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中医类别(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蒙医、藏医、维医、傣医、哈萨克医)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1、开通成绩查询服务后,进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考生服务-成绩查询”,输入笔试准考证号、证件编号(身份证、军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和图片中的识别码,点击查询即可查到医学综合考试成绩信息。
2、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在网站“考生服务”栏目,微信扫描二维码或录入个人账户信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点击“考试成绩”进行查询。
3、开通成绩查询服务后,免费拨打010-59935059、59935060、59935061、59935062任意一部语音电话,按语音提示输入证件编号(身份证、军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和准考证号。该项服务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24小时免费服务。
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
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1、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2、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