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各科目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建设工程经济》60分及格;《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及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及格;《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均为96分及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