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毕业可以申请学位证,考生需要满足通过全部课程,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各个院校要求不一致,以所在院校通知为准。
第一步: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第二步: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第三步: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第四步: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考本科证书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领取。若考生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直系亲属或配偶代领。
被委托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准考证或提供准考证号;
(2)考生书写签署的、上面复印有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书面委托书;
(3)说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或结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