,白雪公主的善良,后母的狠毒,美羊羊的可爱,大灰狼的邪恶伴我走过了无忧无虑的幼儿园生活,让我学会了辨识美丑、区分善恶;一年级时《优秀女孩故事》教会了我做事要认真,要有爱心,《爱丽丝梦游仙境》教会了我要爱护小动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于探索,奋勇向前,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
进入二年级后,妈妈针对我不坚强的性格给我买了一本《挫折并不可怕》。每天一个故事,每天都有很大的收获。伊芙琳格兰妮克服耳聋坚持自己的理想,最终成为打击乐演奏家;露茜丽鲍尔40岁后带着早年因病致残的.腿和一脸的沧桑成为一位杰出的女演员;美国小女孩三瓶彩子,三岁时查出白血病,与病魔抗争的同时,坚强地完成了八千余张美丽的水彩画,画中生存的勇气与乐观向上的精神深深感染着每位观众,可惜她的生命只有短短的七年零九个月。还有塌鼻子男孩的故事,波恩和嘉琳两兄弟的故事,比尔的故事等等都告诉我们,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在挫折面前无所适从,并让挫折打败了。对于我们来说,学习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主要任务,随着年龄的增长,所学知识也会越来越难,但只要我们努力,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
书教会了我许多许多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我要继续爱书、读书,让我变得更加聪明和智慧。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走在大街上,看见一只可怜的流浪小狗,它正蹲在街边看着过往的人们,好像在说:“好饿呀,要是有哪一位好心人把我带回家就好了。”我走上前,看见小狗瘦得只剩皮包骨头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连忙把手里的火腿肠,剥了皮喂给它吃,小狗狼吐虎咽的吃了下去,抬起头可怜的望着我,不断地摇着尾巴,好像在说:“谢谢!谢谢!”我看着小狗笑了笑,转身往家里走去。快到家了,忽然我听见身后有小狗的叫声,我回头一看,惊奇地发现那只小狗竟然一直跟在我后面回家来了,我只好把它带进了家。
我跟妈妈说了这只小狗的.来历,妈妈想了想,对我说:“宝贝,我们把这只可怜的小狗收养下来吧。”我高兴地连声说:“我同意,我同意。”于是,我和妈妈开始动手了,我们先给小狗在阳台上搭了一个又舒服又暖和的小窝。然后,给它干干净净的洗了个澡,小狗彻底变了个样,又干净、又漂亮。仔细一看,它身上的毛大多数都是浅黄色的,其中夹杂着一些白色和黑色的毛,黑黑的鼻子,两颗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又大又亮。我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怜怜。
每天我去上学时,它都会蹲在家门口摇尾巴,好象在对我说:“小主人,再见。”当我放学回到家,怜怜总会冲我兴奋地“汪汪”大叫,并直立起前脚向我问好。晚上,我做完作业,带着怜怜出去散步,我和怜怜比赛跑步,可我一次都比不过它。
现在,怜怜成了我的好伙伴,我喜欢怜怜,因为它又聪明又可爱。
大家知道,我们身边对我们付出最多的人是谁吗?是我们的妈妈!
每次回忆往事,我都会想起妈妈对我的爱和对我的付出。我从小就是家里的小皇帝,看见啥好玩的,就让妈妈买,而妈妈却没有当面指责我,因为她知道,这样会伤害一个小孩的自尊心。上了幼儿园,我看见那些哥哥姐姐们有许多新奇的文具,我还是缠着妈妈给我买,然而,每次买完,放着两天就当垃圾扔在一旁了,每当这时,妈妈总是苦口婆心地教育我,让我学会节约。
终于,我长大啦,功课都在不断加重,我依然不懂事,每当我遇到一点难题,立刻就问妈妈,妈妈都会很认真地为我指导一二,然后让我自己想一想,再为我出一两道相仿的题。不过,我学习不认真的时候,妈妈也会给我一次警告,告诉我下次不能这么不认真。我每次以为妈妈不爱我才骂我,原来妈妈是为了我的`学习才生气的,妈妈一直都是爱我的!
在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总会安慰我,爱护我;在我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时候,妈妈总会鼓励我,关心我;在我受伤的时候,妈妈总会保护我,帮助我……
妈妈的爱如同春天的阳光,照亮着我的心房;妈妈的爱如同春天的暖风,抚摸着我的脸颊;妈妈的爱如同春天的雨露,滋润着我的心田。
一路和妈妈牵着手笑着走来,一路给我多少欢乐?一路教我多少道理?这一路的风景是最美的,因为,有妈妈在我身旁!
奶奶,在这12年里,您不管夏日炎炎,还是狂风大作,每次都会准时把我送到学校,每次放学都有您的身影,您像保姆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从来都没叫过一声苦,您总是说题目:“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您专门买鱼给我吃,爷爷也专门钓鱼,您只要一有好吃的东西,第一个就想到我,您让我吃好的',穿好的,什么都要我好。
奶奶,我现在长大,也懂事了,会帮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奶奶,我想对您说:“奶奶,您辛苦了,我永远祝您长命百岁。”
我在也不想要你为我受苦受累了,每天照顾着我,我也可以自己上写学,你就在家里坐着等我回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