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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的来源(6篇)

栏目:实用范文

生物制药的来源篇1

[关键词]市场失灵;外部性;非私人物品;规制

[中图分类号]F123.9[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3-7210(2013)01(b)-0158-03

资源配置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始终是经济学分析的一个基本问题。传统经济理论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基本上是采用两分法的方式,即认为在市场成功的领域,由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而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则由政府来配置资源。

本文试图分析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药用野生动物资源配置的自发调节,即不存在政府规制的情况下,具备了一定条件以后,药用野生动物资源能否由市场机制保证。如果市场机制可以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自发调节药用野生动物资源配置,则政府没有必要进行规制,从而减少了规制的成本。

1市场失灵

19世纪初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提出著名的萨伊定律:需求创造自身的供给。即在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由于供给会创造自己的需求,因而社会的总需求始终等于总供给[1]。然而在现实经济中,市场一般不能实现理论中的高效率,即产生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垄断、外部影响、非私人物品和不完全信息四个方面。一般体现为错误的产量选择而导致的效率损失[2]。

药用野生动物资源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其在市场配置方面的失灵主要表现在外部影响和非私人物品两个方面。

1.1外部不经济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外部影响是指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相等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相等的现象。社会收益超过私人收益的外部影响称为外部经济或正外部性,社会成本超过私人成本的外部影响称为外部不经济或负外部性。在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中,假设一家合法养殖药用野生动物的企业和一家存在假冒伪劣生产药用野生动物行为的企业,对于消费者而言,合法经营企业所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带来正外部性,由于消费者对市场上的药用野生动物产品产生信任并一般不能区分真药用野生动物和假药用野生动物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就会以次充好,从中牟利。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后,由于不能达到正常的药用功能,消费者便对产品市场产生不信任,进而影响合法经营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同时违法经营行为也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合法经营企业在无形中也要承担资源恢复和补偿的成本,产生负外部性。

在上述外部不经济的例子中,违法经营企业除了需支付自己生产所需的私人成本外,还需支付其违法生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成本,这两项成本之和称为违法经营企业的社会成本。社会成本超过了私人成本。设社会边际成本为MCs,私人边际成本为MCp,社会最优产量应满足MR=MCs,此时得到的产量为Q1。但违法经营企业却不考虑社会为它付出的成本,仍按照MR=MCp的原则选择产量Q2,Q2>Q1。外部不经济使生产中配置了过多的资源从而私人确定的产量高于社会最优的产量。由于合法经营企业与违法经营企业之间很难达成一致,同时外部影响的大小难以准确度量,所以私人确定的产量始终不能等于社会最优产量,潜在的帕累托难以改进,经济运行就一直处于资源配置失当的状态。

1.2非私人物品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药用野生动物资源在非私人物品性中表现为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指不具有排他性、但具有竞争性的物品[3]。药用野生动物是一种具有“多重”价值属性的资源,如提供生态服务及基因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等。它在消费上往往表现出非排他性和竞争性[4]。

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消费公共资源的边际效用也是递减的。假设药用野生动物资源量为固定。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使得消费者在消费时不用付费(这也是“搭便车”动机的由来),于是每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都为零,因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所以消费者会不断地进行消费,直至个人边际收益为零。然而此时社会边际成本不但不为零而且还会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增,所以公共资源的消费行为会影响社会福利。

哈丁最早提出的“公地悲剧”形象地说明了公共资源导致的市场失灵现象[5]。公地悲剧常被形式化为囚徒困境博弈,双方参与者为博弈的局中人,且都会本着规避风险偏好追求个人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博弈均衡结果并不一定是帕累托最优。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和合成谬误是公共事务治理所面临的三大难题,而且这些问题都是“搭便车”问题。如果所有人都参与“搭便车”,那就不会产生集体利益;如果有些人提供集体物品,而另一些人“搭便车”,就会导致集体物品的供给达不到最优水平[6]。

2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制在市场失灵时的解

2.1外部问题内部化

由上文分析得知,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外部不经济其实是私人成本社会化,违法经营企业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合法经营企业受损的基础上,合法经营企业需要为违法经营企业造成的资源损失及声誉损坏等社会影响买单。因此,要解决外部不经济,就要实现私人成本内部化。

2.1.1庇古税庇古税是指通过收费或税收等手段对药用野生动物资源利用进行补偿。设违法经营企业为了得到更高的利润,生产单位以次充好的药用野生动物原料,此时,合法经营企业需要为违法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成本为e(x),假定合法经营企业的利润可以忽略不计,这样两家企业的利润函数是:πx=max[px-c(x)],πy=-e(x)。假设这两家企业的成本函数是递增且凸的,则企业的均衡产量由Xq=c′(Xq)给定。但是由于外部不经济,私人成本确定的产量高于社会最优产量。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x征收庇古税,提高其私人成本,当征收的税额与其私人成本之和恰好等于社会成本,企业x则会按照社会最优的要求来确定产量。假设对企业x征收的税额为t,那么现在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P=c′(X)+t,由此得出价格等于边际社会成本所决定的有效率的企业x的产出水平xe。

同理可得对外部经济的企业津贴y,也能够得到符合社会最优的产量。

虽然理论上通过庇古税能够实现社会最优产量,但是仍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①税收必须直接强加在产生外部性的行为上。如果企业的违法行为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很小,甚至没有影响,那么征税将导致资源配置失当。②政府在实施赋税和津贴的过程中必须知道两个企业由外部性引起的成本和收益的大量信息,否则,上述方案无法达到最优。

当前,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属于多部门规制管理,在这种管理主体不明确的管理模式下,庇古手段更加缺乏科学的定价评估。

2.1.2科斯手段科斯发现,一定条件下并不需要赋税、津贴和企业合并,市场机制本身就可以自动地纠正外部影响带来的低效率[7]。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说,只要财产权明确,并且交易费用为零,则无论在开始时财产权是如何安排的,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无论产权配置规定企业x有无外部不经济的权利,两企业通过市场协商都会使它们的产量符合帕累托最优的原则。假设赋予企业y有阻止企业x实施外部不经济行为的权利,此时两企业之间存在协议,当企业x付给企业y费用T,企业x可以产生外部水平xe。企业x当且仅当它由于这个协议所得到的福利和拒绝这个福利所损失的一样多时才会选择接受这个协议。

这种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方法相对于庇古手段的一个显著优点是,它只要求企业之间知道相互的偏好,而不需要政府掌握大量信息。企业知道相互偏好,对于通过协议取得最优结果是重要的,如果不是这样,协议不一定能导致最优结果。

然而在我国,药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主体是国家,这种资源配置方式还需要面对许多法律与制度的挑战。

2.2公共资源条件下市场失灵的解

理论证明,什么时候提供公共资源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取决于人们的支付意愿和公共资源的总成本。如果保留价格总额大于公共资源成本,肯定存在着某种支付方案,是拥有这种公共物品的境况比不拥有它的境况要好。但是,保留价格是有财富分配决定的,这就涉及到人们对于购买公共产品的偏好。假设使用同种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为原料的企业x和企业y,分别决定他们是否出资,对他们所使用的药用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保护。假设保护成本为50,每家企业对于保护所愿意支付的最大货币量(保留价格)为30,此时,形成的博弈矩阵如下:

使用同种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为原料的两家企业的博弈矩阵

这时,两家企业的唯一那身均衡为(不出资,不出资)。这一结果意味着两家企业都不会为药用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保护,从社会角度看,这时的帕累托是低效率的,因为公共物品的“搭便车”倾向对企业的诱惑力太大,纯粹个人主义机制不会产生最优数量的公共产品。为了克服这种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不足,一个常用的补救方法是集体选择,即通常所说的投票表决。假设三家企业投票表决是否为药用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保护,设保护成本为99,企业x的保留价格为90,企业y和企业z的保留价格均为30。一旦进行保护,每家企业在开始时都需要支付成本33,于是企业y和企业z投反对票,最终投票结果为反对保护。尽管这里rx+ry+rz=150>99,但投票机制却否定了这个提案。这是因为每个个体的偏好不一样,但是投票机制赋予每个个体的权益是相同的。

要保证公共资源的有效保护,关键问题是知道每个个体对公共资源保护的偏好,或者更直接地知道个体的真实保留价格。但是个体的保留价格是个人的私人信息,如果说真话意味着多出钱,那么就没有说真话的动机[8]。

这种情况下,有学者提出可以改变公共物品的边界,引入排他制度。公共物品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共有产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共有财产导致很大的外部性,通过清晰界定产权的制度设置,确定私人产权能够使得共有所有权造成的很多外部成本内部化,缩小公共物品边界。界定大象、鲸等濒危动物的私人产权,有助于避免可能灭绝的灾难后果,比如在非洲赞比亚、马拉维、纳米比亚、博茨瓦纳等国家,大象数量在增长,因为这些国家允许商业性捕猎大象。而在禁止捕猎大象的国家,比如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则缺乏繁育大象的激励政策,普遍存在的偷猎行为导致大象趋于消失。另外有学者提出,如果政府不加以干预,公地悲剧便会以公共资源为舞台普遍上演。为了遏制私人决策者过度使用公共资源,政府应当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实行管制,包括季节性或无限期的禁猎、禁渔等。收费作为一种重要的管制措施,虽然费用会很高,但却可以有效地缓解对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

3对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制的建议

通过对庇古手段、科斯手段以及共有产权对于药用野生动物资源配置影响的分析可以得出,药用野生动物资源所属的外部性和非私人物品性这类典型的市场失灵领域内,市场机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发调节,但是仍需要政府部门规制保护。对我国在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制方面,提出以下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3.1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我国的药用野生动物资源管理采用的是多部门协调管理的模式。由于药用野生动物资源分布广泛,而且通常是群落中的稀有种或非常见种,多部门管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鉴于我国目前药用野生动物资源多部门协调管理造成的管理主体不明的混乱现状,考虑到药用野生动物资源较高的经济价值及独特的文化价值,建议在多部门协调管理的基础上,明确协调管理的主管部门。在这种协调主管模式下,相应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享有管理制度权。这样,既可以避免主管部门的缺乏,又可以避免因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而造成的资源补偿定价不科学。

3.2加强对濒危药用野生动物养殖业的支持力度

建议设立并启动濒危药用野生动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按照“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对濒危药用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制定保护、管理、研究和开发的长远战略规划。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经营性濒危药用野生动物养殖场,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改变药用野生动物资源归国家所有但是国家无力实施全面有效保护的保护管理,所有权实化而经营权虚化的状况,让企业成为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繁殖利用的主体,吸引社会风险投资,联合建立经营性药用野生动物繁育区,实行“谁经营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战略扶持政策;对濒危药用野生动物养殖企业的产品价格全面开放,按照市场需求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国家和企业都应当设立濒危药用野生动物养殖开发基金,用于支持养殖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3.3加强药材市场流通秩序的专业化管理

当前药材市场的管理主体是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浓厚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并且缺乏野生动物药材质量监管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指导和参与。因此,药监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药材市场的监管。应当组织中药科研教学单位的专家教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场经营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同时,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药材市场信息网络,定期市场信息,为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药材产销信息,合理配置资源。

[参考文献]

[1]杨孝海,赵翠红.西方经济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82.

[2]叶祥松,龙天健.微观经济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240.

[3]王廷惠.公共物品边界的变化与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36-42.

[4]刘欣.曹玉昆.刍议我国药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经济手段[J].林业经济,2007,(6):63-65.

[5]HardinG.TheTragedyoftheCommons[J].Science,1968:1243-1248.

[6]沈满洪,谢慧明.公共物品及其解决思路――公共物品理论文献综述[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9(6):133-144.

[7]肖兴志,王倩倩.公共产品视角下的政府规制及最优供给研究[J].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8,28(10):23-26.

生物制药的来源篇2

【关键词】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对策

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中药农业直接相关,是中药现代化的基础,涉及中药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保护等多个环节,因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科技部等十六个部门联合制定的2006~2022年《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中药产业链尚有待完善,中药农业刚刚起步,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利用及相关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1]。理解和掌握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对于探讨其技术应用性对策至关重要。

1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大纲》首次作为术语提出。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能够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2]。可持续发展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在空间上,以保持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前提;二是在时间上,以满足现代和未来需要为目的,已逐步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3];三是政策制定的前瞻性,许多可再生的中药资源自我修复能力差,再生周期长,政策的制定应注重科学性、实用性、全局性和稳定性。

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应该以不损害环境为前提,以保持中药资源永久性的可持续利用为关键,以满足中医临床医疗、康复保健和其他社会需求为目的,只有在兼顾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方可实现中药资源高效的、可再生的、兼有保护性的永久性利用。

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对策涉及政策环境、经济条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本文对可再生的和不可再生的中药资源管理中涉及到的技术性对策进行探讨,力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可再生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

2.1普查现有资源,保护濒危物种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第3次全国中草药资源普查以来,我国已有二十多年未进行过新的资源普查,目前所引用的中药资源方面各种数据大多为1983~1985年的数据。近三十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生产经营从原来的计划生产转变为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基层药材公司大多已经改制,中药生产收购统计工作长期处于中断状态。近三十年也是野生中药资源变化最大的时期,由于社会对天然药物的需求量剧增,中药工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例如,自1985年后,新研发的中成药达八千多种。与其形成剧烈反差的是野生中药资源急骤减少,有些品种资源面临枯竭,例如野生甘草上世纪50年代蕴藏量达二百多万吨,而目前还不到三十五万吨;麝香资源比20世纪50年代减少70%;千金藤、松贝、霍山石斛、冬虫夏草、蛤蚧、人参、铁皮石斛、厚朴、杜仲、黄柏、黄芪、麻黄等野生资源的破坏也十分严重,有些种类的野生个体已很难发现[3]。因此,急需开展新的全国范围内的中药资源普查,拯救野生濒危药用动植物。

中药资源普查的任务:考察中药资源的分布区域、分布种类、数量、质量;考察中药资源与自然环境的相关性及环境因素对中药质量的影响规律;确定普查的重点品种:即临床常用药材,道地药材,资源急剧减少的紧缺药材,具有显着功效的民族药和民间药,有较大开发价值的原料药,需要重点保护的品种如名贵药材、濒危药材,与维护生态平衡密切相关的药材,种质外流的药材等;采集中草药标本,进行鉴别分类和存档;通过普查鉴定,纠正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现象,从源头上澄清混乱;对普查发现的珍稀濒危物种,建立野生资源濒危预警机制,提出保护对策。

2.2保存种质资源,培育优良品种种质资源(GennplasnResource)也称遗传资源(GeneticResource),具体对某一物种而言,种质资源包括栽培品种(类型)、野生种、近缘野生种在内的所有可利用的遗传材料,它与当今国际上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的概念中的种内遗传多样性(GeneticDiversity)是相对应的[4]。广义的种质资源是指一切可利用的生物遗传资源,或全部物种资源的总和。种质资源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各品种、类型进行考察、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和应用以及遗传学基础、物种的起源和演化研究。当同一种药材来源于不同的物种、不同的产地、不同的个体时,可能含有不同的遗传特性,必须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尽量寻找有效成分含量较高的中药材种质并加以利用,例如研究发现8种淫羊藿药材来源,淫羊藿苷类成分含量和比例均不相同,以天平山淫羊藿(宽序淫羊藿)和朝鲜淫羊藿含量最高,属优良种质,应当把这两个品种作为野生淫羊藿引种和种植推广的首选[3]。

建立大型的药用植物种子库,有利于培育和选择高产、抗逆性强的新品种。临床最常用中药约四百种,主要依赖栽培的种类有二百多种,约占常用中药的50%~60%。由于栽培品种的栽培历史长短不一,普遍存在种质混杂和种质退化问题。大量收集和保存现有的多样性的种质资源,结合种质特性进行科学评价,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优良种质,选择和培育新品种是种子库建设中长远的战略性任务。

2.3控制采收总量,促进自然更新中药野生资源的自然更新过程是缓慢的、渐进性的,再生能力也是有限的,若采收过量,直接影响其自然更新过程和再生数量。应通过生长恢复能力、繁殖特性等资源恢复的实验来测算“年最大允收量”。

“年最大允收量”应根据药用部位不同而加以控制。一般根和根茎类药材为10%,茎叶类药材为30%~40%,花和果实类药材为50%。确定“年最大允收量”应建立在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注意植物种类不同,其生活习性、繁殖方式、繁殖效率和药用部位的形成过程等各种因素。资源恢复的能力和周期存在较大的差异,确定“年最大允收量”和采收控制方式也应有所不同。

加强野生抚育是指在生物原生态环境中,特别是生态环境明显退化、野生资源急剧减少的地区,实行围栏保护封育和控制采收,保护生物生长繁殖条件,促进其生长发育,促进动植物的自然更新或加强人工辅助更新,是促进野生资源自然更新,增加生物个体数量和生物总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例如由于甘草需求量逐年猛增,野生资源遭到严重破坏。2001年,魏胜利等对我国中西部地区野生甘草资源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密度盖度大且连续分布面积较大的甘草群落主要分布于内蒙古的杭锦旗、鄂前旗以及宁夏盐池和灵武,原因是这些地区采取了围栏保护等封禁措施(封禁3~5年),使野生抚育得到加强的结果。相反,宁夏同心(曾是甘草密集的商品主产区)、甘肃黄土高原等地甘草密度却异常小,原因是常年连续采挖所致。另外,人们对森林资源采取“封山育林”,对江河湖泊实行“禁鱼期”管理,就是加强野生抚育的重要措施。

2.4扩大家种家养,加强人工培养野生资源总是有限的,保持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除了保护好现有的野生中药资源外,还应加强中药材的野生变家种、家养技术研究,大力发展绿色环保药材,培养高产、优质、生长年限短、抗病能力强、易于栽培或便于人工饲养的新品种。实现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管理、产业化发展,首先应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GAP)指导中药材生产的全过程[5],使中药材生产实现工程化和可控制化[4]。

任何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当被人们利用时,野生资源就会受到威胁,直至枯竭。例如市场应用良好的中成药原料如果完全依赖野生资源时,往往3~5年就很难维持。因此,国家鼓励对资源紧缺的大宗动物类药材进行引种驯养和对植物药进行野生变家种研究以及技术推广。药用植物栽培是保护、扩大利用药用植物资源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例如银杏叶制剂的开发,随着需求量增加,野生资源远不能满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采用取叶栽培。五年之后,我国的生产能力就达到一万吨以上,远远超过了市场需求。还有杜仲、黄柏、黄连、厚朴、栀子、桔梗、川贝母、山茱萸、金银花等种类,都是在20世纪50~60年代野生资源严重减少的情况下,开始人工栽培的,现已成为市场供应的主要货源。全国已经进行人工种植(养殖)的药材约二百种,大部分为野生资源匮乏品种。栽培生产的天麻、西洋参和人参,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求。黄芩、细辛、五味子、半夏、桅子、绞股蓝、金银花、丹参、防风、知母、柴胡、甘草、款冬花、麻黄、中国林蛙、海马等通过家种家养,许多已经成为主流商品。

红豆杉是珍贵的抗癌植物。据测算,每生产l公斤紫杉醇,需16.67吨树皮,需采剥1500~2000棵大树,即使将全世界的现有红豆杉全部砍伐,所提供的紫杉醇也只能挽救部分患者的生命,可谓杯水车薪。发展种植是实现红豆杉可持续利用的根本对策,而扦插育苗、发展人工原料林基地是最直接、最简单、周期最短、成本最低的方法。

人工培育中药材的质量控制,应将优选种质资源,防止变异,减少有害物质,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应按照《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研究,建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及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全面提高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

生物制药的来源篇3

对近年来南药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工作进行述评。认为近年来南药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华南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采用DNA条形码技术、有效成分生物合成相关功能基因的克隆和鉴定技术开展品种鉴定及种质优化改良;优良品种的选育。以上成果的取得将对解决南药面临部分野生资源濒危、种质退化等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南药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南药种质资源品种鉴定品种培育

中药资源是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中医药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之一。由于多年来对中药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认识不足,对中药资源过度经营和利用,加上城镇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和生态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影响,致使中药资源面临萎缩和部分品种枯竭,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开展中药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研究,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中药现代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本文围绕南药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综述了近年来的主要研究进展。

1南药资源概况[1]

南药又称为岭南中药,使用历史悠久,最早的实物记载可追溯到西汉时期。已知岭南最早的动、植物志为汉代《南裔异物志》,其中记录了药用动植物的名称。公元306年,东晋·葛洪在广东种植中草药和炼丹,所著《肘后备急方》、《抱朴子》等医药专著流传后世,影响深远。晋之后,历代岭南医疗和药事活动非常活跃,本草书籍极为丰富,岭南人通过不断发掘、种植和应用具有明显地域特点的岭南中草药,逐步成为祖国医药学的一个重要流派。

岭南地区泛指南方五岭山脉以南广东、广西、海南3省区的陆地和海岛,地处我国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区域,具有有利于动植物生长的得天独厚的地理生态特点,自然形成了一个种质多样、生境优越的天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据资料统计,岭南地区药用资源有4500种以上,占全国药用资源种类的36%,其中陆地资源中植物类约有4000种。岭南中药材资源种类繁多,特产南药、广药品质优良。如春砂仁、广藿香、巴戟天、化橘红、高良姜、益智仁、何首乌、广豆根、广金钱草、鸡血藤、槟榔等道地药材,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和优势。此外,岭南还成功引种驯化豆蔻、丁香、肉桂、马钱子、大风子、檀香、印度藤黄等30多个南亚和东南亚品种,诃子、云木香、安息香、千年健等品种也被成功引种或由野生变家种。广东作为全国商品中药材主要集散地之一,药材资源丰富。据中药材资源普查,包括当时归属广东省管辖的海南岛在内,中药材资源共有2645种,其中药用植物2500种,药用动物120种,药用矿物25种。据统计,广东境内鼎湖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共有药用植物193科677属1077种,罗浮山有1600多种药用植物;广东家种药材年产量和野生药材蕴藏量超过100吨的大宗品种有194种,出口创汇的广东道地药材有100多种(野生品种占八成),销往外省(区)的有84种。

近10多年来,国内中药产业对中药材需求量快速增长,中药材生境急剧变化;岭南中药材同样面临种质退化、资源耗竭等问题。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中药材生境的严重恶化,引起中药材生理生化特性发生变化,改变了药材次生代谢产物的含量及其相互间的比例,破坏了中药材原有的种质特性,影响其疗效,即药材的道地性发生了质变,道地药材不道地,药材出现"道地性濒危"。如阳春砂、广藿香、巴戟天等岭南道地药材现处于不同程度的濒危状态。阳春砂以广东阳春蟠龙镇金花坑的为最佳,有"蔤产蟠龙特色夸,医林珍品重春砂"的记载。然而,目前蟠龙镇的阳春砂产量极低,已基本处于濒危状态。广藿香以石牌藿香的质量最佳。从严格意义上讲,石牌藿香已经近乎灭绝,因为原来种植石牌藿香的石牌、棠下等地,已是高楼林立,原种植区不复存在了。巴戟天因野生资源枯竭,现已成为中国植物红皮书上记载的稀有濒危植物。

近几十年来,虽然各地围绕南药资源开展了引种栽培、资源调查、品种整理、质量评价、规范化种植等大量研究工作,但在中药材的生产中,还普遍存在种源混杂、良种选育工作滞后、栽培技术和模式落后等问题。在中药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过程中,还存在科学技术水平不高、创新性不强等问题。针对南药种质资源的现状,开展岭南中药资源特别是珍稀濒危物种的种质基因资源的保护,以及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合理的综合开发利用十分必要。

2华南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的建设

近年来在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校初步建成华南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包括南药资源数据库、种质迁地保护基地、就地保护基地、种质资源低温保存库和配套专业实验室等。

2.1南药资源数据库华南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数据库容量大,具有进行种质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功能,便于种质资源的数据交流。现已重点收载了巴戟天等12种岭南道地药材的药用植物种质数据,将成为"广东省生物种质资源网"的组成部分。此外,我们还自行研制开发了"药用植物新品种鉴定数据库",该数据库可对不同品种和不同植株的生长动态、果实性状等进行数据记录和保存,易于数据的导出和统计,目前主要用于阳春砂等优良品种的选育研究工作。

2.2迁地保护基地迁地保护基地分为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保护基地和大学城校区保护基地,总占地85亩(57000m2)。三元里校区药用植物保护基地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引种600多种药用植物,包括马钱子、檀香等进口南药约30多种。近年继续引种了华南药用植物400多种,其中包括青天葵等濒危物种。目前,三元里校区药用植物保护基地已收集和种植药用植物1000多种。广州大学城校区药用植物保护基地包括"时珍山"和"药王山"。其中"时珍山"建立了以药用植物分类为特征的保护区,已种植500多种药用植物;"药王山"建立了以中药功效为特征的保护区,已引种岭南药用植物900多种。

2.3就地保护基地我校与广东南台药业有限公司共建"中药学产学研示范基地",并联合相关的中药生产企业,合作建设"药材野生转人工种植研究与GAP产业化基地",开展岭南中药资源的就地保护。重点开展了青天葵、鸡血藤、岗梅、两面针、广金钱草、毛冬青、溪黄草、凉粉草等20多种中药材的野生转人工种植研究与GAP产业化基地建设。此外,与广东一片天制药有限公司共建"中药学产学研基地",主要合作开展道地药材阳春砂的野生抚育基地和规范化产业化基地建设。

2.4种质资源低温保存库位于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面积为100m2,包括3个贮藏库:(1)短期库,温度(0±2)℃,面积19m2;(2)中期库,温度(-10±2)℃,面积14.5m2;(3)长期库,温度(-20±2)℃,面积14.5m2。低温保存库可保存药用种子、组织、基因片段、蛋白质样品等。

2.5配套建设专业实验室在建设华南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的同时,配套建设了基因工程实验室、蛋白质分析实验室、种质质量评价实验室、植物细胞工程实验室等,并初步建立起了药用植物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质量评价的技术平台。

3南药种质资源的现代技术研究

在建设南药种质资源库的同时,我们应用现代技术对南药资源开展品种鉴定、种质优化改良等研究工作,并取得一些新进展。

3.1DNA条形码技术DNA条形码(DNAbarcoding)技术是利用一段标准的短DNA序列来实现快速、准确和自动化的物种鉴定的技术[2]。近年课题组开展了相关研究,选用一套分类广泛的岭南药用植物材料(32目40科101种)为研究对象,建立了优化的DNA条形码聚合酶链反应(PCR)体系,进行PCR扩增和测序,检测了18S、ITS1、ITS2、ITS、5.8S、D1、D2、D3、D1D3、ITSD3、matK、psbAtrnH等12个区域做条形码的潜力,初步提出了"核糖体基因26SD1D3和叶绿体基因matK组成双位点"可作为中药材DNA条形码[3]的观点。目前正在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争取建立综合的南药DNA条形码数据库和完善的南药DNA条形码鉴定体系,为南药种质资源的鉴定、质量控制和资源调查等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2有效成分生物合成相关基因进行克隆和鉴定中药资源种质基因的保护已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重视,不少发达国家正在加紧对药用植物基因进行克隆和专利抢注[4-5]。研究次生代谢产物生物合成途径相关酶的基因,除了保护种质基因外,还可应用关键功能基因实现对次生代谢产物生物合成途径的调控,以获得高含量产物或培育优质新品种。以阳春砂(AmomumvillosumLour.)为研究对象,本课题组进行了挥发油萜类生物合成途径上游关键功能基因的克隆[6-7]。用简并引物逆转录PCR法(RTPCR),从阳春砂叶片中获得了阳春砂3羟基3甲基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3hydroxy3methylglutarylcoenzymeAreductase,HMGR)、1去氧木糖5磷酸合成酶(1deoxyDxylulose5phosphatesynthase,DXS)和1去氧木糖5磷酸还原酶(1deoxyDxylulose5phosphatereductrase,DXR)基因的主体片段,约为500碱基对(bp)、600bp、1000bp。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cDNA末端快速扩增-聚合酶链反应(RACEPCR)获得上述基因的cDNA全长,命名为AvHMGR、AvDXR、AvDXS,其开放阅读框架分别为编码571aa、472aa和715aa的蛋白。根据上述基因编码蛋白与其同源蛋白的序列比对和功能结构域检索结果,初步证明克隆获得的阳春砂AvHMGR、AvDXR、AvDXS的编码产物具有其相应酶的催化功能。向GenBank提交了上述基因及其编码蛋白的序列,分别获得登记号FJ455511、FJ459894、FJ455512。基因表达的组织特异性分析结果表明,上述基因在阳春砂叶片和果实中表达,在种子中不表达。目前正在进行上述基因功能的进一步鉴定,分析基因表达受环境因子的调控模式及其与挥发油积累的关系,为应用基因工程进行阳春砂的挥发油合成调控打下基础。转贴于22巴戟天药

用归经历代本草记述巴戟天药用归经始终以入肾经为主,偶有入脾经、胃经、心经、肝经者,与现行药典(2000年版药典一部)主入肾经、肝经基本一致。最早记述见宋《图经衍义本草》[9]:“专入肾家”。归经专入肾,表明药用尚限于肾经。至明代有入脾之说,如明·李中梓《雷公炮制药性解》[22]:入脾、肾二经。但到清代,入脾经之说已鲜见,而是增加了入心经、入肝经的记述,如清·陈士铎《本草新编》[26]:“入心、肾二经”;清·叶桂《本草经解》[27]:“入足厥阴肝经、足阳明胃经”;清·汪昂《本草备要》[24]:“入肾经血分”;清·张璐《本经逢原》[28]:“肾经血分及冲脉药也”;清·黄宫绣《本草求真》[25]:“巴戟天专入肾。……巴戟肾经血分药也”。清代的入肾经、肝经、心经之药用更接近现代药用,且符合现代药理研究的结果。现代药理研究已从多方面反映出巴戟天的补肾、护心、护肝作用。

23巴戟天主治功效

早在两千年前巴戟天已作为药用,其主治功效最早记载始见于《神农本草经》[2]。2000年版药典一部归纳其主治功效为:补肾阳,强筋骨,祛风湿。可见最早的药用功效一直沿用至今,表明古今药效用法基本一致,这从历代文献记述可见一斑。《名医别录》[3]、宋《开宝本草》[11]均谓其治“头面游风,小腹及阴中相引痛,下气,补五劳,益精,利男子”;唐·甄权《药性论》[29]:“能治男子夜梦鬼交泄精,强阴,除头面中风,主下气,大风血癞。病人虚损,加而用之”;五代《日华子本草》[30]:“安五藏,定心气,除一切风,治邪气,疗水肿”;《本草正义》:“温养元阳,则邪气自除,起阳痿,强筋骨,益精,治小腹阴中引痛,皆温胜寒之效;安五脏,补五劳,补中,益气,皆元阳布护之功也”。明《本草纲目》[4]:“治脚气,去风疾,补血海”;《本草蒙筌》[8]:“恶丹参雷丸,宜覆盆为使。禁梦遗精滑,补虚损劳伤。治头面游风,及大风浸淫血癞;主阳痿不起,并小腹牵引绞疼。安五脏健胃强筋,安心气利水消肿。益精增志,惟利男人”;《雷公炮制药性解》[22]:“主助肾添精,除一切风及邪气”;《景岳全书》[23]:“虽曰足少阴肾经之药,然亦能养心神,安五脏,补五劳,益志气,助精强阴。治阴痿不起,腰膝疼痛,及夜梦鬼交,遗精尿浊,小腹阴中相引疼痛等证”。清《本草备要》[24]:“补肾祛风……强阴益精,治五劳七伤。辛温散风湿,治风气脚气水肿。覆盆子为使。恶丹参”;《本草求真》[25]:“温补肾阳,兼祛风湿。巴戟天专入肾……据书称为补肾要剂,能治五痨七伤,强阴益精,以其体润故耳。……然气味辛温,又能祛风除湿,故凡腰膝疼痛,风气脚气水肿等症,服之更为有益”。可见,历代均以补肾阳、强筋骨、祛风湿为主治功效,治疗病种以男子病为主,主治男子阳痿遗精,同时主治风湿痹痛、水肿、筋骨痿软以及女子宫冷不孕、月经不调、少腹冷痛。

3采集与炮制

31巴戟天采集

历代记载的巴戟天采集以二月、八月为主。《名医别录》[3]最早记载:“二月八月采根阴干”。唐《新修本草》[5]、宋《开宝本草》[11]:“二月、八月采根,阴干”。宋《本草图经》[7]亦载:“二月、八月采根阴干,今多焙之。”明、清等亦记载以二月、八月采为主,但近现代则全年均可采集(2000年药典一部)。据前述之考证,清以前之巴戟天主产于四川、湖北、江苏等地,地理位置偏北,且所处年代越早,地球气温越偏低,以致采集时间受限于二月、八月。而今用之巴戟天主产地广东、广西、福建等地,地理位置偏南,气候、温度方面更有利于巴戟天的生长,因此可全年采集。

32巴戟天炮制

不同的炮制方法对巴戟天药用功效有极大的影响,其临床药用亦有较大区别。历代对巴戟天炮制均较重视,且对巴戟天的炮制方法有不断的改进。最早记载将巴戟天“去心”用的是东汉·华佗《华氏中藏经》[31]和晋·葛洪《肘后备急方》[32]。梁《本草经集注》[6]、唐《备用千金要方》[33]亦记载“皆褪破、去心”。纵观历代巴戟天的炮制方法,或槌、或浸、或蒸、或煮、或炙,大多要求除去其木心,虽也有不去心用者,但去心与否的药性、功能、主治及其应用范围是一致的,并无严格区分,目的是将巴戟天木心作为非药用部分。巴戟天木心强韧、多纤维、枯燥无津,质量占全药约5%,如不去心,令人烦躁。经分析两者化学成分也有很大差别。可见对巴戟天的净制是必要的[34],现今药典已规定巴戟天去心后切段。可见古代常用之“去心”法一直沿用至今。通过炮制引药入经,可增加药效。唐代一些本草开始将枸杞、金樱子、菊花制等引用于巴戟天的炮制,枸杞子汁、金樱子汁制等可借以助阳、摄精等等。如南北朝《雷公炮炙论》[35]中:“凡使巴戟天,须用枸杞子汤浸一宿,待稍软漉出,却用酒浸一伏时又漉出,用菊花同熬令焦黄,去菊花,布拭令干用”。历代还有酒制、米制、面制、盐制、油制、炒制等多项炮制技术,其中以甘草汁制、酒制、盐制方法居多,且甘草制和盐制炮制工艺至今仍沿用,并广泛应用于临床,疗效良好。如宋元时期不仅应用了简单的“去心”浸法,而且“炒法”也有了较多的应用。另外,还加入了一些固体辅料,可有针对性地提高药效,包括有糯米炒治脚气、枸杞子煎汁浸蒸助阳、酒炒祛风湿、金樱子汁炒摄精、菊花同煮理肾气。宋·寇宗奭《图经衍义本草》[9]记载:“有人嗜酒,日须五七杯,后患脚气甚危,或教以巴戟半两,糯米同炒,米微转色,不用米……”、“去心,糯米炒,候米赤黄,去米不用。”盐制巴戟可功专入肾,因盐性寒,味咸,有补肾、软坚、凉血解毒的作用,用盐制而引药入肾,有潜降作用以抑制兴阳[35],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37]提出“去心,面炒”、“盐汤浸打去心”,这是首次将盐制用于巴戟天的炮制,一直沿用至今。明清时期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对巴戟天的盐制有了较多的应用。如《奇效良方》[38]中提出:“去心,青盐酒煮”;明·李梴《医学入门》[39]中有:“盐水煮去心”;明·王肯堂《证治准绳》[40]载:“巴戟肉,盐汤浸”;明·龚廷贤《寿世保元》[41]中也有:“盐水泡,去心”等等。酒制巴戟则可增强祛风湿功能,可行血、强筋健骨[36]。宋·赵佶《圣济总录》[42]有:“去心、酒浸焙”,明·李时珍《本草纲目》[4]对酒制巴戟天的过程描述为:“酒浸一宿,剉焙入药,若急用,只以温水浸软去心用。”明代一些本草还将甘草运用于巴戟天的炮制。明·张洁《仁术便览》[43]中有:“甘草汤浸去心”;《景岳全书》[23]也提到“巴戟,甘草汤炒”、“巴戟肉,甘草汤炒”;明末·缪希雍《先醒斋广笔记》[44]也有:“甘草汁煮,去骨”。甘草制巴戟天也是今用之巴戟天主要制法之一。巴戟天虽有多种炮制方法,但至今始终是以巴戟肉、盐制巴戟天和甘草制巴戟天为主流饮片规格,且巴戟肉用居多。巴戟天的炮制特点是借助所用辅料固有的作用,以增强壮阳、补益功能,并获得满意疗效[45]。

3.3优良品种的选育优良的品种和优质的种子种苗是中药材生产的基础和源头。近年来本课题组开展了阳春砂优良品种的选育研究。阳春砂来源于姜科植物阳春砂(AmomumvillosumLour.)的成熟果实,是"四大南药"之一。目前,道地产区及引种区的阳春砂均面临着种质退化、品质变异、遭遇病虫害等问题,使其含油量降低,品质下降。砂仁花"雌高雄低"的特殊结构使其自花授粉极为困难,而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变,授粉昆虫减少,影响了依靠虫媒的授粉途径,导致结实率明显下降,虽经人工授粉,产量仍徘徊在亩产10kg左右。以上问题严重制约着种植砂仁的质量和产量。通过对道地产区阳春砂的不同种质资源进行收集、整理和评价,在建立砂仁新品种鉴定技术标准的同时,开展了阳春砂种子生理、组织培养与人工诱变育种的研究;比较了道地产区3个阳春砂栽培品种"长果"、"圆果"和"春选"的花、果实和种子的部分性状差异,筛选出了具有显著差异的性状,其中花期可延长至九月中下旬的"春选"阳春砂品种尤其引人注意[8]。目前课题组正在进行阳春砂的辐射诱变育种,逐步建立砂仁新品种鉴定的技术标准,争取选育出高产优质的中药材新品种。

南药资源是我国药用植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药学界与产业界对南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的日益关注,以及不同学科与新技术在中药资源研究领域的应用,相信南药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也将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更多的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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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士林,姚辉,宋经元,等.基于DNAbarcoding(条形码)技术的中药材鉴定[J].世界科学技术--中医药现代化,2007,9(3):7.

[3]段中岗,陈蔚文.中药材DNA条形码研究[D].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出站研究工作报告,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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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平,王伟,程克棣.药用植物功能基因[J].中国生物工程杂志,2004,24(2):3.

[6]杨锦芬,王永炎,陈蔚文.阳春砂萜类生物合成途径上游功能基因的克隆及表达分析[D].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出站研究工作报告,2008.

生物制药的来源篇4

福建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条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适应我省人民药用需要,根据国务院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野生药材,是指来源于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药用产品。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野生药材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繁育、利用相结合的方针,鼓励开展人工种植、饲养,做到扩大药源,发展生产,永续利用。

第五条我省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包括:

(一)国家重点保护种类:

1.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药材物种;

2.国家医药管理局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中的物种。

(二)省级重点保护种类:银杏、巴戟夭、白木香(土沉香)、珊瑚菜、八角莲、短萼黄连、花叶开唇兰。

人工营造的厚朴、杜仲、黄皮树、玉桂林视同野生资源加以保护。

第六条禁止采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因药用需要,采猎国家二、三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应向县(市)医药管理部门申请采药许可证需要采伐林木或狩猎野生动物的,应向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或狩猎许可证。凡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由需要单位向所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省林业厅批准,发给特许猎捕证。无证不得采猎并严禁伪造、倒卖、转让上述三证。

采药许可证由省医药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县(市)医药管理部门核发。

第七条采猎、收购国家二、三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须事先进行资源调查,提供可靠资源数据,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计划,逐级上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资源情况,审核同意后,由省医药管理部门下达执行。严禁违反计划乱采滥挖、乱捕滥猎和超计划收购。

第八条采猎野生药材物种,必须在规定的采猎区、采猎期进行采猎。禁止使用危及人畜安全的工具和方法,如地弓、地枪、毒药、炸药、阎王礁、绝后窖,以及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掏窝等,禁止使用军用武器狩猎。

第九条国家二、三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生长集中的区域,可划定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保护区的划定,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越出县以上行政境界和外埠来我省采猎国家二、三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经所在县(市)和省医药管理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应接受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县以上医药公司经营,但不得出口。

国家二、三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所产的药材,除国家或省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和福建省药材公司统一经营外,其余品种由地(市)、县(区)医药公司按计划收购、经营。

第十二条铁路、交通、民航、邮电部门承运或邮寄部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药材产品,须凭所在县(市)医药管理部门的运输证件,其中属林木和野生动物药材产品,应按保护级别分别向省、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运输证,凭证运输,按规定应检疫的必须提供检疫证件。

第十三条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检查人员凭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检查证》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十四条对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有特别贡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违反本实施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采猎物、采猎工具或违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按采猎物价值或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罚款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采药许可证进行采猎野生药材物种的;

(二)伪造、倒卖或转让采药许可证

(三)经营属于国家或地方计划管理的野生药材品种的。

第十六条违反本实施细则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虽然取得采药许可证,但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或狩猎许可证、特许捕猎证进行采伐林木或狩猎野生动物的;

(二)超计划或在禁采猎区、禁采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进行采猎的;

(三)伪造、倒卖、转让采伐许可证、狩猎许可证

(四)无计划或超计划收购的和非法出售的;

(五)违反野生药材运输、邮寄规定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各地(市)、县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福建省医药管理局和福建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适应人民医疗保健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第四条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一级: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第五条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之外,需要增加的野生药材保护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抄送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第七条

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该计划由县以上(含县,下同)医药管理部门(含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管理该项工作的有关部门,下同)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报上一级医药管理部门批准。

第八条

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进行采猎,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前款关于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和禁止使用的工具,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

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持有采药证。取得采药证后,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

第十条

采药证的格式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确定。采药证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核发。采伐证和狩猎证的核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建立国家或地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需经国务院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内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必须征得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二条

进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的,必须经该保护区管理部门批准。进入设在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还须征得该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三条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

第十四条

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

第十五条

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限量出口。实行限量出口和出口许可证制度的品种,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野生药材的规格、等级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对保护野生药材资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当地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没收其非法采猎的野生药材及使用工具,并处以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当地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没收其野生药材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二十一条

保护野生药栈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野生药材资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破坏野生药材资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生物制药的来源篇5

1、生物技术产业进入一个重要发展时期

(1)新的生物技术公司不断涌现。随着跨国生物制药企业将研发中心向我国转移,以及一大批留学人员纷纷回国创办企业,近几年我国生物技术企业数量迅速增加。如上海2003年新增研发型企业56家,目前中小型科技企业已达120家,年增幅80%以上。目前世界20强制药企业已有5家在上海设立了研发机构。又如,天津从事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生化药物、干细胞研发、生产活动的公司有近60家,其中多数是近年成立的中小公司。以上海开拓者药业为代表的专门从事委托研究(CRO)的企业,由于与跨国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发展速度非常快。

(2)生物产业初具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目前,我国已批准20种基因工程药物,5种基因工程疫苗上市。其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药物9种(含21个不同规格的产品),基因工程药物与基因疫苗仿制品361个。全国现有生物企业7300家,2003年广义生物产业产值达到6000多亿元。其中,现代生物企业2800家,实现工业总产值约640亿元。

(3)出现了一批高速成长、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重庆海扶技术有限公司研制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开辟了世界医学超声影像学新的应用领域,是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高技术医疗器械,其技术领先国际3―5年,2000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当年最高奖),同年产品出口国际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据预测,全球超声医疗设备市场需求规模2010年在200亿美元。由一批美国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创办的杭州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经过8年的发展,目前已研制成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测、妊娠、传染病、肿瘤标志物等四大系列30多种快速诊断产品,其中获得美国FDA注册文号28种,还通过欧洲CE、EN46001等质量体系认证,产品80%以上出口,企业销售额由1998年的0.21亿元迅速增长到2003年2.2亿元,预计2006年将达到10亿元,是全球生物诊断行业中发展最快的企业之一。此外,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大生物技术公司等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4)拥有一批具有较大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目前全国有一大批生物技术科研成果或已申报专利,或进入临床阶段,或正在处于规模生产前期阶段,具有较大的产业化前景。例如,上海近年来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在功能基因组、重大疾病新靶标、组织工程、干细胞、神经科学、转基因技术、生物芯片等前沿领域取得了一批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成果。2003年上海有230个新药申报临床生产,其中国家一类新药比2002年翻一番。又如,湖南在疾病基因组学、干细胞工程等尖端学科上的技术水平基本上与国外同步;在国际上抢先克隆出第一个神经性耳聋致病基因,实现了我国本土克隆遗传病疾病基因零的突破;构建了一种具有自主专利技术的基因治疗新载体―――人源基因载体;中药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方面共获成果356项,研究开发中药新药127项;超级杂交稻研究已列入国家“863”计划,野生稻高产QTL定位和分子育种研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水稻COI1基因和抗冻基因的克隆、小麦草酸氧化酶基因的克隆和抗菌核病基因的定位与克隆,将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产品。

2、生物技术广泛应用于医药、农业等领域,正在孕育一批新兴产业群

现代生物技术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已广泛应用于农业、食品、医药、卫生、化工、环保、能源、海洋开发等领域,在解决人类食物、健康、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从我国看,目前生物技术主要应用于医药、农业领域,对1035家生物企业调查显示,72.14%的企业集中在这两个领域;同时,在生物化工、生物环保、生物能源等领域也有一批企业,展现出较好的发展前景。

(1)生物医药正在成为一些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如长春生物医药产业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四大主导产业之一,近4年来生物与医药产业工业产值年均增速达到36.8%,呈现高速发展态势。石家庄2003年生物与医药工业完成产值340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的28.5%;实现增加值216亿元,占全市GDP的15.69%。生物与医药产业已成为石家庄市的第一支柱产业。

(2)生物技术在农业中应用取得显著效益,对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民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陕西金坤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科技专家+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实行“信息公司给、胚胎教授移、技术专家教、防疫有人包、牛羊中心配、产品企业收、风险公司保、效益农民得”,把企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既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和企业经济效益,创造出一条以生物技术带动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企业又得到快速发展的“金坤模式”。这样的企业在长春、哈尔滨、云南还有许多,表明生物技术在我国农业中的应用可以大有作为。

(3)生物工业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发展潜力巨大。生物工业主要包括生物化工、功能食品等,目前全国涉及工业生物技术企业有近100家,部分企业已进入大规模产业化阶段。如常州的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研制出高效固定化酶柱式反应器,解决了复杂生物反应系统中物料循环套用的关键技术,在产业化生产中取得了巨大成功,其酒石酸年产量已突破4000吨,占世界总量的10%以上,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4)在生物环保、生物能源、生物海洋方面也具有一批重要成果,产业化前景广阔。如四川大学生命科学院从野生麻风树果实中提取并加工出与柴油相近但更加环保的燃油,这种“生物柴油”不会出现“黑烟弥漫”现象。目前,麻风树主要分布于金沙江一带,每亩地可产麻风树干果650公斤,可提取加工出约180公斤柴油。该项成果的产业化将对缓解能源短缺,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又如,我国河南、黑龙江等地已具备了年生产能力达数十万吨燃料酒精的技术,乙醇汽油目前在部分地区开始推广试用。生物海洋方面,天津制盐工程技术研究院目前已完成了优良藻种的筛选和室内培养等多项科研成果,藻粉软胶囊产品现已批量生产。

3、各地纷纷推进生物医药园区建设,生物企业呈现集聚化发展趋势

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正在兴建的各类生物医药园区或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有120多个。这些园区的建设促进了生物医药企业的集聚化发展,吸引了一批留学生回国创业,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上海张江经过6年的开发和建设,初步形成了企业群体、研究开发、孵化创新、教育培训、专业服务、风险投资六个模块组成的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试孵化―规模生产―营销物流”的现代生物医药创新体系。又如,长春目前已形成以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为龙头,长生科技、金赛药业、长生基因药业、亚泰生物、长春海王药业、长春三九药业、吉林修正药业、长春博泰医药、东北师大基因工程公司等各具特色的生物医药企业群。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现有企业68家,占全省生物医药企业数的1/3左右。2003年园区产值和销售额均占全省医药工业的30%左右,初步形成了一批有区域特色的生殖健康药、肝炎药、戒毒药、肿瘤药、中药标准提取物及中药生产过程集成自动化等品牌集群。

4、我国在发展生物产业方面具有一定比较优势

(1)生物资源丰富。我国生物物种在全世界居第三位,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如云南有15000多种高等植物,1704种脊椎动物,约100500种昆虫种类,分别占全国的50%、55%、67%、70%,被誉为“生物资源王国”和“生物基因宝库”;陕西省有种子植物171科1143属,其中药用植物2730种。全国普查的364个重点中药材品种,陕西有283种,占77.6%,属于国家规定的珍稀濒危保护药材20多种。湖南中药材资源居全国第二,中药品种4900多种;药用植物种类2300余种,药材年总产量近2万吨,现有42个专业药材生产基地和两个部级中药材大市场,常年人工种植药材在180万亩以上。广东现有海洋生物大约3万多种,约7500种生物有药用价值。湖南中药品种4900多种,中药材资源居全国第二。药用植物种类2300余种,药材年总产量近2万吨,现有42个专业药材生产基地和两个部级中药材大市场,常年人工种植药材在180万亩以上。

(2)拥有大批优秀人才。我国拥有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生物技术科研队伍,北京、上海等地是国内乃至世界上少有的生物智力密集区之一。以北京为例,有“四院四校”(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研究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有生命科学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6个,占全国生命科学领域总数的41%;863等重大国家计划的经费每年约有1/3以上投在北京。特别是,我国有一批规模宏大的生物技术人才“海外军团”。改革开放后,我国共向国外派遣了32万余名留学人员,其中60%从事生物医学研究,许多人现在学有所成,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据统计,在世界著名的《生物化学》、《细胞》以及《科学》等生物医药杂志中,中国人为作者之一和作为主要作者的论文数占总数的57%。

(3)市场潜力巨大。我国是人口大国,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对生物医药的需求增长很快。同时,我国又是农业大国,传统产业占相当大比重,解决农业问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关键还是要靠科技,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生物酶等具有很大的应用空间。

(4)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生物产业发展。如上海在1993年就成立了现代生物与医药产业联席会议,并成立了上海市现代生物与医药产业办公室;云南1995年成立了“云南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于2000年做出了《关于加快发展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化的决定》,累计投入生物资源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的财政资金约5亿元。广州市政府成立了生物工程领导小组,出台了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近期规划和指导意见等文件。

许多地方都研究制订明确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如石家庄市组织制订了《石家庄国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石家庄“药都”建设总体规划》,提出要把石家庄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基地”。到2010年,基地生物技术及新药产业总产值要达到1500亿元;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新药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在税收优惠、资金扶持、风险投资、企业自主研发等方面制定了支持措施。

二、当前生物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生物产业发展有诸多积极因素,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生物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一是产品仿多创少,低水平重复生产与低价格恶性竞争并存。2001年,美国医药工业研究开发支出为305亿美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8.5%。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支出为162亿美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54%。而2002年我国医药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为21.6亿元人民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0.95%。我国25种369个剂型的基因工程药物中原创的只有9种,6个基因药物有88家企业生产,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众多厂家重复生产导致低价格恶性竞争,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下降,难以形成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二是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2002年全球最大的医药企业辉瑞公司销售额为451.88亿美元,最大的生物技术企业安进公司(Am-gen)销售额为49.9亿美元。而2003年我国最大的医药企业上海医药(集团)公司销售额只有150亿元人民币,最大的生物技术企业不足5亿元人民币,与跨国企业有巨大差距。

2、科技产业化率不高,“工程化”环节是瓶颈

生物科技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低。不少地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率普遍不到15%,陕西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不到5%。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工程化”环节薄弱。从发现、发明到产业化生产需要工程科学作为桥梁。目前我国生物产业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已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没有形成完整的科技产业化链条,主要是缺乏“中试、放大、集成”的工程化环节。云南蕴藏了丰富的生物资源,目前具有一批从事初级开发的科研院所和企业,但缺乏对实验室成果进行中试、放大、集成的工程化平台,缺乏集成单项成果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二是科技中介机构不发达,缺乏科技成果经纪人和有较高信誉的科技成果评估机构。

3、生物医药园区分散、分割,有限资源被稀释和弱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正在兴建的生物医药园区有120多个,并且数量还在迅速增加。在这些园区中,除上海、深圳、长春、湖南浏阳等一些大城市的医药园区形成较强实力外,大多数园区发展资金匮乏、技术创新能力较弱、规模企业少、具有市场优势的高技术产品少,远未形成专业化分工的产业积聚和链动效应。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势必造成我国生物产业有限资源被分散和弱化,加剧产业结构性矛盾,甚至导致生物资源流失、生物安全失控,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4、融资难、资金短缺,生物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美国生物技术企业资金一般来源于五个方面,包括私募资金、创业投资、风险担保资金、银行贷款、政府与企业投入。从我国看,目前我国私募资金基本没有;创业投资缺乏退出机制,投资于生物技术领域的资金很少;社会上为数极少的担保公司力量薄弱;许多生物技术企业因缺乏足够的资本金或担保,很难从银行申请到贷款。资金短缺、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当前我国生物产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近年来,为了推动生物产业发展,各级政府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投入,估计在100多亿元,但仍没有根本缓解企业缺资金的矛盾。究其根源,是我国目前没有建立起与生物产业发展规律和特点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特别是风险投资机制。

5、生物企业税负偏重,缺乏优惠政策支持

(1)生物企业增值税负偏高。目前我国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对资本密集型的生物企业重复课税程度较高;生物企业主要是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增值税抵扣很少;由于生物制品流通企业不能享受增值率优惠,使得生物制品生产企业6%的优惠增值税率无法实行,这些原因造成目前生物技术企业税负偏重,如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公司的增值税税率达到16.32%,实际税负高于传统产业,与发达国家生物企业4―5%增值税税率相比,税负更是过重。

(2)由于生物企业从成立到盈利时间比较长,很多企业享受不到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生物企业的人力成本和研发费用高,风险大,在目前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的规定严重不适应生物企业,如工资抵扣标准过低、研发费用无法抵扣等,加重了生物企业的所得税负。

(3)缺乏针对生物技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政策是1980年制定的,虽然有所改动,但仍存在税前扣除额偏低、税率太高的问题,同时缺少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这虽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共性问题,但对生物产业来说,因其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而影响尤为突出。①我国个人所得税没有针对生物行业的特殊优惠,难以鼓励人才向该行业的集聚,更不利于吸引国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②生物技术日新月异,生物人员的再学习、再教育和培训对产业发展很重要,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缺乏相应鼓励人力资本投资的政策。③对稿酬所得、专利权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都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范围内,并且没有相应优惠,难以鼓励生物技术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活动。

在调研中,企业强烈要求参照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加快研究制订促进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1500余份问卷调查中,50%以上的生物企业将税收减免列为第一或第二政策需求。

6、生物资源面临污染、流失的危险

生物资源是国家的战略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等特点,是生物产业发展的基础。我国是世界生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发达国家掠取生物资源的重要目标地区。据专家估计,我国生物遗传资源引进和输出比例大概为1:10,流失情况严重。近年来,为了抢占生物资源制高点,世界发达国家正采取各种手段,不断从发展中国家搜集、掠夺生物遗传资源,并通过对世界生物遗传资源的控制,达到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占有和经济垄断的目的,使生物遗传资源的原产国反而成了受害国。这种情形已开始在我国出现。比如,世界上90%的野生大豆资源分布在我国,但很多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大豆资源被美国公司窃取,成为其专利产品,回到我国抢占市场。又如,中药是我国的国粹。但我国中药材市场混乱,厂家相互压价,洋中药利用我国中药材加工后大量返销我国。

此外,医疗体制改革滞后,新药审批时间过长,药品定价管理上也有不少问题等,都亟需改进、完善。

三、关于推进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生物产业是我国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领域,应研究制订更加积极的产业政策,推动其快速发展。

1、成立国家生物产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国生物产业发展

为加强生物产业的统一管理,克服目前生物产业链条被分割,资金、资源分散及其低水平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现象,建议成立由一位副总理挂帅的国家生物产业领导小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药监局、国家工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以统筹协调生物科技和产业化发展,统筹协调生物产业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统筹协调生物技术产品生产、市场销售和生物安全监管。

2、建设若干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培育创新型生物产业集群

目前,以上海、北京、长春、石家庄为代表的一批生物医药基地已初具规模,如果加以引导和促进,有可能发展成为我国乃至世界生物产业的重要区域。这样的基地既符合生物产业集聚化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又能对我国生物产业发展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上海张江这样的生物医药基地,从规划和管理上应该因势利导,采取保护和扶持的措施,以吸引世界生物技术人才、资金和技术,努力形成积聚效应,加快生物产业发展。

3、研究制订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融资政策

生物技术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其发展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类健康、农业发展、绿色制造、生态环境保护等紧密相关。许多专家指出,生物产业是关系到未来我国十多亿人口吃什么的大问题。应坚持“放水养鱼”的办法,研究制订支持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类似“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包括投融资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人才政策等。

4、加强生物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化平台建设

根据生物产业链的需要,加快公共实验室、动物实验中心、基因库、细胞库、种质库、菌种库、信息库、孵化器等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降低进入门槛。同时根据产业群落发展的需要,建设与之相对应的重要研究开发基地、工程研究中心、GMP中试基地、GCP临床试验基地,解决科技产业化过程中所遇到的工程化瓶颈,使一批中小企业尽快发展壮大起来。

生物制药的来源篇6

【关键词】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资源制药产业群海洋经济

一、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经济逐渐成为各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成为经济发展举足轻重的核心关键。海洋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海洋产业的发展,海洋产业是海洋经济的孵化器,是海洋经济发展历史与发展水平的标志。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内水和领海海域面积38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18000多公里,蕴含着丰富的海洋生物、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可再生能源、滨海旅游等资源。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产业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油气、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从国家战略高度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海洋事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我国海洋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我国新兴海洋产业包括海洋石油和天然气业、海洋矿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海洋工程建筑业和滨海旅游业。“十一五”期间,我国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均呈上升趋势,发展速度良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必将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连云港实现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大发展的优势

1、中国与世界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为连云港实现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着“人口剧增、资源匮乏、环境恶化”三大问题的严峻挑战,随着陆地资源的日益减少,开发海洋、向海洋索取资源变得日益迫切和重要。地球上的物种约50万种生活在水中,海洋生物的品种总数达20万种,海洋生物的数量占地球生物种群数量的80%以上。随着利用陆地动植物和微生物资源开发药物越来越难,人们把海洋作为药物开发的宝库,向海洋要药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从1967年在美国召开首次海洋药物国际学术讨论会至今,在科学家的共同努力下,越来越多的海洋药物进入了临床或临床前研究,这一研究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中国是海洋大国,有漫长的海岸线,横跨热带、亚热带和温带三个气候带,海洋生物资源非常丰富,为我国海洋药物的开发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中国海洋药物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截至2008年,中国已记录的海洋药物及已进行现代药理学、化学研究的潜在药物资源已达684味,其中植物药205味,动物药468味,矿物药11味。涉及海洋药用动植物1667种(植物272种,动物1395种),另有矿物18种。如此,药用动植物及矿物种数达到1685种。

《2010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有力实施,海洋生物医药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全年实现增加值67亿元,比上年增长25.0%。《2011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激励下,海洋生物医药业持续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99亿元,比上年增长15.7%。《2012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随着国家对海洋生物医药业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的逐步加大,海洋生物医药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实现增加值1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8%。总的来说,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海洋药物研究和开发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可喜的成果,但与国外相比,差距还很明显。随着海洋生物技术的发展,我国海洋药物已由技术积累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海洋药物产业将成为未来20年中国生物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

2、政策支持连云港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国务院2003年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07年江苏省政府的《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将海洋生物医药作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200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再次把连云港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连云港市将重点发展新医药等产业。2011年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这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又一战略决策。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同时,在全国各省市掀起研究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热潮中,连云港也及时出台了《连云港市新医药产业振兴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连云港市“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将海洋生物医药和保健食品等海洋新兴产业列为五大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

3、丰富的海洋资源与地理区位为连云港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连云港是江苏省为数不多的三大海洋城市(南通、盐城、连云港)之一,是全国三大海洋特殊开发区之一,位于东经118°24’~119°48’,北纬34°~35°07’之间,处于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区。连云港市海岸线全长160多公里,临海及临海极限以内海域面积6670多平方公里,近海生态环境复杂多样,海洋生物资源种类和数量都比较丰富。有着开发海洋经济的优越条件,连云港海洋经济将成为最有发展潜力的经济。调查发现,已从来源于连云港海域的生物资源中发现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具有抗肿瘤、抗菌、抗心血管疾病、抗氧化等生物活性。

4、成熟的制药产业群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依托平台

近几年,连云港市优先发展了以化学合成药、现代中成药、新型医疗器械和医疗包装材料等为特色的新医药产业,初步建成了国内抗肿瘤药物、抗肝炎药物、麻醉镇痛药物、新型中成药、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医用消毒灭菌设备等六大生产基地。拥有恒瑞医药、康缘药业、豪森药业、正大天晴等连续五年荣获“中国制药工业百强”称号的骨干企业以及中金玛泰等成长型企业。2011年,全市医药工业实现产值204.4亿元,同比增长28.5%;实现销售收入189.7亿元,同比增长29.93%;实现利税48.9亿元,同比增长22.08%。医药产业已成为连云港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也为连云港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连云港传统的制药产业群主要包括:(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致力于在抗肿瘤药、手术用药、内分泌治疗药、心血管药及抗感染药等领域的创新发展。其中,抗肿瘤药销售已连续七年在国内排名第一,市场份额达12%以上。目前,恒瑞医药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抗肿瘤药和手术用药的研究和生产基地之一。(2)江苏康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以创新中药研究为重点,主导产品桂枝茯苓胶囊是妇科血瘀证临床用药;热毒宁注射液是治疗甲流、乙流、手足口病等病毒感染性疾病患者用药。(3)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专注于肝病治疗领域,主要从事甘草产业。甘草制剂肝病药物的研发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除此之外,产品涉及的治疗领域为肝病、肿瘤、心脑血管、消化、内分泌等。(4)江苏豪森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致力于在抗肿瘤、精神病、糖尿病、消化道及抗感染等领域的产品开发。(5)江苏中金玛泰。其作为亚洲地区医药包装生产行业规模最大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用包装材料开发和生产。

5、驻连云港的海洋生物研究机构为连云港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是驻连云港的海洋生物研究机构,下设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研究室与药物合成研究室。其海洋微生物新药筛选与开发、海洋植物药物中间体制备与改造、海洋药物先导化合物合成研究等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开发海洋药物的技术过程及系列产品,使其直接应用于海洋制药产业,加速海洋药物开发技术及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三、利用优势实现江苏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医药产业虽然是连云港的支柱产业之一,但企业产品主要是化学药和陆生植物药(中草药),对海洋医药的研发一直不甚重视,海洋药物产业基础非常薄弱,没有特色产品,未形成产业规模。

首先,连云港市应以传统制药产业群为依托,加大技术创新,促进产业改造升级,拉长优势产业链条,实现以医药制造为中心的新兴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战略主导地位。同时,要注重发挥新兴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与传统制药产业之间的协同效应。一方面,传统制药产业改造升级可以为新兴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培育提供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新兴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反过来也可以促进传统制药产业的改造升级。新兴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要立足于连云港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成熟度,有序进行。

其次,海洋药物研究涉及生物技术及制药技术等多种学科,需要专业人才和各个研究领域的密切合作。连云港市目前需要联结科研院所与医药企业合作、集聚高层次海洋药物人才、培育海洋药物创新团队、打造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公共研发平台。

最后,完善对海洋生物医药新兴产业的支持和配套政策。需要出台针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新兴产业的融资政策;需要政府层面的资金引导,设立支持海洋生物医药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制定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传统制药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四、结语

海洋药物产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连云港市应抓住江苏省沿海开发的机遇,综合开发利用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加大对海洋药物前期研究的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研究方面拥有雄厚的科技研发实力和大量的专业人才,在海洋生物资源的挖掘、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的分离鉴定与制备、海洋药物的临床前研究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构建沟通企业与高校院所,为海洋生物研究利用、产品研发、成果推广至产业化服务的“产学研”一体化公共平台,不仅能避免企业大量的药物及生物产品开发的前期投入(资金和人力),而且能真正使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及时获得转化,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共同培育和促进连云港市海洋新医药产业的发展,实现江苏海洋生物医药新兴产业的振兴。

(注: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开放课题”(HJ120O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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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华诗、耿美玉、王长云:21世纪,中国的海洋药物[J].中国海洋药物,2000(4).

[6]覃骊兰、郝二伟:海洋生物资源药用研究概述[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08,10(9).

[7]海洋生物医药还需加快发展步伐[N].中国海洋报,2005-03-01.

[8]王长云等:中国海洋药物资源及其药用研究调查[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9,39(4).

[9]郭雷、王淑军、宋晓凯:连云港市发展海洋药物产业的探讨[J].时珍国医国药,2010,21(10).

[10]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Z].2011.

[11]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新医药产业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Z].连政发〔2009〕130号文.

[12]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Z].连政办发〔2012〕17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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