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疫情谈中国国家制度篇1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既对全国经济社会正常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也给人民群众的生计造成了困难,为此,特别需要作为保障民生定心丸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器的社会保障制度发挥重要作用。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从免除患者的救治费用到及时认定在一线牺牲的医护人员工伤并发放抚恤金,再到对慈善捐赠款物的管理与使用等,已经初步展现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工具的强大保障功能。在疫情发生初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及时出台政策,要求确保参保人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对异地就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并根据抗击疫情需要临时性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通过调整相关医院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和预付医保资金,确保院方不因医保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患者;还专门开设新冠肺炎医保绿色通道,打破常规迅速将火神山医院等纳入医保定点医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时出台网上经办养老保险转移与养老金发放,允许企业与个人延期办理有关社会保险业务以及打破常规及时办理工伤保险认定等一系列变通政策。民政部就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的管理与使用做出明确政策规范,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的防疫工作发出指导意见,对社区服务和殡葬服务工作提供新的政策指引,就确保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与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发出通知,为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的管理与使用做出明确的政策规范。这些特殊时期出台的新政策及其实施,不仅有效地解除了相关医院、患者和企业、劳动者的许多后顾之忧,也为防疫安民提供了有效的治理工具与手段。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仍在进行中,还需要更加全面地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特有的保障功能,当务之急是切实保障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同时为全社会提供清晰、可靠的安全保障预期,并助力经济社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如何在非常时期保证社会保障工作正常化,是疫情期间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实施机构的现实挑战。因此,需要社会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打破常规,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渠道,确保养老金、低保金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障待遇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以帮助这些群体摆脱生活困境并树立生活信心。扩大低保覆盖面并增加临时救助。在疫情期间,最困难的无疑是低收入群体,此时恰恰需要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的功能,政府可以适时扩大低保制度的覆盖面,增发临时救助金,帮助低收入群体度过生活难关。阶段性降低或减免社会保险缴费。受疫情的影响,一些企业无法开工或开工不足,一部分劳动者无法上班,以往正常的就业格局被打乱,特别是餐饮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小微制造企业处于艰难境地。企业没有了正常情形下的经营收入,劳动者没有了正常情形下的劳动所得,就无法承担正常的社会保险缴费,如果只有缓缴政策,显然不能完全帮助企业与劳动者摆脱困境,也不利于减轻缴费主体的财务压力。为此,可以考虑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或减免一些企业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同时通过动用以往的社会保险基金积累与战略储备基金来弥补不足,共克时艰。明确因疫情中断的社保关系在疫情过后可以无缝接续。针对因疫情隔离导致就业中断、收入中断,进而造成社会保险关系中断的现象,需要及时出台精准的政策指引,让中断的社会保险关系在疫情过后能够实现无缝接续,以此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增强医保政策在特殊时期的灵活性。基于防治新冠肺炎的需要,对患者与疑似患者的一些诊疗手段与药物使用可能超越常规,因此,应当允许有效药物及时进入医保药物目录,将临时建立的医护中心(如武汉的方舱医院)及时纳入定点医院,让异地就医的患者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即使是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也可以采取先行救治、事后再补缴医保费的做法。工伤保险政策要更加明确。一方面,对牺牲在防疫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及时认定工伤并依法发放抚恤金,对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保安等因疫情导致的伤残及时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真正全面发挥工伤保险政策的效力。另一方面,还需要及时明确特殊时期工伤认定的政策边界。如职工上下班途中或者在履行非防疫职责的工作中感染病毒且造成伤害或者留下残障,一般属于非职责所系,这种情形已经超出工伤保险范畴,应当视为疾病并归医疗保险负责,但这些认定需要有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引,以免各地临时出台不同的政策,导致制度实践的紊乱。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积极功能。失业保险制度应当具备救济失业工人、稳定就业和提升劳动者技能等多种功能。面对疫情,我们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同时,针对一部分企业因发展受阻可能减少就业岗位的情形,失业保险不仅需要依法对登记失业者及时给予救济,而且应当利用现有的失业保险基金积累为稳定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及时做出贡献。一方面,充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返还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同时与就业再就业资金进行有机组合,对招录因疫情影响而失业的劳动者的企业或组织给予相应的就业补贴。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就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帮助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及时组织无法就业的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以提升劳动者素质。全面发挥出失业保险的积极功能,更好地化解疫情对就业的不利影响。引导慈善公益组织持续发挥作用。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能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疫情出现以来,各地慈善组织在募集款物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对缓解防疫资源不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只有款物捐助还不足以展现现代慈善的力量。在防疫过程中和疫情过后的社会服务与人文关怀等方面,慈善事业可以持续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因此,要避免过去灾难发生时出现井喷式募捐高潮,而灾难过后又快速退潮的现象,主管部门宜及早出台相关政策或行业指引,引导慈善公益组织在做好募集款物助力防疫的同时,加强提供社会服务、满足人文关怀需要,包括精神慰藉、心理辅导、康复服务、家居照顾、人居卫生环境改善、社区重建等方面,均需要慈善公益组织发挥更大、更有效的作用。若能在疫情过后使互助友爱的精神得到强化、社区治理得以改善、社会团结与和谐得以增进,则慈善事业的贡献将更加深化。总之,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民生保障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发挥出更大、更好的作用。一个健全且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能够帮助人民度过任何灾难带来的生活难关,亦必定为维护经济社会正常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治理工具与手段。
从疫情谈中国国家制度篇2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体现了积极的作用和功能。其一,及时采取有效的医疗保障措施,让患者家庭免除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疫情发生不久,国家医疗保障局与财政部就联合发文,将相关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施综合保障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将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负担降低到最小。随后,又将该项政策扩展到疑似患者。该项措施充分发挥了不同层次医疗保障项目的衔接作用,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制度的整体效应,也充分证明了国家成立医疗保障局,整合医疗保障资源的正确性。其二,明确将在疫情防控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医护人员等,认定为工伤,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为此,相关部门开通了绿色通道,简化了认定程序。其三,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积极功能。失业保险制度具有典型的逆经济周期性。由于严重的疫情造成了大量企业无法按时复工开产,大量劳动者无法及时回到工作岗位,对劳资双方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针对此,相关部门出台规定,明确要求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不裁员和少裁员的中小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金。其四,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国务院相关部门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采取了免、减、缓等措施,并且分地区、分企业类型精准施策,实现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企业运行成本的合理分担。其五,社会组织积极行动,慈善事业助力疫情防控。此次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各方主体都积极投身其中。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会资源汲取、志愿服务提供以及心理健康干预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各类基金会第一时间动员社会捐助,采购防疫物资,有效地弥补了早期重点地区物资不足的问题;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深入社区和一线,充分发扬志愿精神,确保国家各项防控措施在基层的有效实施;各类行业协会主动作为,为本行业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其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当然,此次疫情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契机。例如,应当更加全面地理解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在特殊时期对于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应当进一步做好在养老院等相对封闭和集中居住的福利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相关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应当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障的引导功能,支持类似新冠肺炎这样的重大新发传染病药物和试剂的生产研发;应当更加合理地划分医疗保险和公共财政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支出责任;应当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线上经办、网上经办,同时提高参保人和经办机构的效率。
从疫情谈中国国家制度篇3
在农历庚子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一种病毒悄无声息地蔓延开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随着每日新增病例的数量迅速增加,全国迅速进入了一种紧急防御状态,疫情防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这场疫情不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的一次严格审核,还是一场对国家多方位的大考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不渝地把人民放在第一位,这便是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精神。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就此次疫情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听取了有关疫情的防控工作汇报,并且对防控工作尤其是对患者的预防与治疗工作进行了重要的部署与动员,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工作来抓。从遭遇战到阻击战,党中央临危不乱、勇于担当,做好全面部署,把人民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重中之重到人民战疫党中央勇挑重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把自己投身于严峻斗争之中。在此次疫情面前,中国交出了令人民、甚至令世界满意的答卷,而支撑中国的真正强有力的力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依据人民首位的价值原则以及时代发展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制度,这样的制度结合了民族区域自制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人民主人翁的地位和权利以及实现各族人民团体的权利和利益。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类政治历史上的一次伟大创造,而这样的创造,为我们带来诸多优势。在这次疫情中,中国速度就是政治制度以及对道路的自信给予我们的高光时刻!实践充分证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与实际的。制度的优越性就体现在,它永远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把国家的命运和前途都掌握在人民的手中。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种强有力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做好国家各项工作的前提與要求。疫情爆发的第一时间,党中央便迅速召开会议,做出全面部署,集中统一领导,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中央就此次疫情专门成立了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向疫情严重地区派出小组进行指导。一个国家如何才能做到万众一心,首先当然是要有一个强大的领导者。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调度各方力量紧急支援,举国上下,万众一心,携手共度危难时刻。主要的领导干部们在危难时刻靠前指挥、坚守岗位,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就这样,疫情之战变成了奋勇之战,众多的医护使者、志愿者、守护者们逆流而行,响应国家号召,冲锋在前、临危不惧,为人民、患者的生命筑起一座坚固的长城。党和人民相依相随,在疫情面前共克时艰之难。在全国人民共同的努力下,全国新增确诊病例以及疑似病例仅在两个月之内就有了大幅度降低,治愈病例的数量也持续传来好消息,取得了不错的防疫成效。但是几个月前,在疫情拐点尚未到来的时期,国家却背负着巨大的压力。疫情发展形势严峻复杂的同时,还要经受经济、舆论、物资、人民生活保障以及国际方面的压力,可谓是举步维艰。疫情期间,社会上仍有少数人扭曲事实、传播谣言,做出对社会不利的违法举动。但是,在党的带领下,民众同心同向,以惊人的速度,打赢了这场狙击战。中国之所以可以成就如此速度,就在于党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精神以及党的责任与担当精神,更重要的是民众团结一致、万众一心、迎难而上的精神。此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全国31个省份一级响应,实施了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湖北省作为这次疫情的重要防控地区,中央财政在2月底已经下拨了45亿元的资金,并且后续对湖北省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另外,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共筹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96亿元,并且在群众的积极响应下,湖北省累计接受的社会捐赠资金在二月底达到121.71亿元。这就是泱泱中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抗议斗争中,全国齐心协力,争分夺秒,不仅在短时间内建成了火神山、雷神山医院,还在封城之后,全国驰援,供运粮食。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4月17日全国通过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快递等运输方式向湖北地区运送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1.07万吨,运送电煤、燃油等生产物资1.75万吨。1月27日至4月17日,累计向湖北地区运送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133.59万吨,运送电煤、燃油等生产物资209.99万吨。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了协调各方、纵览全局的核心作用,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充分彰显出来。众所周知,在这次疫情中,十四亿中国人民风雨同舟、齐心协力抵抗新冠病毒,伟大的共产党出谋划策,科学家、医学家们鼎力相助,不分昼夜坚守岗位的医护人员、志愿者、以及各类爱国人士们用实际行动表现了对这个国家热切的爱。这样强大的凝聚力,是来自于中国人民的爱国之心,是百姓对中国制度以人民为中心的关怀的一种感恩。党紧紧依靠人民,走群众路线是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这样的双线战役也让我们在此次疫情中更快的取得了胜利,让我们更加坚定了信念,走好脚下的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