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高中体育校本课程开展
体育教学是高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教育顺利开展,圆满实现教学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校本课程自提出以来受到社会和教育界的重视,并广泛应用到教育领域。我国幅员辽阔,教育发展呈现不平衡现象,教育条件和环境也不尽相同,对体育教学的开展也造成了困难,然而,教育环境的变化,让高中体育教学面对着重大的机遇和挑战,高中体育教学急切呼唤校本课程的实施,以促进体育教学的发展。文章对高中体育教学中校本课程的应用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1校本课程的概念
校本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校本课程是指国家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为学校预留的占总课时5%左右的少部分课程,目的是发挥学校在课程开发中的自主性。广义校本课程不仅包括狭义校本课程,还包括对国定课程和地定课程进行校本化改造后,适合于本校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的课程。
2高中体育开展校本课程的意义
2.1是高中体育教学积极响应政策、大力改革创新的体现
为了促进教育的发展和进步,国家相继出台了文件和法规对教育进行指导,督促教育的改革和创新,促使教育紧密结合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高中体育教学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进行教育创新和改革,为教育的开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奉献应有的力量,而校本课程的运用无疑是高中体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部分。校本课程在高中体育教学中的运用能够为体育教学注入新鲜血液,为高中体育教学提供新的教学理念,能够加深对体育教学的认识和深化体育教学的开展,以独特的视角和观点为体育教学提供新的平台,对高中体育教学的开展意义重大。
2.2是高中体育教学督促教师学习、提高教师素质的途径
校本课程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对高中体育教师产生深远的影响。校本课程的出现使得高中体育教师不得不重新审视自身的教学观,反省教学方法和途径,总结教学经验和不足,督促自身加强理论学习和技术掌握,不断的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校本课程要求教师要全面的了解实际情况,必须具有科学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对总体的教学具有高度的把握能力,因此校本课程应用的过程就是体育教师不断成长、自我提高的过程。
2.3是高中体育教学提高学生兴趣、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
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落脚点是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学生作为教学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左右着体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提高学生的兴趣对体育教学的顺利开展意义深远,校本课程要求体育教学密切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充分根据学生的兴趣对教材进行选择,全面考虑了学生的情感和喜好;在教学方法和途径的选择上,校本课程也要求教师深入的对学生因素进行分析和运用。因此,校本课程能够科学、客观的考虑到学生因素,学生对体育教学的兴趣增高,大大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对提高教学效果具有很好的作用。
2.4是高中体育教学立足学校实际、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的必然
教育环境和教育条件等因素的差异是目前高中教育的客观存在,但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是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孜孜以求的目标。不同区域、不同环境的学校体育教学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了体育教学顺利的开展,圆满的完成教学目标,就要对体育教学进行创新和改革,而校本课程要求体育教学密切联系学校的实际情况,针对学校的条件科学的选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内容、创编教学内容,以满足体育教学的需要。校本课程的开发和运用无论是因陋就简还是因地制宜,都不会脱离学校实际,因此,校本课程是教育密切联系学校资源实际的必然。
3高中体育开发校本课程的注意事项
3.1紧密结合实际,开发特色校本课程
紧密结合实际是校本课程开发的重要原则,校本课程的精髓就在于其实际性。紧密联系实际首先要了解学校实际条件,客观的认知学校的人文环境、教学条件、学习氛围,了解学校的教学环境;其次,要了解学生的爱好和兴趣,掌握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把握住学生思想的潮流和方向,为结合学生所想、所做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再次,要了解教师的状况,客观评价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学水平,了解教师的思想和态度;最后要了解教材状况,综合的评价现教材的有效性,正确的审视教材的教学目标,客观的分析教材的内部结构,为校本课程的开发提供发挥的空间。
3.2密切联系国家和本土课程
体育国家课程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它体现了国家意志,是专门为未来公民接受基础教育之后所要达到的体育与健康的共同素质而开发的课程。体育的国家课程的开发主要是根据不同需求,制订《课程标准》,编写教科书,规定教学时数等。所谓体育的地方课程,是指根据《课程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由省市、区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部门依据当地教育和体育资源,反映体育的地域特点,增强课程的地方适应性而开发的课程。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具有相当完善的体系,是高中体育教学开展的重要依据,校本课程的开发必须密切联系国家和地方课程,吸取他们的精华,贯彻他们的精神,使校本课程成为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有效连续。
3.3注重实效性和经济性相结合
校本课程的开发必须注重实效性和经济性的原则,切忌华而不实、经济浪费。高中体育教学以全面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丰富课程体系、不断完善叫内容、促进教师提高等为目标,课程开发要以上述教育目标为目的,体现出课程的实效性。另外课程的开发要注重经济性,努力做到“以最少的钱财做做好的事情”,提倡勤俭和节约,反对浪费,做好绿色课程的开饭。
3.4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法
评价是课程开发中所必须具有的,客观、科学的评价是课程开发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客观、科学的评价能够为课程的开展提供良好信息反馈,及时反馈课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课程的完善提供参考。另外,科学的评价能够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那个,促进教师的自我提高,对教学质量的提高意义重大。
4小结
校本课程开发对体育教学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高中体育教学要在紧密联系实际基础上加大对校本课程的开发力度,进一步综合利用学校资源、教师资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体育教学的开展和学生素质的提高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国发[2001]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2003,4.
关键词: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政策;政策变迁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2-0161-04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名称曾经历“新民主主义论”、“社会主义教育”、“马列主义基础”、“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概论”等,直至现在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变化。每一次课程名称的变化,都与党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紧密有关。依据中国社会、中国高等教育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等宏观政策变化过程,可以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发展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教育(1949―195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这一规定为相关部门制定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1949年10月8日,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华北专科以上学校一九四九年度公共必修课过渡时期实施暂行办法》,将“新民主主义论”列为文、法、教育(或师范)学院的公共必修课之一。此后,“新民主主义论”作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前身,正式进入大学课程体系。
事实上,1949年10月8日颁布的《办法》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文献。例如,它对“新民主主义论”的教学目的及重点并没有详尽的规定,对政策如何实施也缺乏规划。这种情r到了1950年有了改变。1950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强调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和任务,详细说明了新民主主义论的教学重点,应包括中国革命的历史特点等七个方面。
但是,各高校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所以,1953年6月,高教部下发了《关于改“新民主主义论”为“中国革命史”及“中国革命史”的教学目的和重点的通知》,正式将“新民主主义论”调整成为“中国革命史”。这一做法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密切相关,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需要,将课程内容扩展为“中国革命史”是一种必然趋势[1]。为了提高教学质量,1956年9月,高教部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这是对以往课程政策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其中规定了“中国革命史”课程的开设学期、学时以及课堂讲授与讨论的学时比,以及课程的考核要求等等,较为详细。
总之,自1949年到1956年这段时间,高校“新民主主义理论”(后改为“中国革命史”)属于初创时期。这一时期相关部门在制定课程政策时基于以下背景:一是对学生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决定了高校“新民主主义论”课程的开设。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开设“新民主主义论”课程,结合政治运动开展教育,使学生的政治认识有明显的提高[2]。二是国家的政治任务及全国高校教学实际情况的发展和要求决定了该门课程政策的调整和变迁。三是在课程目标上,突出强调革命性。有的文件中就强调要让学生树立和巩固革命的人生观。因此,这一时期,反映在历史教育方面的政策有以下特点:一是对于历史教育而言,更多的是基于政治需要的视角而制定政策。至于“新民主主义论”课,在教学目标教学任务上往往也是围绕着国家政治任务而展开。例如,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前文提到的高教部于1953年6月颁布的《通知》中指出“中国革命史”的教学目的:要“特别着重说明帝国主义是中国人民最凶恶的敌人,以加强学生的反帝爱国主义思想。”[3]二是历史教育一直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这个指导思想也一直持续到“98方案”出台以前。“新民主主义论”(后改为“中国革命史”)在全国各个层次的院校都要开设,在排课顺序上也经常排在其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首位,一般情况下,课时也最多。
二、加强社会主义教育的十年(1956―1966)
1956年底,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国家制定课程政策时也从“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和政策”为主,开始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和政策”为主的转变。与之相适应,高教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下发了一些文件,根据这些文件,高校开设了“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取代了“中国革命史”。后来“社会主义教育”又被‘马列主义基础’取代。1959年以后,“中共党史”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之一在高校逐步开设。1964年10月,下发了《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过去的政策相比,该文件对“中共党史”的教学任务,教材教学方法以及教师队伍建设、教学体制方面都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总体上来说,这一时期的高校历史课属于曲折发展时期。首先,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也是基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以及课程自身发展的需要。但相较于第一阶段,该阶段的政治倾向性更加明显,这在当时党的教育工作方针中有明确反映,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指明: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当然,从课程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也是相关部门进行课程政策调整的原因。例如,鉴于“中国革命史”教师无一人是从大学本专毕业的,所以教育部主张建立专门培养和提高高校政治课教师的学校,要求中国人民大学设立“马列主义基础”系或专业[4]。和以往政策比,在培养师资方面,这是一个进步。总之,这一时期围绕历史教育方面的政策有如下特点:一是党和国家依然重视历史教育。从1957年到1958年,高校其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一律停开,只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虽然这一做法并不科学,但足以看出党和国家对历史教育的重视。二是这一时期历史教育方面的课程政策随着国家政治气候的变化而有时摇摆不定。例如随着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课程名称亦曾频繁变化。课程名称变动大,内容变动也大。所以历史教育的教学内容在这一时期缺乏相对稳定性。但总的来说,“中共党史”基本保持了正常教学,取得了一定成绩。三、文革时期一度停开“中共党史”课(1966―1976)
“文革”是一场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高校也是个重灾区。“文革”开始后,从1966年到1969年,高校在校学生被停开所有课程。1970年秋季恢复了高校招生,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也得到了恢复。“中共党史”即为当时开设的政治理论课之一。
“文革”时期党和政府制定政策时的特点依然是以政治为中心,受其影响,“中共党史”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特性,在政策的制定上“无视大学生群体的特殊要求,无视教学规律的特性,完全与当时政治气氛的变化相结合。”[5]尽管从1970年开始,高校恢复了“中共党史”课程,但是在林彪和“四人帮”的“政治可以冲击一切”的口号下,以“革命大批判”取代了课堂教学,政治理论课完全成为政治运动的附庸。”[6]属于历史教育的“中共党史”课程仅仅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作用。
四、“三大课改方案”:从“中国革命史”到“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977―201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包括历史教育在内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新得到了高度重视,到目前为止,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经历了三次改革,产生了三个课程改革方案,包括:“85方案”、“98方案”和“05方案”。
(一)“85方案”中的“中国革命史”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要求,1985年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指出:对高校大学生要“进行以中国革命史为中心的历史教育”。所以,这一时期,从课程设置上看“中共党史”又改回到了“中国革命史”,该《通知》也被称为“85方案”。
与改革开放前比,该阶段在政策制定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首先是制定政策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1978年以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所以,政策制定时不但强调以政治为中心,而且也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体现在教学内容上就是从文革时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制定的课程政策更加符合实际。其次是对高校“中国革命史”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了深刻认识。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中也曾多次重点强调了这一点:早在1979年5月的《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中就曾明确“必须明确肯定每门政治理论课是一门科学。”[7]三是政策制定更缘于提高课程的教学时效性的需要。例如,突出对实践教学的重视,根据相关资料统计,从1985年到1995年,涉及到历史教育方面的政策文本大约有十个,其中至少在七个文本中都强调要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四是政策制定上注重中国革命史教师学历哟蔚奶岣摺G康鳌耙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培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师资。”[8]在政策实施上除了和过去一样,在一些高校开设“中国革命史”本科专业外,更鼓励肯定试办“中国革命史”研究生班,这在以往的文件中是没有明确提到的。应该说,“85方案”中关于历史教育政策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在政策实施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教学中有的教师往往忽视思想性,影响了教学实效性。针对“85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家出台了“98方案”。
(二)“98方案”中的“毛泽东思想概论”
“98方案”出台的背景之一是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规范“两课”课程设置,1998年6月,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该文件被称为“98方案”。为了加强中国革命史教育的理论性,“98方案”用“毛泽东思想概论”取代了原来的“中国革命史”,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毛泽东思想的学习,该政策使得高校历史方面的教育从理论层面上得到了提升。
这一时期,国家对历史教育课程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有创造性的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导向发生明显变化,浓厚的政治色彩降低。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一度以“德育”这一名称代替原来的“思想政治教育”,“毛泽东思想概论”即为德育课程之一。二是在政策制定上重视历史课程和其他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课程名称的调整即为证明。在“85方案”中,将“中国革命史”课调整为“毛泽东思想概论”课,这一调整突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形成了从“毛泽东思想概论”到“邓小平理论概论”的课程逻辑[9]。可见,该阶段的政策在强调历史知识的同时,更突出了对历史理论的重视。三是历史教育课程不再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核心课程,取而代之的是“邓小平理论”。
(三)“05方案”中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2005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实施方案》,史称“05方案”。“05方案”规定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
与其他阶段比,这一时期课程政策的制定有一个突出的背景:那就是中国高校的教育指导思想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受苏联“三中心”教育思想的影响,即以“教师为中心,课堂为中心,书本为中心”[10]。进入21世纪以后,开展素质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政策导向上,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开始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政策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05方案”及其以后有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政策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一是提倡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制定的政策更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价值取向上,则突出以人为本,强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二是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时会充分考虑一线任课教师及学生的建议及需求,重视实地调研,制定政策。三是将教材建设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集全国之力编写“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材,改变了过去历史教育课程“一纲多本”的现象,全国高校使用统一教材,这在历史上是没有的。四是重视课程建设。首先是出台相应课程建设标准。如2010年提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指标具体细化,易于高校操作,如课堂规模一般不超过100人,鼓励小班教学等等。其次是在有条件的高校推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部级精品课程建设。目前为止,较典型的有华中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以及武汉大学等等。最后是结合实际需要,多次修订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大纲,使得教学目标更加明确。五是抓学科建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的二级学科已于2008年增设,使得“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研究对象明确,功能定位更加科学。
综上,改革开放以前,“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政策的变迁受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变化的影响较深,政治性比较明显,体现出了该学科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的属性,对于帮助大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具有重要作用,但这一时期的政策变迁充分体现了国家主体的意志,对大学生个体需求的关注略显薄弱。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对思想政治教育认识目标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学科地位的确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政策除关注其政治性和思想性之外,更关注该门课程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学术性,尤其是拓展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教育的有效途径,更关注大学生整体素质教育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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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刘辉.中国人民大学与建国初高校“新民主主义论”、“中国革命史”课程的开设[J].教学与研究,2008(11):92.
〔2〕〔3〕〔4〕〔7〕〔8〕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8)[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6、16、34-35、76、120.
〔5〕姬丽萍.新中国成立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内中国近现代史教育的演进[J].中共党史研究,2010(11):33.
〔6〕曹开华.建国以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地位的嬗变[J].党史文苑,2007(18):62.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因此,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即在高校进行普遍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这是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的题中之义,是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在高校的实践。当时,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这一工作,为新中国培养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新型知识分子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对这一历史进程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对当今高校的思想理论建设仍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建立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平台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共同纲领》提出了新中国教育发展的方向,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1]为改造旧教育、创建新教育,人民政府在接管、接收公、私立高校时,废除了原有法西斯式的训导制度、特务统治和反动的政治教育,取消了“******党义”、“公民”、“军事训练”等反动课程。重视对高校师生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早在苏区中央局创办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延安的抗大、陕北公学均开设了马列主义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政策知识课程。新中国初期,在高等学校开设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就成为改造旧大学、建设新大学的重要措施。
1949年上半年,燕京大学自动添设了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马列主义基本问题、中国社会史、历史哲学、共产党宣言和联共党史等新课。1949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以“废除反动课程(******党义、六法全书等)”、“添设马列主义课程”、“逐步地改造其他课程”为各院系课程的实施原则;同时规定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包括社会发展简史)、新民主主义论(包括近代中国革命运动史)和政治经济学为文学院与法学院的共同必修课程,前两门为各大学专科学校各院系共同必修课。这个规定还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文法学院的文学、哲学、历史、教育、经济、政治、法律等七个系的课目进行改造,各学科添加不少与学科相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的课程,这“是用新民主主义的、科学的、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用马列主义观点和方法,代替******反动统治时充满唯心论、机械论,以及封建、买办、法西斯主义的反动课程的重大措施。”
1949年11月17日,刚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的华北地区及京津19所高等院校负责人会议,讨论高等教育改造的方针,明确指出:当前课程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加强政治课学习。这确立了政治理论课在新中国高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1949年12月和1950年6月先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第一届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再次强调,我们的教育应该培养新型知识分子作为我们国家建设的新型骨干,高校要进行革命的政治教育,肃清封建、买办、法西斯主义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会议通过的并由教育部于1950年8月14日颁布的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高等学校暂行规程》,把对学生进行革命的政治思想教育列为高等学校任务的首条。教会学校亦不例外。1950年8月19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中明确指出:教会学校应遵守政府法令设政治课为必修课。之前,即5月19日,教育部颁发了经过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的《北京师范大学规程》,规定政治课约占本科各系全部课程的15%。同时强调,在文化业务课中,也应贯彻革命的思想与政治教育,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这些规定说明思想政治教育列为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予以法制化。
1951年6月,教育部召开高校课程改革讨论会,针对当时存在的“把政治课与业务课对立起来”和认为“只有政治课才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等错误的或片面的看法,进一步明确政治课与业务课的关系,强调政治课是各系科的基本课程,要着重于系统的理论知识的讲授。9月10日,教育部就政治课问题向华北各高校发出指示:(一)“各系拟定教学计划时,应把思想政治课作为业务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取消“政治课”的名称,将《社会发展史》改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论》,与《新民主主义论》及《政治经济学》同为独立课目,并“应将上述三课目同其他业务科统一计划”。(二)将“政治课教学委员会改为各该课目的教学研究指导组,由教务长负责计划、组织、督导检查”。从此,在我国各高校,各门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目列入整个教学计划,成为各系、各专业学生的公共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