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我都会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总是寸步不离的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指挥着交通,使马路上的车辆井然有序。是他,在人们遇到困难时挺身而出,为人们排忧解难。他——就是我们最敬爱的警察叔叔。
记得有一次寒假,妈妈带我去姥姥家。我们坐上了公交车,窗外的景物飞快的往后倒退着。不知什么时候,窗外下起了雪,这给路边的景物又增添了几分姿色。又过了不知多久,公交车忽然停了,我以为车到站了,就往窗外一看,外面一片雪白,中间还立着一个“雕像”。“咦,雕像怎么还会动?”我疑惑不解的问妈妈。妈妈说:“这哪是什么“雕像”呀,这是警察叔叔在指挥交通呢。”原来,警察叔叔们为了指挥交通,在这冰天雪地里站了许久,雪无情的`堆积在他们的衣服上、帽子上。远看,好像是一个雕塑在马路中间。听了妈妈的话,我恍然大悟。
此时,我的心里充满了对警察叔叔的感激之情。警察叔叔为了维持交通治安,每天都坚守在岗位上,寸步不离,呼吸着汽车派出的尾气。他们为人民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和精力。此时,我不仅看到了堆积在他身上的一层厚厚的雪,我还看见了他们的精神闪烁着灿烂的光芒!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到敬佩。
在生活中,肯定还有许多让我们感到印象最为深刻的人,就让我们仔细、认真的去寻找、去发现吧!
岁月的长河远远的向远方流去,蓦然回首,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他,牵着我的手走过春夏秋冬,引领着我前进,充实着我的人生。他,就是我的父亲。
在我很小上幼儿园的时候,每天上学放学,都是他紧紧地牵着我的手,送我上幼儿园,接我回家,在过马路的'时候,他还会回头对我说:“一定要紧紧抓住我的手,要不然会走丢的!”于是,我便紧紧地抓住他的手,一点也不敢松开,生怕稍不留神,就走丢了。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小学二年级,有一天,我和他去超市买东西,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我忽然感觉到双手空空的,回头一看,他不见了。我急得在人群中乱跑,就在我哭了的时候,他忽然又出现在我的身边。事后,我才知道,原来父亲是为了锻炼我,看我找不到他的时候怎么办,直到我哭了他才现身。从那以后,父亲再也不牵我的手了,他对我说:“你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独立了,以后我不去送你上学了。”听到这儿,我已经明白,在父亲的心中,我已经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小男子汉。从此,我便每天独自上学、回家。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初三学生了,可我依然怀念父亲那双长满老茧而又强健有力的手!我已经长大了,我的羽翼也丰满了。所以,我也要在去牵父亲的手,让他感觉到,他当年的小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了!
点评:文章因为叙述简洁生动,感情真挚,情与理相生,人与事相融,结构缜密,令人折服。主题鲜明,形象饱满。小作者抓住“父亲的大手”这一感情的寄托,通过父亲特殊的教育方式,反映了自己的成长。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共鸣。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了一位收废品的叔叔,他的所作所为让我终生难忘。
今年暑假的一天,外面的太阳火辣辣的,我们正在开着空调的'客厅里看电视,突然听到外面有收废品的摇铃声。妈妈想起我们家有许多废报纸,就叫我赶紧把收废品的人叫过来。当我打开防盗门时,看到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叔叔。他,矮矮瘦瘦,衣衫破旧,皮肤黝黑,头发也乱糟糟的,长满了老茧的手里拿着一杆秤和几只破麻袋。
他一到我家门口,就开始熟练地称我们已经放在门口的废报纸。边称边叫我们看称的重量对不对。妈妈说:“你随便称一下就可以了,没关系的。”叔叔称好了报纸,付给我们二十二元钱,就拿着一大堆废报纸心满意足地走了。
过了一会儿,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响了起来,我打开门一看,竟是刚才那位收废品的叔叔。只见他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地站在我家门口,手里拿着皱巴巴的两元钱。他很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刚才搬东西下楼的时候,我又合计了一下,发现少算了你们两元钱,给,这是补上的两元钱。”说着,他就把两元钱塞到我手里走了。我惊得目瞪口呆:其实,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有没有算错,也不会在意区区的两元钱。这么热的天,叔叔何苦呢!
望着他下楼时有些疲惫的瘦小身影,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这位收废品的叔叔人穷志不穷,不贪图小利,诚实做人,是我一生学习的榜样。我永远不会忘记他!
六年级上学期,我刚来到华杰,第一个认识他,他是老生,和我一个班,经常帮助我。
我和他在校时整天形影不离,我把他当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可一直到下学期才发现他是一个损友。
一天早晨,我正在早读,他向我走来,说老师让我去办公室拿试卷。因为老师昨天晚自习的时候告诉过大家,考100分的同学自己到办公室拿试卷。到了那儿,我发现桌子上好几张100分的.卷子,急忙找起了自己的卷子。老师满脸疑惑地看着我问我:“熊永琦,你考了100分吗?我还没叫你拿试卷你怎么自己来了呀?”我一听心想:对啊,我没考100分,我有两题还没做怎么可能考100呢!于是赶忙走了……
语文课上,老师说了这件事,还表扬了我有着想考100分强烈愿望。我又想:这个损友,你行,你等着!这下子我可成了大家的笑点了。下课了,同学们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似乎在问:这样也可以被表扬?
几天后,我买了一本小说,结果被老师没收了,我一直记得。下午,我的损友又走来说:“老师让你去拿书。”我忘记了上次的事又被他骗到了。我到了办公室,看到老师正好在那,就理直气壮地对老师说:“我来拿书的,老师。”老师说:“来拿书的啊,那好呀!书在楼下,你再找几个人抱吧!”就这样,我帮老师搬了一下午的书,干了一下午的苦力……因此又被老师表扬了,说我热爱助人,说我热爱劳动……唉,我真无语!
有个朋友很好,但有个损友可就惨了,他会让你气得难忘。
我们班有一位既淘气又有趣的同学,他今年9岁了,请你快来猜猜他是谁吧!
他的鼻梁上有一副高度近视眼镜,看起来很聪明。嘴边还有几颗痣,他很爱笑,只要他微微一笑,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嘴角微微翘起,就像月牙儿。他五官很整齐,看起来很帅气。
他非常喜欢看书,看书时总是很认真,一会儿皱眉头,一会儿哈哈大笑。他最爱看的是四大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和《水浒传》。草船借箭、武松打虎……这些故事他都知道。
可是,他也有缺点,上课时爱吃纸,记得有一次,他就撕下一张餐巾纸,放在嘴里搅来搅去,看上去好像很开心。不过上了三年级后,他就把这习惯改掉了。他也很调皮,经常说“哎呀!吓死宝宝”之类的话,经常把我们逗得捧腹大笑,他可是我们班的开心果。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熊浩宇,朋友是春天的天空,是冬天的雪花,一年四季都不能没有朋友。
他身材有点宽,皮肤黝黑,太阳像魔术师一样,把他染成了黑色,不过这也是健康的.象征。他长着长长的头发,那黑黑的睫毛像是两把刷子,一双眼睛像大海里晶莹剔透的珍珠,笑起来眼睛像两道弯弯的月牙,他的鼻子挺挺的,显得十分可爱,他的嘴巴能说会道,会背唐诗,读课文,还会说英语……
他最爱看书了,看书时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段文字,正因为他博览群书,所以他的课外知识非常丰富,每次老师提问,他都能对答如流,我要向他学习爱看书的好习惯。
他不仅爱看书,还乐于助人,有一次下课,别人把我的书撞到了地上,他看见了,立马弯下腰帮我把书捡起来了,微笑地把书递给了我。我说“谢谢”,他说“不用谢”。他乐于助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这就是我们班皮肤黑黑的同学——庄奕哲。
我的弟弟可是个“好哭鬼”,只要遇到一点儿不顺心的事就会嚎啕大哭。
一天放学回家,我看见弟弟正在玩我心爱的小仓鼠。他把仓鼠捏过来,揉过去,可怜的仓鼠都奄奄一息了。我气坏了,“不要动它!让它好好睡觉嘛!”“可是它刚睡醒。”弟弟小声辩解道,“而且它也吃饱了,我只是摸摸它。”“那也不行!你这样捏来捏去,它迟早会死的!”
弟弟听了我的训斥,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嘟起嘴巴,垂下头。过了一会儿,他才小声嘀咕道:“我没有捏仓鼠。”我一听,刚平息的怒火又燃烧起来:“你再说一遍!”“没有就是没有!”他大声喊着,说完就跑进了房间。
我悄悄进了房间,看见弟弟闷闷不乐地坐在床上。不到一分钟的工夫,就看见他眼圈渐渐发红,鼻子一抽一抽的,嘴巴也撅得老高,简直可以挂个油瓶。不一会儿,泪水仿佛决了堤的河水一般,哗哗地流了下来。与此同时,他憋了好久的声音也一下子爆发出来:“哇——我没有捏仓鼠……”一边哭,一边用胖乎乎的小手抹着眼泪。
这一哭可不得了,全家人都停下手中的'工作来安慰他,可他还是哭个不停,那尖锐的哭声都快把大家逼疯了。最后,还是我原谅了他,他才渐渐平息下来。
我的弟弟聪明伶俐,就是太好哭了。如果他能改掉这个毛病,那一定是个人见人爱的孩子吧!
虽然,我只能在电视上看到他,虽然,我和他素不相识,但是,我却打从心底里敬佩他。他就是我的偶像,全世界最伟大的野生动物学家——唐纳德·舒尔茨。每次有空闲的时候,我都上网看“自然密码”,因为在那可以看到我的偶像“唐纳德”。
唐纳德有一米八八高,但不是很魁梧,他的衣服永远都是登山套装,他长着一头酷酷的板寸,蓝色的眼睛犹如两颗深海的宝玉,一双“招风耳”特别惹人喜爱。他非常的和蔼,关心同伴比关心自己还要多。他虽然是一位动物学家,但原则是决不伤害动物。他的格言是:“为了人类科技的发展和动物的兴旺,我可以毫不犹豫地献出我的`生命!”
有一次,唐纳德走在玉林中寻找目标,突然发现了一只树灌栖蛇,正当唐纳德抓住它为我们展示的时候,树灌栖蛇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咬了他一口,鲜血染红了手臂,唐纳德把蛇放了以后,不慌不忙地说:“树灌栖蛇的毒并不猛烈,但如果我去医院的话,那就意味着寻找鸭嘴兽的任务要泡汤了,所以我不能放弃。”当寻找鸭嘴兽的任务圆满完成后,同伴们欢呼着,只有唐纳德昏昏欲睡,终于,他因为抵抗不了蛇毒,瘫倒在了地上,经过医生的抢救,他终于活过来了!
我最敬佩他的是他那敬业和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心。他即使中蛇毒也坚持完成任务,即使被蛇咬也不对蛇加以报复。这是一颗多么崇高的心。
直到今天,他仍在世界各地奔波,寻找奇珍异兽,他是我的偶像,全世界伟大的野生动物学家——唐纳德·舒尔茨,我很敬佩他!
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我的目光总会落在他的身上。不,不是因为他是社会的精英,也不是因为他拥有渊博的知识,他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
他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是我的小区里一位负责任的清洁工。他永远穿着朴素,从不抱怨一句,无论刮风下雨,无论炎热还是寒冷,都能看见他在打扫小区的身影。
今年的六一节可真是热呀,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都快把大地考成大饼了!我和弟弟穿着短袖,从舒适的'空调车下来,手里还拿着两个冰激凌,走在小区的大路上。我习惯性地环顾下四周,心想:这么热,估计清洁工爷爷也去乘凉了吧。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在强烈的太阳光下看到了他,他摆动着双臂,挥舞着扫把,看到哪儿有垃圾便立马赶过去,那张古铜色的脸上一滴又一滴汗水从湿漉漉的头发上滚落下来。
远处,一个小妹妹把刚刚吃完的冰棍纸随手丢在地上。此时正午时分,阳光更为灼热,老爷爷看上去已经有些筋疲力尽了。我想,这大热天的,小区里行人并不多,一张纸又算得了什么,老人家也该回去休息一会儿了。正这么想着,老爷爷已迈动双脚一拐一拐走过去了。收拾了那张纸,老爷爷依旧推着小车马不停蹄地往前走,双眼四处搜寻垃圾。那个熟悉的身影在我眼里渐渐地模糊起来,霎那间,一颗颗黄豆般大的珍珠从我嫩嫩的小脸上滚落下来。
爷爷,你真的好棒!因为你有一颗负责人的心!
“叮,叮”两声,闹钟响了,爸爸像往常一样,走进房间来催我快点起床,并叮嘱我:他下午回来时要检查作业。
我没有多想,觉得反正时间多着呢,我倒头继续睡,结果这一睡,就睡到了中午。我眼珠子咕噜一转,啥也不管了,先填饱肚子要紧。赶紧去把饭热一热,就可以吃啦!我又觉得,反正还有一下午时间呢?要不先不写,把饭端到电视前边看边吃吧!我完全把写作业的事一股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时,一个电话打断了这美好的氛围,原声是爸爸打电话来了。爸爸关心地问:“吃东西了吗?”“正在吃呢。”“真乖,爸爸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对了,你作业写完了吗?”
完了完了,怎么办?我一个字都没有写呢!算了,先糊弄一下吧。我支支吾吾地对爸爸说:“嗯,还有一点就写完了。”“好,我回来检查。”
呼……,终于应付完了,吓死人了,好烦哦,我先看一会电视,等会再写。看着看着,不知过了多久,爸爸悄悄打开了门,高兴地喊我:“宝贝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啦?”我吓一跳,一看爸爸给我带了麦当劳,开心地伸手去接,没想到,大餐就在眼前,爸爸忽然问我:“作业呢?”
我一下傻了,这下真的完了,一个字都没写,怎么办呀?不管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我赶紧跑向自己的房间,才走一步,就被爸爸揪回来:“去哪儿呢?”说着,爸爸走进我房间,我急忙跟进去,我一走进去,作业本就被“啪”一声重重摔在地上,爸爸火冒三丈地说道:你就是这样写作业的,就是这样撒谎的.?”说完,爸爸摔门而去,留下我一个人愣在原地。此刻,我的心里就像下起了瓢泼大雨,悔恨交加,我真的不该说谎的,不然爸爸就不会有这么生气了。
我以后要认真写作业,绝不拖拉,再也不会骗人了。
早晨,经常看见他辛勤的身影,无论春秋冬夏,无论严寒酷暑。他,只是个普通的物业工人。
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电梯里。门一开,从电梯里冲出一股恶心的酸味,好像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我心里无比反感,在电梯里拼命忍着。门开了,我快速冲出去并大口喘着气。
于是,我对他的印象并不好,每次遇到他我都会尽量地躲远。
一次,我们家的水管坏了,慢慢往外渗着水,流了一地。打电话请物业的修理工来修理水管。来的是他。他来到家里,熟练地拿出工具箱,趴在地上,双手费力地往拐角里伸着,检查着水管。一会,汗就顺着额角流了下来。不知道他动了什么,我又闻到了那熟悉的酸味,弄得我差点喘不上气来。
不管怎样,我终于明白了那股难闻的味道的来源,那是他工作时留下的,是劳动的记忆。我忽然觉得那不应该恶心,我为自己先前的行为有丝丝的羞愧。
一天,我和妈妈路过物业,想问问什么时候交暖气费。我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哪里,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竟然对我微笑了一下,我虽然看不清他笑容里的意义,但我被那淳朴的神情打动了。开始我以为他还年轻,平静时,脸上并没有皱纹,神情又好像纯真的小孩子。但笑起来时,皱纹却爬满了他的眼角。眼前这位辛勤的劳动者,他的一双有力的大手,甚至身上的`味道,都是劳动给他带来的印记。我忽然对他产生了一种亲近、一种敬佩,情不自禁地对他报以真诚的微笑。
他征服了我,不是因为他为我家付出的劳动,他的质朴,他的辛勤,这些都足以成为我尊重他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