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A.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B.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5%
C.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6%)×6%
D.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2%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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