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4年,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需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时间为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1)《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要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返还给申请人。
一、延续注册的条件
1、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且无《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情形的人员。
2、在注册期内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检合格的人员。
二、延续注册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续期注册申请。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续期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期间工作业绩证明、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及聘用合同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
3、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合格的人员,准予续期注册;并在注册证书中续期注册栏内签署意见。
4、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续期注册后三十日内,按规定格式填写《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情况统计表》、《造价工程师未通过续期注册人员统计表》和相应的软盘,并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