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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意见(精选3篇)

栏目:优秀作文

巡察反馈意见篇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3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分别于2019年12月18日、2020年3月2日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本轮巡察情况。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一是领导干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现象,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如,对《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论述摘编》《习近平: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两个轮子一起转》等重要论述理解把握不到位,没有做到学深悟透。理论学习不扎实,有不求甚解、学用脱节现象,不能有效运用新思想、新思维解决新问题。二是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如,2018年学习计划套用2017年学习内容,学习安排中春节及周末还在学习,存在明显的造假嫌疑,学习笔记大多照抄照搬,无个人的理解和体会。2.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如,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延安中心建设虽已挂牌,但没有真正发挥对科技资源优势的统筹作用;再如,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不理想,培育上市企业太少,目前仅有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强。近年来,引进成果转化率不高,产学研合作落地较少。三是专利拥有量低,对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扶持不够。2018年发明专利申请量292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还不足1件,距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0.3件还有很大差距。四是省科学技术奖获奖率低,对科研成果统筹总结凝练不够,重大科研成果质量不高,导致在全省科学技术获奖评选中排名靠后。五是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对项目资金虽然进行了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监控,但未委托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管(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延安中心),科技工作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进度缓慢。3.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不严不实。一是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职责任务不明确。领导干部主动抓党建、研究党建工作的意识不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局系统党建工作缺少谋划,未制定系统性、规范性的考核标准,基层党支部在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上认识模糊,思路不清。在开展党建工作时,局党组没有发挥指导、引领作用。下属党支部只是被动参加,党建引领,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材料归档不规范。三是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浮于表面、避重就轻、不疼不痒的问题,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4.调查研究存在形式主义,干部作风有待加强。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特别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研次数少。如,在解决科技型企业创新、菌草产业推广、信息体系建设、专利转化应用、地震监测能力以及干部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调研少;再如,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上,对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深入调研指导不够,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缓慢。二是科技服务基层作用发挥不明显。虽然市县科技特派员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但由于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使科技服务基层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部分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交办的工作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因循守旧,满足现状等问题。如,三定方案中明确了各科室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忙的一直忙,闲的无所事事。四是三项机制运用不到位,特别是能上能下机制运用不够。谈话中发现,下属单位干部岗位流动缓慢,基层干部长期得不到交流使用,思想滑坡,进取意识减退,对工作人浮于事,对现状有不满情绪。5.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自觉性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没有完全形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具体行动不足,责任目标不清晰,任务交办不明确,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如,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不够。二是主要领导存在片面强调业务工作,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没有将科技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不够重视,精力投入不足。如,近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少。三是领导干部对舆情应对引导能力不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不够。如,部分干部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错误行为、错误倾向缺乏鉴别力,对诋毁党和政府的言论只能做到不转发、不传播,缺乏斗争精神。6.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重形式、轻实效,没有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提醒约谈较少,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监督检查较少。如:在冯新柱案等以案促改中,多是会上读文件,没有将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查摆问题也不够深入,提出的多是共性问题,不能结合自身实际查找问题。再如,学习传达最新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及文件政策精神不及时,年初没有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7.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务不实的问题。巡察中发现,局党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二、意见建议巡察中发现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担当意识不强,主题教育成果不明显。二是局党组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有待提高,科技引领、支持全市经济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局党组抓基层支部工作措施不到位,对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抓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夯实。为此,巡察组提出如下建议: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尤其是涉及到管党治党、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要及时组织学习,制定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贯彻。二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则,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推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局党组要加强对支部工作领导,强化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推动党支部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做到学用结合,克服两张皮现象。四是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全面检视班子在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整改。2.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局党组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落实。二是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关要求,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防止出现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政治意识,一把手要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三是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经常性督促检查。4.不断加强业务能力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同志对科技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要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强化创新政策宣传和落实,深入园区、企业,加大对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发科技人才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强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创新创业政策,对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考核,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中省各类科技项目,多途径争取扶持资金。5.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严格把好财务关。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章办事,尽快清理往来账务,限期整改到位。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行为。加大财务方面收支公开、信息公开。以上反馈意见,请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同志在3月2日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将本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通报,原则意见通过媒体公布。同时,请在反馈之日起十日内上报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在报经市纪委监委联系监督检查室审核后,按时限要求报送市委巡察办,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意见篇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发改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发改委党组工作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根据县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一、县发改委的总体情况县发改委内设9个职能股室,有2个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和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0名。在编人数33人,党员24人。近年来,县发改委党组能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积极落实县委各项部署要求,努力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2015年以来,共争取各类资金5.1亿元,专项债券6亿元;共谋划、储备各类项目600余个,推进284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达256亿元。争取两高一飞项目取得重大突破。编制完成《安福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率先破题并得到省委改革办高度肯定,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列为全省试点。列入退出计划的8家煤矿全部实现关闭退出,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提前两年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从巡察情况看,县发改委在单位合并,工作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宏观管理和协调的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还存在项目监管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以及执行制度不严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紧密,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不够到位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主动。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和方案,学习目标任务不明确;班子成员自觉学习意识不强,撰写的学习笔记与单位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基本是摘抄;组织集体学习较少且方式简单,只是照本宣科念文件等,没有讨论发言记录。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没有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没有讨论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会记录。3.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工作部署不够有力。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安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不到位,没有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对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和治理围标串标专项整治等工作没有具体的工作方案。宣传力度不够大,排查工作方式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效果不理想。二是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制定了光伏扶贫运维办法,但未落实运行维护管理企业,缺乏有效统一管理,致使出现有些村光伏发电站因树等遮挡导致光照时间强度不够,发电效果不好等问题。三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以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投诉件调查处置和打击力度不够。四是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对社会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够。作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虽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召开过调度会,导致大部分单位重视不够、部门协调也不够。在双公示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录入及推送、材料报送、信用产品应用等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有力1.党建工作台账不规范。没有党组会记录本,只有主任办公会记录本,2017年党风廉政记录本也是为申报县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准备的,并且里面又有行政会研究工作的内容;会议记录中学习研究内容党政不分,要素不全,不能完整反映会议情况。2.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内容形式单一,只是读文件、读报纸,实际效果不佳。(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存在差距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一是违规在风景名胜区接待客人。二是报销凭据手续不全。三是接待不按规范。2、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仍有。一是工作上有时欠缺全局观念,沟通协调不够主动。如2018年5月25日,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新开工重大项目报送工作中,没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导致我县仅有2个项目列入全市188个三级联动新开工重大项目中,给我县造成了负面影响。二是工作有时比较随意,不够严肃严谨。三是行政执法有时欠严谨,重大行政处罚程序不到位。《行政处罚决定书》使用单位红头文件下达,不符行政处罚文书法律规范要求。四是担当精神不强,怕作为、慢作为。五是对本委(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跟踪问效不力。2015年县物价局对我县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普遍存在的私自涨价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其严格执行价格规定,但是对落实情况督查不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县委第五轮巡察县交通运输局时发现这个问题,并移交给发改委处理。从12月1日开始,全县农村客运线路票价已经全部回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有明显成效。六是重立项拨款,轻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监管。七是对我县中央预算内建设项目协调推进不力。省发改委通报了2018年二季度全省社会事业领域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情况,我县武功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大智彭氏家族石刻等7个建设项目由于工期严重滞后被通报,给我县造成了不利影响。(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1.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和研究部署会上,县发改委成立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不是党组主要负责人而是由苏区办主任担任。2.肃清苏荣案余毒还不够深入。发改委党组召开的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单位退居二线干部批评中多未发言。3.领导班子对劳动纪律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不严。三、意见建议上述巡察反馈四个方面的问题,已向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告。根据县委贺利华书记的要求,发改委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整改工作。(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结合,以学促做,充分发挥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力推进各项振兴政策稳步推进。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重大部署要求,严查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等问题,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和围标、串标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组织建设,深化思想引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为高质量发展强化制度和组织保证。(三)弛而不息纠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总要求。要加强源头防控,开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对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财经纪律执行、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监督。要严格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严格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要拒绝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并按规定更正、补充。要杜绝超标准接待和违规在风景名胜地接待客人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2014至2018年单位支付本因由干部职工个人承担的医保金问题要立行立改。(四)增强工作责任,整治怕、慢、庸、懒、散作风顽疾,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临近退休的同志可以请事假三个月的决定要予以纠正。要多形式开展培训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确保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款、执行程序心中有数,保证执法规范、合法。要大力开展作风整治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避免出现装错档案、项目文不对题等明显错误,扎实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五)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要求落到实处。要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力度,对不认真整改、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用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请发改委党组认真研究反馈情况,落实整改任务,切实担负起领导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会后,请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通报,原则意见在相关媒体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此次巡察期间,发改委对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有力配合;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热情支持巡察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言献策;委联络组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妥善安排巡察组安全、保密和生活有关事宜,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对发改委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巡察反馈意见篇3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7月4日至8月21日对朱溪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9年9月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17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林虹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2014年以来,朱溪镇党委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前面,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既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又做到分工不分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作风务实,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朱溪水库重点工程推进有力,基本完成百日攻坚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1.基层组织管理宽松软,对基层组织把控力不足。一是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如信访工作,党委化解不力,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2018年涉纪信访量位居二类乡镇首位,2018年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后塘村信访件化解不力,导致今年后塘村重复访已达15件次。二是对部分村级选举的把控力有所欠缺。如2017年村监会主任选举时,后岸村、小园村、金庄村等三村党支部提出的候选人全部落选,最后由镇党委分别指定村监会中的一名委员主持工作。2.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一是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行使议事决策职能,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如在2014年1月6日班子会议上讨论党代会筹备工作;在2014年4月2日班子会议上讨论镇中层干部选拔、发展党员事宜。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县委县政府强化砂石资源管控决策力度不够。如2018年11月利坑村村民周金伙伙同他人非法盗窃朱溪水库库区石块外运出卖,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将移交检察机关起诉。3.党内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到位。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15年2月25日镇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科室与办事处人员调整事宜,会议记录显示没有其他参会人员意见,只有党委书记应波一人的发言。4.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一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走过场。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没有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如2016年2月1日、2017年1月16日的民主生活会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镇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内容记录随意、资料保管不当。如2017年的组织生活会没有记录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且原记录本遗失。组织生活会相关记录存在后补情况。如2018年1月15日、2018年7月16日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存在前后两种完全不同的笔迹。二是党政联席会议不严谨,存在会议记录后补现象。如2014年3月13日的班子会议记录中,最后的武装工作内容与其他内容的字迹不同;2015年1月5日的班子会议记录中,最后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其他内容字迹不同,后补迹象较为明显。三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档案管理不到位存在遗失情况,如镇机关支部2014年至2016年的三会一课记录本遗失。三会一课记录本填写不规范。如2017年3月15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缺席人数、缺席人员名字栏未填写;2017年12月15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人数28人,实际签到只有23人;机关支部2017年7月10日与2017年9月10日两次支委会的会议记录人都为同一人,但会议记录笔迹明显不同。(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1.思想不够重视。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还不够深刻、到位。部分同志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线条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投入的精力不足,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所提供材料以2016年至2018年为主,2015年材料很少,且存在抄袭、后补迹象,2015年至2018年,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工作汇报只提供1篇且没有具体时间、党内意识形态通报情况仅提供1篇、镇党委无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实地检查记录;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材料2015年缺2篇,2016年、2017年各缺1篇;2015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材料缺失;《朱溪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实施方案》重复发文;《朱溪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等未正式发文;《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半年度和全年的报告内容基本重复。2.学习不够深入。思想政治学习缺乏系统性,上级要求学的就学一点,存在实用主义思想,缺乏钻研精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多,流于形式;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等方式单一,学习记录少,学习心得体会少,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如2018年5月21日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发言稿系网络文章(2017年12月,于文新《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的心得体会》)改编;2018年1月15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发言没有结合朱溪实际,学用脱节。3.阵地管理不够有力。文化阵地相对缺乏,8家文化礼堂,建设缺乏特色。如部分村文化礼堂标识未做到亮化,未标明开放时间、年度最美人物未标明时间,部分村文化礼堂视频交互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对于网络阵地的风险点不敏感,网络舆情应对与管控存在短板,主动引导网络舆情意识需加强,相关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如2018年9月,朱溪水库移民户在微信和微博上虚假发布房子被强拆,捏造无家可归,大冬天野外烤火取暖情况,进而在网上制造混乱,朱溪镇对此应对不到位。(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1.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一是中层股级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14年至2018年,朱溪镇党委在中层股级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没有进行民主推荐。二是人员聘用不规范。如2015年10月19日朱溪村某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7年5月23日,在其尚在处分影响期情况下,朱溪镇党委聘用其为朱溪镇信访巡调工作组组长,并以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2014年至2018年期间,镇党委聘用编外人员未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至2018年,违规聘用朱溪派出所6名协警组建镇消防队,并以每月总计5000元发放工资。三是编外用工清理不到位。根据仙编办〔2018〕1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对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2018年5月朱溪镇违规聘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某工作人员,且一直聘用至2019年5月,未按文件规定予以清退。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存在村级党组织长期未发展党员情况。如朱溪村、沙头村、大洪村等党支部五年未发展党员。二是发展党员相关会议记录缺失。如镇机关支部某党员于2017年3月1日预备党员转正,但机关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本中没有转正相关会议记录。三是党费收缴不足额。据初步统计,2014年至2018年党费补缴57笔,共计34168元。四是对有案底的村主职干部清退不到位。2018年底,我县根据中央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部署受过刑事处罚村干部清退工作,官屋村党支部书记王准志于1993年被判五年有期徒刑,镇党委没有及时进行清退,直至此次巡察发现,才于8月12日免去了王准志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一是违规给公职人员发放补贴。2015年至2018年历次人代会、党代会期间违规给部分与会公职人员发放补贴共1.27万元。违规从镇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发放信息宣传奖励费,2014年至2016年累计发放信息宣传奖励费2.5025万元。违规支付电信包月费用,2014年以134元/月的标准为班子成员15人支付电信套餐费用。二是存在违规发放村主职干部补贴、奖励问题。无依据发放村干部综合考核奖励,如2016年6月,无依据发放村干部综合目标考核奖励13.7万元。违规给村主职干部发放各类会议、培训误工补贴,2014年至2018年累计给村主职干部发放各类会议、培训误工补贴共计5.615万元。超额发放党代会误工补贴,如2015年2月3日的十四届五次党代会,2016年10月27日的十六届七次人代会均以200元/天的标准超额发放误工补贴。三是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异地接待仍有发生,如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分别在深圳合顺渔米粥酒店、深圳德兴城大酒楼、椒江林邻林餐厅、椒江葭沚海鲜城违规异地接待,共消费3292元;2015年7月在台州开发区小渔村美食店违规异地接待消费746元;2016年2月分别在杭州喜顿饭店、崇川区丽豪假日酒店违规异地接待消费共1259元。无公函接待仍旧比较普遍,如2016年共有公务接待200多次,其中只有不到30次的公务接待有公函。同时违规同城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和公款购买烟酒问题仍然存在。2.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是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如党员朱林杰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入党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但根据个人入党志愿书记录,实际入党时间应为2018年12月15日;小园村党员周建永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入党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但根据个人入党志愿书记录,实际入党时间应为2015年12月11日。二是工作作风不严谨,镇人代会安排不规范,存在借人代会名义发放补贴嫌疑。如2015年3月23日镇十六届五次人代会、2016年2月29日镇十六届七次人代会,在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分别安排了1天和2天的考察活动,并以人代会名义发放补贴,而两次会议期间食堂用餐都只有一餐。三是部分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如某镇工作人员在朱加岸村河道清理事件中,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监管过程中没有实地查看,致使砂石、淤泥等物料违规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造成多次信访。(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1.镇纪委委员违规担任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如2016年朱溪镇后塘村综合楼工程、文化长廊工程、荷花池改造及台阶等三个工程的招投标、邀请招标,时任镇专职纪委委员的两位同志分别违规担任三个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村居微巡查落实不到位。一是村居微巡查开展不够全面,如2018年朱溪镇纪委开展三轮村居微巡查,每轮仅巡查五、六个村,全年巡查未实现全覆盖。二是巡查问题落实整改未实行公示,如朱家岸村、杨丰山村、官屋村等。三是微巡查工作不够深入,如兴隆村、朱家岸村、岭上村等,一轮微巡查下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普遍流于形式,甚至存在前后年抄袭现象。有个别同志2015年度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201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仅1000字左右,有同志2016年和2018年两个报告相似度90%以上。二是履行从严治党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有的同志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中的内容由他人代写;有的同志2018年纪实手册中的约谈目录都为空白;有同志2018年纪实手册只书写了一条约谈目录。三是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重视不够,如没有2015年、2016年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记录。四是一岗双责专题汇报工作落实不到位,2015年至2018年没有开展过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专题汇报工作。五是对村级三资管理的风险点认识不到位,如镇农经站目前只有负责人顾小华与三资办代理会计顾露婷,且两人为父女关系,镇三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2.财政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镇级财务报销支出不规范。现金发放不规范,如2013年退伍士兵自主创业补助金发放名单里,部分补助人与补助收款人姓名不一致,且相关记账凭证后未附发放依据。超额支付临时用工工资,如朱溪镇政府与临时工朱中强签订3个月的临时用工合同并约定2000元/月的工资,实际支付过程中,朱溪镇政府共支付朱中强工资6500元,超额支付500元。机械租赁费用支付对象错误,如2017年7月1日朱溪镇与群众庞琼英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在实际支付过程中,朱溪镇却将机械租赁费用共计3.36万元支付给仙居锦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复发放驾驶员补贴,如违规重复发放镇驾驶员陈辉2015年驾驶员补贴3600元。白条支付住宿接待费,如2015年2月9日违规白条支付杨丰山摄影节吃饭住宿接待费2500元。二是存在镇政府工作人员违规领取服务对象报酬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镇三资办代理会计顾露婷负责朱溪村财务工作,并违规领取朱溪村支付误工费2000元。三是对村级财务管理指导监督不力,村级三资管理失控。公款私存现象比较普遍,如朱家岸村、梅岙村、小园村、上王周村等都存在公款私存现象,其中梅岙村文书丁兆财最多时有158万村集体资金存放其私人账户。对白条支付管控不力,导致所辖各村白条支付情况严重。据初步统计,2014年至2018年朱溪镇所辖28个行政村,白条支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共有652笔,涉及金额1141万余元,其中以江上村累计白条支付金额最多,5年来累计白条支付达101万元。村主职干部无依据领取误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朱溪镇所辖28个行政村主职干部在领取县里发放的基本报酬的同时,普遍存在无依据领取村级误工补贴的问题。所辖各村工程款现金支付情况严重,如连头村2014年11月24日现金支付项加祥拦水坝工程款合计13.3万元。3.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失位。一是工程招投标存在较多乱象。部分工程直接协议发包,如小园村基本农田提升项目工程直接协议发包;存在违规指定工程承包人情况,如朱家岸村里坑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在邀请招标前就已经决定由王荣乐承包。二是村干部参与本村工程施工。如岭根村两委干部合伙购买挖掘机,参与本村下各移民安置点相关工程。三是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如2019年1月开工的朱溪镇朱溪港景观环境提升改造工程、2018年5月开工的朱溪镇管铁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强电),两个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竣工奖励和误期赔偿金额,工期约定形同虚设。四是工程支付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如2018年10月开工的朱溪镇岩画公园建设工程、2017年10月开工的朱溪镇后山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朱溪镇集镇污水管网工程等都直接全额支付工程尾款,没有预留工程质保金。五是履约保证金缴纳不规范。2014年至2018年朱溪镇共有69个工程项目,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共计345.58万元,实际上有47个项目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应缴未缴共计229.3万元。六是工程项目存在转包现象。如浙江兴泰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将朱溪镇政府公共厕所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村民朱卫平。二、意见建议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政治指南针作用。一是强化执政意识,巩固党对基层政权的绝对领导。朱溪镇党委要深入基层,准确掌握村情民意,提高执政本领,不断研究解决基层政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政治意识,厘清党委会议与行政议事会议的政治区分和权责边界,认真履行,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全面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委要加强问题研究,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做好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工作和信访化解工作。四是强化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对民主生活会要有正确的认识,事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防止形式化、简单化。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让民主生活会有辣味,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2.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进一步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和会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并做好记录,完善台账。二是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党委要加强文化阵地管理和使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发挥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育民的积极作用。三是强化思想武装,守好舆论阵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能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3.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一是强化组织基础工作。党委要把提升组织力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将其作为一条主线贯穿组织建设的各个层面。着力破解党组织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认真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对发展党员的把关,做好党员档案资料管理,督促按时缴纳党费等。二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党委要严格执行县里三定方案,规范干部提拔任免程序,做好编外用工和中层混岗使用的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党委要严格按照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和使用村级干部。同时要提升村级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素质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管好干部,做到从严治吏。四是加强党建工作研判,积极创新载体,打造具有朱溪特色的党建品牌。4.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各项纪律制度落到实处。一是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指出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问题,要立行立改,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问题的分析、整改方案和措施的制订,同时全程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坚定不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二是全面整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造务实、清廉、高效的乡镇干部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着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改进作风上动真格、求实效、防反弹,严格正风肃纪。5.加强监督执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牢固的抓手。一方面要加强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另一方面要狠抓执纪监督。执纪有力,制度才有约束力。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维护纪律严肃性。6.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扩大反腐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保证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财务规范化建设,加大财务监督力度;加强对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漏洞,防止危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委对腐败问题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上反馈意见,请朱溪镇党委高度重视,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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