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75分;毕业论文良好或者优秀;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函授本科学生要在毕业前提出申请。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生本人于当年1月、7月份提出申请。
各院系(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填写学位申请表,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名单,分别于当年3月中旬、8月底前将审定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审批通过者颁发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