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流程是:自考报名(选择所要考的专业和课程);预订或买教材(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按期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学历。
自学考试每年安排两次,分别是4月、10月;报名时间均为考试前5个月。依次是:5月16日—6月10日报当年10月自学考试;11月16日—12月10日报次年4月自学考试。
但有的省份还有二次考试,分别在每年的1月和七月。具体的报名时间,你可以上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考网上查询。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自考本科的考试科目数量是不固定的,不同专业的课程是不同的。要考的内容大体可以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和选考课三类。
公共课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三门的。
专业课一般在8至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对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其中学位课程专业课一般要求拿学位的话其学位课程平均分或部分达到70或以上。
选考课程是指考生不想考这门课程可以选考其他课程(考生要选考的课程是在主考院校开设的选考课程中选的。)例如,部分考生觉得英语(二)考试难度较大,便不考英语(二)而选择多考几门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