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中级职称资格后,聘任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中级职称资格后,聘任满5年以上。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中级职称资格后,聘任满2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相关中级职称资格后,聘任满5年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及相关中级职称资格后,聘任满10年以上。
3、申报对象连续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4、申报对象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