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补贴申请条件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根据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补贴标准将根据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调整公布。
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且取得中级(四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培养层次、产业工种的不同,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可延长到3年。
1、承诺书;
2、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材料;
4、身份类证明:身份证或社保卡;
5、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