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3年,考生成绩合格之后拿到相应资格证书之后,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是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所谓一级建造师注册的有效期实际上是我们的证书可以使用的时间,也就是说只有在有效期内我们才能使用资格证书进行执业。证书过期后,我们不能再用证书来执业。
如果在3年内没有注册或者超过有效期,想继续用证书执业,你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通常由一级建造师所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来负责的,但也有一些地区每年安排几次继续教育。
更换一级建造师单位需要进行变更注册,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建造师网站,登录"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变更。
变更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档;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