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他使我们不高兴,我们可以表示我们的厌恶,我们可以远避他正和远避一个讨厌的东西一样;但我们却不会因此就感到受有使命要把他的生活弄得不舒服。
2、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喜或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
3、一个人为他人之故而受制于正义的严格规律,这正足以发展他的以他人的利益为自己的目标的情感和能力。但是如果在并不影响他人利益的事情上只为他人不高兴而受到束缚,这便不能发展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倒只能发展性格中那种不会伸展自己去反抗束缚的力量。人若妥协于此,就使得全部本性迟纯模棱起来。要想给每人本性任何公平的发展机会,最主要的事是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在任何时代里,只看这一项独立自由运用到怎样程度,就相应地可以知道那个时代怎样值得为后代所注视。就是专制制度也不算产生了它的最坏结果,只要人的个性在它下面还存在一天;反之,凡是压毁人的个性的都是专制,不论管它叫什么名字,也不论它自称是执行上帝的意志或者自称是执行人们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