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4门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门科目的合格标准均按满分的60%划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满分为110分,合格标准为66分。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满分为160分,合格标准为96分。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满分为110分,合格标准为66分。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3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在网上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