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提交已经注册执业地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即可。
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3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所以,医生通过努力可以拥有专科和全科等最多3种执业范围,不少人希望能在专业上有所精进和建树,但执业时又冒着超范围的风险,这个规定完美解决了这些顾虑,尤其对于基层医生来说简直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