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立善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国家若要善治,须先有良法。纵观中国上下,古有依法而得天下,现有依法而治中华。孙中山以“天下为公”的思想开创了现代的法治中国,毛主席又以宪法明确其法治的方向,在改革开放的滚滚春潮中,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在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了历史成就。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依法治国,关乎国家的各个方面,但首先从治党开始,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一个清明的政党才能给予法律执行的最大保障。正是对份子的毫不放过,对违法犯罪和的严厉打击,对百姓的出处维护才营造出一个和谐而稳定的社会,人们安居乐业,家庭温馨和谐,社会稳定文明,给中国的腾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一名铁路职工,我同样记得铁路的法。我们关乎着千万旅客的旅途安全,只有依规章办事,仔细认真,才能确保每一趟客车的安全,也只有保证了客车的安全,旅客对我们信任,我们才能创收,才能为集团公司创效。
何为法治?答:不外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三者的总称。关于近代法治思想可以追溯至十七到十八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一场号召理性之光的人类文明运动。英国的启蒙思想家洛克说: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这就是法治之精髓所在:给政府以最小的权力,给公民以最大的自由。我国先秦时代曾有百家争鸣,其中法家以其法治思想而脱颖而出。然而法家之“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它作为统治工具的一部分而存在,“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见法律针对的目标中并不包含君主这一概念。
古代的君王集统治权、立法权与行政权于一体,法律于其而言不外是一本可有可无、任其修改的书籍。孟德斯鸠认为“没有限制的权力即为暴政”,因而提出权力制衡说与政治分权说。由当代大部分国家的法治体系来看,这是极具远见卓识的。在《法治中国》里,提到了现在的诉讼程序已经更加完善,以往民告官案件中“官民不相见”的尴尬场景随着某局长首次出现在被告席上正在逐步消失。这意味着法家思想最核心的“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在我国现代法治社会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实践。
同时,《法治中国》还提及了普法的重要性。我认为,普法的目的不仅在于普及法律,更在于道德教化。“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对它们进行反复的思考,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且日益增长的惊赞和敬畏:头顶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准则。”康德如是说。试问一个国家的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道德观念正确,怎会有鸡鸣狗盗之事的出现?我国法治发展稳定而具有进步性,我国青年一辈也应更加关注法治建设和自身修养。——这是我观看《法治中国》最大的收获。
8月20日,政论专题片《法治我们中国》播出第三集《依法行政》,全国各地干部群众收视热情不减,对法治话题的讨论也更加深入,对法治社会的认识也更加深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吹响,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各地政府纷纷推动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第三集《依法行政》一开始,晒出的“权责清单”就吸引了广大干部眼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无到有、从公开到全面规范公开已经越来越完善。这一公开让大部分人更加明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开使得行政决策更加程序化、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化,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充分地展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明确,步伐坚实,人民群众享受的法治获得感也越来越多。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专题片中通过展示大量的执法细节,让人们更加明白受立案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福音,不但解决了有案不受不立、立案标准不统一、立案审批不规范等群众反响比较大的问题,更让群众看到在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进一步了提高了依法决策的能力,提升了执法公信力。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简政放权等等,给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让群众更加深信法治政府。政府更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政务服务窗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不断健全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制定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法治中国展开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的壮阔画卷。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要被遵守、被信仰的前提是法律能够真正凝聚共识、反映人民的意愿,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无一不和法治有着密切关联。只有让法治落实到百姓生活的细枝末节上,用法律来回应这些“小事”,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才会积极树立起法律意识,从而奠定法治建设的根基。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只有法治才是现代化治理之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法治,一头连着公共权力,一头连着公民权利。只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履,恪守权责法定,特别是加强行政程序法制建设,政府才能更加廉洁高效。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各地各部门正把“法治获得感”滴灌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庄严宣示,到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深刻认识,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明确要求,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法律61件,国务院制定修改行政法规73件……一系列理念和实践,无不彰显“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说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改革规律、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有了新飞跃。
胸有凌云志,无高不可攀。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毫无疑问,法治中国依然是推动梦想照进现实的伟大力量,为了更加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为法治中国而歌!
最近在央视热播的《法治中国》系列政论片,我觉得拍得十分的好,对于我们了解建国以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工作及推行全面依法治国中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对于提高我们对法治的理解,做法律的守护者、遵守者及推动者有很大的帮助。
从第一集《奉法者强》到《大智立法》,阐述了法治的重要性,强调了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从“为什么”到“怎么做”的一个全面的论述。以下是我的几点观看心得,通过几个关键词与大家分享。
一、立足国情。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走的发展道路到底对不对,这个国家的人民最有发言权。这句话侧面反映出,国情的重要性。国情即是民情,也是这个国家过去发展的历史存在的差异性、复杂性。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不断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我们党立足国情的伟大创举。
二、顺应民愿。法律法规要更加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也就是说,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不断扩大立法的面,同时加强立法的质,做到质量兼备。从百姓的吃、穿、住、行、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强法之保障,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制定和推行,更加全面的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包括胎儿人身权、老年监护制度、英雄烈士名誉权的保护等等。
三、与时俱进。时代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各个领域的挑战接踵而来,需要我们与时俱进。互联网时代,带来的网络生活,虚拟世界存在的复杂性、虚假性、不可控性,迫切需要以法去约束。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立法工作在不断落实及成熟。对于不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果断废除,比如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
四、改革并行。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设保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依法治国在革除制度弊端,加强立法工作的顶层设计提供了强大动力。从全国性立法到地方立法的改变,解决全国立法一把尺子难量地方差异性、特殊性的难题、问题,是对我国立法体系不断完善的有效推动。襄阳对于古城墙保护的立法工作,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了很好的典范。从计划生育一孩政策到放宽二孩政策,我国立法工作的改革在不断进行中。
作为当代青年,除了守法外,我们要学法、知法、用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一直用“法制”这个概念,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正式用“法治”一词。从“制”到“治”,反映了理念的提升、方式的转变。十八大首次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四中全会作出专门部署。
法治,似乎专业性很强、离你很远。其实,它就如同空气,虽然你看不见它,但它却无时不处不在,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什么叫法治思维,法学家将之概括为规则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性思维、权衡思维、建设性思维。我理解,首先,法治既是工具、更是价值。中国最早诞生法律思想(诸子百家中有“法家”),但遗憾的是却没有产生现代的法治思想。一个重要原因是把法律只视为一种管理的工具,却没有将之作为一种自身也应信守的价值追求。现在中央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信仰法治,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其次,法治既授予权力、更约束权力。博登海默曾说,“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然,而法律让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梁启超也说过,“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对于公权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私权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第三,法治既具特殊性、更具普遍性。法治一个重要特点是,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对于医生来说,每一个病人应当用不同的办法治愈;对于司法工作者特别是法官则不同,每一起个案的处理和判决,对于社会都有相同的借鉴意义。因此,对司法工作者就要有许多特殊的要求,要求其审慎公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的处理。为了确保做到铁面无私,要求在生活中要成为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引领者。
在综治工作中,应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具体说,应发挥法治的三种功能:一是惩戒功能。就是针对各类违法犯罪,坚决予以打击。新加坡一方面借鉴了西方法律制度中有益成份,但另一方面避免了西方放任式民主和过分强调个人权利至上的弊端,保留了东方儒家传统及严刑峻法(如鞭刑)。这方面,尤其值得中国学习借鉴。二是规范功能。针对社会治理中立法缺失问题,通过立法的方法来加以规范。如酒驾问题,就是因为有了立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长期屡禁不止的问题。目前要解决出租屋管理等难点问题,应以此为鉴,推动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引导功能。就是要针对社会诚信程度低下、道德水平不高的状况,发挥司法在引领社会预期方面的独特作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审慎处理容易引起争议和炒作的案件,激发社会的正能量。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我们应有这样的清醒认知:一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要充分认识推进法治进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二是“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民心中”,法治重要的是实施,应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为根本标准。我们每一位,都应在推进法治进步的进程中作出一已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