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实行固定分数线。一建各科的合格标准为各门科目满分的60%。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2年,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实务》四个考试科目,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分,96分合格。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2年,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