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的经典著作,写于1796年,被认为是必读书之一。书中描述了处于不同家庭环境的人的婚姻关系、爱情、亲子关系、手足情谊、友情、价值观等等。
中学时期只当一个故事来读;工作了遇见形形色色的供应商同事老板,再翻就觉得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深深爱一个人但不得不放手时也是从书书获得力量。现在的我我正在为一段细水长流的婚姻而努力。中途有遇见家庭习惯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收入差距等各种各样的选择,哪位要放弃、哪位要继续交往,怎么与对方父母亲戚相处。这本书也给我一定启发。
父母、手足、朋友、物质、社会地位、爱情,每个人心中的排序不同,也就有了丰富多彩的'生活。选择婚姻关系时,有人是外貌协会、迷失在甜言蜜语中;有人觉得要找一个物质富足的人家就好;有人要找门当户对的;有人要挑战高难度的灵魂伴侣。班纳特夫妇之间文化修养、价值观巨大的差异,一个看不起另一个却也将就了几十年。这样的婚姻在如今是否还很多?伊丽莎白这样自尊自爱也爱护自己的家人姐妹、识大体的女生让我深深感动。达西,这样有责任、有担当、真实的男人不是每个人都能遇见。
在这个人人压力大快节奏现如今,你想要怎样的生活?你拥有怎样的生活?身边的他/她是否让你开心还是你们在将就并且会继续将就。真心想听到各位帅哥美女的分享。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六年级已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有兴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为以后的情景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为自己洗涮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然能与彬格莱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她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她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有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然“人吧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个生活造过去时代的姑娘?
台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
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
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小学生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傲慢与偏见》它就是英国作家简·奥斯丁的文学著作。现在,就让我们走进这个故事,来领会那些奥妙!在贝内特先生家中,有着5个女儿,大女儿简,二女儿二女儿伊丽莎白和其他3个女儿玛丽,凯瑟琳,莉迪亚。她们的妈妈一心想把女儿们都嫁出去,她们的妈妈是个见识短浅,爱贪图钱财的一个女人,三个小女儿还不是挺懂事,所以,一切都听妈妈的,大女儿很缅甸,性情温和。但二女儿和她们不一样,伊丽莎白她活泼开朗,聪明伶俐,多才多艺,有一次课上,她回答出了好多问题,老师赞不绝口,就在放学时,一位同学很不开心,找伊丽莎白谈了谈,并说了伊丽莎白几句,这让伊丽莎白很气愤,她用巧妙的办法让那个说她的同学说不出话来了,脸红红的,就走了。
伊丽莎白不仅多才多艺,还坚定勇敢的在面对一系列家庭矛盾和感情复杂纠纷之中,她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帮家人分担。就在这场变故中,她重新认识了自我,并对周围的人有了坚定信念的,她在最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看了《傲慢与偏见》真是让人赞不绝口!
傲慢与偏见不仅是一部世界名著,更是一个故事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深受全世界的读者喜爱。最近我读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身处复杂的社会当中,受到各种观念和思想影响,而傲慢之心和偏见之意常常发生在我们身上,但我们往往并不自知,渐渐地就会影响自己的生活,也会失去一些机遇,这是需要我们自省和改正的。
首先来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全书的内容吧:本书讲述了一个小乡绅班纳特的二女儿和富二代达西的爱情故事。在舞会上二人相识,虽然从外表上,二人都相互有好感,但伊丽莎白听说达西比较傲慢,不好相处,因此一直心存偏见,并没有深入的了解他。相同的,达西也因为自己偶尔的傲慢心态失去了一个很好的机会,爱情擦肩而过,十分令人惋惜,这个故事情节告诉我们:在生活中要注意这些问题,会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
在之后的生活里,两人又有了一些接触和相处的机会,慢慢的,伊丽莎白对达西有了深入的了解,发现他并非传说中的那样,对于逐渐产生了一些好感。同样的,达西也放下了身段,爱上了毅力傻白,爱情从此开始了,完美结局。
读了这本书,人物的爱情故事给我们带来了哪些思考呢?我们在生活中,与人相处,也会有一些外在的因素影响我们的交际,而傲慢和偏见这两种心态和思想是阻碍我们发展交际圈子的巨大障碍,需要我们正视自己,放下身段,做一个虚怀若谷的人。
不仅是爱情,生活无处不存在傲慢与偏见,都需要我们用智慧来勘破!
其实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自己的想法,身边许多人都告诉我这本书很好看。好奇的心思就不安了。不过当自己看了几遍书又看了新版的电影的时,真的很震撼。或许被作者那种精神感染了吧,让自己也觉得婚姻不是金钱、地位、和财产;而是两个人真正的相爱。(春节包饺子的作文)
由此可见我们还会去羡慕那些掩盖在华丽的外衣下没有爱情的婚姻吗?至少我不会。书合上了,电影也看完了,伊丽莎白那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和具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的性格还在脑海里转悠,或许也该明白了她为什么可以得到达西的爱,为什么可以得到幸福吧?
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描写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关于爱与价值的故事,我们似乎也看清了社会的一些本质。或许这样的文章更好的让我们领悟到一些道理。
喜欢里面的一些言语。不知道为什么时间将自己许多爱好都扼杀掉了,但是至少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的对待自己。所以总是习惯于在书中明白许多,自己矛盾的看着许多,害怕自己真的做错了什么?
看着男女主人公这样幸福的生活着,有多少人知道他们经历了多少挫折?不过我们大多数还是这样的羡慕着他们,这就是事实。
一百个读者一个思想,如果你有时间不防也去看看。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作家简·奥斯汀所写的一部代表作。
小说讲诉了班纳特太太一家五个女儿对待自己终身大事的过程。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被富有的、傲慢的达西先生看中,达西不顾地位差距,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伊丽莎白却对达西的傲慢无礼产生了偏见和误会,拒绝了他。但通过达西的几次求婚态度,从傲慢到礼貌,伊丽莎白也逐渐对达西从偏见转变为爱慕,终于结为金玉良缘。
作家运用讽刺的语言,借书中班纳特家的五个女儿对待爱情的不同观点,表达了自己对爱情的观点——“不为金钱而结婚”。
伊丽莎白是一个很有远见,聪明的姑娘。他的姐姐和妹妹到了要嫁出去的年龄,就匆匆地把自己嫁出去了,结果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幸福,尤其是她的小妹妹莉迪亚,差点被人骗了,多亏达西的救助。而伊丽莎白没有如姐妹们一样,她仔细观看每个人的神态和举动,来猜测这位先生是什么样品质和性格的人,能否让自己终身得到幸福,虽然猜测得不是那样准确,但最后也给自己选了一个满意的丈夫达西。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好书,我建议大家看一看,这里不但有婚姻的基石,也有人生的启迪。
读过《茶花女》里的萧条,叹然小仲马赋予玛格丽特奢靡而又坎坷的人生;看过《巴黎圣母院》中的凄惨,感慨雨果赐给丑陋却善良的敲钟人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志;品读《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悲伤着过去社会女性的地位低下。
这本书以乡间生活为背景,描写了出身中产阶级的伊丽莎白和出身上层社会的达西之间从相互误解到误会消除,互相欣赏以至互相爱慕的过程。
一开始给人一种傲慢感觉的达西,对达西抱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书名就这么而来,又可叫作《第一印象》。我也带着“偏见”去读了这本书的开头,感觉就是一位“偏执狂妈妈竭尽全力去把自己的女儿们嫁出去。
读着读着,我越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了,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使她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种很特别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却又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因为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中产阶级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但,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她这一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她是那么真实,那么勇敢地做自己。
对于一名小学生的我来说,我想做最好的自己:努力去多读好书,让自己充满智慧与勇敢,善于思考,爱憎分明……
开头的第一句话是“单身男人一旦有了钱财,必定想寻妻觅偶, 这是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这个真理说明经济条件是婚姻的,即使婚姻有两种,一个是理性的婚姻,还有一个是经济条件为基础的婚姻。
贝内特先生只有五个女儿,并没有男性继承人。所以,女儿的婚姻就成了贝内特太太的头等大事。而一个租了他们的别墅,家庭富足的单身汉宾利成了贝尼特太太的目标。“一个男子初到某地左邻右舍,即使对他的感受与想法一无所知,左邻右舍总是把他视为自己某个女儿应得的一份财产。”贝内特太太拥有着这个想法,他的邻居也同样拥有着这个想法。其实,贝内特太太只是一个性格平庸,喜怒无常,并无见识的人。在晚上会上的宾利小姐和凯撒林夫人都是很势力的女人,虽然他们是不同的社会阶级,但是他们都是愚蠢的。贝内特太太其实只是想看到自己的女儿结婚幸福,并且拥有人物质上的财富。所以,忙于生活,没有情绪,似乎她的神经,正如她所说都撕裂了。
生活中的例子比比皆是,在那个时候婚姻显得如此的重要,但是婚姻太难了,就如夏洛特,她只能选择物质基础的结婚,虽然缺少爱情,但衣食无忧过的滋润,也看出她是作者奥斯丁既讽刺又可怜的对象。而丽迪亚追求的是一种既没有爱情,又没有经济为基础的婚姻,也只能是彻头彻尾的失败,也是很讽刺的,婚姻也就是这样。而达西消除了傲慢,伊丽莎白消除了偏见。美好的婚姻就在这傲慢与偏见中产生了出来。
婚姻要有自己独立的意识和情感,同样它也诠释了美好的婚姻要有爱情和物质的基础。
一次巧合,让我结缘了由简·奥斯丁的著作——《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曲折爱情故事。他们在初次的家庭舞会中,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哦,现在你肯定知道了,傲慢是指达西,而对他有偏见的便是伊丽莎白。但随着后续故事的发展,两人冰释前嫌、终成眷属。
说实话,达西和伊丽莎白应该感谢嘉蒂娜太太,因为是她重新让你们认识了对方。接下来,我想分别跟你们说说我的心理话。
首先,当然是身为丈夫的达西喽。“达西,你在第一次见到伊丽莎白的时候,为何要如此伤一个女人的心!你可知道这是你以后求爱的最大障碍。你外表的高冷,被人深深地误会了你,让讨厌的韦汉先生阴谋得逞!”我说道,“但是你对伊丽莎白是那么的痴情,甚至不惜与仇人成为亲戚,这能说明你是多么爱她。还有,在宾格莱小姐不停地说你心上人的坏话时,你毫无置疑地坚信自己的耳朵与眼睛!哦,你可真是个绅士!”
接下来,我想对伊丽莎白说几句忠告:“哦,丽萃,我不得不批评你。你为什么要偏听韦汉先生的一面之词,就来断定达西的好坏。你可知道,一旦自己对别人有了成见,无论对方做什么,在自己眼里都是错误的,所以你辜负了达西的一片好心!当然,你聪敏机智、风趣幽默,对爱情和生活有着自己独立的见解,不然怎么会是贝内特先生最宠爱的女儿呢!”
最后,我想说:“一个人不应该用高冷的身份去伪装自己善良的心,一个人也不应该凭一面之词去评判别人的善与伪”。所以,做人要眼见为实,活出真正的自己!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以及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