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共有四个,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有四个科目,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96分合格。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是一级建造师领证流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实行考后审核地区的考生来说,成绩合格后,还须通过资格审核,才能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不需要考后审核的地区直接跳过这一步)。
对于实行考后资格复核的地区,要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需要配合提供资料的地区,如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被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即便成绩合格也是白考了,请务必引起重视。
2、证书领取
证书的领取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一般为次年的五月份左右。领取通知发布后,可凭个人身份证(单位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至所属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也可委托邮寄。申请委托邮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至证书领取通知发布前,在省注册中心网站
3、注册相关
证书领取之后就是证书的注册问题了。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