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设4个科目,每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为满分的60%,即60分及格,成绩保留4年。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通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后,再从《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剩余六个专业里选择一个进行考试,这个专业就叫增项。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限制增项个数。注册安全工程师共有七个专业,除了已经取得的一个专业外,其余六个专业都可以作为增项报考,但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不可以跨行执业的。
部分地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对四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审核,逾期“未按要求未按时间复核的”将取消成绩!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负责本行业(包括其所主管的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