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2日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时间:11月13日至11月21日,考试费交纳工作安排在4月下旬进行。
一、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考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条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
1、资格初审和网上申报
2021年11月1日至12日前,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采集考生身份证基础信息,并交纳报名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
2、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11月13日至11月21日,考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3、缴纳考试费
考生须按要求交纳考试费。考试费交纳工作安排在4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其他考试费用的收取,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