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趣历史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清朝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受到清宫剧的影响,很多人认为县令就是知县。
如果您这样想,那么就说明您存在认知上的误区。
同为一县之长,知县和县令其实是古代的两种官职。
下面就听小编我,向您详细道来。
大多数人提到“县”这个字,首先会联想到,始于秦始皇时期的郡县制度。
其实郡县制度,推行于战国末期的,各诸侯国中。
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郡县制才被普及推广。
在郡县制的官职体系中,郡和县级别的官员,是由朝廷直接任命。
其下还有乡长,亭长,里长的官职存在。
这些官员却是由当地人推选而出。{古代将这些官员,多称为吏}
到了秦汉时期,作为一县长官的县令或是县长,才开始出现区别。
当地方人口过万户以上的县,长官就会被称之为县令,其俸禄为六百石到千石不等。
而县中人口在万户以下,其最高长官就会被称之为县长。
这些县长的俸禄为三百石到五百石不等。
随着魏晋时期,战乱的频繁发生,从而导致了人口的大量锐减。
随之县令和县长的定义又发生了变化。
在《晋令》一书中曾记载道:当时的县令,其辖地内,人口需要达到千户以上。
而辖地人口数目,在五百户以下,其长官就会便被称为县长。
由于南北朝时期,中原正处于割据时代。每个国家的疆域并不稳定。
随之就会有大量人口的流失。这时众多国家,取消了县长的官称,开始统称一县之长为县令。
{详见《隋书百官员志》}再之后到了唐朝时期,又偶尔会出现县令一职空缺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由县里的其他官员来代理县令的职位。
这些官员就被称之为:知县事,这也是知县这个官称第一次出现在我国的历史中。
综上所述,从秦汉到隋唐时期,一县之长就被称为县令。
到了唐朝时期知县的出现,其实是地方官吏代替县令,管理辖地民生的称呼。
到了宋朝,县令一词又发生了改变。从唐朝末期,再到宋朝建立。
在这个阶段,连年战乱,各地藩镇割据,百姓流离失所。
宋太祖建立宋朝以后,重文轻武。随之也就改变了地方官员的权力。
赵匡胤从唐朝知县事的身上得到启发,为了便于朝廷管理地方政务。
赵匡胤决定宋朝不再任命地方官员。
而是由朝廷直接指派官员,去管理地方政务,这些官员便被称为知事。
随之从前的刺史,太守和县令等官员的称谓也发生了改变。
这就是后人所熟知的,知州,知府,和知县等。
宋朝时期的知县,由于是朝廷指派,所以职权要比县令大。
知县不但要处里辖地百姓的民生事务,还要监管地方军事。
由于元朝并不是汉人建立的王朝,所以元朝再次将一县之长的官称改为县尹。
再之后到了明朝时期,为了便于朝廷掌控地方,朱元璋再度恢复了宋太祖所施行的知县制度。
而到了清朝时期,清廷还是大部分沿袭了明朝的知县制。
总的来说知县虽然和县令都是一县之长。
但县令却是由地方官吏出任,而知县却是由朝廷所指派。
从官职高低而言,县令通常是正五品,而知县通常是正七品。
所以清朝所谓的七品芝麻官,指的就是知县而并非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