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需要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合格后发毕业生登记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日期交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考生需要带着自己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需要带着本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经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验审,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毕业生申请表。
考生领取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如实按要求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申请表、“登记表”、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免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
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收到考生交来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后,会对所有内容进行逐项审查;所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正式接受考生的毕业申请。
考生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向审核人员告知自考的专业及层次(专科、本科),并在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最后领取毕业证。
普通考生需要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与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配套的成绩册复印件。
特殊考生还需要以下证件:
(5)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曾用名或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
(6)自考课程成绩打印件;
(7)课程合格证书原件;
(8)免考审批表原件;
(9)转考审批表原件;
(10)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1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原件;
(12)用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