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教师职称要具备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具备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持存档凭证到中心领取职称申报表及相关表格。填写后送交中心并提交相关参评材料。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整理后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参加相应评委会的论文答辩。评审通过后,由中心统一下发资格证书。
1、思想品德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