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制定学生道路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放学时间:早上7:50到校,11:50放学;下午春秋冬季13:50到校,17:30放学;夏季14:00到校,17:40分放学。希望家长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学生骑车或步行上学放学的同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使用的允许上路的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停靠在大门主体道两边,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要求一律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骑自行车的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推车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中学(盖章)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幼儿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幼儿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幼儿交通安全,制定学幼儿园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幼儿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准时准点护送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幼儿园和司机的交接工作。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章)
园长(签字):XX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XX
XX年XX月XX日
为了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切实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学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雨、雪、雾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内嬉戏打闹、向外探头伸臂等,听从司机、乘务人员的管理,文明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管(或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五、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以上几点,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责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了加强南北高架一号一标渣土车、搅拌车和材料运输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渣上车、搅拌车、材料运输车行车秩序,肆意违法行驶的状况,减少三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市建委新近向行业企业、各级主管部门下发了紧急的《通知》:将同时实行安全保障制度、水泥运输车安全运输制度以及三车事故与企业信用挂钩制度的规定。车属单位、渣土车、搅拌车、材料运输单位、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施工车辆必须是合法车辆,严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车上路。
二、施工车辆上路时须确保车辆机械、灯光符合安全性能标准。
三、施工车辆必须保证车牌清晰,并按规定悬挂,尾牌放大号按规定喷涂。
四、施工渣土车、搅拌车、材料运输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段行驶。
五、渣土车车出工地上路前必须清洗干净,保证车辆外观整洁,车牌清晰。
六、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严禁鸣喇叭等违法行为。
七、尾箱盖必须盖严、盖平,严禁在路而倾泻洒落淤泥渣土等妨碍交通行为。
八、所有车辆驾驶员证件、行驶本、运营证、通行证、渣土运输证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九、对凡不履行责任的单位、车主、司机、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建立乘车学生、驾驶员、接送学生车辆信息档案,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了解掌握车辆运载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4、放学后,学校安排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做好学校与学生、家长“一对一”登记接送。
二、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货运车、面包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放学;
2、家长应该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进入机动车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不租用、雇用未经备案、登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由合伙家长自行负责;
4、家长必须及时了解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5、严禁学生骑两轮摩托车上、放学;
6、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车辆,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酒后驾驶;
(4)驾驶员超速行驶;
(5)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本责任状中“车辆”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盖步行,“驾驶员”指所有驾驶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报镇政府备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xx]94号、闽公综[20xx]1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x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原则
依法管理,联系实际,完善制度,分级落实,各司其责,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责任到人。
二、教育局职责
一是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与所辖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民办学校法人代表)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以及学校师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二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和家校联系项目,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是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没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学生接送车辆的技术检测和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各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的安全状况和营运资质,严格审查各校聘请的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各类学校及相关人员。
三、学校职责
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一定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学校要经常对所有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二是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学校的保安、值勤教师或辅导员在上下学期间的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形成小学生每天按路队上下学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小学生要佩戴反光小黄帽。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对中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各校应指派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各中心小学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常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不得放行,并根据长教政[20xx]6号文件规定“首次责令整改,二次取证处罚,三次报警取缔的处置原则”予以处置。
三是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是切实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严格审查,凡用于接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承运人责任险),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律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自有车辆做校车的学校要做到:
⑴严把驾驶员雇用关。除要求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雇用:①实际安全驾龄不满三年的;②在一个年审周期内扣分满12分的;③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④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⑵要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其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自觉地经常学习交通法规并严格遵守,做到安全礼让,文明驾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本着对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让学校和学生家长放心。
⑶严把车辆核载和安全性能关。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超员接送学生。
⑷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督促驾驶员参照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工艺规范(附后),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日趟检),并做好检视记录。除按时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车辆年检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上线安全技术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车辆各部件时时安全有效,杜绝开病车上路。
2、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做校车的学校,学校要负起监管责任:
⑴在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租用合同的同时,要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阐明交通安全责任的重要,专业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交学校进行审查,学校不仅要审查预案,而且还要复印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的行驶证,确定其确实达到校车管理的安全标准时,才能与其签订租车合同和交通安全责任书,如车辆所属单位临时更换驾驶员和车辆,也要写明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各校应及时将驾驶员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上报教育局政教科。
⑵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车辆单位每月要向校方提供一次本月的车辆管理档案,校方在审核档案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被审核的档案时间以校方的签字为准,未提供档案的,校方要向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下发后,未见整改的,校方有责任向我局提供相关信息。
⑶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其教育档案同车辆日常保养档案的监管形式等同。
3、由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责任由家长承担,家长联合雇用车辆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还负有监管责任。
⑴学校要建议家长,在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时要符合校车使用的基本条件,其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等同于雇佣专业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学校在审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复印件的情况下,要求家长和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⑵学校要与乘坐此类车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详细的专项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方有责任将审核车辆的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通报形式也以书面通报和口头通报为准,口头通报将留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也作为对校方进行交通安全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⑶学校要对乘坐此类车辆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将与家长签订的专项安全协议书妥善留存备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对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发现有车辆超员等现象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要及时报市教育局或乡镇(街道)领导,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4、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作为接送学生校车的,要将校车及驾驶员情况报教育局及交巡警大队备案。如有变化,应及时到教育局进行变更、报备,使用未报备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将追究学校责任。已经备案的校车如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市教育局和所属中心小学将下发整改通知单,两次下发通知单未进行整改的,市教育局将取消其校车的使用权利,并协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严厉处罚,直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未提到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完成本责任书的情况,将作为市教育局对学校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圆满完成20xx年的春运工作,加强出租车在春运期间的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驾驶员和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防交通事故,杜绝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二、公司责任:
1、贯彻、传达上级的安全生产要求,通知并组织驾驶员参加春运安全学习。
2、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防止事故隐患存在,对查出的要及时要求驾驶员整改,必要时开具整改单。
3、及时收集和统计春运中的各项信息,做到上传下达。
三、驾驶员安全责任:
1、准时在20xx年12月28日和12月29日到公司参加春运安全学习;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要求驾驶车辆;
3、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机件、设备失灵不全的应及时维修和更换,定期进行证件、车辆的检验审验;
4、饮(醉)酒后、凡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的或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5、车门、车厢没关好时不准行车,严禁超载、超速、违章超车、闯红灯、压实线行驶或乱掉头,乱停车上下客;
6、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7、不准将车辆交给无从业资格证或有从业资格证无副证或未参加春运学习的人驾驶营运;
8、不准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污损车辆物品的乘客和无人陪护的酗酒者、精神病患者;
9、严禁利用出租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分子或嫌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10、驾驶员必须遵循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累计不超过8小时的安全行车原则,防止疲劳驾驶;
11、努力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交警和公司;
四、考核时间及奖惩:
1、春运考核时间20xx年1月8日至2月16日,共计40天。
2、奖惩:对于在春运中能安全行车无事故,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发生一般事故以上(含)的驾驶员给予经济处罚50—500元。
慈溪大众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号:浙BTxxx
代表签字:xxx
驾驶员签字:xxx
xx年x月x日
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建“平安塔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乡政府决定对你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达以下责任目标:
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
1、道路交通警示牌建设:道路交通警示牌覆盖率达50%;
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明显提高;
3、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对易发事故点的巡逻监视率达到80%;
4、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直接财产损失控制在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万分之五以内。各村的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0人。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工作组织领导。各村主干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工作负总责。各村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工作通报制度和落实协调机制。
(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村应将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道路交通规划、公共道路交通设施、农村多种形式道路交通组织、道路交通宣传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逐级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每年组织对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考核验收。深化“平安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评比。
(三)加强道路交通工作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各部门经济发展水平,调整道路交通经费开支标准,使道路交通事业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将义务交通巡逻队队员的意外伤亡保险、抚恤、救助、地区生活补贴、特殊岗位津贴,执勤补贴等纳入预算给予保障。
(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各村应根据乡政府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村要将道路交通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文明乡村”、“文明单位”评比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创建“道路交通安全模范村”活动,建立健全村级道路交通志愿网络、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等制度,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举办“道路交通安全五好家庭”、“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模范个人”评比活动。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好每年的主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推动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科普和普法宣传的`内容,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
(八)完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应急机制。各村协同配合的乡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队,制定本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责任书期限
责任书的期限从当年签订责任书之日起至下一年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塔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各村及单位领导签字:
二○xx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