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夕阳收起了最后一缕金光,乡村的夜晚便悄悄来临。我喜欢在这样的夜晚,端一杯清茶,捧一本书静静地坐在书房,徜徉在书的海洋,让全身每个细胞都接受文字的洗礼。我爱上了阅读,阅读让我着迷。
我喜欢阅读,因为阅读能修身,能怡情。其修身也,最见于一个人独处时,汲取古圣先贤的智慧,反省自身,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其怡情也,最见于一个人沉浸在古诗韵律中,享受“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在青春的流年里,如苏轼般坦然地高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我喜欢阅读,在每个宁静的夜晚,贪婪地吮吸书籍的营养。我喜欢金庸的《神雕侠侣》,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英雄人物行走江湖,展现我的英雄本色;我喜欢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被她坚强的性格、顽强的'精神深深感染着暗暗下定决心也要做一个生活的强者;我喜欢《谁动了我的奶酪》,在心里设想着自己的“奶酪”,思考着面对突发情况时该如何做出转变。
在阅读中,我知道了孔老夫子“桃李满天下”,知道了他“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并时时勉励自己,勤学上进;我认识了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诸葛亮,知道了他草船借箭的故事,也知道了他“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的忠贞,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让我感动不已;我认识了“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知道了他“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胸怀。
阅读让我沉浸在文学的殿堂里无法自拔。当我轻轻打开《巴黎圣母院》时,我被艾丝美拉达的善良与美丽深深吸引着,卡西莫多更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美;当我读《简·爱》时,我懂得了什么是爱的真谛,知道了在上帝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当我看《哈姆雷特》时,我读懂了一个王子的悲哀,他的痛苦让我哭泣,他的无奈让我忧伤,他的欢欣让我快乐。
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阅读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中,我更懂得了人间的真善美。
阅读增长了我的知识,陶冶了我的性情,让我浮躁的心灵得到片刻的安宁,我愚昧的灵魂变得睿智。我沉醉于人间的种种美好,但我更痴迷于阅读带给我的快乐。爱上阅读,我将不再孤独,不再迷茫,我将在阅读中成长,在成长中继续阅读。
一支毛笔都能让你写出这么美的文章,还有什么能难得到你?文章最大的亮点是以小见大,毛笔是非常普通的素材,练书法也是非常普通的素材,不是小作者这么一写,还真的不知道一支毛笔可以有如此多的内涵,带着传承和坚守,带着古往今来对书法韵味的着迷,带着继往开来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使命,原来毛笔虽轻、分量却重,尤其在小作者这篇文章里所感受到的,不光是对毛笔、书法的着迷,更是对民族文化的魅力的着迷,非常深刻的立意,难得小作者有如此胸怀视野,从一支笔启发写到贯穿古今的文化魅力。
初识毛笔,是在我二年级的暑假。一看到它的样子,我十分惊讶,笔尖都是毛,这么软,怎么能写字呢?老师看着我惊讶的样子,笑着说:你会慢慢发现它那份与众不同的美,它会让你深深着迷。
老师开始了书写。我惊讶于他的气质一下子变了,并不是开始那般温柔,而变得严肃起来。一横一竖,刚劲有力的笔划从他笔下流泻而出。一撇一捺,飘逸洒脱的字迹从他手中优雅划出。老师含笑让我试试。我拿起笔照着眼前的字帖,专注地写了几个字。毛笔写出的字,弯弯曲曲,笔尖很难控制,但写字的感觉格外奇妙。我开始大胆地写得更多一些。写着写着,我仿佛变成了一位白衣少年,手持一笔,在纸上潇洒自如地挥舞,尽情舒展着天性。老师看着我点了点头:作为初学者已经不错了,但离写得好还差得远,更是没有神韵。何为神韵?我心中不解,也知道自己写得不是很好,但我没有灰心,反而想更好地书写这令我着迷的毛笔,找寻它的神韵。
时光荏苒,转眼已过半年,我仍未能寻到毛笔的`神韵,甚至有些想要放弃了。老师便鼓励我:你可还记得你学毛笔的初心?毛笔不让你着迷吗?是啊,我要坚持,怎能才写半年就退缩了呢?毛笔让我着迷,我就应该为之努力!
下定决心,暑假里,我开始了日以继夜的练习。清晨,徐徐微风,鸟语花香,我闭上双眼,感受自然之音,感受书法之神韵,为其着迷;午后,火辣骄阳,蝉鸣热浪,我一遍又一遍地练习,打磨书法技艺,为其着迷;夜晚,沐着温柔如水的月光,我写写停停,探索书法之奥妙,为其沉迷。渐渐地,我的字越写越好,老师也终于点头说了句:不错,有点神韵了。加油!我欣喜非常(万分),为自己的坚持有了回报而激动。同时,在写毛笔的过程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书法很美、很独特,是民族文化的瑰宝,它需要我们的守护与传承。作为后学者,我因热爱而传承,因传承而越发着迷。
一种色彩,有它美丽的理由;一份坚持,能收获一份成功;一种魅力,会随着时光的沉淀越发厚重凝练。我愿做传统文化的传承者。
毛笔,我终于感悟到了你的神韵,同时,也知道了我应该要做的事这真的让我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